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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iledyawnednodded

其实就是“微笑哈欠点头”三个字过去式的连写。作者显然是用以表现三个动作的同时性。也许是为了加深作品的难度,作者经常使用一些生僻字眼。尤其是古语、俚语及行话。有些字早已失传,因而一般字典是没法查到的,例如Old foggot(十七世纪的土语“老妪”)或funky(十九世纪初叶的“害怕”)。都柏林土话如rawmeah(胡扯),我们问过几位爱尔兰朋友,他们也感到茫然。即便极浅显的句子,他的写法也尽量不同于一般。例如“他的手从架子上拿到帽子”,“他的慢脚使他朝河边走去”。

中国文字形容声音的语汇本来就比较贫乏,《尤利西斯》偏偏这种地方较多。尤其是第十一章,简直是一篇用文字组成的交响乐。中译文只能表达出个大概来。

《尤利西斯》中的描写是包罗万象的,然而文章内容又各有重点,因而语汇也各异。第七章用的主要是新闻语言,我比较熟悉;第一及第五、六章多涉及宗教,洁若曾经接触过。第三章及第十四章谈哲学及医学,我们就得四处请教了。另外,关于音乐、天文、法律、医学等我们都是门外汉,名词术语我们没把握,都得到了朋友们的热心帮助。

当然,更难捕捉的是正文。这就谈到加注的问题。

我自己一向不赞成文学作品(不论创作还是翻译)加注,觉得是对阅读的一种干扰。三十年代还未走出校门,我就曾大胆地在天津《国闻周报》上对一位资深的翻译家所译的一部英国小说提出过批评,因而引起一场笔仗。那是一部以英国西部农村为背景的小说,原作在描绘乡野景物时,用了几十种野花野草的名字。这位译者大概属于可注即注派,就根据植物辞典,大量注出。我认为那不必要地干扰了阅读,因而开罪了先辈。

过去在译十八世纪英国小说家菲尔丁的作品时,我还是力求在注释上尽量简约,如今译到乔伊斯的《尤利西斯》,情况就不同了。关于此作,既然乔伊斯毫不掩饰地表示过要故意把它写得令人难懂,我们就面临这样一种选择:是尽量少注呢,还是该注则注。这里我还想说明,我们心目中的本书对象既有一般读书界,又希望它对研究者也有些用处。这样一来,注就多了起来。像第九章,注与本文的篇幅几乎相同,因而只能集中在每章之后,而不能采用脚注的办法。

这种安排也是出于不得已,有违我的初衷。我看书就讨厌这么翻来翻去。大陆版和台湾版的《神曲》译文基本相同,然而台湾版的注均在本页上,读来就便当多了。可惜这种排法对我们这个译本行不通。

因此,我们是怀着十分矛盾的心情来加这么大量的注的。就我个人而言,倘若不对某书进行专门研究,只是一般阅读,那么凡是不看注大致也能懂的,我就把注略去。比如,历史性质的注。一般的注主要是针对人名地名等专用名词的。此书在这方面要注的数量已很不少,尤其由于乔伊斯十分喜欢套用古书或歌曲中的句子。

乔伊斯有时还把生活中的人物搬进小说中,甚至不惜使用真名实姓——也许当时的诽谤法并不严格。例如英国驻瑞士领事馆的官员乔·甘恩曾得罪过乔伊斯,他就给被处绞刑的凶手起了这么个名字(见第十二章注〔158〕)。关于战役或王朝的注,尽量从简。然而有关爱尔兰与英国统治者关系的注,则非加不可,因为这涉及到这本书更根本的方面。

需要特别说明一下的,是本书大量的“呼应注”。这在一般书中是不多见的,而我们认为对于精读读者还是有用的。

在第一章末尾,提到医科学生穆利根的弟弟有个朋友叫班农,是个年轻的学生。到了第四章,通过米莉给她爸爸布卢姆的信我们才知道米莉就是班农新结识的“照相姑娘”。第十四章又写到穆利根同班农一道去霍恩产科医院。班农进城是来报名参军,偶然遇到的。在喝酒时,班农把随身携带的米莉的照片拿给人看,一段姻缘这才明朗化,拼凑起来可需要细心和头等的记性。

第三章末尾,斯蒂芬有这么一段意识流:“抚摩我,温柔的眼睛。温柔的、温柔的、温柔的手。我在这儿很寂寞。啊,抚摩我,现在马上就摸。大家都晓得的那个字眼儿是什么来着?”(见该章注〔177〕)但是在这里并没点明。在第九章中我们根据海德版(见本书第九章注〔232〕及有关正文)补译了五行,才使这个问题有了回音:“爱——是的,那是大家都晓得的字眼儿。”当然,也许作者就是想把读者蒙在鼓里。为了表明译者的客观立场,我们把补译的文字加了双引号。

第十二章有鲍勃·多兰(已故迪格纳穆的友人,一个酒鬼)酒后逗狗的描述。“他差点儿从该死的凳子上倒栽葱跌到该死的老狗脑袋上。阿尔夫试图扶住他。”到了第十五章,才有续笔:“鲍勃·多兰正从酒吧间的高凳上越过贪馋地咀嚼着什么的长毛垂耳狗栽了下来。”(见该章注〔84〕)

第八章中,《自由人报》排字房老领班忽然浮现到布卢姆的脑际,他却忘记了那个人的姓,直到该章快结束时,才想起原来姓彭罗斯,而在第七章“排字房老领班”那一节里,有过对此人的详细描述。又如也是第八章,布卢姆在和布林太太在街头聊天时,忽然向对方问起最近见没见着“博福伊太太”。布林太太反问他,是不是指“米娜·普里福伊”。其实,布卢姆脑子里想的正是“普里福伊”,嘴里却把她说成“博福伊”了。而博福伊则是《马查姆的妙举》这一小说的作者。紧接着他又追忆:“我拉没拉那个链儿呢?拉了。那是最后一个动作。”这里说的其实是第四章中的事。他由博福伊又联想到早晨离家前坐马桶的事。当时他读的正是那篇小说。然后又回忆马桶冲没冲干净。生活中,我们脑中的念头这么跳来跳去是经常的事,然而写入作品,如不留神,就会堕入五里雾中。

有时,人物讲的是反话。例如在第十五章中,斯蒂芬突然对两个英国兵说:“多亏了乔治五世和爱德华七世。看来这要怪历史。记忆的母亲们所编的寓言。”爱德华七世是维多利亚女王的儿子,是当时(1904)的英国兼爱尔兰国王,而乔治五世当时为威尔士亲王(即未来的英王和爱尔兰国王)。这里,“多亏了”是反话,自然含有挖苦的意味;而“看来这要怪历史”,则是用讽刺口吻重复当天早晨英国人海恩斯替本民族对爱尔兰的压迫进行辩解时所说的话。“记忆的母亲们所编的寓言”,则是斯蒂芬当天上午在课堂里所想起的布莱克的诗句。

这种呼应有时是通过联想。比如在第八章中,布卢姆看见“两只苍蝇巴在窗玻璃上紧紧摽在一块儿”,似是闲笔,可是在第十五章的狂想剧中,布卢姆等人从钥匙眼里看摩莉和博伊兰幽会的场面时,作者就借妓女米娜之口用“摽”来形容那两个人。布卢姆还狂热地圆睁双目喊着:“加把劲儿!”这当然也是反笔,正深刻地表现了当了乌龟的布卢姆对于不忠的妻子和她的姘夫的憎恶。

一部伟大作品的产生不是偶然的。一九〇六年至一九〇七年间,乔伊斯一边写《艺术家年轻时的写照》,一边就在酝酿一部规模更宏大的小说,并且计划把《写照》中的主人公迪达勒斯也放进去。有学者考据,乔伊斯是一九一四年在致其弟斯坦尼斯劳斯的书信中第一次提到《尤利西斯》的。初稿曾在美国《小评论》上连载,始自一九一八年三月,也就是全书的第一章。第一次在庞德主编的《唯我主义者》上连载,则始自一九一九年一月,是从第二章开始的。

《尤利西斯》的麻烦,从连载阶段就开始了。

一九二〇年,《小评论》刊登第四章时,美国邮局就以“有伤风化”的罪名明令没收并当众焚毁。刊物编者还被罚款,留了指印。当时,乔伊斯正在写第十四章。伦敦的检察官则对第五、六及十章,大砍特砍,使得它在《唯我主义者》上与读者相见时,面目全非。

一九二一年六月初,在巴黎莎士比亚书屋的女主人西尔薇亚·毕奇的努力下,头六章就已排出来了,当时,乔伊斯还在写第十七章。乔伊斯有个习惯:每看一次校样,就必动笔大加增删。另外,最早排这本书的是法国排字工。他们不谙英语,这也造成极大困难。一九二二年十月的初版本上有个“正误表”,那还是乔伊斯亲自搞的。一九二六年,莎士比亚书屋又出版了第二版。

《尤利西斯》进过两次美国法庭。第一次是在一九二〇年。当时是由几个不学无术的糊涂法官主持的。纽约文化界三百余人旁听,其中有几位知名人士曾出面作证。戏剧界工会负责人菲利浦·莫勒就在证辞中宣称《尤利西斯》是一部稀世佳作,它绝不会腐蚀任何少女的心灵。在辩护中,他还就弗洛伊德的学说做了阐述。然而昏庸的法官甚至连弗洛伊德这个名字也没听说过,因而,对于这本书反而更加怀疑了。

第二次开庭时,乔伊斯的律师把《尤利西斯》比做文学上的立体派绘画,他认为这样一来,法官们也许更容易理解一些。还说,这个作品可能使人读了恶心,但那并不有伤风化。律师还风趣地说:“您读了可能十分生气,但它不会把您推到荡妇的怀抱里。”法官们听罢也笑起来。律师的策略显然是一方面竭力迎合法官的心理,另一面又坚持此书并不伤风败俗,以为这么一来就可以胜诉了。然而结果却令人大失所望:停止发行,并罚款五十美元。

这番对簿公堂反而使《尤利西斯》轰动起来。《纽约时报》和《纽约先驱论坛报》都写了评论。只是这么一来,出《尤利西斯》单行本的前景越加渺茫了。出版社只肯在部分删节的条件下印行,而乔伊斯宁可不出,也坚决不动一字。在其他几家出版社那里也碰了壁之后,他颓然对西尔薇亚·毕奇女士说,这本书永远也不得见天日了。毕奇突然问他:“肯把这本书交给莎士比亚书屋出版吗?”乔伊斯大吃一惊,试着告诫她说:“只怕你们一本也卖不出去!”

但是他还是接受了这个建议。

这位毕奇小姐是从普林斯顿大学毕业的美国人,对现代主义文学十分倾心。她在巴黎开了一家莎士比亚书屋,只有两间门面,专卖现代派的书刊杂志,因而吸引了许多青年读者和作家,像诗人庞德和T.S.艾略特以及小说家海明威,都是她的常客。当时由于法国在掌握风化法方面来得宽松一些,二三十年代许多犯禁的英美着作(如后来亨利·密勒的)都在巴黎出版。那里成了欧洲的“四马路”,而且是现代主义文学的活动中心。《尤利西斯》的初版本就在巴黎出版,也算为这本书闯出一条路子。

初版只印了一千本,都编了号。头一百本(豪华版)有作者的签名。不管英美海关多么严格,很快就在大西洋两岸流传开了。德(1927)、法(1929)、日(1932)译本相继出版。各地的盗印本也在四下流传着,而这部英语着作在英美反而是禁书。纽约兰登书屋的老板本内特·斯尔夫实在不甘心。于是,一九三二年他就故意通过邮局公开寄出一本,让纽约海关没收。这样一来,《尤利西斯》就再度进了美国法庭。这一回,英美以及爱尔兰作家数百人,其中包括许多国际知名的——如诗人叶芝和T.S.艾略特,小说家阿诺德·本内特、福斯特、维吉尼亚·吴尔芙,都纷纷发表意见,对乔伊斯这部小说坚定地给予支持。

很幸运,这回经手审理此案的纽约南区地方法庭的约翰·乌尔赛法官有见解,有胆识,认真负责。他花了几个月的时间自己先把这本书读了。他肯定了乔伊斯在表现人物内心世界方面的诚实认真。他承认书中确有些污秽语言,然而都是大家所熟知的,也完全符合乔伊斯笔下那些人物的生活、素质和心理。人们喜不喜欢这种写法,可以见仁见智。他认为这种争论是徒然的。让文学技巧去符合某种标准,也是荒谬的。“我看《尤利西斯》是一本真诚实在的书。”他还认为这是一本惊人的旷世奇书。“这不是一本容易读懂的书。它既精彩又枯燥,既可以读懂,然而又十分晦涩。有些地方读来使人感到脏,然而它并不是为脏而脏。书中每个字都在读者心中嵌成一幅完整的图画。你可以不愿与乔伊斯所描绘的人物往来,避免与他们发生直接或间接的关系,因而拒绝读此书——那是每个人的选择。但当这样一位真正的语言艺术家(毫无疑问,乔伊斯就是这样的艺术家)来描绘一座欧洲城市中下阶层生活的真实写照时,难道法律竟然就禁止美国公民来看一看这幅图画吗?”

接着他又说:“一九三〇年颁布的海关法禁止进口任何淫秽书籍。一本书淫不淫秽,法庭要看它会不会激起读者的性冲动或促使人产生不纯的情欲。不管人如何想保持公正,也难以避免主观。因此,我请了两位文学鉴定家(他们互不相识,彼此也不晓得我邀请了对方)。我对这两位在人生及文学方面的见解都十分敬重。我请他们在分别读完《尤利西斯》之后,告诉我这本书是否淫秽。结果,他们读后都不认为书中有引起色情动机的倾向。只觉得写得悲惨,还认为书中男女人物的内心生活都具有巨大的悲剧力量。”

这位法官在结论中说:“法律所关心的只是正常人。上述测验足以证明《尤利西斯》是一部出于真诚的动机,采用新的文学方法写出的作者对人类的观察。我完全清楚此书有些地方使一些正常而敏感的读者难以下咽。但据我慎重考虑,并经过长时间的思索,我认为《尤利西斯》有些地方令人读了作呕,但并不淫秽。”

这判决是在一九三三年十二月六日做出的。律师恩斯特说:“《尤利西斯》的胜诉标志着一个转折点。这是对书籍审查者的一次粉碎性打击。从今以后,划清了色情诲淫的黄色读物与文学作品中正常而必要的性描写的界限,使作家们再也不必心存顾虑,拐弯抹角了。”

《尤利西斯》正式出版后,爱尔兰一位国务大臣马上登门拜访乔伊斯,表示要把它推荐给诺贝尔奖金委员会。乔伊斯的答复是:“那不会给我带来那个奖金,倒会使你丢掉国务大臣的职位。”当时正在巴黎的柬埔寨国王,后来甚至自己改名为列那·尤利西斯。

自那以后,这部小说就成为读书界一本经久不衰的畅销书,也是文学研究者的热门课题,几乎年年都有乔学研究的专着问世,简直足以摆几个书架了。这真应验了甚至超出乔伊斯所预言的不朽了。

我们这个译本主要根据的是莎士比亚书屋一九二二年版。现在牛津大学出版社又把它重印了,编入《世界古典文库》中,并加了四种附录,即(一)吉尔伯特的《尤利西斯》各章与《奥德修纪》内容的对照;(二)《尤利西斯》在《小评论》及《唯我主义者》二刊物上连载的经过,以及此书的出版史——也即是版本史;(三)正误表;(四)注释。这是迄今为止最完善的版本。在翻译中,我们还曾参照过奥德赛出版社一九三五年版,伯德里·海德出版社一九七六年版和一九八九年版,以及《企鹅丛书》一九八〇年版。凡有助于理解原着处,我们就根据上述版本做了些改动,一部分已在注释中说明。

一九二二年问世的《尤利西斯》,到一九九四年中国才出个全译本,讲起来不是很光彩。然而也正因为我们动手迟了,工作也就好做多了。感谢国外的乔学家们,他们除了研究专着及传记之外,还出了那么多有关的工具书,包括注释本及手册,使我们这两个底子并不厚的译者,终于把这项工程干完了。很吃力,但是也感到一种惬意,因为一个奔七十岁和一个已过八旬的老夫老妻,三四年来起早贪黑,终于把这座堡垒攻下来了。在这项工作中,洁若是火车头。她为此书稿放弃一切休息和娱乐,还熬过多少个通宵。从一九五四年五月我们搭上伙,她就一直在改造着我:从懒散到学着勤奋。译《尤利西斯》是这个改造过程的高峰。

动手之前,我绝没料到各方对我们翻译此书会寄予如此的关注。国内报刊报道之外,国外也十分重视这件事。不晓得一些有心人士是从哪里打听到我们的住址的,抽冷子就收到陌生读者的来信,信上往往只有一句话:“您和文洁若女士翻译《尤利西斯》是对人类文化的又一巨大贡献。祝你们工作顺利,早日成功。”九泉之下的那个爱尔兰幽灵乔伊斯倘若得知中国读者对此书给以这样崇高的评价,还不知他会欣慰到怎样的地步!

更奇怪的是域外对中国在翻译《尤利西斯》的重视。

一天,美联社驻北京的首席记者魏梦欣女士突然打电话要求来家采访,我照例是一口谢绝。但她一再说,访问中政治一个字也不谈,只谈中国翻译乔伊斯的事。我只好约她在一个下午到我这其乱无比的书房来喝杯清茶。她想了解我们合作的程序,并要我们举十几个费解的词句来说明工作的难度,还翻看了一些堆在两个房间里的有关参考书。事后,她派人把经由美联社发往许多国家的那篇千余字的通讯,给我送来。其中说:“这对夫妇啃起这本晦涩难解的书已够令人惊奇的了。今天中国政府居然准许译这本书,是更大的惊奇,因为乔伊斯的意识流技巧早就以太主观的罪名被共产党否定了。”

她的这篇通讯曾发到世界上百家报刊,其中,葡萄牙报纸刊载时,标题为《布卢姆在中国》,加拿大一家法语报纸的标题是《布卢姆在北京》。仿佛他早就应来到这里似的。原来平时从事政治经济报道的美联社之所以关注我们这项工作,是由于他们想从《尤利西斯》的翻译,来衡量眼下中国在文艺方面开放的尺度。因此,她那篇通讯的题目是:《外国书为中国作家打开禁区》。

去年十二月初,美国《巴尔的摩太阳报》的驻京记者罗伯特·便亚敏也来我家采访。他是先读了我的回忆录《未带地图的旅人》的英译本才来访问的。他在通讯中同样特别强调这本书之所以直到今天才有可能与中国读者见面,是由于“它的写法曾与中国文化委员所倡导的社会主义现实主义相抵触”。一个下午,加拿大多伦多电台忽然对我做了一次电话采访。采访者大概还是个内行。他先问起四十年代在剑桥研究英国心理小说时的情况,然后才转到今天我对乔伊斯的看法。这回,我因从前两次采访中已了解到西方对我们译此书的兴趣所在,就索性顺水推舟,对他说:“今天我们能译这本书,正可以说明中国在文学艺术上的改革开放。”

我们从开始就是本着拓荒精神从事这一工作的,意识到搞的是个初译本——或者说是试译本。有些国家的《尤利西斯》译本不止一种。由于原作深奥,各家注释又有歧异,个中难免有猜译之处。希望将来会有更成熟、更完善的中译本问世。正因为这样,我们在工作中十分重视基础工作。全书有大量的拉丁文及天主教用语。文洁若早年全家七个兄弟姐妹都在天主教办的学校里读过书,我也自幼上教会学校,背过《圣经》,还上过两年天主教办的辅仁大学。所有宗教用语都来自教内,而不是我们杜撰的。遇到没有把握时,洁若还通过译林出版社向南京的金陵神学院或向北京西什库北堂的天主教神职人员请教过。

正如外国记者所指出的,倘若中国仍在极左思潮的桎梏之下,而没有七十年代末开始的改革开放,就不会有出版社约我们译这本书,这个空白也弥补不上。从一九四九年至七十年代末那三十年间,把乔伊斯搬到中国来是不可想像的。

我个人过去曾对这本书有过保留性的评价,那是由于当年我是把“象牙之塔”与“十字街头”对立起来,绝对化了。我从开始写作就强烈地意识到自己属于后者。这是由于我是在五四运动中度过童年的。我经历过贫穷,也曾看到祖国遭到践踏凌辱。我老早就认定一个中国作家只能为改善人生摆脱困境而写作。

但那不等于要闭上眼睛,“非礼勿听,非礼勿视”,自外于世界。

对于《尤利西斯》中一些纯文字游戏,我至今仍持保留态度。然而看人看事看作品,都应从整体出发。译完这部小说,我深深感到这确实是部气势万千的散文史诗。这是有文学以来作家第一次向人的内心世界挖掘,并真实地表现出潜意识中的矛盾与混乱,沮丧与憧憬。不能人人都去攀登珠穆朗玛峰,然而对于在艺术创作上敢于并能够攀登者,就无法不怀有崇敬之情。

七十多年来,西方也仍只有一个乔伊斯。说明肯定什么,推崇什么,并不等于那就成为道路、方向。艺术创作只能是个人智慧的结晶,心灵的影子。盲目地跟随、模仿,是死路一条。然而凡不甘于墨守成规、停滞不前的,都不会拒绝借鉴。小说,首先就是写人物。在乔伊斯之前,小说史上还没有过一个像布卢姆这样从里到外塑造得如此深而且厚的人物。他决不像皮影戏中的人物那样扁平,我们不但看到他的五官四肢,还可以感觉到他的呼吸和脉搏。

《尤利西斯》确实把文学创作、小说艺术,引到了一个全新的境界。

在结束此序文之前,还得向读者申明:我们是在众多中外友人的热情帮助下完成这项工程的。

首先应感谢的是译林出版社的社长李景端。是他那股要把这部书介绍过来的热情感动了我们,使我们踏上征途的。在翻译过程中,他不断给我们打气,并且在技术上给予了一切必要的支持。

英国文化委员会(British Council)的钟恩(Adrian Johnson)及艾得福(Christopher Edwards)以及爱尔兰大使塞尔玛·多兰(Thelma Doran)都给我们以巨大的支持,为我们提供各种参考书、地图以及录相带,使我们的工作得以顺利进行。他们设法帮助解答我们在翻译过程中所遇到的疑难问题,有时还代我们向他们本国的专家请教。

我们特别要向爱尔兰裔加拿大小说家柯伟诺(Patrick Kavanagh)和他的夫人唐兰(Sarah Taylor)表示感谢。他们常住北京,对乔伊斯很有研究,同爱尔兰又有着血缘关系。最重要的是Patrick是个热心肠的人,因而他就成为我们最经常呼唤的“救火队”。每逢假日他回到爱尔兰裔人聚居的家乡,必带上我们成串的问题。有的迎刃而解,有的他还到处代我们去请教。

自然,我还不能忘记四十年代我在剑桥王家学院时的导师瑞兰博士(Dr. Daddie Rylands),是他最早启发并指导我去读乔伊斯的。

在专业方面,关于音乐我们多次请教过孙明珠和刘国纪,医学方面麻烦过李璞和姜波,经济和法律方面经常向祝友三和易家祥请教,天文方面则向林盛然请教过。

在语言方面我们麻烦的朋友就更多了。全书使用希腊文和拉丁文处很多。我们主要请教的是老友杨宪益。梵文及佛学则多次请教过季羡林教授。阿拉伯文曾请教过李玉侠,法文请教过夏玫,意大利文请教过吕同六。古汉语方面请教过吴小如教授。另外,还零零碎碎地麻烦过许多搞其他语种的朋友。这里就不一一列名致谢了。

正因为此作十分艰涩,我们既要忠于原作(洁若一向主张一个零件也不丢),又想译得流畅些。译竣之后,我们对自己的译文放心不下,于是请丁亚平和商容在完全抛开原作的情况下,帮我们全文重点地通读了一遍。第十四章半文半白部分则请孙达先及宋红二位分别通读了一遍。他们都是忙人,但都挤出时间提了宝贵的意见。

在版本方面,我们还要感谢四十年代我留英时的老友苏珊·威廉斯——埃利斯(Susan Williams-Elis)。她曾几次替我们搜寻有关乔伊斯的新着,航空邮寄到北京来。此外,美国米苏理大学玛丽·雷戈(Mary Lago)教授也把她收藏的有关《尤利西斯》的书全寄给我了。新华通讯社的英籍专家卢贝斯(Lew Baxter)、美籍专家巴德(Bud Nathans)和老同事李文俊在版本方面也帮过大忙。我在国外的两个儿子驰及桐也在这方面出了不少力。

陈恕教授的那部《<尤利西斯>导读》与我们的翻译同步进行。在斟酌译文时,得到他不少帮助。我们之间的联系工作,都是由我身边的青年朋友傅光明跑的腿。他还替我们一趟趟地跑图书馆查找版本,复制资料。他做事总是那么细心,一丝不苟。

洁若的弟弟文学朴和弟媳李书元,宋凯以及洁若的老同事杨毓如也自始至终帮了大忙,大部分稿件是他们誊清的,有时还做些统一名词或查对工作。

想想看,倘若不是有这么多位的热情帮助,光靠我们两人,是完不成任务的。为此,我们在这里谨向上述各位表示衷心感谢。

最后,还有一位应该感谢的,就是去年今天辞世的三姐常韦。我们之所以把这本书献给她,正是因为倘若没有她作为强大后盾,当初我们根本就不敢去接受这么重的一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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