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 “大笑……手”一语,见第4章注〔81〕及有关正文。
[114] J.B.平克尔是乔伊斯在伦敦的出版代理人。见艾尔曼的《詹姆斯·乔伊斯》(第384页)。
[115] 理查·哈里斯·巴勒姆(1788——1845)所写的韵文体传说《里姆斯的寒鸦》中的寒鸦,曾偷过一只戒指。通常“寒鸦”一词即用来骂饶舌的笨蛋。
[116] 犯罪事实,原文为拉丁文。
[117] 指布卢姆曾把刊登在报纸上的博福伊的小说扯下半页当手纸用,见第四章末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