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3] 每秒三十二英尺,指落体的规律,见第5章注〔6〕及有关正文。
[644] 这里指布卢姆从码头上丢给海鸥的印有以利亚字样的传单,见第8章注〔25〕及有关正文;第12章末尾把布卢姆比作以利亚。
[645] 前文中曾提到布卢姆在汤姆公司做过职员,见第12章注〔619〕及有关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