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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星期一的孩子

作者:美-帕蒂·史密斯 当前章节:15149 字 更新时间:2026-6-22 19:56

在我很小的时候,母亲带着我到洪堡公园(1)沿着草原河散步。一间老船屋、一个圆顶棚、一座石拱桥,记忆很模糊,就像玻璃盘子上的印痕。河在峡谷处流入一片宽阔的小淡水湖,我看到了水面上的一个奇迹,一条弯弯的长脖子从一团白羽毛中升了起来。

天鹅,母亲察觉到了我的兴奋,说道。那天鹅轻拂明亮的水面,扇着一对大翅膀,飞向了天空。

不过词语本身难以表明它的壮美,也不能表达它所产生的情感。此情此景使我萌发了一种难以言状的强烈欲望,一种就天鹅说点什么的渴望:说一说它的洁白,它动作的爆发性,以及它悠然的振翅。

天鹅与天空融为了一体。我还在奋力寻找词汇形容我对它的感觉。天鹅,我不尽满意地重复着,突然感到一阵刺痛,一种好奇的渴望,那是路人、母亲、树林或者云朵都觉察不到的。

我出生在一个星期一,在一九四六年芝加哥北部遭遇大暴雪期间。我来得太快了,不比那些降生在新年夜的婴儿,出院时还能带走一台新冰箱。(2)出租车在风雪的漩涡中沿着密歇根湖岸爬行,任凭母亲努力地忍耐,蠢蠢欲动的我还是让她陷入了剧烈的阵痛。听父亲说,我生下来就是个又瘦又长、有支气管肺炎的孩子,为了不让我死掉,他一直把我捧在冒着热气的洗衣盆上取暖。

妹妹琳达随后在一九四八年的另一场暴风雪中降生了。这必然迫使我迅速地成长。在妈妈熨衣服的时候,我坐在我们出租房的门廊里,等待送冰人和最后一队四轮马车。送冰人拿给我用棕色纸包着的碎冰片,我会把其中一份塞进兜里留给妹妹,而当我事后去拿的时候,却发现它已经不见了。

母亲怀上弟弟托德的时候,我们搬离了洛根广场(3)拥挤的住处,移居到宾夕法尼亚州的日耳曼敦(4)。后来的几年,我们都住在为军人和军属搭设的临时房屋里——从那些刷了白灰的营房,能俯瞰到一片开着野花的弃耕地。我们管那块地叫“补丁”,夏天的时候,大人们会坐在那里聊天、抽烟,还会传饮装在罐子里的蒲公英酒;我们小孩自己玩。母亲教我们玩“雕像”、“红衣流浪者”和“西蒙说”,那也是她小时候玩的游戏。我们用雏菊花做成项链和皇冠装扮自己。到了晚上,就用广口玻璃瓶收集萤火虫,挤出它们发光的部位做成戒指戴在手上。

母亲教我祈祷,她教给我的祈祷文也是她妈妈教给她的。“现在我躺下睡觉,请主守护我的灵魂。”黄昏,我跪在我的小床前,烟不离手的她站在旁边,听我跟着她背诵。我最盼望的就是念祈祷文了,尽管那些话让我困惑,而她也被我的各种问题纠缠着。灵魂是什么呀?是什么颜色的?我曾经怀疑,我的灵魂会恶作剧地在我做梦的时候偷偷溜走,不回来了。我努力不让自己睡着,好让它老实地待在我这儿。

或许是为了满足我的好奇心,母亲把我送进了主日学校。我们死记硬背地学习《圣经》和耶稣的话,然后站成一排,得到每人满满一勺蜂巢蜜的奖赏。好多咳嗽的孩子也都去含那罐子里唯一的勺,我本能地厌恶那把勺,不过我迅速地接受了“上帝”的概念。我喜欢想象有个高于我们的存在,想象它不停地动着,就像一片液态的星辰。

很快我便不满足于小孩念的祈祷文,请求母亲让我自己创作了。令我欣慰的是能不必再重复那句“如果我在醒来之前死去,请主带我的灵魂同行”,而是说上一些心里话。获得了这样的解放,我会躺在我煤炉边的床上,兴致勃勃地对上帝悄声说上很多话。我睡得不多,我那无穷无尽的誓言、憧憬和计划,想必也把他烦坏了。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开始体验另外一种祈祷文,一种安静的、更需去倾听而非倾诉的祈祷文。

我那股言辞的小小湍流,消散在一种不断扩展和渐渐模糊的复杂感觉之中。那是我走进想象力之光的入口。在得流感、麻疹、水痘和腮腺炎而发烧的时候,这个过程尤其被放大。我把那些病得了个遍,每病一次,我的认识就荣幸地又上一个台阶。内心深处,一朵雪花样的东西在空中旋转,在穿过我眼睑的刹那变得愈发强烈,我抓住了一份最珍贵的纪念品,一枚从天堂的万花筒中坠落的碎片。

我对书的爱渐渐赶上了对祈祷文的爱。我会坐在母亲脚边,看她喝着咖啡、抽着烟、读着摊在膝头的书。她的全神贯注引起了我的好奇。尽管那会儿连幼儿园都还没上,我却已经爱看书了,喜欢抚摸那些书页,掀起蒙在卷首插图上的薄纸。我想知道书里面都有些什么,能如此深深地吸引她。我把她那本深红色封皮的《福克斯的殉道者书》(5)藏在了我的枕头底下,希望能理解它的含义。后来母亲发现了,她让我坐下,开始了教我读书的辛苦历程。在莫大的努力下,我们从“鹅妈妈”(6)读到了苏斯博士(7)。等我不再需要她教读了,母亲便让我坐在又软又厚的沙发上和她一起朗读,她读《渔夫的鞋子》,我呢,读《红舞鞋》(8)。

我一下子被书迷住了。我渴望把书读个遍,而我读到的东西又使我产生了新的渴望。或许我可以去非洲给艾伯特·史怀哲(9)打下手;或许可以戴上我的浣熊皮帽拿着牛角火药筒,像戴维·克罗克特(10)那样保卫人民;我也可以去登喜马拉雅山,住在山洞里转经筒,让地球不要停转。但表现自我才是我最强烈的渴望,弟弟妹妹于是成了我想象力成果的第一批热忱同谋,他们聚精会神地听我讲故事,乐颠颠地在我的游戏里扮演角色,还在我的战役中英勇作战。有他们在我身边,一切似乎皆有可能。

春天的那几个月我总是生病,我被责令躺在床上,不得已听着窗外小伙伴们的嬉戏。夏天,小一点的孩子会来我床边报告,大兵压境,我方保住了多少原野。因为我的缺席,我方在一场战斗中损失惨重,我疲惫的部队集合到我床前,我会读一段对这些娃娃兵而言就像《圣经》一样的书——罗伯特·路易斯·史蒂文森写的《一个孩子的诗园》(11),为他们祝福。

冬天,我们堆起雪堡,我当将军,指挥战役、制作地图并拟定进攻和撤退战略。我们打响了爱尔兰祖辈之战,橙军对绿军(12)。我方穿橙色,但对它的含义一无所知,那对我们来说只是颜色罢了。心不在焉的时候,我会拟一份停战协议,然后去看望我的朋友史蒂芬妮。她那时正从一场我搞不大懂的重病中恢复着,是血癌的一种吧。她比我大,我八岁那会儿她大概有十二了。我没有多少话可跟她说,可能也给不了她多大安慰,可我的出现却似乎令她高兴。我相信自己接近她的真正原因并非出于好心,而是她宝贝的魅力。她姐姐会挂起我的湿衣服,用托盘为我们端上巧克力牛奶和全麦饼干。史蒂芬妮会靠在枕头堆上,而我,会讲一些离奇的故事,看她的漫画书。

我对她的漫画收藏大为赞叹,那一大堆书都是她长年卧病在床积攒起来的,《超人》、《小露露》、《经典漫画》系列和《神秘屋》(13),一期都不缺。她那个旧雪茄匣里装着所有一九五三年的幸运徽章:赌轮盘、打字机、溜冰者、红色美孚飞马、埃菲尔铁塔、芭蕾舞鞋,还有全套四十八个州形状的徽章。这些我都玩不够,赶上她有两个的,还会送一个给我。

我床边的地板下有一处秘密隔层。那里埋藏着我的宝藏:弹球游戏的战利品、收藏卡,还有我从天主教堂垃圾桶里挽救回来的宗教手工艺品——旧圣卡、破旧的肩衣、手脚有缺的石膏圣徒。我把从史蒂芬妮那得来的战利品也放了进去。某种天性告诉我,不该从一个病姑娘那要礼物,但我还是拿了,并且藏了起来,有点惭愧。

我答应过情人节那天去看她,但我失约了。作为将军,领导由弟弟妹妹和附近男孩组成的部队可是很劳神的,况且还要穿越三英尺厚的积雪。那年的冬天很不好过。第二天下午,我丢下我的岗位去找她喝巧克力牛奶。她非常安静,恳请我留下来,然后就进入了梦乡。

我翻看了她的珠宝盒。那是个粉色的盒子,一打开就会有一个芭蕾舞者跃然眼前,就像一位小糖果仙子。一枚溜冰者的别针把我深深地吸引了,我让它偷偷地溜进了我的连指手套。我一动不动地在她身边坐了很久,在她还睡着的时候悄悄地走了。我把那枚别针埋进了我的宝藏。那一晚我睡睡、醒醒,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懊悔不已。到了早上,我已经难受得没法上学了,我带着深重的罪恶感卧床不起。我起誓要把别针还给她,并求得她的原谅。

第二天是我妹妹琳达的生日,但没有派对给她开。史蒂芬妮的病情恶化了,我父母都去医院献了血。他们回来的时候,父亲在流泪,母亲跪到我身边,告诉了我史蒂芬妮的死讯。摸过我的脑门之后,她的悲痛迅速转成了担忧,我发烧了。

我们住的公寓被隔离了。我得了猩红热。在五〇年代猩红热比现在可怕,因为它往往会发展为致命型的风湿热。通往我家的门被漆成了黄色。卧病在床的我没能去参加史蒂芬妮的葬礼,她母亲给我带来了她成堆的漫画书和那一雪茄匣的徽章。现在我什么都有了,拥有了她所有的宝贝,可我却病得连看上一眼的力气都没了。也就在那个时候,我体味到了恶之重,即使是偷了一枚溜冰者别针这样的小恶。我思考着这样的现实:无论我想成为怎样的好人,都不可能圆满实现了,我也永远无法得到史蒂芬妮的原谅了。但随着我夜复一夜地躺在床上,我忽然想到,也许可以通过向她祈祷来跟她说说话,或者至少请求上帝代表我去求求情。

罗伯特迷上了这个故事,偶尔遇到寒冷、倦怠的星期天,他还会求我讲上一遍。“给我讲讲史蒂芬妮的故事,”他会这样说。在我们赖床的那些漫长的上午,我会不厌其详地讲起我童年的故事,讲起它的悲伤和神奇,我们也努力地假装感觉不到饥饿。而每一次,当我讲到我打开了那个珠宝盒,他都会喊:“帕蒂,不要啊……”

我们总爱笑话小时候的自己,笑我是一个努力学好的坏丫头,而他是一个努力学坏的好小子。多年之后,这些角色会颠倒,然后再颠倒,直到我们开始接受自己的双重性,我们就这样接纳了大相径庭的信条,接纳了自身的光明与阴暗。

我是爱做白日梦的小孩。我早熟的阅读能力,以及无法将之用于任何实际事情上的无能,让我的老师们伤透了脑筋。他们一个接一个地在评语上说我整日幻想、心不在焉。心到底去哪儿了我也说不上来,不过它总是让我在众目睽睽之下戴着圆锥形纸帽,坐在角落里的高脚凳上。

后来,我还会把这些滑稽的屈辱时刻为罗伯特细致地画下来。他以此为乐,他似乎欣赏一切令我不合群或被别人排挤的才能。通过这种视觉对话,我青春的记忆也变成了他的。

我们被逐出了“补丁”,不得不打包在新泽西州南部开始一段新的生活,这让我闷闷不乐。母亲生下了她的第四个孩子金柏莉,我们全家协力抚养这个多病而阳光的小姑娘。周围的沼泽地、桃园、养猪场,都让我感到孤独和格格不入。我沉浸在书籍里,构思着一本只编到西蒙·玻利瓦尔(14)这一词条的百科全书。父亲带我走进了科幻小说的天地,我们一度研究过UFO在本地广场舞厅上空的活动情况,他也不断质疑着人类的起源。

刚满十一岁的时候,我最开心的事就是带着狗儿到偏远的树林里散步。红土地上遍布着天南星、朽木和臭菘。我会找块好地方享受孤独,把脑袋靠在一截由满是蝌蚪的小溪冲下来的原木上休息。

弟弟托德是个忠实的中尉,我们会匍匐爬向采石场边的土灰色田地。我尽职的妹妹在原地驻扎,等着为我们包扎伤口,并用父亲的军用水壶供给我们急需的水。

一天,我在毒辣的日头下一瘸一拐地回到家,不想迎头挨了母亲一顿训。

“帕特里夏,把衬衫穿上!”她斥责着。

“太热啦,”我抱怨,“大家不是都没穿嘛。”

“不管热不热,你都到了得穿衬衫的年纪。你眼看就要变成大姑娘了。”我强烈地抗议,宣布说除了自己我永远不会变成任何人,说我是彼得·潘(15)一族的,我们不会长大。

这场争执以母亲的胜利告终,我穿起了衬衫,但在那一刻我所感到的背叛无以复加。我懊恼地看着母亲履行她的女性职责,注意到她丰满的女性躯体。这一切似乎都有悖于我的天性。那浓重的香水味和两抹红唇,在五〇年代都显得太过,令我生厌。我一度对她愤愤不平,因为她既是信使也是坏消息。为了还她以颜色,加之有狗儿陪伴,我于是梦想去旅行。跑得远远的,参加外国军团,级级晋升,然后带着我的兵到沙漠拉练。

书给了我慰藉。说来也怪,是路易莎·梅·奥尔科特(16)让我对自己生为女人的宿命有了一份积极的心态。乔,《小妇人》里马奇家四姐妹中的假小子,以写作养家,在南北战争期间艰难维生。她用桀骜不驯的潦草笔迹,填满了一页又一页的纸面,然后在当地报纸的文学副刊上发行。她给了我树立新目标的勇气,没过多久我就在精心编写短篇,乐此不疲地给弟弟妹妹讲夸张的轶事了。从那时起,我便怀揣了有朝一日写一本书的愿望。

第二年,父亲带我们到费城的艺术博物馆进行了一次难得的远足。我父母工作非常辛苦,带四个孩子坐巴士去费城,也是件又累又贵的事。这是我家唯一一次集体远足,标志着我与艺术的第一次面对面接触。我对修长、慵懒的莫迪里阿尼(17)有一种身体上的认同感;被萨金特(18)和托马斯·伊肯斯(19)优雅的静物写生所触动;为印象派作品散发的光芒而倾倒。在一个毕加索的主题大厅里,从他的“丑角”系列到立体主义,无一不给我最深刻的影响。他那蛮横的自信令我叹绝。

我父亲欣赏萨尔瓦多·达利(20)的绘画技艺和象征手法,但对毕加索毫无感觉,这导致了我们之间的首次重大分歧。母亲则忙于捉拿我的弟弟妹妹,他们正在光滑的大理石地面上打出溜。我敢肯定,当我们排成一队走下那一大段楼梯时,我看上去与平时毫无二致——一个没精打采的十二岁的无知孩子。但暗暗地,我知道自己已经被改变了,是这样的启示改变了我:人类创造了艺术,做一名艺术家就是要去探索别人所不能。

诚然我很渴望成为艺术家,却无法证明我有那个潜质。我想象自己感受到了那种召唤,并祈祷真能如此。但一天晚上,在看珍妮弗·琼斯演的《圣女之歌》(21)的时候,我猛地意识到这个年轻的圣女并没有要求得到召唤。卑微的乡下姑娘伯纳黛特被选中时,渴望神圣性的却是那位女修道院院长。这让我不安。我怀疑自己是否真感受到了成为艺术家的召唤。我倒不怕天降大任会让我吃苦,而是更怕上天不搭理我。

我的个头一下子蹿了好几英寸。我有将近五英尺八英寸了,却不过一百磅而已(22)。到了十四岁时,我已不再是一支忠诚小部队的指挥官,而是成了一个皮包骨的失败者,一个栖息在高中社群最下层,备受奚落的对象。我沉浸在书籍和摇滚乐里,那是一九六一年的青春期的救赎。父母晚上要上班,做完家务活和家庭作业之后,我和托德、琳达便会随着詹姆斯·布朗(23)、“雪瑞尔合唱团”(24)和“汉克·巴拉德与午夜人”(25)的音乐跳舞。可以谦虚地说,我们在舞池里的表现和在战场上一样出色。

我画画,跳舞,还写诗。我没有什么天赋,但富于想象力,老师们也鼓励我。我在当地宣伟涂料店(26)主办的一个绘画比赛中获胜,作品被陈列在商店橱窗里,还得到了够买一个木质画箱和一套油画颜料的奖金。我会去图书馆和教堂集市上扫荡画册。那个时候,尚且能以半买半送的价格淘到漂亮的画册,于是我快乐地徜徉在莫迪里阿尼、杜布菲(27)、毕加索、弗拉·安吉利科(28)和阿尔伯特·赖德(29)的世界里。

母亲送我《迭哥·里维拉的精彩人生》(30)作为十六岁的生日礼物。他的壁画、他的游历与苦难,以及他的爱与劳作,都使我仿佛身临其境。那年夏天,我在一家无工会工厂找了一份检查三轮车把手的工作。工作环境恶劣至极,我一边做着计件工,一边遁入我的白日梦。我渴望加入艺术家的群体,渴望他们的那种饥渴、他们的穿衣打扮、他们的创作还有祈祷文。我吹嘘,说自己有朝一日会当一个艺术家的情妇。在我稚嫩的心灵里,似乎没有比这更浪漫的了。我把自己想象成迭哥的弗里达(31),她既是缪斯也是创作者。我梦想着遇到一个能让我去爱、去支持、去并肩创作的艺术家。

罗伯特·迈克尔·梅普尔索普(32)出生于一九四六年十一月四日,星期一。他在长岛的弗洛勒尔帕克(33)长大,是家中六个孩子里的老三,他曾经是个调皮捣蛋的小子,无忧无虑的朝气中,微妙地夹杂着一份对美的痴迷。他年轻的眼眸贮藏起每一道光:珠宝的闪烁、圣坛的华贵坛布、金色的萨克斯风,抑或一片蓝色星野。他生性细致、谦和而腼腆。甚至在很小的时候,他就抑制了一份骚动和对骚动的渴望。

光芒透过他那双孩子的手,照在他的填色本上。填色让他兴奋,不为那涂满空间的快感,而为选择那些别人不会去选的颜色。他于群山的葱绿间看到红色,紫色的雪,绿色的皮肤,银色的太阳。他喜欢这样影响别人,他的兄弟姐妹都被他搞晕了。他发现自己有画速写的天赋。他天生就是画画的料,他偷偷地把自己的形象扭曲和抽象化,感受着自身能量的增长。他从小就是艺术家,他自己也知道。这可不是什么幼稚的信念。他只是认清了自己的角色。

那光芒照在罗伯特钟爱的首饰制作工具套装上,照在装着瓷釉的瓶瓶罐罐和小刷子上。他的手真巧。他很高兴自己有能耐为母亲拼接和装饰胸针,他也不在意这本应是一种女孩的嗜好,饰品制作工具套装可是送给女孩的传统圣诞节礼物。他的运动健将哥哥,会在他串饰品的时候暗中嘲笑他,而他烟不离手的母亲琼,则赞赏地看着儿子坐在桌边,恭敬地为她串着又一条印度细珠项链。这是一个预示,预示着他之后将会自己戴上这些项链,摆脱他的父亲,在LSD药劲醒来之后,将他的天主教、商业道路和军事解决途径抛诸脑后,承诺只为艺术而活。

做出如此决断,对罗伯特来说实属不易。尽管他也渴望能使父母满意,体内却有种不可否认的东西。罗伯特很少讲起他的童年或者家庭,他总是说自己有一段不坏的成长经历,说他的日子过得安全又衣食无忧,但他总是抑制着他的真情实感,模仿着他父亲的坚忍性格。

母亲盼望他能成为神职人员。他喜欢当辅祭,不过他更多是享受于能涉足那些神秘领域:圣器室、禁室、圣袍和仪式。他和教堂之间的关系并非出于宗教或虔诚,而是基于美学。正邪较量的战栗感吸引着他,大概因为那是他内心冲突的写照,也揭示了一条或许他仍需穿越的边线。然而,在他的第一次圣餐仪式上,他骄傲地完成了那份神圣的工作,陶醉于成为众人目光的焦点。他系着巨大的波德莱尔(34)式领巾,戴着与挑衅者阿尔蒂尔·兰波(35)一样的臂章。

《圣经》学校,费城。

第一次圣餐礼,弗洛勒尔帕克,长岛。

在他父母的家里,看不到一点文艺情思或波希米亚式的凌乱。杂志在架子上,首饰在匣子里,屋里干净整洁,简直就是战后中产阶级审美的模范体现。他的父亲哈利想必是个严厉而武断的人,罗伯特也从父亲身上遗传了这些特质,还有他那双强壮、灵敏的巧手。母亲则给了他条理性和狡黠的笑容,使他看起来总像怀揣着秘密。

走廊墙上挂着好几幅罗伯特画的画。住在家里的时候,他都在尽力成为一个孝子,他甚至选择了父亲要他学的课程——商业美术。即使他对自我有了任何发现,也都会闷在心里。

罗伯特很爱听我讲小时候的冒险故事,可每当我问起他的,他总是没什么可说。他说他父母从来不多说话、读书或是分享亲密情感。他们没有全家共享的神话,也没有关于叛国罪、宝藏和雪堡的故事。那是一种安稳的生活,但不是童话。

“你就是我的家人,”他会这样说。

我还是小姑娘的时候,麻烦就找上了我。

一九六六年夏末,我和一个比我更少不更事的男孩睡了觉,而且马上怀了孕。我咨询了一个医生,他觉得我大惊小怪,并用一番关于什么女性周期的费解言论把我打发了。但几周过后,我知道我真的在怀小孩了。

我成长的那个时代,性与婚姻完全是混为一谈的。那时候也没有节育措施,我十九岁时对性还是一派天真。我们的结合如昙花一现,脆弱到我都不敢确定我们是否完整表达过彼此间的爱意。自然和她无所不在的力量将决定一切。讽刺的是,像我这样一个从来不想当女孩也不想长大的人,面对这场磨难时无所遁形。大自然轻松地教育了我。

那个男孩只有十七岁,也毫无经验,难以承担什么责任。我不得已要只身应付很多事情。那个感恩节的早晨,我坐在父母家洗衣房的折叠床上。我暑期在工厂打工、平时在葛拉斯堡罗州师范学院(36)念书的那些年,都是睡在这里。我能听到爸爸妈妈在煮咖啡,弟弟妹妹坐在桌边嬉笑。我是孩子里的老大,是家中的骄傲,努力地在念大学。父亲担心我的魅力不足以找到老公,觉得教师职业能给我安全保障。要是我没能完成学业,对他将是沉重的打击。

我看着抚在肚子上的双手,在那儿坐了很久。我已经为那个男孩解脱了责任。这孩子就像一只在茧中挣扎的飞蛾,而我下不了那个狠心,阻止他笨拙地进入这个世界。我知道那个男孩无能为力,我也知道自己没办法照顾一个婴儿。我向一位乐善好施的教授寻求帮助,他为我找到了一对有教养的渴望要个孩子的夫妇。

我环视着我这一隅之地:一台洗衣加烘干机,一个巨大的柳条筐,待洗的亚麻衣物就快从筐里溢出来了,熨衣板上放着叠好的父亲的衬衫。一张小桌上摆着我画画的铅笔、速写本和《彩图集》(37)。我坐在那儿,为面对父母做着准备,低声地祈祷着。有那么一瞬,我觉得自己离死不远了;转瞬间,我又知道一切都会没事的。

我无以夸大那份突如其来的平静,巨大的使命感遮蔽了我的恐惧。我把这归功于宝宝,想象是她在同情我的处境。我是完全属于自己的,我会尽我的义务,保持坚强和健康。我将永不回头。我不会再回到工厂或者师范学院,我会成为一个艺术家,我会证明我的价值,带着这个新决定,我站起身来,向厨房走去。

我被学院开除了,不过我不在乎。虽然我相信教师是一份令人羡慕的职业,但也知道我命里就不是干这个的。我继续住在我的洗衣间里。

大学的伙伴珍妮特·哈米尔(38)鼓舞了我的士气。已经失去了母亲的她搬到了我家,和我分享着我的小宿舍。我俩都心怀崇高的梦想,还有一份对摇滚乐的共同热爱,在漫漫长夜里,严肃讨论“披头士”(39)和“滚石”(40)哪个更厉害。为了买《无数金发女郎》(41),我们在山姆·古迪店(42)一排队就是几个小时,为了找到唱片封面上迪伦戴的那种围巾,我们在费城进行了地毯式的搜寻。他骑摩托车出车祸后,我们还为他点起蜡烛。我们躺在高高的草丛里,珍妮特的那辆破车四门大敞地停在路边,从车上的收音机里传来《点燃我的火焰》(43)。我们把长裙剪成了范尼莎·雷德格雷夫在《放大》(44)里的那种迷你裙长短,在二手店里搜寻奥斯卡·王尔德(45)和波德莱尔穿的那种厚长款大衣。

在我怀孕期间她始终是我的挚友,但随着妊娠的继续,我不得不另找庇护者了。评头品足的邻里们让我没法再待在家里,在他们眼里,我家人就像在窝藏罪犯。我找到了一个代理家庭,也姓史密斯,住在更往南的海边。那位画家和他的陶艺家妻子很宽容地接纳了我。他们有一个小儿子,养生饮食、古典音乐和艺术组成了他们秩序井然而温馨的家居生活。我很孤独,好在珍妮特会尽可能地多来看望。我有一小笔零花钱,每逢周日,我都会走很长一段路到一家寂寥的海滨咖啡屋去,要一杯咖啡和一个果酱甜甜圈,这两样东西在那个恪守健康饮食的家庭里都是禁品。我品味着这小小的放纵,往点唱机里丢两毛五分钱的硬币,一连三遍地听《草莓地》(46)。这是我的私人仪式,在我动摇的时候,让约翰·列侬(47)的声音和歌词赋予我力量。

复活节假期过后,父母来看望了我,我的阵痛也巧合地随着满月开始了。他们把我送进了卡姆登的医院。就因为我未婚,护士们非常冷酷、粗暴,把我晾在一张桌子上好几个小时后,才通知大夫我已经进入了阵痛期。她们嘲笑我的“垮掉的一代”打扮和不轨行为,叫我“德古拉的女儿”(48),还威胁说要剪掉我黑黑的长发。医生赶过来的时候已经怒不可遏了,我听到他冲护士们嚷嚷,说我这是要臀位生产了,绝不该把我独自晾在这里。在我忍受着阵痛的时候,窗外的夜色中传来了一首男声无伴奏合唱,那是来自新泽西卡姆登街角的四部和声。随着麻药开始起效,医生关切的面容和护理人员的窃窃私语便成了我最后的记忆。

我的孩子就降生在格尔尼卡轰炸(49)的纪念日里。我记得我想起了那幅画,一位哭泣的母亲怀抱着她死去的孩子。虽然我不能把孩子抱在怀里,虽然我也哭泣,但我的孩子将会活下来,健康地活下来,将会得到悉心的呵护,我全心相信将会如此。

阵亡将士纪念日(50)那天,我坐公车到费城去看艺术博物馆旁的圣女贞德雕像。第一次去是和家人一起,当时我还是个小丫头,那会儿她也还不在那儿。她跨在马上的样子是那么美,将旗帜高高举向太阳。在鲁昂,这个未成年少女把她受禁的国王带回了王座,却因遭背叛而在那一天被烧死在火刑柱上。我从书中认识的小贞德和我那永远没机会相识的孩子,我向她们两个发誓,我要干出点自己的名堂,然后我调头往家走,去卡姆登的信誉商店买了一件灰色的长雨衣。

就在同一天,在布鲁克林(51),罗伯特用了LSD。他收拾好工作区,把他的画板和铅笔摆在一张矮桌上,在桌边放了一个坐垫。他在桌上铺了一张崭新的黏土涂层纸。他知道药力一到高潮他可能就画不了了,但仍要把画具放在手边备用。他也尝试过在用药后创作,却将他拉向了负空间(52),那是他通常会靠自制力回避的区域。他所见到的美常常是骗局,其结果往往具有攻击性、令人不快。他没好好想过这样做有什么意义,只是这样做着。

一开始LSD似乎很温柔,他还颇为失望了一下,随后他加大了剂量。他已经历过了期盼和焦虑的阶段,他喜欢那种感觉,他发现颤栗和恐惧正在心中绽放。他做辅祭的时候也经历过那种感觉,彼时他穿着小圣袍站在天鹅绒帷幔前,举着游行十字架,准备进军。

他忽然感觉什么事也不会发生。

他扶正了壁炉台上方的一个镀金镜框。他看到血液正在手腕交叉的静脉里奔流,看到衬衫袖口明亮的边沿,看到平面上的空间,女海妖和狗以及他们脉搏中的城墙。他猛然意识到自己正在紧紧地咬牙。他注意到自己的呼吸,如同一个正在坍塌的神。一种可怕的清醒袭来,一种定格的力量令他跪倒在地。一连串的往事像太妃糖一样被拉长——军校学员们谴责的面容、满溢着圣水的茅坑、同学像漠然的狗一样走过、父亲的反对、被预备役军官训练营开除,还有他母亲的眼泪,和他的孤独一起渗出,他的世界末日。

他尝试起身,双腿却毫无反应。他设法往起站,搓着他的腿,他手上的静脉鼓得异乎寻常。他脱下那件浸透了光和潮气的衬衫,褪去了外壳的囚笼。

他低头看到小桌上的那张画纸,尽管还一笔未动,他已然能看到那幅画了。他再次蹲下,在下午最后的一缕光线中自信地画着。他完成了两幅素描,细长的线条模糊而不规则。他把自己看到的话写在纸上,感受着它的严重性:宇宙的毁灭。一九六七年五月三十日。

不错,他想着,多少还是有些沮丧。因为这里没有人能见他之所见,也没有人能理解。这种感觉他已经习惯,这种感觉将伴随他一生,但在过去他曾努力地弥补,就好像这是他的过错一样。他用一种可爱的性格来补偿,从他的父亲、他的老师和他的同辈人那里寻求认同。

他不确定自己到底算好人还是坏人。无论他是否无私,无论他是否邪恶。不过有一件事他很确定——他是一个艺术家。对于这一点,他绝不会有任何歉意。他靠在墙边,抽着烟,感到自己正被清晰的思维包围着,在微微地颤抖,但他知道这不过是生理反应。另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正在酝酿中。他觉得能控制一切。他再也不会成为奴隶了。

夜幕降临,他发觉自己渴了,迫切需要来上一杯巧克力奶。有一个地方肯定是开着门的。他伸手摸了摸零钱,转过街角,在夜色中咧嘴笑着,朝默特尔大道(53)走去。

一九六七年春,我评估了自己的人生。我已经把一个孩子健康地带到了世上,让她生活在一个有教养的温馨家庭的庇护之下。我已经从师范学院辍了学,继续走下去所需的自制力、生活重心和钱,我哪一样也没有。我在费城的一家课本工厂里,干着一份法定最低工资的临时工。

我的当务之急就是考虑接下来要去哪,和到了那之后要干什么。我坚守着成为艺术家的希望,不过我也知道自己绝对上不起艺术学院,而且必须先讨生计。没有什么能让我留在家里,我既看不到希望,也没有群体归属感。父母为我们营造的成长环境充满了虔诚的对话、怜悯和民权,可南泽西的乡村却普遍不待见艺术家。我的几个朋友已经搬到纽约写诗、学艺术去了,这让我倍感孤独。

我在阿尔蒂尔·兰波的诗中找到了慰藉,我邂逅他,还是十六岁时在费城一个公车站对面的书摊上。在《彩图集》的封面上,我与他高傲的目光相遇。他那种不恭的才情点燃了我,我就像对待一位同胞、亲戚,甚至是秘密情人那样地接纳了他。我连九十九美分也掏不出来,直接把书揣走了。

兰波掌握着一串神秘语言的钥匙,那种语言我无法完全破译,却读得如饥似渴。我对他的单恋,像我经历过的所有事情一样真实。在工厂里,我跟一群残酷又现实的文盲女性一起工作,因为他而不断受到骚扰。就因为读着一本外文书,我被怀疑为共产党员。她们在厕所里威胁我,逼我贬斥他。我就在这样一种环境里强压着怒火,我写作和做梦都是为了他,他成了我的大天使,带我远离工厂生活的单调和恐怖。他用双手凿刻了一部令我持守的天国指南,对他的了解使我的步伐增添了一分神气,这也是不可能被剥夺的。我把我抄写的《彩图集》扔进一只格子呢旅行箱,我们要一起逃走了。

我有我的打算,我要去找在布鲁克林普拉特艺术学院(54)念书的朋友们。我认定只要置身于他们的环境,我就能从他们身上学习。六月底,我从课本工厂下岗了,我把这看作一个出发的信号。在南泽西就业很难,我在哥伦比亚唱片公司(55)设在皮特曼的印刷厂和卡姆登的金宝汤公司(56)的求职名单上都挂了号,但这两份工作,想起哪一个来都令我作呕。我的钱还够买一张单程车票的,我打算把城里的书店都逛遍,这对我来说似乎才是理想的工作。做过女招待的母亲,给了我一双白色平底鞋和一身简单包裹着的新工作服。

“你永远也当不成女招待,”她说,“不过无论如何我会支持你。”这就是她表示支持的方式。

那是七月三日,星期一的早晨。我策划了一场泪眼婆娑的道别,徒步走到伍德伯里(57),搭百老汇巴士前往费城。我途经深爱的卡姆登,向一度繁荣、如今却显得悲情的沃尔特·惠特曼酒店(58)恭敬地点点头。遗弃这座挣扎中的城市,让我感到一阵剧痛,但那里确实没有我的饭吃。他们正在关闭大造船厂,很快大家就都要重新找工作了。

我从市场街出发,到内迪克连锁店(59)稍作停留。我向点唱机里丢了两毛五分的硬币,点了妮娜·西蒙内(60)的双面唱片,又要了告别的甜甜圈和咖啡。我走过菲尔贝特街(61),到了这些年里始终萦绕脑际的那个书摊对面的巴士总站。我在以前偷过兰波诗集的地方停了下来,那个位置上换成了一本破旧不堪的《左岸之恋》(62),里面是颗粒感的五〇年代末巴黎夜生活的黑白摄影。那美丽的瓦莉·迈尔斯(63),她野性的头发和化了烟熏妆的眼睛,她在拉丁居民区跳舞的样子,都深深地打动了我。我没有偷走那本画册,而是把她的样子印在了心里。

自我上次出行后,到纽约的车票价格几乎翻了倍,这对我的打击实在不小,我买不起车票了。我钻进一个电话亭去思考,这是一个真人版的克拉尔·肯特(64)时刻。我曾考虑过给妹妹打电话,我也知道如果就这么回家很丢人,然而就在电话机下面的隔板上,在那本厚厚的黄页上,躺着一只白色的女式手包,里面有一个盒式项链吊坠和三十二美元,几乎赶上我之前一个礼拜的工资了。

我明知这样不对却还是拿走了那些钱,但我把手包留在了售票处,希望它的主人至少能找回项链吊坠。吊坠里并没有任何主人身份的信息,如同这些年来我多次在心里所做的,我只能向这位不知名的施主道谢。是她给了我这最后的一点鼓舞,一个贼的幸运符。就像有命运之手在推着我前进,我接受了来自那只白色小包的资助。

二十岁的我登上了巴士。我穿着工装裤、黑色高领衫和在卡姆登买的那件灰色旧雨衣。红黄相间的格子呢小旅行箱里,装着一些绘图铅笔、一个笔记本、《彩图集》、几件衣服和一些弟弟妹妹的照片。我这人迷信,今天是星期一,我出生在星期一。今天是去纽约城的好日子。没有人期待我的到来,一切又都在期待我。

我毫不耽搁地坐上了从港务局到杰伊街和区公所的地铁,然后到了霍伊特·舍默霍恩站和德卡伯大道(65)。这是个晴朗的下午,我希望朋友们能收留我,直到我找到自己的地方。我找到地址上的那幢褐色砂石公寓楼,可他们已经搬走了。新房客很客气,他朝楼尾部的一个房间指了指,说他的室友或许知道他们的新住址。

我走进那个房间。在一张样式简单的铁床上,有个男孩正在睡觉。他又白又瘦,一头深色的乱发,光着膀子,脖子上戴着几串珠子。我站在那里。他睁开了眼睛,冲我微笑。

听说了我的困难后,他一下坐了起来,穿上他的条带凉拖鞋和白色T恤,示意我跟他走。

我看着走在前头的他,步态轻盈地领着路,腿稍有点罗圈。我注意到他的手,他用手指轻敲着大腿。像他这样的人我可从没见过。他把我带到了克林顿大道(66)上的另一幢褐色砂石楼前,微笑着,向我行了一个小小的告别礼,然后转身离去。

一天慢慢过去。我等待着我的朋友,他们没有回来。那一晚,无处可去的我就睡在了他们的红色门廊里。再醒来时,已经是独立日(67)了,我的第一次离家远行就这样相伴以熟悉的游行、退伍老兵野餐和焰火表演。我闻到了空气中的那种躁动不安。成群的孩子扔着鞭炮,在我脚边炸响。接下来的几周,我都将像这天一样度过,寻找同类、栖身之所,以及那最紧迫的一份工作。想找到一个富于同情心的学生,夏天似乎不是时候。没有哪个人愿意向我伸出援手。人人都在奋斗,而我,这只乡下老鼠,只是一个尴尬的存在。我最终回到了城区,睡在中央公园里离“疯帽人”雕塑(68)不远的地方。

在第五大道沿途的商店和书店里,我都留下了求职信息。我常会在一家大酒店跟前驻足,像一个外国观察员,旁观着特权阶层的普鲁斯特式生活,看阔气的黑色轿车开进开出,后座上还有棕金相间的精美花纹。这是生活的另一面。巴黎剧院和广场大酒店(69)之间还有四轮马车可乘。我在被丢弃的报纸上查看当晚的娱乐信息,在大都会歌剧院(70)对面看着人群入场,感受着他们的期盼。纽约是一个真正的城市,狡猾而性感。我被一小群两颊绯红的年轻水手轻轻推搡着,他们是去第四十二街找刺激的,那儿有成排的限制级影院、花里胡哨的女人、闪闪发光的纪念品商店和热狗摊。我在电影院大堂里徘徊,透过格兰特生鲜酒吧(71)气派的窗户,端详着里面那些穿黑衣的男人敏捷地舀起一摞摞的生蚝。

摩天楼都很漂亮,看上去不只是公司的外壳。它们是傲慢而博爱的美国精神的纪念碑。每一段弧线都精神焕发,让人感受到它不断变化的历史。在工匠和建筑师的一砖一瓦下,旧世界与新世界比肩而立。

我花了几个小时从这个公园走到那个公园。在华盛顿广场(72),仍能感受到作家亨利·詹姆斯(73)和他笔下人物的气息。一迈进那座白色拱门,迎接你的就是手鼓和木吉他、抗议歌手、政治辩论、行动主义者的传单和被年轻人挑战的老棋手。这种开放的氛围是我不曾体验过的,一种无意勉强任何人的单纯的自由。

我又累又饿,带着仅有的那点家当流浪,像季节工人一样把东西裹在衣服里做成一个包袱,就差用棍子挑着走了——我把旅行箱存在了布鲁克林。这是个星期日,我给自己放了一天假,没去找工作。直到天亮,我已经把科尼岛(74)走了一个来回,一有机会就闭会儿眼。我在华盛顿广场站下了F列车,沿着第六大道走,在休斯顿街(75)附近,我停下来看男孩们打篮球,也就是在那儿,我遇到了“圣徒”,我的指引者,一个切罗基(76)人,一只脚站在街上、一只脚踏在银河里的人。他不期而至,就像一个流浪者有时会遇到另一个流浪者那样。

我迅速地注意到了他,里里外外,觉得他还不赖。尽管我一般不跟陌生人说话,和他倒挺自然就聊了起来。

“嘿,姐们儿,什么情况?”

“你是问在地球还是宇宙啊?”

他大笑着:“行啊你!”

他仰头看天的时候,我打量着他。他的样子像吉米·亨德里克斯(77),挺高,挺瘦,说起话来温文尔雅,就是穿得破了点。这个人不造成任何威胁,没有性暗示,不提生理层面,除了最基本的需求。

“你饿吗?”

“嗯。”

“那来吧。”

咖啡店一条街刚刚苏醒。他在麦克杜格尔街(78)上的好几个地方停下来,向正准备开门营业的伙计打招呼,而我站在几英尺开外。“嘿,‘圣徒’,”他们会这样叫他,然后他会顺嘴一问:“有吃的给我吗?”

厨师们跟他很熟了,把吃的装在棕色纸袋里送给他。他以自己从中西部到金星的旅行轶事作为回报。我们走到公园里,找张长椅坐下,分享着他的收获:几条头天的面包,还有一棵生菜。他教我把生菜最外面的几层叶子剥掉,然后他把面包一掰两半。有的菜叶子还是脆的。

“生菜里有水分,”他说,“面包能解饿。”

我们把最好的菜叶摞在面包上,开心地吃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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