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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切尔西酒店.3

作者:美-帕蒂·史密斯 当前章节:15093 字 更新时间:2026-6-22 19:56

罗伯特回到家后又惊又喜,“你着什么魔了?”他问。我只是耸耸肩。可当我们去了“马克斯”,我的发型引起了不小的轰动。这一顿大惊小怪让我受宠若惊,虽然我还是我,但我的社会地位突然间获得了提升。我的基思·理查兹发型活脱脱成了一块话题磁铁。我想起了高中时代认识的那些姑娘,她们梦想成为歌手,最后却成了美发师。这两种职业我都不渴望,但在接下来的几个星期里,我却给很多人剪了头发,并在“辣妈妈”(193)里放声歌唱。

切尔西酒店二○四房间,一九七○年。

“马克斯”里有人问我是不是双性人。我问他什么意思。“你知道,就是米克·贾格尔(194)那种。”我觉得那肯定挺酷的,我想这个词是集美丑于一身的意思。不管它到底是什么意思吧,仅仅剪了个头,我就奇迹般地在一夜之间变成了双性人。

机会突然降临了。杰姬·柯蒂斯请我出演她的戏《祸水红颜》(195)。我替代一个男孩,饰演“游乐场”(196)的男性同伴,喷吐着这样的台词:他可以上她或者甩了她/他上了她然后甩了她。

“辣妈妈”是最早的实验剧场之一,比小百老汇剧院(197)还要小上一些。大学的时候我倒是演过一些戏,在欧里庇德斯的《希波吕托斯》里演过费德拉(198),在《男朋友》里演过杜博内夫人(199)。我喜欢表演,但我怕背台词,还有他们糊在我脸上的厚厚的舞台妆。虽然我觉得跟杰姬和她的伙伴们一起工作应该挺有意思,但我真的对先锋一窍不通。杰姬没让我试镜就要了我,所以我也不知道接下来会怎么样。

我坐在大堂里,努力显得我不是在等罗伯特。他消失在他牛郎世界的迷宫里,我揪着心,精神实在没法集中,我坐在我的老地方,身子趴在我橙色的笔记本上,上面有我为布莱恩·琼斯写的各种诗。我一副《南方之歌》的打扮——草帽、流浪兔(200)夹克、工作靴和锥形裤——正苦心研究着那些遣词造句,这时一个非常熟悉的声音打断了我。

“干吗呢,亲爱的?”

我抬头看到一张陌生的脸,炫耀地戴着一副完美的墨镜。

“写东西。”

“你是诗人?”

“可能吧。”

我挪回我的座位里,表现出不感兴趣的样子,假装没认出他来,但他拉长声的话腔我可没认错,还有他那可疑的笑容。眼前这个人是谁我一清二楚,他就是《别回头》(201)里的那个人,除迪伦以外的那个。博比·纽沃斯(202),和事佬及破坏分子,鲍伯·迪伦的至交。

他是画家、歌手、歌曲作者和冒险家。他是很多同时代的伟大智者和音乐家的心腹——比我早了一个时代。

为了故作镇定,我站起来,点点头,没说再见,径直朝门口走去。他对我大声喊道:

“嘿,你跟谁学的这么就走了?”

我转过身来,“跟《别回头》学的。”

他笑了,邀我去“堂·吉诃德”喝一小杯龙舌兰。我不爱喝酒,但为了摆酷,我一饮而尽,没加柠檬也没加盐。他很健谈,我们从汉克·威廉姆斯(203)聊到了抽象表现主义。他似乎对我很有好感,拿过我手里的笔记本翻了起来。我猜他看到了我的潜力,因为他问:“你有没有想过写歌?”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下次见面我想要你写首歌出来,”我们走出酒吧时他说。

他只需说这些就够了。他走后,我发誓要给他写首歌。我给马修瞎写过一些歌词,给哈里编过几首阿巴拉契亚式小曲,但没真的上过心。现在我有了一个真正的任务和一个值得为之写歌的人。

罗伯特很晚才回家,闷闷不乐的,对我跟陌生男人去喝酒还有点不高兴。不过第二天一觉醒来,他也觉得像鲍比·纽沃斯这样的人对我的作品有兴趣是一件鼓舞人心的事。“说不定他会是让你开始唱歌的人呢,”他说,“不过你要始终记得是谁第一个让你唱的。”

罗伯特一直都喜欢我的嗓音。在布鲁克林时他就要我唱歌伴他入睡,我会给他唱皮雅芙和《童谣》(204)里的歌。

“我不想唱歌,我只想给他写歌。我想当诗人,不是歌手。”

“你两个都能当,”他说。

罗伯特几乎一整天里都在纠结,在爱意和喜怒无常间反复摇摆。我能感觉到有什么事情正在酝酿,但罗伯特不愿说。

接下来的几天安静得令人紧张。他总在睡觉,当他醒着的时候,会要求我给他读我的诗,尤其是我为他写的诗。一开始我担心他可能受了伤害,在他长久的沉默中,我又想到他有可能是在外面认识了什么人。

我认出了这种沉默,这是个信号,我们以前经历过。虽然我们没谈这事,却慢慢为必将到来的变化做好了准备。罗伯特和我依然很亲密,但把事情都摆到桌面上来说,对两人而言又不太容易。反常之处是他似乎想把我拉得更近些,也许这是结束前的亲密,就像男人在与情妇分手之前会给她买首饰一样。

星期天是满月。罗伯特烦躁不安,突然说要出去。他盯着我看了很久,我问他没什么事吧,他说他也说不上。我把他送到街角,我站在那里看着月亮。后来,我感到焦虑,去喝了杯咖啡。

月亮已经变得血红。

他终于回来了,把头枕在我肩头睡了过去。我没有正面面对。不久之后,事实将证明他已经跨过了那条界线。他已跟一个男人在一起了,而且不是为了钱。我能够在某种尺度上认可他,我的盔甲仍有脆弱的地方,而罗伯特,我的骑士,尽管他并不想那样,却已经刺穿了它好几处。我们开始送彼此更多的礼物。自己做的,或是在典当行灰蒙蒙的橱窗犄角里发现的小玩意,都是些别人不想要的东西:用头发编成的十字架、失去光泽的护身符,以及用丝带和皮子做成的俳句情人节卡片。我们给彼此留下便条、小蛋糕,各种东西,仿佛我们能堵上那个窟窿,重建那堵摇摇欲坠的墙,填补我们为迎接新的体验而掀开的伤口。

我们有好几天没见过“猪人”了,但听到过他家狗的哀号。罗伯特报了警,警察撬开了门。“猪人”已经死了。罗伯特进屋去辨认了尸体,警察把“猪人”和他的狗都带走了。阁楼的后部现在变成了两倍大。虽然觉得可怕,罗伯特还是忍不住地觊觎它。

切尔西酒店二○四房间,一九七○年。

我们肯定会被轰出去,因为我们没有租约。罗伯特去找了房东,把我们的事情和盘托出。房东想到屋里有挥之不去的死人和狗尿味,可能很难再租出去,于是取而代之把整个楼层以三十美元的价格租给了我们,比我们在切尔西的房租还少,还多给了两个月时间用来清洁和粉刷。为安抚“猪人”的神灵,我画了一幅画,起名叫《我见到一个人,他在遛他的狗》,画画完后,罗伯特对“猪人”的哀逝似乎也能坦然接受了。

显然,我们无法既住在切尔西又同时负担“绿洲”酒吧上的这整整一层楼。我真是不想离开切尔西,不想离开那些诗人、作家、哈里和我们门厅里的浴室。关于此事我们谈了很多。前部小一点的空间归我,后部的归他。我们攒的钱还要用来缴水电费。我知道这是一件更划得来的事,前景甚至激动人心。我们两个都将有地方创作,彼此间还能很亲近。但这也是一件很难过的事,尤其对我。我喜欢住在切尔西,而且我知道我们一旦离开,一切都会改变。

“我们会怎么样呢?”我问。

“我们会永远在一起,”他回答。

罗伯特和我都不曾忘记从阿勒顿到切尔西的出租车上的誓言。显然我们还没准备好去独立生活。“我就在隔壁,”他说。

我们必须一起努力,一分一分地去挣钱。我们要攒出四百五十美元,一个月的房租和一个月的押金。我更不大能见到罗伯特了,他跑这跑那地挣着二十美元。我已经写了一些唱片评论,现在收到了一摞一摞的免费唱片。评论完我喜欢的,我就把这些唱片都拿去东村的一个叫“自由人”(205)的地方。他们每张给我一块钱,所以我要是有十张就能拿个好收成。实际上我卖掉的唱片要比写了评论的多,我一点不多产,并且写的尽是像帕蒂·沃特斯(206)、克利夫顿·切尼尔(207)或阿尔伯特·艾勒(208)这样晦涩的音乐人。我不愿评价太多,也不想要提醒人们去注意可能被忽略的艺术家,我和他们之间的关系也只到钱这一层面。

我讨厌收拾和打扫。罗伯特心甘情愿挑起这个重担,他清理垃圾、擦擦洗洗、上下粉刷,就像在布鲁克林时那样。与此同时,我的时间都给了斯克里布纳和“辣妈妈”。晚上排练过后,我会和他在“马克斯”碰头。我们现在有了自信,可以像老炮们一样在圆桌边重重地一屁股坐下了。

《祸水红颜》五月四日试映,那是肯特学生遇害(209)的日子。“马克斯”里没人爱谈政治,“工厂”的内部政治除外。政府营私舞弊和越南战争的错误已成为大家的普遍共识,但试映还是被肯特州立大学的阴霾所笼罩,一个并不怎么愉快的夜晚。

随着这部戏的官方首演,事态有了好转,每场演出罗伯特都来,也经常带来他的新朋友,其中有个叫廷克贝尔(210)的姑娘。她住在第二十三街的“伦敦露台”公寓(211),还是一位“工厂”女郎。罗伯特被她的活力和风趣吸引,不过她外表顽皮,却牙尖嘴利。我好脾气地容忍了她的话中刺,只当她是他的马修。

廷克贝尔介绍我们认识了大卫·克罗兰德(212)。外形上,大卫和罗伯特可真是一对,他又高又瘦,有着深色的卷发、苍白的肤色和深邃的棕眼睛。他家境很好,在普拉特艺术学院学过设计。一九六五年,安迪·沃霍尔和苏珊·博顿利(213)在街上发现了他,吸收他来演电影。苏珊,著名的“国际丝绒”(214),正在被训练成为一个超级明星,成为伊迪·塞奇威克的接班人。大卫和苏珊有过一段激情过往,一九六九年苏珊离开了他,他逃到了伦敦,去了电影、时装和摇滚乐的温床。

苏格兰电影导演唐纳德·卡梅尔(215)关照着大卫。卡梅尔身居伦敦花柳界的中心,他刚和尼古拉斯·罗格(216)一起,跟米克·贾格尔在电影《演出》(217)里合作了一把。作为“男孩公司”(218)的顶级模特,大卫很自信,不会轻易怯场,有人责备他利用姿色,他反击说:“我没有利用姿色,是别人在利用我的姿色。”

他从伦敦转战巴黎,五月初的时候回到了纽约。他和廷克贝尔住在“伦敦露台”,廷克贝尔迫不及待地把我们全都介绍给他认识。大卫很可爱,认同罗伯特跟我是一对。他喜欢去我们那玩,说那是我们的艺术工厂,看我们的作品时还流露出真诚赞赏的神情。

有了大卫,我们的日子似乎轻松些了。罗伯特享受他的陪伴,也喜欢大卫欣赏他的作品。正是大卫,帮他弄到了一笔重要的早期收入,那是《时尚先生》杂志(219)上的一幅跨页肖像,人物是泽尔达(220)和斯科特·菲茨杰拉德,眼睛都被喷漆覆盖着。罗伯特拿到了三百美元,比他过去哪一次挣的都多。

大卫开一辆红色内饰的白色科维尔(221),载着我们在中央公园周边兜风。这是我们第一次坐轿车——不是坐出租,也不是我爸爸在新泽西的公车站接我们。大卫慷慨而谨慎,他不是有钱人,但还是比罗伯特富裕多了。他会带罗伯特出去吃饭,他埋单,作为回报,罗伯特会送他项链和小幅的素描。他们之间有一种完美的自然引力,大卫把罗伯特带入了他的世界,一个罗伯特迅速就接受了的社会。

他们开始越来越多地待在一起。我看着准备出门的罗伯特,他就像一个为狩猎做着准备的绅士,对一切都精挑细选。他会整齐地叠好彩色的手帕塞进后裤袋,他的手镯,他的马甲,他久久地慢条斯理地梳理头发。他知道我喜欢他的头发乱一点,我也知道他降服他的发卷并非为了我。

罗伯特在社交场里如鱼得水。他结交了“工厂”里纵横交错的人脉,并和诗人杰拉德·马伦加成了朋友。杰拉德曾挥舞着鞭子与“地下丝绒”共舞,他带罗伯特去体验“快乐胸膛”(222)性用品店这样的地方,还邀他去纽约最顶尖的文学沙龙之一。罗伯特一定要拉我去参加达科他(223)的一个沙龙,地点在查尔斯·亨利·福特(224)的公寓里,他编辑了极具影响力的《视野》杂志(225),把超现实主义介绍到了美国。

我的感觉就像是周日在哪个亲戚家吃晚餐。在各样的诗人读着冗长的诗歌时,我好奇,福特是否暗中希望回到他青年时代的沙龙——格特鲁德·斯坦(226)在那里发号施令,列席者是布勒东(227)、曼·雷(228)和朱娜·巴恩斯(229)这样的人物。

那晚,他一度探过身来对罗伯特说:“你的眼睛蓝得不可思议。”我觉得这太好笑了,罗伯特可是出了名的绿眼睛。

罗伯特在社交场上的适应性持续地令我称奇。我刚认识他的时候他曾是那么的害羞,而当他跨越了“马克斯”、切尔西和“工厂”的挑战,我眼看着他淋漓尽致地做回了自己。

我们的切尔西时光就要结束了。新家离酒店只有几个门之遥,但我知道一切都将不同。我相信我们会完成更多的作品,但也会失去某种亲密,我们将不再挨着迪伦·托马斯的房间,我在切尔西大堂的位置也会被别人占据。

把给哈里的生日礼物做完,是我在切尔西最后要做的几件事之一。这首配图诗歌《炼金术花名册》(230)诠释了哈里和我曾经探讨过的关于炼金术的种种。电梯在维修,于是我走楼梯去了七〇五房间。还没等我敲门,五月天还穿着滑雪毛衣的哈里就把门打开了,他拿着一盒牛奶,好像要把它倒进大睁的眼睛里一样。

他兴致勃勃地把我的礼物里里外外看了一遍,随即给它归了档。这是一种荣誉,也是一种诅咒,毫无疑问它将会永远消失在他档案馆的巨大迷宫里。

他决定放点特别的东西来听,放一段他多年前录的罕见的仙人掌仪式。那是一台沃伦萨克(231)盘带机,他想把磁带放进去,但机器出了问题。“这磁带比你的头发还纠结,”他不耐烦地说。说罢他突然盯住我,然后在抽屉和箱子里仔细翻找,直到发掘出一把灰白长鬃的象牙镶银发刷。我立即跃跃欲试,“别动!”他呵斥道。然后他坐到椅子上,我坐在他脚边,两人都一言不发。在全然的寂静中,哈里把我头发上的结全梳开了。我怀疑这把发刷是他妈妈的。

之后他问我有没有带钱。“没带,”我说。他假装抓狂。不过我了解哈里,他只是想化开此刻的亲密。无论何时你与哈里共度美好一刻,他都非要把它再颠覆一下不可。

五月的最后一天,罗伯特把他的新朋友们招呼到了他那边的阁楼。他用我们的唱机播放着“摩城”(232),看起来是那么开心。这层楼比我们的房间要大好几倍,连跳舞的地方都有。

我待了一会儿就走了,回到了我们在切尔西的老房间。我坐在那里哭了,然后在我们的小水槽前洗了洗脸。那是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我感到我为了罗伯特牺牲了某种自我。

我们迅速进入新的生活模式。我还像在切尔西一样,在走廊的黑白格地板上踩着格子走路。一开始我们都睡在小一点的那边,大一点的那边罗伯特还没弄好。第一个晚上我最终还是自己睡的,一开始都还不错。罗伯特让我拿着唱机,我就一边听皮雅芙一边写东西,但我发现这下子我睡不着了,无论发生过什么,我们都已经习惯了相拥而眠。大约凌晨三点的时候,我裹着薄棉布床单,轻轻地敲了敲罗伯特的门,他马上就打开了。

“帕蒂,”他说,“你怎么这么久才过来?”

我慢悠悠地走进去,努力装得若无其事。他显然一晚上都在工作,我发现了一幅新画,是一个新装置的组成部分,一幅我的照片摆在他床边。

“我就知道你会过来,”他说。

“我做噩梦了,睡不着,再说我得去上厕所。”

“你去切尔西啦?”

“没有,”我说,“我尿在一个空的外卖杯里了。”

“帕蒂,不是吧。”

如果你真必须要去的话,午夜里走到切尔西可不近呢。

“来吧,China(233),”他说,“快到这边来。”

一切都让我心烦意乱,而最糟糕的还是我自己。罗伯特会到我这边的阁楼来,他会训我。没有了他的安排,我的生活状态越发混乱了。我把打字机架在一个板条箱上,地面上散落着半透明的薄纸,上面尽是写了半截的歌,还有对马雅可夫斯基之死和鲍伯·迪伦的沉思。房间里扔着待评的唱片。墙上钉着我的英雄们,可是我的努力似乎不够英勇。我坐在地板上努力地写作,写不出来就剪我的头发。我以为会发生的事情没有发生,我绝不期待的事情却到来了。

我回了一趟自己的家。我应该朝哪个方向去,还要好好地想一想。我怀疑自己正在做的是否正确,是否都是轻浮之举?这就是肯特州学生遇害的那一晚,我所经历的纠缠不休的负罪感。我想当一个艺术家,但我的工作也得有意义才行。

全家人围坐在桌边。父亲给我们读柏拉图(234),母亲做了肉丸三明治。我家的餐桌上一直有种同志间情谊。席间,我意外地接到了廷克贝尔的电话。她突兀地告诉我,罗伯特正和大卫搞在一起。“他们俩这会儿就在一块呢,”她有点得意地说。我只告诉她,打这个电话很没必要,我已经知道了。

我呆呆地挂掉了电话,却不禁疑惑:也许她只是把我的猜测说出来了而已。我拿不准她为什么要给我打电话,她不像是要帮我,我们没那么好。我琢磨她要么是心胸狭窄之辈,要么是搬弄是非之人,也可能她说的并不是真的。坐在回来的巴士上,我决定什么也不说,给罗伯特一个机会,以他自己的方式告诉我。

他又有了那种惶惑的神色,就像在布伦塔诺书店把布莱克冲进厕所的那次。他已经去过第四十二街了,还看上了一本有意思的新的男性杂志,但是要十五美元。他倒是有那个钱,可他想确定一下它值不值。当他撕掉那层玻璃纸的时候,店主回来逮了他个正着,随即大喊大叫,要求罗伯特买下杂志。罗伯特被搞得心烦意乱,把杂志朝店主扔了过去,那人追着他往外跑,罗伯特跑上了地铁,从书店一路奔回家。

“全都因为那本该死的杂志。”

“那杂志好吗?”

“我也不知道,看起来不错,但被那人那么一弄我就不想要了。”

“你应该自己拍照片,不管怎么说都会比那些好。”

“我也不知道,我想也不失为一种可能。”

几天过后我们去了桑迪家。罗伯特不经意地拿起她的宝丽来相机。“这个能借我玩玩么?”他问。

罗伯特端着宝丽来。那些肢体动作,手腕的猝然一动,把照片拽出来时的声响和期盼,六十秒之后看他到底拍到了什么。这流程的即时性正对他的脾气。

一开始他只是摆弄这台相机。他不太确信这玩意适合他,再说相纸太贵了,十张照片就要花大约三块钱,在一九七一年这是个可观的数目。但相比照片亭,算是又上了几个台阶,照片冲印的束缚也解除了。

我是罗伯特的第一个模特。他跟我在一起比较自在,他也需要时间去掌握技术。这台相机的机械操作很简单,但选择有限。我们拍了数不清的照片,一开始他不得不对我严格控制。我会怂恿他拍《全数归还》封面的那种:鲍伯·迪伦被他最喜欢的东西围绕着。我摆好了我的骰子、“罪人”牌照、一张科特·韦尔(235)的唱片和我的《无数金发女郎》,还穿了一条安娜·马格纳尼(236)那样的黑衬裙。

“破烂太多啦,”他说,“我就光拍你吧。”

“可我喜欢这些,”我说。

“咱们不是拍唱片封面,咱们是搞艺术。”

“我恨艺术!”我喊着,他按下了快门。

他是自己的第一个男主角。谁也不能质疑他拍自己,他有分寸。他只需看着自己,就知道想要什么效果。

他对自己的第一批照片很满意,但相纸成本太高,他被迫放下了相机,不过也没放得太久。

罗伯特花了大把时间改进他的工作空间和作品展示方式。但有时候他也会一脸愁容地看着我,“这样还行吗?”他会问。我叫他别担心,说实话,我自己也有一堆事情,罗伯特的性魅力问题实在不是我眼下所关心的。

我喜欢大卫,罗伯特正在创作佳作,同时这也是我第一次能够随心所欲地表达自我。我的房间折射出我内心世界生机勃勃的凌乱,像铁路货车车厢,也像仙境。

一天下午,格雷戈里·科尔索来了。他先去找了罗伯特,俩人一起抽了烟,所以当他到我房间时太阳已经快下山了。我正坐在地板上敲着我的雷明顿打字机,格雷戈里进了屋就开始慢慢数落我的房间,我的尿杯和破玩具。“怎样,我这儿就这风格。”我拖过一把旧扶手椅。格雷戈里点起一根烟,从那一堆我扔掉的诗里捡着看,看着看着睡着了,烟头在椅子扶手上留下一个小小的烫痕,我倒了点雀巢咖啡浇灭它。他醒了,喝掉了剩下的咖啡。我支援了他急需的几块钱。正要走的时候,他看到了我在小地毯上方挂着的一个法国的旧耶稣受难像,在耶稣脚下,有一个装饰了象征死亡的文字的骷髅头。“这意思是‘要记得我们不能永生’,”格雷戈里说,“但诗歌可以。”我点了点头。

他走了,我坐回我的椅子,抚摩着那个烟疤,我们最棒的诗人之一留下的新鲜的烫痕。他总是惹麻烦,甚至可能搞出大乱子,然而他能呈献给我们像刚出生的小鹿一样纯洁的作品。

秘密压抑着罗伯特和大卫。两人都以保持那点神秘为乐,但我认为大卫太外向,他们俩的关系就快瞒不了我了,他们之间开始变得紧张。

我、罗伯特、大卫和大卫的朋友露露·德拉法蕾丝(237)双双去参加了一个派对,事态也在那里濒临危急。我们四个跳了舞。我喜欢露露,这个魅力不凡的红头发是伊夫·圣罗兰(238)著名的缪斯女神,是夏帕雷利(239)的模特跟一个法国伯爵生的女儿。她戴了一只很重的非洲手镯,手镯摘掉时,我看到她的细手腕上系着一条红线,她说那是布莱恩·琼斯拴的。

那晚似乎还不错,只是罗伯特和大卫总是不停地跑开。突然,大卫抓起露露的手,将她拉出了舞池,唐突地离开了派对。

罗伯特追了上去,我跟在后面。大卫和露露正要钻进出租车时,罗伯特哭喊着叫他不要走。露露看了看大卫,不解地问:“你们俩是好着呢吗?”大卫砰地关上车门,扬长而去。

已然到了这步田地,罗伯特不得不告诉了我那个我已经知道的事实。我平静地默默坐在那里,听他挣扎着寻找合适的字眼向我解释刚才的事。看着罗伯特如此纠结,我一点快感也没有。我明白这之于他的艰难,于是告诉了他廷克贝尔说的话。

罗伯特暴怒了。“你怎么什么也没说?”

让罗伯特受刺激的是,廷克贝尔不仅告诉我他在劈腿,还说他是同性恋。罗伯特好像忘了我其实知道这件事。这是他第一次被公开地贴上性标签,对他而言肯定很不好受。在布鲁克林,他和特里的关系也只限于我们自己知道,而不是广为人知。

罗伯特哭了。

“你确定?”我问他。

“我什么都不确定,我想搞我的创作,我知道我行,我就知道这些。”

“帕蒂,”他说着抱住我,“这些跟你都没有任何关系。”

从那以后,罗伯特基本就不跟廷克贝尔说话了。大卫搬到了第十七街,离华盛顿·欧文(240)的故居不远。我靠墙睡在我这边,罗伯特睡在他那边,我们的生活还以一贯的速度继续着。

后来,我自己静下来好好想了想,那股劲儿也到这时才涌上来。我心里难受极了,失望于他没把我当成可信赖的人。他说过我无需担心任何事,可最后我还是担心着,然而我也明白他为什么没有告诉我。我想,他不得不去解释自己的欲念,还要去界定自己的性身份,这对他来说肯定很困难。他有对男人的强烈欲望,但我从没感觉被爱得少了,中断我们的肉体关系对他来说也非易事,我懂的。

罗伯特和我依旧坚守着我们的誓言,谁也不会离开对方。我从不曾通过性行为的透镜去看他,他在我心中的形象完整无缺,他是我这辈子最完美的艺术家。

博比·纽沃斯像逍遥骑士(241)般地骑车进了城。他跨下车来,和那些画家、音乐家、诗人齐聚一堂,各种族群大集合。他就是行动的催化剂。他会一阵风似的飘进来,把我带去各处,去接触别的艺术家和音乐家。我是个新人,而他却欣赏和鼓励我在写歌上的笨拙尝试。我想做出点东西来证明他的信任没有白费。受到盲威利·麦克特尔(242)和汉克·威廉姆斯这样讲故事人的启发,我编写了一首长篇民谣口头诗。

一九七〇年六月五日,他带我到“东菲尔莫”去看了“克罗斯比、斯蒂尔斯、纳什和扬”(243)。乐队不是我喜欢的那种类型,但见到尼尔·扬让我很感动,他的歌曲《俄亥俄》(244)给了我极深的印象。它似乎把艺术家作为负责的评论者的角色更加具体化了,同时也向四个以和平的名义丧生的年轻肯特学生致敬。

之后我们又去了伍德斯托克(245),“乐队”正在那儿录制《怯场》(246),录音师是托德·朗德格伦(247)。罗比·罗伯逊(248)正全神贯注地录制歌曲《巫医》(249),其余的人多数都陆续散去参加某个重口味的派对了。我和托德熬夜聊到了天亮,发现我们都有上达比(250)的祖籍,我祖父家离他出生和长大的地方很近。我们还有很多相似之处——清醒、工作型、主观、怪里怪气、不受青睐。

博比继续向我敞开他的世界。

通过他我认识了托德、画家布赖斯·马登(251)和拉里·普恩斯(252),还有比利·斯旺(253)、汤姆·帕克斯顿(254)、埃里克·安德森(255)、罗杰·麦克奎恩(256)和克里斯·克里斯托弗森(257)等音乐家。他们就像鹅群一样,调转方向朝切尔西走去,等待詹妮斯·乔普林的到来。能进入这群人的私密世界,我唯一的通行证就是博比的一句话,而他的话是无可置疑的。他把我以“诗人”的身份介绍给詹妮斯,从那以后詹妮斯就经常喊我“诗人”。

我们都到中央公园的沃曼溜冰场(258)去看詹妮斯的演出。票都卖光了,爆满的人群溢出了周围的石栏。我和博比站在台侧,被她那激动人心的能量迷住了。突然间,天空落下瓢泼大雨,紧接着电闪雷鸣,舞台上的人员散去,演不了了,巡演技工开始拆除设备。观众拒绝离去,开始发出嘘声。

詹妮斯心烦意乱。“他们嘘我,哥们,”她向博比哭诉着。

博比拂去她眼前的头发。“他们不是在嘘你,亲爱的,”他说,“他们嘘的是这雨。”

这群热忱的音乐家留在了切尔西,他们常会拿着木吉他到詹妮斯的套房去。我获准去看他们排练她新专辑的歌曲。詹妮斯是这只摩天轮的皇后,坐在她的安乐椅上,拿着一瓶金馥力(259),哪怕是在下午。迈克尔·波拉德(260)总是伴其左右,他们就像一对心心相印的双胞胎,语言模式都一样,每句话都加个“哥们”。我坐在地板上,听克里斯·克里斯托弗森唱起她的《我和博比·麦吉》(261),詹妮斯唱和声。我本是冲着这样的时刻去的,但那时太年轻,正专注于自己的思绪,几乎捕捉不到这些瞬间。

罗伯特在他一边的乳头上穿了个洞。他是在桑迪·戴利家,依偎在大卫·克罗兰德的臂弯里请一个医生弄的。她用十六毫米胶片拍下了整个过程,一个极端的仪式,罗伯特的《情歌恋曲》(262)。我相信在桑迪的完美指导下,它会被拍得很美,但我觉得这个过程令人反感,就没去看。他肯定会感染的,后来果然被我说中。我问罗伯特什么感觉,他说又好玩又诡异。然后我们三个去了“马克斯”。

我们和唐纳德·莱昂斯一起坐在密室里。和“工厂”里那些男性领军人物一样,唐纳德也是来自自治镇的爱尔兰天主教家庭,念哈佛的时候他是个才华横溢的古典派,注定要在学术界有所建树,但他被在剑桥读艺术的伊迪·塞奇威克迷住了,放弃了一切,追随她来到了纽约。唐纳德一喝酒就会变得极其犀利,跟他一起的朋友不是被他损死,就是笑死。状态最好的时候,他会滔滔不绝地谈论电影和戏剧,引用晦涩难懂的拉丁文和希腊语原文,以及大段大段的T.S.艾略特(263)。

唐纳德问我们要不要去楼上看“地下丝绒”的开幕演出。这场演出标志了他们在纽约的重组,也是“马克斯”举办的第一场摇滚现场演出。我还没看过他们,这让唐纳德很震惊,坚持要我们跟他一起去楼上,听他们的下一组歌曲。

我即刻就和那音乐产生了共鸣,它有一种震撼的冲浪者节拍。我以前从没仔细听过卢·里德(264)的歌词,现在,尤其通过唐纳德的耳朵,我意识到它们有着如此强烈的诗意。“马克斯”楼上的空间很小,可能还容不下一百人,随着“丝绒”演出渐行渐深,我们也开始动了起来。

罗伯特和大卫跳起了舞。他穿了一件薄薄的白衬衫,敞开到腰际,我都能看到衬衫下面那金色的乳环。唐纳德拉起我的手,我们勉强算是跳上了。大卫和罗伯特才是名副其实地在跳舞。和唐纳德多次聊天之后,我得知他喜欢荷马(265)、希罗多德(266)和《尤利西斯》,而对“地下丝绒”,他已不仅仅是喜欢了,他们是纽约最棒的乐队。

独立日这天,托德·朗德格伦问我要不要同去上达比看望他母亲。我们在空地上放了烟花,还吃了凯菲冰淇淋(267)。后来我站在他妈妈身边,在后院里看着他和他妹妹玩。她疑惑地看着他染成五颜六色的头发和丝绒喇叭裤,“我生了个外星人,”她突然冒出这么一句,这让我吃了一惊,因为他看起来是那么务实,至少对我而言。当我们开车回到市里,两人都深感找到了亲人,我们俩都像外星人。

那晚更晚些时,我在“马克斯”碰到了托尼·英格拉西亚(268),一个从“辣妈妈”出来的编剧。他邀我在他的新戏《岛屿》(269)里朗诵一个角色,我心存疑虑,不过他把剧本给了我,承诺我不会有厚厚的舞台妆和闪闪发光的东西。

对我来说这似乎是个挺容易的角色,我不必与剧中其他任何角色发生联系。我演的人物叫利昂娜,完全的自说自话型,扎安非他命针,语无伦次地扯着布莱恩·琼斯。我一直就没搞明白这个剧讲的是什么,但它是托尼·英格拉西亚的史诗。就像《满洲候选人》(270),大家都参与了。

我穿着那件磨旧的船领衫,在眼周围打了黑色的眼影,我必须表现出我最惨的样子。我估计那模样跟一只有毒瘾的浣熊差不了多少。我有一场呕吐的戏,那不成问题,我只要在临吐前几分钟含上一大口磨碎的豌豆和玉米粉糊糊就行了。但有天晚上排练时,托尼给我拿来了一个注射器,若无其事地说:“只打水就行了,你懂的,从胳膊里拔一点血出来,这样观众就以为你真在注射。”

我差点晕过去。我甚至都看不了那个针筒,更别说往胳膊上扎了。“这个我来不了,”我说。

他们都很震惊。“你没扎过吗?”

就凭我的打扮,所有人都理所当然地觉得我吸毒。我拒绝扎针,最后他们在我胳膊上涂了热蜡,然后托尼教给我该怎么做。

罗伯特觉得这事太好玩了,觉得我应该被这样窘一次,还没完没了地拿这事取笑我。他当然知道我有针头恐惧症。他喜欢看我上台表演,每一场排练他都会来看,盛装打扮的他也能够胜任角色。托尼·英格拉西亚端详着他说:“看起来挺棒啊,希望他也会演戏。”

“给他找个座就行了,”韦恩·康蒂插嘴道,“他什么也不用干。”

罗伯特一个人睡的。我去敲他的门,门没锁。我站在那看着他睡觉,就像我第一次见到他时那样,他依然是当初那个一头牧羊人乱发的男孩。我坐到床边时他醒了,他一只胳膊肘撑在床上,笑了。“想钻进来吗,China?”他开始胳肢我,我们扭打在一起,笑个不停。然后他跳了起来,“咱们去科尼岛吧,”他说,“把咱俩的照片再拍一次。”

我们把喜欢的事做了个遍。我们在沙滩上写名字,去了内森餐厅,在太空游乐园(271)里溜达。我们找到上次那个老人,又给我们拍了一次照片,在罗伯特的坚持下,我骑上了老人的毛绒道具小马。

我们一直玩到黄昏才登上回程的F列车。“我们还是我们,”他说。他握着我的手,我靠在他肩上,在回家的地铁上睡着了。

可惜,我俩新照的照片丢了,不过我自己骑小马的那张,寂寞又有点挑衅的那张,留了下来。

罗伯特坐在板条箱上,我给他读着我的新诗。

“你应该让更多的人听到,”他像往常一样地说。

“有你听呢。这就够了。”

“我想让每个人都听到你。”

“不,你难道要我在该死的茶会上读吗?”

但不可否认,我被罗伯特说动了心,他从杰拉德·马伦加那里得知,周二有诗人吉姆·卡罗尔(272)主持的一段自由表演时间,他向我保证我也能上台朗诵。

我同意一试,选了两首我觉得适合表演的诗。我已经记不清我读了些什么,却清楚地记得罗伯特穿了什么:一条他自己设计的金色皮套裤(273)。我们讨论过该配什么样的遮阴布,最终又决定不要那玩意了。这天是法国革命纪念日(274),我开玩笑地预言那些诗人一看他就会掉脑袋。

我一下子就喜欢上了吉姆·卡罗尔。他看起来很美,留着一头赤金色的长发,瘦而健硕,穿着黑色的高帮匡威(275)运动鞋,性格也很好。依我看,他就是兰波和神圣的傻瓜帕西法尔(276)的合体。

我的写作风格,正在从法国散文诗的拘谨,转向布赖斯·桑得拉斯、马雅可夫斯基和格雷戈里·科尔索的故作勇敢。他们为我的作品注入了幽默和那么点神气活现的劲头。罗伯特向来是我的第一个听众,单是读给他听就让我培养出不少自信。我听垮掉派诗人和小奥斯卡·布朗(277)的朗诵录音,研究韦切尔·林赛(278)和阿特·卡尼(279)这样的抒情诗人。

一天晚上,《岛屿》最后一次排练完毕,我无意中遇到了吉姆,他正在切尔西外面闲逛,吃着刨冰。我问他要不要同去甜甜圈店喝一杯破咖啡,他欣然前往。我告诉他我喜欢在那里写东西。第二天晚上,吉姆带我到第四十二街上的“比克福德”(280)喝了破咖啡,他告诉我杰克·凯鲁亚克喜欢在那里写东西。

吉姆住在哪儿我不太清楚,不过他在切尔西酒店挥洒了大把的时间。第三天晚上他跟我回了家,最终留宿在我那里。已经有太久的时间我没对罗伯特以外的人有过感觉了。

罗伯特并没有感到隔阂,因为我能认识吉姆也多亏了他的帮忙。他们很合得来,而且令人高兴的是,我们住在罗伯特隔壁似乎没有什么不自然的地方。罗伯特经常住在大卫家,他好像很高兴看到我不再是孤单一人。

我以自己的方式全心全意地对吉姆。他睡着了我给他盖毯子,早晨我给他买好甜甜圈和咖啡。他没什么钱,对自己无伤大雅的海洛因瘾也毫无愧意。有时候我也会陪他一起去买毒品。我对这些毒品一无所知,只在《凯恩之书》里读到过,亚历山大·特罗基(281)在书中描述了一个瘾君子,他在一条往来于纽约诸河的驳船上写作,海洛因在他的灵魂之河上穿梭。吉姆在他长着雀斑的手上注射毒品,就像一个黑暗版的哈克贝利·芬(282)。我把目光转向别处,问他疼不疼。他说不疼,不用担心。然后我会坐在他身边,听他吟诵沃尔特·惠特曼(283),坐着坐着就睡着了。

在我白天工作的时候,罗伯特和吉姆会去时代广场散步。他们俩对第四十二街上的阴曹地府有着共同的热爱,闲逛中还发现两人都对作牛郎有共鸣。吉姆赚钱是为了买毒品,罗伯特是为了缴房租。即使到了这时候,罗伯特也还在质问自己的动机,他被认定的性身份让他不舒服,他质疑自己作牛郎到底是为了钱还是为了快感。这些话题他都可以和吉姆聊,吉姆不会批判他。他们都从男人身上挣钱,而吉姆对此毫不在乎。对他而言,那只是生意罢了。

“你怎么知道你不是同性恋?”罗伯特会这样问他。

吉姆说他肯定不是。“因为我一直都是要钱的。”

快到七月中时,我为我的第一把吉他付了最后一笔款。那是在第八大道上的一家当铺用预付订金、余额结清后取货的方式买的,一把马丁(284)牌的小型木吉他,一把典型的客厅吉他(285)。琴上有一枚小小的青鸟贴花,还有一条五彩的编织背带。我买了一本鲍伯·迪伦的歌谱,学了几个简单的和弦。一开始听起来还不算太差,但越弹就越难听了。我不懂吉他是必须要调音的。我把吉他拿到马修那去,他帮我调好了琴。然后我才想到,不管这把琴何时跑了音,我都可以找到一个音乐家帮忙,只要他们愿意玩。切尔西里的音乐家有的是。

我已经写好了诗歌《不明之火》(286),遇到博比,我把它变成了我的第一首歌。我挣扎着想在吉他上找几个和弦来伴奏,然后把它唱给罗伯特和桑迪听。

死亡来了,穿着女士长裙掠过走廊

死亡来了,穿着礼拜服骑行在高速路上

死亡来了,我束手无策

死亡走了,必定也留下了什么

一场不明之火带走了我的宝贝

桑迪尤其兴高采烈。那掠过走廊的长裙说的就是她。

参加《岛屿》的演出,让我对自己的表演能力有了信心。我一点也不怯场,而且乐于设法从观众身上得到回应,但我在心里告诫自己,我不是一块表演的材料。当演员似乎和当兵差不多——你必须为更高的利益牺牲自己,你必须相信这个事业。我就是无法放弃更多的自我去作一个演员。

扮演利昂娜,封存了我那尚未建立的瘾君子的知觉。不知道我能不能算一个演员,反正获得恶评是我的强项。这出戏在社会上反响不错。安迪·沃霍尔每晚都来,也很有诚意与托尼·英格拉西亚合作。田纳西·威廉姆斯(287)手挽着坎迪·达林出席了最后的演出。如鱼得水的坎迪,为能出现在这位伟大的剧作家身边而狂喜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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