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场陷入一片沉寂。
白鹤声的声音听起来,落地有声。
只见白鹤声语气如常的继续说到,"现场足迹很多,可是通过现场照片上来看,死者三米之内,只有三个人不同的足迹,一个是误打误撞走近的报案人的足迹,明显急促清晰,只有惊吓逃离的方向才有她的足迹。另外一个是很明显的王晚秋当日所穿的高跟鞋的足迹。第三个足迹,是一个异常轻微的足迹,应该是一个42号左右的运动鞋,这个应该就是凶手留下来的,因为正是这个足迹和王晚秋进行了搏斗。虽然这个足迹是42号的鞋码,但是恰恰证明了很可能罪犯是一名女人,因为这个人的足迹,鞋尖和鞋跟处痕迹轻微,而中间痕迹很重,明显是小脚穿了一双大鞋。人随着年龄不同,脚的着力点也会有明显区别,男、女的脚结构也不同。女性膝盖到臀部支架所构成角度大于男性,女性大腿往外角度较大,约有15°度往外倾斜,因此较容易造成膝盖受伤,并且导致脚部较低的活动能力,因为较少肌肉裹住骨头,这是更易脆弱的主因。女性脚具有较短及窄的构造,其有助于从脚跟至脚尖能快速移动,因此有较重的重力落在脚跟处。所以正常人身体用力时,脚趾会很用力的抓地,可是现场留下的凶手的足迹却恰恰是中间清晰、鞋尖处轻微,所以我才有了这样的推测。"
白鹤声就像讲课讲到一半,然后故作停顿,来看看哪位学生开小差了似的,停顿了几秒。
他才继续说道,"因为随着人的年龄的增长,年龄越大用力点遇越会靠后、靠外侧,腿部的筋骨限制动力链所致。通过罪犯的脚印可以看出,第一第二脚趾用力抓地明显,我判断凶手年龄在25至35之间。"
白鹤声看着听的很认真的孟繁军。
一顿一顿的说道,"女人……和……女人?"
孟繁军一时还没反应过来,条件反射的说道。
"难道就不能使用别的吗?"
在场的人实在没忍住,很多人不合时宜的笑出声儿来。
可是余欢却并没有出言制止,他不想打乱白鹤声的节奏。
孟繁军说完这句话,才感觉到自已有些坦露龌蹉了。
没等他再说什么,白鹤声笑了笑说到,"您的生理卫生课学的很棒,我给您打100分!"。
因为刚才孟繁军说他是生理卫生老师,白鹤声趁机用同样的话报复了一下。
报仇需及时,手慢则无。
白鹤声不再理会吃瘪的孟繁军。
他自顾自的说道,"这样说,可能对死者有不尊重的嫌疑,但是又躲不过这个话题。"
"从死者报告中显示,通过伤痕可以推断出,罪犯用的一定是,相对别的来说,更加相对润滑的东西!我猜测,应该是假t无疑了。"
在场的几个年轻一点儿的警员和几个年龄偏大一点儿的警员,不知道假、体是什么。
最明显的是有个年纪五十岁多岁的老警员,正在问旁边的一位年轻警员,“哎?小李,啥是假、体啊?”。
那个叫小李的小伙子,有些不知道该怎么形容,支吾了半天,才灵机一动的说,“就是用塑料做的假的老二!”。
那个老警员明显有些惊讶,回过神儿来才对那个小李说道。
“我擦,你们年轻人玩得越来越花花了!”
这给旁边的小李气够呛,没好气儿的说,“谁玩那玩意啊!我自已有真的,再说了,我一个大男人玩那玩意作甚。我又不是老玻璃!”
老警员更加诧异的说到,“什么?还有玻璃的?那玩意还能用玻璃做?你们还说玩得不花花呢?”
小李气的都想给老警察一巴掌,可是碍于是老前辈,只能忍气吞声,打碎了牙齿往肚子里咽。
最后,还是科普似的说到,“假、体一般是给女人用的,我说的老玻璃是指同x恋。哎,累死我了,您啊,真是抓紧退休吧!”
这句话老警察可是听的清楚,对着小李骂道:“你个小瘪犊子!怎么的?嫌弃我老了?我当警察时候,你还在尿尿和泥、放屁崩坑呢!”
小李无奈,只能认错,连连说到,“叔,叔,我错了,叔......”
附近的几个人听的清楚,个个忍俊不禁。
当然,白鹤声等人并不知道这个小插曲。
只见白鹤声接着刚才的话继续说到,"还有一个情况,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发现,凶手最后给死者盖上了衣服,不想让死者赤身裸体的展示在大庭广众之下。当然了,凶手这样做,可能是出于人性最后的愧疚,但是更大的可能是出于内心的不忍。"
所有人好像正在听一场酣畅淋漓的公开课,全都被带入了进去,白鹤声仿佛公开课进入了最后的阶段,已经开始总结起来:
"综上所述,凶手为一名女性,身高在1米65到1米70之间。被害人双腿有淤青,左重右轻,证明很可能凶手是一个左撇子。当日凶手女扮男装,戴着手套,穿着运动鞋,可能随身带有包类物品,用来带走受害者的贵重物品,营造了抢劫杀人的错觉,以混淆警方的侦破方向。凶器,应为尼龙绳或者鞋带,鞋带的可能性最大。凶手的右侧膝盖,会有淤青或者轻微刮痕伤。同时,凶手是死者的亲近之人!"
余欢全程神经紧绷的注视着白鹤声,越听眼里越有光。
而此时,孟繁军从震惊中缓过神来,不服气的说道。
"白老师!你的推理的确很精彩,可是这些都是你的推测而已,捕风捉影,故弄玄虚而已!"。
到现在孟繁军还在称呼白鹤声为白老师,而不是白顾问,这也为了证明他还是不服气的态度。
白鹤声对于现在还嘴硬的孟繁军,很是不屑。
于是没给留面子的看了一眼孟繁军,好像在看一个顶撞老师的道德败坏的学生。
白鹤声没好气儿的说道,"凶手都可以锁定了,而到现在,你竟然还不知道是谁呢?"
下边议论纷纷起来,好几个声音都在说。
"王美秋?他俩可是亲姐妹呀!"
"但是处处都证明她最有可能啊!"
"嗯,符合犯罪动机啊,她妹妹死了,王家的产业就都是她的了。"
"是啊,明明自已是大女儿,妹妹却能独掌大权,还是内定的接班人,自已却只是一个酒店的二把手,换成谁心里都会不平衡!"
“现在想想真是这样,那天王晚秋的通话记录,最后通话的人就是王美秋。”
“是啊,可是当时谁会怀疑到王美秋这个女人身上呢?”
“女人和女人,打死也没往这方面想啊!"
"我晚上给你一个网站,你看看就会相信了!”
“滚一边儿去,我才不稀罕看呢!说好了,记得发给我!
"你说咱们怎么没想到呢?这个白顾问当体育老师,浪费这脑子了!"
"听白顾问这么一说怎么感觉答案在那摆着呢?"
"我跟你说啊,其实之前我也这么猜测过。"
"要点儿脸,马后炮我也会!"
……
看着众人讨论的火热,孟繁军脸色铁青。
他却依旧嘴硬,大声的说道,"反正我觉得林俊涛嫌疑最大!"
就在这时,技术科负责排查西装的技术员王芳,着急忙慌的来到会议室门口,大喊报告。
余欢看着满脸急切的王芳,让她进来。
王芳走进来就说到,"经过排查我市并没有杰尼亚这个品牌的实体店,也没有任何商店销售或者代售过这个牌子的服装,通过网络购物平台筛查,整个滨城市只有三人有过购买记录,其中一人确定与本案无关,另外两人分别是35天前购买的林俊涛和13天前购买的王美秋!"
众人听见王芳的话,瞬间哗然,都用看怪物的眼神看向白鹤声。
余欢也适时地说到。
“这证明,林俊涛的同款西装是不是真的丢了,已经不重要了。"
"嫌疑再一次指向了王美秋!"
余欢虽然只是一直在听着,没说什么,可是白鹤声的推断,也解开了自已本来几处堵塞的死结,现在一切终于变得顺畅,心里也变得通透了。
余欢心想,“找这小子算是找对了,三天破案,看来真的可以做到了!”
当余欢听到王芳说的这个消息,心里彻底有了底气。
余欢用"你牛逼!"的眼神看了看白鹤声。
然后他一拍桌子站起来说道,"马上传唤王美秋!铁疙瘩,你继续加大力度追查,没有找到的那几个挖野菜的人。"
白鹤声对余欢赞同的说到:"确实如此,我也觉得挖野菜的人很可疑,我建议重点可以放在挖野菜的那两个单独的女人身上,那两个人之中的一个,很有可能就是王美秋伪装的。"
余欢深表赞同的点点头,然后对铁疙瘩说,"可以先假设一下,如果其中一个就是王美秋,你可以在她常去的地方反向排查!"
说完这些之后,余欢又布置了其他几人的任务,众人一一领命而去。
孟繁军有一种被当众羞辱了感觉,眼神狠毒的看了一眼白鹤声,心想"你这个多事儿的家伙!我跟你没完!"
地点:金豪大酒店。
金豪大酒店一共23层,是滨城市最大最豪华的唯一一个四星级酒店。
最高的23层是董事长办公室,名义上是王秉璋的办公室,可是常年真正坐在里面的是王美秋。
虽然谢国强是这个酒店名义上的总裁,可是有什么重大决定的时候,就会有一个非常有意思的画面,那就是这个总裁老人,总是恭恭敬敬的询问副总裁的意见!
此刻,夕阳西下。
一个气质高雅的漂亮女人,左手优雅的端着一个高脚杯,里面的红酒,像火烧云一样艳红,拿着杯子的左手端在胸前,静静的看着所剩不多的太阳。
富丽堂皇的屋子里没有开灯,整个氛围诡异又萧索,到处都变成了微弱的红色。
昏暗中,仔细看,才隐约能够看到,谢国强安静的坐在真皮沙发上。
他是一位60多岁的老人,头发灰白,并没有焗染,是很自然的灰白。
虽然上了年纪,也仍然可以看出,他年轻时一定非常英俊。
他穿着得体高档的西服,长相和气质都很像英国女王的管家。
可是这些却难以掩盖他满脸的愁容,他那镶了金边的老花镜,仿佛都在跟着他哀叹。
王美秋就像定格了一般,如同画中美人。
谢国强几次欲言又止之后,终于鼓足了勇气,缓慢的站起来。
他看着王美秋的背影说道,"秋儿!"
王美秋身躯震了一下。
"难道到了现在,你还要这样叫我吗?那不是我的名字,我的名字叫谢虹!"
谢国强眼角流出眼泪。
他却强撑着说道,"我知道,你一直在调查你的身世,我想,你也已经知道了真相!"
然后他老泪纵横的喊道,"女儿!我的好虹儿啊!"
王美秋痛哭流涕的转过身,此刻没有了女强人的影子,俨然就是一位拥进怀里的邻家女儿。
两人边哭着,边紧紧的拥抱着,仿佛生怕对方一松手就会消散。
一句女儿,让谢国强仿佛把压抑了一辈子的情感全部都宣泄了出来!
过了好一会儿,父女二人手握着手坐在沙发上,谢国强整理了一下情绪,慈爱的看着王美秋,也就是此刻的谢虹。
他说到,"这两年,我无时无刻不在想对你叫出一句‘女儿’。可是,那王秉璋狠呀,真是狠毒啊,让你在我面前,我却又不能相认,这种痛苦,让我心里痛啊!"
谢虹一边替谢国强擦着眼泪一边说,"爸爸,两年前,母亲去世的时候,就告诉了我真相。我才知道你和我母亲两人,这辈子是遭了什么样的罪。"
谢国强也不再隐瞒,跟谢虹讲起了来龙去脉。
老人的表情仿佛回到了意气风发的年轻时,一切刻骨铭心,历历在目。
他回忆着说到,"我父母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当时家里太穷了,想吃顿饱饭都难。王秉璋和我是同村,我俩不仅是发小,还是同学,还是最要好的朋友。那一年我俩都16岁了,因为太想吃饱饭了,也因为有一颗不甘的心,所以我俩辞别父母,开始出去闯荡。"
谢国强拿出手绢,擦了擦眼角的泪水,继续陷入深深地回忆中。
"我们没有路费,也不知道要去哪里,一路打零工、擦鞋、当苦力,才勉强没饿死,由于活计不是总有,经常挨饿,最惨的时候都要过饭。
至今我还记得,有一天雨下的特别大,我俩饿了一天,饥寒交加,浑身上下已经湿透,终于看见前面有一个村子。
刚进村,就有一只大狗扑了出来,直接扑向了我,王秉璋一把将我扑倒,他用他的身体把我护在身下,我们已经饿的没有力量和狗扑打,村里人赶到的时候,狗已经把他的左腿咬的不成样子了,所以后来也落下了坡脚的病根。"
王美秋心疼的看着谢国强说道,"爸爸,到了今天,你还在念着他的好,你太善良了。"
她本来想说软弱而不是善良,但是一想,谢国强要是软弱的话,早就活不到今天了。
谢国强好像看出了他的心思,慈祥的说道。
"我能活下来,全是为了有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