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2-8-30 14:22:03 字数:2925
一楼的演艺台上正上演几场普通的歌舞,俏生生的年轻舞姬扭着细腰尽情舞动,让等候花魁的客人们搂着姑娘边看歌舞边吃喝谈笑,也不至于无聊。
带着玲珑下了楼,在脂粉香漫天飘的大堂里挑了张桌子坐着,屏气凝神静候花魁献艺的开场。
二楼的红梅踏雪的雅间窗户正对着楼下的大堂,下面的动静能看得一清二楚。白衣飘渺的青年公子看着那个水蓝色的身影幽幽的笑,“刚刚没一个人能近得他的身?”
魅惑妖娆八面玲珑的玉容妈妈此刻俨然就是一个冰冷的杀手,“一来就要所有姑娘的画像,看了半晌又要看真人,二十几人没一个能近身,只是问这天下长得最好看桃花眼最美的人是谁,听到思琴思画报出您和云姑娘的名号他若有所思,依属下看他今晚对云姑娘只怕是势在必得。”
清秀可爱的小厮元宝不屑地撇嘴,“二十几个没看上一个,依我看他是钱没带够吧。”
白衣公子扬唇一笑,桃花眼里意味不明,像只老谋深算的狡猾狐狸,“让思书去大堂把他们两个身上的银子都给我顺过来,顺便探探他们的底细。”
本是一张平淡无奇的脸这样笑起来竟然美得出奇,像朵盛开的罂粟花,美丽又危险,玉容后背寒毛一竖,抖了抖胳膊出门办事去了。
元宝在墙上打开了一扇暗门,从里面窜出来一只花孔雀,额,不,是一个穿得像花孔雀一样骚包的俊美男子。他身上是一件火红的织锦长袍,衣摆和襟口处却用绿丝线绣着大朵大朵的牡丹。俗话说,红配绿最难看,可这件艳丽长袍穿在他身上却显出一股邪魅气息,唔,就像楚夕颜后来见到他第一眼的感觉就是,这厮不是好货。
红衣男子一出来就抱着茶壶一顿牛饮,白衣男子淡淡出声,“楚家小姐你查得怎样了?”
红衣男子咬牙冲他翻白眼,恨恨地道,“我说君莫离,你要使唤人也不是这样使唤的吧,我这可是八百里加急跑到这里来看你口中的什么楚小公子,额,我来了你连口水都不让我喝一口啊!”
君莫离抿唇坏坏的笑了笑,“到底是出来帮我还是出来逃婚你我心知肚明,上官贤你别以为你那点破事儿别人不知道,伯父如今是在全国通缉你,假如我一不小心说漏嘴了,哎呀呀,后果很严重啊。”
骚包上官贤捂脸痛呼,“天啊,既生瑜何生亮,老天爷啊,你为何不收回君莫离这个孽障?”
君莫离扫了眼旁边的元宝,“元宝你告诉我们最尊贵的上官公子这是为何?”
元宝咬着点心不厚道地笑,摇头晃脑头故作深沉,“莫非,这是老天爷托付我家公子来把您一起带走的缘故。”
主仆两一起攻击,上官骚包终于泪奔至窗口观战,“哎,要我说何必这么麻烦,这楚家小子在找桃花眼美人,你直接把脸露给他看不就得了,他准会拜倒在端王世子的素白长袍下,惜云那么个大美人,你真舍得送人?”
一根筷子射过去直插那张欠抽得臭嘴,上官贤急急闪过,拍胸怒呼,“打人不打脸,君妖孽你太不厚道。”
上官贤,青云国三大世家上官家族的公子,早年君莫离周游各地时救过他一命,因为两人臭味相投,额,不,志趣相投,进而惺惺相惜,从此上官贤和君莫离开始狼狈为奸蛇鼠一窝了(上官贤长鞭加身,君莫离折扇杀人,某近视眼后妈捂脸逃窜,啊,不,尊贵的上官公子和端王世子从此合作无间共创辉煌伟业。)
这次他被君莫离派去潮州弄月楼查探寄居外祖家养病的楚家小姐情况,刚有点结果却被君墨离飞鸽传书召回来,八百里加急赶路回来还被无良的主仆二人组嘲笑,呜,太欺负人了。逃婚怎么了,他就是看不上慕容家的疯丫头,心仪的姑娘得自己找。
看到楚夕颜的脸上官贤一惊,“咦,莫非秦素瑶当年真生了对龙凤胎?”
君莫离凝眉问道:“潮州的弄月楼里真有个病弱的楚小姐?”
上官贤点头,谈到公事他向来不会打哈哈,“这就是我这些日子的唯一进展,如今看到真人我更加肯定,潮州的楚小姐确实和楚小公子长得一样,只是、、、”
元宝沉不住气了,“只是什么上官公子您快说啊。”
红唇微扬,上官贤笑得诡异,“只是据我观察,那弄月楼里的楚小姐根本不像是怯弱不胜的样子,前些天我看她一个人还偷偷一顿吃了一只整鸡三个蹄膀。”
这个消息惊得元宝被点心塞住了喉咙,急急地问上官贤,“咳咳咳,你说那楚小姐比我都能吃?”
君墨离只是望着楼下躲闪思书靠近的楚夕颜微微地笑,这个消息确实让人惊喜啊。
一顿饭能吃下超过一个正常的大家闺秀该有的饭量,只有两个原因,要么楚小姐她根本不是个病人,相反还是个比较健康的正常人,要么那弄月楼里寄居的根本不是楚小姐,这一切都只说明了一个问题,楚家隐瞒了楚小姐的真正去向,这事要在平常人家也就算了,可这是搁在摘个瓜都能带下一串藤蔓的凌云山庄,那就不好说了。
桃花眼里悠远深邃,像一股飘渺的漩涡直直攫住那个水蓝色的身影,楚夕颜。
献艺要到半夜才开始,这就是大牌的优势,人家就是要等到你熬不下去了的时候惊艳出场,这样才能掀起高潮,这是钟漓秋对于大腕儿的理解。
想到钟漓秋,如今只有静静的怀念。和钟漓秋同窗求学同寝吃住的岁月,那是她生命里最璀璨的光点。前世她是为了一口热饭奋斗的苏小可,刀子嘴豆腐心的钟漓秋一边咬牙骂她呆头呆脑一边又挥着拳头不许别人骂她迟钝,两个缺心眼的姑娘一起上课,一起玩闹,一起看小说,一起流泪,一起欢笑,温馨自在。
若没有钟漓秋那场白血病,她或许会永远这么缺心眼下去,若没有那场病,她和沈君墨,或许就真能幸福。
一朝穿越成了楚家小姐,一切都似乎出人意料,又似乎是理所应当,是老天为了惩罚她苏小可不敢抓住到手的幸福而降下的天雷,把她和沈君墨雷了个彻底,外焦里嫩半丝不剩。
青楼楚馆,是自古以来的欢场之地。倚楼卖笑,迎来送往,一双玉臂千人枕,半点朱唇万人尝,说的便是青楼女子的无奈。富商巨贾贩夫走卒,王侯将相世家公子,身份不一目的极似,都只为一刻安乐半晌贪欢,孰不知,美人乡,英雄冢,娇娇红唇葬送了多少大好儿郎。
“哎呀,冤家你可真坏,把人家的衫子都弄湿了。”左边桌上的某花姑娘柔弱娇嗔,某横肉男一脸淫笑,“哦,那我帮宝贝拧干,这春寒料峭染了风寒可就不好了。”
咸猪手在该姑娘的胸口狠狠拧了几把,某花姑娘皱着眉头一声娇呼,“哎呀,讨厌。”说吧人却柔顺地倚在横肉男怀里了。
楚小公子疑惑望去,“她应该很痛吧,怎么不踹那丑种男几脚报仇雪恨呢?”又望望玲珑,玲珑红着脸支支吾吾转移话题,“额,公子你看,惜云姑娘要上场了。”
夕颜摇头,哎,要是她,早就赏他几个佛山无影脚了。
回过神看到周围的古朴布置,回过神来,愣住,抿唇苦笑,她两世为人至今都没有这样的机会。这一世,她身后有凌云山庄,横行青云无敌天下,那一世,她有他,沈氏大总裁沈君墨,谁都不敢动她。
那个男人很小心眼,就因为一次普通的小调戏他能一口气废掉三个小混混,时至今日她还记得沈君墨当日的样子:眉峰斜挑脸色阴沉捏碎那个胖子的手腕,可嘴角偏偏还带着春风笑意,‘我实在不想别人碰她,半根手指也不行。’
那胖子口味很高,看到她的样子愣了半晌才咬牙勉强去拉她的手,可那双咸猪手还没碰到她就被沈君墨面色狰狞地捏碎了手腕。他那时的脸色黑得要滴出墨水来,可她没往心里去,现在想想就觉得窝心,他那时的心情,她今世方能体会,可是已经相隔两世追悔莫及了。
呵呵,沈君墨,如今我逛个妓院都能想到你。
揉揉脑袋,恢复清明,十年没有就找二十年,我这辈子还很长,沈君墨,你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