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南有点受不了她:“三十的男人才有魅力,你不知道现在都流行大叔吗?”
“可是……”刘思娇还在奇怪她这么快就中意了,以前看她挺拽的样子,院里那么多男生没一个看上眼的,外边找的也都坚持不了半年,难道一直都是这样找男朋友的?搞一见钟情?
刘思娇虽然生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可思想显然没有南南小姑娘来得开放,不过别人的事她懒得多管,既然人家对他感兴趣,那是最好不过的事。只是没想到,老爸让她介绍的小姑娘她还没介绍呢,就有人自动凑上来了。
虽然她私下里觉得厉璟文不会喜欢这样超乎寻常活泼主动的女孩子,不过不是说性格互补吗,说不定南南就能融化他这座冰山呢!
刘思娇越想越兴奋,已经打定主意要给两人创造机会了,要不说女人都有颗当媒婆的心呢。厉璟文从小到大和他关联的女生只有两个,一个是不知道跑哪里去的大学班花,另一个就是两年前分手的卢怡,如今第三个即将冒出来,女主角还是她认识的人,这叫她怎么能不激动呢?
一边在女厕所门口排着队,两个女孩子一边嘀嘀咕咕:“他脸上的疤是怎么回事?”
刘思娇不好说是为了救自己受的伤,只能含糊地说是开水烫的,南南还奇怪:“开水能烫成这样?”
“嗯,我也不清楚。”
“哎,他米多不多?”南南换了个实际的问题。
“我怎么知道,你也太那个了吧,刚见面就问大米。”
“这是关键问题,往近了说,有钱才能好好约会,往远了说可以买车买房,哦,他有车了,少了一项。诶饺子,你知道北京现在房价多少吗,没米能买房子吗?”
“他有房子了,大概一百二十平米,够大吗?”
“哇,有车有房,结婚不愁,不错不错!”南南的眼睛开始放光,而刘思娇却有些不太舒服。
她想到厉杰,想到两人还没有好好筹划的未来,她以为这都是男方应该先提出来的事,所以在不多的见面机会中她一直没有提及,可厉杰似乎还没有买房结婚这样的打算。说不失落是不可能的,虽然现在年纪还不算大,可过两三年就到了结婚的最佳年龄,女孩子的青春短,她当然想在自己最年轻貌美的时候完成人生大事。
爱情是盲目的,会让人看不到危机只注重那点滴的甜蜜,喜欢同一个人超过十年的刘思娇,其实还是一个爱情的初学者,恋爱对她来说,从来都是单方面的,厉杰如兄长朋友般的关心爱护,插科打诨将她逗得哈哈大笑,她以为那样就叫做.爱情。
作者有话要说:back 啦!
奇怪,为什么大家都认为娇娇同学不是c了呢
☆、灵山(上)
终于从排着冗长队伍的女厕所突围,刘思娇没精打采从卖食品的铺子前走过,忽然听见一旁的南南伸手朝前指着:“快看,他们在看什么?那么多人!”
听她语气那样兴奋,刘思娇抬眼一瞟,原来是一堆人围在一起看热闹,端午快到了,有农家挑了自己包的粽子来卖。他们一路走的是国道,附近村落很多,农闲的时候摆摊赚点钱显然比种地来得轻松。现在城里人自己动手的已是罕见,所以能看到现场包粽子的手艺大家一窝蜂都围了上去。
北方人普遍个子高,可在海拔都不低的一群人中,她仍然一眼就看见了厉璟文。他站在外圈的那些人当中,静静看着大娘灵活地包着粽子,老汉则大声吆喝已经在家里煮熟的粽子来卖,或是与周围的人闲谈,一堆人闹哄哄的,有人好奇大娘包粽子的好手艺,也有人迫不及待要买几个回家。
她看到一起来玩的二三十个人几乎都围在那儿,年纪大的两臂环胸,给一旁的小年轻讲解当年过端午的往事,年纪小的则双手插在裤袋里,有些新鲜地讨论包粽子这门他们已经不熟悉的技艺。
厉璟文安静地站在他们当中,和别人保持着一定的距离,周围的喧闹似乎和他没有一点关系。在那帮年轻人中,也有比厉璟文年纪大的,可怎么看也没有他稳重,即使他和大家一样穿着牛仔裤格子衬衫,站在人群中却格外出挑。她当然知道他的长相只能算是端正,比不了厉杰的丰神英俊,可眉目间的沉静却让他增色不少。
这种沉静能给人踏实可靠的感觉,时间的淬炼令有些人日渐埋没在芸芸众生之中,而有些人却愈见成熟风度,南南看上他也算有眼光。厉璟文的婚事一直是个老大难,她自然也希望他能早点找到合适的人,让全家放心。
刘思娇一直在胡思乱想,身边的南南低声说:“真不错,一看就是个优质男。长得不太帅,可咱胜在有个性有气场啊!”
英雄所见略同啊,刘思娇想:别的我没什么可说的,只要你见到他背上的疤不被吓到就好。
他的背部因为这两年下来不注意抹药,所以恢复得远没有脸上好。厉母曾经提过,所以她印象非常深刻。不过既然南南可以忽视他脸上的疤痕,那么身上那些也一定不在话下。
“看我去和他聊两句。”
南南充满自信地朝厉璟文走去,而刘思娇带着诡秘的小心思注意着那边的点滴动静。由于人群很密,两人站得极近,女孩仰头微笑着问着什么,男人垂目温和地回答,那相差二十厘米的高度怎么看怎么和谐。
刘思娇不得不佩服她钓男人的本事,就自己这胆量平时都不敢距离他一米之内,又或许是那件事的缘故,令她草木皆兵,果然是心里有鬼呢。
正看得起劲,忽觉一道清冷的目光直射过来,厉璟文抿着嘴,不顾南南诧异的眼神,转身朝停车场走去。刘思娇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惴惴跟上去:“南瓜,你说什么了?他好像不太高兴。”
南南嘟起嘴:“我也没说什么啊,就问问他家里包不包粽子,他说每年都是你们两家老妈一起包的,有时候你也帮忙,然后他就掉头走了。”
刘思娇想起刚才自己点着嘴唇看好戏的样子,不会是全落进他眼睛里了吧。唔,好像是有点不太礼貌啊,她飞快奔到车子里坐好,乖乖送上瓶矿泉水:“喝点水吧。”
厉璟文看着她:“才走了三分之一,你累不累?”
她下意识摇头:“不累不累,你开车开得稳,不像厉杰总喜欢大脚踩油门,有时候耸得难受。”
等人都来齐了,车子陆陆续续出了旅游咨询站,厉璟文也没有再和她说话。人家车开得再不稳,女孩还不是喜欢坐?有的事情就不能以常理来衡量,凡事一遇上感情,就没有什么道理可言。
120公里说长不长,车多的时候可以开上三个小时,11点左右他们终于到达北京最高的居民点江水河村。
从PM2.5高到吓人的帝都来到宁静的小山村,大家下车的第一件事就是深深吸一口气,远处山峦起伏、绿影如带,空气当然也格外清新。负责联系的同事带他们住进农家院,刘思娇被南南缠上,厉璟文则被丢给芋头他们。
山里的娱乐活动很多,有力气的爬爬山,没力气的就坐索道上去,实在不愿动弹的就在村里打牌麻将吃烧烤,一样乐得自在。事先点好了人数,由于老同志偏多,报名爬山的也就将将十五个人。
午饭草草吃了,北方的农家乐绝对没有南方那样讲究,点个稍微费事的菜就说不能做,结果土豆丝、炒鸡蛋,连刘思娇都觉得自己的手艺能远远比过这厨子。
临行前厉璟文去小卖部买纸巾,给刘思娇带回一根冰糖葫芦:“我记得你小时候喜欢吃这个。”
“都说是小时候的事了,那还买来干嘛。”难道在他心里她还是小孩子?话虽那样说,她还是接过来,一口咬下,又酸又甜,虽然没有老北京的糖葫芦好吃,现在也不是山楂上市的季节,可童年的记忆一下涌上心头,她眯起眼笑着说,“好吃。”
一旁的南南叫起来:“厉哥我也要我也要!”
说完一脸期待地看着厉璟文,她的脸皮比刘思娇厚得多,大眼眨巴,奉以微笑,偏偏让人拒绝不了。某人这次可不敢傻呵呵看好戏了,埋头使劲嚼着山楂,一双耳朵却悄悄竖起。
即便他相处的女孩子不多,作为男人这点自觉还是有的,厉璟文带着两个小姑娘又进了小卖部,掏出钱包付钱的时候,南南眼尖地看到照片夹的位置隐约是一抹红色:“诶,那是你前女友的照片吗?给我看看嘛。”
有这样没脸没皮的同事,刘思娇也不太好意思,何况她知道那一定不会是卢怡的照片,说是全家福或者大学班花的靓照还说得通。她表面虽然没什么,可好奇心谁都有,就不知不觉凑近了几步。
钱包里的东西都属个人隐私,谁都不愿展露在外人面前,厉璟文当然也不想光天化日之下供人参观,可看到刘思娇微微探过来的小脑袋,合上钱夹的手顿了顿,那么两三秒的工夫就被南南的好眼神瞄了个清楚:“咦,竟然是片枫叶。”
不是什么女友的照片让她的好奇心顿时减半,可刘思娇却起了兴致,透过男人僵在那里的左手,她看清了那是一片小小的塑封的红叶,衬在白色的底子上颜色十分鲜亮,忽然觉得有点眼熟,想起自己似乎也有过同样的东西。
小时候和厉家两兄弟爬香山,采了几片完整的红枫,当宝贝似的带回家,硬是央了妈妈出钱做成塑封,一共三片,作为永远的好兄弟的礼物送给了厉家兄弟。那时候年龄的差距不算明显,三个人的感情还不错,厉璟文也远没有现在那么闷,他们三个常常一起玩耍嬉戏,像是同一家的兄妹。
可不久之后厉杰就告诉她,那枫叶不知怎的弄丢了,她也没在意,厉杰向来就是大大咧咧的人,要他保存一样东西真是比登天还难。自己的那一片自然还留着,却不知压在了哪个箱底,而给厉璟文的那片,她看了看钱夹,鬼使神差把红叶抽出来翻过一看,后面果然歪歪扭扭写着几个幼稚的大字:给文哥的礼物,文哥万岁!!!
南南一下乐了:“这是谁写的,也太难看了,是你弟弟小时候写的吧?”
刘思娇尴尬地笑着,她当然不能承认是自己写的,小时候她的字很丑,现在也没好到哪里去。只是这到底是什么时候写的呢?怎么还会奇奇怪怪写上“文哥万岁”这样诡异的话?
又一想,难道是厉璟文刚上高一那个时候?记得他当时进了全市数一数二的高中,第一次中考就考了年级第一,这在成绩不怎么样的刘思娇心里是顶厉害的事,她那时不过才小学四年级,不懂送什么礼物,就把自己小心翼翼捡回来的枫叶当成贵重的礼品赠给了他。记得厉璟文看到这片叶子的时候,摸着她的脑袋抿嘴笑了很久,说了句“礼轻情意重,娇娇的礼物堪比泰山啊。”
没想到他竟然一直保留到今天,枫叶被塑封的那层膜好好保护着,依然红艳耀眼,刘思娇不知怎的,心居然漏跳了一拍。
南南的问话当然是不会有人回答的,三人沉默地回到聚集点,打算爬山的人陆陆续续集中起来。
糖葫芦很快就吃完了,果然没有老北京的正宗,刘思娇洗了个手回来,恰好看见南南正摸出个芒果打算回赠给厉璟文,她刚想提醒,就见他直接拒绝了:“我过敏,多谢了。”
看来他也不是谁给的都吃啊,刘思娇走过去拍拍南南的胳膊:“走吧,人差不多到齐了。”
那边小李子已经喊起来了:“大伙儿开拔啦,咱们早点上山,要不然只能在山上搭帐篷过夜了!”
一群人哄笑着出发了,男生们大多只带一瓶水,基本是空着手上山的,而厉璟文除了扛着笨重的单反另外还背了个大包,刘母捎的零食都装在里面。刘思娇很想丢下他不管,但良心上过不去,她如果不陪着,厉璟文就只能落单了,或者把他丢给南南姑娘?正好培养培养感情。
她朝南南使了个眼色,指了指厉璟文,女孩子心领神会,爬了不到百米就喊累了,把包直接甩给厉璟文。他看了看始终在自己前头十几米的刘思娇,她和几个人一起边说边笑,两手空空倒是很轻松自在的样子。
灵山是鸟类的天堂,更是绿草繁花的海洋,六月正是花期,大片的草甸上开满红色白色的小花,像绿茸茸的毛毯一望无垠,沿途基本没有高大的树木,只有成片低矮的灌木丛,一路峰峦奇峻,山花遍野,刘思娇听男生们闲聊,这里的牧场居然还养殖了西藏的牦牛呢!
女孩在前面兴高采烈和别的男生聊天,厉璟文背着三个包默默走在后头,时而拿单反拍着难得一见的美景,虽然南南也特意落在队伍的最尾,男人的冷脸却一直让她找不到机会说话。
厉璟文和她见过的大多数年轻人不一样,一般像她这样长相中上性格外向的女孩子,只要稍稍主动一点,人家自然就乐得顺水推舟。又不是非要干嘛,合得来就在一起,不对盘就分开,新世纪的新爱情显然自由很多。毕业工作快两年,她还没碰见过这样一张冷冰冰的脸,说他冷也不准确,他只是不愿和人多说话,可一旦开口,声音略微低哑,倒显得十分温和。
为了照顾南南的体力,厉璟文走得非常慢,也就离大队人马越来越远,迟了足有十分钟,刚才刘思娇看到的美景才进入南南的眼帘,她终于找到了话题:“哇,真的像草原啊,好漂亮!”
“嗯,到了高山草甸区。”
厉璟文只给了她一句术语,别的什么废话都没有。南南指着近在脚下的缤纷花海语气十分惊喜:“像电视里一样好看,真想在上面滚一滚!”
出发地江水河村的海拔已经超过1400米,可距离灵山山顶仍有近千米的绝对高度。他们现在处在1900米以上著名的高山草甸区,不知名的野花漫山遍野,连寻常的狗尾草都迎风舞动别有味道。野菊花、野罂粟、野玫瑰,妍丽的色泽点缀在碧绿如毯的山坡上,绚烂无比。很多女孩子都忍不住俯身采上几朵,南南便是其中之一。
厉璟文站在被人踩出来的小道上,看着一朵孤单摇曳着的白色野菊,再看一眼远远的夹在人群中欢呼雀跃的女孩,心绪很难再维持平静。很想采一捧野菊送给她,很想大胆地将她的照片藏在钱夹里,可他知道一切都是枉然。
南南采了一小把五颜六色的花花草草,举到他面前兴奋地问:“好不好看,好不好看?”
他笑了笑,蹲□,将那朵孤零零的白菊摄进了相机里。
作者有话要说:好吧,我慢慢开始校文,有什么意见和建议都可以提啊
文哥好像就是个悲催的命啊。
北京灵山
☆、灵山(下)
“厉哥给我拍一张嘛!”南南捧着花站在绿茵茵的山坡上使劲朝男人挥着手,那破野花有什么好拍的,怎么也没有南南姑娘来得漂亮可爱啊。
摆了几个pose咔嚓了半天她才满意,还要扒着人家的手看效果:“厉哥回去以后把照片发给我啊,可别忘了。”
男人虽然是笑着答应了,可眼睛里明显没有一点热情,和她自己两眼放光的状况相比实在是反差很大,南南不由嘀咕,这人到底是真的木,还是在装酷呢?
其他的山远不像这里尽是低矮茂盛的草甸,一望过去没什么阻挡,倒是个练目力的好地方。有人早早就扎营休息,也有人骑马拍照,或是看着牛儿吃草。闻着隐约花香,躺在草地上晒太阳,呼吸一下帝都没有的新鲜空气,就已经是一件非常轻松愉悦的事了。
来到大伙儿休整的地方,只余三两个人,其他的不知跑哪里逍遥去了。他在附近仔细找了一圈没看到刘思娇,反而放心下来,看来小姑娘一点都不累,还有劲头到处耍,把那一大包零食丢给他,也不知道吃点补充补充体力。
“哎呦,真累啊,可怜我的老胳膊老腿了!”南南也顾不得形象一屁股坐下,又拍了拍身边的空位置,“厉哥快来坐,你没拿水吗,喝我的吧。”
“我不渴。”厉璟文飞快地拒绝了女孩殷勤递过来的矿泉水,转到了山的另一面。这里有成片的灌木,颜色比草甸深而翠,又是另一番景致。
他把挂在身上的包放下,揉了揉酸疼的肩膀,刚才忘了把南南的包给她,现在更是不想回去。此刻独自立在山边,北方罕见的草甸、郁郁葱葱的灌木林、其间星星点点的野花,还有远处的白桦林高耸挺拔,一切尽收眼底。
好像小学课本里写的:祖国山河多壮丽!
人在看见美景的时候总会觉得愉快,甚至有心旷神怡之感,可他知道自己还夹杂着一点点的失落。倒不是他偏要当黛玉多愁善感,而是这样明摆着的事由不得他幻想。
忽然眼前出现一只晃动着的小手:“水就在包里,你怎么不拿?渴了吧?”
女孩终于想起他这个人了,心里好歹有了些安慰,任她从背包里翻出两瓶水,他接过一瓶直接问:“你是不是不希望我来?”
刘思娇没想到他会问这样的问题,立刻就结巴了:“没,没有啊,为什么这么说?”
他摇摇头,拧开盖子喝了几口水,刘思娇看看放在脚边南南的包,心中忽然有气:“南瓜,你的包那么重还让人帮你拿,两千多米呢,要累死人的,你羞不羞啊,不要我可丢山底下去了!”她说这话的时候丝毫没想到自己的零食比人家的还多。
南南慌忙拿走:“别啊,饺子,就因为太重我拿不动才麻烦厉哥的。”
“你没看他已经背了两个包了吗?实在不行到那边租个马给你驮!”
厉璟文不动声色站在一边,南南求助无望,吐了吐舌头拎着包就闪。刘思娇总算明白他为什么不高兴了,给不喜欢的女孩子服务,男人通常不会有那个耐心,哪怕好脾气如厉璟文,也有忍耐到顶的时候。她自说自话把两人往一块儿凑,显然触到了某人的逆鳞。
只好小心问道:“她只是有点粘人,有点太活泼了,你,你不喜欢?”
厉璟文也不是傻子,他当然看得出南南对他有好感:“这就是你给我介绍的小姑娘?”
“嗯?啊,是的!她是我们院里最漂亮的小姑娘了,怎么样?喜不喜欢?”刘思娇不敢做出非常急切的样子。
厉璟文扭过脸看着她:“我喜欢什么样的女孩子你不知道?”
刘思娇莫名其妙:“我怎么会知道。”大哥你从来没说过啊,我又不是你肚子里的蛔虫,估计连你老妈都不清楚,否则怎么会按照她的标准找了个花瓶一样的卢怡呢!
厉璟文再不开口,望着脚下一片绿的海洋,苦笑自己为什么还会有所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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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灵山海拔较高,天气突变是常有的事,当他们再次出发后不久,云雨雾瞬时席卷了整个山头。
小雨淋漓,虽然不影响爬山,可同时气温也在下降,厉璟文从包里拿出伞,又摸出件外套递给她。刘思娇看着男人的外套一开始还别扭着,连打了两个喷嚏后只好披上了。没想到一个男人那么细心,这会儿北京城里天气晴朗热得都穿上短袖了,谁还会刻意带件外套,一定是事先在网上查过灵山旅游的注意事项了。
相比半数冒雨爬山的人来说,刘思娇显然是幸福的,既有挡雨的伞又有保暖的外套,只是身边的男人让她有些战战兢兢。明明一开始是她自告奋勇打伞,怎么到后来伞跑到厉璟文的手里了,甚至大半举在自己头顶,她已经看见他左边肩膀全湿了。
“你拿着伞,我拍两张照。”她的手比脑袋反应得快,回神的时候,伞已经捏在手里完完全全挡到了男人的头上。
浓重的云雾使山峰变得若隐若现,显得较晴日时更加悠远壮丽,灵山的“灵”字在此可见一斑。流淌在山间的薄雾如轻纱带缓缓飘舞,连远处吃草的牛马都像是漫步在仙境中一样。
山上的云雾来得快去得也快,不多会儿,雨势散去,重又见到明晃晃的太阳,可温度依旧不高,刘思娇有鼻炎,最怕感冒了,只好继续披着那件长及臀部的外套。她不敢再把人丢给南南或者任何一个人,可又苦于承受不了某人加诸的强大精神压力,只好紧赶几步,和南南一块走在他前面四五米的地方。
南南看着她基本没沾水的头发,羡慕地说:“他对你真好,平时是不是也这样?”
刘思娇怔了怔,忽然没有心情回答,随口说了句:“我们一年才见不到十次面,你说呢?”
“呃……”南南没想到是这样的回答,“我和我们家邻居一个月都不只碰到十次。”
“这个邻居很远好不好,他父母和我家是一个小区,可他自己在外面单住啊,平时也就一个月回来一两次,那时候我基本都出去玩了,怎么见得着。”
“那就奇怪了,既然你们不怎么亲密,他咋会对你这么好呢?”
“小时候我们还是很铁的哥们儿啊,他后来去外地读研了,慢慢才不怎么见面的。”说到读研,她又一次想起那件事,心情莫名的糟糕。
“那这个哥哥算是白赚的啊,我要是有这么好一个邻居大哥,早就一举将他拿下了!”
南南做了个铁手握拳的姿势,作为一个工作两年就谈了三次恋爱,之前二十多年还不知道有几个男朋友的资深爱情女青年,她并不觉得矜持是新世纪女性该有的美德,瞄准了就出手,那才是我辈中人!
刘思娇皱皱眉,这话听着有些诡异,厉璟文虽好,却和她不是同一个战壕里的同志,而厉杰,她虽然努力想要靠近,现在看起来他俩却又不像是一个兵种出身的,除了少数可以交流的话题,其余的各不相同,就连所处的环境都天差地别。
其实她早就已经降低了要求,不是一个兵种没有关系,只要大家都是为四化建设做贡献的就行,而四化建设不正需要各方面的人才吗。经营爱情,也是如此,两个一模一样的人凑在一起多没意思,连新鲜感也维持不了多久。
而在她的潜意识里,恐怕早已把厉璟文划为亦正亦邪的大boss了,那已经是属于另一个时空的另一种人,她和他,都不能叫永远不能相交的平行线了,而是双曲线,唯一一次凑近却只会越离越远。
可她却忘了,再是不同的两个人,也要能凑成一个圆,如果彼此不能牢牢吻合,这份爱情便不能完满。
“咳,你觉得厉璟文怎么样?”问过了男主,总应该再问问女主的感觉吧。
南南开始倒苦水:“说实话,闷了点,木了点,不过看起来挺细心的,哼,他也就对你好,给你背吃的,给你带伞带外套,对着我就是面无表情!”
南南似乎话中有话,眼睛里也闪着超现实的光芒,刘思娇有点急了:“胡说什么啊,他当我是妹妹当然要对我好点了,其实我男朋友就是他亲弟弟啊,你说他能不对我好点吗?”
原本不想说出来的,在单位里她一向低调,别人只知道她有男朋友,名字工作却从来不提。这会儿人家也没有逼问她,她也不知怎么就想着澄清事实。除了厉杰,她不想和那个人沾上一点关系,他对她所谓的好,也应该是完完全全为了厉杰,而不该是犯错之后的弥补。
如果可以,她一点也不愿意频频记起那件事,如果可以,她很想对着他说:我不希望你来灵山。可神啊!什么时候能赐给她那样的勇气呢?
“是嘛。”南南放心了,“可你男朋友怎么不来,倒叫了男朋友的哥哥来?”
“还不是我老爸嘛,我男朋友出差了,咱又差了一辆车,他就叫我捎上厉璟文,刚好骗个司机来。”
老爸,原来罪魁祸首是你啊!刘思娇悲催地往后看看厉璟文,片刻工夫他走走停停,竟然又落后了一大截,她索性等人走近了,翻了几包零食出来:“南瓜你多吃点,帮人减轻点负担。”
南南咯咯笑着:“厉哥你吃我的嘛,刚才辛苦你帮我背包了。”
厉璟文只拿了水,对那些小姑娘的零食并不感兴趣,刚想走开,手里却被硬塞进一个茶叶蛋:“我妈拿了那么多,你要是不吃她一定会骂我的,喏,再吃一点,帮帮忙!”
手里握着两个鸡蛋一包豆干一包薯片,在不远不近的地方找了块干透的石头坐下。他永远不会拒绝女孩提出的要求,哪怕她那个时候气愤地让他滚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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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海拔增高,草甸已不复低地势时的浓绿茂盛,低矮稀疏的野草间夹杂了许多石块,并且越往山顶石块越加巨大锐利。听说这里曾是历史上的古战场,如今灵山之巅仍有古长城遗址,不知历经千百年后还能不能看到石砌的城墙和烽火台。
刘思娇沿途招呼了好些人帮助消灭食物,男同事们也早就饿了,几个女孩子的背包全数被瓜分干净,大家轻轻松松登上了山顶。
这里巨石杂乱,反而不见一草一木,景色变幻之快让人目不暇接。从山顶往下望去,连绵起伏的峰峦,深深浅浅的绿色,给人山川广袤之感。此刻天气晴好,远处的城镇、水库清晰可见,祖国山河的壮丽美景又一次在胸中澎湃激荡。
每个人都在“灵山主峰海拔2303米”的石碑那留了影,又请厉璟文拍了几张合照,刘思娇用手遮着刺目的光线作极目远眺状:“哎,这山还真高啊,听说都能看到涿州。”
厉璟文见她看的根本就不是涿州的方向,只好说:“肉眼是看不见涿州的,不过确实比泰山、黄山、华山都要高。”
刘思娇高兴起来:“哇,那我不是可以俯视山东、安徽、陕西的人了?”
陕西的最高峰太白山有三千多米,华山其实连前三都排不上,他看着女孩兴冲冲地朝山下还在奋力挣扎的人猛挥手臂,还是决定不扫她的兴致了。
已经有人为了第二天早起看日出,准备搭帐篷在山顶过夜了,只是山上的风太大,固定支架都费了一番工夫。厉璟文帮两个男生搭好了帐篷,对明显疲惫的女孩说:“坐索道下山吧,时间太晚了。”
大家都双手赞成,其实也没人有力气再发出豪言壮语,几个女孩子更是双腿发颤。太阳落山后,气温下降的速度会越来越快,而且索道只能省一个小时的路程,另外两个小时还不是要靠两条腿?
厉璟文接过南南的包,对苦不堪言的两个小姑娘说:“你们看着脚下小心一点,实在不行就侧过身走路。”
台阶其实并不陡,他缓缓走在前面几步,不时回头关照一下,南南被刘思娇手挽手抓紧了,一点一点往下挪。她其实很想让男人扶着下山,可身边有这个不知趣的在怎么好意思开口。
而刘思娇则绝对不会有她那样的想法,尽管某个人一次一次的回眸,迟钝如她也看出了那眼中淡淡的关切。
回到江水河村的时候天刚刚擦黑,在村里自由活动的那批人看到他们一个个灰头土脸的样子,纷纷虚伪地表示了问候之情,小李子搓着浑身的鸡皮疙瘩硬是梗着脖子装酷:“王工、蒋工,你们不知道那山上景色有多美,不去那才叫可惜呢!两千多米的高山啊,咱们一下就爬上去了,以后去什么泰山、黄山、华山,统统不在话下,是不是厉哥?”
显然他也听见了两人在山顶时的对话,正一脸激动地寻求战友的援助呢。厉璟文对他在领导和长者面前的逞能表示无语,只垂目对刘思娇建议说:“要不让他们先煮点姜汤来喝。”
厉璟文没有附和自己,他却立刻找到了台阶下:“对对,咱们爬山的都要喝碗姜汤,可冻死我了!”
在一片哄笑声中他拉着芋头窜到厅里找老乡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文哥也不是很木啊
☆、月下(上)
热乎乎的姜汤喝下,浑身的毛孔瞬间张开,摸摸胳膊上的鸡皮疙瘩终于消失了,她不得不承认厉璟文确实该死的细心。难道他比别人都多活几年,多工作几年吗?未必。
一块爬山的照样有三十多岁的大叔,在院里也是单独负责项目的高工了,论生活阅历一定比他丰富,论与同事间相处也远比他自如,可他偏偏却能凌驾于这些人之上,他不过才和大家认识,就有本事让人听从他的建议,如何下山、如何祛寒,明明只是对着她刘思娇的一句轻描淡写,却令所有人都默默遵照,当然自己也是这乖乖听话的其中一员。
当刘思娇回过神来的时候,额头已被那碗姜汤激得出了层薄汗,她忙脱下外套还给厉璟文:“谢谢。”
男人不曾说什么,只是她三番四次的感谢,哪怕是真心的,也叫人不舒服。只有生疏的人才会时时事事道谢,在她心里,他一定还没有那几个院里的同事来得可亲。
他将外套搭在手臂上,又对女孩建议道:“你可以先去冲个热水澡,看起来还要过一阵才会开饭。”
刘思娇并不想事事听从他的,可他说的偏又句句在理,她如果不照着做,就是和自己的身体过不去。一时间她固执地垂着头,幸好南南率先站了起来:“厉哥说的对,咱们先去洗澡吧。”
刚进房关上门,南南突然叫了起来:“哎呀,我怎么忘了,只有六间房是可以洗澡的啊,他们住那间连个厕所都没有。”
原来时值旅游旺季游客众多,他们又没有提早一个月预定,房型什么的根本没有过多的选择,有的住就算不错了。不但房价比淡季涨了两三倍,连空房也所剩无几,好不容易抢到了房间,其中带卫生间的只有六间,其他都是能睡四到六个人的经济房。刘思娇和南南跟一个中年女同事住的是三人间,房间窄小得只容一人通过,想多加张床都不可能。
好的房间都让给了女同事,男士们只好委屈委屈了。六间房一水住的全是女士,总不能让厉璟文上别人房间洗吧。刘思娇不是没想过公共浴室,中午的时候她去参观过,好像有两三个喷头,是在一楼搭出来的一小间厕所改的,大小可想而知,想必是肉贴着肉。厉璟文那一身的疤痕,如果被人看见光想想就可怕,何况现在正值下山高峰,她回来的时候瞧见浴室门口已经排上队了,怎么可能允许一个人独霸浴室。
她还没有恶毒到痛恨一个人就要摧残人家肉体的程度,又是出汗又是淋雨的,抓紧时间洗澡是理所当然的事。便对南南说:“你先洗吧,我等会叫他过来。”
敲开房门,里面果然只有他一个人:“他们已经去公共浴室了吗?”
“嗯。”
厉璟文翻出毛巾,作势要往外走,她问:“你也要去洗澡?”
“我擦一擦就好,晚上再洗。”
理由显然和她想的一样,提到疤痕,刘思娇莫名地势弱了:“你,你去我们房里冲澡吧,等南瓜洗完就行。”
厉璟文看着她也不推拒:“好,麻烦你们了。”
这个房间和她住的那间差不多大,就因为少了卫生间才多放了一张床,听说平时男女混住一个人只要三十块钱。坐了有十多分钟,她不安地站起来:“应该差不多了,走吧。”
厉璟文拿了毛巾和替换的衬衫,在刘思娇确认南南完全穿好衣服后进了门。
“你还没洗?”厉璟文看了看她两鬓汗湿的发,“你先去洗吧,可别感冒了。”
她犹豫着,瞅瞅南南,后者一边梳头一边扮鬼脸。终于还是敌不过男人静默的眼神,她迅速冲了个战斗澡,从头洗到脚只花了五分钟。
“头发。”厉璟文丢给她一条卫生间里的干毛巾就关上了门。她迟疑地拿起毛巾擦着头,忽然觉得现在的情况十分怪异。除了自家老爸,她还没有等待一个男人出浴的经历,更何况边上还坐着另一个和她一样刚洗了澡的女孩。
“嗯,冲了澡舒服多了。”她没话找话,颇有点不自在,可南南却好像没有任何不适感,正哼着歌往脸上抹一大堆东西。
“等下一定要多吃点,我饿得胃都抽抽了。”她说了第二句话,南南还是没理会。
她在考虑是不是要让这个人先走一步了,这样古怪的情况还是不要祸及他人的好,南南却趁她不注意凑近了:“喂,在想什么不正经的事啊?”
“你才不正经呢!”她下意识反驳,再想回敬一句,门咔嚓一声响,男人出来了。
湿漉漉的短发分明翘立,脸上因为热气的蒸腾透出难得一见的淡淡红晕,连疤痕也柔和了许多。显然出来得急了,衬衫扣子有两颗没扣好,露出一线蜜色的皮肤,平直的锁骨线条明朗流畅,可惜只露了一角就没入了衣领中。
刘思娇皱眉看着南南饶有兴味打量男人的目光,火烧屁股一样跳起来:“咱们快去大厅吧,让人家等着开饭多不好!”
由于厉璟文要回去放换下的衣服,刘思娇和南南先到了楼下的饭厅,三桌人已经坐满,只剩小李子那桌有三个相连的位子。
十人桌硬是挤出十二、三个位置来,难免是椅子靠着椅子腿贴着腿,她当然不想和厉璟文挨着坐,否则这顿味道本来就不怎么样的晚饭估计更要吃不下去了,就把百试百灵的挡箭牌南南搁在中间,反正人家那两个也是潜在发展对象嘛,靠近一点没错。
艰难地把腿挪到桌子底下,刘思娇开始腹诽这张圆桌的大小,更让她头疼的还是厉璟文这个人。
因为南南已经好奇地问过她,为什么要把厉璟文弄到自己房里洗澡,他和那群男生一起洗没什么啊,难道还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她开头只不过是提醒刘思娇一声,并没有让人过来洗澡的意思啊,云云。
她按着太阳穴:额滴神啊,能不能别搞神马你关心我、我关心你之类的幼稚游戏了,我实在受之有愧啊。我宁愿自己背包,淋雨受冻,也不想得到这样令人难受的照顾,而且还要时刻想着回报他的关心以及当年的救命之恩。
屈服于老爸的淫威将人带来,却平白给自己添了许多麻烦。介绍小姑娘的任务看来也是功亏一篑,其他女孩子对他虽然好奇,可一直保持着远观不亵玩的状态,毕竟连南南都搞不定的人谁还有本事染指。
她不由同情起厉母来,给她大儿子介绍女朋友确实是个任重而道远的工作,何况这世界上还不知道有没有这样的女人呢。
神啊,拜托快点来个仙子下凡,把人带走吧!
?
厉璟文来的时候已经别无选择,小李子站起身招呼:“厉哥你去哪儿洗澡了,我们都没看到你嘛。快来快来,坐这里,专门给你留的好位置,一边是两位美女,一边是两位帅哥!”
刘思娇一看,帅哥指的就是他和芋头啊,不由噗嗤一声笑了,南南也一副不敢苟同的样子。
可能是去提过意见的缘故,晚饭的菜色比起中午稍微好了一点,开始出现肉的痕迹。再加上他们那桌都是下午爬山的勇士,最能整的年轻人个个又累又饿,所以战况异常激烈。每个人都饥不择食,愣是把清炒白菜吃得像满汉全席一样开怀,连刘思娇也一筷子夹了两根黄瓜连酱都没蘸就塞进嘴里。
桌上的菜被扫了一圈后,撤下几个空盘子,失控的局面才稍稍好转,站着夹菜的人纷纷坐下,肚子半饱后,就开始琢磨上别的了。气氛在猪肉炖豆角端上桌的时候达到高.潮,难得一大帮子人聚在一起,菜已经不怎么样了,没有酒更说不过去。
北方人的豪爽不但体现在盘子大菜量多,还体现在对酒的热情上,眨眼的工夫,不但是啤酒,连老北京的经典——红星二锅头都上了桌,大家伙儿就着刚炸的花生米吃得嘎嘣嘎嘣响。
在事业单位,人情是靠饭局酒局来维系的,连几个人中午随便出去点个菜,都能整两三瓶啤酒,对此刘思娇早已见怪不怪,推拒不了的时候也会喝上一杯。
不会喝酒的人几乎没有,量大量小而已,除非是什么酒精过敏、胃溃疡、肝硬化,该喝的还是得喝。意见只是提给自己听的,别人只在乎你喝不喝那杯酒,如果你不喝,就是折了对方的面子,往后谈什么都差点儿劲。
而与之相反的是,厉璟文所在的外企就绝少有这样的酒文化。同事间没有那么亲密不说,聚会吃饭也从来不点酒,更别说公共场合抽烟了。现在看到乌烟瘴气的小饭厅里,一群男人个个伸着杯子讨酒,真有大开眼界的感觉。
他有些担心地看着刘思娇,因为每个人都被不可避免地满上了杯子,而她一直埋头吃菜,脸上也并没有丝毫表情。
他是客人,应该不会有人为难,可她这两年来到底是怎么应付这样的场面的?
南南已经半杯啤酒下肚,俏丽的小脸染上红晕,引得众人一片叫好。会喝酒的女人往往非常吃得开,这也是南南在院里特别受欢迎的原因之一,刘思娇在这一点上远远比不上她。
知道她是女中豪杰,另外两桌的人也来喊她过去敬酒了。仅有的六个小姑娘,哪个都不能轻易放过,连刘思娇也被叫去给带自己的罗工和部门领导敬酒。
幸好,只是两杯而已。南南在另一桌找了个地儿坐下继续交流同事感情,厉璟文和刘思娇之间就空了出来。他看着女孩微微皱起的眉头,心中说不出是什么感觉。
这份工作对女孩子来说应该算是安稳而轻松的,她也并没有因为踏入社会而有太大的转变。她本来就是个单纯善良的小姑娘,并不擅长与人交际,如果为了工作,往来宴席或是私相授受,像厉杰那样混成个人精,那才是不可接受的。这么一想,偶尔喝一杯酒,也不算不能忍受吧。
发觉男人长久的注视,刘思娇露出个疑问的表情,厉璟文摇头,指了指她又被满上的杯子,她苦笑了一下:被这人看到喝酒了,可千万不要回家乱说啊。
小李子挨个敬完了领导就开始瞎白活了,什么这江水河村原名叫姜水河村,是孟姜女哭长城时泪流成河形成的,所以这里的河水井水都是咸的。
话还没说完就被人哄笑:“什么水是咸的,你到外面打桶井水上来尝尝到底是不是咸的!”
小李子没想到大家这么不好忽悠,只能自罚一杯了事。刘思娇一向不怎么喜欢他,觉得这人爱说大话,爱和人套近乎,往往一张嘴没个正形。
刚在心里埋汰了人家几句,见他站起来又要做一件让她头疼的事:“厉哥今天可辛苦了,我小李子敬你一杯!南瓜呢?跑哪儿去了?人家帮饺子背包是理所当然,可帮你背包算怎么回事儿啊!你给我们解释解释!”
主意打到了厉璟文头上,而且还扯上了小姑娘,他当然不能允许一个半醉的人疯言疯语,立时拒绝道:“帮女士的忙也是理所应当,不好意思我不喝酒。”
像是从来没有被这样干脆地拒绝过,小李子愣了愣,北方人有哪个不是好酒量,不会喝的说出去都要被人笑话,何况拒绝了别人就是不给面子,作为客人的厉璟文又怎么能拂了主人的脸面呢?
他执意伸着手:“晚上又不用开车,干嘛不喝。”
厉璟文笔笔直站着,也不找任何借口,就连不会喝、不能喝这样的话都没有,始终摇头:“实在不好意思,我真的不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