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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几小姐重生记》作者:沈小七
文案:
茶几就是一个上面摆满了杯具的玩意。
原本家财万贯、父母疼爱、准备步入婚姻殿堂的千金小姐被杀之后重生了一个住在贫民区的黄毛丫头。
没有爹,娘很凶,这里还是个阶级社会,处处被剥削,这就是一出货真价实的杯具。
不过好在,姐姐温柔、哥哥可爱。只是很快……
她又被逆转了身份。上一辈子给她最大的教训就是要过平平淡淡地生活,嫁一个远离是非的男人。
只是,来这里以后,怎么一个个全是是非。
这就是一个杯具小姐从天上到地下,从地下到人间,从人间又到天上,最后又回到人间的故事。
平行空间,无金手指,但偶有狗血。
内容标签:
搜索关键字:主角:陆茶几 ┃ 配角: ┃ 其它:
晋江2013-05-01VIP完结+番外
总点击数:44459 总书评数:119 当前被收藏数: 697 文章积分: 10,082,854
☆、茶几小姐的杯具重生
如果有一天,你从家财万贯、父母疼爱、男友宠爱、准备结婚、聪明美丽、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幸福甜蜜女青年、千金大小姐,一夕之间变成了三岁半、牙牙学语、一头卷曲黄毛的货真价实的黄毛丫头,心得是什么呢?最想说的一句话是什么呢?
史上第一杯具女青年,茶几小姐,会用咆哮来回答你:坑爹啊!不,坑死姐了!F打头的那个单词,S打头的那个单词!等等不一而足。
可是事情就是这么杯具地发生在了她的头上。当她有一天走在马路上,一辆自行车撞倒了她,她站起来拍拍屁股以为啥事儿也没有,继续和男友聊天,忽然巷子口窜出来几个人,包围住他们。而她那前一刻和她卿卿我我的男朋友突然脸色煞白,拔腿就跑,而一刀划来,她就躺在了血泊之中。临死之前,她想朝那夺路狂奔的男朋友眨眨眼,却怎么也没眨动。等她醒来,所有的世界就天翻地覆了……
OH,好吧,茶几小姐到现在也百思不得其解,自己怎么就这么倒霉,似乎只是一秒的时间,自己就被抛弃,然后被整个世界狠狠地甩下。
而且,在这个重生的世界里,她的名字还真的叫茶几。
茶几,程茶几小姐,年方……3周岁零5个月,叫这个名字的原因是因为她的单身妈妈程高兴女士,太想要一个茶几而不得,据说是拿买茶几的钱去生了她,于是愤愤然,给她取了这个名字。
而且,程高兴女士当时因为一时愤怒,同登记贫民区户口的耳背大叔,用方言喊:“大忌!大忌!”
大叔问:“什么?女孩子叫大忌?”
“不是大忌!是da ji~~”
“打击?你这个妈真心狠!”
幸好,程茶几小姐有一枚温柔可爱的姐姐程窗,当时年方六岁,但已经能用标准普通话说,“大叔,是茶几,程茶几。”
程窗,顾名思义,当时程家缺窗户。据说生程窗时,程家光景还远不如现在,程高兴没有去医院,而是在自己家的破床上,寒风瑟瑟,从屋外吹了进来,把她原先用来挡风的塑料布和报纸刮得呼呼乱飞。
程高兴女士,生完以后,就愤然给女儿取名程窗户,但因报户口的大叔,一时起了善心,略掉了户字。
程茶几这时候,有些庆幸,她出生时,程家不是缺马桶。
程家唯一一个名字比较正常的,就是程家二公子,程志气,比程茶几大三岁,程家目前唯一的男丁。程高兴女士对他寄予了极高的希望,期盼他能有志气,升官发财、光耀门楣,至少,能让程家以后住上有窗户有茶几的房子。
上一世的程茶几,是个娇滴滴的千金小姐,虽然不说能随便买爱马仕走来走去的豪门,但是提两个LV,开个小宝马还是没太大问题的中上家庭。爸爸开公司,妈妈当老师,自己刚从国外读完书回来,准备和一同回国的准老公结婚。
这一世的程茶几,是个名副其实的黄毛丫头,虽然她头发黄,是因为严重的营养不良引起的。爸爸不知道是谁,从来没见过,妈妈没什么文化,打着零工,一个人辛苦拉扯着三个小萝卜头,住在城乡结合部的砖头小房子里,吹着西北风,吃着腌萝卜,手抓大蜘蛛,脚踩小老鼠。
所以,程茶几,刚醒过来时,只能说——吓呆了。
一呆还呆了半个月,在程高兴女士的又哭又笑、又骂又哄的多重夹击下,才慢慢舒缓过来,逐渐接受这个沉痛的事实以及面对这个惨不忍睹的家庭。
不过,其实,也有好事。
因为程家平常一般不吃肉,她大病的这半个月,倒是吃上了好几顿。这弄得程茶几,在后来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无比怀念这段日子,并企图继续扮演傻装痴以获得肉类,不过都被程高兴一顿狼虎棍棒,怒吼:“臭丫头又装病要吃肉!”这才终于使得程茶几消停了些,打消了这个邪恶的计划。
当然,最大的原因是因为她的小姐姐——程窗。
虽然,上一辈子的程茶几,比程窗真的足足大了一辈,弄得她总有些不好意思地接受这个小姑娘的照顾。不过程窗对她,确实百分百的好,在她生病时总给她喂饭喂水,替她擦流下来的口水,半夜里总是轻轻替她盖被子,看她手脚冰凉,还放在自己的手里热乎,并且用软软糯糯的嗓音喊:“小妹妹,小妹妹,你千万不要丢下姐姐呀。”
于是,程茶几,流下了来到了这里的第一颗因为感动而流下的泪珠。
程茶几有时候也是百思不得其解,像程高兴女士那样……额,有些彪悍,不不,是十分彪悍的女子,怎生会生下程窗这样一个温柔善良的小姑娘呢?
直到有一天,程茶几在家里唯一的一个衣箱里搜寻出一张旧相片时,才发现,程高兴,在年轻时,是一个连眉眼都温柔的漂亮女子。那样的眉目如画、柔软腰肢、少女情怀如今在程高兴身上早已荡然无存,虽然现在的程高兴其实年纪也不算大,不过才三十出头,但已经不幸地变为满脸横肉、腰如水桶以及市井气息了。
美女最大的杀手是时间?错。
程茶几记得自己的妈妈五十几岁,但依旧风韵犹存,保持着高贵的气质。
美女最大的杀手是肥胖?错。
程茶几记得自己未来的婆婆,虽然很胖,但人见人夸有福气,她笑起来,极像一尊弥勒佛。
美女最大的杀手是——金钱。
当程茶几看到程高兴,为了几毛钱和邻居张大妈打得头破血流的时候,就得出了这个结论。她需要腰圆膀粗以武装自己的实力,生活的操劳也让她双手粗糙如砂纸,她每天需要在喧嚣的生活之中活着,还要让三个孩子活着,去与人争吵,甚至像男人一样去与生活战斗。
所以,当程高兴因为程茶几偷看了自己的相片又把程茶几拎起来噼里啪啦练一顿的时候,程茶几对这个曾经面目姣好的女子,有的不是讨厌,而是同情与伤感。
好在,她还小,还很小很小,似乎可能也许,还能有所改变吧。
程茶几呆呆地想,程窗正对着她笑,她笑起来那么好看,但那笑容里也充满了早熟的气息。
程茶几照照那个快被磨花的镜子,觉得自己长得好像也不赖,大眼睛、长睫毛,就是头发有些黄,但是稍微打扮一下,一定是个人见人爱的小萝莉。可惜她现在穿着程窗当年穿过、程志气也穿过的一件灰扑扑的小衣服和一条打着补丁的破绒裤,以渡过这个冬天。
说回程志气,程茶几对这个6岁的小毛孩的第一印象实在不大好。
当时程茶几第一次睁开眼,就看到程志气偷吃了她碗里的一块肥肉。
程茶几那时还比较迷糊,就是呆呆地望着他。
然后……
程志气,又把那块肥肉从嘴里,给吐了出来,并且舀了一勺传说中的肉羹说:“妹妹……你吃……我是……给你试试这个肉硬不硬,你……你不要告诉麻麻哦。”
然后硬逼着程茶几吃下了这碗充满了口水的肉羹,让程茶几反胃了一个下午。
当然,当时的程茶几还在忙着惊讶别的事情。
很久以后,程茶几算是反应过来了,神马叫试试肉硬不硬啊,程志气分明是偷吃她碗里的肉嘛!但是因为她刚好醒来,程志气以为被抓到了现行,所以赶紧把肉……又吐了出来。
每当程茶几想到程志气的这个举动,常常又无奈又觉得可怜。
但是,更令她疯狂的在后头。
程志气总是对着她囔囔,好像她不会说话一样:“叫哥哥叫哥哥叫哥哥。”
你这个小毛孩,我凭啥叫你哥哥。程茶几心里难免会有这样的想法,这时候的程茶几最喜欢的事情就是,超然于众人之外,坐在门口的青石板上,看蚂蚁搬家,顺便想想自己的心事。
而程志气在喊了几时声叫哥哥以后,终于小嘴一扁,缓缓吐出几个字:“呆妹妹。”
然后一路呜呜地跑进屋里,对着灶台前的程高兴一阵哭喊:“麻麻,妹妹还是呆呆的,连哥哥都不会喊。”
当然,结果是,程高兴把程志气给单独练了一顿:“没看到老娘在做饭吗,还敢吵老娘。你妹妹呆,还不都是你害的,要不是你带你妹妹去池塘抓什么小蝌蚪,你妹妹怎么会掉下去,你妹妹不掉下去怎么会发烧生病,你妹妹不发烧生病怎么会变呆掉!!!”
好嘛,原来罪魁祸首是程志气。坐在门外的程茶几心想,不过,也许这就是冥冥之中的注定,如果没有这些因缘巧合,现在的她会在哪里呢?
会被抢救过来然后查清楚究竟是谁砍了她一刀?还是会变成孤魂野鬼呢?
她还在想,可是程志气红着脸,又贴了过来,“妹妹,你叫一下哥哥嘛。”
聒噪,天下最聒噪的人。
“葛格。”程茶几有些没好气地喊道。
程志气拍着小手,欢呼:“麻麻,妹妹会叫哥哥了!虽然发音有点不对。”
“知道了,吵死了!快带你妹妹进来吃饭。”程高兴女士的嗓门一直不太符合物理中声音传递的原理。
程志气对着程茶几的额头忽然没来由地亲了一下,“妹妹,我们一起进去吃饭嘛。妹妹,我一定会保护好你的哦。妹妹你要牵好我的手哦,门槛比较高哦,要好好地跨过去哦。”
原来,程志气是个话唠,鉴定完毕。
不过,其他的好像还不错嘛。程茶几心里默默地想。
作者有话要说:啦啦啦。。T.T终于开新文啦,首开现言。掩面~~正常情况下,保证日更~
☆、程茶几的乡野生活
如果你根据程茶几叫程茶几,姐姐叫程窗,而哥哥叫程志气,而推断出程高兴是个重男轻女的妈妈,那就错了。
事实上,程高兴一视同仁,比如打屁股的时候,不分男女,都是噼噼啪啪。在教育上,程高兴也是难得的一视同仁,很多人都劝程高兴,程家这样的光景,还是不要让程窗读书了,存点钱让程志气念书吧。但程高兴当时一把就推翻了小圆桌,说道:“谁说女子不如男。我家的孩子一个个都要念书。”
所以,程窗如愿地上了小学。当她带着完美的成绩单回来时,程高兴高兴地“宴请”了左邻右舍,说:“看看,看看,我家女儿考第一了考第一了,还当班长了!当班长!”于是请大家吃了一顿腌萝卜、炒萝卜、烩萝卜。
但是,眼看,程志气今年也要上学了,程高兴显然就高兴不起来了。不过她还是要实现她的承诺,让程家的孩子都读得起书。
所以,程家提前半年就开始勒起裤腰带过日子了。好在,程家所在的地方,依山傍水,有山间野味,也有溪边小鱼。事实上,程茶几还挺喜欢这的生活的,虽然极度的艰苦朴素,但也让她慢慢理清了很多事。她上一辈子,似乎一直在匆匆忙忙地为他人而活,过外人看起来光鲜亮丽的生活,连恋爱也是找了一个门当户对看过去格外圆满的人来谈。只是,人好像很难一直顺风顺水,说起那个抛下她而去的未婚夫,实际上,她又了解他多少呢?她记得,当时巷子口窜出来的人高喊着的是他的名字,但是他究竟惹了什么事儿或者遇到了什么难处,她竟一点儿也不知。其实,他们也没有好好地交心过,相亲以后,大家就过着相安无事的平淡感情生活。所以,如果她刚死的时候,她还有些怨气,但这里的山明水秀,还是改变了程茶几。如果不是死生契阔的伴侣,又怎会愿意为你牺牲,临阵脱逃还是人之本性。
如果是自己遇到同样的状况,能跑的话,也许也会拔腿就跑吧。
想通了,心情也就格外好,也许上帝派她来这里,就是让她重新过一次呢。
这一次,她要为自己而活。
这一次,她不羡荣华、不图富贵,只求平平安安。
她大约可以感觉到,未婚夫是卷入了政治风波,所以,这一次,她要远离漩涡。而上天,似乎就给了她这样的一个好机会。虽然,日子苦了一些,但程茶几依旧乐呵呵地活着。
而在这里,也享受到了她原先没享受过的亲情生活。她原先的童年是在各种补习班与一个人关在小黑屋背单词渡过的,但现在,她却有了个温柔小姐姐和一个话唠小哥哥。
话唠小哥哥总是在她耳边聒噪,而温柔小姐姐则总是温和地为她梳头发。
而程茶几也逐渐从他们的嘴里大致知道了这个世界。
原来这是一个平行世界,和程茶几原来的国家似是而非,但却有着严格的阶级制度,将地方分为了贵族区、市民区、贫民区三个大区。他们位于该国的首都S市的贫民区。贫民区的人是不能随随便便去贵族区的,除开有贵族区的人的首肯。
程茶几听到这个时,不禁吐了吐小舌头。
妈妈呀,她怎么就重生在一个农奴社会的样子。
而程窗则轻轻点了点她的小额头,说:“妹妹呀,你以后在外边可不要做这样的怪举止,不然会被人家以为你要反对这些律法呢。”
“姐姐,难道我们不能改变吗?”童言无忌嘛,程茶几还是不死心地问道,她虽然想着这辈子要平平淡淡的,但也不是过每天吃淡萝卜的生活呀,她还想着小富即安呢,结果这下看来,别说小富了,小康都难。
结果程窗摇摇头,道:“妹妹,你到底哪里来的这些思想。莫不是上回落了水,脑袋还没好吧。这话怎能乱说,我们以后呀还是好好读书,能去市民区谋个工作就最好了,其他的别想太多了。”
程茶几看着眼前只有9岁的程窗,小脸彻底地垮了下来,她知道程窗说的是实情。程窗见她老实了,便抚了抚她的头发,说道:“妹妹别担心,以后姐姐会努力挣钱的。我们先去挖点野菜吧。”
挖野菜其实是个技术活,程茶几实在难以区分,哪种是可以吃的,哪种是不可以吃的,不过好在她负责的事情就是多提一个小篮子。最讨厌的就是遇上下雨天,回家的路就变得坑坑洼洼的,有的坑还很深。
而程窗总是挽起裤腿,将鞋子交到程茶几手里,蹲下来说:“妹妹,快上来,姐姐背你。”
程茶几的头摇得跟拨浪鼓一般,但程窗就是不依,道:“妹妹,有的坑挺深的,你个子矮,下去个人就矮了半截,而且鞋子脏了回去妈要说的。这水也凉,你上回落水落了病根子,来,姐,背你。”程窗的眼神坚定无比。
程茶几低下了头,慢慢地趴在了程窗的肩上,看到程窗雪白的小腿在冰冷的泥水里穿梭,眼泪就掉了下来。
程窗以为她是年纪小,怕黑怕冷,便说道:“妹,不哭啊,就快到家了。要不姐姐给你唱首歌吧。”
“大山的那头哟~~~~~是怎样的模样~~~~~大山的那头哟~~~~~有美丽的姑娘……”程窗唱的是山里的民谣,但清脆悦耳。
程茶几怕她担心,连忙收住了眼泪,程窗低声说道:“妹,以后会好的。”
这样的日子转眼便过了三年,程窗的小学快要毕业了,程志气上了小学三年级,而程茶几也即将升学。
虽然上的只是贫民区的学校,但程家的日子还是越来越艰难了。
程高兴每天都下田劳作,还在外打点零工,比原先消瘦了许多。
这个暑假,程窗每天夜以继日地开始编篮子、做假花。
程志气则带着程茶几会同邻居老秦头一同上山下溪找吃的去。
老秦头是隔壁一个跛脚的老头,平常以捡破烂为生,偶尔在山间打点野味换些钱。
程高兴每天还嘱咐程志气,说:"跟老秦头学点字,你也教妹妹一些,咱上不起幼儿园,自己要先学点,不要差人家太多,免得跟不上。老秦头是个有本事的。”
所以程茶几每天的第一门功课,就是由程志气拿着树枝在土堆上画字,并教她,"茶几,这个字读'一',你跟着我写'一'。”
这样的教学,常常让程茶几很无奈,但是不写的话,程志气就会鼓着包子脸,不依不挠地抓着她的小手比划"一",并且板着那张包子脸,说:"茶几,你连一都不会,以后怎么上学。你不上学,以后就学不到本事,学不到本事,以后就挣不了钱,挣不了钱以后要吃什么,最关键的是到时候妈妈怎么办?虽然我和姐姐会养啦,但是,你也要好好读书啦。茶几,来,跟着我,写一。”
于是,真实年龄25岁的程茶几童鞋,在程志气同学孜孜不倦的教导下写起了一二三四五六七□十。
程志气拍拍掌,笑眯眯道:"茶几都学会了,不愧是我妹妹,好聪明,不过我六岁的时候已经会写好多好多字了,茶几你要继续努力。”
"那哥哥,我的名字怎么写呀?"茶几眨巴着眼睛问道。
程志气用小树枝在土堆上比划了几下,挠了挠头,半天写了个"几"字,然后猛地站起来,牵起茶几的小手,说:"妹妹,我们去找秦爷爷,不然就太迟了,太迟了就不到东西吃了。”
茶几看着程志气红扑扑的脸,就忍不住的扑哧一笑。
程志气气鼓鼓地说道:"我,我待会儿就会写了,老师教过的,只是忘记了。”程志气有些懊恼,最近帮姐姐做了太多手工活,都没空学写字了。
"志气,茶几,快走咯。"老秦头在门外吆喝。
程志气就跟来了个大救星一般:"秦爷爷,我们来了。茶几,你要抓住我的手哦,门槛……”
"门槛很高,人家知道嘛。"程茶几忽然觉得自己现在这个奶声奶气的声音还挺可爱的,说什么都像撒娇。
"茶几,你比以前可爱了一些耶。唔,话多了一些。"程志气不经意地说道。
程茶几原本想回一句人家原本就很可爱,但默默地吞了下去,苍天啊大地啊,这是怎嘛回事儿,她刚刚是在跟一个9岁的小孩子斗嘴吗?!
程茶几,忽然觉得自己还是要沉默一些比较好。
老秦头带着程志气和程茶几一直往山里走,见到野菜,就挖些野菜,现在的程茶几已经可以独立采摘野菜了,见到山鹰野兔,老秦头就掏出猎枪砰砰几声,有时候能打到,有时候打不到。
不过显然,程志气虽然几月不闻肉滋味,还是比较喜欢摘野菜和采蘑菇的过程,看到动物血淋淋的尸体,还是有些后怕,他用双手蒙着茶几的眼睛,说:"妹妹,不要看。很可怕哦!”
"哥哥,那都是肉耶。”
程茶几听到程志气喉咙里咕噜咕噜了几声,说:"可是它们也有麻麻啊,那它们的麻麻可能在等它们回家。”
"嘿,人都快饿死了,还顾得上牲畜。"老秦头吸一口烟,狠狠地扔在了地上,用脚踩了一踩:"娃娃,快过来捡山鹰。”
程志气的一双小鹿般的眼睛里流露出了些许恐惧,他还是不太敢上前。
"娃娃,快过来!爷爷要告诉你,在这个社会,不是你吃人,就是人吃你。你妈妈,做人就是太善良。"老秦头不知为何,脸变得凶恶了一些。
这下,连程茶几,也忍不住喉头咕噜了几声,虽然她不是小娃娃,不过老实说,她觉得,这样的幼儿园教育,似乎有些过了。
但是,程茶几毕竟胆子大一些,而且在山里呼呼地吹着山风,这滋味可不好受。
所以,程茶几走向前,小心翼翼地将那只小山鹰,捡进了自己的竹篮子里。然后她默默地在胸前画了个老秦头和程志气都不解其意的十字。
不过,老秦头的脸色倒是开朗了许多,咧着一嘴黄牙,笑道:"这个女娃娃有本事,做事情也利落。”
"秦爷爷,在森林里抽烟,会引起大火的。"程茶几,还是忍不住超越现阶段年龄的,说上这么一句话。
☆、突然出现的陌生男人
“秦爷爷,在森林里抽烟,会引起大火的。”程茶几,还是忍不住超越现阶段年龄的,说上这么一句话。
“哼,还是个胆小的丫头。算了算了,捉鱼去。”老秦头还是忍不住哼了一声,不过看这娃娃瑟缩地抖着肩膀,只怕是在山上冻得够呛,想想便有些心酸。
沿着山林一路往下,就听见了潺潺的溪水声。一路上,程志气像是为了扳回刚刚那一局般,不断说着自己的捕鱼有多么厉害,要求小茶几认真观摩他的动作,随后还说:“哦,那不过妹妹上回掉进水里了,不知道现在还怕不怕水,现在你就在岸边看就好哦。不然你要是掉下去了,就没有人救了。balabala~”
天气晴朗,万里无云。这里的生活场景和她原先的实在大相径庭,程茶几深深地吸了几口气,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说:“哥哥,我不怕。”
老秦头则在前头哼哼着说:“哎呦,女娃娃,我这一把老骨头可没法多救你几次。”
程茶几原本的第一反应是自己会游泳,不过看到自己现在这白白短短的小胳膊小腿,赶忙把这话给缩了回去。这大冷的天,只怕没被淹死,也会冻死。
程茶几这两三年时间,一直想弄清楚,她穿越的这个地方,究竟和她原先生活有神马不同,似乎说着同样的语言,有很多相似的东西,但又有些规则看似不太一样,因此她也只能把自己定义为平行时空的重生。年代上大概类似于原先世界的21世纪的□十年代。
至少,在她原先的国度,不太可能发生这样的一幕——
在清澈的小溪边,停着一辆黑色的加长轿车。
有一个穿着燕尾服的小男孩站在另一个穿着西服的小男孩的背后,毕恭毕敬的模样。
站在前面的小男孩长得颇为好看,虽然年纪小,但脸部轮廓和五官已初具一枚小帅哥的雏形,只是他一脸倨傲,背着双手站在溪边。后边的小男孩则低着头,端着一个放置着茶壶、茶杯的精致陶制盘子。但前边的小男孩始终没有回过头来接过那茶杯。
两个小男孩都约莫十一二岁年龄,但却都是一本正经的模样。
老秦头看了那辆车一眼,忍不住肩膀缩了一缩,想将程志气和程茶几拉走,可是程茶几却已经因为这俩小孩的故作高深扑哧地笑出声音来。
那两人同时闻声回头,看到是一个衣着寒怆的老头带着两个同样寒怆的小孩儿站在灌木丛里,那笑声是那小女孩儿发出来的,她长得白白嫩嫩,眼儿圆圆,脸上的神情和着装一点儿也不搭调。他见过很多贫民区的孩子,都是瑟瑟缩缩的模样,便是偶尔挤出一点笑容,也流露着胆怯的神情。可是这个小女孩儿,却笑得极为阳光灿烂,她虽然个矮身板小,却毫无畏缩之相,而且看到他瞪她,竟然一点儿也不害怕,反而炫耀似地朝他露出更大的笑容。
所以,那小少爷模样的小男孩看到程茶几挑战式的笑容以后,忍不住轻咳了咳,说道:“山里的小孩就是没什么教养。”
程茶几听到这句话,脸上的笑容就松了下来,说道:"对客人笑不是基本礼貌吗?”
老秦头抚了抚额头,轻声对茶几说道:“小茶几,这样的人我们惹不起的。”
我擦!敢情这里的阶级分化果真是赤果果的!
程茶几忍不住内心咆哮,虽然她之前一直知道自己是最底层,但因为住在山里也不曾见过别人,山里人也大多朴素,她倒也觉得颇为舒心,这日头一次见到这横眉竖眼的,她在自己原先的世界里又是被父母捧在心尖尖上的,此时心里不免有些不痛快。到现在,程茶几才总算知道重生在这和封建社没有啥区别,她原先还觉得自己穿来一个有现代文明的社会,是比较幸福的,虽然……家里穷,不过,可以勤劳致富嘛。
可是眼下看来,穷不是关键,她似乎还是“贱民”一族。
小男孩见到老头教育她,越发趾高气扬地冲她笑了一笑,这小孩,不过六七岁就这么伶牙俐齿外加没教养……
程茶几不甘示弱地又回瞪了几眼,却已经被老秦头一把抱起,往深山里走去。
待他们走远,那小少爷同他的小管家说道:“远清,听说,这里只住着几户人家,该不会她就是那传说中的程小姐吧?”
“少爷,好像,年龄不对。”
小少爷摸摸鼻子,不知是高兴还是嘲笑,道:“幸好幸好,那样的女孩子怎么可能教成淑女。”不过,方才她回瞪的那两眼,倒真是精气神十足外加傲气十足,还真不知道一个山里的穷小孩哪里来的那么一大股傲气,而且还带着那种居高临下的眼神,明明年纪小、个子矮呀。
作为一个二十好几的人,被一个小屁孩教育的心情是什么?
低落,沮丧!
最糟糕的是,你还有一个话唠哥哥。
“妹妹,虽然现在已经和以前大不一样了,但是那些有钱人和我们不一样,我们还是不要离他们太近。而且你怎么敢那么大声和他们说话呀,这样很危险哦。我听说哦……”
“哥哥,那我们读书到底为了什么呀?"程茶几实在忍不住要打断程志气。
“为了找个好工作嘛。。。麻麻这么教育我的,唔你看那个管家就穿得很好啊。我们读好书,就可以去城里……”
原来,在这里,读书的目的,是做一个体面的端茶盘的人。
虽然,漫画里管家什么的是很帅啦,女仆什么的是很可爱啦,但是让她自己面临这样的情况,程茶几就觉得无比头疼。上一世,她虽不敢说是万千宠爱集于一身的小公主,但好歹也是父母心中的娇娇女,哪有教她这种“低人一等”的礼仪。她不图别人来伺候她,但也不想去伺候别人,尤其是那种带着蔑视神情的人。她只想着,这一世,即便就是以野菜裹腹,也平平安安地度过就好。
程志气不断地碎碎念,老秦头一脸的凝重与忧伤,程茶几则是五味杂陈。原本晴朗的天空,也渐渐阴霾了起来。
而气氛更为凝重的是程家。
程茶几一进屋就觉得不对,程高兴正搂着程窗坐在家里的长条板凳上,家里还站满了人,这些人穿得正经且古板,和方才那个小少爷应该是一路人。
程高兴紧紧抿着嘴,程窗的眼里则含着泪水。
一个英俊的中年男子说:“我这是为了孩子好。”
看到这一幕的程茶几,无数琼瑶剧的场景已经从她脑海里穿梭而过,这是神马情况?天雷滚滚认亲剧?程高兴是出逃的公主还是私奔的小姐?
但这些不靠谱的念头很快就沉入海底,因为程茶几看到了程高兴灰白的脸上写满的都是恐惧,也许是出于怜悯,程茶几喊了一声:“妈妈”,就扑入了程高兴的怀里。她极少叫程高兴妈妈,因为常常觉得有些别扭,但此刻,她确定程高兴需要她的支持。
程志气也跟着扑了过去,程高兴就像护着孩子的母鸡一样紧紧地抱着自己的三个孩子,而对面的男子眼神也早已如鹰一般:“这些都是你的孩子?”
“是,他们都是我的孩子。何……何先生,你不要想带走他们。”程高兴激动地说道。
“我带走他们,能给他们更好的教育,更好的生活,这点你知道的应该很清楚。”那位何先生的音调也提高了一些。
“现在法律已经改变了,作为一个男人,我愿意负起当年的责任,至少让我做一个好爸爸。”
这一句话犹如重磅炸弹一般,抱着程高兴的程茶几已经感觉出来程高兴身体抖动得越加厉害,而且搂得她也更紧了,把她憋得几乎都喘不过气来了。程茶几挣扎了一下,扭过身来,观察对面的男人,高大俊朗,三十五六,是她原来的……菜,嗯,但现在俨然这辈分可以当她爹了。
等下,爹?他是谁的爹?程茶几眼睛睁得大大的。
程高兴松开他们三个,程高兴一向泼辣剽悍,但此刻她的神情却是脆弱而又无助的,轻声说道:“让孩子自己决定吧。小窗、志气、茶几,如果眼前这个人,是你们爸爸,他有钱,也能让你们过得更好,你们愿意跟他走吗?”
程志气一下又扑回到程高兴的怀抱,喊道:“不,我只要和我的妈妈在一起,只有你是我妈妈,麻麻去哪里我就去哪里,如果麻麻不走,我也不走。”
程茶几感觉自己有点难以消化眼前的场景,1.这果然是狗血言情剧再现了。2.对她来说,哪边都不是她的爸妈。3.如她早先所料,程高兴女士果然是个有故事的人。4.如果她跟着这位30出头可能是她爹的中年帅哥走了,应该就意味着吃香的喝辣的的,再也不用吃腌萝卜了。5.可是程高兴这样不是太可怜了吗?虽然不是她亲妈,但这三年还是培养了很多感情,即便程高兴有时候会责骂甚至打她来出气,可是毕竟是她在这里最爱护她的人,对她也是悉心照料,自己省吃俭用就是为了三个孩子能读书。而且她用脚背也可以猜得到,这个中年帅哥是个超级负心汉。6.她上辈子一直过得很顺利,也许这辈子可以过过粗茶淡饭不一样的人生?7.程高兴女士虽然粗鲁,可有颗朴实的心。8.也是最最重要的,自己最想远离的不就是政治风波和家族纷争么?!
所以程茶几,在腌萝卜和红烧肉的天人交战之后,站到了程高兴这边,奶声奶气地说道:“我也要跟麻麻在一起。”
只有程窗没有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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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去的终该离去
程志气有些气恼地喊道:“姐姐!”
程窗蹲在了地上,肩膀抖动得尤为厉害。那个沉默且温柔的程窗哭了。
程高兴却点点头,勉强露出一丝微笑说:“挺好的挺好的。这也算是父子连心。她是你的女儿,你带她走吧。也只有她是你的女儿,你算时间就知道了。”
“剩下两个孩子不是?"何先生的声音里透着些失落。
“不是,他们是……我和别人生的。”程高兴冷冷地说道。
“好,很好。你很好。”何先生明知当年是自己负了她,但听到她亲口承认说是同别人生的孩子,胸口还是有些隐隐作痛,但想到自己这般自私,也有些暗怪自己。他对程窗招招手,说:“孩子,你过来。”
程窗有些不知所措,慌乱地回头看了看程高兴,踱着小步慢慢向何先生走去,低着头,小小声说道:“妈妈……我……我想读书……”
程志气有些愤怒地挥舞着小拳头,说道:“姐姐,你怎么可以这样,你在这里也可以继续读书啊,你不是都当上班长了吗?姐姐,你和我们在一起啊,你怎么可以离开妈妈?”
程窗的眼里含着泪水,嘴巴张了一张,欲言又止。
程茶几觉得自己这个时候就像一个局外人,不过,她年纪小,众人都以为她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娃娃,也没太顾及她。
只是程茶几也没有想到,那个给她细心喂粥的小姑娘,居然在这个时候做出了一个她觉得对于小孩子来说挺狠心的举动。虽然,从大人的角度来思考,可能对她的未来会更好,可是,站在一个小女孩的角度来说,这样的程窗是不是隐隐又有些决然呢。
何先生叹了口气,说道:“高兴,当年是我对不起你,现在律法改了,虽然……虽然他们不是我的孩子,不过,我可以提供他们读书、学习,一视同仁地对待他们,毕竟,这么些年,你们都受苦了,如果不是我,你也不会……沦落……至此。我虽然,不能带走你,但我会慢慢找人帮你离开贫民区,至少在市民区找个地方安身。你带着孩子跟我走,好么?”
“我不要,我才不要跟你走。我要跟麻麻在一起。而且就要待在这里,哪里也不去!”程志气大声嚷嚷道。
何先生见程志气脾气倔强,和程高兴都是一副坚定不走的神情,便蹲了下来,对着程茶几说道:“小妹妹,你要不要和叔叔走,叔叔可以……给你很多书、很多洋娃娃,天天可以吃很多好吃的。”
程茶几歪着脑袋,心里忍不住哼了一声,负心汉,还想用好吃的来诱惑她,好吧,她刚刚因为好吃的三个字,差点流下了口水,但她还是坚定地站在程高兴这边,虽然,她还没弄清事情的原委。程茶几摇了摇头,说:“那可以带着妈妈走吗?”
“……暂时,还不可以,因为……因为很多大人的原因。”他摸了摸程茶几的小脑袋,头发细软,可惜有些发黄,真是个可怜的孩子。
“那我就不要跟叔叔走了,我离开妈妈,妈妈会伤心的。”程茶几一板一眼地说道。
程志气在一旁猛的大力鼓掌:“妹妹你说得对,妹妹好懂道理!妹妹要说的就是我要说的。”
“你们那样的教育就真的好么?你们只会算计别人、瞧不起别人,至少我的孩子,正义、善良。”这也许是,程茶几重生以后,听到程高兴说的最有道理的一句话,这时候,她是真的觉得程高兴是个伟大的母亲。
何先生原本是个高大的人,但在程高兴这句话的震慑下,只是嗫嚅道:"也好,只是,你随时,可以把孩子送过来。我不会食言的。”
他后边的老管家,轻轻拉了拉他的袖子,道:“老爷。”
何先生抬起手,示意管家不要再说,道:"我意已决,诚然,我现在没有办法带你回去。但这已经是我尽最大努力,所能为你做的事情了。我先带她走,这封信你留着,你什么时候拿着它都可以来找我。还有这笔钱,你收下,我知道你心气高,但就算为了给两个孩子添添衣裳,你也要收下。”
他这般说话,但程高兴想发作却有些发作不起来,但看着对方似乎依旧平静的神色,程高兴还是忍不住接过钱恶狠狠地撒在了空中,然后取出一把扫帚,就往何先生身上舞去,大喊道:“何厚烨,你滚,你给我滚,你们都给我滚!”
何厚烨身旁的人自然都是护住他,有个人被程高兴的铁扫帚给打痛了,低声说道:“老爷,我们快走吧,我看这女人,八成是疯了。老爷。”
何厚烨俊眸一冷,狠狠地盯了那人一眼,依旧是神色淡淡地看着程高兴,道:“高兴,我知道你这些年的苦楚才把你逼成了这样,这些都怪我,不怪你。我只能对你说一句,对不起。”
程高兴等他的这句对不起等了许多年,此刻听他这样说来,心里激愤,坐在地上嚎啕大哭了起来,似是要把心里的委屈都哭出来。
何厚烨眸色一暗,但还是带起手套,又拉了拉帽檐,牵起程窗的手,说道:“我们,走了。”
程窗的眼泪不断地涌出来。但她还是慢慢跟着何先生往外走,虽然她的脸一直看着程高兴三人。
“姐姐,你是个坏人,你是个坏人……”程志气又哭又喊,如果不是有人拉住了他,恐怕他会紧紧抓住程窗。
程茶几看着这出可谓人间惨剧的事情在面前上演,忍不住迈开小短腿往前走了几步,说道:“姐姐,你要好好照顾自己。我和哥哥会好好照顾妈妈的。姐姐你不要哭,我们会好好的。”
何先生被程茶几这早熟的话语给楞住了,这个小女孩,不过五六岁光景,说起话来还是奶娃娃的腔调,可是她既没有歇斯底里地哇哇大哭也没有因为自己方才说有好吃的就跟着自己跑,她虽然未必明事理,但可见本性之纯良,想到自己家中那任性的小女儿,他不禁摇了摇头。只觉程高兴说的也许没有错,她教育出来的孩子至少正直、善良,而在何家的孩子,不是阴郁便是任性,都是被金钱权势迷了眼啊。自己当年何尝不是如此呢,所以这个带回来的孩子,自己一定要好好教育。
程窗跟着何厚烨坐上了车,程窗埋着头,没有再看众人一眼。
何厚烨叹了一口气,对着程茶几摆摆手,道:“小妹妹,我们走了。再见。再见。再见。”
程茶几知道,他后面的几声再见,是对着程高兴说的。她回头看程高兴,虽然已经站了起来,但明显站立不稳。
等车队开走,老秦头一拍大腿道:“有钱人真不是好东西。而且果真是有其父必有其女,你看,这两个孩子多好,哎呀,不过窗窗平常还真看不出来,那么孝顺那么好的一个孩子,怎么就跟着他们走了呢。”
程高兴理了理头发,道:“别……别说了,这样也好,这样也好。”
程窗走的这一天,下起了瓢泼大雨。程家原本安上的窗玻璃又碎了一地,程高兴紧紧地搂着两个孩子睡在铺板上,程志气也许是因为太累,早已睡着了,可是程茶几,毕竟有颗大人的敏感的心,她感觉程高兴心里憋着千万句话,却始终无人倾诉。这些故事,莫说是她现在的模样,就是原先的她,也无力去解决,她只能依偎着程高兴,给她小小的抚慰。
在那个风雨飘摇的夜晚,程茶几听见程高兴一直在小声地念叨:“你说,我是不是个自私的人呀,我是不是个自私的妈妈呀,况且你们还……明明可以让孩子有更好的机会,可是我偏偏想要孩子留在我身边。我是不是太自私呀,我都没法让他们读好学校,吃好东西,他们跟着我也是可怜。可是,那个何家,也是个吃人不吐骨头的地方呀,我的孩子这么好,去了那可怎么办呀,怎么办。但是,孩子,跟着我,又能好到哪里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