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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沈小七 当前章节:14968 字 更新时间:2026-6-26 02:09

程茶几小小声地说道:“妈妈,没事的。没事的,还有我在呢。”

程高兴没想到她还没睡着,见她还醒着,慌忙闭上了嘴。她虽然看不清小女儿脸上的神色,但此刻她的话却像一股暖流般,暖暖地流入了她的心田。

这件事情的第二天,程高兴就开始收拾程家很少但很琐碎的家当。

她决定搬家,她实在太害怕再次被找到了,也太害怕分别。

“志气,帮妹妹收拾东西,妈妈忙不过来。”

程志气依旧阴沉着一张脸,囔囔道:“妈妈,姐姐就是个叛徒,姐姐曾经亲口说过,我们几个人永远不分开的。妈妈,姐姐是个大骗子,大骗子。”

“不许这么说你姐姐。也不许你再提了。”程高兴摔了手中的腌菜罐,她习惯性地操起擀面杖,可是看到程志气那一张气鼓鼓的脸,不知道为何,却怎么也下不了手。

“别嘴碎,快收拾东西。”

“妹妹都懂的道理,姐姐却不懂。”

“你还敢说!”

……

搬家,对于程家来说,其实就是从一个山脚,搬到另一座山的山脚。

除了老秦头,程高兴谁也没有告诉。

程茶几颇为害怕眼下的状况,程高兴既没有高兴,也没有不高兴,既不打人,也不说话,她就一路默默的,像有无尽的心事。

任她程茶几,无数遍的卖萌,也只是让程高兴勉强笑笑。

“妈妈,你看,我像不像小兔兔。”

“如果你不在我身边,会有很多小兔兔。”

“妈妈,我已经会写很多字了哦。”

“如果你不在我身边,会学会更多字,外国字也会学会。”

“妈妈,我不去学校也可以的,只要最后读个一两年能直接去考试就行。”

“你个小娃娃,懂个什么?!”

程高兴偶尔说话,也只是用低沉的嗓音在懒懒地回复着程茶几。

而程志气,则还在气恼程窗的离开。原本被程茶几封为话唠的程志气,居然也是一路沉默。原本稚气的孩子,眼睛里多了忧伤与成熟。

作者有话要说:额。。小姑娘确实黑化了。其实,从生存角度出发,我觉得,也算可以理解吧。。

☆、留下的依旧不变

而程家就在这么阴郁的气氛中过了大半年,程茶几通过程高兴的嘴里和偶尔发现的包装东西的破报纸上知道了这个社会大概的轮廓。这是个异化的世界,在这个平行空间里,阶级的对立分化更趋明显。

程高兴这样的家庭属于贫民家庭,大量的贫民家庭只能住在山脚下,做着苦力、农活或者市民家庭的佣人。而住在城市里的大部分人则是传统意义上的市民阶级,他们有着各式各样的职业,或经商营生,或做都市里的雇佣工人,或者做贵族阶级的佣人。最高层次的,就是贵族阶级,他们拥有大量的厂房和土地,能就读最好的学校,享受最好的资源,当然,连他们的佣人都必须是市民阶级的,大抵上,就是何先生那样的人。

何先生,何厚烨,贵族世家,满门精英,地产大亨,程茶几常常在包腌菜罐的报纸上看到这个名字。有一次在邻居家听广播,也听到了主持人用慷慨激昂的声音报道何先生参加了某某某盛典。

有时候,何先生这样的人,你很难和程高兴联系起来,程茶几给他们编了无数个狗血故事,大抵上就是两人私定终身,但律法规定不同阶级之间不可通婚,才会有这样的悲剧。

当然,律法有在不断地改进,譬如贫民可以通过读书考试成为市民阶级,但是,贫民区的教育质量之差,是无可争辩的事实。

其实,这就是个阶级矛盾无限激化的社会。穷人想翻身?可以,但如登天之难。

所以,程志气的最高理想,就是能读好书,进入市民阶级。而程窗想要进入贵族阶级,也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程茶几也理解程高兴对于程窗的担忧,在阶级这么严明的社会里,她一个小姑娘,从贫民直接飞跃到贵族家的小姐,被人排挤、嘲笑,在所难免。

程高兴不知道是出于忧虑,还是何厚晔的出现压垮了她的最后一根稻草,程高兴原本结实的身体一天天虚弱了下去,半年后甚至卧床不起。这对举步维艰的程家来说,更加困难了。

程茶几同程志气一起在山上挖些野菜、野蘑菇熬了汤煮着吃,时常饥一顿饱一顿。程高兴不愿意将何厚烨给的钱拿去看病,总是拖着熬着,坚持要让程志气继续上学,也想着让程茶几去报名。倒是程茶几执意不去上学,总是同她说:“妈,课本里的那些知识我都会的,让哥读书,等过一段时间,你病好了,我们家里光景好些了。我再去读书呗。我现在就在家里拿着哥的旧课本学学就好。这样既省钱,我又能在家里照顾妈,还能做点手工活挣点钱。”

程高兴看着自己7岁的女儿晶亮亮的眼神,心底难过,却又有些哭笑不得,这孩子怎生才一点点大,说出话来都是一句句的呢,说道“你这说的什么话。妈知道你聪明,可不到学校,哪里能跟得上。而且妈这病啊……”程高兴只觉自己的身子一天比一天重了起来,她也不知自己能活多久,把孩子给拖垮了怎么办,而且,孩子读书也等不得呀。程高兴心中越想,就越是焦急。

再一看,程茶几还是站在那里,笑嘻嘻的样子,一副我就是不去上学的模样。程高兴心中一急,又是抄起了擀面杖。

程茶几学了个乖,一下人就往墙角上,屁股对着墙角,脑袋伸在外边,喊道:“妈,别打,别打。我现在只露着脑袋,把脑袋打傻了,更不能读书了。”

程高兴看她那样,又好气又是好笑,只能放下擀面杖,说道:“茶几,大家都说你聪明,你姐姐……你哥哥书读的那么好,你怎么不跟他好好学习。”

程志气这时却也站了起来,倔强地说道:“妈,我也不读了。钱都留着给妈看病。要不,就是我不读了,让妹妹读。我已经会写很多字了,妹妹总得去学点东西。”

“你……你们一个个……是要气死我呀……”程高兴心中又是感动,又是着急,生怕这两个孩子倔起来,真的辍学了,那她对不起的人,可就多了。可孩子一片心意,全是为了她,都怪她这作死的身体,原先壮得跟牛似的,现在怎么说不行就不行了。

那边,程茶几眼珠儿却一转,说道:“不。哥你要去读书,你去学点东西,回来还能教我呢。妈你说是不。哥都读了几年了,不读怪可惜的,哥每次都考第一了。我去了可未必能考第一。而且,哥做塑料花做的也不如我,还是我在家里照顾妈,顺便做点花,况且哥的课本我也看了,前面的内容挺简单的。我到时候想读了,直接读个三四年级就好。妈,你这药可千万不能断呀。最好,咱能攒一笔钱,去市里看大夫,我总觉得咱村里的大夫,说得有些不大对。”关于程高兴的病情,程茶几总觉得有些蹊跷,她病得太快、太急,有一次她去市区赶集回来,就上吐下泻,原以为就是普通的痢疾,结果越闹越严重。村里只有一个林大夫,只说程高兴得的是肠胃道的病,给她开了中药,次次服用。几个疗程吃下来,程高兴的病是不好反重,程茶几有次便多了个心眼,问了林大夫药方。那老头支支吾吾半天,才说了出来,末了还加上一句小女娃娃懂个啥。程茶几确实不懂,但听过去,他的那个药方好像也就是个中庸的药方。如果只是肠胃道疾病,就算不吃药,硬养也是养好了。所以,程茶几很是担心,只怕程高兴患了什么不治之症,才三番两次劝她去市里看看。

不过程高兴一来是没什么钱,上回何厚烨留的钱她一赌气丢了许多,剩下一点也就刚好吃个药看个病,再说她就算有钱,哪里还舍得去市里看病,自然要留给两个孩子读书。结果,他们现在还给她闹一出罢学。

只是说也奇怪,程茶几年纪虽比程志气小,但似乎脑瓜子格外开窍,说话特别有道理,似乎比她思考得还周全。她正犹豫时,程茶几已经掏出一张小卷子,说道:“妈,你看,这是哥哥的卷子,我好些都会做呢。妈,肯定没问题的。”程茶几年纪小,但脸上常常带着自信的笑容,程高兴想了一想,叹了口气,摸了摸她的小脑袋,说道:“妈就听你的,不过一年,最多一年,不管妈怎样,你都给妈上学去,好吗?”

“六年……行不行。”程茶几伸出手指,其实……她真的很想把小学阶段直接跳过,和这群小屁孩混在一起,纯粹浪费时光好咩,她又不想当名侦探柯南。

“你还敢跟妈讨价还价。”程高兴板起了脸。

程茶几吐了吐舌头,道:“那四年好了。”

“三年,最多三年。”

“妈妈。为什么不让妹妹读书。我应该把机会让给妹妹的。”程志气忽然有些呜咽。

程高兴突然有些欣慰,觉得自己确实教出了好孩子。“志气,这样你就更要好好对妹妹,好好教她读书,懂了吗?”

程高兴将两个孩子搂得紧紧的,看着眼前的一切,只盼望自己的身体快些好起来。

自此以后,程志气每天都拿着小树枝在地上继续比比划划,偶尔也教些程茶几。程茶几虽然会写那些字,但看他阴郁的小脸,也不忍拂他意。

程茶几有时会出些小主意,譬如鼓捣程志气提着篮子到集市里一起去卖卖野生蘑菇。这也是她穿越来唯一能发挥的一些小小优势了。

虽然,山里离市民区的集市有一段距离,不过程志气和程茶几还是坚持去。

于是,这两个一点点大的小孩(程茶几至少外表是),艰难地靠卖蘑菇维持生计,两年里,共计:被市场管理的大叔抓过8次(其中3次,靠程茶几拼命卖萌逃脱,后该大叔觉得俩小孩不容易,每次就以凶一凶结束,后该大叔还时常照顾程茶几的生意,但更多时候程志气和程茶几都在集市里流窜,鸡飞狗跳)。

被恶霸收过保护费3次(最后一次,程志气忍无可忍,拿着家里的柴刀对着他们一通狂挥,众人都被程志气的突然发狂给吓住,此后再不敢上前。但,程志气身上淤青红肿无数,在家躺了数日)

收到假钞1次在走路时滑到,把蘑菇掉到小溪里1次……

虽小有盈余,但程茶几总算发现,在贫民区求生存其实不是她的特长,因为她所掌握的技能在这里几乎完全发挥不上作用,而且作者没有给她开金手指。

而程高兴每况愈下,程茶几有时候会有些"厚颜无耻"地想如果能找到那个何先生,向他借一点钱,会不会就不会这么糟糕。

可是程高兴,还是坚守着她的那份骄傲。她将何厚烨的那份印章妥当地藏在衣箱里,每每程茶几在她的眼皮底下,试图去偷的时候,不管是午夜3点,还是什么时间,总能被她发现,并大声呵斥。而后程高兴便将那印章做成吊坠,挂在胸前,程茶几想取,更是比登天还难。

有时,程茶几会劝程高兴,道:“妈,反正他那么有钱。。要不,咱借上一点?”

“做人要有自己的尊严。”程高兴虎着一张脸。程茶几只得讪讪地笑,她清楚程高兴心里的那份执着,只是她实在对程高兴的身体太过担忧。她原想让程窗回来看看,可是偏偏程窗一去,音讯全无,她让人悄悄问了何厚烨的地址,众人听说要去贵族区找人,都纷纷咋舌,劝道:“丫头,那里没有令信,哪能进得去哟。我只能帮你再托人看看。”

作者有话要说:唉、、、、我自己都越写越难过了。。。。

☆、离开贫民区

而程高兴几乎陷入了昏迷状态,终日昏昏沉沉地说着些胡话。程茶几细细去听,时常听她念叨的便是窗儿、窗儿……而大夫也只是摇摇头,说即便真是送到市里,也没什么办法了。

但有一天,程高兴的精神忽然好了些,还给他们炒了一盘鲜蘑菇,难得的用了很多油。程志气很是兴高采烈,一直大声地呼喊:“妈的病好啦!妈的病好啦!”

可是程茶几却感觉很害怕,因为她几乎可以肯定,程高兴这是在回光返照。虽然,这时候的她,多么不希望自己的经验是对的。

但偏偏却言中了。

程高兴吃完饭,就把他们都叫到了床头,与平常完全不同的温柔,摸了摸程志气的头,又给程茶几梳头,一边梳一边交代程志气:“志气啊,以后要好好照顾妹妹。”

“嗯,我会照顾好妹妹的,还会照顾好妈妈。”程志气一脸的倔强。

“志气,我要跟你说件事,你一定要听妈的,你妹妹年纪还小,你一定要懂事。”程高兴看着程志气和程茶几,温柔似水。

“麻麻,我懂。“程茶几,有些怯怯地说道,她是想表达,她真的懂,她希望程高兴可以和她慢慢地说,她会细心照办。

“嗯,你懂。“程高兴又温柔地说道,但显然,她还是觉得程茶几的说法是小儿语言。她从怀里掏出何厚烨当时给她的信物,说:“志气,拿着这个,去找何家,咳咳,你别生气,是妈妈没有照顾好你们,妈太自私了,你和茶几都这么聪明,却没好好读书。等妈死后,你就拿着这个……”

“妈妈,你说什么呢,你不是好好的么?“程志气看到那个信物,就握紧了小拳头。

“妈知道你是个懂事的好孩子,你不要回嘴,你先答应妈,妈说的事情,你一件件照办。茶几,你记住要听哥哥的话。你哥哥比较冲动,你虽然年纪小,但有时候我希望你要劝住他。”

程高兴见程志气和程茶几都点头,方才继续说道:“志气,你要好好照顾妹妹,还有,何先生这人……其实,还是善良的,你们不要对他太有偏见,他只是和我们本质上不是一个世界的。他做你们的监护人,你们就可以上好学校,以后能上好大学,就可以自立了,不用住在这样的房子里,可以建立一个完整的家庭,可以生活得很好。这样妈才能开心。”

“妈,我们不会丢下你的,我们要和你在一起。”

“傻孩子,妈总有要离开的一天。你听到没,答应妈,到时候不管多艰难,一定要带妹妹去找何先生,还有,帮我把这封信交给他。虽然在那里生活也会很艰难,但你们,还有你姐姐,要相依为命,等长大了,一切都会好起来的。”程高兴原本壮实的身体早已消瘦了许多,程茶几看到她说的话,殷切关爱,又想及自己的母亲当年对自己的疼惜,来这里以后程高兴对她的照顾,种种情绪交杂在一起,忍不住哇哇大哭。

她一哭,程志气也跟着哭。

程高兴却笑了,说:“傻孩子,哭什么呢。你们还没答应我呢?”

程茶几知道她这算是临终托孤了,便强忍着点了点头,抹了抹眼泪,道:“妈妈,我知道了。我会和哥哥一起好好读书的。”

程茶几万般爱怜地看着她,又看着程志气,说:“志气,你看,你真是的,还没有妹妹懂事。志气,你过来,妈要和你单独说说话。”

程志气也勉强地点了点头,但嘴唇已咬出了血。

程茶几想了想,许是程高兴要交代程志气什么,便说道:“妈,我先去给你端杯水。”

程高兴见她这般体贴,心中更感安慰,只想若是志气也像茶几这般懂事,也就好了。

程高兴和程志气说了一小会儿,又把程茶几唤了进来,让他俩跪下来,端端正正地给程高兴磕个头。

二人都规规矩矩地磕了头喊了妈,程高兴这才真的有些欢喜了,说要换件好看的衣服,让程茶几和志气帮忙,让他们打开了自己唯一的那个藏衣箱,在箱子的底部,有一套比程高兴平常穿的都要来得光鲜的衣服,白色的毛衣红色的大衣,颇有些时髦的感觉,它们平平整整地躺在箱子底下,印证着程高兴曾经的少女时光。

衣服有些紧,但还是穿下了,程高兴的动作已经越来越沉,但她脸上始终挂着微笑。这时候,连程志气也察觉出有些不对劲了,一个劲地抓着程高兴的手。

也许,在孩子眼里,只要一直抓着妈妈,她就不会走。

可是,程高兴最后还是撒手人寰了。她走的时候,穿着她这辈子最美的衣服,握着两个孩子的手,静静地离去。

她一辈子有很多的怨和恨,她原先总是容易生气,但她走的时候却闭着双眼,带着微笑。

在老秦头的帮忙下,他们埋葬了程高兴。程志气和程茶几,永远也不会忘记,程高兴最后的最后,嘴里念叨的人,是程窗。

程茶几,忽然特别难过,她觉得自己为何会如此孱弱幼小,为什么没有亲自去通知程窗,她也开始痛恨这里的制度,凭什么这里的人没有信物就连贵族区都无法涉足。自己为何不能强大一点,让程高兴去市里的医院看病。自责与悔恨的交加,对生活的迷茫,对整个社会的不理解,犹如再次洗涤了程茶几。原先的她,总把一切当做穿越小说。直到此刻,她才明白,生活的残酷与严苛。

程茶几,泣不成声。

而程志气,却又沉默了。

这一年,程茶几,9岁,程志气,12岁。

料理完程高兴的后事,程志气和程茶几就开始收拾自己的小小包裹,去那传说的贵族区找何先生。

他们坐在牛车上,悠悠晃晃走了很久,才到了一个公交车站台,他们和老秦头分手。老秦头看着两个半大的孩子,心里也觉得酸涩,只是挥手道:“如果那些人欺负你们,你们就记得再回来找我哈。”

程茶几牵着老秦头的手,说:“秦爷爷,等我长大一点,有机会了,一定回来看你。”

“很好,很好。不过你们如果真的到了何家,只怕也没什么机会回到这穷沟沟了。我倒也希望你们能够好好的。”

程志气和程茶几两人,带着老秦头做的一包茶叶蛋坐着巴士一直穿越市民区。市民区里已是和乡野完全不同的风景,高楼、烟囱林立,犹如一个小小的工业城市,孩子们穿着校服在老师的带领下过马路。

程茶几看着这一切,恍如隔世。

犹如自己的小时候,住在城市里,每天面对着车如流水马如龙,不知道自己的未来在何方。而现在的她,是更加茫然,但她只笃定一天,这一回,她要更加把握好自己的命运。

这个城市和90年代她居住的城市有些像,但又有些不同,车上的人看到他们两个衣衫褴褛的小孩,多是不信任的眼神与厌恶的神情。

程茶几,抬着她骄傲的小下巴,犹如一个贵族家的小姐。她听到有人说,“看哪,那个贫民区的小孩,怎么一脸的骄傲。”

“是啊,真是太讨厌了。不知道身上有没有跳蚤。”

说话的是两个碎嘴的女人,一路对着程茶几指指点点。但程茶几依旧没有改变,在她心里,一直记着的,母亲当年说的,女孩子要永远保持着自己内心的骄傲。

“啊,我的钱包,怎么不见了。“其中一个女人,忽然高声尖叫起来。

“刚刚,那两个小鬼,不是从你身边走过吗?”

然后,全车的人都将怀疑的目光投向程志气和程茶几。

“你们看什么看,又不是我们拿的。“程志气攥紧了拳头,愤怒地说道。

“你偷拿了人家的东西,凶什么凶!”

“就是,贫民区的小孩就是没有教养!”

“我们要搜身!”

众人七嘴八舌地说道,而后,一个童稚的声音响起:“你们有什么证据说是我们拿的,你们又凭什么搜身。公民具有人格尊严权,你们这是在践踏我们的人格尊严。“程茶几义正言辞地说道,她一激愤,就会说些,超出年龄范围的话。

哈哈哈哈哈哈哈。车里响起了此起彼伏的笑声。

“天哪,贫民区的小孩还懂人格尊严?”

“小娃娃,谁告诉你,贫民是公民的?虽然你们可以坐公共汽车,就代表你们是公民了吗?你们交公民税了吗?”

程茶几皱眉,说道:“人,生来就是公民。人人本就应该平等,享有平等的权利。”她不笨,她还是从广播里听到了一些最近新出台的法律的,虽然没有这么明确的规定,但还是强调了贫民区的人也有人格尊严权的。

“不要废话,快搜那俩小孩的身,他们强词夺理说这么多,肯定有鬼!“一个矮瘦的男子已经抓住了程志气。

“有鬼的人,我看是你吧。“车后响起了一阵懒洋洋的声音,一个戴草帽的少年(亲,不是路飞)伸了伸懒腰,从车的最后一排爬了起来,脸上带着慵懒且嘲弄的微笑。

作者有话要说:祝大家元宵节快乐呀!!!T.T筒子们,走过路过,不要错过。2分看过来,看过来~

☆、进入贵族区

他只约莫十五六岁的年纪,但个子却颇为高大,穿着件很普通的衬衫,戴着顶大大的草帽,遮住了脸部的模样,他走到那矮瘦男子的面前,一把抓住他的手,说:“嘿,我在后边可是瞧得一清二楚,你偷了那位女士的钱包,原本以为不会那么快发现,你还有时间溜走。可惜,很快就被发现了,所以你只好转移目标,方才第一声说肯定是两个小孩偷的人是你,现在第一个动手的也是你,我猜,你很快就要移花接木,从自己的怀里掏出钱包,说是从小孩身上搜出来的了吧。这位先生,我说得对吗?”

“你胡说,你诬蔑……你……你侮辱我……“那个矮瘦的男子说话有些哆嗦,少年依旧紧握着他的手,说也奇怪,那成年男子竟然没有办法挣开,少年轻笑道,“那,我猜,你现在这只藏在裤兜里的手下面握着的,就是这位女士的钱包吧。”

他紧紧钳着男子的手,迅速地将他的手从口袋里掏出来。

啪嗒,一个钱包落在了地上。

车上的众人,抽了口凉气,丢钱包的女人赶忙把钱包捡了起来,对着那小偷狠狠地踩了一脚,别过脸去,不再说话。

少年放开那男子的手,说:“哟,大家怎么都不批判了,就欺负两个小孩子。”

众人却避开他的话头,有的人开始交谈今天的天气,有的人掏出手机自言自语……这时,汽车一到站,方才那小偷就一溜烟地溜走了。

少年却也没有说什么,就是微微一笑。

“谢谢你。“程茶几对他说道。

“嘻嘻,不用谢。举手之劳。不过小妹妹,你刚刚说的那番话真好,人生来就应该平等,享受平等的权利,我真希望,你长大以后,也会这么想。”

恩,我二十几年来就一直这么想的,程茶几心里默默想着。不过这个少年,说的话,似乎也是超出年龄的老沉。

“啊,对了,小兄弟,以后在想要与别人打架之前,要先确保,一下就可以打倒对方哦。“少年又拍了拍程志气的肩膀。

程志气红了红脸,但也把一直攥紧的拳头松了开来。

终点站,就是市民区通往贵族区的路,但要步行一段时间,公车并没有直达,所以当程志气和程茶几开始朝那条长长的隧道走去的时候,众人又再度投以或惊讶或嘲笑的眼光。

不过,那草帽少年也不紧不慢地跟在后面,叼着跟树枝,哼着首不知名的曲子,一副闲然自得的模样。

“你们也是去贵族区吗?找哪位呀。”

“和你没有什么关系吧。“程志气虽然感谢这个少年救了他,但是对这个莫名其妙的少年还是有些戒备之心,尤其是一路上,少年总是和程茶几攀谈,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讨厌出现另一个来保护自己的小妹妹,小妹妹,应该是由他自己保护的。

“贵族区的路可是很麻烦的,我最讨厌了。”

“我们自己会走,谢谢。”

草帽少年继续哼着歌,不大声,但程志气和程茶几还是听到了大概的歌词:“哥哥带着妹妹呀,迷呀迷了路。

妹妹一路哭鼻子,慌呀慌了神。

哥哥到处找房子,找呀找不到。

啦啦啦啦啦啦啦,咿呀咿呀哟。”

“我们会找到路的!”程志气鼻子都有些气歪了,牵起程茶几的手,大步往前走去。

但是……

隧道的那头,确实是一副他们从未见过的景象。

展现在程茶几眼前的是,是一副宛如19世纪的英伦风情画卷,有古堡,有花园,有大庄园,在玫瑰色的落日的映衬下,一切都显得虚幻却又美丽。

和贫民区,有天壤之别。

而隧道口就是一个提示你这个天壤之别的关卡,一个肥胖的男子穿着华丽的制服坐在一个透明的亭子里,看到他们走来,便淡淡瞥了一眼,说道:“嘿,小孩,快回去,你快要触犯律法啦。”

“我们有信物。”

“信物?”

程茶几踮起脚,将何厚烨给的信物递给这个类似警察模样的人,那人看了一眼,像是自言自语地一般道:“真是怪事,何先生的信物你们两个小顽童居然有,连市民区都没有什么人能进来,你们是哪里来的信物?你们该不是从哪里偷来的吧?”

“胡说!如果不是妈妈硬让我们来,我们还不稀罕来呢!”偷偷偷,偷这个字眼,程志气今天已经听到了太多遍,为什么每个人都要质疑他的品质,就仅仅是因为他的着装么?不服气的感觉越发强烈。

“小孩子真是嘴硬。”那警察斜眼望着这两个小孩,正想耀武扬威,便看到了后边那个戴草帽的少年,似是正向他摆手。他不禁打了个哆嗦,他可是知道,这是个什么主,只不知他怎的今天又往外跑了。他清了清嗓子,道:“好吧。我已经验证过信物了,走吧走吧。”

程志气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又朝他吐了个舌头,幸而被程茶几大步拉走。程茶几甜甜地笑道:“谢谢,谢谢警察叔叔。”

那警察一向耀武扬威惯了,原本有些生气,但看到那小女孩笑得一脸阳光,倒也不置气了。而更可怕的是,后面那位主,也朝着他笑呢,笑的时候露出一嘴白牙,跟恶狼似的。他抖了抖,决定坚决不惹这档子事。

程志气往前走了一段路,拿出地址,有些茫然。地址上写着:日落溪谷何氏庄园。

程茶几则有一种觉得自己是不是再度重生的感觉。上一世的她也算是中产阶级,住着花园式的小洋房,但是……这等规模又如此集中的大庄园,她基本也只在电影里或留学时旅游过的某些地方看到过。

而街道上,有加长轿车缓缓驶过,也有豪华马车在路上悠悠地走着。

他们两个人就像两只渺小的蚂蚁一样,无人注视。只得沿着路一直走。

没有人停留下来,解答他们的疑问。

他们靠着路标走着,而夜幕很快垂了下来。

程茶几,数次想回头,她知道草帽少年还跟在后边,但却被程志气拉住。

直到满天星斗,草帽少年的歌词已经换成了:“小小星星亮晶晶,一大一小迷路了。”

这回,程志气和程茶几,是同时回头了。但是说的话大相径庭:“你为什么要跟着我们走了一天。”

“请告诉我们何氏庄园怎么走。”

草帽少年嘻嘻一笑,说:“跟我走吧。”

“我们怎么知道你会不会乱带我们走,拐卖……儿童。“程志气警惕地问道。

“是啊,拐卖你们。好大的两只小肥羊哦。小爷我,要开始拐卖了,你们要不要跟着我走。“草帽少年漫不经心地说道,接着便迈开大步走去。

程志气和程茶几不得不也放开脚步,追了上去。草帽少年选了很多很奇怪的小路走,比如有一个地方居然是从一个墙上的小门窜了进去,草帽少年得意地说,这里穿过去不会遇到庄园里的狼狗,不然它们会大声喧闹,显然,他对这里很熟悉。

绕了几个弯,一座犹如故事里的大型庄园展现在程茶几眼前,如果不是门牌上写着何氏庄园,程茶几估计会以为自己穿越到了《唐顿庄园》。

“迷路的小羊,你们到了。”草帽少年,朝他们挥挥手,向远处走去。

“喂,你叫什么名字呀。或者,你让我们看看你长什么样呀。“程茶几忽然记起,今天竟然没有问过草帽少年的名字。

“哈哈哈,不用谢,我们总有一天会再见的。“草帽少年回头,又朝他们挥挥手,笃定地说道。

草帽少年走得很快,不一会儿,只剩下他们俩,以及天上的星星了。小星星调皮地眨着眼睛,似乎在嘲笑他们。

程志气看着眼前这个巍峨的山庄,退了两小步,他拍了拍门,里边却丝毫没有动静。程茶几在门前走了一圈,找到一个类似门铃的地方,拉了一拉。

过了一会儿,一个穿着男仆装的男子走了出来,见是两个穿着褴褛的小孩,不由吃了一惊,道:“在贵族区行乞是犯法的,你们不知道么?”

“我们不是来行乞的。“程志气有些忿然,今天一路上,他已经无数次被人看做乞儿、小偷,他人总是用鄙视、厌烦、嘲弄的眼神看他,他多么喜欢原来的那个小山村,大家互敬互爱,遇见陌生的人也总是微笑。

可是城里的人,遇见陌生人,总是先摆出一副生气与鄙夷的面孔。

"哥哥。"程茶几轻轻拉了拉程志气的衣角,她可以理解程志气的愤怒,但是,之前多活的二十几年也告诉了她,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内心秉持自己的理想和尊严,但过度的愤怒可能也会导致事情不能顺利进展。

程志气,毕竟还是个初出茅庐的小男孩。所以程茶几,虽然也很不喜欢眼前这个人的势利相,还是扬起脸,微微笑了一下,说道:"大叔,你好,我们是来找何厚烨何先生的,这是何先生的信物。”

她从布包裹里取出那个程高兴曾细心安放妥善珍藏的小小狮子头印章,那人将信将疑地接了过去,那确实是男主人的印章,只是,这两个小孩实在模样蹊跷,穿着不说,那个大一点的男孩,一脸的执著和狠劲,那个小一点的女孩,却又一脸的镇定自若,他们都不太像贫民区的孩子。

"我进去通报下何先生。"那人匆匆离去,不一会儿,又匆匆回来,这一回,换了副谨慎的神情,说道:"两位小客人,请进,何先生马上就来,请先在会客厅稍候。"

作者有话要说:关于何氏庄园的名字。。好吧(-A-嘻嘻,人家是模拟人生控。)

☆、程志气的决定

走过一条长长的走廊,再上一层楼,就来到了那比原来整个程家还要大几十倍的会客厅,装潢富丽,但又透露着典雅,显然这里的主人有颇高的品位和艺术修养。

两人刚刚坐定,就有女仆端着红茶递给他们,骨瓷茶器上描摹着精致的庄园图案,奢华尊贵。程茶几刚刚端起茶杯,何厚烨就已经匆忙赶来,他穿着的衣服领带还有点歪,显然是一路奔走过来。

“怎么只有你们两个孩子,不是高兴带你们来的么?“程茶几在何厚烨的眼神里读出了一丝惊恐,想必他也得知了究竟是什么原因,只有两个孩子来找他,也究竟是什么原因,程高兴才会让这两个孩子来找他。

何厚烨见两个小孩都不说话,身体微微有些颤抖,过了半晌,方才说道:“她,她葬在哪儿?”

“我妈妈葬在哪儿和你有什么关系。“程志气哽咽道:“你把姐姐带走之后,妈妈就一病不起,都不让……都不让姐姐来见她最后一面。”

“如果我知道,我怎会不让,我不但会让你姐姐去,我自己也会去……我自己也会去。”何厚烨后退了两步,坐在椅子上,抚着额头。

程茶几原本很是讨厌何厚烨,因为觉得他不管是缘于什么原因,总归是他负了程高兴,但眼下看来,他这般哀伤的举止倒是不像作假,也许这人心底还有一丝人情,便说道:“何先生,之前信物一直放在妈妈身上,我们说拿着信物来找您,让姐姐回来看看她,妈妈是坚决不同意的,所以只能偷偷托人来这里找您,但有一位叔叔说实在没有能力走进来,后来有一位阿姨,因为她的亲戚在您这里做事,所以托了人问,只听说是这里的家长不让姐姐回来。我们自然没有敢告诉妈妈,但是妈妈去世之前确实一直……念着姐姐的名字。”

何厚烨只觉得3年不见,当初的那个小女孩,如今愈发的伶牙俐齿了,短短几分钟,就将此事原原本本地叙述了出来,倒颇让他惊讶,这样的孩子如果好好教育,前途自是不可限量,但是有人不让小窗去见亲生妈妈,却只有一人做得出来。

何厚烨想到家中之事,不禁烦忧,叹了口气,道:“志气、小茶几,以前的事其实说起来,也确实都是我的不是,现在你们既然来了,我一定会好好对你们。我说过,我会做你们的监护人。”

程志气闷哼了一声,从包里掏出了一封信,闷闷道:“妈妈说给你的。”

何厚烨有些意外地接过信,他以为,程高兴也许这一辈子都不会再理会他,却没想到还是给他写了封信,而这封信的内容让他大为震动,他看了看程志气,又看了看程茶几,在屋内来回踱了几步,便赶忙收起信件,略有些不自然地说道:“你妈妈让我好好照顾你们。”

肯定不是这样的一句话,程茶几微微一皱眉,何先生这样的人,遇事应当是冷静,他方才知晓程高兴的噩耗也只是微微退后一步,还不至于这般方寸大乱。

但是,这是他们的事情,这个何先生看样子倒也不像是个大坏人,所谓寄人篱下,程茶几便礼貌性地回复道:“谢谢。”

何厚烨只觉得这个小女孩颇不简单,如果他刚才没看错,那小女孩儿明显不太信他说的那句敷衍之词,但小女孩却也没有贸然问出口或指责他,而是淡淡地说了声谢谢。而这也是,程高兴的信让她震动最大的地方,这两个孩子呀,他究竟该怎么安排。

何厚烨只觉得这件事,需容他慢慢思索,他同二人说道夜已经深了,便给他们一人安排了一个房间,等到明日醒来再谈论以后在何家定居的事情。

很多时候,人生的起伏转折可能真的就只是在一瞬之间。

原本重生为小萝卜头的程茶几一夜之间又住上了她上辈子也住不到的豪华屋子,穿着粉色的真丝小睡衣,睡在一张柔软的大床上,而何先生居然还对她微微致歉,说今晚只能先委屈她住客房,明天会给她安排一个真正适合女孩子的房间。

这张床松软舒适,程茶几沉沉地躺了下去,已经有多久没有躺过这么舒服的床了呢?九年?

上一回躺在这样的床上时,床头还站着个人,对她微笑:“茶茶,你又赖床。”然后,这个对她说你又赖床的人,在最后时刻,却对歹徒说:“对不起,对不起,我什么都不知道,你们不要杀我。这件事情,都是他们家引起的,和我一点关系都没有、都没有。”

而明明,他才是真正的政治家族出身,她那时不过刚刚回国,对一切都还不明了。就被刀锋划过了心脏,而很快,疼痛或悲伤都消逝了。再醒来时,就已转换成这小小的身躯。然后一直在过全新的生活,饥饿与疲惫很多时候让她渐渐淡忘了过去。

其实,她一直是个任性的人,企图将这些不愿提及的都封闭起来,假装一切不曾发生,假装她就是真正的程茶几。但是她确定,她是恨他的,那么程高兴,恨何厚烨么?程高兴恨程窗么?她不晓得,但她知道,程高兴,作为一个母亲,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健康顺利地成长,所以,她才来到了这里。

程茶几也不知道为何今夜自己思绪这么多,等她在半夜里迷迷糊糊睡去,再醒来时,已是大清晨。她很久没有睡得这么沉了,床边站着一个微笑甜美的少女,穿着女仆装,手里捧着新衣服。

程茶几,上一辈子虽然也算家境富裕,但也没有这般“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过,颇为不好意思地在少女的帮助下穿衣服,还没穿好,隔壁屋子就响起了动静:“来人啊,那个小少爷不见了!”

程茶几第一反应就冲了出去,只见隔壁程志气的屋子里站着好几个仆人,对着窗子张望,一条被单裹在窗户架上,直直地往下垂,显然程志气是通过被单从二楼的房间直接跳到庄园里,偷跑了出去。

“哥哥,哥哥!“程茶几虽然知道程志气早已走远,还是喊了出来。窗前的桌子上放着一封信,上边写着小茶几收,是程志气稚气的笔记。

程茶几急忙打开信,上面还有一点湿润,也许是程志气的眼泪还未干,而程茶几的眼泪又已经滚落了下去。

亲爱的妹妹:请不要担心我。对不起,我把你丢下来了,因为我实在觉得没有办法和丢下妈妈的人呆在一个地方,也没有办法去和这边的人一起生活,而且,我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但是,妈妈有说过,让你要过得好好的,让你好好读书。所以,小茶几,你要留在这里,好好读书以后能报答妈妈,小茶几,你很聪明,学什么都一下就学会了。哥哥其实很想看小茶几穿得跟小公主一样。我想,姐姐应该会照顾你的。

小茶几,你不要担心我,我要去找一个人,如果找不到,我就去找老秦头,我跟着他打猎、抓鱼,也能生活得很好的。

我写的这些字,应该都教过你了。你要是有不懂的,就让别人帮你念一下。对不起,不能陪着你长大了。我们十年后再见吧!

你最亲爱的哥哥程志气

这么不靠谱的想法,程志气,你因为叫志气就瞎要什么志气吗?人要那么多志气干吗?不是说人穷志短吗?你人穷了,怎么志气这么长!而且什么是更重要的事?!妈不是说了,最重要的就是大家在一起么?他要去找谁?!

程茶几的眼泪吧嗒吧嗒地掉了下来,在这里,只有程志气,是和她相处时间最长的人,身份上,她是程志气的妹妹,但实际上,她早已把程志气当做了自己的弟弟。

“何先生,何先生,我想找一下何先生。”程茶几抹抹眼泪,不过她一转头,就正好看见了何先生,何先生接过她手上的信,就淡淡地对周围的佣人说:“你们都先出去吧。”

“何先生,何叔叔,你帮我找找哥哥吧。他一个小孩子,人生地不熟的,走丢了怎么办?他要是没找到老秦头,要怎么生活?就算找到了,他们一老一小,又能怎么办呢?”程茶几抬头望着何厚烨,着急地说道。“何先生,哥哥就是个容易着急的人,您别生他的气,先把他找回来吧。”

何厚烨蹲下来,摸了摸她的脑袋,说道:“你们程家的孩子,真的是一个比一个早熟。你喜欢哥哥,我知道,不过你有没有想过,这是你哥哥自己决定的呢?”何厚烨双眼如鹰,带着一种洞悉的神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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