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死皮赖脸地扒着沙发不放,说:“那你呢?你担不担心我?”
“别闹了,回家再说。”
“不!”她突然大喊一声,“路长宁,你怎么这么恶心?一面装着是我哥,好像要管我的样子,一面又对我做出那种事,你明明喜欢我!”
路长宁深吸一口气,假装镇定:“你在说什么?我对你做出什么事了?我是……你的哥哥,你不要胡思乱想。”
“我胡说?”她嘲笑道,“路长宁,你自己说,我的第一次都是给了谁的?”
给了他。他一直记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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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逃
(接上)
夜情铭十五岁的时候,好像突然开窍了似的,对情/事不再懵懂,他对她的心意他再也隐藏不住,每晚他胆战心惊地踮着脚尖偷跑去她的房间,在她粉嫩的脸颊上轻轻地一吻,他才能安心入眠。
可有一天,她却将他自以为隐藏甚深的秘密说了出来——她竟然全都知道。亏他还像个傻子似的,以为自己伪装得很好,他一直以来的快乐就是每晚能亲一亲她的脸颊,可那样被她说出来后,他再也不敢靠近她。
她却不肯放过他,一直哥哥、哥哥地叫,吵得他心乱。终于有一天,他一不做二不休,狠狠拉过她,吻在了她的唇上,那是他一辈子都忘不了的滋味。
柔软的唇瓣带着温暖的湿度,她的嘴唇仿若樱桃一般可口,他一咬下去,好像就会汁水四溅,又那么甜蜜,让他像是上了瘾似的不停地吻,一直到上课铃响。
他告诉她说:“你回自己学校去。”
可她根本不肯,拉着他的手摇晃:“和我在一起,和我在一起……”
她一直重复着这句话,他心里一阵酥/痒,望着那刚被他啃噬过的红肿的双唇发愣,她的脸颊也是水蜜桃似的白里透红,让人忍不住想要掐一掐,可又不能掐得太用力,要不然肯定又是汁水四溅。
他尴尬地错开目光,犹豫地说:“上课了,老师要来了,我得回去上课了。”
可她却说:“我们逃课吧。”
逃课两个字就像是一剂猛烈的药剂,打入他的血液,顺着血管迅速流向四肢百骸。他的手还被她握在小小的、汗湿的手中,他能感受到她身体的温度,还有她撒娇的声音,一直在对他说“我们在一起”。
他从来都是个自制镇静的人,可那一刻,他像是鬼迷心窍了,鬼使神差地跟着情铭逃课,在宾馆开了房,他和她做/爱,在床上偷食禁果,可他们都那样快乐。
其实他们根本不会,什么也不懂,当他用颤抖的双手抚摸过她的身体时,只觉得浑身的血液都往下腹冲去,房间里没有开灯,宾馆里的窗帘采用深色,又很厚重,完全掩住了窗外的光亮。
他在黑暗中摸索了很久,才对准了捅进去,开始的时候十分艰难,可那种突如其来的紧致感让他忘乎所以,他只晓得用力进去。
她在他身下痛苦地扭腰,可她不敢呻/吟出声,她怕她一喊痛,他就会停止。
当他终于冲破那层薄薄的障碍时,那种强烈的快感从下面侵袭上来,一瞬间便让他整个身体都畅通舒爽,他的理智渐渐丧失,他开始在她体内横冲直撞。而她也从一开始的疼痛难耐感觉出快感,抬眼望一望正微眯着眼在她上方运动的男人,她笑了。
“想起来了么?”夜情铭勾着嘴角看着长宁,将身上的衣服掀开一些,露出胸前一片雪白,“你想不想重温一下那时的感觉?”
说着,她伸出细长的手臂,勾住了他的脖子。
路长宁吞咽了一下,沉下声音说:“小情,你别逼我。”
“我没有在逼你,我是在勾引你。”她巧笑倩兮,嘟着红唇就要吻到他的唇上。
这房间是不是开了空调?为什么他觉得越来越热?眼前的女人就是他心心念念想要的女人,她这样主动地面对自己,他快要坚持不住。
照片上那个明眸皓齿的女孩忽然在他脑海出现,那样一头利落干净的短发,和她一样,明朗、直率。她笑着牵着他的手说:“以后,我要当医生,和我妈一样,是白衣天使,救死扶伤,造福人类!”
她孩子气的笑容感染了他,让他也轻笑出声。
她又说:“你呢?你以后要干什么?”
他要做什么?他沉思着,忽然苦笑起来,他能做什么,可以选择做什么,这些都不是他该考虑的问题,他该考虑的问题,是他能做到怎样好,去回报夜妈妈的养育之恩。他必须是一名医生,毕业以后去中心医院工作,帮助夜妈妈。
夜妈妈曾与他透露过,临床医学中的麻醉科不错,是门很讲究技术的活。那么他就是麻醉师,他别无选择。
他得回报夜妈妈,他没有选择。
就像现在,他不应该这样犹豫,因为他从来就没有选择。
路长宁将靠过来的人扛在肩上,死死按牢,不由分说地将她带回家去。夜妈妈早在家等候,一见情铭回家,就立马吩咐人要看好门,以后绝不让她轻易出门。
情铭根本想不到,她二十岁的人了,竟然还被妈妈关了禁闭。
在家里,她根本都不愿意理睬长宁,尽管他一直主动找她说话。长宁吃了瘪,可又无话可说,只好悻悻然回房间去。他们一直冷战,直到有一天,情铭主动来找长宁说话:“哥哥,我要吃元祖蛋糕,巧克力慕斯。”
他当然很高兴,兴冲冲地说:“那我现在就去买。”
情铭站在书房的窗前看着他开着雷克萨斯离去,立马打了电话求救,不一会儿,洪士兴便开着他那辆红色宝马来了。她将床单结成束,绑在窗台上,然后小心翼翼地爬下去,然后借力一跳,下面的洪士兴便伸手接住她:“哎哟,你不是说在家痛苦吗,我还在想你会不会体重骤减,几天不见就变成白骨精,你看现在,怎么还变重了?”
“重个屁,你知道什么。”
“我怎么不知道了?”洪士兴将她放下,笑得眉眼弯弯,“你去情迷会所那天,就是我抱着你开房的。”
“流氓,你对我做什么了!”
“哎哟,注意淑女形象,别动手打人呀。你醉成那副德行,我哪儿敢碰你啊,就谢晋林那种变态,敢直面你这种惨淡的人生。”
“什么意思你?借着周树人的文章拐着弯儿骂我呢?再说了,人生怎么可以用来比作人,你小学语文家里蹲自学的啊?”她顿了顿,才说,“那个谢晋林什么人物你以为我不知道,他会出现在情迷?你当我傻啊。”
“嘿嘿,你不信算了,不过老谢来情迷也不是为了女人的事,再说了,你这么彪悍一女的,喝醉了酒那战斗等级完全不是凡人水平,我就一商人,哪有老谢那拿枪的人勇往直前啊。”
说着,他便弯下腰,示意情铭先踩着他的肩膀爬上去。
他这样弯□来的样子,倒是像极了路长宁。
从前,她贪玩,可妈妈明确规定夜晚八点就不能出门,可她写好作业就九点了,每天闷在家里,她都快要长蘑菇了,于是只好去求长宁帮忙。
长宁起先是不愿意帮忙的,可情铭是何等会耍小聪明的人,她立马转身就走,边走还边说:“我妈要是知道我们已经那个过了,会怎么样呢……”
长宁立马拽住她,恨恨瞪她,说:“晚上十一点前一定要回来。”
然后,他便带着她来到这片后院,他蹲□子,示意她爬上去。她看着他那样高大的人此刻缩成一小团,像虾米似的弓着背,就觉得好笑,心想,原来他蹲下来比她矮一点儿啊,平时总觉得他高,每次看他都要仰着脖子,又酸又累。
“你上不上来啊?”长宁蹲得久了,脑子里充血,有些心烦地问她。
“上,我上。”
她性格豪爽,直率,有时候更像是一个男孩子,面对翻墙这种小事,当然是不在话下,咻的一下,她就到对面去了,还得逞似的朝他比了一个耶的手势。
“你到底上不上来啊?我腰都要酸了!腰对我们男人来说多重要啊,你可别是存心整我啊!”洪士兴见她好似神游太空,连忙说道。
情铭冷哼一声:“既然知道我战斗等级比你高,你就不要做自取其辱的事。”说着,她往后退一段距离,然后快速向前奔跑,踩在一块大石头上,便从那矮墙上翻了过去。
洪士兴佩服地吹了声口哨:“你家防盗措施不够格啊。”
其实这里一整片全是别墅,住的人也都是有钱有势的,平日里路上都没几个人,全是开着进口小跑进出的,大门口还有十几个保安来回值班巡逻,类似出租这类,是绝对进不来的,据说之前有辆本田想要开进来,兴许是车身破旧,车窗上还布满灰尘,那保安见惯了好车,一见到这样的车子,立马疑心四起,不由分说拦下那辆车,说什么也不肯让那车开进去。
后来才知道,那车主是一身家过亿的大老板,家里车库停满了百万名车,天天开好车,开得他都腻了,于是才从朋友那里搞来这么辆本田,说是要换换口味,可没想到,一换了车,那保安便不让他进去了。
这样势利又见风使舵的地方,防盗措施做得那么好干嘛,这里家家户户都是矮墙小铁门,有的人家可能忌惮偷窃,家里养了名贵的进口狼狗,可大多数人家都是无所谓的,平日出门最外头的大门都不关的。
洪士兴自家也是这样的情况,他有好几套房子,都是顶天至地的洋房,家里养了好多佣人,可他十天半个月才回去一两次,那些个豪华的大房子,都是被那些佣人享福住了去的。他难得有一套小公寓,住在二十八层,每次都是乘电梯上去,可好几次,他一坐进电梯才想起好像没关门。
他自己都这样不注重防盗措施,还这样说她,明摆了是没话找话,想要调笑她。
情铭就假装没听到他的调侃,快步跑到红色宝马里,洪士兴很快追上来,载着她绝尘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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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遇
到了晚上,家里人才发现夜情铭不见了。
夜妈妈厉声训斥保姆,可她坚持声称没有放走情铭,夜妈妈发了大火:“难道她呆在自己的房间里还会消失吗?”
路长宁刚回来,一听见夜妈妈这样说,心里暗叫不妙,将蛋糕往桌上一放,便快步走到情铭的书房,果真,她是从那窗户逃出去的。他颓败地坐在床上,头疼得厉害。
每次面对她,他都有一种天生的无力感,就像以前每次吃饭,她看中他碗里的东西,她甚至不需要说明,只是单单一个眼神,他就能明白,然后心甘情愿地把好吃的留给她。又好像她调皮惹事,每次闯了祸,害怕妈妈责怪,他都会主动当她的替罪羊,他不是夜妈妈亲生,便不好怎样责骂,于是,每次都只是说他两句便过了。
面对夜情铭的每一个要求,无论是有理有据还是无情无理,他都会无条件接受。就好像一个一出厂就被设定好要听主人话的机器人,他总是这样对她百依百顺。
他这样乖巧听话的学生,甚至还帮她作过弊。
那是她高一的期末考试,物理这门学科搞得她头疼,平时又不好好学,昨晚上虽然他给她连夜补习,可她一直是兴趣缺缺的样子,反而一直盯着他看,他不好意思了,问她在看什么,她却厚脸皮地说:“路长宁,你要是物理公式该多好啊,我发现你比那些公式好看多了。”
一整晚,她把心思都花在他身上,以至于第二天早上她貌似理直气壮地说“都怪你,要不是因为你好看,我也不会一直看,浪费了我学习的时间”的时候,他羞红了脸也无力反驳。
于是,他答应帮她作弊。
考物理的时候,他就躲在他们考场附近的女厕所里,她把不会的题目写在纸上,假装上厕所出来找他,她知道他的解题速度,大概过了半小时,她再次借口上厕所出来,他将答案塞给她。
无奈他一个一米八五的大高个可怜兮兮地蹲在女厕所里,闻着独特的气味还要苦思冥想做她的考试题,把答案交出去的时候,他甚至还幻觉尾随她来的那位监考老师发现了他,以至于到考试结束后还一直后怕。
情铭就笑话他说:“反正又不是你考试作弊被抓,你紧张什么?”
他瞪了她一眼不说话,她立马了然地“哦”了一声,说:“我知道了,你这个好好学生从没作过弊吧?是不是觉得很刺激?”
她略带嘲讽的话语让他自尊全无,只好硬着头皮说:“你以后休想叫我帮你作弊!”
这样说起来,夜情铭又好像是个坏学生似的。
可路长宁知道,情铭是个多好的人,记得他小学六年级的时候,有一日放学回家的路上,他被同校的几个同学围堵,他向来不是锋芒毕露的人,与人友善,为人低调,根本不可能在校树敌,那些人一定是故意找茬。
果不其然,那些人围着他,嘲笑他是没爹没妈的孩子。他心里难受,可面上不表露出来,甚至没有与那些人对望一眼,只想着快些走开,可那些人真是顽皮可恶,见他面无表情还变本加厉了。
正当他忍无可忍的时候,有一抹小小的身影蹿了出来,母鸡保护小鸡似的拦在他身前,声音还未脱去稚气:“我叫警察叔叔来抓你们!”
她只到他的脖子,矮矮小小的,可却将那些孩子吓跑。她转过身来安抚他:“你才不是孤儿,你是我的哥哥。你有妈妈,就是我的妈妈,你没有爸爸,我也没有,你要爸爸的话,我做你的爸爸!”
他望着她斩钉截铁的样子,心里想说,这么小这么柔弱的女生,怎么可能是他的爸爸?可她的眼睛那样明亮,眼神那样认真,让他忍不住想要相信他真的不是孤儿。
初见她,在她的生日宴会,她主动找他玩,让他重新打开心扉,渐渐接受这个光怪陆离的冷漠世界。
他小学五年级,他在体育课上受伤,她偷偷为他擦药,他感恩她,发誓要做她的好哥哥,保护她一生一世。
这一次,她将他不顾一切地保护在身后,一副护犊的小大人模样,让他不能再觉得感动,不能再感激她。
这一次,他爱上她。
可是他什么也不能说,甚至不能表现出来。他只是默默地喜欢着她。
下雨天,明明知道她带了伞,可他还是一放学便去接她,他说,我的雨伞更大一些。然后,他的肩膀全湿透了。她感冒生病,他在学校什么也听不进去,一下课就回家去看她,看见她在被窝里睡得好好的,才放心回校去上课。他上了高中,喜欢她的心情好像已长成参天大树,抽枝发芽,郁郁葱葱,每个晚上,他会等她睡着后,再去她的房间偷亲她。
他一直以为,自己会这样卑微地爱着她,天荒地老,永世不变。直到,她十五岁那年,她发现了他的秘密,他的暗恋生涯到此结束。
至此,他已默默喜欢了她八年。
整整八年,在他的人生长河中,也许只是短短一段,可他人生有那么多个八年,下一个八年,下下一个八年,他都会一直喜欢她。
曾有位算命的老先生对长宁说:“你是个专情的人,也注定是个长情的男子。”
长情,多么美丽的事,可对他来说,却那么悲哀。
尽管医院里的小护士们都钟情于他,甚至有不少人在他面前或多或少表露爱意,他只能无动于衷。
护士长便会开玩笑地对手下的小护士们说:“你们还是趁早死了这条心吧,路医生这种优质好男人,哪里轮得到你们啊?”
与他走得近的一个小护士说:“路医生每次都是按时回家,也从来不去什么乱七八糟的地方,他年纪也不大,还没有女朋友,又这么顾家,新好男人啊,她们哪里会死心!”
其他护士就会嬉笑着打她,说:“你自己还不是一样?”
路长宁其实是知道的,她们总是爱开他的玩笑,因为他总是笑脸迎人,长得也英俊,又有手艺,当然招小姑娘的喜欢。就连刚进来不久的梁晴日也说:“路医生,你这么帅,这么高,技术这么好,为什么到现在还没有女朋友呢?是不是瞒着我们偷偷交了一个啊?”
护士们一听这个,就开始起哄:“路医生,你有女朋友了可千万别瞒着我们呐,你说你有了我们才能对你死心啊!”
路长宁只好害羞地摸摸鼻子,笑得如春日阳光:“我真的没有女朋友。”
这下,护士们又是一阵欢呼。整个手术室,只要有路长宁在,便会充满欢声笑语。
麻醉科主任走过来说:“今晚的聚餐,喜迎门酒楼,六点钟,不见不散。”
喜迎门是靠近中心医院的一家酒楼,平时也就是医院里的人在这里吃喝,大都是一些科室聚餐。路长宁他们麻醉科来这里聚餐过几次,所以也算是熟门熟路,包厢还是同一个。
路长宁下午有手术,就让其他人先去了。等他忙完了,再步行过去。
“路医生,还是我好吧?他们都先抛下你走了,就我还陪着你。”梁晴日跟在路长宁身后,笑嘻嘻地说。
“是啊,我真感动。”路长宁也笑了笑。
梁晴日是他带着的学生,本打算和主任说一声,推辞掉的,可那天,他正在忙排班的事忙得焦头烂额,之前刚做完手术,水都没来得及喝上一口,接下来又是一个大手术。他心里正想着这时候要是饮水机里的水会自动跑到他嘴里就好了,没想到,梁晴日便端着水来了。
其实是因为她还是实习阶段,空闲得很,可长宁还是很感动,这对他来说,无疑是雪中送炭。看着梁晴日笑得无邪,他心就软了,带就带吧,反正也是给自己一个锻炼的机会。
后来他跟梁晴日说起这件事,晴日先是满脸惊讶,好像带着点沮丧,再之后又对他说:“那真是多亏了我在那个时候给你倒了杯水,你才肯带我。其实我倒个水是举手之劳,也没什么的。不过,我算是见识到了,什么叫做‘滴水之恩涌泉相报’,路医生,你心好,还那么知恩图报,我算是运气好,能遇见你。”
既然梁晴日是他的学生,那他手术的时候,她必定是得跟着的,所以,和抛不抛下也没多大关系。只是,听梁晴日是开玩笑的语气,他也就顺着她的话说了。
梁晴日见长宁假装出一副感激涕零的样子,心里也觉得好笑,正欲继续说话,却见长宁驻足。他们还在过马路呢,身边到处都是呼啸而过的汽车,他这样停在斑马线中间,实在危险。
梁晴日急忙扯了扯他的衣角,他这才回过神来,可却没有继续过马路,而是转身朝反方向走去。一直走到站在一辆红色宝马边的一男一女边上,他似乎有些激动,与那女子说了几句话便拉扯了起来,最后,那男人横隔在他们之间,长宁才放下手,那男人和女人便坐进那辆红色宝马绝尘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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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胎
(接上)
路长宁回来后便面色不霁,梁晴日说了几个笑话他也只是敷衍而过,她皱了皱眉,想不通是怎么回事,只记得刚才与他貌似发生争执的那女子剪的一头利落短发,身体被宝马挡住,看不真切,而那相貌,算作清秀。
她不敢问他刚才到底发生了什么,只好尾随他去包厢。
包厢里的同事早就吃开了,此时大家正气氛热烈地互相灌酒,晴日看见几个男同事已经脸色潮红,显然是喝了不少,而几位女同事也有喝得晕晕乎乎到一边沙发休息的。见他们一来,就更加起哄,酒杯马上递了过来,路长宁只好以先用饭菜垫垫肚子作推辞拒绝。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来之前那件事,长宁一直郁郁寡欢,提不起精神的样子,好在席中大家各自聊得欢快,也没人注意到他的异常,只是晴日一直坐在他身边,看他一杯一杯地灌酒,心里忐忑不已。
回到家后,她仍旧觉得担心,就用手机给长宁发了条短信:路医生,你还好吗?我看你今天一直不说话,是不是今天手术太累了?
等了好久,也没收到对方回复,她只好怀揣着不安入睡。
其实路长宁看见了那条短信,他平时为人谨慎细腻,就算是收到陌生人的信息,也会礼貌性地回复。可今日今时,他实在没有心情。只要一想到情铭的话,他就觉得心里难受。她告诉他说,妈妈已经答应她和洪士兴交往。
当时他脑袋里的第一个念头就是情铭在撒谎,可她的表情那样冷漠,眼中还带着嘲讽,刚才回家时他也得到夜妈妈的证实。这无疑是晴天霹雳,他只觉得浑身血液要逆流,脑子被蹿动的血液碰撞得疼痛。
她竟然已经是别人的了,并且,他没有权力反驳这一认知。
回想起从前他们在周末总会去市立图书馆看书,每次出门,都是让她先走,大约过了半小时,他才会尾随其后。两人在图书馆碰面,确认四周没有认识的人后,才会手牵着手到三楼看书。
市立图书馆三楼是新闻报纸类书籍,大概是不会有同学在这里的,他们基本上可以放心地相处。他总会挑两个靠近窗户的位置,起先,她是坐在他的对面,两人拿着报纸阅读,其实,那些报纸讲了些什么他都不清楚,只记得他们放在桌面上、一直牵着的手的温度。之后,她总是借口说她那个位置不好,然后跑到他身边的座位坐下,他只是抿嘴偷笑,心里乐开了花。
等到图书馆快关门的时候,三楼基本上也没什么人了,而那位图书管理员的位置离门口近,离他们远,中间又隔了许多书架,互相看不见对方,他们这时才敢依偎在一起。
她的短发刺刺的,扎在他的脖子上痒痒的,其实很不舒服,可他更不愿意推开她,反而抱她更紧,鼻子里充斥着她洗发水的香气,心里莫名其妙感觉踏实。
可现在抱着她的人,闻着她洗发水香味的人,已不是他。夜妈妈到底出于什么目的答应他们交往他根本猜测不出,因为洪士兴的人品他绝不敢苟同。
据说,洪士兴的凤湖宾馆早先不是叫凤湖宾馆,而是叫凤城大酒店,这名字霸气,又带了地名,外地人总会因为这名字慕名而来的,可后来,这个名字却赠给了另一个宾馆,那宾馆也是处于市中心,高楼大厦,建筑繁华。
洪士兴花费了数月将那酒店完全建成,可酒店的老板却不是他。而是一个不知名的女人,那女人有两个女儿,传闻这宾馆是洪士兴作为赔礼送给她们的,至于为什么是赔礼,就众人纷纭,各有各的说辞了。
有人说,是洪大公子将那女人的大女儿的肚子搞大了,又逼迫人家流产,才送宾馆的,也有人说,是因为那女人发现洪士兴同时和自己的两个女儿交往,觉得羞愧不已,一怒之下想要从高楼跳下,洪士兴为了安抚其情绪,才送的宾馆。
还有很多的版本,总之,就是洪士兴和那些女人的关系混乱复杂引起的问题。
洪士兴的风流花心,几乎成为凤城的一大标志。虽然是可恶,不过他这样的花花公子倒是很招夜店老板的喜爱,每次见到洪士兴拉帮结队地来,那些老板就像见到了活动银库似的两眼冒着金光。
洪士兴最常去的夜店,是一所名为情迷的特殊会所,他在里头花了有些人一辈子都难以挣到的钱,情迷的老板自然是将他当菩萨供着,一见他进门来,便立刻殷勤地招呼:“洪老板,您来了啊,还是老位置吗?”
洪士兴点了点头,便熟门熟路地走到老包厢去。
和他一起来的是虞正铠,两个人刚走进包厢,洪士兴又伸出头来对老板说:“来最好的红酒,女人就不要了。”
虞正铠仿佛听见了天方夜谭,扑哧一声笑了出来:“怎么?改吃素了?”
洪士兴将房门合上,摆了摆手说:“别提了,一想起来就心烦。”
“怎么?你终于得艾滋了?”
洪士兴见虞正铠一副幸灾乐祸看好戏的模样,就想要拿起酒瓶砸他,可想到他是干公安的,想必真要打起来也没啥胜算,只好咬一咬牙忍了下来:“滚!老子刚被一女人坑了,你做兄弟的就这么落井下石?”
虞正铠将烟点燃,有滋有味地抽起来,洪士兴伸手向他要了根烟,又说:“那女的怀孕了,不打掉也就算了,还想着用孩子威胁我娶她,我靠,老子要知道这女的这么贱,上男人也不会上她!”
服务生推门进来,将红酒倒了两杯,又推门出去,洪士兴招呼虞正铠喝酒,对方抿了一口,说:“那后来呢?打了没?”
“死活不肯。”一说起这个,他就觉得烦躁,想起那女人哭爹喊娘地抱着他的大腿,说什么这是他的骨肉,绝不可以就这么被杀死,她想要苦肉计赢取他的同情,可她没想到,他的同情心很早以前就被狗吃了。
事情就这么拖着,直到夜情铭出现。只见情铭风风火火闯了过来,二话不说一剂针管打下去,那女人没多久就消停了,昏昏沉沉睡过去,洪士兴张口结舌看着她,她却拍了拍手,轻松地说:“镇静剂,死不了。”又从包里掏出一盒药,说:“打胎的,绝对管用。”
前后不过十分钟,事情就解决了。
洪士兴当时只知道瞠目结舌了,见夜情铭手脚麻利地将那女人解决,他吞了口口水,心想,以后惹母老虎也别惹这女人。
明明刚刚杀害了一个小生灵,夜情铭却一点内疚的意思也没有,将那女人手心里死死拽着的怀孕诊断书拿下,又塞到自己包里,说:“这个还是别留着,省得这女人再搞花样。我妈已经同意我们了,你最好给我收敛点,这种麻烦事,别再让我发现。”
说完,她便踩着十厘米细高跟拂袖而去。
夜家人行事雷厉风行,夜情铭也是随她母亲,甚至比她母亲更果断决绝,这位母亲向来疼爱女儿,就算情铭在外惹出再不好的事端来,她都能将其摆平,她曾在媒体朋友前表露,自己后半生的期望是将情铭培育成比自己更出色的医疗工作者,可情铭似乎对这个伟大的目标不感兴趣,她本来是读本市的医科大学,那是长宁的母校,两人也算是校友了,可情铭读了没多久就不想读了,现在休学在家,整日无所事事。
现在医患关系这么紧张,万一有病人在手术中出了什么问题,有些病人家属是会不分青红皂白就将全部责任归到主刀医生上的,夜妈妈许是考虑到了这一条,才这样放任情铭自由。她自己是女强人,可却不希望自己的女儿是女强人。
她对情铭说的最多的话就是:“你一定要嫁个好男人,不一定要家产万贯,因为你妈妈我、你娘家这里,已经足够有钱了,供得起你,但是这男人一定要爱你,对你好,就算你没有工作也不会嫌弃你,会心甘情愿养着你。”她还说:“医院这个地方,也是纷争挺多的地方,你要是真不愿意来,也就罢了。”
医院的确不是个安生的地方,每天总有不计其数的人死亡与诞生,中心医院是凤城最大的医院,病人很多,闹出的事情也不会少。
那台手术本来是不会出问题的,可哪知那位病人突然在手术结束后大出血,尽管医生们尽力抢救,可还是无能为力,毕竟是位老人,身体很多机能都出了问题,身子骨本身就不怎么适合大手术,医生在术前已经和家属分析过了危机,可那些家属像是拼死一搏似的,硬要手术。这老人就这么死在了手术台上。
病人家属一看便知道不是好惹的货色,得知自家老人已经过世,不消片刻,便不知从哪里唤来一群五大三粗的壮汉,各个手臂上刻着纹身,一个个穿着宽带背心,脖子上金灿灿的粗项链几乎要闪瞎梁晴日的眼睛。
那些壮汉抓着晴日的手臂不放,出口便是脏话,凶神恶煞地好似鬼神,晴日不过是这场手术的辅助,只不过是代表医生出来通风报信罢了,可那些人哪里懂这些,怒火攻心似的,紧抓着晴日扬手就要打她。
正当那壮汉要下手时,那主刀医生走了出来,那些人便一窝蜂冲上前去,又是一阵混乱,晴日趁乱逃了出去,走的时候连脚都是哆嗦的。
她走到走廊边上,立马掏出手机给路长宁打电话。
今天路长宁本来是不上班的,此刻正呆在家里,接到晴日的电话,大概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在电话里安慰了她几句,便急匆匆赶去医院。
等他到医院的时候,那些人早就不见踪影,那个主刀医生吓得脸色苍白,好些护士在一边也是惊魂甫定,麻醉科主任是个见多识广的老头,遇事总算是镇定,他出言安抚那些受惊的医生护士,可他的表情亦是严肃。
路长宁找到角落里的晴日,见她只是小小地缩成一团,低着头,不知道在想些什么,他轻轻拍了拍她的肩膀,她便受惊地抬眼望他,那双清澈的眼睛里写满了慌乱和恐惧。
主任见长宁来了,就对他说:“我已经安排好了,这几天你来当班,你不是这个手术的主刀医生,那些人应该不会为难你,这场手术的医生护士,都暂且先回避吧。”
作者有话要说: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妹纸~她喜欢看小言~特别是JJ的小言~她每天晚上要看一看小言才会碎叫~这一天,和从前每一天都一样,她看完小言就碎了~第二天要早起~于素,她爬啊爬啊爬啊爬啊爬~终于~她从床上爬……不起来……原来~她屁屁上长了一根黄瓜~上面写着:叫你看文不留评!让你长黄瓜!
☆、回家
(接上)
其实,类似这样的事情也不是发生一次两次了,长宁在这医院不过一年多,他是麻醉科医生,天天手术,自然见了不少,这种事他已经经历三四次了,可尽管如此,他还是觉得心悸。
第二天,他本是代替昨天那主刀医生的班,刚走进手术室,就扑面而来一阵浓烈的香火味,正疑惑着,又突然传来一阵哭喊的声音。
只见手术室里跪拜着四五个女人,有老有小,俱都披麻戴孝,桌子上摆满了东西,正对着人的就是一盆插着香火的鼎,旁边还放了好些纸做的金元宝,墙壁上挂着一幅巨大的黑白照片,正是昨天手术中死去的老人。
看来这些人是来闹事的,见这阵仗,是不肯善罢甘休了。
路长宁不耐地皱眉,心里泛起一阵恶心。他向来讨厌这样的人,明明事故是意外,再说了,医生在病人遇到危险的时候哪一个不是尽全力抢救的?他们这样不分事理地滋事生非,完全是流氓行径。
长宁披上白大褂,走到那些跪拜着的女人边上,尽量和颜悦色地说:“是因为昨天的手术吗?你们先别哭,去我办公室,我和你们好好说说昨天的事,好吗?”
那些女人连看都不看他一眼,只是自顾自哭着,甚至哭得更响亮。一旁站着几个护士,见状连忙告诉路长宁说:“这些人和病人没关系,是被家属叫来专门哭丧的,你和她们说没用。”
“那么病人家属呢?”
护士面色难堪地指了指医生办公室,路长宁三步并作两步走过去,一推开门,便看见几个身材魁梧的男人架着二郎腿坐在桌子上,烟蒂丢了一地,有一个人正好坐在长宁的位置上,将他的书本翻得破烂,他生气地上前,说:“请别破坏公物。”
那人不屑地瞥了长宁一眼,啐了一口,说:“你他妈谁啊?昨天那个医生呢?躲哪儿去了?”
路长宁极其厌恶这些一口一句脏话的人,可这些人想来是不讲理的,他也不愿意与他们起冲突,只好说:“我是麻醉科的医生,就是为昨天的手术而来的,可能你们有所误会,我是来解释的。”
不等长宁说完,那男人便将掐灭了的烟蒂砸到他的脸上,冷哼了一声说道:“误会?你懂什么啊?你主刀医生啊?叫你们主刀医生来,其他人就别放狗屁了!”
长宁按捺住满腔的怒火,说:“我也是麻醉师,你想要了解什么情况,我也是可以和你说明的。”
那男人却被他激怒了似的,大步走到他跟前,拎起他的衣领便怒声道:“你丫听不懂人话怎么的?叫你们主刀医生来,你再多嘴,信不信我揍得你满地找牙?!”
长宁蹙着眉头,将男人掐在他衣领的手拿掉,说:“有话好好说,我是来解决问题的,不是来吵架的。”
那男人吐了口唾沫在地上,正欲说话,目光往门口瞟了一眼,就走过长宁,说:“你就是昨天的医生吧?”
路长宁疑惑地回头,只见梁晴日一脸恐慌地站在门口,尽管是白日,阳光刺目得很,可她的脸色刷白,好像一张透明的纸,阳光晒一晒,就要化成烟不见了似的。
那男人上去就要揍人,路长宁急忙奔过去,拦在两人中央,他神色凛然:“动手我就找保安了。”
“我怕你不成?”
说话间,拳头已经落下,正好砸在长宁的侧脸。那男人果然不是吃素的,身材那么高大,拳头过去,拳风呼呼作响,打在长宁的脸上,一点留情面的意思也没有,不一会儿,他的脸上便浮起青紫,肿了起来。
晴日第一次见到这样吓人的事件,此时长宁又挨了打,心里更是害怕不已,拔腿就想要跑,可那男人眼疾手快,一把抓住她的手腕,扬起手就要打下来。
好在保安及时赶到,才免此一劫,那几个男人和医院保安乱成一团,平日里安静的手术室此刻乱遭一团,嘈杂的声音几乎要将晴日的耳膜震破。
路长宁捂着脸嘶嘶吃痛,晴日这才缓过神来,拉着长宁走出办公室:“路医生,先去擦药吧。”护士们也一窝蜂围了过来,刚才便是她们叫的保安,见长宁还是受了伤,她们心里一边愤恨一边害怕,对那些人咒骂不已,却又不敢大声喧哗让他们听见。
为长宁擦药的护士说:“路医生,你干嘛进去啊?他们就是来打架的,主任已经报案了,我们就呆着别和他们冲突就行,你这伤,短时间是好不全了。”
路长宁带着伤回到家,夜妈妈见了惊惧不已,她也是刚刚得知那事件,安抚长宁说已经报案,明天别去上班,先在家呆着。
那伤虽然是已经上药,可因为那人的力量实在是大,此刻还是肿得厉害,鼓得像个山包,他的脸都狰狞扭曲了。他告诉夜妈妈他没事,不用担心后,就上了楼。
这种病患闹事事件虽然发生过多次,可他真的挨打倒是第一次,以前也不过是病患家属在医院里吵吵嚷嚷,闹得众人围观,最后主任出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后才将事情解决。而这次的人似乎是黑社会的,遇事不冷静,见人就揍,一点也不讲道理。
主任的安排是没有错的,若是那天手术的医生不在场,他们只需要等待警方介入就好,哪知当时梁晴日突然冲进来,将事态升级,事后他问她到底为什么要来,她满脸担忧地看着他说:“路医生,你是我的老师,对我这么好,我怕你出事。”
想到梁晴日那时慌张失措的样子,他就觉得心里一阵灰霾,他一点也不想将任何人带入这种事件,何况还是个初涉世事的小女孩。不过,梁晴日算是勇敢的了,其他女孩儿要是遇上这种事,肯定吓得不敢露面,也就只有她,这么傻兮兮地还担心他会不会出事。
这么想着,梁晴日的短信进来了:路医生,今天好像是我不对,我要是没来,你也不会挨打,对不起。
长宁抿嘴欣慰地笑了笑,一个字一个字回短信:你不要自责,听话,明天开始别去医院。
她回复:那你呢?
长宁:我也不去。
晴日:那医院不是一座空城了嘛。难道是空城计?这种情况,我觉得美人计比较有用诶。
长宁看着手机屏幕,心想她还有心情开玩笑,看来已经不惧怕了,于是也开玩笑似的回复她:我看没用,当时你不就站在他们面前吗,他们不照样想要打你?
这一下,梁晴日没有回复他,他笑了笑,将手机放在床上。门口咔嚓一声,便被打开,夜情铭不冷不淡的声音传了过来:“你受伤了?”
长宁面露惊讶,答非所问:“你怎么回来了?”
“我回家不可以吗?”她说着便走了过来,看了看长宁的伤势,啧啧两声,说,“逞英雄的后果就是变成狗熊。”
这个笑话明明一点也不好笑,可长宁还是很给面子地笑了一下,他说:“以后都住在家里吧,别住在外面了。”
情铭含糊地嗯了一声,伸出手指摸了摸他的伤口,疼得他呲牙咧嘴的,于是她说:“我去拿冰块,你最好还是冰敷一下吧。”
他愣愣地望着她离开的背影,听着她的脚步声一点一点远去,然后静谧,过了一会儿,又一点一点清晰起来,直到她拿着冰袋重新站在他面前,他都维持着她离开时的姿态,一动不动。
脸上似乎还残留着她手指的温度,她的手指不热也不凉,就是人体的正常温度,触碰到他的脸颊,却还是给他带来心悸的感觉,好像触电了一般,可他们都已经相处了这么久,他竟然还对她保持着最原始的感觉,他忍不住嘲笑自己。
想起很多年前的一个午后,他们躲在公园里的凉亭里,外面下着倾盆大雨,整个世界仿佛只剩下雨声,啪嗒啪嗒永世不会停息似的。
他望着阴霾的天空,心里着急,也不知道这雨要下多久,他们周末一前一后出门,现在到了回家时间,再晚就不好了,夜妈妈万一比他们早回家,说不定会怀疑他们。这样想着,他的语气也不由紧张起来:“怎么办?要不我冲出去买雨伞,然后过来接你?”
情铭坐在石凳子上,一副悠然自得的表情,她手搭着下巴,百无聊赖地看着密集如网的雨帘:“等一下吧。”
“我们已经等了半小时了,再不回家就来不及了。”
情铭这才抬眼看他,刚才他们在公园里散步,忽然就下起雨来,长宁反应快,立刻脱下衣服包裹住她,然后领着他一路逃到这个亭子里。他淋了雨,雨水还一颗一颗从他的发尾滚落下来,他的脸上湿漉漉的,不知道是汗水还是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