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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季子宋 当前章节:14978 字 更新时间:2026-6-19 09:54

“这个一定的。”长宁思索了一下,考虑该怎样措辞,“你正式工作后,要多考虑自己工作上的事,其它烦心的事,就先不要去想了。你还年轻,还是以事业为重的好。其它方面,比如,爱情什么的,就先放一边吧。”

晴日这时候才明白点什么,小学生似的看着长宁,颇有些受伤:“我还想爱情/事业双丰收呐。”长宁笑了笑不说话,晴日就又说:“路医生,你和我说这些做什么?”

他看着她的眼睛,那里面清澈见底,一点杂质也没有,他收回视线,微笑道:“没什么,你忙去吧。”

晴日离去的背影小小瘦瘦的,好像一个未成年的孩子,还有那条马尾,让她的背影都带了几分稚气。不知道为什么,长宁这样静静看着她,就觉得心里酸酸的,好像将什么重要的东西割舍了一样。

后来,他才知道,那种感觉就是将自己的手足硬生生从自己身体舍弃的感觉,又好像是自虐狂,亲手拿刀砍自己的身体。

医院放年假,大家决定要年前最后一次聚餐,还是喜迎门,不过这次选的包厢更大,据说是和妇产科的人联合,举办一次有节目的晚会。

包厢空间大,摆了三四桌也觉得还有不少空余。天花板上挂着一连串的气球,还没等晚会开始,就有爱玩的人吵闹起来,将那些气球扎破了好几个,这下,包厢里噼里啪啦的,热闹极了。

长宁做人低调,也不爱出风头,场上已经有好几个医生护士自告奋勇地去唱歌助兴了,可他一直坐在座位上不动,只是笑着。晴日倒不像平日那样腼腆了,被几个要好的护士拉了上去,也是唱了一首歌。

她唱的是张惠妹的《剪爱》,其中有一句是“把爱,剪碎了随风吹向大海,越伤得深,越明白爱要放得开,是我不该,怎么会眷着你眷成依赖,让浓情在转眼间变成了伤害。”

歌词其实并不高深,也不难懂,这首歌长宁也听过几次,那时还小,和情铭两个人在周末躲在音像店里,店里放的就是这首歌。张惠妹的歌声缱绻绵长,好像带着难以割舍的柔情蜜意,可又隐隐透着一股子刚强与勇毅。

他正坐在地上静静聆听着,身边的情铭就不以为然地说:“这歌词写得好假,无病呻/吟。要是真爱,两个人就会不顾一切冲破阻碍,然后美好地生活在一起。怎么会舍得放开最爱的人呢?”

当时他是怎么回应的呢?长宁已经记不清了,只记得他也支持她。之后,还拍拍屁股,然后也拉起她,说:“这种伤感的歌,我们还是不要听了吧,走,出去玩。”

现在想想,那时候还真是天真烂漫,不知世事,人生在世,有许多事是不得已而为之,很多东西,都是有主次之分,一个人活得艰难,往往会迫不得已,在鱼与熊掌之间做出抉择。兴许是为了事业,而放弃了爱情,或许是为了亲人,而放弃了尊严,生活就是一场赌博,有太多的未知,世上没有上帝,任何人也不可能得到未来的预知。

场子里忽然一阵掌声轰鸣,回神一看,原来是晴日一曲唱完,她的声音绵软,唱不出歌词的随性无谓,可却别有一种风味,好像是嫩绿的小苗,就算再难,也会拼尽全力破土而出。

长宁盯着台上的晴日,一时之间迷了眼睛。等回过神来时,她已经在他身边。她红着脸笑着说:“我唱的怎么样?没有很差吧?”

他看着她因为热而冒出的一丝丝汗,忽然觉得她很像是面朝烈日的向日葵,坚强又隐忍。他将茶水递给她,说:“很好听。”

这时候,边上有人注意到他们,就起哄说:“诶!咱们麻醉科的大帅哥还没唱过呢!你们下台!让咱们路医生来一首!”

他这样一说,周围的人都欢呼起来,他虽然低调,可因为长得帅气,医术又好,再加上那些七嘴八舌的小护士的免费宣传,长宁早就闻名整个医院了,有些人为了要一睹他的尊容,甚至在上班时间集体过来手术室看他。

结果,那群女生一看见路长宁是个又英俊又温柔的高个帅哥,立马像见到了偶像似的犯起花痴,啊啊啊地叫个不停,其中有个女生特别夸张,拿手指着长宁激动万分地说:“这单眼皮,怎么长得像阮经天,哦不不不,比阮经天帅多了!”

这样一说,其他女生也立马将他和自己的偶像比较起来,其实他谁也不像,只是真的长得好看,才会拿他和自己的偶像做比较,这个说他的鼻子长得像Robbie Wadge,那个说他的眼睛像玄彬,她们七嘴八舌地说着,到最后,他浑身上下每一处都被贴上某个明星的标签,令他哭笑不得。

幸好晴日替他解围:“路医生被你们这么说,要真去当明星了怎么办?我们就见不到他了。”她这样说,那些女生才闭嘴,走的时候,还笑嘻嘻地对长宁说:“路医生,你可千万别去当明星啊,娱乐圈可黑了!”

包厢里还有妇产科的医生护士,此刻一说起路长宁,便更加热血沸腾,鼓掌鼓得天花板都要震动起来了。

他正想着要怎么推脱,又有人说道:“干脆让路医生和梁医生来个情歌对唱吧!”

这下,不仅是他,连身边的晴日都要手足无措了。

可那时大家兴致盎然,颇有他们不上台,掌声就不停止的意思,最后,他只好硬着头皮上台,晴日随着他,也跟了上去。两个人商量了一会,也不知道唱什么歌,又有人提议:“干脆来个《今天你要嫁给我》吧!”

这件事,在很久以后的一段时间内,都成为医生护士们茶余饭后的谈资。每每说起当晚路长宁和梁晴日的情歌对唱,又是那样甜蜜的歌曲,大家都觉得他们相配,渐渐的,开始有人时不时地打趣他俩,一开始他还不好意思,可后来习惯了,就一笑而过。

只是他不知道,说者无心,听者有意。

晴日照样是每晚一个慰问的短信,而且她一开始总是称呼他“路医生”,这样尊敬不失礼貌,显得有距离感,可后来,有一次,他回复她短息,是礼貌的几句话:谢谢你,晴日,你也早点睡吧,明天有好几台手术。

每次也都是他回复完后,她就不再回复,可这一次,他正要关手机,晴日的短信就进来了:路医生,我有一个请求——以后我可以直接叫你的名字吗?因为你也是叫我的名字的。

长宁躺在床上,愣愣地看了这条短信好久,思忖再三,觉得言语之间不至于太冷漠,才将其发出去:还是和原来一样吧,我觉得挺好的。太晚了,睡吧。

好在第二天,晴日像是什么也没发生过一样,依旧对他有说有笑,她还是叫他“路医生”,和原来一样。他心里的石头总算是落下了。

可事情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转变的呢?这时候长宁却再也想不起。明明知道应该是从很早以前就发生了,可到底是哪一个契机,哪一个瞬间,哪一个镜头开始的,他想破脑袋也无疾而终。

作者有话要说:很久很久以前~hia hia hia~你以为我要说很内疚很久以前?切,猜错了~我偏不说很久很久以前~就让你们猜不对~谁叫你们都潜水!不服气的话,表潜水表潜水呀!

☆、表白

  (接上)

只记得那是一个狂欢之后的黑夜。晴日根本不会喝酒,却被那些唯恐天下不乱的护士们灌了个烂醉,连走路都踉跄。他担心她,就答应送她回家,反正那家粥铺离他家也不远,步行过去也不过只要二十分钟。

月明星稀,寂静空旷。这条小路平时也少人走,到了晚上,人更少了。路上的野猫倒是很多,在漆黑的夜里,可以看见明亮深邃的猫眼睛,像一颗颗名贵的宝石,散发出不同的色彩光芒。

路灯已经老旧,每隔一秒就闪了好几下,路边有积水,被那忽明忽暗的光照得若隐若现。耳边还有树叶松动的声音,扑簌簌的,在这寂静的夜里显得格外响亮。

平时走路,长宁是不会去注意这些东西的,可那天他却将这些景致尽收眼底。

没走几步路,晴日便“哇”的一声吐出来了,顿时,一股刺鼻的酸臭味袭来。他不敢再多做停留,只晓得要加快脚步,可晴日跟不上他,拉着他的袖子,直将他往后拖。

他知道不该和醉酒的人讲道理,只好好声好气地哄她,哄得她笑了起来,她才稍稍加快步伐,跟着他继续走。可没走一会儿,她竟然哭了,一开始是小声啜泣,到后来,竟然是嚎啕大哭。

她的哭声来得突然,在静谧的黑夜里突兀刺耳,长宁不知道该怎么对付,连连拍她后背也没有用,说好话给她听她反而哭得更厉害。

正当他束手无措之时,晴日突然靠了上来,将嘴唇贴到他的唇上,蜻蜓点水似的碰了一下,又快速移开,他呆怔在原地,而她的眼神在月光的照拂下,竟然透出一股淡淡的忧伤。

她终于止住哭泣,极轻极缓地对他说道:“长宁,我知道这样不对,可我还是喜欢你。”

那是她第一次叫他长宁,也是唯一的一次。

当时他只是脑子一片空白,一直担心的事情终究还是发生了,可不知道为什么,对着晴日,他总是不能冷下脸来直接拒绝。她其实并不是脆弱的女生,相反地,她无比坚强,他说她像一直面朝艳阳的向日葵。

也许是因为在那一刹那,记忆的闸门忽然打开,让他忘记了该做出怎样的反应。

那一年夏,天气闷热,无论在哪里,都听得见热闹的蝉鸣。

晚自习时间,很多男生趁老师不在,偷偷溜到操场上去打篮球,他知道她来了,只好也溜出教室,跑到操场上,面前是矮他一个头的她,耳边是铿锵有力的篮球落地声。

那一时刻,也是月明星稀,偶有夏风呼呼而过,将她短短的碎发吹了起来,还有她雪白的短袖校服。那件校服很大,平时看她穿着,就好像一个小孩儿偷穿了大人的衣服,整个人显得瘦小,她皮肤白,又那样小小的,套在校服里简直就像是个瓷娃娃。

他看着被风吹起后她肚子上露出的一小片雪白的肌肤,忽然想起语文老师说的“肤如凝脂”,他当时做不出想象,现在看起来,原来情铭就是肤如凝脂。

情铭仰着脑袋,短发蓬蓬的,像松针似的垂着,一根一根分明得很,她望进他的眼睛里去,声音脆亮:“路长宁,你要我和你表白几次,你才肯承认其实你也喜欢我啊?”

他被这话吓了一大跳,连忙看了看周围,却发现除了打篮球的几个男生,再也没有别人。可那些男生却好像有意无意地往他们这边看了几眼,明明距离很远,估计他们听不见她说的话,可他还是紧张,手心里的汗濡湿了他一直紧紧捏着的裤腰。

曾经看过一部电影,台湾的,那时红透了半边天,叫《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女孩》,主演陈妍希饰演的沈佳宜在电影里也是这样一套短袖白色校服,一颦一笑尽显稚气,胡夏献唱的主题曲《那些年》中唱到:那些年错过的大雨,那些年错过的爱情,好想告诉你,告诉你我没有忘记,那天晚上满天星星,平行时空下的约定,再一次相遇,我会紧紧抱着你,紧紧抱着你。

面对着那样天真而又青涩的情铭,他张合了嘴唇,可拒绝的话就是说不出来。

他不能说晴日像情铭,其实她们一点也不像。情铭勇敢直率,思想简单,有时候给人有一种无所畏惧、初生牛犊不怕虎的感觉,而晴日却比她沉稳,可她不如情铭胆大,晴日像是一朵默默无闻的小花,有自己远大的志向,可却不敢将这梦想告予他人,她性格坚强而隐忍,总觉得她是个将心事都藏在心底不说的人。

这样说来,她们真的一点也不像了。晴日反而像他多一些,比如沉稳,比如隐忍。

很久以后,他才想明白,当初他到底是为什么不拒绝晴日,原因其实很简单,那就是,这世上没有一个人,会拒绝,或是伤害自己,面对着一个像极了自己的人——好像是看着镜子里的另一个自己,只不过是左右反了反——剩下的只有默许。

可是,无论过了多久,他总是想不明白,面对着情铭,这个自己总是深藏于心的女子,他却总是能一而再再而三地拒绝。她不像他,可他爱她。

天边晨曦微露,鱼肚白似的,更远的天边隐隐露出一丝明亮的光,温柔无私地爬上山头,没过一会儿,天空便是大亮。长宁只记得,那真是一个美好又残酷的早晨。

他和夜妈妈出门买早饭,他知道情铭要吃白粥,于是特意盛了一个大碗。回来的路上,夜妈妈对他说:“长宁,你是我看着长大的,你是怎样的孩子,我心里清楚。你快毕业了,将来我一定是要让你进医院工作的,你未来的路妈妈都给你铺好了,你只要顺着走就可以。我也相信,你心里也很清楚,妈妈对你和对情铭,是一样的。你是我的儿子,一直都是。情铭是女孩,不像你,以后还有更多的事要我操心,比如结婚,比如生孩子。她以后是要嫁给别人家的,妈妈以后就只有你了,你虽不是我亲生,可你知恩图报。你做哥哥的,得帮着妈妈一起,了了情铭的事情后,我才真的可以放心啦。”

妈妈说得语重心长,在外人看起来不过是妈妈和儿子最平常不过的一次聊天,可那些话,听在他耳朵里,就像是重锤,敲得他连心都颤动起来。

他当时只“嗯”了一声,之后,便向情铭主动提出分手了。

情铭明显没有料到他会这样说,可能还以为他在开玩笑,还不以为意地拍了一下他的背,然后就干自己的事去了。后来无论她怎样亲近他,他都是摆出一副“别靠近我”的模样,情铭才回想起他和她提出的分手。

那一刻,她终于知道害怕,苦苦哀求他,直说不想分手,问他原因,他只说自己想当她的好哥哥。

那时候他才知道,原来自己可以这么狠心,看着情铭在自己面前哭得要背过气去,却还能做到面无表情。情铭一直不停求他,可他只是拒绝她。

最后,她哭得又累又饿,他煮面条给她吃,她气得一甩手就将瓷碗砸得粉碎。自那以后,她就不愿意再理他,她是那样要强的人,低声下气地求他,是她这辈子做的最没有尊严的事。只是他当时没有料到,情铭竟然会舍弃自尊,与那些烟尘女子一道,沦为放浪形骸之人。

夜情铭和洪士兴的事,他是绝不会让夜妈妈知道真相的。那一日他在情铭的床头柜发现了一张已经折得快要看不清字迹的诊断书,就算那纸张再怎么沟壑纵横,他做医生的,还是一眼就能从中判断,那是一张怀孕诊断书。

他将情铭堵在厕所门口,拿着那张诊断书质问她。她只是瞟了一眼,就满不在乎地说:“不就是怀孕吗,有什么大不了。”

长宁气得将那张纸揉成团,恶狠狠扔在地上,情铭只看见那纸球向上弹了弹,好像男生爱打的篮球,一时觉得心烦意乱。

其实那不是她的诊断书,是上次帮洪士兴解决了的那个女人的。她随手拿了就放在包里,一直忘记扔掉,今天整理包包的时候看见了,就随手放在床头柜。她知道长宁是误会了,可她就是懒得与他解释。

情铭想要推开他,无奈他力气很大,拦在门口,整个身子将路径挡住,她根本走不出去,于是火气蹿了上来:“怎么?就允许我和你有孩子,不允许我和别人有?”

她不提起,长宁甚至要忘记,他们曾经也有过一个孩子。不过尚未成型,便手术做掉了。

那时她只是个高中生,而且是高三,正面临高考。她是心怀忐忑地将自己怀孕的消息告诉他的,而他只觉得晴天霹雳,想他每次措施都做得很好,怎么偏偏有漏网之鱼?

仔细回想,才想起不久前一次,她物理考了有史以来最高分,他们躲在天台,偷偷开了啤酒庆祝。喝的多了,她便露出醉态,搂着他的脖子不肯松手,嘴巴也凑上来,在他脸颊上胡乱地亲着。

亲完了,她还眯着眼睛指着天上的星星对他说:“你看,这么多星星,见证着我们呢。”

那样孩子气的话语,将他的心都说得融化,仿佛真的可以如她所说,星星作为他们最诚实的见证,记载他们此刻的幸福。

不知道是那一夜星光太美,还是她醉态可掬的样子实在动人,那是他这一生做的最大胆的事。夜妈妈就在楼下家里,也许在为他们烧饭,也许在看电视,而他们却在天台,冷硬的地面上,做了一次。

那样意乱情迷的时候,他也不忘记要做好措施,他将她安抚好,说去买安全套。可还没走出几步,她就将他拉了回来,情意绵绵地说:“不要,等不及了。你不要射进去就好了。”

在漫天的星光之下,他们都只是脱了裤子,躲在围栏边上,一下一下动作着。她捂住自己的嘴,不敢叫出声来,而他埋在她的锁骨处,粗粗喘着气。腰身都动得累了,他才停歇。他依言在最后喷射的一刹那抽身而出,本以为这样就可以没有后顾之忧,可一个多月后,她竟然怀孕了。

她兴许是怀着侥幸的希冀,希望他说的不是那样残酷的话。可他那样谨慎小心的人,怎么可能容忍这样的过失,他真的很冷酷,甚至没有犹豫,就对她说要将孩子打掉。而她那一次是少有的乖顺,听他那样说,也并没有反驳,只是低着头“嗯”了一声。

做手术的时候,他坐在手术室外的椅子上等候,只觉得时间过得怎么那样慢,一分一秒,都是煎熬,他很害怕,可又不知道自己在害怕什么。只觉得心脏像是缺了一个洞,在呼呼漏着风,所以他才会觉得浑身冰冷。

后来才知道,他害怕的是在未来,他兴许再也没有机会和她孕育一个生命。

他想,若是时间再长久一点,他兴许就会心软,会不顾一切地冲进去,将情铭解救出来,告诉她说,他要这个孩子。

可命运没有给他这次机会,他踌躇不定的时候,那扇门便打开了。做完手术的情铭那样虚弱,步子都是飘忽的,他沉默着扶住她,可她只是轻轻将他甩开。

作者有话要说:很久很久以前~……………………森么?乃说乃看不见内容?看见的都是……?切,就是不让你们看见很久很久以前的后面是神马!谁让乃们都潜水!(悲愤脸不服气的话,来战啊来战啊!

☆、担忧

  (接上)

后来不久,她就高考了,他起先还一直担心,打孩子的事会不会影响到她。可后来成绩出来了,结果倒是很理想,他笑着松了口气,可她却没有笑。一直到很后来,她都没有真心地对他笑过。

他想他的猜测是正确的,他再也没有机会和她拥有一个生命,长大后会叫他爸爸,会叫她妈妈。

她和洪士兴有了孩子?尽管这些事情他都已经无权过问,可看见情铭那样冷漠无谓的表情,他还是心痛得无以复加。他灰败地想,一切都结束了,终于,他和她的一切都结束了。

夜情铭从鼻子里哼了一声,便从他身边绕过,兴许是给洪士兴打了电话,没过一会儿便匆匆下楼去。

洪士兴的红色宝马已经停在楼下,见到她,车喇叭叫了两下。

情铭一坐进车里,便闻到一股酒味。

他是个天不怕地不怕的人,酒醉驾驶吊销执照,他从来不放在心上,一开始的时候,情铭还会斜睨着他说:“我几乎都可以预言你的死亡,要不是死在女人床上,要不是死在醉酒驾驶上。”

每到这时候,洪士兴就会哈哈笑着,爽快地说:“都是极好的死法啊!要是能够死在醉酒车震上,那就更完美了!”情铭见他只是开玩笑,完全不拿她的话当回事,只好哼一声不理他。

好在他酒量大得很,开车技术也很好,每次他喝完酒开车,也都是相安无事,这样的次数多了,她也就不管他了。

洪士兴凑过来亲她:“宝贝,你找我找得越来越频繁了。”她不耐烦地推开他的脸,皱着眉头说:“老地方吧,我想要了。”

洪士兴手握着方向盘,看着她一脸嫌恶的样子,忍不住嘿嘿笑了:“你连亲都不让我亲,怎么又能接受我呢?你真是奇怪,明明嫌我脏,可想做/爱的时候,总是找我。”

“你信不信,每次和你□,我都竭力想象自己其实是在自/慰。”

这下,洪士兴哈哈大笑起来,他将车子启动,箭一般飞射出去:“夜情铭,你真会开玩笑,你自/慰的技术有这么好,能让你次次都高/潮?”

情铭不再搭理他,支着下巴望着窗外。洪士兴见她已然意兴阑珊,也就不再打趣,他将车开往高速,说:“今天恐怕不能满足你了,我得去龙城一趟,我一个兄弟在那边出事了,我去看看他。我想你不会介意,陪我在那边住几天。”

他将车子开得飞快,而面上却是常色。情铭是知道的,洪士兴是飚车的人,他的不良嗜好一大堆,可唯独一样,算是情铭喜欢的,那就是赛车。

曾经看过一个系列电影,名为《速度与激情》,讲述高速狂飙赛车的激/情故事。里面有个片段,主人公驾驶名牌跑车急速在高路上飞驶,刮起的风似乎是汽车无形的翅膀。这么说也许有些老土,可当时情铭就是这么想的。

她看过无数次赛车,赛车手在固定轨道上飞驰而过,带着的风打在她脸上,好像被人打了一巴掌,火辣辣地疼,可她无比享受这个感觉,是从未有过的刺激与激/情。后来,她终于坐上赛车,置身其中,又完全是另一种心境。

那样狂飙的速度,带着未知的命运,好像要飞翔起来的奇妙感觉,像电流一般,刹那间流穿她全身。那样的极速,也许下一秒就会遇到危险,明知道有危险,可她还是非常乐意尝试。

是洪士兴带着她去享受那种刺激的。他是个纨绔子弟,心比天高,飚起车来更是显得不可一世。那种速度,若是一个有责任心的正常人,断然是不敢使用的。可他根本不在乎那些,也不管坐在他身边的是个女孩儿,一坐上车,便是极速。

长宁开车从来都是稳字打头,就算一路绿灯,他也不会将码数开得过大。坐在他的车上,你根本无需担心事故,因为他从来就是个谨慎的男人。

后来,情铭对士兴说:“洪士兴,和你认识这么久,倒真的有一样是让我喜欢的。你下次要还来赛车,就带上我吧。”

兴许没有女孩子对他这么说过,洪士兴当时就眯了眯眼睛,不敢相信地看着情铭,半晌,他才缓缓说道:“你不怕死?”

结果,她狡黠地说:“难道你怕?”

夜情铭是不怕死的,这一点,洪士兴很久以后才知道。那次他和情铭正在车上翻云覆雨,进行所谓的“车震”,情到浓处,竟连车门被打开了也不知道。洪士兴正将身子往前挺,一把匕首便伸了过来。

他立马软了,吓得不敢动。反而是情铭,对着他身后的那人冷冷一笑,看着就像是地狱撒旦:“我劝你不要做出这种对自己不利的蠢事来。夜家勾一勾手指,便能将你弄得粉碎。识趣的话,闭上你的狗眼,滚得越远越好。”

那人出声,洪士兴才发现,她居然是个女子。她闻言,拿匕首的手都颤抖起来,可那匕首依旧抵在他身上,让他动弹不得。接下来,情铭便做出了一个让他从今往后彻底对她刮目相看的举动——她抬起手,将那匕首一握,借用巧力,往上掰去。

那女子没想到她做出这样的动作,手还紧握着匕首,而情铭将匕首往上抬,她的手便也被迫往上抬,最后情铭用力一推,那女子的手腕便扭了一下,匕首应声落地。

洪士兴回头一看,那女子正是之前想用孩子套牢自己的那个女人,可最后被情铭一剂镇静剂,一味打胎药,就给打发了。他正想咒骂,触手之处,全是一片温热。他打开车灯,便看见车内淙淙一片鲜血。

后来,情铭总会拿这件事嘲笑他,他堂堂八尺男儿,竟然被一个女人毫无威慑力的匕首吓得“软”掉,洪士兴羞赧,就会饿狼扑食扑向她,然后将她折磨得奄奄一息,才吃饱餍足地说道:“这就叫做一物降一物。”

情铭躺在床上弱弱地呼吸,可嘴上还是不饶他:“把你作案工具割掉,看你还怎么兴风作浪。”

这时候,洪士兴就会流里流气地说:“我还有很多情/趣小工具,你要不要用用看?”

情铭切了一声,不再理他。洪士兴的柜子里,的确藏着很多奇奇怪怪的东西。她有次打开来看过,里头的工具应有尽有,一应俱全。后来无意间说起,他就告诉她,那些他是包下了一家淘宝店的所有情/趣用品才收集起来的,包括一具充/气/娃娃。他还问她要不要看。

这种东西,鬼才有兴趣看咧。就是因为和洪士兴这种人相处久了,情铭才张口闭口就是双关语,妈妈还说她大了就不乖巧了,还说那么多脏话,一点也不纯洁了。路长宁也说:“小情,不知从何时起,你已经不是以前的小情了。”

她何止不是以前的小情,她甚至早就不是他的小情。

情铭是无意间瞄到长宁手机里的短信的,那时他正在楼上洗澡,手机嘀嘀嘀地响了好几下,她正在沙发上看杂志,被手机铃声闹得不耐烦了,才拎起手机想要给他送上去。只瞄了一眼,她就愣住了。

上天作证,她从来不是爱窥人隐私的人,只是那条显露出来的短信实在是太暧昧不明了,路长宁这种漠然情淡的男人,要不是以前她见识过他的床上功夫,她甚至要怀疑他的某些功能。

她将他的手机打开,却显示要密码解锁。她皱了皱眉,尝试了自己的生日,果然一下子就解开了,她还在心底嘲笑他虚伪,手机里的短信便一条一条被她翻出来了。

全是那个名叫梁晴日的女人的来信。

——路医生,今天手术那么多,你记得要早点睡哦。

——路医生,明天你夜班,我在家里烧了几个菜,明天给你带过去吧。

——天气预报说明天会降温,路医生,你记得要多穿一点。

——路医生,今天会议你好像心不在焉的样子,没事吧?

……

——路医生,我有一个请求——以后我可以直接叫你的名字吗?因为你也是叫我的名字的。

到这里为止,她的短信便终止了。她不知道是之后的短信被他删了,还是那个叫梁晴日的女人没有再发了,总之,她数了一数,还存留在手机里的,就只有这些将近五十条短信。

她呆怔地望着那些暧昧的短信,心里凉凉的,脑子却一片空白。其实,路长宁的回复简单而刻板,远没有什么情/趣可言,可这个女人好像丝毫不觉得,依旧是每一条短信都写得仔仔细细,每一个字都像是斟酌过的一样。

她初中的时候还没有手机,到了高中,她妈妈还是不给她买,说要等她上了大学再买。她就缠着路长宁,叫他给买了一个。

平时,她都是将手机藏在学校的衣柜里的,晚上睡觉的时候(夜情铭高中是住校的),她才会偷偷拿出来玩,可其实里头也没什么好玩的游戏,无非就是上上网,挂挂QQ,每次上QQ,她都会先给长宁发一个坏笑的表情。然后,长宁就回复她一个发怒的表情,还附上一句:你怎么还没睡?

还没等她回复,他又发来一条:早点睡觉,明天还要上课,乖,爱你。

每次他发爱你,她都觉得心像装了蜜似的甜,之后就真的下了QQ,关了手机,乖乖睡觉去了。

也有几次,她不愿意太早睡,就会和他聊起来,其实也没什么好聊的,就是聊天侃地地胡乱聊,她还给他起外号,他就不示弱地还嘴,这样一来,两个人聊来聊去,聊到半夜十二点还兴致勃勃。

情铭这才知道,其实他也是希望她能留下来陪他聊一聊的。

那时候在学校寝室,用被子蒙着头偷偷和他聊QQ的场景历历在目,可过去了那么久,水滴还能石穿,她真害怕,时光的橡皮擦会不留情面地抹掉岁月的记忆,如果他已经忘了,她要怎么办?

作者有话要说:咳咳,乃们真滴要潜水么~(苦逼脸潜水不好哟~据说,潜水久了会得大头症……嗯,不用百度了,以上,木有科学依据~话说回来,乃们真滴决定要潜水么~

☆、重新

  (接上)

和长宁分开这么久,她最常去的地方就是歌厅。灯红酒绿,纸醉金迷。舞池中有形形色色的人在扭动身体,甩着头发,像是嗑药的发了癫狂的人,他们狂乱地舞动,旁若无人。

她跟着那群人一起,涌入舞池,随着音乐节奏,踩在透明的玻璃地板,头顶悬挂着巨大的旋转球形灯,五颜六色的光彩照射在她的皮肤上,竟然奇迹般地赐予她安全感。

舞厅里很嘈杂,她听不见任何人的说话声,音乐声震耳欲聋,可她却觉得这里真是安静极了,安静得听不见他的声音,于是便想不起他的容颜。

有很多像洪士兴一样的花花公子会看中她,以为她不过是一个来舞厅寻欢作乐的放荡女子,他们先是靠近她,与她一起扭动,总会时不时地贴到她的身上,她便会离开他们一些,可他们却不死心地追上来,继续假装不小心碰到她,然后还很歉疚地说“对不起”。

这种人总有能力让她兴趣缺缺,在舞厅里跳了那么久,好不容易放肆的身体又难受起来,她连理都懒得理他们,自顾自走下舞池,去吧台要一杯鸡尾酒。大多数人看见她这样冷漠,就会放手不再纠缠,当然也有某些人自视甚高,自以为是地认为她不过是在欲迎还拒,于是便跟着她到吧台。

这种人的开场白总是:“这位小姐,我请你喝一杯鸡尾酒吧。”然后,招呼调酒师上酒,装作阔气地将酒杯递给她,更有甚者,便将咸猪手搭在她的腰上,还不停地揉动,让她禁不住浑身都起鸡皮疙瘩。

她是真的厌烦到了极点,才会二话不说,将一整杯酒,确切地说,是一整只酒杯砸到对方的脑袋上。那个男人的头顶立马像开了花一般灿烂,艳红的液体黏在他的额发上,玻璃碎屑扎进他的头皮,开始湍湍地流血。

做完这一系列潇洒的动作,她便转身离开,可那男人怎肯罢休?立马抓住她的细胳膊,凶神恶煞地开始爆粗口,接着,便有一群打手围攻上来,将他们团团围住,各个都是五大三粗的野蛮男人,有的人脸上甚至还有刀疤。

她以为她终于闹事了,终于要给夜家蒙羞了,可恍然间,却听到一个戏谑而平静的声音:“喂,说你呢,你要是敢动这位小姐一下,我保证你今晚,不,从现在起就回不了家。”

那群男人见到洪士兴,就像老鼠见到猫似的,瞬间跑得无影无踪。

“哟!”她嘴角上扬,很是邪恶地笑着,“洪少爷,你在这里吃得倒是很开嘛?”

洪士兴只是惧惮夜家的实力而已,三大家族的名号也不是白打的。他嘿嘿笑着,将情铭拉到安静的地方,说:“你怎么又在这种地方?”

“我想跳舞。”

“是吗?”他不由分说拖着她出门,将她带到车里,“我带你去更好玩的地方,只不过,没有人会纠缠你。”

他带她去的是独立包厢KTV,巨大豪华的十人包厢,一整排的桌椅,桌面上摆满了各色红酒。灯光很明亮,竟然像白昼一般。

她皱了皱眉,觉得那灯光太刺眼:“这种地方?切,你当我是小孩子过家家?”

“一般小孩子我还不带他来呢,你这种极品小孩子,我才带你来。”他笑嘻嘻地打开音响和电视屏幕,又将话筒打开递给她,说,“要不要试试?音响效果特别好。”

她不想理他,直接坐到沙发上,打开红酒瓶盖,就整瓶子拿起来喝。洪士兴看着她笑了笑,很是魅惑。他选了一首歌,是阿信的《死了都要爱》,然后便开始拉扯他的破锣嗓子,还很闷骚地摆了几个pose,真当自己是歌手了。

情铭最看不下去这种时候,她快步走到他身边,抢过他的话筒,对着话筒大声吼道:“洪士兴!你要是想要谋杀我,直接一刀捅死我得了,非得这么折磨我?!”

洪士兴便不服气地吼道:“我这可是歌星的嗓子!你要是不服气,你来啊!”

于是,她真的唱了起来。是李佳薇的《煎熬》。她的高音很漂亮,不是海豚音,让人听了浑身起鸡皮疙瘩,是那种有些粗嘎的高音,唱到最高点,竟然让人觉得游刃有余,似乎还可以再高几个八度。

“心一跳,爱就开始煎熬,每一分,每一秒;火在烧,烧成灰有多好,叫思念,不要吵。我相信我已经快要,快要把你忘掉,跟寂寞,再和好,我相信我已经快要,是真的我快要,快要可以微笑,去面对,下一个,拥抱。”

她唱得酣畅淋漓,一遍接着一遍,都是同一首歌,第一次还可以欣赏,可到了后面几遍,她几乎就是在胡乱瞎吼。洪士兴坐在沙发上,闷闷地喝酒,时而看着她,眼神迷茫。

后来,她不再去舞厅,而是换做来这个地方。洪士兴总说:“夜大小姐,你来就来吧,可你每次来都刷我的卡,刷我的卡也就算了,还每次都霸占着麦克风,霸占着麦克风也就算了,还每次只唱《煎熬》。你以为你的歌声不能杀人吗?”

可无论他怎样调笑,她还是一如既往。反反复复地吼唱这一首歌,将嗓子都唱哑。她不过是喜欢这首歌的歌词——得不到,也不要乞讨。

可她唱了那么多遍《煎熬》,将那句话背得滚瓜烂熟,却怎么也做不到歌词里的那样。

只不过是看见路长宁的手机里充满了同一个女人的短信,她竟然那样害怕——她是真的害怕,才会又一次低声下气地求他。

长宁正在书房办公,她洗完了澡就去找他。蹑手蹑脚地踩在地板上,明明没有发出一点声音,可他还是第一时间就抬头看她。看见她的头发还滴着水,身上只穿了一件薄薄的睡裙,赤足踩在木地板上,顺着她走路的轨迹,还一路滴着水。

他立刻皱了皱眉,默不作声地从柜子里拿出吹风机来,招呼她坐下,就帮她吹头发。

他的手在她柔软的短发上揉来揉去,应该只用了三分力,因为她一点也不觉得痛,反而有点像按摩,好舒服。

吹风机的声音真大,轰隆轰隆的,好像火车碾过似的。她抬眼瞄他,只见他的袖口向上卷了一小截,露出手腕来,他带着名贵的银表,他不算很瘦,手腕却细细的,那手表戴在他手上,还留出一段,此刻他抬着手,还一晃一晃的,手表也顺着他动了起来。

情铭闭了闭眼,咬着下唇,轻轻地呼吸,便能闻到他身上好闻的肥皂香气,他向来是个干净的男孩,从前身上只有肥皂的味道,后来从医,身上又带了消毒水的味道,可只要他一洗澡,身上又只剩下香皂的味道了。

她突然很想尝一口他的唇,不知道是不是和从前一样带着干净的香气。

这样想着,她便这样做了。

长宁拿着吹风机的手一顿,迎面而来就是她饱满湿润的红唇,碾压在他唇上,细腻小心地滑过,她用的是玫瑰味的沐浴露,玫瑰的香气浓烈而持久,在她身上萦绕,迟迟不肯离去。刚才他吹着头发,就一直在想,她的嘴唇,是不是也残留了玫瑰的香气。

此时他终于知道,她的唇瓣没有玫瑰的香气,只是正常的口腔味道,是他所熟悉的,她的味道。

长宁竟然不敢动弹,就那样微微弯着身站着,而她坐着,努力地仰着脸,吻住他的唇。她的舌头还是一如既往地灵巧湿滑,窜进他的嘴里,和他的舌头打起架来,正打得难分胜负的时候,她又小心翼翼地退了出去,开始在他唇上舔舐。

他们湿吻整整五分钟,中间数次停歇了大约三十秒,五分钟后,这个绵长的吻才真正结束。

她的脸庞绯红,双眼像是桃花盛开一般,如情如意看着他,而他亦是情动不已,胸腔里的那只狂奔的兔子一刻不停,而胸口的起伏还未平复,她绵软的身体就抱紧了他,他只觉得她像一朵棉花糖,甜甜的,软软的。

她将头埋在他的腰间,他的小腹热热的,是她吞吐出的气息,温热了那块肌肤。

情铭的声音从下面传来,因为闷在衣物里,她的声音也闷闷的:“长宁,你给我的三个锦囊,我现在要开第二个。”

那是很久之前的事了。他去上大学,她怕长久见不到他,说是长久见不到,其实也不尽然。凤城有全国最好的医科大学,只不过不在城里,在很远的山郊,从家里去学校,坐汽车大约要两个多小时,而那边又很偏僻,是没有公交车的,坐公交的话,要转好几次车。

她一听说他要去那么偏远的地方,便在他面前哭起来。

他只好安抚地拍拍她的背,微笑着说:“小傻子,我还在凤城呢,有些人读大学,都是跨省的。”

可她还是哭个不停,她是个勇敢的女孩儿,常常,她看一部小说,结局兴许很悲,不知道哭花了多少女孩儿的泪眼,可她看完,也不过是哼了一声,还颇不以为意地摊手说道:“这种催泪小说,要不是男主得癌症死了,要不是女主嫁给别人了,傻子才会哭呢。”

又或者是一部伤情电影,比如《一天》,电影结尾女主角踩着脚踏车,被撞死在滚动的车轮下,明明前一秒还以为是皆大欢喜的大团圆结局,可后一秒,一切都又变了。那部电影是她和同学一起看的,那些同学哭得稀里哗啦的,稍稍勇敢一点的也许没有哭,不过也都说心里憋闷得难受,而她却表现得异于常人,丝毫不以为意。

可有时候,在某些方面,她的哭点又低得可怕。比如面对长宁,她总是爱哭。

见她那样悲伤,他心里也哀伤起来,于是他只好说:“这样吧,我许你三个锦囊,你打开锦囊,就可以实现一个愿望。比如,你现在可以打开第一个锦囊,要求我每星期都要回家看你,我就一定帮你实现这个愿望。”

这下,她终于不哭了,抬起脸来,是一张泪痕遍布的小脸蛋,她吸了吸鼻子说道:“谁让你擅自开我的锦囊的!”

在那一瞬间,长宁有一种落泪的冲动,那么久以前的故事,还是他随口胡掐的,她竟然还记得,而且记得那么清楚。

他的声音有些沙哑,好像破锣被敲起的声音:“那,你要许什么愿望呢?”

如摄影机停格在一个瞬间,将画面戛然止住,每一分每一秒都像一个世纪那样漫长,又好似一个人临终前出现的幻觉,世间万物皆无声,唯独自己此生最在意的那个人,唇舌一动,无需出声,便能让人分辨出那只言片语。

她缓慢而轻柔地说道:“和我在一起,长宁,你要和我一起。”

作者有话要说:珍爱生命!远离潜水!今天是一年一度的远离潜水日~读者君表忘记戳我菊花啊喂!表潜水了~真滴会得大脸症的!(森么?乃说素大头症不素大脸症?切,我说是神马就是神马!不服气的话,来PK来P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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