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初
(接上)
他忽然回想起往事来,小的时候,夜妈妈带着他和情铭走在回家的路上。妈妈手里拎着刚从超市买回来的各种好吃的,都是情铭的最爱,她当然很高兴,一路上蹦蹦跳跳,还狠大方地对他说,哥哥,如果你也想吃,我可以分给你一点儿哟。
长宁便笑,其实他并不爱吃零食,可每次情铭很慷慨地要分他一点儿,他总会欣然接受。她小小的手指上套着好几个妙脆角,津津有味地品尝,他在一边幸福地看着她笑。她就会将手指伸过来:诺,你也吃吧。
妈妈看到他们和乐融融的样子,自然是笑开了花。她很慈祥地摸了摸长宁的头,眼神里是充满了的爱意与宠溺,逢人就说,这个是她的儿子,长得又帅又高,会替妈妈分忧,帮妈妈做家务,而且把妹妹带得很好。
人们就会很羡慕地回应说,你真幸福,有一儿一女,女儿可爱,儿子英俊,而且儿子还这么乖巧孝顺,真好。
他将那些话全听到心里去,不知为何,明明是夸赞他的话,可他偏偏高兴不起来。他是妈妈的儿子,是情铭的哥哥。妈妈对他寄予众望,她这样苦心栽培他,对一个“陌生的儿子”这样宠溺,就好像赌场里下注的客人,将筹码压在他的身上。
他心里清楚得很:他是夜情铭的哥哥,只能是哥哥。
情铭的声音却像是空谷来音,在他耳朵里盘旋,久久难以散去,让他的心像被人一捏一放似的紧张地跳动。许久,他的声音才好像从老远的地方传来,空旷悠远,像是一个传奇:“好。”
弯月躲在浓雾的身后,像是一名披了纱衣的女郎,害羞地欲语还休。又好像是一颗晶黄的蛋黄布丁,用银白的小叉子碰触一下,就会惊慌失措地抖着身子,半晌也不停息。漆黑的夜空零星分布着星星,好像夜空的眼睛,它们距离那样远,好像很孤单,可天空中只有它们,又好像很亲近。
窗户打开,传来一声一声虫鸣,有风卷入,可他还是浑身滚烫,也许是因为她的体温太高,紧贴着他的身体也渐渐升温。
她闭着眼睛趴在他身上,用冰凉的唇瓣在他胸前细细亲吻,每一寸肌肤都在她的亲吻下,变得热烫,他将手按在她的后脑勺,另一只手将她的衣服褪去,不久,她便光着身子在他面前。
她的皮肤光滑细腻,好像一条泥鳅,抓也抓不牢,可惜泥鳅没有她这样雪白的肤色,看着她胸前两朵巨大的花,他只觉得血气往下冲去。
她喘息着将他的裤子解开,跳出那异物,她小心翼翼地将它塞到自己体内,然后上下运动起来。很快快感就如潮涌一般,袭遍全身,她咬住下唇,不敢呻/吟出声,而他亦是皱紧眉头,而他的手抓在她的腰间,扶着她不停地上下。
隔壁是妈妈的卧室,此刻已是深夜,如若他们不发出声响,妈妈是不会醒过来的。
这样做着,他的眼神越来越迷离,在他身上的她也变得渐渐模糊起来。他想起很久以前,他们也像是这样,在这张床上,或者是她的床上,分享彼此的体温,品尝对方的体/液。
那会儿他们还都是孩子,第一次的时候什么也不会,摸索了半天才成功,之后的日子,他们越来越贪恋彼此结合的感觉,几乎每天晚上,都要等夜妈妈入睡后才在一起做一次,每次都弄到半夜才睡。
情铭其实是喜欢这种感觉的,她崇尚刺激,而这种类似于偷情的刺激,好像一剂兴奋剂注射入她的体内,让她能瞬间活跃起来,并将这兴奋保持到最后一刻。她猜测长宁也是喜欢的,因为他探入她体内的温度真的好炽热,似乎要将她灼烧一般。
据说凤凰要涅槃才会重生,她就想,自己也好似一只凤凰,一只娇生惯养的挑剔的凤凰,唯独用长宁那抹炽烈的火光,才能令她重生。
她嘶哑了嗓子,憋住气,两手紧紧抓着床单,那被子上、床单上到处都是他们的痕迹。第二天一大早,他就起床了,夜妈妈还很诧异,虽然他不赖床,可也不至于起得这样早。其实他是做贼心虚,早起帮夜妈妈准备早饭,以为这样就能减轻负罪感。
情铭总说:“你这个样子,好像办坏了事的二师兄,再来点小恩小惠,就想贿赂大师兄。”
他羞红了脸:“要不是为了你这只小妖精,我至于么。”
然后她就哈哈大笑,一点淑女的样子也没有:“二师兄果然是见色起义啊。”
“你有色么?胸还那么平。”他难得和她说这种话,可说出口的时候,也不觉得有多尴尬,倒是她,看着他一本正经的样子,就当真了,扑上去就要咬他。
两个人随即抱成一团,叫叫闹闹的,快活极了。
分别了那么久,突然连结在一起,却也没有任何违和感。他在她身上落下细细密密的吻,对她耳语:“我没有想到,此生我还有机会,能与你这样亲密。”
她勾了勾唇角,将他的耳垂含在嘴里,细细品尝:“只要你愿意,我一点也不介意。”
他将她抱起,坐在他的腿上,他深深望着她的双眸,似乎要看进她的灵魂里:“小情,答应我,离开洪士兴,他配不上你。”
“那你会离开梁晴日吗?”
他细细观察她,眼里的神色俱是探究:“我没有和她在一起过。”
“好,那我离开他。”
她说的那样认真,是无比笃定的语气。她往往是这样,确定了就不给自己留条后路,选择了要走下去,就算艰辛万苦,要头破血流,也绝不回头。曾经学到过一个词,叫做孤勇。意思是无论世事怎样艰难,都会一个人承担,并且是坚强地承担。
情铭不算是孤勇,因为孤勇总是正确的,正面的,积极的,向上的,她更像是一种赌博,将身家性命压在赌桌,不顾一切地下注,姑且叫做博勇吧。
长宁和情铭恢复秘密交往后,一切仿佛回到了起点,他们一起回家,晚上有片刻的短暂的相处时间,第二天他早起,替她买好了早饭,然后出门上早班,等她睡醒下楼,就能吃到香喷喷的白粥。
他一直不肯将那粥铺的地址告诉她,他说:“这个我得保留,若是你以后要离开我,我就拿这个做筹码。”
“我绝不会离开你,只有你会离开我。”
她是笑着说的,开玩笑的语气,可她说的都是事实,说得他心下一震。
晚上他买了只鸡,准备炖鸡汤喝,他烧得一手好菜,每次他下厨,夜妈妈就会高兴地说:“哎哟,今天我又有口福了。”其实长宁只要有空都会亲自下厨,可是最近好像特别忙,每次回家都是身心俱疲,家里的阿姨见了,就让他先休息着,然后自己去厨房做饭。
长宁用了酒糟,有些店家喜欢在鸡汤里加补药,可长宁最厌烦吃那种菜了,明明是道菜,却做的像味药,里面放了很多补药,说起来好像很名贵又很补身体似的,可他做医生是知道的,吃的菜还是原汁原味的好,别让那些所谓的补药迷失了那道菜原本的味道。
鸡汤鲜亮滑口,可却没有一丝油腥,加了酒糟,整碗鸡汤仿若被洒进了点点桃花,香味扑鼻的同时又美丽无比。
情铭一口气喝了好几碗,妈妈乐得高兴:“你看,家里好吧,长宁又会做好吃的给你,有个这么疼你的哥哥,你这孩子还不知足。”
她嘴里还咬着汤勺,听见妈妈这样说,也不反驳,只是抬着眼看了长宁一眼,见他无动于衷的样子,脚一抬,就朝他的小腿踢去。
他明明被她踢了一脚,却不敢在面上表现出来,趁妈妈不注意,狠狠地瞪了情铭一眼,这下,可把情铭乐坏了,妈妈就诧异地望着她,她只好说:“妈妈,我想明天开始去医院。”
“你去医院干嘛?”
“帮哥哥干点活儿呗。”
妈妈这下也笑了:“算了吧,你大学还没毕业,医生的活,也不是随便一个人就干得来的,你要是真想去医院工作,就给我去先把医科大学的毕业证书拿到手,之后的事情妈妈会帮你的。”
情铭看了长宁一眼,又对妈妈说:“那好,我继续上学,不过,我还是要去医院,就当做提前实习嘛,妈妈,好不好啊?”
妈妈哪里受得了女儿这样撒娇,又听她说要继续上学,心里高兴得很,当然是满口答应的:“放了学有空可以去长宁那里,吃饭也在食堂里吧,省得你又到外头去乱吃,现在这年头,外面的饭店再高级,我也不放心。”
长宁听了心里也是高兴,可又有点害怕,医院里的同事不比学校里的同学,他们对夜家都是略知一二的,毕竟院长大人是夜情铭的母亲,夜情铭虽然极少出现在中心医院,可大家都还是会普及一下基本常识,估计都是认识情铭的。
她来医院的话,他得面不改色地与她相处,可情铭根本不是省油的灯,一下子一个花样,鬼主意满脑子都是,有时候真是麻烦。
这会儿,她正坐在他的办公椅上,把玩着他桌上的一只玉球。
那玉球是他买来滚手的,有时候手术时间长久,一直站在那儿,得目不转睛地盯着,手脚都是酸的。那玉球通体翠绿,握在手心沁凉,两个球放在一只手里滚来滚去,就算是给手做做按摩。
见她独自一人也玩得高兴,他便摘下手术帽,站在饮水机旁倒水喝。
她倒是机敏,马上就看见他了。
她是第一次看他穿着手术服,深绿的一整套,衣服是短袖,因为中心医院是中央空调,医院里常年都是温暖如春,特别是手术室里,穿着短袖也不冷,裤子是一套的,他身材高大,那裤子没遮住他的脚踝,显得有些短了。他刚刚摘下手术帽,头发有点凌乱,可不知为什么,就是这样简单又有点凌乱的打扮,让她看了怦然心动。
她想,他果真是适合干这一行的,穿着这样朴素的工作服,竟也能衬得他无比帅气。
长宁见情铭盯着自己一个劲地看,就说:“看什么呢?”
她笑了笑,说:“以前作文里经常写的,可实际上根本不理解,现在我算是明白了,什么才是真正的白衣天使。”
长宁呵呵笑了,宠溺地看她:“你色盲吧,这衣服绿色。”
“你穿绿色好看,哎呀,你皮肤这么白,被那绿色衬得更白,可不就跟天使一样么?”
“油嘴滑舌。”
她嘿嘿笑了几声,又对他说:“我等你可辛苦了,你一台刀开这么久,我肚子都饿了,一会儿去哪吃啊?”
长宁正要说话,门外就传来一个女声:“路医生,我带了饭菜,你要不要尝一口?”
作者有话要说:啊,好久没见到评论君了……虽然换了个坑但素,看来,评论君还素脱离不了shi了的命运啊……评论君评论君!(猛摇评论君肩膀你还好吗!(继续猛摇……不会shi了吧!(再继续猛摇……
☆、和好
(接上)
情铭稍稍歪着头,就看见门口站着一个扎着马尾的女孩子,也是穿着和长宁一样的手术服,不过在她身上穿着倒是不大不小刚刚好,两个人站一块儿,好像情侣装似的。情铭认得她,就是那个“不请自来”的梁晴日,还和长宁发了那么多短信,让人觉得她居心不轨。
看了看晴日手里拿着的便当,三个菜,两荤一素,倒是很丰盛,看起来让人很有胃口,可她就是不待见她,每一次见她,心里都暗暗不爽。于是,她说话也就不给她留情面:“长宁和我出去吃,你自己吃吧。”
晴日是认得她的,那次在长宁家里见过,是夜家的千金,夜情铭,可听她说话的语气,好像不喜欢自己似的,她脸皮薄,当下就呆在那里,只是悄悄将那便当盒握紧。
长宁便上来解围:“晴日,谢谢你的好意了,今天手术你也累了,自己多吃点吧,我一会儿出去吃。”
说完,他便被情铭拉了出去,两人在医院门外的小炒店叫了炒菜,刚吃了一半,长宁的手机便响了,说是一个认识的病人羊水破了,正推去手术室呢。长宁和情铭示意了一下便快步离开。
情铭望着长宁匆匆离去的背影,忽然觉得时光荏苒,斗转星移,可一切明明还是原来最初时的光景,他在她身边,一成不变。突然厌烦了这样的感觉,好像她只是转了个圈,最终又回到起点。
她和舒书说起的时候,她只是呵呵笑着,然后对她说:“人生苦短,及时行乐。”俨然一副看破红尘,要随心生活的姿态。
其实,舒书和她一样大,是她的高中同学,算作闺蜜,当初两个人分享寝室里同一张床也不觉得拥挤。大学舒书在国外念的,两个人一段时间没有见面,最近舒书回家一趟,也顺道来看看她,那么久没见,可两人也不觉得生分,依旧能说到一起去。
高中那会儿,全班除了情铭,就数舒书鬼主意最多,她们班主任曾说:“就你们俩鬼马精灵的待一块儿,不把全班掀了算是你们客气了。”舒书其实是情铭的狗头军师,她是有心无胆,往往是她想到馊主意,然后情铭揭竿而起,两个人再大闹一通。
就比如洪士兴的事情,舒书就说:“这种男人,可远观而不可近玩焉,一天到晚就知道做一种运动,你要是想要419,哪样的男人找不到啊,偏偏找他?”
情铭说:“像他这样爽快而不纠缠的男人其实不多,所以我看见这一个,就懒得再去找下一个了。”
“那你现在呢,怎么又和路长宁一起了?当初他怎么抛下的你,你忘记了?”
“我是害怕,路长宁那么好的人,要是被别的小妹妹看中了,我可就回天乏力了。”
“他怎么就人好了?那时候叫你把孩子打掉,还和你分手,你哭成什么样你还记得么?”
说到这里,情铭就沉默了,她不是忘记了,而是深深铭记着,因为深深铭记着,所以害怕记得,拼命要自己忘记,可偏偏忘却不了,只好深埋于心,轻易不敢触碰。
其实她是知道的,路长宁不是心狠手辣的人,这天下所有的人,除了她妈妈,最疼爱她的,就是路长宁了。只不过他有他的苦衷,虽然她一直不能理解。她和他吵架时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路长宁,你怎么这么懦弱!”
路长宁其实很勇敢,胆大,心细,大学解剖课时,同学们都对着泡着福尔马林的尸体捂嘴皱眉,老师问有没有人敢上来拿着镊子重复一下他刚才的教学的,只有路长宁一个人举手了。第一次开刀,面对血淋淋的肉体,他也是面不改色,那会儿他还是实习医生,带他的医生见他颇有些胆识,对他是赞不绝口。
可唯独面对她,他总是卑微而怯懦,像鼠辈,探头探脑却又不敢尝试。
每次她骂他懦弱,他总是低着头,好像有人将杠铃压在他肩膀上似的,声音也是脆弱敏感:“不行,你妈妈对我这么好……”
“总是我妈妈我妈妈,你就知道为我妈着想,那我呢?你想过我没有?”
他痛苦地抬起头,双眼俱是惊惧之色:“小情……”
她最见不得他这个样子,平日里那个意气风发的路长宁此刻全然不见,她说:“路长宁,我告诉你,你想的一点没错,我妈绝不会答应你和我在一起,她当初把你领回来,就是把你当作亲儿子看待,也希望我把你当作亲哥哥看待。如果她知道我们在一起,她绝对会阻止。”
他的头又愈低愈下,好像犯了错的学生在老师面前受罚,她又说道:“难道你要永远和我当地下情人?我可以帮你瞒着我妈,可是,瞒得了一时,瞒不了一世。你若是不肯迈出那一步,我们永远会在原地踏步!”
可无论她怎么措辞,严厉也好,柔软也罢,每次谈起这个话题,他们总会不欢而散。
情铭一直在想,她到底要等多久,才能等到他勇敢,才能等到他光明正大地拥抱她。
她遇见了洪士兴,突然就很希望这世上真的有灵魂互换存在,若是那样,她真想将洪士兴和路长宁的灵魂换一换,这样,也许路长宁就不会那样怯懦。
洪士兴将红色宝马停在医院大门口的时候,她正在路长宁的值班室睡午觉,接到洪士兴的电话,她蹬蹬噔跑下楼去,一眼就看见人海中一个身材颀长的男子站在一团火红边上,手里还捧着一盆花。
她被人打扰午觉,心里很不爽,于是见到他也没好气:“你来干什么?”
洪士兴勾了勾嘴角,坏笑着说:“夜情铭,你是我见过的最狼心狗肺的女人。好歹我们也是相处了这么久的床伴,如今你苦尽甘来,去拥抱幸福了,就把我这一孤家寡人丢在一边,不理不睬的,我想来看看你,你还老大不乐意了啊?”
当下情铭就在心里腹诽:你还孤家寡人?哪天会让自己闲着不运动一下,那可就是一个吉尼斯世界纪录了。
可她也只是想想,表面上还是和气,指了指他怀里的那盆花说:“这什么玩意儿?红不拉叽的,假花吧,什么材质啊?”
这下洪士兴就差没吐血了,翻了个白眼说:“大姐,虽然我知道你很有可能投错了胎,可好歹这一世你还是个女的,这是郁金香啊你有没有常识啊,荷兰国花诶,你这番说辞严重影响中荷外交和平好不好?”
情铭吐了吐舌头,伸手碰了碰那花瓣,好像的确是真花,洪士兴见她还一副不肯相信的样子,就说:“果断是真花!这花从荷兰空运来的,好几百束摆我家呢,那些人真没数了,我不过是随口说了一句,就送这么多来,堆的满地都是,这不没辙了,就送你了嘛。”
情铭切了一声,说:“你那么多女人,还怕送不完?”
“你不也是其中之一嘛,咱不搞特殊,一律平等对待。”
情铭不想和他多做纠缠,收了那盆花就上楼去,想着长宁值班室里也没什么装饰,这盆花倒是刚好可以摆在那儿。
鲜红的郁金香长得奇高,像个挺拔的少年立在那里,窗台上阳光充足,透过玻璃折射进来,洒在花瓣上,倒显得那花娇贵富雅。
后来和长宁说起,他也只是认得那是郁金香,说:“既然你懒得搬回家,就放在那儿好了,知道你不喜欢花,这一点你还真是不像一般的女孩儿。”
情铭便笑着摸他的脸,没大没小地说:“诶哟,还是你最了解我,这么多年没白疼你啊。”
他无语地抽了抽嘴角,将她乱摸的手拂掉:“公共场合别拉拉扯扯,注意点影响好不好。”
她倒是来劲了,将手勾住他的脖子,然后双腿一勾,整个人就猴子似的挂在他身上:“什么公共场合,这不是你值班室嘛,哪里有别人啊,有床有被子,想干嘛干嘛。”这么说着,她用力往后一仰,长宁便被她拉得往下倒去。
后面是张小床,平时长宁要是值夜班,都是睡在这里。情铭初次进来参观的时候,见到这么一张窄窄的小床,就若有所思地看着他说:“这里倒是一应俱全,就是,啧啧,小了点,经不起折腾啊。”
长宁就直接往她脑门上弹了一下,哭笑不得地说:“一个姑娘家家,每天脑子里想什么呢?”
她捂着脑袋,不服气地说:“你才是脑子里想什么呢,我是说你要是失眠睡不着,转来转去滚来滚去的,这床经受不了。”
长宁知道她满肚子歪理,懒得理她,她又得寸进尺了:“嘿嘿,这床会不会吱——嘎——吱——嘎地响啊?”
其实他也不知道这床会不会吱嘎吱嘎地响,现在他们一齐往这床上倒下去,倒是极其响亮地叫了一声。床很柔软,两个人的重量一压下去,就往下陷了一个大洞,长宁压在情铭上方,情铭小小个夹在中间,倒像是某种夹心饼干,又像是巨无霸。
她极开心地笑了一声,说:“真软,不过,我是真担心,它承受不了——太激烈的运动。”
长宁早就猜到她会这么说,想要起身,无奈被她紧紧搂住脖子,一时半会儿爬不起来,只好乖乖趴着:“大小姐,我一百四十多斤呢,你不怕被压成肉泥,就让我起来。”
“大少爷,当初体能测试时,你握力七十二公斤呢。”
说完,她兴致勃勃地看着他。
考大学那会儿,学校弄了个体能测试,她那会儿无聊,也跟着去了,先是测身高,测体重什么的,后来还有肺活量,手握力。她是亲眼看见的,那器械显示长宁的手握力是七十二,全班最高,不过这和身高体重也有关系,长宁大概是他们班最高的一个。
当时情铭就说:“诶哟,你小子不错嘛,握力七十二啊,大力士啊。”
她这么一说,他们班的女生亦是对他流露出崇拜的神色,还有几个男生笑得贼兮兮地说:“这据说和身体是否强壮,寿命是否长挂钩的诶,对了,还有某种特殊功能哦……”
他不用说明,全班也都知道,他口中的“特殊功能”指的是什么。
这下,不仅是班上男生女生,就连测试的老师也捂着嘴笑了起来。他一下子成为众人焦点,羞红了脸,可还是强装镇定,见情铭也是跟着他们班同学在一边对着他一边笑还一边指指点点,心里一阵酥麻,拎着她就往外走去。
她就像只小鸡似的被他拎在手里,手脚还在半空中挥舞着,滑稽死了,他看着忽然心情大好,于是就将她放下,笑眯眯地说:“我握力大,你知道就好,我捏死你就跟捏死只刚出壳、没长毛的小鸡似的简单。”
她的衣服都被他抓得乱了,她气呼呼地整理了一下,又气呼呼地抬头看他说:“为什么说我是小鸡!”
他忍俊不禁,眼里都是柔和的笑意:“你刚才和他们朋比为奸,沆瀣一气,还唧唧歪歪的,不就跟个刚出壳的小鸡仔似的么?”
作者有话要说:(战火连绵的前线)-报告首长!-说……-被党和祖国委以重任滴评论君部长于昨日光荣牺牲!-是……我知道了……-与他一同牺牲的战友有,收藏君副部长、点击君副部长!-好……我知道了……(啪嗒~挂下电话声~转向众队友~)-同志们!让我们一起来为各位君部长默哀三秒钟!
☆、裂痕
(接上)
想起那些往事,总是如春风过境一般,令人心情舒畅,心旷神怡。
果然,他闻言也抿嘴笑了起来,最后露出整齐的八颗白牙,笑出声来:“行啊你,智力下降后记忆力倒是上升了啊。”一边说着,他便稍稍使力,轻松地将她也一同拉起来,还说:“对了,你耍赖皮的功夫也有所提升。”
她气恼地用拳头砸他前胸,却被他轻而易举地握住,她就用牙齿啃他,啃得他胸前麻麻的一片,他情不自禁地说:“就知道勾引我的小鸡仔儿,总有一天我要把你的皮扒干净了,煮了吃了!”
梁晴日是两天前出走的,谁也不知道她现在在哪里,在干些什么,只知道她的最终目的地是苏州。
同事群里一瞬间炸开了锅,大家纷纷猜测事出起因。
有与她走得近的人说她此次出走没有带太多钱,甚至没有带手机充电器,所以她此行是鲁莽而危险的。有人说梁晴日看着挺乖巧的一人,怎么可能做出这种事情来,不可能啊。有人说她人都已经不在了,手机也打不通,不会出事了吧。还有人说,她爸妈都急死了,主任也找不到她,这下咱们与她是彻底断了联系了。
正当大家七嘴八舌议论着的时候,群主发话了:你们别在这胡猜乱想,她是成年人了,会照顾好自己的,别瞎担心,传播不安讯息。
群主就是主任,主任发话,哪个敢不从?顿时,群里就鸦雀无声了,再过一会儿,主任的头像灰了,显示他已下线,于是,没过几秒,群里立刻活跃起来。
张晓美:我了个去啊,主任大人终于退下了,群友们可以出来发疯了!
郭福安:晓美姐,弱弱地问一句:你难道不知道有消息记录这个东西么?
静默了三秒,张晓美也下线了。
路长宁是很后来才看到这些消息的,他平时没什么娱乐活动,不爱上QQ,也不挂人人,偶尔看看微博,也都是看些新闻,他最常做的娱乐就是看看电视,不过也都是一些新闻类的节目。
那天早晨,他去梁晴日家的粥铺买白粥,却意外见那家粥铺关着门,还以为是老板老板娘还没来,于是在那干等了一会儿,可等了好久也没人来,正好那时有个人路过,他见长宁似乎在等粥铺老板,就自作主张地走上前去,告诉他这家粥铺老板的女儿离家出走了,老板老板娘都心急死了,哪还有心思开店啊。
长宁吓了一跳,怔了一下才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
粥铺老板的女儿离家出走?
梁晴日离家出走了?
他还是不敢相信,缓慢地迈着步子往回走去,走了一会儿,忽然回想起这几日晴日的确没有出现在医院过,那时候他忙,也没空管那些,就当作是她休息,就没在意。可现在——梁晴日出走?
他突然加快脚步,往家里走去。拿手机拨了几个电话,证实了这个消息的确切性。
其实,自从晴日过了实习期,他与她便没什么交流的机会了,再加上午休时间情铭都会跑医院里来,缠着他和她一起吃饭,也就不会再蹭晴日的饭吃了,这下,两个人的交集基本没有了。这么些日子没和晴日说过话,甚至见一面,他忽然觉得一切恍若隔世,好像自己和她也不是很熟似的。
可她毕竟是自己的学生,他带着她过了实习期,带着她转了正。现在得知她不见了,当然心里着急。
一回到家,他打开QQ,便跳出来同事们的聊天消息,他仔仔细细地一条一条翻看过去,越看越觉得事情严重。
梁晴日是什么样的人,他心里是清楚的。她坚强、隐忍、沉稳、懂事,这种事情,根本不可能是她做出来的,正因为如此,他才会这样担心,这样谨慎懂事的女孩,竟然会选择这样的方式隔绝世人,也太奇怪了吧。
他按捺下心底浓浓的不安,给晴日的父母打了个电话。电话是她母亲接的,一听说是路长宁,不知道为什么,那边就哭了起来:“路医生啊,我女儿怎么会离家出走呢,她一直都是个乖女孩儿啊,从来不会让我们操心啊,我就怕根本不是出走啊,是出什么事了吧。”
她哭诉了一会儿,忽然觉得这么说很不吉利,呸呸呸了一下,又继续说:“晴日从小就是乖孩子,心底也善良,很体恤人的,别人家的孩子都是好吃的往自己碗里夹,就她是拼命夹到爸妈碗里啊,缺钱了也从来不伸手向我们要,都是自己打工挣的,还有啊,她那么善良的人,可以为了一个跳桥的青年献上初吻啊……你知道的吧?上次凤城台那个新闻……”
不久前他看过本台一个新闻,大概是一名少女为了挽救一名跳桥的青年而献上自己的初吻的好人事迹。他还记得,电视画面上那个青年扭曲狰狞的脸——被人用硫酸泼了毁了容的,他在记者面前哭诉:因为这张丑陋的脸,没有人敢接近他,甚至连不谙世事的小朋友看见他就吓得跑走,好像他是妖魔鬼怪一样。
青年边诉说边哭泣,眼泪纵横,可那张脸真的太难看了,让人分辨不出他的眼睛在哪儿。他只是不停地说,没人爱我,没人爱我,我要去死我要去死……
现场记者想要用言语感化他,却毫无作用,那些人越接近他,他越觉得不安,两只腿都要挂到敲的外头去了,所有人都紧张得大气不敢出,现场的气氛凝固了一般。
正当长宁唏嘘时,一名身着白衣的少女忽然冲上前去,抱着那名青年就吻了下去,那青年明显也是始料未及,愣在了原地,少女的嗓音甜美如天籁:“不会的,不会的,你看,我可以亲你,一定会有人爱你。”
趁那青年呆怔的空档,现场的营救人员立刻扑了上去,将那男子解救下来,直到他被人拉下桥来,他仍是直勾勾望着那少女,满脸的不敢置信。
当时长宁也是惊呆了,那少女的脸用马赛克打上,名字也是用的化名,只是她穿着一身白衣,好像白衣天使一般。
现在晴日妈妈说起来,他才想起来,原来,那个声音如天籁的女生就是梁晴日。
她妈妈还在哭诉着,他却听不下去,心中又担心又惶恐,接着,她爸爸抢过了电话,对长宁说:“路医生,你别听老婆子说这些东西,她是伤心透了,逮着人就说。我请求你,帮我们找找晴日吧,她平时在家总说起你,说你怎么好怎么好,她一定是很崇敬你才会这么赞扬你。路医生,你要是得到了晴日的消息,就打电话告诉我们吧。谢谢你了。”
长宁连声答应,接着便挂了电话。然后,他又打电话给主任,问了详细情况,挂了电话后,便收拾东西要出门。
情铭看见了,觉得诧异,问起才知道发生了什么,她站在门口,看着他一脸焦急,说:“你先别急,她一个成年人,能出什么事啊,说不定就是出门玩几天。他们报警了没啊?”
长宁停住手,愣了愣,说:“我忘记问了。”
“你看看你,这么重要的事情都忘记问一问。”说着,她走了过来,将他往行李箱里塞的东西又重新拿出来,又说,“先报警,然后我们在家里静候着,要不然你要上哪去找她?”
“他们说她去了苏州。”
“苏州?”她从鼻子里哼了一声,说,“他们又是谁?消息可靠吗?你没弄清楚就要去苏州找她?她又不是你什么人,你这么火急火燎地做什么?”
“她是我的学生。”
长宁皱着眉看她,她亦是皱眉回望着他。
半晌,她才微笑着说:“长宁,你先别急嘛,我有个同学家里是可以查开放记录的,我去找他帮帮忙好不好?你先别急,先别去找她。”
那个同学叫吴健,是她的高中同学,为人热心,总是爱帮助有困难的人,他曾经和舒书交往过,后来舒书出国,两个人就分了。
其实舒书和她说过,吴健这个人,长得挺一般,家境还可以,就是太爱管闲事儿了,据说,他家收养了不下十只流浪宠物,什么阿猫阿狗的,也不知道身上有没有带着病,看着它们可怜,就都收留在家里。
舒书当时一脸鄙夷,说:“这个世界,冷血的男人遍地都是,热心的男人倒是熊猫,遇都遇不到。我向来没有这样的好运气,能遇到国宝,我看还是算了吧,我这人,也冷血动物一只,还是适合和同类生存在一起。”
情铭听了就哈哈直笑,说:“就吴健那个人还国宝,你别贬低咱们国家保护动物啊。”接着,两个人便笑成一团。
因为舒书的关系,情铭和吴健的关系也还算可以,只不过吴健好欺负,他和舒书在一块儿那会儿,她们俩就合着伙欺负他,他是个好脾气,被戏弄了也毫不生气,只会扶了扶自己的无框眼镜,傻兮兮地笑着说:“你们两个女孩子,怎么这么调皮?”
情铭给吴健打了电话,叫他帮忙查一下梁晴日的记录,果然,他毫不犹豫,一口便答应下来。情铭松了口气,告诉长宁,那边已经派人在查了,不需要过于担心。
还没等结果出来,长宁竟然收到了一条陌生短信:请转告所有人,不要担心。我在苏州,一切都好。
长宁看了那寥寥数字,心里一抖,拿起外套就要往门外走去。
在那个月明星稀的夜晚,整个世界仿佛静得只听得见树叶沙沙作响。冷月光照在瓷器般润滑的脸庞,将那双宝石都照得熠熠生光。梁晴日好像一只可怜的流浪猫,扒拉着小爪子,勾着他的衣袖,明眸闪烁着渴望和期待的光芒。
他是第一次看见她那样脆弱又饱含希冀的眼神,曾经看过一则宣传画,画面上是一个身在穷苦山村的女孩子,她渴望念书上学,一双滚圆的大眼睛也是闪着期待的光亮。他忽然从心底里同情她,因为他知道她是个坚强的女孩儿,可那一天她居然那样脆弱,他甚至不敢拒绝她。
她的声音也是微微颤抖着的,可愣是让他从中听出了一股子倔强,她说:“长宁,我知道这样不对,可我还是喜欢你。”
她说——她知道这样不对——哪里不对了呢?他未婚,她未嫁,他们都是适婚青年,有清白的家世,有正当的工作,她喜欢他,想要和他在一起,这有什么不对的呢?
他也不知道哪里不对,只是直觉烦躁,根本不想面对。那天过后,她仿若没事人似的,依旧与他相处如初,好像那一夜她只不过是喝高了,说得满嘴胡话。他见她如此,也就不再重提那段。
可时至今日,他心底总有种强烈的不安,仿佛这次她的出走,是他一手造成的。他内心卷起狂放的内疚,他必须要找到她,才能让那些快要将他吞噬的挫败感击退。
“你不要去。”
长宁不敢回头看她,就算他不回头,也知道情铭此刻的神色——定是皱着她好看的弯眉,像极了柳叶,眉心凹陷下去一点,有一个小小的窝,好像刚出生的小狗皱着眉头的样子,她的眼睛一定水汪汪的,注视着他,像是一潭有引力的深水,只要他回望着她,他便会被她吸引进去。
他轻轻地将手盖在她抓着他的手上,可还是没有回头:“小情,我必须找到她,我很内疚,也很害怕,你不要担心我,我会很快回来。”
话音刚落,他便抽身离去,她以为时间转动地慢了,要不然,她就是眼花了,竟然能看见他离开的动作像是电影放映机卡壳了,一帧一帧的画面,都像被定格过的一样那样清晰。
作者有话要说:嗷呜~评了个论又不会怀孕~既然乃们都已经点了个击鸟~那就by the way一下~收了个藏嘛!嗯嗯,最好能评了个论啦矮油喂!
☆、苏州
苏州是园林之城,素来以山水秀丽,园林典雅而闻名天下。王心一在《归园田居》中写道,“东西桂树为屏,其后则有山如幅,纵横皆种梅花。梅之外有竹,竹临僧舍,旦暮梵声,时从竹中来。”长宁对苏州的印象大抵是如此,回忆中只剩下叶圣陶的文章《苏州园林》,只记得其中只言片语,只是那残破的句子,也已经模糊远去了。
他是只身前来,在这边没有熟识的人,也没有跟着导游,在城里乱闯乱逛了两天,回复那个陌生号码的短信也不下十条,电话也是有空便打,可晴日就像是人间蒸发似的,再也找寻不到。
他忽然觉得泄气,也觉得自己很鲁莽,竟然就这样来了苏州,只怕晴日没有找到,还要把自己弄丢了。情铭打来好多个电话,他都只是告诉她不用担心,听她的语气似乎除了担忧还有些不快,他才意识到自己这次是抛下了情铭来外地寻找另一个女人。
不知为何,他又想起情铭的玩笑话——“我不会离开你,只有你会离开我。”
他暗自神伤,不知不觉来到姑苏台。
公元前492年吴王夫差自战胜越国之后,在吴中称王称霸,得意忘形,在国内大兴土木,到处建造宫室、亭台楼阁,作为他享乐、荒淫无度的“蓬莱仙境”、长生逍遥之地。
这座姑苏台高三百丈,宽八十四丈,有九曲路拾级而上,登上巍巍高台可饱览方圆二百里范围内湖光山色和田园风光,其景冠绝江南,闻名于天下。高台四周还栽上四季之花,八节之果,横亘五里,还建了灵馆、挖天池、开河、造龙舟、围猎物,供吴王逍遥享乐。
那时正值凌晨,月还未落下去,灰暗的夜空还能看得见些许星星,天边那抹淡淡的明亮便迫不及待地升腾上来,不久之后,一轮明日便喷薄而出。
无论是谁,看见朝日升起这样的美景,都会情不自禁驻足观赏。长宁不过是在那站台上静静地凝望着远边,看那抹鲜亮的红黄好像鸭蛋黄似的一点一点跳脱上来,心里的不安与焦虑也掩了几分。
晴日便是在这个时候出现的,自他身后站定,淡淡说道:“每天每天,我都是这个时候来这里,就为了看一场日出。我从来没有看过日出,所以,这一次我一口气连看了三次。”
许久没有见到她,此刻重逢,竟然有种可笑的沧桑感觉。她还是一如从前,扎着简单清爽的马尾,黑色的发丝在晨光中发亮,这样看去,那黑色倒不像是黑色,而是酒红,润泽而妖娆。
她瘦了点,脸颊那里凹了一些。她从前有些婴儿肥,现在瘦了下去,倒是变得漂亮起来。
长宁要眯着眼睛,才能看得清她的面容,他定定地看了她几秒,才缓缓说道:“你只是来这里散心,可是不能谁也不告诉。也不接电话,好像和人断了联系,你父母很担心,都报警了。”
“对,我只是散心。”她似乎是苦笑了一下,可只是扯了扯嘴角,那抹笑容就坚持不下去,“我一直安于本分,只是想尝试一下任性的滋味。”
日越升越上,先是半个,后来渐渐露出整个,整团像着了火似的,周边一层一层的绒光,细细腻腻的,好像两条互相追着尾的大红鲤鱼。情铭的外婆家有一口大水缸,里头便养了好多鲤鱼,有大红色的,也有黑色的。
他见过鲤鱼追尾时的模样,肥胖的身子弯曲着,互相想要咬住对方的尾巴,然后一直转着圈圈,漂亮的鱼尾在水中划来划去,阳光投射进去,还波光粼粼的,宛若仙鱼。
儿时情铭贪玩,小小的身体趴在那巨大的水缸边上,伸出短短的小手就要去捞鱼,他看见她跪着的小木凳都已经一摇一晃了,心里着急,就怕她会一猛子扎进水缸里头,于是他急忙跑上去将她扶住。
后来到底有没有将那尾鲤鱼捞上来,他是记不清了。只记得外婆出来时看见了他们,来不及放下手里的竹篮子就生气却心疼地抱住情铭,然后骂她不小心,可没骂了几句,就心疼得骂不下去,亲了亲她的额头,就将她抱到屋子里头去。出来后见长宁还站在原地,就用手指弹了一下他的额头,说都是他带坏了妹妹,还骂他贪玩不懂事。
其实外婆一直对他很好,每次烧了好吃的菜,都会夹给他吃,也从不让他干累活,只让他和情铭一起,坐在小房间里玩拼图。他跟着情铭一块儿,亲热地叫她外婆。
可那次之后,小小的他心里就隐隐知道,外婆是很疼他,可这都是因为情铭,她不过是将对情铭的爱分给他一小点,可无论这一小点有多少,他都很知足。
后来上了学,他回想起童年的事,才明白,情铭是可以任性的,而他不可以。其实他也从未任性过,打心底,他都是分得清是非对错的。
长宁将目光停留在晴日身上,心里只想着,她穿这么少,难道不会觉得冷吗,可她的目光只是望着那轮冉冉升起的日,好像那是世间最美的景致,她再不多看几眼,就再也见不到了似的。
“月落乌啼霜满天,江枫渔火对愁眠。姑苏城外寒山寺,夜半钟声到客船。我已经见过很多时候的姑苏,可仍旧觉得,还是朝晨的姑苏最好看。”晴日将张继的《枫桥夜泊》娓娓道来,她的忧伤和那诗中的忧伤夹杂在一起,竟形成一个巨大的罩,似乎要将他笼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