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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季子宋 当前章节:14960 字 更新时间:2026-6-19 09:54

她是什么?她怎么会问他这种傻问题?她明明知道一切,知道她对他意味着什么,也知道他的懦弱与苦衷,可她竟然冷言冷语地反问他她是什么。

“我以为你懂。”

他略显委屈的表情此刻在她眼里无疑是另一枚炸弹,在她脑中像原子弹似的,砰一声炸开。白色的浓雾几乎是瞬间就弥漫了整个大脑,让她有点神智不清,眼前也模模糊糊,连他的面庞都看不太清了。

他只身一人去苏州找梁晴日,她费尽千辛万苦追上他,看见他和她站在山头看日出,他们紧紧依偎在一起,就好像一对幸福甜蜜的情侣。

他每天都吃梁晴日烧的饭菜,不管冷热。她心甘情愿为他烧饭做菜,他竟然也理所应当地接受过来。他不是很会拒绝别人的吗,这个时候怎么不知道要拒绝?搞得全医院都以为他们已经是情侣,只是不好意思说出来。

现在更加,连妈妈都以为他们相配,还一副要接受梁晴日当儿媳妇的样子。

可他对她,就是一而再再而三地推脱。她可以理解他的苦衷与担忧,也可以等他,就算时间长久一点儿也没有关系,她已经做好长时间等待的准备。她可以当他的地下情人,可是她绝不能容忍她当他地下情人的同时,另一个女人在明面上和他做表面情侣。

这样的利害关系,她怎么可能不生气?可他竟然用那样忧伤的眼神望着她,说那种屁话。

“路长宁,别搞这套,我最反感。你是你,我是我,我怎么会懂你此刻所想?你想说什么,想表达什么,都给我用中文表达出来,别搞心灵相通那种狗屁玩意儿。”她气冲冲地说,“我现在给你两条路,你直接点儿,选一条。第一,你给我别窝囊了,把我们的事都说出来。”

月色如洗,清澈的一缕一缕覆罩在他的脸上。长而直的眼睫毛颤抖着,好像一把马尾梳,黑色的浓密的一根一根清晰分明。那眼眸被长长的睫毛遮盖,看不清楚,可眼皮下那颗球没过一会儿就骨碌碌转动一下,好像一只在思考的小虎。

去动物园的时候,情铭就看见过这种小虎。还在襁褓中,可能连跑跳都不会,只懂得吃着奶嘴在饲养员的怀抱里眯着眼睛睡觉。妈妈带她去看过,那时她觉得诧异,老虎怎么可能会这么小、这么可爱?她凑上前去看,没想到那只小虎像是被惊醒了一般,蓦地睁开眼睛,吓了她一大跳。

后来,也许看见面前不过是个小个子的小女孩儿,小虎觉得没受到威胁,就又眼睛一闭一闭地要睡去了,那时候,它的眼皮儿盖着眼珠,也是只能看见球在骨碌碌地转动。情铭就想,这真是一只可怜又可爱的小老虎,朦朦胧胧地睡着,可爱的眼珠转动着,好像很脆弱的模样。

他此刻转动眼珠的样子,就好像那只小虎,可怜的、脆弱的。

她微不可闻地叹息一声,却又好像不敢呼吸一般,害怕自己的呼吸声太响,错过他的只言片语。

可他兀自思索,盯着自己的衬衫好像在发呆。那是阿玛尼的牌子,这一品牌在男装方面享有至尊的地位,它的风格宽松随意,但取材十分考究。妈妈曾经对他说过,衬衫与腕表、皮带一样,是男人身份与地位的象征。

于是,每次妈妈带着他去外地参加医学研讨会,都会精心打扮一番,从头到脚,彰显品位,特别是衬衫的选择,他非常谨慎。

对于他这种谨慎态度,夜妈妈当然很欣赏。她带他去参加的研讨会,大都是大型研讨会,来自全国各地的医学家、医生等汇聚一堂,除却医学研讨,还有一部分便是交际。路长宁这样的人,无论是作为医生,还是作为一名成年男子,无疑都是给身边人长面子的,更重要的是,他作为凤城中心医院夜院长的儿子的身份。

人们能互相应酬,握手或者拥抱,阿谀奉承,虚与委蛇,无论整个圈子怎样虚伪,有一点却是真实无比——大家都知道,路长宁是一名优秀的手术室麻醉科医生,是大名鼎鼎的夜院长的儿子。

月光下的长宁,静谧而安宁,似乎要化作石雕,再也动弹不了。

过了许久,她觉得好像有一个世纪那么漫长,她听见他对她说:“这不可能,我绝不会选择第一条。”

短短十三个字,一句话,好似一把冰铸的剑,硬生生插进她的心口。

儿时曾经溺水,在乡下的小河塘里,她偷跑出来玩,跟着一群男孩子在里头玩水,她水性其实一般,可偏要逞能,和那些孩子一起游到深水区,后来便溺水了。

河水竟然那么霸道,心眼那样小,连一个小小的她都容不下,拼命要将她往肚子里吞。她死命挣扎,可力气却大不过那河水,越用力,反而越往下沉。喝了好多好多水,肚子也变沉了,她更加着急地扑腾。

那种致命似的压迫感、冰冷感、恐惧感一触即发,像万箭穿心般将她射得透透的。她从来没尝试过那种感觉——好像会在强烈的求胜欲望中痛苦地死掉。

如今,那种致命的痛苦感又逼上心坎,好像一担重物,将她活跃的心脏压制住,让它的跳动越来越缓慢。

挣扎了片刻,她却没有死掉——“那就第二条吧。”她冷冷地笑了一声,转过身去就不愿再搭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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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遇

  再回校时,已经是秋季。

校园里有专职的阿姨在扫地,最普通的那种扫帚刷刷刷地扫在大马路上,在寂静的校园发出响亮的声音。阿姨一边在前头扫,后头的叶子偏偏又落了下来,扑簌簌的,不间断的,还有一阵阵的秋风,将那些落叶又吹浮起来,真好像是“秋风扫落叶”。

下午第一节是全院最严苛的老教授的课,每次他上课,整个阶梯教室座无虚席。倒不是因为他上的课多好,其实也挺无聊的,只不过他每次都要点名,虽然是随即抽查,可谁能保证自己那天不会很幸运地被抽到呢?

情铭坐在寝室书桌前,开着台灯,拿着铅笔在草稿纸上一下一下地画着。室友们已经去上老教授的课,临走前还催促她,她懒懒应了声,说马上就去。可现在,已经快要上课,她却懒得再移动一步。

这个老教授是真的严格,她也是惧怕的,据说长宁也上过他的课,回来后他和她说起,只说这个老头太变态了。他从来不缺课,可那天特殊情况,走的时候下了雨,大家就只好折返回去拿雨伞。等他们到教室的时候,老头已经在了。

看老头的脸色便是阴沉,比窗外灰蒙蒙的天还让人觉得阴云密布。

后来,老头倒是很认真地给他们上了课,可下课后,他竟然拖堂。班级里的同学一听,便群情激昂,表示不满,可老头义正言辞地说,你们刚刚让我等了十分钟,我把这十分钟补回来有何不可。

那语气,那态度,都是不容置喙的。

于是,他们那天就多留了十分钟。其实老头的效率很高,他们的课在上课时间内就讲完了,下课那十分钟根本就是多此一举,只是老头硬要留下他们,说就算是坐在教室里看看教科书也比回寝室玩电脑强。

情铭前段时间休学,这个老教授的课是第二年开的,她也没机会和他遇到,可连长宁都这么说他,这个人必定是有些厉害的。

这样想着,她心里又烦躁起来,站起身子,不情不愿地收拾课本,打算上课去。

走在校园主干道上,才知道寝室里真是温暖如春,全部的窗子都是闭着的,虽然空气不大好,可几个人住着暖和。外面才真让人觉得天变了,飒飒的寒意侵袭过来,情铭穿着单薄的开衫,忍不住缩了缩脖子。

高中的时候,她就很向往这所大学,那时候天天听长宁说起这里,地方宽阔,设施全面,还有小花园,风景别致。她那么听着,就暗下决心,以后也得考到这里来。后来她真的考上了,来到这里,却觉得其实也没什么。

没走多久,就到了教学楼,她忽然迷惑了——忘记看课表,记不得老教授的课在哪个教室。

她们班的课大多安排在三楼,心想这位的课也大抵如此,于是便上楼去,打算一间教室一间教室从后门瞄进去看一下。瞄到第二间教室的时候,便看见熟人了。

她一开始还没有认出他来,因为他真的太普通了,混在人堆里一下子就会找寻不见。是他先叫出她的名字,她才隐隐回忆起不久前她曾主动邀请他去某家糕点店吃东西。

万平憨笑着靠近她,站在离她一步远的位置,说:“你是这个学校的学生?”

她懒懒地笑了笑,说:“不像吗?哦,上次你把我错认成你的学生了。我看起来很像高中生?”

万平摸了摸头,不好意思地笑着,其实她也不像高中生,她的那一头利落短发,卷卷的,一看就是去理发店烫过,高中生禁止烫染头发,除非她是“不良学生”,可他从打心底里就觉得她是个乖巧的孩子。

情铭指了指手中的书,对他说道:“你难道是这里的老师?”

“不算是。我没有执照的。不过我们这种人,也被礼貌地叫做老师,叫电教老师。其实就是修电脑的——教室里的投影机不是老坏嘛。”

这下,情铭真心地笑了一下,上次见到他,他开了个高中辅导班,教物理,现在他又到大学里来,给人修电脑。说起来,这种际遇也真是搞笑,她说:“又是兼职?”

“这不没找到工作嘛,总得养家糊口。”

他说这话的时候,倒是落落大方,丝毫没有因为找不到正职工作而觉得丢脸,他大概二十五六的年纪,可能还要更大,这个年纪面对这个话题,能做到这样随遇而安,倒是为他增添几分超然脱俗的味道。

情铭见过许多因为找不到工作而郁郁寡欢的人,她早期的一些同学就是,早早辍了学,外出务工,也许家里没有特别好的条件,父母帮不了什么忙,于是他们便像无头苍蝇似的乱闯乱撞,可能两三年,工作都稳定不下来。然后就会灰心丧气,天天约朋友出去喝酒打牌,摆出一副看尽沧桑的模样。

这样一对比,万平就脱颖而出了。

他们又继续聊了一会儿,直到第一节下课铃响,才恍然醒悟。万平与她挥手告别,她也说了再见,再继续去找教室。

到了晚上,万平居然打电话过来,问她要不要去参加他的生日会,她惊讶了一下,听见那一头吵闹欢笑的声音,便知道那边人很多,大概都是她不认识的人呢。正欲推脱,一个室友就贼眉鼠眼地靠了过来:“路大神打来的电话?”

她捂住电话筒,说:“不是。”

那室友切了一声,满脸写着不相信,说:“这么晚了,还有哪个男的会打电话来啊?不就是男朋友嘛。”

“你怎么就知道一定是男的?”她反问道。室友一口一个男朋友的,说得她心里烦闷,想起之前他们还吵了架,他一口回绝她说不要公布他们的事,本来已经忘记了,现在又突然想起,忽然感觉空气都闷闷的。

室友还是不肯饶过她,一针见血地说:“肯定是约你出去夜宵吧?带上我们一起呗,你都没有请客吃饭!”

她这样一说,其他室友也纷纷起哄。情铭一张嘴说不过她们,只好随口说:“这次先算了吧,下次一定行不行?”说着,她问清了万平生日聚餐的地点,挂了电话就出门去。

她先是在学校外的店铺买了份生日礼物,然后再去约定的地点。她只是站在那家餐馆的门外,不管万平怎么劝说,她都执意不进来。对方只好挂了电话,没过一会儿,情铭就看见一个穿着T恤的大男孩跑了出来。

因为喝酒的缘故,他的脸很红,急匆匆跑到她面前,还未说话,她便将礼物给他,说:“生日快乐。”

万平笑着接过那个小礼盒,问她可以打开吗,见她点了头,才将丝带拆开。是一枚钥匙扣,铁质,有个小天使的挂坠,也有铁质的,在夜光下散发着金属光泽。礼物不贵,样式也普通,可万平好像很高兴的样子:“谢谢。你真的不进去吗?”

“不了,你自己玩得开心点。”她和他招了招手,就离开了。

顺着大马路一路走去,渐渐远离那片小吃街的喧嚣,她听见耳边有呼啸而过的风声,还有时不时响起的汽笛声,忽然觉得自己其实很渺小,在这样大的世界里,她只不过是沧海一粟。

站定在桥边,桥下有湍急的流水,在寂静的时空里奏响单调的音乐。

这儿应该就是被学生们戏称为“爱情河”的河流吧。桥的两边有很多木头凳子,夜晚的时候,有大树的照拂,那些凳子都极隐秘,很多情侣会选择到这里来约会,他们坐在那些凳子上,搂得亲密,交头接耳。

长宁曾经对她说,这条河,简直就是爱情的见证之河,站在桥上最中央,迎着微风,几乎是一瞬间,你就能闻到四周空气里飘满了从河流里传上来的浓烈的爱情气味。

当时她还笑着说,河流哪有什么爱情的味道,只有酸鱼腐臭的味道吧。

今时今日,她站在这里,尽管闭着眼睛不去张望,深深吸一口气,鼻腔里漫进了丝丝凉意,还有河水的味道,有一点酸,可是不臭,闻得久了,竟然觉出一点甜来。她自嘲似的笑了一笑,这不会就是传说中的爱情的味道吧。

她正闭目养神,耳边就传来一个呼唤声,在叫她的名字。她回头去看,竟然是万平。他一路小跑过来,站在她面前时已经气喘吁吁。

她问:“你怎么来了?”

他嘿嘿笑了笑,说:“这里又不是只许你来。”

“他们呢?你这个寿星逃出来了,就把他们撂在那儿?”

“没事儿,回去了也是灌我酒。”

她看着他的侧脸,起初见他时只觉得他是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人,可现在这样看他,竟然觉得他长得还算好看,那张脸看着觉得有一股刚毅之气,好像初中美术室里陈列的白色雕塑头像,棱棱角角,分明彻底。

不像路长宁,整张俊脸都是柔和的,线条好像是中国水墨画,带着一种柔美的气息。她曾经靠在他的肩上,目不转睛地看着他,说:“你怎么长得这么高,可脸却这么俊俏,你化一化妆,应该比我好看吧?”

当时长宁只是笑,洁白的牙齿好像一颗一颗矩形的益达口香糖,亮亮的,笑得仿佛连阳光都弱掉了。他点了点她的额头,说:“怎么会,你忘记啦,以前你们学校舞蹈比赛,你领舞,连校长都夸你长得漂亮,说你像小S,而我顶多就是蔡康永喽。”

她听了就咯吱咯吱笑,活像一只小仓鼠,笑够了,她又板起脸,说:“小S以前戴牙套,你是说我像那时候的她吧?”

他急忙解释:“你像现在的小S,不,你比她好看多了。”

她见他着急解释,心里就好笑,还故意张着嘴,挤出两颗大门牙,做成龅牙的样子,说:“这样呢?”

她真的好滑稽,惹得他噗嗤一声就笑出来,然后两个人就笑成一团。

现在,她再也不会张着嘴假装龅牙了,因为他也不会像以前那样,紧张地讨好她,说她长得像变美后的小S。而她也不如从前,会扮丑逗他笑。现在,她见到他就会想起妈妈极力催促他和另一个女人在一起的话。

周末,长宁主动打电话来,问他什么时候去接她,她沉默了一会儿,告诉他她会自己回家。

他还想说什么,就被她挂了电话。听着电话里的嘟嘟声,他心下一凉,捏着电话的手不由自主地收紧。在座位上坐了片刻,还是觉得不妥,他实在不想再看见情铭上次回家时晕车的窘迫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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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解

  车子在马路上飞速行驶,车子上还是那首耳熟能详的《致爱丽丝》。到了她的学校,他熟门熟路地找到她的寝室,却发现位子上已经没人。同寝室的人见到他,又是一阵惊呼。

他和善地朝她们打了个招呼,问:“夜情铭已经回家了吗?”

室友们闻言一顿,面面相觑,有一个女生清了清喉咙,说:“路学长,你不是情铭的男朋友吗?”

他惊了一下,恍然地看着她。她顿了顿,才说:“我们一直以为你是她男朋友呢,她也没否认,还缠着她要你请我们吃饭。原来你不是她男朋友啊。”

另一个女生接话:“这代表我们有机会了!”

长宁还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可她们这样说,他只好硬着头皮说:“我是她哥哥。”

女生们恍然大悟,“哦”了一声,又说:“难怪——他男朋友刚才已经把她接走了啊,她没和你说吗?”

“她……男朋友?”

“是啊是啊,那个男的也是帅哥诶,还开一辆红色宝马。不过,一路上就对情铭动手动脚的,还没上车,我们就有幸观赏了一次现实版法式湿吻。”

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明明耳朵还有知觉,能听见外界的声音,可那些声音又仿佛渐行渐远,蒙上了一层灰霾,开始听不真切。他略显仓皇地告辞,转身离去。那样熟悉的道路,他竟然三次差点撞上建筑物。

红色宝马——定是洪士兴了。

长宁发动车子,驶出校园。可是他心不在焉,他不知道他们竟然还是藕断丝连,他想不到她竟然还和他鬼混在一起。

法式湿吻?太可笑了吧,一星期前,她还在他的怀抱里,他们分享彼此的最深处。

他嘲讽地勾了勾嘴角,眼神恍然,脑子也一片空白。忽然眼前白光一闪,他及时反应过来,急忙踩了刹车,前面那辆转弯出来的车子顿了一下,车窗摇下,一个男人怒火冲天地吼道:“没长眼啊?会不会开车?”

他木然地坐着,既不道歉也不还嘴,好像丢了灵魂一样。那男人骂骂咧咧地开走,走前还很鄙夷地朝着他的车身吐了口唾沫。

晚上他也没有回家,打算住在值班室里。当天值夜班的护士笑嘻嘻地说:“哎哟,说曹操曹操就到,我说吧,今儿个晴日夜班,路医生就来了啊。”

晴日见到长宁也是分外惊讶,不过她很快镇定下来,走过去看见他脸色不好,焦急地问:“路医生,我看你脸色不好,先坐一会儿吧。”

护士们嬉闹着说要留空间给他们俩,把他们单独留在办公室里就走了。

晴日轻轻将门合上,倒了一杯热开水给他:“先喝点热水吧。要不要吃点什么?我妈说一会儿来看看我,我叫她也顺便给你带点东西过来?”

他接过那杯水,喝了一小口。忽然抬头定定望她,看得她都不自在了,摸了摸自己的脸颊,说:“我脸上有什么东西吗……”

“我问你,你到底是为什么,会这么喜欢我?”

她的心瞬间漏跳一拍,好像被电流击打了一下,浑身麻酥酥的。可是脸蛋又像火烧,刹那间热烫起来,手心也开始冒汗,她紧张地说:“路医生,干嘛问这个……”

看见她的慌张,他才知道自己刚才有多唐突。可是他是真的想知道,女人的大脑到底是怎样的构造,他当了那么久的医生,前半辈子几乎一直与医学相伴,也接触了不少女生,可为什么,他偏偏理解不了女生的想法。

如果可以,他真想拿一把手术刀,割开她的头颅,看看里面到底是怎样的结构,这样,是不是就能明白情铭反复的原因?她喜欢他,和他在一起,和他做/爱,可是她总惹他生气,让他紧张、吃醋,甚至和别的男人接吻、做/爱。

夜情铭这个女人,到底是怎么想的?

她说的没错,她是她,他是他,两个人再亲密,也不会心灵相通,再了解对方,也不会猜测出对方的心思。

缓缓呼出一口气,尽量使自己的语气轻缓,他对晴日说:“我想知道,一个人到底是为什么喜欢另一个人,又是为什么讨厌另一个人,我想知道,你们女生,为什么可以反反复复。我猜不出你们的心思,我只是想知道。”

他说得那样真诚,好像一个求知欲望强烈的好学生,问老师一个困扰自己许久的难题,那样渴望的目光,好像火炬一样发光发热,却让她的心一丝丝凉下来。

她捏着自己白大褂的一角,低着头,缓缓说:“你问我这些,是因为夜院长的女儿吗?”

这下,轮到他惊慌了。

她好像料到他会有这样的反应,只是坦然地笑了笑,拉了把椅子,在他边上坐下,说:“你们伪装得很好,可是,你们没有骗过我。”

她顿了顿,手术室办公室好安静,静得能听见中央空调吹出风来的呼呼声。

“很久了——那么久,我以为已经过去好多年,可是明明只有那么短的时间,我一直关注着你,在你身边,我敢发誓,在这所医院,就算是你的搭档护士,也不如我了解你。只要你动一动手,我就知道你要做什么。”

“我了解你的习性,我知道你的生活很规律,每天六点起床,七点吃早餐,你总是去我带你去的那家粥铺,呵,你应该已经知道,那是我家的粥铺。可是你每次都只是把粥带回家去,我不知道这是为什么。”

“然后你来上班,一日三餐,总是按时按点,有时候遇到手术,冲突了时间,你也一定会补餐,绝不会饿着肚子。晚上你习惯看一会儿新闻——因为我发短信给你,你总说自己在看新闻——接着,到了十点半,你就要睡觉了——因为这时候我再发你短信,你都不会回复我了。”

“也许这样有点奇怪,可是我已经习惯,在做每一件事之前,会先想到你,想到如果是你,这时候会怎么做。”

“因为我一直关注你,所以,你们的演技再精湛,也抵不过我那么久的注视。路医生,我开始一直疑惑,她不是你的妹妹吗,你们怎么可以……可后来,我知道了,你们没有血缘关系。所以你爱她。”

那样长的一段话,其实她早在心里说过许多遍,她以为她不会有机会说出这些话来,就算说出来,也需要相当大的勇气,花费很长一段时间。她低头看了看表,指针过去两小格——她只花了两分钟,便将这些话都告诉他了。

当下只觉得口干舌燥,好像生病时的感觉,嘴巴奇苦,喝了很多水,那种苦味却还是存在,隐藏着,她吞了很多糖片,才将那种恶心的苦味遮掩掉。

可现在她没有糖片,嘴里的苦该怎么消除?心里的呢?

“我可以告诉你,路医生。”她艰难地笑了笑,头脑发昏,可要说的话却好像早就录下来似的,此刻巴拉巴拉地就脱口而出,“我喜欢你没有任何理由,就像你喜欢她一样。”

说完这些,她便转身离开。走到厕所里,将水龙头开到最大,水流哗啦啦涌出来,她才敢小声啜泣。

等到她觉得没有泪了,洗了个脸才走出去,而长宁则靠着墙,望着天花板上的一盏灯,不知道他在那里站了多久,他说:“对不起。”

她想笑一笑,可努力了好久,还是做不出那么见简单的动作,最后只好放弃:“如果真的愧疚,就不要说对不起,我想,你也不希望听她对你说对不起吧。”

他最终还是回了家。

刚才开了那么久的车,从医院跑到医科大学,又从医科大学跑回来,连续不间断,他觉得相当疲惫,整个身子仿佛有千斤重,连脚步都有些虚了。其实他身体向来很好,因为生活也很规律,所以一直很健康,没有什么疾病。可他现在,却恨不得自己得了什么病才好,这样,他的脑子就不会老想东想西,也不用应付夜妈妈的话。

夜妈妈见长宁一脸疲惫,心疼地拉他坐下,说:“你怎么了?打你这么多电话也不接?如果是因为晴日的事,那妈妈不逼你就是了,你先上楼洗澡,我叫阿姨去烧饭。”

他伸出手在眉心按了按,觉得好过一点儿了,才轻轻“嗯”了一声。

这时情铭下楼来,看也不看他,就对妈妈说道:“妈,我先走了。”

“你又要去哪?”妈妈生气地瞪着她,“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又和那个洪士兴混在一起!他是什么样的人,你以为妈妈不清楚吗?你现在还年轻,别被人骗了!”

情铭烦躁地皱了皱眉,只觉得妈妈就像《大话西游》里的唐三藏,叽里咕噜一直说个不停,她其实什么都清楚,可就是想要这么做,只有这么做,她心里才会好过一些。

她一直以为她很坚强,也能够一直等待下去,可那天她才发现,倘若他们只见□来另一个人,不管那个人能不能构成威胁,她都觉得很不舒服。她等不下去,可他还是一如既往,他不敢勇敢。

“妈妈,我不想继续读书了。”她撇过头,不看任何人,“反正我也不会去医院工作,我不想再浪费时间了。”

妈妈气得差点要跳脚,她走到情铭身边,将她脑袋扳正,深深望着她:“你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吗?你不读书,那你以后要做什么?”

她很勇敢地与妈妈对视,用一种笃定的语气说道:“妈妈,你说过,在这个世界上,你最大的幸福就是我幸福,可是,我在这里一点也不幸福。”她那样勇敢,可还是觉得鼻子很酸,拼命忍住那点哭意,她说:“洪士兴的确不是什么正人君子,可是他为人敢作敢当,说一不二,我和他相处,觉得自然舒服。也许我会跟着他做生意,又或许是其他什么。我只是不想呆在这里。”

“为什么?这里是你的家,我不理解。”

“你不需要理解,妈妈,相信我,我只是希望,我们所有人都能幸福。我会保护好自己,我会努力让自己幸福。”

她终究没有忍得住,那一串泪珠还是滚落下来,妈妈也是惊讶,从小到大,就算是学走路时狠狠地摔倒,她也只是咧了咧嘴,并没有哭泣。可此时,她却无声地落泪。

作者有话要说:森、森么?乃说我不适合卖萌?也、也对……我属性那么黑暗……连名字都叫季黑暗咩……卖了个萌神马的……我、我……其、其实……我乳名叫季萌萌……(捂脸

☆、崩坏

  (接上)

长宁缩在被窝里,被子是丝绒的,柔软又暖和,可他紧紧裹住自己,却还是觉得寒冷。倒在床上,一路行驶的疲惫没有减少,反而增了许多。

刚才她走的时候,吝啬于给他一个眼神,而他也没有看她。耳边是她高跟鞋踢踏踢踏的声音,渐行渐远。他不敢上前再去拦她,害怕看见她的眼神,害怕再去思考他们之间的一分一毫。

真恨不得生了什么病才好,这样他就可以睡死在没有她的地方。

也不知道是不是上天听到了他一夜的祷告,第二天他果真生病了,发烧三十八度。妈妈一脸担忧地将那只体温计从他腋下取走的时候,他竟然松了口气。

他在床上昏睡了一天一夜,头昏脑胀,还做了很多奇奇怪怪的梦,在梦里,他好像去了森林,好像看见了许多奇形怪状的动物,一会儿他又走到大海边,大海里蹿出一条巨大的龙,可这世界上本来没有龙。

后来,他梦见自己坐在豪华的宫殿,两三米长的白色花雕桌子上摆着满汉全席,山珍海味,飞禽异兽,无一不全。还有青菜小汤,豆腐南瓜,他甚至闻到了浓粥的香气。

他舔了舔唇,睁开眼,果然是一碗香白可口的小米粥。

晴日用勺子舀了舀那碗粥,说:“果然,叫醒昏睡的人的最好办法就是用食物引诱。”

“你怎么——”他一出口,才发现自己的声音沙哑难听,好像公鸭嗓子,清了清喉咙,他才说,“你怎么来了?”

“路医生,如果我说,我家的白粥是神丹妙药,治愈了很多躺床不起的病人,你信不信?”

长宁难得笑了笑,点了点头,说:“我信。”

晴日吹了吹那粥,说:“那你要不要尝一尝神丹妙药的滋味?”

他艰难地坐起身来,不过头已经不痛了,看来是药物和睡眠起到了作用,他说:“你怎么像在哄小孩子一样?以前我上小学,生病了不肯吃药,班主任也是这么循序渐进地哄我的。”

她呵呵笑起来,看起来很开朗:“你现在这么虚弱,看起来就像是小朋友。”

那碗粥见底,他身上竟然出了一层薄汗,她又拿纸巾来擦拭他的汗,她就像一个称职的保姆,将他照顾地无微不至。

等到他病好了,恢复上班了,已经过去将近一个星期,梁晴日还是每天带便当到医院,而且每次带的菜都不一样,一个星期还不带重复的,看得那些医生护士眼都红了,还笑着说:“路医生,这么好的口福,可不要生在福中不知福啊。”

这件事不知怎么就传到了夜妈妈耳朵里,晚上吃饭的时候,她又提起这件事,长宁低头扒饭,最后一粒米进到嘴巴里后,他轻轻摆下筷子,对夜妈妈说道:“妈,就按你说的办吧。”

夜妈妈一时之间没反应过来,还呆楞了一下,等反应过来,当然是喜上眉梢:“我就说吧,晴日是个好姑娘,除了家境不好点儿,不过我见过她爸妈,都是老实的生意人,当初我结婚那会儿我就不那么看中门当户对这件事,现在更加了,新社会嘛。”

见长宁沉默地坐着,夜妈妈止住滔滔大论,说:“你们先公开关系谈谈看好了。”

路长宁谈恋爱,这件事当然是大新闻。这位是多少少女的偶像啊,从整个医科大学,到整个中心医院,都是一片沸腾。

手术室的护士都遗憾地聚集在一起:“都怪我们没每天带便当给路医生吃啊,你看现在,被人家梁医生抢去了。”

晴日娇羞地瞪了那些起哄的人一眼,说:“你们就是瞎起哄,其实根本不喜欢路医生。”

“哦——我们知道的,你喜欢人家就好啦!”

这群护士平日里的欢乐就是取笑她,现在又加上路长宁,一块儿调笑,可把她们乐坏了。

晴日哪里说得过她们,详怒地随手打了几个,就跑跳着走开了。去排班表那里一看,确认今天有长宁的手术,低头看了看表,手术时间已经快到,可他竟然还没有来。

他平时从来不会迟到,总是早到半小时。连主任都只是早到二十分钟而已,这样他又被那些护士说是“认真的男人最有魅力”,然后又是叽叽喳喳一阵聊。

她实习那会儿,就跟着长宁做手术。他戴着蓝色的手术帽,穿着深绿的手术服,每次开刀前,都会先消毒洗手,挽着袖子站在消毒台前,露出一小截手腕,看起来干净清爽。手术的时候认真仔细,麻药打完后,就站在一边看着,有女医生在一边小声议论他几句,他都不为所动——他是真心投入进去。

那时候,她就觉得这个男人好英俊,只是单纯地站着,也能让她的心脏咚咚咚咚地跳个不停。

晴日走到窗台边,马路上车水马龙,川流不息。医院门前总是这样人来人往,她刚想要走开,却看见远处一抹小小的红色,她驻足,站在原地看了一会儿,又快步跑下楼去,来到那抹红色边上。

她急急抓住情铭的手臂,说:“我能和你单独聊一聊吗?”

情铭见到她,先是诧异,而后淡然说道:“我们没什么好聊的。”

说着,她便坐进宝马内,眼见着宝马就要开走,晴日慌忙喊道:“我想起来了,你和这辆车。”

洪士兴疑惑地回头看了一眼,问说:“她说什么?”

“不知道。走吧。”

洪士兴一上大马路,就将车子开到两百码,她那边开了窗,风声立刻变得凶残,好像一把利剑,能穿透胸膛。

她打开钱包,将刚才从妈妈那里拿来的几张卡数了数,又抚摸了一下,才小心地、动作缓慢地合上,洪士兴瞥了她一眼,笑了:“你这样子,看着像是财奴啊。”

“出国不得要钱吗?”

“没错,是要钱,可你大老远跑来问你妈要,也太多此一举了吧?”

“难道我要问你要?”

他将方向盘一打,车子快速驶出原来的车道,往机场路走去:“怎么?怕我养不起?”

她不屑地切了一声,说道:“你女人那么多,你一个个都要养,我还真怕你养不起。”

他爽朗地笑了一声,正要说话,却瞥见后视镜里一辆横冲直撞的车,他不禁佩服地吹了声口哨:“啧啧,这人比我还狠,这条路上这时速,不怕死。”

她只瞄了一眼,就浑身僵硬,血流好像止住了一般。她不敢回头看去,只是目视前方,还不停地催促洪士兴加快车速。

“怎么了?你仇家?”

说话间,那辆车已然出现在他们更完整的视野当中,洪士兴没想到这辆银白的雷克萨斯竟然是追着自己来的,顿时被激发了斗志。他嘴角一歪,脚下微微使力,车子就如离弦之箭一般,咻地飞射出去。

后面那辆雷克萨斯也不甘示弱,更是快速地追上来。

一下子超了好多车,四周的车子在这路上没见过这样快的车速,纷纷鸣喇叭。一时之间,滴滴嘟嘟的车鸣声响彻云霄。

洪士兴故意放缓了车速,心想那车一定意想不到,然后在下一个路口转了个弯,往返回的车道驶去。谁知那辆车子果真不怕死,在那样迅猛的速度下,没有减速就打了弯,直直冲着他们而来。

刹车声像是长指甲划在黑板上的声音,刺耳难听。

洪士兴即刻踩下刹车,距离雷克萨斯几厘米的地方停了下来。因为猛地刹车,他们都因为惯性而向前冲去。

他目瞪口呆地望着那辆雷克萨斯,恨恨地说道:“草,老子还不想死!”

情铭在座位上瘫软,刚才那样的生死时速,好像真的带着她往鬼门关走了一遭似的。

长宁从那辆雷克萨斯上下来,只见他眉目紧绷,身体僵直,怒气冲冲地来到宝马前面,先是松了松领口,才将情铭这边的车门打开。

洪士兴从驾驶座里钻了出来:“路长宁?”他见那两人只是互相对望,根本就当他是空气,只好笑着摆摆手说:“好好好,你们聊着,我先去一边抽根烟。”说着,他真的乖乖走远,依靠着护栏,抽起烟来。长宁撇了他一眼,他还笑脸相迎,抬起手摆了个OK的手势。

等她从车里走了出来,他才对她说道:“你到底要怎么样?”

“这话该我问你。”她冷漠地盯着他,“你已经和梁晴日在一起,你们现在是情侣,你这样追着我跑,不太好吧?”

“不……”他眯着眼睛,好像很痛苦,情铭想起了外婆生病时喝中药,也是这样痛苦的表情,“如果我说,她只是一个谎言,只是,只是我们的幌子……”

“你疯了吧?!”她不仅没有感恩,语气甚至更冷几分,顿了顿,又冷笑着说,“路长宁,你倒是真的往那第二条路走了上来。”

他有些迷惘地看着她,她开口道:“既然你不愿意公开我们的关系,那你只有第二条路走。我本以为你定不会愿意,没想到——你也愿意做这种事。”

刚下车的时候还没觉得,他从来没有开过这样快的车,现今虽已停下,可那种恶心的眩晕感突然侵袭上来,胃里好像翻腾着巨浪,卷得他一阵恶心。

他的听力似乎也下降,只是模模糊糊地听见她嘲讽的声音:“你可以和她是情侣,我也愿意继续和你在一起——反正,我地下情人当得久了,也不在乎是不是变成别人的小三。”

作者有话要说:评论君shi了……收藏君跟着殉情了……就连点击君都翘辫子了……都、都shi可咩……难道说……介就素传说中滴……2!0!1!2!世!界!末!日!

☆、小三

  (接上)

当天晚上,情铭便没有回家。长宁知道她去了哪里,可心里已经死灰一片。现在,他已经不在意她是不是和别的男人有染,他是不是和别的男人共同分享她。只想着,只要她不出国,只要她还在凤城,只要他还能看得见她,怎么样都好。

也许,她此刻正在那个男人的怀里巧笑倩兮,也或许在做更私密的事。他只能强迫自己不去想那些乱七八糟的画面,可越是这样逼迫自己,他头脑越是疼痛,好像一只口袋,里面塞满了东西,还要继续往里面塞,最后终于爆炸开来。

他起身去厨房为自己倒了杯酒,冰凉的液体自口腔落下,通过长长的食道,一直凉到心脏里去。整整喝了半瓶酒,他还没有一分醉意。脑子里还是清醒,只是不再想情铭的事了。可填充进来的竟然是他们儿时的光阴——他们依偎着坐在图书馆三楼,他们手牵着手冒着雨狂奔,他们一起靠在栏杆上看操场上的男生打篮球……

他几近狂怒地摔下杯子,掏出手机想要打给梁晴日,电话通了,却没有听见那抹甜甜的嗓音,他疑惑地看了看手机,才发现他打错了,拨的是情铭的号码。

她的声音比那酒还要冷上几分:“喂?什么事?”

他应该告诉她是他不小心打错,可听见她的声音,他就觉得心抽痛:“你在哪?”

她冷哼了一声,说:“我以为白天我们已经说的很清楚了。”

“我不明白,你说清楚什么了?大晚上你在外面做什么?你给我回来。”

“你喝酒了?”她停顿了好一会儿,才这么说道,“路长宁,你别耍酒疯。”

他歪歪扭扭地在房间里走着,忽然哈哈大笑起来:“你要当我的情人,对吧?那你现在在哪儿?我要你回来陪我,这不合理吗?”

“既然你都清楚,我也就把话说明白。”她说,“你不介意的话,一三五我和他,二四六和你,如果你有异议,倒过来也可以。”

他站在门旁不动,好像被闪电劈过似的,他皱了皱眉,大脑好像当机,听不明白她的话。她喂了两声,他都没有回复,她便啪嗒一声挂了电话。可他依旧站在那里,纹丝不动,像一座千年的雕塑。

良久,他才将手机从耳边拿下,然后默默地走到床边,倒下,将头埋在枕头里,呼吸灼热,他也毫不在意。没过一会儿,枕头上便溢满凉凉的湿意。

他一整夜都没有合眼,第二天只好顶着一双熊猫眼去上班,晴日看了,心疼地问他昨晚是不是没睡好。他只是敷衍地“嗯”了一声,便走进值班室去换手术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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