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眼就是那张柔软的小床,床中央有一个浅浅大大的凹口,正好是一个人躺下去的大小。他走了过去,摸了摸那个凹口,其实床上一点热意都没有,这是他的值班室,不会有别人进来,可他还是不甘心地摸了摸,好像曾经有人在这里睡过一样。
他疲惫地躺上去,将脚伸直。
这里的床的确不舒服,又窄又小,他一米八五的高个,浑身伸直,脚丫子还要出去一点。那天她一针见血地评论道,还恶作剧地将他也拉倒,两个人一起倒在这张床上,他靠她那样近,鼻间都是她香甜的气息,只要微微低下头,就能亲到她的嘴唇。
他忽然开始疯狂地思念她,现在也是,手术的时候也是。他手术的时候从来不开小差,可那次手术主刀医生推了他好几下,他都没有反应,原来手术已经结束,可他还保持着围观的姿势。
于是,夜晚她来找他的时候,他抛开所谓的伦理道德,疯狂地要她。她在他身下绚丽地绽放,好像一朵彼岸花,鲜红的花瓣一瓣一瓣展开,最后全然打开,美丽耀眼。他近乎贪婪地看着她,像一只猎豹,盯着自己的食物,然后他又开始撕咬她。
他用力过猛,将她弄得浑身酸痛,只好叫出来:“你滚开!我痛!”
可他好像失聪了似的,对她的话只是充耳不闻,她惧怕了,从她身下溜出去,他又将她抓回来,继续按在身下狂乱地发泄。
她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疯狂的长宁,双眼通红,在夜色中闪耀着猩红的血光,她紧贴着他的肌肤,能感受到他浑身喷张的肌肉,他力大无比,她在他身下,好像某种小动物,只有呜咽的份儿。
她开始咬他,咬在他的嘴巴、肩头、胸部、手臂,她尝到了血腥的气味,又好像有软软的血肉的感觉,可他却浑然不觉,好像一台机器,在完成未完成的使命。她终于不再咬他,只是弱弱地承受着,泪水流满了脸,他也毫不在乎——他从前只要一见到她哭,就会惊慌失措地来哄她。
午夜,他终于停歇,却也没有从她身体里抽出去,只是俯趴在她的身上,微弱地喘息着。她感受到他热热的鼻息,简直像一头猛兽,呼哧呼哧地喷气。
他将床头灯打开,这才发现她嘴角的鲜血,身上被她咬破的地方也疼痛起来。她裂开嘴角,笑得凄惨:“路长宁,要是你总是这样折磨我,没过多久,我就会死的。”
长宁恍惚地看着她,沉默了足足两分钟,才说:“不这么做,我也会死的。”
她静静地躺在他身下,闭了闭眼睛,睁开眼,恢复了冷然的色彩。她推了推他,说:“你出去。”接着,她便起身,刚才被他折成各种形状,浑身都像是散架了一般难受,又粘乎乎的,好像一个人出了很多汗,干掉,又出了很多汗。她必须得去洗个澡。
临出门前,她对他说:“你后天夜班吧,我会去值班室找你。”
出门后,她神情疲惫地松懈下来,浑身酸痛,似乎要散架。她默默走回自己的房间,却没有躺到床上睡觉,而是坐在梳妆台前,静静地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发呆。
其实她并没有开灯,窗帘也紧闭着,屋内没有光线,她根本看不清自己的容颜,可镜子里她那宝石般的眼睛明亮,让人不得不想起雪山里的野狼。
她就那样静静坐着,不知道坐了多久,思绪胡乱飞扬,不知道自己到底在想些什么,好像回忆起从前的时光,还没有长宁的时候,她和妈妈度过的时光。后来,长宁来到家里,她又有了个哥哥。
好像又想起很久以前看过的电影,日本的《妹妹恋人》,哥哥赖深爱着妹妹郁,可因为是兄妹的关系,赖总是有意无意地冷落着郁,可无论赖怎样逃离,都只能被被郁的爱意折磨,终于有一天,他们开始品尝这禁忌之恋的苦涩与甜蜜。
情铭不知所谓地甩了甩脑袋,不是的,她和长宁甚至没有血缘关系,怎么会是禁忌之恋?可不知为何,她内心的苦涩与疲惫交织,好像长成一座小山一般,顶住她的胸腔,她想找人诉说,可又不知该对谁说、该从何说起。
她是凤城三大家族的一员,不知有多少人羡慕她、敬仰她、不惜放弃自尊来讨好她,她从来就是不屑一顾。她并不是不热爱自己的身份,只是偶尔会觉得,要是她不过是普通平凡人家的一个女儿那该有多好?
那么,她便不需要背负家族的名誉和荣光生存,不需要为了保护夜家的声誉而顾虑再三。实际上,她并没顾虑什么,可这些名誉的枷锁,竟全部加诸在路长宁的身上。他顾虑夜家的名声、在外的口碑,行事作风极其谨慎,他比她更像是夜家的孩子,有些时候,情铭都要怀疑,路长宁就是夜家真正的儿子。
他不敢言爱,她便给他时间,给他机会,她所做的,不过就是等待。
等待一个时机,等待某一天,路长宁会像任何平凡人家的男孩子一样,打上领结,穿着西装,捧着鲜花,握着钻戒,单膝跪地,向她求婚。
她不过是想要尝试一下平凡朴素的生活,整天与丈夫讨论柴米油盐酱醋茶,或许会因为带孩子的问题和丈夫吵架,她一气之下会摔门出走,而过不了多久,他便会来哄她——只不过是这样平凡的日子,却让她等了十年那样久。
十年之中,她遇到过千万男子,开着宝马奔驰接送她,向她求爱,或者每天一捧红玫瑰,让周遭人都羡慕不已,又或者是带着她逛遍大小商场,上万价格的衣服首饰,眼睛不眨,就“嘀”地一声将卡划过。
遇上这样的男子,她总会在心里冷笑,看着他们自以为风流潇洒的挥金如土的行为举止,她就像吃了屎一样,觉得恶心反胃。
这么久了,唯独一人,让她觉得和他待上一整天,都不会心烦气躁。可他不过是个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普通男人,年纪虽然不大,可也不小,没有固定的工作,没有车,没有房。可这样的男人,她却心甘情愿与他相处一整天,品茗或者用餐,闲聊或者静坐,无妨大碍。
她细细默念他的名字,万平,万平,人生有那样多的际遇,那样多的选择,那样多的道路,或荆棘遍布,或一帆风顺,可却偏偏选择最平庸无碌的那一条,平平凡凡,平庸大众。
作者有话要说:读者君乃开门呐!我知道乃在家!有本事乃开门呐!有本事乃评论呐!读者君乃开门呐我知道乃在家!有本事乃评论呐!开门呐开门呐!哈哈哈哈哈呸~
☆、跳楼
情铭是一个多月后接到万平的电话的,那时她正在洗澡,隐约听见房间里的手机铃声,她正在涂肥皂,根本不想出去接听。不一会儿电话就挂了,可几秒后,又响了,就这样几次重复,她不得不佩服来电人的锲而不舍。
于是她胡乱冲洗了一下,就跑出去接听。可万平找她根本没什么事,只是说:“好久没见你了,还以为你学习忙碌,后来问了你们老师,才知道你不读了。”
“嗯。有什么事吗?”
“没什么事,我就是想慰问一下你。”
她好气又好笑地拉了拉半遮住她身体的浴巾,心想为了这一个慰问,她可是只花了十五分钟就从浴缸里爬出来,她泡澡的时间从来都是不超过一小时绝对不出来的。
“那你现在慰问完了,可以挂了吧?”
他有些尴尬地笑了笑:“我是不是打扰到你了?”
她正想要说话,那边就传来手机交换的声音,大概是被人抢了电话,说话的变成一个细细的男声:“这位小姐,你怎么就是不明白呢?他能这么坚持着十分钟不停地拨你的电话,当然是对你有意思啦!”
那人还没说完,电话又换了人,她听见万平略显慌乱的声音:“你别听他们瞎说,他们就是唯恐天下不乱。刚才是他们要我不停地打你的电话的……”
“无论是怎样,都与我无关。”她毫不客气地打断他,“万平,你不应该踏入我的生活。”
说完这句话,她便率先挂断电话。忽然想起学校“爱情河”边,那个一路奔跑来找她的男孩儿,不知是酒醉了红透了脸,还是跑累了红透了脸,他微笑着朝她挥手。
他是这世上最普通的那一类男子,没有显赫的家世,迷人的外表,突出的才能,甚至没有有钱的朋友,他这一生,注定要为了生活而奔走,也许为了求得一个稳定的岗位就要努力半生,更别说其他。
他就是那种粗茶淡饭的男子,和她太不相像。
情铭将手机随手扔到了床上,想要回去继续泡澡,手机铃声竟然又响了。她烦躁地拾起它,不分青红皂白就挂断。可很快,它再次响了起来。
来电显示是一个陌生号码,她正疑惑着,对方竟然又挂断了,然后是一条短信窜了进来。她瞄了一眼,内心就翻腾起一阵厌恶,好像走在乡下的道路上,突然路过垃圾堆,那里散发出来一股子恶臭,还有苍蝇盘旋着飞。
情铭将手机往床上一扔,脱了浴巾,又重新泡到水里,可水已经凉了,她只好再次加温。
贵宾病房内的设施很齐全,空调开得很足,窗帘也是密不透风,但要是将它拉开,又会有大片的阳光投射进来,窗台摆放着一株鲜红的郁金香,可又不全是红色,大红的花瓣边边上有白色的条纹,此刻它沐浴着阳光,整朵花不是像往日一样合着,而是打开。
晴日从未见过打开的郁金香,于是就呆呆地多看了一会儿。
光芒直射进来,温柔地覆盖在她略显苍白的脸上,她一直扎着的马尾,此刻终于披散下来,黑压压的一大片,散落在雪白的枕头上,形成鲜明的对比。而她的脸色也是苍白,如若不是那纯黑的发,她的脸靠近那枕头,甚至让人分不出差别。
她虚弱地笑了笑,眼睛还是盯着那盆绽放的郁金香,声音淡淡的:“这盆郁金香的花语,是浓烈的爱。”
说这句话的时候,她的神色带着向往,让人不禁想起童话故事里的人鱼公主,她渴望去海面上看一看,那时她的神情也是这样。
她将手从厚实的被子里抽了出来,放在胸前,那双手也是细细瘦瘦的,手指的骨头都看得很清楚,她原来这样瘦,看着她的脸,竟然还是肉嘟嘟的,可她的手指,竟然是这样细长。
晴日顺着长宁的目光看下去,抬着自己的手说:“你知道吗,这双手,从前是弹钢琴的。只不过,后来停掉了。”
她轻轻地将两手交叠在一起,双手互相摩擦着,抬在半空中,将斜射进来的光芒打断,那双手便好像捧住了阳光似的,手心里闪闪发亮。
小学的时候她第一次见到钢琴,在音乐教室。一台黑色的庞然大物,安静地伫立在窗台边,每次音乐老师在琴身上轻轻抚摸过一遍,就会发出或悠扬或激昂的音乐。她坐在小板凳上,总是听得入神。
后来,在电视节目中看见郎朗弹奏钢琴,他闭着双眼,全身心投入,那双手一起一伏,敲落在黑白键盘上,它仿佛能看见美妙的音符跳跃出来。
她对妈妈说,她要学钢琴。可她出生在那样的家庭,哪里负担得起那样的费用?那时她年纪小,不懂事,只知道钢琴是个好东西,她无比向往,于是缠着家里人,要给她买一台。后来,妈妈答应她先送她去老师那里学钢琴,若是真的喜欢,就买一台。
她欢天喜地地答应,也很认真地学了一阵子,可这样学习了两年后,有一天她却主动跟妈妈说,她不要再学钢琴了。妈妈问她为什么,她怎么也不肯说。
那时候她懂事了,知道一架钢琴有多昂贵,他们还住在租的房子里,爸爸妈妈攒了那么久的钱,就为了一家三口能有个自己的家,可她竟然任性了那么久。
再后来,钢琴的事就无疾而终了。那双手,再也不能在琴键上飞舞。
她将手放下,重新搭在胸前,笑着说:“浑身上下,我最喜欢的部位就是这双手了。因为每次为你做饭,也许只是随便炒几个小菜,可我总是沾沾自喜。心想,我有这样一双手,真是太好了。”
她静静地注视他,他进来后就沉默寡言,只是坐着,不知道在想些什么。她想要伸出手去摸一摸他的脸颊,在半路却被他劫住,他将她的手重新塞回被窝里。她忧伤地说:“你不要担心我,我不会有事。”
话音刚落,晴日的父母便走进门来,看见虚弱的女儿,两位老人心疼不已。她的妈妈甚至哭了起来,爸爸坐在床边,爱恋地摸着女儿的头发。
长宁看着她妈妈伛偻着的背脊,觉得真像一只虾米,弯着身体,以前也见过他们,可那时候,她妈妈貌似没有这么苍老。
他默默看了一会儿,就安静地退出门去。
斜斜落下的光辉自窗口溜跑进来,他站得离窗户很近,那光线便不客气地透射进他的眼眶,让他干涩的眼渐渐有些发热,然后发苦,最后变得有些湿润,就像几天前那样,梁晴日站在那样高的地方,她个子本来不高,可因为栏杆的撑托,他一米八五还得仰视着她。
夕阳的昏黄好像金子的闪光,让人仿佛陷入一个迷蒙的梦境,踏入其中,头昏眼花,记忆混乱。她站在那么高的地方,将一部分夕阳遮挡住,落日熔金,自她身体便分裂开来,形成两束光柱,好像她的两叶翅膀,她只要稍稍振动一下它们,她便可以展翅翱翔似的。
露台上站了那样多的人,他们各个表情慌张,病房楼下已经铺上一张大蹦床,弹性很好,确认若是有人落下,也能减缓那种恐怖的自由落体速度。他们都仰望着她,紧张不已,还有人拿着大喇叭朝上面呼喊,叫她不要乱来。
而长宁只是站在离她五米远的位置,逆光,看不清她的神色,可他竟然在那一刻似乎与她心灵相通般,能猜出她的心思。她站在那么高的地方,伸一伸手,好像就能触摸那轮耀眼的太阳。就好像儿时天真,骑在大人的肩头,渴望能摸到天空一样。
她就像一株向日葵,转着身子,只为了沐浴到温暖。
他想她只不过是想要摸一摸天空而已,那一片被落日余晖染红的天空。他们为什么这样紧张,她不过只是一时孩子气,想要做一个甜美的梦而已。
直到周围有人推搡他,叫他去安慰一下她,他才恍然神醒,意识到她是真的站得离太阳太近,她那么弱小,万一被那轮烈日融化了该怎么办。
按照消防人员的提示,长宁一步一步,慢慢地靠近她,这样才不会刺激到她。她却早早发现了他,站定身子,将手背在身后,笑意盎然:“路医生,你也是来看落日的吗?”
他回想起苏州一行。
巨大的日好似一只火球,浑身都像淋了沸油似的,滋滋冒着白气。从地平线上起,先是露出一段弧,再是一个半圆,好像一座发光的天桥,最后是完整的一轮。
她当时便对他说,她觉得这日出是最美。
长宁抬眼望着那笑容明媚的女子,忽然睁不开眼,那光线还是进入他的眼眶,温热了他发涩的眼。他吞咽了一下,对她说道:“如果你喜欢,我们可以一起去苏州,去看看日出,你说那里的日出最好看。”
而晴日只是微微低着头,抿着春,若有所思的样子。
这一刻安静极了,所有人都目不转睛地看着她,时间仿佛被定格,停顿在那一个荒诞的瞬间。
最终,她笑了笑,有些凄凉地说:“我不能再去苏州,我得呆在这里,工作、生活,我只能这样看一看太阳,这样离它最近。”
“你不想和我一起看吗?我说过,如果你喜欢,我会带你去苏州的。”
她表情疑惑地盯着他,好像在分辨他话里的真假。他张开双臂,示意她下来,她仍旧站在那里,有些忧伤,有些哀愁。直到不知是谁喊了一句:“你不要做傻事!我们还等着喝你和路医生的喜酒呢!”
晴日终于认命地笑了笑,从那上面跳下,落在平地的那一刹那,几乎是所有人都松了一口气。长宁走过去轻轻抱住她,她贴在他胸口听到他有力的心跳,他对她说:“你越来越孩子气,这么短的时间,你已经任性两次了。”
他将她带到贵宾病房,因为大家都是医生,还都是熟识,很容易就走了后门。其实她也没有生病,只是她的脸色很差,好像一张白纸。他看过那么多病人,他们流血不止,所以脸色才会那样苍白。可她明明什么事也没有,也是那样苍白,好像碰一下就会倒掉。
他又在那窗边站了一会儿,直到那阳光对他来说已经变得不再刺眼,他才晃了晃脑袋,掏出手机,拨通了夜情铭的号码。
接电话的人是洪士兴,虽然他们只见过几次面,可长宁还是轻而易举地就辨别出他的声音。
洪士兴告诉他,情铭正在洗澡。
不知为何,长宁忽然觉得疲惫,是那种从身到心的完全的疲惫。他以前在校时加入学校田径队,他脚步稳健,耐力好,擅长长跑。每次运动会,同学们一见到四十三号路长宁,都会忍不住欢呼,说,看,那个每次长跑第一的又来了。
其实耐力跑一点儿也不累,因为不一会儿就到了尽头,总共加起来也不过几分钟而已,那短短几分钟,他一咬牙、一闭眼,就过去了。可如今这样疲乏的感觉,根本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是个头。
“你转告她,叫她今日,或者明日,务必来医院看看晴日。”长宁无力地说道,“她是因为她才跳楼的。”
说完他便挂了电话。
作者有话要说:季黑暗虽然名叫季黑暗但素季黑暗还不够黑暗据说季黑暗此生最大滴梦想就素将所有看文的萌妹纸都吓哭啊不对素看哭 orz
☆、祸起
(接上)
洪士兴有点懵了,拿下电话的时候还左看看右看看,似乎不明白刚才发生了什么。直到情铭洗好澡出来,他才问她:“你逼人跳楼了?”
情铭微微一怔,而后表情自然地说:“死了?”
“那倒是没有——应该没有。”他笑着将电话递给她,说,“叫你去看看她,你哥哥的电话。”
她面无表情地接过那只手机,粉色的挂坠是一个用线织成的爱心。那时她的生日礼物,当时她一脸不高兴地站在长宁面前,伸手向他要礼物,可他却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说他忘记了。
她一听这话,当然是气得转头就走,他跟在她后头追着,说了好多好话,可她就是不理睬他,她走快,他也走快,她走慢,他也走慢,就好像一个小跟班。
晚上睡觉的时候,他在拼命敲她的门,可她就是不去开。过了一会儿,他便走了。她心里还很愤恨地想:就敲这么一会儿,一点也不坚持!
可到了后半夜,她还是蹑手蹑脚地下床,将门锁打开,然后爬上床去重新睡觉。
第二天醒来,她便发现手机上多了这么一个挂坠,她欣喜若狂,急忙去找他,而他顶着熊猫眼,没好气地说:“早知道你这么好骗,我就不骗你了。”
原来他早就为她做好了生日礼物,他亲手织的爱心,手都被针头戳破了好几次,不过是骗一骗她,她竟然真以为他忘记她的生日了,害得他一整夜睡不着觉,一夜里去她房门好几次,还得防着别吵醒夜妈妈。到了后半夜,她的门口才卸了锁。
见他一脸委屈的样子,好像是个要不到糖果的小孩子,她就很开心地拍了拍他的脸颊,说那个礼物她会一直挂着。
她真的是一直挂着,到后来他们分手,她见到那只挂坠就心烦,三番两次地摘下它来,有几次都扔进垃圾桶里了,可没过一会儿又很心疼,捡起来重新挂在手机上。每次想念他的时候,她总会将那颗心贴在自己的胸口,想着他当初是怎样一针一线将它缝起来的,这颗心好像还带着他手上的温度。这样贴着自己的心口,就好像是他的手按在她的心脏上一样。
这样做真的很傻,他现在竟然心疼一个毫不相干的女人,还让她去看看她。
很久很久以前,她和洪士兴刚相识那段时间,只要长宁在家,她便会想法设法地逃离,士兴带她去情迷,她才知道,原来不仅是男人可以花天酒地,女人也可以。她可以在那里夜夜笙歌,红酒与玫瑰,卡拉OK与帅哥,日夜相伴。
那时候,她真像一个浪荡的风尘女子,糜烂地醉倒在情迷会所,唱歌、饮酒、玩牌,世事不问。
洪士兴看着像滩烂泥似的瘫软在沙发角落的夜情铭,心里就觉得好笑,他都从未这样不知日夜,于是他将她拎了起来,嘲讽道:“真不知道,凤城大名鼎鼎的夜院长知道自己的女儿这副德行,会是怎样的心情?”
她已经完全醉了,甚至看不清面前人的面容,她只是习惯性地憨笑:“嘿,要是我妈知道是你——洪士兴把我带到这种地方,你信不信,她会抄了你的家,扒了你的皮!”
“我信,我信。”他敷衍地回应道,将她搂到怀里,“为了不要被你妈抄家扒皮,我还是识相地把你送回家吧。”
“不——”她猛地将他推开,他就退出几步去,诧异地看着她,真没想到她的力气这样大。
她的面容在红红绿绿的灯光下忽明忽暗,因为她站着的身体摇摇晃晃,灯光打在她脸上也是摇摇晃晃,她披头散发,脸庞酡红,好似鬼魅一般。
他站在她面前,定定地望着她许久,过了片刻,才哀叹一声,轻轻说道:“你听过《爱情转移》吗?是我很喜欢的一个香港男歌手的歌,他叫Eason。”他顿了一顿,将目光移向别处,不知怎么的,那一刻他的神情有些落寞,他不该出现这样的情绪,情铭以为自己看错了眼,于是使劲眨了眨眼睛。
他苦笑着,竟然唱起歌来:“徘徊过多少橱窗,住过多少旅馆,才会觉得分离也并不冤枉。感情是用来浏览还是用来珍藏,好让日子天天都过的难忘。熬过了多久患难,湿了多少眼眶,才能知道伤感是爱的遗产。流浪几张双人床,换过几次信仰,才让戒指义无返顾的交换。
“把一个人的温暖转移到另一个的胸膛,让上次犯的错反省出梦想,每个人都是这样享受过提心吊胆,才拒绝□情代罪的羔羊。回忆是抓不到的月光,握紧就变黑暗,等虚假的背影消失于晴朗,阳光在身上流转,等所有业障被原谅,爱情不停站,想开往地老天荒,需要多勇敢。
“烛光照亮了晚餐,照不出个答案,恋爱不是温馨的请客吃饭。床单上铺满花瓣,拥抱让他成长,太拥挤就开到了别的土壤。感情需要人接班,接近换来期望,期望带来失望的恶性循环。短暂的总是浪漫,漫长总会不满,烧完美好青春换一个老伴。”
唱到这里,他突然停顿,她以为自己喝酒喝得耳朵都出了问题,竟然以为他哽咽了。洪士兴怎么会哽咽?他这样的人,连悲伤都不会吧。
果然,他又继续唱了起来:“把一个人的温暖转移到另一个的胸膛,让上次犯的错反省出梦想,每个人都是这样享受过提心吊胆,才拒绝□情代罪的羔羊。回忆是抓不到的月光,握紧就变黑暗,等虚假的背影消失于晴朗,阳光在身上流转,等所有业障被原谅,爱情不停站,想开往地老天荒,需要多勇敢。”
她不知道他将这首歌重复了几遍,只觉得好像播放器在单曲循环,一遍又一遍。而她不停地喝酒,喝到想要嘲讽自己:听洪士兴这么烂的歌喉,竟然听到想要哭泣。
也许是歌词写得太伤感,也许她真的喝得烂醉如泥,连脑子都不清醒了。
情铭打开手机,翻出那条短信,黑屏白字:我真的不明白你是怎么想的,难道这世上有人甘愿当别人的小三吗?你一定不会不知道我们已经是情侣,可我不敢相信,你们那天晚上在值班室做那样的事,我思考了很久,想,倘若我死了,你们是不是就不会这么安心,还以为偷情是可以伪装的谎言。
情铭是借了洪士兴的宝马去医院的,她早就考了驾照,只不过还没有买车。一段时间没有开车,车技稍稍有些生疏,然而她还是将车子开得飞快,仿佛只有极速才能令她安心。
不过十几分钟,她便来到医院。医院门口人来人往,车流穿行,将整个马路都堵得水泄不通,她将车子停到稍远一些的地方,步行走进医院。
这里充满了她熟悉的消毒水的气息,小的时候打吊针,也是在这里,不过她是在医生办公室里,给她打针的医生技术很好,针头一下子扎进去,蚊子咬似的疼。她在办公室里等着吊水挂完,而外头全是挂吊瓶的病人,大多是小孩,呜哇呜哇地哭闹起来,吵得不得了。
幸好她的妈妈是院长,医院里的医生都认识她,自然对她优待。她那时还想,以后也要做一名医生,穿和妈妈一样的白大褂。
许久没来医院,她找了一会儿才见到梁晴日。房内只有她一个人,窗帘半合着,所以房内光线不太明亮,她只能看见一个瘦弱的女子躺靠在床上,正凝神望着窗外。
她将门合上,再转过身来时,晴日便已经转头看向她了:“你好。”她好像知道她会来似的,此刻只是淡淡地笑着,眼神中却有一抹类似厌恶的东西,和她气定神闲的模样格外不相符。
情铭找了把椅子坐下,对她说:“你还真是奇妙,我明明不想理你,希望你也能远离我,我表现得这样明显,可你却费尽千辛万苦要将我找来。我不知道你要和我说什么,只是我对你是没什么好说的。”
她说话的时候悠然自得,就像是一个归隐田园的人,面色自然,安之若素,对什么都没什么兴趣似的,她甚至还无所谓地耸了耸肩,摊了摊手,好像在说一个与己无关的故事。
很久之前,晴日便见过情铭,那时她正和一个男人在一起,那个男人不是路长宁。她和长宁拉扯了一会儿,便甩开他,坐进一辆红色的宝马。后来的科室聚餐,路长宁一直心神不宁,只顾着自己闷头喝酒。
晴日所熟知的长宁是温柔的、善良的、稳重的、优雅的,可从那一天起,她便见到了很多本该不属于他的一面,比如紧张,比如失落,总觉得,这样组合起来的长宁更完整,更真实。于是她一直在想,那个能改变她的人到底是谁。
在情铭家里也见过情铭,可当时她只觉得这是个脾气不太好的大小姐,说话还带着刺儿,并没有多想其他,直到后来,有一天她亲眼看见情铭和那辆红色宝马的主人在医院门口,她才忽然想起——哦,原来是她。
心里有些不服,也很不甘,他们是兄妹,尽管没有血缘关系,可长宁从未在公开场合公布他们的特殊关系。可是,原来长宁这样爱她。
她一直以为,如果他们确立了关系,长宁和情铭变态的、违背常理的特殊关系就能结束。直到那一天夜里,她看见他们动作亲昵地走进值班室里,她悄悄尾随,紧靠着墙壁,在那冰冷的地面坐了一夜。
原来是她一直在自欺欺人。
她愤怒、抓狂、嫉恨,可她对每一个人都仍旧和和气气。她好像一只垃圾桶,里头已经装满了垃圾,可还是不停地往里头塞东西,弄得她发臭发酸,快要爆炸。她本来不该做那样极致的事,可是,当她一想起那天夜里他们承欢作乐的声音,就觉得恶心。
她现在跑来,还摆出这样一副无所谓的态度,好像一切都与她无关,她只管着置之度外,晴日的淡定自若终于剥落,像被人脱掉了厚重的面具一样,她最真实、最原本的情绪暴露出来,她的手都忍不住颤抖起来:“你为什么能表现得这样安心?你不知道你做的都是怎样龌龊的事吗?”
情铭收紧了瞳孔,像一只静静等待着的,蓄势待发的野猫。
作者有话要说:据说季黑暗的文文都素粉黑暗粉黑暗滴据说看了季黑暗的文文的萌妹纸都会瞬间变大头 orz看到介里,素不素瞬间紧张起来!没事!季黑暗有解药!那就素——评了个论!
☆、抉择
(接上)
晴日稍显急促地呼吸着,因为生气,脸颊抹上淡红,她早就想要和她聊一聊了,无奈她总是不给她机会,其实想要对她说的话有很多,在心里也演练了很多遍,她想要她愧疚、不安、难堪,明明阻止过语言,可现在一见到她,竟然将那些话都忘记。
她稍稍平缓气息,因为有些紧张,有些气愤,连说话都结巴起来:“你、你是夜院长的女儿,我很尊敬院长,她真是一位女强人,我、我以为你是她的女儿,也会像她一样善良正直……可是你做出这样的事来,就不怕你妈妈知道吗?”
情铭安然坐在椅子上,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她,抿紧了双唇,沉默着不发一言。只听她说:“我喜欢路医生,并且夜院长也同意我们,你、你怎么可以——”她顿了一顿,似乎在思考措辞,片刻,她才憋红了脸说:“当第三者。”
情铭从位置上起来,动作缓慢,可她浑身上下却好像带了一层扈气,让她清秀精致的脸庞都变得可怖起来。
她淡漠地笑了一笑,只上扬了一边的嘴角,将手□口袋里,语气还是闲适淡定:“我真诧异,你竟会这样定义我们之间的关系。”她在房间里踱起步来,好像是在审视这个房间的装潢。她说:“你说你喜欢路长宁,那你知不知道,路长宁喜欢谁?”
晴日直了直身,盯着她说:“我相信,有志者事竟成。感情是需要培养的,我更相信日久生情。”
闻言,情铭微笑起来:“我不知道路长宁和你说过什么,或者给了你什么承诺,让你有这样的自信,以为能和他终成眷属。说实话,连我都搞不明白,路长宁到底是怎么想的。他善良心软,知恩图报,他不公开我们的关系,是忌惮着我妈,我一直等待着,我想,总有一天他会勇敢起来,就算前路艰辛,他也愿意带着我一起去闯。
“可你知道这一等,我等了多少年吗?”情铭站定了步子,靠在晴日的病床床尾上,微微俯□看她,“十五岁到今年我二十五岁,我等了整整十年。”
她笑了一下,可那笑容看起来有些凄凉:“前不久我还叫他不如将一切公开,这样,他也就不必应付我妈,应付你。可他却拒绝了我,他宁愿和我偷情,也不愿意公开我们的事。你看,他是多么怯懦的人。
“也许总有一天,他会变得勇敢,将事情摊牌。可是,我不知道我还要再等多少个十年——我没有那样的时间和精力去等一个未知的勇敢。但是,我有一件事可以确定,那就是,我等了他十年,他却暗恋了我八年,和我在一起将近十年,他花费了几乎是我等待时间的两倍来爱我,并且他从未移情别恋。所以我断定,他也没有那样的精力,再去爱上另一个女人。
“你弄出这么多花样,又是离家出走又是跳楼的,惹尽了异议,可他是否曾对你许下诺言?或者,他亲口对你说他愿意尝试着爱你?你用那些把戏,把生活搞得像拍电影儿似的,你不过就是想要利用他的同情心,让他怜悯你,逼迫他和你在一起。他不愿意拒绝你,只是不愿意拒绝类似他本身一样隐忍的感情。
“他不过是觉得你像他而已,他其实并不是可怜你,而是可怜他自己。”
情铭走近她,俯□子,将晴日眼里的恐慌与痛楚看得清清楚楚,她冷笑着说道:“这样的‘日久生情’,我真佩服你,你竟也愿意要。”
“不妨让我和你打个赌,假设我们同时遇上死亡,你猜猜看路长宁会选择挽救谁,哦,不,当然不会是真的死亡,毕竟你这么怕死,弄了一出假跳楼的好戏,戏份还没演足呢吧,就被人救下来了,你看你现在,除了脸色差了点,竟然也没少胳膊少腿儿的,要是真要逼着他娶你,你不如把自己搞成半个残疾。”
她从鼻子里哼了一声,继续说道:“我只是打个比方——假设路长宁得知要同时失去我们两个,你猜猜看,他会选择你还是我?”
她说完这些,便头也不回地离去。而晴日在原地,仓皇地看着那扇打开又慢慢合上的门,只觉得天气变冷了,只不过开了下门,那冷风就嗖嗖嗖地窜了进来。她情不自禁打了个寒颤,缩了缩脖子,还是觉得冷,于是,只好又慢慢缩进被窝里。
作者有话要说:季黑暗你开门呐!我知道你在家!有本事你出来呀!有本事你双更呀!季黑暗你开门呐我知道你在家!有本事你双更呀!开门呐开门呐!哈哈哈哈哈呸~
☆、结局
宴会厅里已经开始播放《婚礼进行曲》,悠扬而喜气的音乐流转着窜进新娘等候室里。
长宁还抓着她的胳膊,抓得那样紧,好像怕她跑走,又好像要将她掐断。她的手臂被掐得那么紧,此刻她竟然也不感觉疼痛,要是平时,她早就跳起来喊疼了。
他穿着黑色西装,不像平时,总是一身休闲装束,打着领带的他好像比以往更英挺、成熟,让人不禁想起英剧里的绅士,打着小领结,拄着拐杖,连走路都是有个特殊的调调。她雪白的婚纱遮住脚踝,像极了八音盒里的跳舞女孩儿。
他们这样相视而立,俱都身着礼服,一黑一白,是不是很像一对新婚夫妇,或者是礼品店里的婚礼娃娃,以前她路过那些装饰华美的小礼品店,从玻璃橱窗里看见那些笑容可掬的娃娃,就会情不自禁地幻想,如果那个黑色西装的是他,那个白色礼服的是她,会不会很合适很喜气。
她现在终于知道——其实一点也不合适喜气,因为他紧皱着眉,眼神痛苦,而她却渐渐微笑起来,粉色的脸颊如桃如杏,好似春暖花开的时节,繁华纷纷开。
他吸气的动作很慢,好似在细细嗅闻什么问道一样,直到他的鼻腔充满了她身上的香馨,他才渐渐安定下来,缓缓说道:“你不能这样,你不能嫁给他。”
“路长宁,我只当你是在玩笑,现在请人带你去宾客席,应该不算迟。”
她好像在看一个笑话似的看着他,他只觉得身心俱疲,真想放松下来好好睡一觉,可他不能,只怕他这一觉醒来,她就真的会嫁给别人了。
“小情,你别任性,我知道你要什么,你再给我一点时间好不好?”
“路长宁,十年的时间,还不够么?你到底需要多少时间,才能说出最简单的一句话?”
情铭将他禁锢住她的手指一根根掰开,刚刚退后一步,他便急忙跟上来,将她搂在怀中,那样紧,用尽了浑身气力,她觉得窒息,可仍旧让他这样抱着,就好像很久很久以前的那些拥抱,贴着他的胸膛,听见他的心跳。
她忽然有些不舍,这个温暖而又宽厚的怀抱,好像她最安宁的港湾,只要躲进去,就暖和地不愿意出来。只是以后,她都不能再闻到他衣服上好闻的香皂气味,也不能被他青色的胡茬扎得浑身都痒。
幼时的长宁,总爱跟在她屁股后面,她在外头惹是生非,他就只好小大人似的帮她擦屁股,每次出事,挨骂挨打的总是他。他还教她写作业,她写着写着睡着,他就无奈地叹息,然后模仿她的字迹,替她完成最后的作业。
少年的长宁,会在雨天带着她奔跑,他那样高大,好像是她的一把伞,将风雨雷电都隔绝在外。然后她看着落汤鸡似的长宁,乐得哈哈大笑,而他只能站在一边,狼狈地用纸巾擦拭身上的雨水,还叫她不要靠近,怕将湿气传给她。
再大一些,他们最爱在图书馆约会,一坐便是一整天,他看书看得累了,趴在书桌上小憩着,她总爱恶作剧,在他手上画一个表,还会拿羽毛笔在他脸上刷来刷去,如果他还不醒,她就会朝他头发上吹起,最后吹得他的额发都微微翘起,好像睡姿很差的孩子,将头发都睡得乱糟糟。
他总爱亲吻她的脸颊,每次亲完还会伸出大拇指爱怜地抚摸一下,笑着对她说,这是我的地盘,别人别想来侵犯。而她也会很热情地回吻他,通常总是吻得空气都变得炽热,呼吸变得急促,他们才会草草结束。他的亲吻既不是烟草味,也不是言情小说里的薄荷味,他的口腔十分干净,只是单纯的口腔味道,清爽的,明朗的。
□的时候,她喜欢他压在她的身上,这样,她便能看见豆大的汗水从他额上冒出,然后顺着他柔和的脸部线条滑落,有些落在枕头上,有些落在她的皮肤上,有些落在她的嘴巴里,咸咸的,凉凉的。而他却说,他喜欢她在他上面,因为那时的她更热情奔放,好似一团烈火,要将他焚烧。
她爱他十年,也等待他十年,十年以后,她却必须忘掉那些快乐的、委屈的、忧伤的、愉快的、愤怒的、狂喜的感觉。她那样的死脑筋,钻进他怯懦的爱情里,沉溺,旋转,难以自拔,她那样笃定,这一生,他只爱她一个。
所以,这便是她唯一的赌注——就算她嫁为他人妇,他也会爱她、念她,这一生一世,也忘不了她给他带来的那些快乐、委屈、忧伤、愉悦、愤怒、狂喜,他也会变成和她一样的死脑筋,钻进她孤注一掷的爱情里,沉溺,旋转,难以自拔。
可他却没有了下注的筹码。
“路长宁,我给你足够的时间,你却没有把握,我给你那么多的机会,你将它们全都浪费——”
他有些惊慌,后悔地摇着头,嘴唇蠕动,却说不出话来。
“你也给了我三次机会,其中两次,我已经用过,现在,我要利用第三个机会。”她盯住他的眼睛,声音笃定,“洪士兴说的没错,我有时候真是傻,决定了一件事情,就不会轻易改变,我就是不撞南墙不回头,不见棺材不掉泪,就算我一生难以轮回,我也只当这是宿命。”
心如刀绞,到这一刻,他才真正觉出这四个字的味道。他不能再听下去,好像走入一个迷宫,哪里都是围墙,哪里都没有出口,他只是胡乱冲撞,浪费掉体力与能量,最终他只会死亡。
她用了那样决绝的语气,不可更改的、不容置喙的语气,比以往任何一次都要笃定坚持。他只觉得害怕,不能再听下去,不能再听下去了。
他踉跄后退了几步,想要往门口走去,可他眼里蒙上一层浓雾,他以为那是出口,走近了才发现那只不过是一扇门口大小的窗户,铁丝防盗,他拍了拍那铁丝网,坚硬无比,他插翅难逃。
“路长宁,你还记得么?你曾经许诺给我的东西,那一年,你为了安慰我,许给我三只锦囊。现今,我要开启第三只锦囊。”
她依旧直视着她,他只听着她的声音,便知道此刻她在微笑,是那种久违了的、最初时刻的坦然舒心的笑。
“路长宁,我说,这一辈子,你再也得不到我。”
他的脑子嗡嗡直响,仿佛有好多蜜蜂在里面,冲撞得他眼冒金星。
从窗户看出去,万丈晴空,万里无云,那是一种透彻干净的纯蓝色,不像笔墨,带着灰黑的蓝,不像汪洋,带着青白的蓝,更像是一种纯净明亮的蓝,就像是化学课上的硫酸铜溶液,蓝到透明,透过它甚至能看到另一个更澄澈的世界。
他仰望着那满目的蓝,闻到小花坛里盛开的桃花香,还有其他的一些花香,混杂在一起,他分不出什么香味是什么花的,只知道这味道他异常熟悉。那名穿着蓬蓬公主裙的小女孩儿,也是在那样花香扑鼻的世界里,蹦跳着甜腻地微笑,她糯米般黏乎的声音,一遍一遍地在唤他“哥哥”。
作者有话要说:终、终于到来了这一刻……咩hia hia hia!我,季黑暗,要发功鸟!黑!暗!!大!!!法!!!!萌妹纸大头一片呐……解药详见第29章此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