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你
夜色如浓稠的墨砚,深沉得化不开。月色如洗,黄白的光芒柔弱地铺陈下来,却没能将街道笼罩。因为这条街数十年如一日,繁荣昌盛,夜灯璀璨,人声鼎沸,热闹非凡。尽管它只是一条不及二十米宽的道路,可家家店铺开门迎客,人行道上还有很多摆摊的小贩。
路长宁一点也不喜欢这样的氛围,因为有很多人,逛街的时候总是边走边吃,还乱丢垃圾,街道上一片狼藉,令人不忍直视。
当然,这只是路长宁一个人的看法。对于其他人来说,特别是夜情铭,这里简直就是娱乐的天堂。
她不是第一次来这边,可脸上洋溢着的幸福而满足的笑容,让人不禁怀疑她以前根本没有来过这里。这里的桌游很精彩,价格不贵,她一到这边,就会往游戏场所冲,有时候是和别人组桌玩桌游,有时候是电玩。
路长宁诧异极了,一个女孩子,怎么会像男孩子一样,在电玩城的模拟摩托车上,扭动身子,欢快得不行。
“你不玩?”她连看都没空看他一眼,双眼紧紧盯着屏幕,那里有一辆摩托,顺着扭曲的车道七拐八拐。
长宁站在一边,有些尴尬地张望四周。他实在不习惯这样的场所,他宁愿呆在家里无所事事,也不愿意来这里玩。他的同学最爱玩这类游戏,周末的时候,总会成群结队地去电玩城通宵,他们会喊他一起去,可他总是拒绝,久而久之,便没有人愿意叫上他了。
实际上,他是第一次来这种地方,整个空间摆满了各式各样的器具,有些游戏在他看来简直弱智得可以,他曾经很无奈地看着情铭和一个十岁的小男孩围着一张桌子,在很兴奋地比赛谁钓鱼更多——就是那种很弱智的机械钓鱼游戏——看得长宁哭笑不得。
简直就是浪费时间,浪费生命,还不如回家多做几套习题。
“你确定你继续玩下去智商不会被拉低吗?”长宁无奈地笑着,倚靠在墙壁上望着她。
她没空搭理他,自顾自玩着,十分钟后,她很懊悔地拍了一下摩托车车身,还很粗鲁地爆了粗:“Shit!”
长宁稍稍偏过头,看见那屏幕上显示大红色的“Game Over”,于是便走过去,对她说道:“尽兴了?”
“Game Over怎么可能尽兴?”她又向投币口投入两枚游戏币,说,“还有,就算我真的被电玩拉低智商,那也没有关系,反正有你这么高智商的男朋友,我还能吃亏么?”
“有你这样为了游戏就抛下男朋友的女朋友,是我吃亏才对。”
情铭又玩了一局才兴趣缺缺,她从摩托车上跳下,长宁急忙去接住她,她便笑:“我一个人爬墙都没事,这种就是小case!”
他们重新涌入人海茫茫。
没玩多久,她肚子就饿了,拉着长宁去小店铺里吃东西。那是一家非常普通的火锅店,客人不多不少,他们坐进去不觉得冷清也不觉得拥挤,总之是刚刚好。可长宁向来不喜欢这样的场合,伸手在桌子上抹一把,手指就油光发亮了。他忍不住皱眉:“你确定吃完以后我们还能安全回家?你忘记以前吃路边摊吃到拉肚子的事情了?”
情铭很无语地白了他一眼,说:“这里不是路边摊好不好?!有你这么个洁癖又唠叨的男朋友,我真吃亏!”这样说着,她便招了招手,服务员很快就将锅底端过来,汤水煮沸,将准备好的蔬菜和肉倒进去,很快就可以吃了。
长宁没再表达不满,实在是因为她那副表情太“饥肠辘辘”了,好像花一点儿时间去找另一家都要来不及,她会饿死在路上似的。他用开水洗了洗她的碗筷,才放回到她面前,蔬菜已经熟了,他便夹给她吃。
她果然是饿坏了,平时她不吃香菜,若是有香菜混到某样菜里,她要不将它挑出来,嫌麻烦的时候,要不就根本不愿意碰那道菜。现在可好,别说香菜和其他蔬菜水□融地混杂在一起,就算是一筷子下火锅,夹到一把香菜,她也会忙不迭地往嘴里送。
长宁便笑了:“原来饥饿刺激法可以治疗挑食。”
情铭哪儿有空回答他,眼见肉已经熟了,便又是几筷子下手,等把肉都吃得差不多了,她才饱足地舔了舔嘴巴,放下筷子,拍拍肚皮,竟然已经突出一个小包来。她吃得不顾形象,面前的桌面被她弄得一片狼藉,碗边上还沾着褐色的酱料,嘴巴沾满了油渍,嘴角上还有一片小菜叶。
长宁无奈地笑着,伸手指了指自己的嘴角,示意她嘴边上沾着菜叶,她诧异地看了他一眼,又看了看四周,人来人往的,突然有些不好意思起来,坐在位子上扭捏了一会儿,抬起眸看他,他还是重复刚才的动作。
于是,她便倾身向前,很是响亮地在他嘴角嘬了一口,还说:“路长宁,没想到你胆儿挺大嘛,这么多人,我都不好意思了。”
他被她吻了一口,当下便惊住在原地,知道她会错了意,想要解释,可恍惚间又觉得她这样误会挺好的,于是便低了低头,沉默着,好像在默许她的行为。
这时候,店里响起音乐,是S.H.E的《我爱你》。情铭的很多同学都很迷恋这个台湾组合,甚至有女同学三个人结成一队,模仿她们。她们在寝室里披着床单当演出服,拿着扫帚当话筒,很摇滚的扮相,然后哼唱很多S.H.E的歌曲。
她本来不知道这个组合的,可后来知道了,因为总是听同学们模仿她们唱歌,久而久之,她竟然也学会一两首。很巧合的是,这一两首中便有此时播放的《我爱你》。
“从你眼睛看着自己,最幸福的倒影
握在手心的默契,是明天的指引
无论是远近,什么世纪,在天堂拥抱
或荒野流离,我爱你,我敢去
未知的任何命运
我爱你,我愿意,准你来跋扈地决定,世界边境”
她随着音乐节拍哼唱着,长宁便细细听着,望着她深情陶醉的面容微笑。末了,她止住歌声,说:“这是S.H.E的《我爱你》,你第一次听吧?”说完这句,她又甩了甩头,他怎么可能听过呢?他的世界,除了学习还是学习,枯燥乏味。于是她补充道:“S.H.E是台湾的女子组合。”
他笑了笑,不以为意地说:“我爱你?这种歌名真是恶俗,满大街都是这样的歌,网上一搜索,不知道会跳出多少同名的歌曲来。”
这样说,让她有点儿不舒服,好像很大意很无所谓地评判一个问题,同时忽视了她的感受。其实他只是站在他的角度看问题,然后分析给她听,可是当下她没多想,就没好气地说道:“得了吧,路长宁,别说什么恶俗烂大街了,那么多首叫‘我爱你’的歌,你一首都不会唱吧?”说着,忽然觉得有点儿伤感,声音颇有些委屈:“哼,叫‘我爱你’的歌都是唱给情人听的,你从来没唱给我听过。”
她说完便嘟嘴支着下巴,有些失落地看着他。他被她盯得心虚,可他真的不会唱歌,那能怎么办呢?
顿了一会儿,她又兴奋起来,抓着他的手使劲摇晃:“诶,要不你学这首歌,然后唱给我听!”
他懵了:“我真的不会。”
“你可以学嘛。”她两只眼睛都要发光了,好像笼子里的一直不停跑动的小仓鼠,兴致盎然地盯着他。可这句话话音刚落,那首歌便停止了,他松了一口气,可她却很是失落地低下头:“唉,那算了。”
长宁不知道那天他发了什么疯,简直就像磕了药一般,看见情铭那样失落,他心里不忍,竟然主动走到收银台前,请求老板将刚才那首歌再播放一遍,老板欣然答应。
当《我爱你》的旋律再次响起,他果然看见她一激灵,惊讶地抬着脑袋。他咳嗽一声,有些不自然地说道:“那个,我可不知道歌词哦。”
情铭兴奋不已,立马掏出手机:“可以上网查嘛,我给你查,你跟着唱啊!一会唱给我听!”
不得不佩服长宁,智商果真高,记忆力特别好,他不过是将那首歌看着歌词跟唱了一遍,便将旋律、歌词都记住了,情铭双手交握,两眼红心地看着长宁:“好了好了,唱给我听吧。”
“这里人那么多……”刚才跟唱的时候还有原唱可以遮住他的声音,现在就……他抿了抿唇,将钱放在桌面上,拉着情铭的手就走出店铺。情铭一直追问着他要他唱歌,被她缠着烦了,他终于停下脚步,看着她:“知道了知道了,你不要再说了!”
他们站在马路中央,四周是繁华的热闹景象,每个人都沉浸在自己的小幸福里,偶尔有情侣牵着手甜蜜地从他们身边路过,他们也浑然不觉。只是那样静静地伫立着,对视着,好像可以站得更久,相望更长时间。
行道树上不知被哪些有心人挂上了小彩灯,有红有蓝,色彩斑斓,好像来到了一个美妙的梦幻国度。
其实大街上一点儿也不安静,有些店铺播放的《爱情买卖》、《最炫民族风》震耳欲聋、响彻天地,可她却觉得,没有哪一个地方、哪一个时刻,能像这里这时这样安静——她几乎能听见自己剧烈的心跳声。
他应该真的很紧张,因为他的脸都憋红了,漂亮的丹凤眼微微眯着,像一只弓着腰的猫。从前她看过他被老师叫上台去讲解题目,是他最擅长的物理题,他意气风发,淡定自若,和现在的他判若两人。
她紧紧握住他的手,而他也紧紧握住她的。
在张灯结彩、熙熙攘攘的马路中央,他张开嘴,用最真实、最美丽的口型,最诚挚、最深情的嗓音,对她诉说一首歌名几乎是烂大街的“我爱你”。
作者有话要说:据说看了此番外滴萌妹纸会越变越白据说看了此番外又点了个收藏滴萌妹纸会越来越瘦据说看了此番外又点了个收藏又评了个论滴萌妹纸会越来越丰满(仅限某部位据说看了此番外又点了个收藏又评了个论又大无畏包养季黑暗滴萌妹纸会越来越美
☆、分手后
方若云恨不得用枕头堵住杨扬的嘴。她从被窝里撑起半边身子,瞪大了眼睛,仔细辨别杨扬所在的方向,等她的眼睛熟悉了黑暗之后,她似乎能看见杨扬那个超级大花痴张着嘴巴念叨路长宁名字的口型。
不过好歹大家也是室友一场,不能甩脸子给人家看。于是,方若云故意啧啧了两声,叹了口气,复又躺进被窝。
还是不要理睬那个花痴罢,既然她那么喜欢那个路长宁,明天就怂恿她去表白。
方若云眨了眨眼睛,窗外有一丝月光透进来,她是有一点说话声、一点光亮存在就睡不着的类型。刚才被杨扬的梦话吵醒,此刻并不能再轻易入睡。她只好下床,将窗帘轻轻拉好。
医科大学的寝室是四人间,一个房间四张床、四把配套桌椅,桌椅放在床下。尽管轻手轻脚,可方若云还是不小心碰到了桌面上的东西。
是一盒自己制作的巧克力,装在不算大也不算小但是很精致的纸盒子里。据说,杨扬为了制作这一盒巧克力,跑遍整个凤城,找到一家价格较为便宜的巧克力自制店,可这一盒巧克力,还是花费了她一张毛爷爷。
将巧克力带回来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十点半了,寝室里其他三人,都已经洗好澡准备上床睡了,杨扬这时才回来,捧着那盒东西,极其兴奋地对着她们吼:“嘿!瞧瞧这是什么!”
方若云抬头看了她一眼,不屑地说:“纸盒,卖掉也不知道值不值一分钱。”
杨扬白了她一眼,还是很兴奋,面若桃花:“切,我才不和你斤斤计较。我告诉你们,这可是我和我家长宁的定情信物!”
“你家?”另外三人异口同声,面面相觑,接着,忽然哄堂大笑起来。
杨扬这时也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了,路长宁是医科大学公认的校草,典型的高富帅,为人还很谦卑恭敬,据说,他见到老师都会鞠躬加问好,很有礼貌,和同学们的关系也处理得很好。
在校食堂吃饭的时候,听女生八卦最多的就是路长宁这个人,那时候杨扬还不认识他,要说起风云人物,她杨扬从初中到高中,从来都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其一是因为她性格开朗,对女生大方,和男生也能以哥们儿相称,其二是因为她多才多艺。
所以当时她就想:路长宁?什么咖?莫非是释迦牟尼下凡不成?闹得整个医科大学都唯他马首是瞻?于是,她决定去见一见这个神奇般的人物。可没想到,第一次她去找他们教师找他,同学说她去做实验,第二次他去他们寝室楼下找他,他的室友说他请假回家。
竟然没有一次机会能见到他,她统共找了他四次,他都不在。这个人简直是神龙见首不见尾。后来,她再去找他,他的同学就直接告诉她:路长宁大学期间不打算找女朋友,你还是换棵草吧。
她顿时窘了,难道,她这么多次找他,已经让他的同学都觉得她是对路长宁意图不轨吗?上天作证,她只不过是好奇心害死猫。她还是黄花大闺女一枚,哪能这么容易就被冠上“这个女人曾经倒追过某某某还无疾而终”这样的罪名?她觉得慢慢淡出他们的视野,暂时收敛一下自己庞大的好奇心。
可偏偏是这种时候,她遇见了神话人物路长宁。
那只不过是很普通的一个下午。快要期末,图书馆的座位相当抢手,除非去得早,否则基本上没有那样的好运气能找到座位。
杨扬怕挂科,星期六一大早就占了个位置,然后潜心复习。为了考试通过,她决定今天不吃午饭,一整天泡在图书馆。
图书馆里相当安静,每个人都是埋头苦读,她静悄悄地复习了一会儿,突然觉得尿急,便急匆匆地去上了厕所。刚从厕所里出来,就听见厕所外头有两个女生在说:“你叫人占座位了没?这种时候离开位置,位置很快会被人抢走的。你摆书在上头都没用!”
杨扬提裤子的手一顿——她好像连书都没摆在那桌面上诶,而是塞在座位边的书包里。完了,起了大早,难道位子要被人抢走了吗?
一想到这里,她就心跳加速,有一种糟心的感觉。三步并作两步,立刻回到座位去。一看,果然如此,她的位子上摆着一只黑色的男式书包,书包很鼓很大,估计这个书包的主人也是打算来图书馆奋斗一天的。
她只觉得一股名为正义的热血直往脑门上冲——怎么真有人这样不讲道理?光天化日之下,真的可以做这种令人讨厌的事吗!明显就是变相抢劫!
她气鼓鼓地张望四周,没有走动的人,而书包的主人,似乎也不在。她在那书包前站立了一会儿,忽然伸手,将那书包从椅子上拉起来,再狠狠摔到地上。这下,她引起不小的轰动,她座位对面的那个男生,抬起头,皱着眉略有不爽地看着她。
她复又坐回到位子上去,对面的男生清冷的声音传来:“同学,请你把书包捡起来。”
本来就火大,还来这么个管闲事的,她就更火大了,于是,她将笔狠狠往桌面上一放,对着那个男生吹鼻子瞪眼睛地说:“多管闲事!”
那个男生眨了眨无辜的眼睛,唇线抿了抿,好像海平面一样细腻分明,他对她说:“那是我的书包。”
杨扬楞了一下,明显没反应过来。他的书包?他有位置干嘛要把书包扔在别人的椅子上?
男生就像是看懂了她的疑惑一般,耐心地解释道:“同学,我看你很早就来了,中途离开又不找熟人帮忙占个位置的话,你的位置就会被人抢走了。所以——”
“所以——”她迟钝地重复。
他微笑了一下,终于还是站起身来,自己捡起了那个书包:“所以,我帮你占个位置。”
杨扬只觉得当时心里刺了一下,好像是被什么尖尖细细的东西刺到了心口,不过一点也不疼,只是有点酥麻,就好像是被电击过似的。
后来她连续N次在睡梦里梦见那个图书馆中背着阳光,弯下劲瘦的腰身,将她摔在地上的书包捡起来的男生时,她终于明白,那时候她的心,是被丘比特的爱神之箭刺中了。他复又坐回到座位上,将面前的厚重的书页一页一页地翻开,卷首语的最上方,用正规的楷体,写着“路长宁”三个字。
——“路长宁,就是那个又高又帅的对我笑一笑我就死而无憾的男人!”
——“是啊是啊,刚才我还看见他了,在帮老师抬桌子。哇塞!他力气好大,不知道我能不能把他顺利推到!”
——“路长宁啊,上次一句话没说,就借我三千块,好兄弟!”
——“路长宁?好像没有女朋友吧,上上学期好像有个女孩子老是来学校的,不过如今这么久都没来,据说是分了……”
——“长宁嘛,估计这学期又要拿一等奖学金了,啧啧,这么优秀的孩子我当了这么多年的教授,还是第一次见。”
——路长宁,原来就是他。
杨扬知道就因为对方帮自己占了个座位就爱上人家,是非常不靠谱的,可是,不记得谁说过,爱情是不需要理由的。她自己纠结了很久,终于在一个下着倾盆大雨的下午,决定要光明正大地喜欢校草路长宁。
她那样大剌剌的性子,一下子就弄得全班都知道她的心思。有人起哄说杨扬你快些把路大神收入囊中,我们也可以跟着沾光啊。有人推搡说你现在就去表白吧去表白吧。还有人说路长宁是大家的,你一个人竟然想要独霸?
长这么大以来,她是第一次觉得,喜欢一个人,原来这么令人烦躁。
可她还是鼓足勇气去表白了,是被室友方若云怂恿的,后来才知道,方若云是因为晚上睡觉的时候,被她梦话里不断呼唤着的“路长宁”搅得头大,才怂恿她第二天就去表白。
还是一个倾盆大雨的午后,她撑着的小伞,在暴雨中散了伞架,最后她被拍打不停的雨点淋得浑身湿透。长宁就站在她面前,淡定地将自己的大伞递给她,仍旧是那个似乎能划破天空阴霾的微笑,对她淡淡说道:“对不起,我并不打算谈恋爱。”
她只是觉得寒冷,可内心的火苗还没有熄灭,她不死心,撑着伞走近他一点儿,因为他把自己的伞给她,他都淋湿了。
可他却毫不犹豫地后退三步,重新置身于朦胧的雨帘当中:“同学,我还有事先走了,这把伞不用还了。再见。”
——再见,这是路长宁对杨扬说的最后一句话。
她呆若木鸡地看着路长宁在雨帘中从快走变成了小跑,最后躲在教学楼下,掏出手机打了个电话,接着,就有一个男生带了伞来接他,最终,他和那个男生一人撑着一把伞,消失在她狭窄的视野当中。
这整个过程,他都不曾回头看她一眼。
而来接他的那个男生,倒是疑惑地回头看了看她,对长宁说了什么,她没听见。男生又转回头去,再也没有回头。
长宁道了谢,将伞还给男生,那个男生笑嘻嘻地拍了拍长宁的肩:“这有什么,兄弟有难,你不照样拔刀相助,帮你带个伞罢了,没什么大不了。不过,你自己不是有伞?怎么还舍近求远,我可是从校外赶过来,那边有场子,现在我还得赶回去。”
长宁只是笑了笑,并不答话,那个男生或许真有急事,并不计较,急匆匆又走了。长宁回到寝室,去冲了个澡,夏季的大雨来得快,去得也快,等他冲完凉,那大雨便停歇了。
他站在桌子边擦头发,擦了片刻,又停了下来,将毛巾随意地放在桌边,掏出口袋里的钥匙,打开了桌子的抽屉。
那是一张已经有些发黄的照片,上面甚至还有若隐若现的水渍,大概是四年前吧。照片上的女孩儿穿着白T恤牛仔裤,背着个大书包站在公园大门口,静静地伫立,她的目光并没有朝向镜头,因为这张照片是他偷拍的。
他告诉情铭,在公园大门口碰头,然后和她去爬山。他已经一路狂奔着过来了,可没想到,竟然还是让她先到。于是,他便掏出相机,偷偷地拍下她的侧脸。
长宁坐了下来,用指腹轻轻摩挲着照片上女孩儿的脸颊,带着万般怜爱。几分钟后,他呼吸急促地探下手去,拿着照片的手在不可抑止地颤抖着,目光紧紧盯着女孩儿的容貌,他颤抖着手,将照片移到嘴边,吻了吻女孩的脸颊,另一只手快要痉挛。
不一会儿,他长呼出一口气,整个紧绷的身子也随之松懈下来,喘了几口粗气,他动作缓慢地用纸巾擦了擦手指上的浊白,再小心翼翼地将照片塞回抽屉,落下锁。他失落地叹了口气,再次走进洗浴间,哗哗的水声很快响起。
可没过一会儿,那响亮的水声就被窗外突如其来的倾盆大雨淹没。
作者有话要说:浊、浊白……素的……浊白……就素,对,嗯,那种浊白……萌妹纸秒懂滴话,不够纯洁哟~hia hia hia~浊白~(喂!节操捏!
☆、最终话
年前几天,室外温度大概有十五度,穿着一件薄薄的毛衣,再加一件毛呢,就可以出门走动,也不觉得冷,可这天竟然变得这样快,大年三十,到了下午四、五点的时候,居然飘起了小雪,准确地说,是雨夹雪,所以,白色的雪花儿落在地上一会儿,就被地上的积水融化了。
大街上基本没有开张的店铺,还有几家,也是正在整理收拾东西,准备回去过年的。马路本来就宽,因为过年,这下子又没什么车,开起来顺当得很,只不过因为下了小雨,路上难免积水,雨天路滑,就算道路再空阔,也得小心翼翼地行驶。
万平将车子开得很慢,基本等于龟速了。情铭坐在车子后排,正拿着餐巾纸擦拭车垫上的饮料污渍。
“你开这么慢,能赶回去吃晚饭我就谢天谢地了。”她将餐巾纸揉成团,全部塞到一只塑料袋里,然后朝着身边依旧在口吐饮料的男孩子说,“万凡!你要是再把饮料吐出来,我就割掉你的舌头!”
万平从后视镜里看了看,裂开嘴笑了:“有你这么吓自己儿子的么。”他转过头,温和地朝儿子笑了笑,说:“乖儿子,浪费饮料晚上是会尿床的哦,你尿床我就告诉你们班的王婷婷。”
万凡抬着脸看了看爸爸,皱着眉作思考状,似乎在分辨他话里的真假,片刻,他果然乖乖坐好,还把地上的饮料瓶捡了起来。
“这就对了嘛。”万平转回头去,专心开车。
情铭呼出一口气,心想这父子果然一条心,上次万凡和邻居家的淘气鬼打架,她不管怎么劝都没用,把他拉开,他就冲着她直哭,哭得她心疼死了。最后还是万平出马,三言两语就哄得儿子破涕为笑,骗回家去。
万平在后视镜里看见一脸纠结加抑郁的情铭,忍不住抿嘴笑了笑,哪知被她发现,她瞪圆了眼睛看着自己,他只好求饶:“好了好了嘛,其实,要制伏儿子也很容易的,其实我也是偶然发现的……”
他刚想将儿子暗恋幼稚园同班的王婷婷的事说出来,就看见儿子也瞪圆了眼看他,他嘿嘿笑了两声,就不说话了。
情铭倒是没有追问,因为她的电话响了,是她妈妈打来催他们的,她说了雨天路不好走,然后又闲聊了几句就挂断了。他将车速稍稍加快,没过一会儿,就到夜家别墅了。
妈妈相当热情,主要是因为他们自从结了婚后,就有三四年没有回过家了,他们结了婚后在凤城呆了一年,之后就去了国外,在那边住了几年,再搬回来。今年是他们回家的第一个年头。
家里的陈设倒是没什么变,过年了,家中打扫得一尘不染,万平坐在沙发上看电视,万凡就黏着外婆撒娇,一口一个外婆甜甜地叫,逗得夜妈妈心花怒放,直说这小模样就像是小时候的情铭,嘴巴甜得很。
情铭去楼上换了套衣服,出来后就陪着万平看电视,看了一会儿,就吃年夜饭了。晚餐非常丰盛,大鱼大肉,都是上好的菜,果然还是娘家最好啊,样样都是她爱吃的菜,她吃了一半就躲到妈妈怀里撒娇,夸赞妈妈手艺好,万平就笑说这么大了就知道撒娇,难怪儿子也跟着学。
吃完年夜饭,夜妈妈就将电视转到中央台,大家一起坐着看春节联欢晚会,以前的年也是这么过的,虽然是传统了点儿,可是合家欢乐,也挺美满的。情铭看了几个节目就有些困了,直打呵欠。
“是不是太无聊了?”万平剥了个小橘子塞到她嘴里,“现在才九点啊,要不要出去透透气?带你去放烟火好不好?”
妈妈见情铭的确对电视节目不感兴趣,就顺着说道:“是啊是啊,你们出去逛逛好了,仓库里有烟花,刚买的,去外面放着玩吧,万凡陪我看电视。”
情铭见万凡看小品正笑得合不拢嘴,便和万平去仓库拿了烟火,走到宽阔一点儿的地方去放了。
烟花很美,好像一朵一朵巨大的月季,开放在墨色的夜空,陨落的时候是一点一点慢慢隐没掉的,所以她看得很清楚,那些烟花散落下来的时候,就好像自由落体的水珠,上头尖尖细细的,下头肥肥胖胖的,又好像是西柚的果粒,一颗一颗,白白嫩嫩,水水的。
“我想吃柚子。”她看着看着,便脱口说道。
万平哭笑不得地看了她一眼:“这么晚了,我去哪里给你弄柚子啊?”
“你刚才还说才九点呢,一叫你去帮我买柚子你就说迟了。”她赌气地扭脸。
他只好将她身子扭过来,讨好地说:“好好好,我去给你买,也不知道现在哪家水果店会开门。那你跟着我去好不好,省得一会儿我没买到你就说我不用心。”
情铭笑嘻嘻地掐了掐他的脸颊,点头说好。万平叫她先在门外等一会儿,他去给她拿件大衣。
她仰望着被烟火染红过的夜空,心里一阵舒畅。真好啊,又是一年,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又苍老了一点儿。好像是为了证明自己没有变老似的,她像以前学生时代那样,做了几个高抬腿的动作,谁知挂在脖子上的挂坠掉了。
那可是万平花了一年的薪水给她买的施华洛奇,作为他们的结婚礼物,他当时拿出来的时候,她惊讶得说不出话,可他只是宠溺地笑着摸了摸她的脑袋,说:“你以前也送我一个挂坠,作为我的生日礼物,我一直带着,以后,这个吊坠你也要一直挂着。”
她当时只是惊诧他竟然花费一年年薪为她买了这个东西,一时感动得不得了,她不是爱慕虚荣的女人,可每次有人问起这个吊坠,她总会自豪地说起它的来历。
可现在她却把它丢了?
情铭焦急地在地上寻找起来,可天已完全黑了,这片别墅区也没有路灯,她低着头找寻了许久也没有找到。
这时有一道光亮射过来,她一时没反应过来,抬眼看了看,原来是车头灯光,心想大概是某个车主刚回来,还没关车灯吧。于是她借着这光四处寻找,最后在路边上窨井旁找到,幸好幸好,没有掉到下水道被冲掉。
当她抬起头想要去感谢一下那个车主时,那辆车突然启动,猛烈后退,然后便迅速消失在她的视野之中。她眯着眼睛分辨了一下,只认出那是一辆银白色的雷克萨斯。
“喂?路主任,你在哪?我老张啊,今天你不是值夜班吗?别的医生都急忙推辞掉,就只有你主动要求今天加班,我是没办法,推辞不掉才……咳,扯远了,话说你到底在哪啊?刚才还有护士说你在办公室啊,怎么我一来找你,你就不见了呢?我还想找你打打牌呢。”
“十五分钟后我就过来。”
他漂亮的丹凤眼微微眯了眯,终于将目光从车后镜上移开,踩下油门,车子便绝尘而去。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一直追文的喷油~坚持看到了最终话~季黑暗感激不尽orz稀饭我的话,就戳这一篇吧~我一定不会坑文的(`﹏′)此为高干文~以及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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