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送走两尊大神顿感浑身轻松不少。温柔地给钟绛虹端上暖烘烘的柠檬茶和一小块我亲手做的抹茶浮雪。坐在她对面,看着她一小口、一小口秀气地吃着茶点,心头一片湿润。江杰阳你是不是就快回来了?细心地为她剥好橘子皮,然后一瓣又一瓣地把白色的纹路清理干净,再把干净剔透的橘瓣喂到她的唇边。看着她安静地倚椅子上,朝我笑得甜蜜,我的心疼痛而又酥软。我左看右看都觉得这样柔弱的女子不该遭遇如此多舛的命运,总想着对她再好一点,难道这也是算得上是一种爱屋及乌?
苏怡雪和季菲菲虽然极为不同意我的做法,到底是贴心的姐妹,终究原谅了我。几天以后,在她们的帮助下,我在学校附近租了间宽大的房子,两室一厅,每月一千多元钱。而她们不放心我一个人照顾钟绛虹,也从学校搬来和我一起睡,跟我一起分摊房租。
寝室的人都对我们只有半个学期就要毕业还要住在外面的行为十分不理解。对外统一口径,说我最近店里忙,常常需要加班,而苏怡雪和季菲菲住在外面方便找工作。理由合情合理,没有人怀疑,然而真正得原因只有苏怡雪和季菲菲知道:我是为了方便给钟绛虹洗澡做饭,所以才搬出来的。这样,每天我都可以把绛虹的身子洗得干干净净的,让她身上的每一寸肌理都泛着诱人的桃红色。她的脏衣服被我全部扔掉了,为她穿上和我一样纯黑纯棉的衣服。给她梳头时,对着镜子里这个身材窈窕、素净婉约的雅致女子说:“让我来照顾你吧,直到你的妹夫来带走你。”她只是一味似懂非懂地顾眄而笑。
你妹夫……只因为你妹夫是江杰阳,我才会这样无条件地宠着你。对于你,我是又爱着又恨着,爱屋及乌的爱,无法超然的恨。
似是看穿我的内心一般,她将身子柔软地依偎入我的怀里。真是无奈,我长长地叹息:“你,为什么会不怕我呢?”
每一天,我都像是在对待一个精致的瓷娃娃,小心翼翼地呵护着她,生怕她轻易碎裂。
季菲菲不悦地说:“你这是捡了个妈供着。”
我一脸天真地笑了:“嗯。没办法放任不管。”谁让她们是我的好姐妹呢,随便她们说吧。
苏怡雪不客气地用手掐住我的肩膀使劲摇晃着说:“你这是疯了。她是你情敌的姐姐!”她不忍心看我轻贱自己。
道理真的很浅显,我真的什么都懂,不要说是理智了,就算是一部分情感上我都倾向于陈思宁,只是总是怀揣着期望,总是不能彻底地死心。大概是我的性格使然,一根筋到底,在意了便是在意了,很难改变自己的心意。
季菲菲专注地注视着我,一字一句咬得极为清楚:“不要,被一个男人耽误掉你的青春,如果你知道他是真的不爱你。”
人的一生如此波澜广阔,风光无数,其中最光彩夺目的景致便是青春。有多少青春可以挥霍?一个不爱你的男人值得浪费你多少光阴去消耗你的青春?她的意思我明白,我真的都明白。
我看着她们,展开最灿烂地笑颜,对她们温柔地说:“我想要认认真真、完完整整地爱一次,做一个敢爱敢恨的自己。现在看来真的太难了。有时理智和情感是站在对立面上的,很难说服彼此。”
苏怡雪铁青着一张脸气急败坏:“杨晓蕾,你为什么要跟自己较劲,为什么要跟自己过不去?” 口气艰涩而又生硬,在她眼里我就是吃饱了没事干,专门自己跟自己别扭地一个人。
作者有话要说:一天一更啊一天一更喜欢你们能够喜欢这个故事
☆、28
人生最大的悲哀就是求而不得,舍而不能,得而不惜。
我几乎占了个满堂彩。
但是不得不说,这不并是我想要的初衷。大抵我这个人可能是有些感情洁癖的。我的情感就像是一个只能执行单命令的程序一样,甭管是否输入了新的命令,只要旧的命令还在,哪怕只剩下一个字母了,也会有Bug的存在,根本没办法执行新的操作。
说到后来,连我自己都感觉自己有些神经质了。我只能对她们说:“我也不愿这样跟自己较劲,活着很累——这个道理,我懂。我只不过有所期待,我不知道怎样才能够让自己死心,也许需要一个契机。甚至我自己都在等待这个机会,可以自己说服自己。”
我感到从未有过的孤独,希望她们能够理解我,不管结果好坏,我只不过是想做个了断。我所求的,不过是单方面的,我自己感情上的,彻底大解放。
口袋里的手机飙着高亢的铃声骤然大作。我翻找半天,才从口袋里翻出手机,一看来电显示,原来是陈思宁打来的。
我按了按太阳穴,随手接通了电话,清清楚楚地‘喂’了一声。
“睡了吗?”陈思宁低缓的音线通过手机,缓缓流淌进我的耳朵里,又从耳廓处爬入心脏的位置,如一只手在慢慢地按压那里。
“还没有。你有事吗?”面对强大的诱惑力,我稳了稳心神,才慢吞吞的跟他说话。
“听说你搬出去了?”陈思宁见我单刀直入,也迎合我直奔主题。
我迟疑了大概三秒钟的时间,想来我不说,跟我住一起两个小叛徒也一定会说的,还不如干脆直说算了:“说来有些复杂。江杰阳你知道吗?”
那边似乎没有料到从我的口里听到这样的一个名字,这次停顿的时间更久了一些,才继续说道:“我知道。”音线深沉了几分,沙沙地,说不出的喑哑。
我深呼吸数次,憋足一口气对他说:“他女友的孪生姐姐有点……嗯,有点神志不清楚。我又不能见到当做没见到,就把她就从大街上捡回来了。但是没地方住,只能租个房子。”
手机那头声音一如往昔的平稳:“嗯。需要什么帮助的话尽管开口。”
心尖渐渐如些微麻痹后出现的疼痛感,有什么小虫子在那里一口一口地撕咬着,并不断地加深伤口。我握着手机的手微微颤抖着,直觉想要跟他解释些什么,慌不择口地说:“等江杰阳回来以后,我再把她带给他……”说到这里,忽然察觉到自己越解释越乱,有一种刮大白没有刮均匀露出里面灰扑扑水泥的粗糙痕迹。
过多的解释就是掩饰。
陈思宁的声音悠远地从电话彼端传来,透出一些疲惫:“我知道。太晚了,早点儿睡。”
我张开嘴,又合上,话堵在喉咙里就是出不来,巨大的惶恐袭来,应该怎么说出这一切?终究我只是喃喃的道了一句‘晚安’便匆匆挂断了手机。
我有多么想要告诉他,不是的,不是你想得那样的。你对我的好,我不是不知道,不是不想做出回应。我只是想要找到江杰阳,只是想要让自己心里还剩下的很少一部分有关于江杰阳的期望彻底变成失望,只是想要把心里所有的空间都腾出来。
陈思宁,我以为你是懂我的。
你给予了我这样多的温暖,我也会有期盼,会有渴望。
一回身,发现钟绛虹从睡梦中醒来,正坐在床上无声地哭泣。
我慌乱地走过去抱着她,缓缓地轻抚她因哭泣而不断耸动的背:“不哭。”
意外地,听见她第一次开口说话,声音呜咽得好似撒娇的小猫一样:“相辉。”她低低地唤着一个令我感到陌生的名字。
“他是谁?相辉是谁?”我问她。
“是……”她努力地想了又想。
“是谁?”我追问她。她摇了摇头,静静地窝在我的怀里,脑袋抵在我的下颏上,发端洗发水的香气混合着她本身的气息向我的鼻端靠拢。
“你梦见什么了?”我又问道。
“血。”她安静地蜷在我的怀里,双手紧紧攥住我的睡裙用,含着泪水地眸子迷朦地半睁半合,薄薄地水雾里明明白白摊开无尽的惊恐。
突然,她从袖中伸出冷冰冰的手指如海里的水草带着泪水的湿气攀爬上我的左脸,轻声地说:“疼。”
霎那,想起,江杰阳曾说过钟绯虹曾经被她打过的。也许,她是把我当成了她的妹妹。这个认知让我有种说不出的感觉,使劲搂了搂她纤细的肩头,以示安慰。她却一把将我推开,伴着声声的嘶吼,双手抱着头撕扯着头发在床上不停翻滚着。我吓坏了,赶忙打电话叫来救护车,把她送到了医院。
医生对我说,她是在无意识地情况下,想要回忆以前的一些事情。最好以后一遇到这种情况就马上打断她的思绪,否则巨大的神经疼痛会让她做出自残的事情。除非有专业的心理医生在旁做辅助治疗。
我把她从医院接了回来,张罗了一大桌子好吃的饭菜给她补身子。在给她哄睡以后,匆忙和苏怡雪、季菲菲商量了一下这件事,她们都对这件事感到差异。
“我觉得她梦见了血,还唤着一个人的名字一定是因为她受过什么重大的刺激。” 季菲菲分析道。有时,敏感的她更像只猫科的动物。
“没错,我也是这样想的。” 苏怡雪接口道,“既然是个悲剧,忘记了反而更好。”还好,她没有生气而赌气不理我,对我照顾钟绯虹的事情再也不过问了。
我觉得她们说的有道理,记忆里江杰阳曾经说过:“说实在的,我宁愿让她这样过完下半辈子,也不愿让她记起以前的事情。”
毕竟鲁迅先生也曾说过,人生最痛苦的是梦醒了无路可走。做梦的人是幸福的;倘没有看出
可以走的路,最要紧的是不要去惊醒他。
从此以后,我再也没有追问钟绛虹只字片语了。
但是那次从医院回来以后,奇怪的事情发生了!
每天,我都照例在临睡前给钟绛虹洗得干干净净,早上醒来我都会发现她的手上和脚上粘了不少的泥污。有时,她的大衣上也粘着树叶、草籽和泥土。后来我发现放在抽屉里的钱渐渐地减少。给她收拾衣服时,无意中发现从大衣口袋里掉出了她平时从不携带的钱。
这到底是为什么呢?我把这件事告诉了苏怡雪、季菲菲,她们惊骇地怀疑钟绛虹是在梦游。
那么,她究竟为什么会梦游,又会在梦游的时候去什么地方呢?
我们决定解开这个疑团。
作者有话要说:这是言情,它真的不是惊悚小说,所以它真的没办法做到多么地惊悚。。。----------------一天一更呀一天一更
☆、29
经过分析,我们一致怀疑钟绛虹是在梦游。
我感到周围的空气越来越稀薄,没来由地窒息。
那么,是什么样的梦魇迫使她失去了控制自己躯体的能力?
为了弄清楚真相,最终,我们决定跟踪她。
这晚,我照例给她洗得干干净净。为她穿上崭新的睡衣以后,我轻轻地亲吻了她的额头:“乖,别怕。” 这话不知道是在安慰将睡的她,还是在安慰着我自己。她娇憨地歪着脑袋
看着我,大大的眼睛一眨一眨地,让人十分怜爱。我搂着她上了床,将她哄睡了,把灯关上,等待着午夜的到来。
不知过了多久,钟绛虹像只猫一样,动作轻柔敏捷地起床,拿起挂在门后的大衣,披了上去。脚下只趿着一双拖鞋,从抽屉里随手抽出了一张50元的纸币就悄无声息地走了。
我和苏怡雪、季菲菲迅速尾随其后跟了出去。我们看见她在路边拦了一辆出租车,也赶紧拦了一辆出租车紧紧地跟在那辆车的后面,不敢有丝毫的松懈。过了二十分钟左右,车停在一处僻静的地方。直到下了车之后,我们才发现,对面竟然是这座城市里最大的墓园!
一个失了忆的女子,半夜梦游为什么会来这种阴森恐怖的地方?
来不及想明白原因,更为恐怖的事情随后发生了……
只见钟绛虹转过了头,弯唇,朝我们微微一笑。凭借着惨淡的月光,我们看见她的朱唇微启,露出里面泛着森冷光芒的白色牙齿。那双大大的眼睛眼睑微垂,半张半阖,了无生气。一阵夜风吹来,纤细的身影缓缓融于夜雾之中,恍惚得有些不真实。长长的黑发向后撩起,丝丝缕缕纠结在一起,飘曳在空中,充满了诡异。
季菲菲被眼前景象吓哭了。
我只好赶紧伸手捂住她的嘴巴,生怕哭声惊醒了正在梦游中的钟绛虹。
同时,自己也真切地感受到了从心底升腾起的那份怕意。身体不受控制地微微颤抖着,刺骨的寒意一阵阵袭上脊背,滑腻的汗液将贴身的衣服缓慢地吸附在身上,如附骨之疽。就在这时,钟绛虹转过头去,以极其迅捷地速度,冲向了墓地。
迟疑了几秒钟,我们还是决定跟着她跑了过去。
毫无疑问,墓地在午夜是关闭的,所以她并没有走大门,而是走到一处不引人注意的围墙旁,踮起脚尖,双手往围墙顶端使力,身手矫健的翻墙而过。老旧破败的围墙上面布满了阴冷湿滑的苔藓,我们三个人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互相协调、彼此帮忙,这才手忙脚乱地翻了过去。钟绛虹一定是经常翻越这座围墙,动作间才会如此的行云流水。我们惶惑不安地看着她无声无息地行走在晦暗潮冷的墓地间,白森森的月光照在排布不齐的墓碑上,反射出不均匀的光线,更加衬托着整个氛围的幽森可怖。她停在一处墓碑前,蹲下去,用手反复不停地摩挲着大理石的墓碑。须臾间,竟然不可抑制地低声啜泣起来。细弱的呜咽声音回荡在空旷的午夜墓地里,显得格外凄凉悲切。我暗暗地记住那处墓碑的大约方位,和苏怡雪、季菲菲三个人先行回去了。
虽然,我个人并不相信鬼神之说,但是午夜时分来到这种地方确实是件令人毛骨悚然的事情。
钟绛虹在一个小时之后也回来了。
她轻手轻脚地脱下了大衣,蹬落拖鞋,继续躺在床上睡觉,一觉至天亮。
翌日上午,我和苏怡雪、季菲菲早早地来到了那座墓地。
瞥见几个保安正聚在大门的门房内脸色苍白地小声嘀咕着什么。我经过门房,正好听见一位保安说到‘哭声’两个字。我暗忖,也许是他们连续好几个晚上都听见钟绛虹的哭声,以为是什么冤魂在作祟呢。其实哪里有什么冤魂呢?这年头,最可怕的事就是人吓人,真的能够吓死大活人。
绕来绕去,我来到昨天钟绛虹哭泣的墓碑前,我看见墓碑上贴着一张与钟绛虹拥有着相同容颜的照片!
墓碑上赫然刻着血红的漆字:爱妻钟绯虹之墓。立碑人正是江杰阳!
我当场惊骇得说不出话来!
原来,钟绯虹早在几年前就已经离开人世了。
原来,钟绛虹的失忆是因为她妹妹的过世而受到了打击。
原来,江杰阳每次见到钟绛虹都是一种折磨,间接地提醒他深爱的人早已逝去的事实。
单单从表面来看,这一切似乎合情合理,顺乎逻辑。
可是我的直觉告诉我,整件事情的背后根本没有那么单纯,似乎有什么地方依稀透着古怪。
突然,季菲菲发现了什么,下意识地惊呼了一声,推推身旁的我:“你看,钟绯虹旁边的这几座墓碑。”我看到了这一辈子我都无法忘记的一幕——紧挨着钟绯虹墓的,是钟绛虹为她们的父母立的墓碑。根据江杰阳之前描述的一切,钟绯虹应该是和自己的母亲生活在一起的,父亲早已过世了。这说明这是一处后来合葬的墓。而她们父母墓的旁边是钟绛虹为她的未婚夫孟相辉立的墓碑。孟相辉的旁边相邻着一个叫宋凌艳的女子的墓。离奇的是,他们的墓碑不但排列在一起,立碑的时间竟也是同一天!
我的手脚逐渐地开始冰冷麻木,寒气通过四肢百骸聚集在胸臆,整个人从里到外透心凉。
谁能告诉我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五年以前,究竟发生了什么样的事!为什么这些人会被同时埋葬在这里?钟绛虹从梦魇中惊醒时说的血,是否意味着在五年以前曾经亲眼见证过这一惨剧的发生?睡梦里,她痴痴地呼唤的“相辉”就是长眠在这里的孟相辉吗?那么,她在失去记忆的情况下,还能牢牢地记住孟相辉的名字,这是不是说明她真的很爱他?如果她很爱孟相辉的话,孟相辉为什么又会葬在宋凌艳的墓旁?宋凌艳究竟是谁?她和钟家又有着什么样千丝万缕的关系?我的心里存着一团乱麻,怎样也觅不到线头,理不清思路。钟绯虹失忆的真正的原因是因为不愿再记起那天亲眼所见,亲耳所听,亲身经历的那些事情,才会下意识里让自己选择这种逃避的消极方法来忘记这所有的一切吧。
那么,江杰阳这些年是怎样一个人在清醒的状态下默默地独自承受着这些脉络清晰的伤痛呢?
我沉默地站在原地,脑中一时间思绪万千。
作者有话要说:一天一更呀一天一更
☆、30
谁能告诉我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五年以前,究竟发生了什么样的事!为什么这些人会被同时埋葬在这里?钟绛虹从梦魇中惊醒时说的血,是否意味着在五年以前曾经亲眼见证过这一惨剧的发生?睡梦里,她痴痴地呼唤的“相辉”就是长眠在这里的孟相辉吗?那么,她在失去记忆的情况下,还能牢牢地记住孟相辉的名字,这是不是说明她真的很爱他?如果她很爱孟相辉的话,孟相辉为什么又会葬在宋凌艳的墓旁?宋凌艳究竟是谁?她和钟家又有着什么样千丝万缕的关系?我的心里存着一团乱麻,怎样也觅不到线头,理不清思路。钟绯虹失忆的真正的原因是因为不愿再记起那天亲眼所见,亲耳所听,亲身经历的那些事情,才会下意识里让自己选择这种逃避的消极方法来忘记这所有的一切吧。
那么,江杰阳这些年是怎样一个人在清醒的状态下默默地独自承受着这些脉络清晰的伤痛呢?
我沉默地站在原地,脑中一时间思绪万千。
“天啊,这究竟是……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连平时一向轻易不会一惊一乍的苏怡雪也不由得不倒抽了一口冷气,觉得面前的这一切十分地不可思议。
“恐怕,”我的声音不由自主地开始颤抖,像一根绷紧的弦在被人用手大力地撩拨,“事情的来龙去脉看来只有已经失踪了的江杰阳和失忆前的钟绛虹才能够解释了。”
“其实,我们可以找位心理医生给钟绛虹催眠啊。这样她就能顺利地找到失去的那部分记忆了。” 季菲菲马上提议道。
“不行。” 苏怡雪马上镇定下来,否决了她的提议,“我们不能那么做。”
“是啊。”我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快速地思考了一下前因后果。表示赞同苏怡雪的说法。
“为什么啊?” 季菲菲不解地问道。单纯的她什么时候才能成熟地思考问题呢?
“那是因为,”我咽了口唾沫,润了润干涩的嗓子,有些如鲠在喉的感觉,“那是因为钟绛虹自己选择了丢掉那部分的记忆,我们不是她的亲人也不是她本人,怎么可以不尊重她的选择呢?我们不能感情用事,为她擅自做主。”
“可是,你怎么知道是她自己选择丢掉了记忆的啊?也许,她自己的本意就是想记起以前发生的一切呢?要不她为什么会梦游呢?那次,她不是还为了能够想起以前的事情而头痛吗?也许是她内心深处蕴藏着什么力量在驱使她梦游,反复地来到这里。现实看不到、想不起的东西只有在梦境中才能够看到并牢记。” 季菲菲不以为然,反诘我。
“菲菲,将心比心。如果是你目睹了家破人亡的惨剧,亲眼见到和自己拥有着同样容颜、同样血脉相连的妹妹死在自己面前,无能为力。就像是……就像是另一个自己死去了一样,你会愿意一生一世都清晰地记着这样伤痛的一幕吗?而且,她在睡梦中常常无意识的呼喊“相辉”的名字,说明她很在意这个人。她的妈妈、妹妹和她在意的人都不在这个世界上了,这种打击对她来说几乎是致命的。不是她的本意想记起来什么,而是倘若可以的话她永远都不要记住那一幕。”
说到这儿,我垂下眼睑。
忘记,在这种情况下,对她而言,是种难得的幸福。
记得这一切的江杰阳是怎样坚强地活在现实里的?
他先是被父母抛弃,相依为命的奶奶而后又撒手人寰。在他认为自己得到归属的时候,心爱的人又不在了。他还要咬紧牙关,一个人坚强的活下去,只为了能够照顾自己爱人的失忆并且痴呆的姐姐。他一刻也无法忘记悲伤的过去,只要他看一眼钟绛虹就会想起拥有相同容颜的钟绯虹。钟绛虹的存在无疑就是一把粗盐粒,时时抹在江杰阳从未曾愈合过的伤口上,痛彻整个灵魂!
“如此说来,只有等到江杰阳出现的时候,才能够最终揭开谜底了,是吗?那江杰阳还会回来吗?” 季菲菲继续问道。看来她已经被我说服,明白了个中的道理。
我望着钟绯虹墓碑上洋溢青春活力的照片,徐徐地说道:“我相信,江杰阳一定会来找钟绛虹的。因为,那是他活着的责任。” 这次之行,带给我最大的感触就是反省生命。人这一生活着图的是什么呢?蝇营狗苟,终其一生,说到底,不过只是身后的尘土一捧。
那些尘封的过往并不重要。逝者已矣,追究那些真相又有什么用呢?
离开墓地以后,我更加细心地照顾钟绛虹。想要尽力去弥补她内心的创伤,温暖她冻结的灵魂。每天,除了上课和去店里上班,我都尽量抽出时间陪伴着她,不敢有丝毫的疏忽与怠慢。为了不让她每晚都去那座可怕的墓园,踏踏实实地睡觉,迫不得已的我会在她临睡前,亲手喂她喝下一杯放有安眠药的牛奶,不让那些惨痛的记忆再有片刻的机会纠缠钟绛虹。
自从上次通过电话以后,已经有两周的时间我和陈思宁没有联系过了。我决定主动找他说明白内心的想法。
尼采说:我属于今天和过去。但我的一些东西将是属于明天后天和今后的。
我想问问他,是不是愿意等我放下过去的所有。
于是,在夕阳即将落下的傍晚,我就着天边炫目的艳丽晚霞拨通了他的电话。这是谈论公事以外,我第一次主动给他打电话,心跳不由控制地加快。
“喂?”电话拨出去,立时被接通,电话那头传来陈思宁一贯干净温和的音线。
这么快就听到了他的声音,我被吓了一跳,没有任何心理准备,只得胡乱‘嗯’了一声。
“有事?”陈思宁问道。
电话有个很大的弊病,就是人们无法通过电话看清对方的神情。短短的两个字,我根本就听不出来陈思宁现下的态度。毕竟上次我在电话里面说得比较含糊其辞,导致了现在这种令我忐忑不安的情况发生。我不知道该如何在电话里跟他说清楚我的想法,或许应该稳妥地选择面谈。
“晓蕾,你有事?”陈思宁又问了一声,打破了电话里的沉默。
“有事。”既然早晚都要面对,那就……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一些吧!我阖上双眼,听见自己的声音通过手机传递给手机那端看不清眉目的陈思宁:“我有事想跟你面谈。”
陈思宁开车来接我的时候已经是这座城市最繁华的夜晚时分。夜晚是一座城市歌舞升平的开端,也是人们满怀心事寻找靠岸港湾的时刻。斑斓的五彩霓虹和街道两旁林立的路灯照亮了城市里行人匆匆赶路回家的面容。那些穿行在道路上的行人,正怀着不同的心情行走在大街上,无论经过哪里,遇到什么样的人,最终会回到属于他们的家中。我坐在车里,透过车窗看窗外不断后退的夜景,感觉到这个城市喧嚣和寂寞共存的矛盾。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掉收藏了,可能写得确实不太好吧。感谢一直收藏的朋友们------------一天一更啊一天一更
☆、31
“想什么呢?”陈思宁注意到我在沉思,出声拉回了我的思绪。
“在看窗外的景色。”我认真地作答。
陈思宁看了我一眼,奇怪地问:“看什么?看这些赶着下班回家的行人和望不到尽头的车流。”
我收回视线,目光投向自己的手袋,几千元的手袋对于普通的大学生来说,算得上是奢侈品了,然而我却从不缺钱,从不。只是我也不去炫耀什么,那只会让我的内心更加空虚,让我更加残酷地认清现实——除了钱,我什么都没有。我信手拨拉手袋上的拉链:“人们结束一天的繁忙下意识就想回到自己的家里。”
陈思宁没想到我会回答他一句答非所问的话,不由得加深讶异:“难道人不回家却要整天在外面闲晃吗?就算是应酬也不过是暂时的,家才是人们的归属。”
我不想继续这个话题,转而问他:“我们这是去哪儿?”
“吃过饭了吗?”陈思宁也答非所问地反问我。
“吃过了。”我顿了一下,接着说道,“我现在一人要喂饱两张嘴,当然要定时吃饭了。”
陈思宁按了一下车子上的一个按钮,立时有音乐从音响里播放出来。他的声音几乎淹没在音乐的声音:“那就去我家坐一会儿吧。”
我没说话。陈思宁这样的人想要什么要不到?越是这样的人越是不屑于通过下三滥的手段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所以在这一点上,我还是相信陈思宁的人品的。他说去他家,我想,也只不过是想找个相对安静地环境跟我交流罢了。我调整了一下坐姿,尽量忽略安全带紧扣的不适,静静地聆听音乐。正巧CD播放到Linkin Park 的《What I Ve Done》
男子沙哑撕裂的嗓音划破车厢的寂静,熟悉的歌词果然钻入我的耳朵里:
What I’ve Done, I’ll face myself,
不管我以前所作的什么,我将来都会面对我自己
To cross out what I’ve become, Erase myself,
将现在的自己彻底改变,把以前的自己擦去
And let go of what I’ve done…
同时放手我以前所作的
For what I’ve done, I start again,
因为我以前的作为,我要重新开始
And whatever pain may come,
不管会遇到什么困难
Today this ends,
这些就在今天到此为止
I’m forgiving what I’ve done…
我正在原谅我所作的
I’ll face myself, To cross out what I’ve become, Erase myself,
面对自我,将现在的自己彻底改变,把以前的自己擦去
And let go of what I’ve done…
同时放手我以前所作的
每一句歌词都唱进了我的心里,怎么听怎么符合我内心现在的想法。说不出的紧张和慌乱兜头压来,我抬手就把音乐给关了,随便扯了个理由:“我想静一静。”
逼仄的密封空间霎时安静了下来,陈思宁没有多说什么,点点头,表示理解,专注地开车。尽管城市的交通在此时实在让人恭维,但是架不住距离近,不到二十分钟就驶进了陈思宁所住的小区。下车的时候,我暗暗松了口气,尝试缓解绷紧的神经。还好,还好,我庆幸自己此时还能平稳地走在路上,肌肉还没有受到大脑的控制,变得僵硬。观察了一下周围的环境,我吃惊看向陈思宁:“这不是普通居民区吗?”
陈思宁乐了:“是啊。我就住在这儿。”
我有点儿懵,茫然地站在原地,心里反复寻找合适表达的词语:“你可以住在更好的地方啊。”
陈思宁摁了一下车子的遥控锁,发出‘嘀’的一声:“怎么?我住在这里让我们的傻姑娘失望了?”
我立刻炸毛:“你什么意思?”
陈思宁好笑地望着我,伸手拍了拍我的肩膀:“你可真敏感。我什么意思都没有,也知道你不是爱慕虚荣的那类女孩子。我只是喜欢住在这里,这里的房子不大、不奢华,但是这里有人气儿。”
我讪讪地低下头,跟着陈思宁走到某一个单元楼下,看着他拿钥匙打开安全门,走进楼道里。漆黑的楼道一瞬间亮了起来,橘黄的光影温暖地洒下来,陈思宁的身影跃入我的眼帘。他身躯颀长而挺拔,身材偏瘦削,但肩不算窄,腰却很细,穿起衣服来很有架子。他走在我的前面,为我领路,仿佛是在告诉我,前路无论怎样,都有他在,他愿意站在我的面前为我遮风挡雨。看着感应灯下他半明半昧的背影,我由衷地感到踏实和安稳。哪怕是多年以后回想起这一幕来,我仍然能够记起那一刻自己血管里的血液平缓地流淌过周身,最后包围住心脉。穿越过奔流不息的时光洪流,我依稀看到自己站在那个背影之后,遗留下了自己的心。
爬到七楼,我累得气喘嘘嘘,双脚已经开始发软,心里暗自叫苦不迭。早知道要爬这么高的楼,我就不找虐了,干脆随便找个地方跟他谈谈算了。
陈思宁捏住钥匙边开门锁边看从六楼以龟速缓缓挪动脚步往上爬的我,笑着问我:“爬一下七层楼就累成这样了?”
我一手扶住楼梯拐弯处的扶手,一手叉在腰上,仰头去看他,吁出一口气,自我剖析:“缺乏锻炼呗。”
感应灯忽然灭掉,黑暗而又寂静的楼道里,只能听到我喘息的声音。恐惧被我在脑中倏然放大,我也不管是否能够看得清台阶,三步并作两步窜上了七楼。直到在空气中嗅到陈思宁身上淡淡的味道,心才慢慢安定下来。然后,我听见‘咔哒’一声脆响,门应声而开。有只温热干燥的手抓住我的手腕,皮肤相贴的触感下,那只手上薄薄的茧清晰可感。我没有挣脱那只手,顺着手牵引的力量一步步向房里走去。眼睛很快适应了黑暗,我看见一个朦胧地身影在门廊处摸索了几下,房内灯被瞬间点亮。
陈思宁放开手,从鞋柜里拿出一双粉色毛绒拖鞋放在我的脚边,自己也换掉鞋子,穿上拖鞋。我弯下腰脱下鞋子,心情十分复杂地穿上那双拖鞋,随着陈思宁走进厅内。厅内光线十分宽敞明亮,微微抬头就可以看见房顶那盏光彩夺目的琉璃吊灯。家具色调的搭配以黑红为主,在这点上,和摩天轮总店保持惊人的一致。不过,与之相悖的是,在这里随处可见生活情调在其中。厅内的茶几上铺有白色缀花纹的桌布,透明的玻璃花瓶内插有几只鲜艳的红色雏菊。几叠财经杂志被整齐地摞在茶几另一侧,茶几中间的位置被腾出来,摆放着一套精致的茶具。
58寸大型液晶电视机的一侧墙壁被凿空,嵌入酒柜,各种红酒洋酒甚至是白酒都放置在上面,另一侧上面几层放有书籍,下面几层摆有CD和DVD。DVD机放在电视机柜里,几个遥控器放在DVD机旁。环绕立体声摆在电视机的两侧。
从细节可以看出,陈思宁是个拥有一定生活品味,保证自己生活质量的人。
作者有话要说:一天一更啊一天一更
☆、32
“想喝什么?”陈思宁把钥匙随手放在厅内右侧的吧台上,两边吧台中间有个敞开没有门的空位连接着餐厅和厨房。
我本来想说喝水就行,但转念想到等会儿要说的话,刚刚松懈下来的神经再度绷紧。都说酒壮怂人胆,我也来点酒鼓鼓劲吧。于是改口道:“我想喝黑方。”
陈思宁诧异地看了我一眼,点点头。他脱下藏青色休闲西装外套,搭在深黑的真皮沙发上,卸下手腕的袖口放在茶几的财经杂志上,把衬衫的袖子挽到手肘处,从酒柜上挑出一瓶开口封的黑方。他拎着黑方,来到吧台处,翻出吧台上方柜子里的洋酒杯,从餐厅的冰箱里掏出几块冰块放入酒杯内,又在冷藏格里拿出一个放有半杯清水的洋酒杯,里面躺着一个鸡尾酒量杯和一听可乐。
我坐在吧台旁的高脚椅上,忍不住问:“你在家还调酒?”
“我这个人比较喜欢享受生活。”陈思宁手上动作麻利,把东西都放在吧台上,将黑方倒满一量杯,放入镇有冰块的杯中,然后再将可乐打开,倒入杯子里。
“嗯。我看出来了。你还真有小资情怀,岂不知已经被归类为中资人民了。”我看他倒满洋酒杯,撇了撇嘴又说,“哟,你可真小气,就给我这么点黑方。”
陈思宁把杯子推给我,自己就着剩下的半罐可乐喝了一口:“这是标配好吗?我还不是怕你喝醉了,什么正事都没谈,自己先倒下了。”
说到正事,我的神经又是一紧,箍得脑袋生疼。我拿起酒杯,大口灌了一口。可乐的味道里混合着淡淡的酒味停留在味蕾,冰冷的液体随着我的吞咽冲刷进我的胃里,使我浑身打了个冷战。坐在吧台对面的陈思宁吓了一跳,他忙说:“你慢点喝,小心呛到。好像我真的不舍得给你喝一样。等会你要想喝,我再给你配。”
我摇摇头,放下酒杯,对陈思宁说:“谢谢。”话语间,颇有些郑重其事地感觉。
陈思宁摇晃着手中半罐可乐,瞅着我微微一笑:“举手之劳,为你服务荣幸之至。”可以听说来,他在试图缓和气氛。
“嗯。”我随便应了一声,又端起酒杯,又灌了一口。陈思宁盯着我酒杯里剩下不到三分之一的混合液体,放下手中的可乐罐,一把夺过了我手里的酒杯。
我不解地望向陈思宁:“你干嘛?”
“你可真放心我!你喝醉了不怕我做什么?”陈思宁挑着眉,极有兴致地问我。
“我这么大的人了,知道自己有多少的量。”我有些着恼地去抢陈思宁手中的杯子,有些不管不顾的架势。陈思宁抬高手臂,我的指尖滑过杯子的外壁,没有抓到。我固执地伸手再次去夺,并且生气地瞪他:“给我!”
陈思宁将杯子递到我的手里,眼角眉梢尽是无奈和宽容,这次我没有接住,杯子脱离我的手掌,砸碎在吧台上。在刺耳的响声中,飞起的冰块和玻璃碎片四散迸射,有一枚大一点的碎玻璃恰好划过我的掌心。锋利的尖端以不可思议的速度划破肌肤,鲜红的血液一滴一滴地慢慢渗出我的掌心,落在黑色的吧台上。伴随着血腥味蔓延在空气里,鲜血越落越快,几乎连成了一线。陈思宁刹那间似乎僵坐在那里,下一瞬脸色变得几近苍白,他快速绕过吧台,把我的手掌翻过来,保持手上向上的姿势。当他的手捉住我手掌的那一刻,我分明感到他的手在微微地颤抖。血液经过他冰冷的指尖蜿蜒而下,在他白皙的手上留下触目惊心的痕迹。他使劲拽着我走到水池旁,打开水龙头冲洗我的伤口。
“嘶——”自来水的水流开得十分大,冲刷过伤口,火辣辣地疼。我咬住下唇,尽量不让自己发出声音。如果不是水流这样大力地冲过,这点小疼根本不算什么。
“疼吗?”他轻轻地问我。
“不疼。”伤口的血还在往外涌,不过估计是没有什么碎玻璃渣夹在里面。我侧头去看陈思宁绷得发紧的脸,忙安慰他:“没事。真的。就是一点小伤口。根本就不疼。”
陈思宁看了我一眼,眼神里明显有着隐藏不掉的紧张、不安和怜惜。他松开我的手,嘱咐我:“你手就这样放着,我去给你拿创可贴。”说完,他快步走到客厅的角落,顺着楼梯爬上了楼。仅仅一两分钟,就走下了楼梯。我眯起眼睛去瞧那段铁质的盘旋式楼梯,大感房子外观不显,里面实际却五脏俱全啊,没想到楼上竟然还有一层。
等陈思宁走近了,我才看到他手里提着一个透明盒子。
我往他身边凑去:“这是什么?”
他一指水池:“你在那里站好。别乱动。”然后将盒子放到我旁边的台子上,打开盒子拿出一个玻璃瓶子,里面盛有不明液体。我观察了一下,隐约看到双什么的标签贴在上面,便猜到了这个是什么:“双氧水?”
他又看了我一眼,从水池旁的洗手液罐子里挤出一点洗出液,仔细将手洗干净。随后从盒子里拿出镊子,从装有药棉的袋子里拿出一块来沾着双氧水给我消毒。他弓着身子,垂下头,鼻息间的热气喷到我的手上,有些麻麻地感觉。从我所站的角度看去,他白净的脖子从衬衫里探出一大截,散发出他身上特有的味道。额前的刘海垂落,拂到眉心,遮住他整个光洁的额头。一只耳廓露在短发的发侧,耳垂厚实丰满,整个外耳形状十分美好,衬着黑色的发更显莹白明润。
要说陈思宁跟一般言情小说里描述的那种风华绝代还差着一截,也没有达到时下一般意义上花样美男的那种阴柔娇媚,但他的五官组合在一起,是绝对属于男子的俊美,让人怎么看怎么顺眼。人们与他接触,通常先是感染他明朗清雅的个人魅力,然后才会近一步去观察他的长相。他超然的气场远胜于他的外貌,如果非要用一个词来形容他的话,我想也许只有‘风光月霁’四个字吧。
我正看他看得出神,陈思宁却放开了我的手。我低头一看,伤口已经包上了干净柔软的纱布。他直起身来,把工具和药品收回盒子内,对我严肃地说:“这几天伤口先不要沾水了。”
“洗澡怎么办?”我摇晃着右手,思考了一下,忽然想起了重要的事情,惊呼道,“嗨,我的毕业论文和毕业设计怎么办啊!”
陈思宁伸手揉了揉我的头发,又顺着长发滑落到我的肩膀,收拢手臂将我拥进他的怀里,另一只手不断地抚摸我脑后的发,低声说道:“你乖乖的。不要老是吓我。”我没有任何的挣扎,甚至有些顺从地将头埋入他的胸口,深深地吸着他身上流连在我鼻端的气息。他的心脏在我的耳边稳稳地跳动着,他说话的时候,我甚至能够感觉到他的胸腔在微微地振动。
我迟疑了一会儿,最终还是抬起双臂,环在他的腰上,偏了一下脑袋,侧脸贴在他的胸膛上,几乎都可以听到他的血脉中血液流入心脏的声音。我的声音闷声闷气地从我和他胸膛的相抵处挤出来:“也许你从别人那里了解了很多关于我的事情。但那是别人口中的我。很多东西她们
其实并不知道。可我今天想要说给你听。”
我说到这里故意停顿了一下,发现他没有搭腔,只好继续说下去:“你的出现,太过猝不及防。我从未想过有天会遇到你这样的人,这样对我极好的人,尽管这好来得太过不真实。一开始我无法信任你,因为你就像凭空冒出来一样。直到现在我也依然无法相信你,因为我不够了解你。
但是,我不是不知道好歹的人,苏怡雪和季菲菲她们都说我顽固不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