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军事术语,指按作战需要规定的部队的组织系统和指挥关系。
[5] 克劳斯·福克斯(Klaus Fuchs,1911—1988),出生于德国的物理学家,致力于英美核武器发展的研究,曾因向苏联提供科学机密被监禁。
[6] 指把橘子切成较厚的块制作的果酱,因而口味较为苦涩。
[7] 北爱第二大城市伦敦德里的一个著名天主教社区,这里是北爱多年来天主教和新教教派冲突和民权抗议的中心。
14
周六下午五点我们成了情人。事情并不顺利,灵与肉的交会并没有迸发出如释重负、欣喜若狂的火花。不是心醉神迷的那种,不像塞巴斯蒂安和他的小偷老婆莫妮卡。至少一开始不是这样。这感觉有点别扭有点尴尬,颇有戏剧效果,就好像有个看不见的观众,我们能意识到他想看什么。真的有观众。当我打开七十号房门,领着汤姆进去时,我的那三位律师室友都在楼梯脚下,手里端着茶,显然是在回卧室准备整个下午发奋读书之前再磨蹭一会儿。我重重地关上身后的门。我的新朋友站在擦鞋垫上,那几个来自北方的女人毫不掩饰她们的好奇,目不转睛地盯着他。她们意味深长地咧开嘴笑,脚在地上蹭来蹭去,我只好老大不情愿地互相介绍了一下。如果我们能晚到五分钟,就没人会看到了。太糟糕了。
我不想在众目睽睽之下,在她们互相推推搡搡的时候把汤姆领进我的卧室,所以我带着他走进厨房,想等她们散去。可她们磨磨蹭蹭的不挪窝。我沏茶的时候听见她们在客厅里低语。我想不理会她们,自顾自说话,可大脑一片空白。汤姆发觉我很不自在,就跟我说起狄更斯在《董贝父子》中写到的卡姆登镇,说起那条北起尤斯顿站的线路,由爱尔兰劳工开掘的巨大的路堑穿过伦敦最贫穷的地区。他甚至还背了一两句,那些从他嘴里冒出来的词儿倒是将我的困惑清晰地勾勒了出来。“有十万个不完整的形状和物件,交错混杂,上下颠倒,潜藏于泥土,昂扬在空中,腐烂在水里,如同任何梦境那样晦涩难解。”
末了,我的室友终于回到她们自己的书桌边,几分钟之后,我们端着自己的茶杯,走上嘎吱作响的楼梯。一路上,从她们各自门前经过时,里面鸦雀无声,她们似乎都在竖着耳朵听。我一边走一边竭力回忆我自己的床是不是也会嘎吱作响,我卧室的墙壁有多厚——这念头几乎没有什么色情意味。等汤姆终于进了我的房间,在我那张读书用的扶手椅上坐定,而我坐在床上时,我觉得我们俩还是继续说话比较好。
此刻,至少我们俩已经混熟了。我们在肖像美术馆里待了一个小时,交流各自最喜欢哪几幅。我喜欢卡桑德拉·奥斯丁给妹妹[1]画的素描,而他喜欢威廉·斯特朗笔下的哈代。跟陌生人一起看画是一种不太唐突的方式,可以用来互相试探,略带调情。轻易就能从美学讲到生平——显然是画中人的生平,还说到画家,至少这些都是我们知道的玩意。汤姆懂的远比我多。基本上,我们是在聊八卦。多少有点炫耀的成分——这就是我喜欢的东西,我就是这样的人。说布兰维尔·勃朗特给他的姐姐们[2]画的肖像没有半点矫饰讨好的意思,或者说哈代告诉别人他经常被误认为一名侦探,这些可不能算是什么重大的贡献。不知怎么的,从一幅画走向另一幅画的路上,我们的胳膊挽在了一起。弄不清是谁主动。我说,“手把手的指导现在开始,”然后笑了起来。也许就在此时,就在十指相扣的那一刻,我们已经预计到终将走向我的卧室。
他很好相处。他不像很多男人在约会时(现在这得算是一个约会了)总像得了强迫症似的,总想把你逗笑,要不就到处指指点点,一本正经地解说,或者彬彬有礼地抛出一大串问题,逼着你回答。他好奇,肯倾听,既分享故事,也接纳故事。他态度轻松,从容问答。我们就像是一对正在热身的网球选手,稳稳地守住底线,发球迅速而不刁钻,打到球场中央,正好落到对方的正手位,这种体贴而准确的作风让我们深感自豪。是的,我想到了网球。我有一年左右没打过了。
我们去美术馆的咖啡座吃块三明治,差点在那里把一切都搞砸。我们的话题离开了美术——我熟悉的作品统共就那么几幅——于是他开始谈论诗歌。真不走运。我跟他说过我有英语学位,可现在我压根都不记得上一次读到一首诗是什么时候的事情了。我认识的人没有一个读诗的。哪怕是读中学那会儿我也总能避开诗歌。我们从来就不学诗歌。小说,当然,外加几部莎剧。他告诉我他正在重读哪些诗歌时,我点头表示鼓励。我知道下一步会怎样,所以想竭力准备好自己的答案,根本就没法好好听他在说什么。如果他问我,我能说莎士比亚吗?可是在那一刻,我连他的一首诗都报不出来。没错,还有济慈,拜伦,雪莱,可是我应该喜欢他们写的什么诗呢?还有现代诗人,我当然知道他们的名字,可是我已经紧张得一点想法都没有了。焦虑越积越高,我眼看着就要陷入一场雪暴。我可不可以宣称短篇也是一种诗歌?就算我真想出一个诗人来,我也得报出作品的标题吧?问题就在这里。我根本报不出诗名。没法当场报出来。他问了我一句,他在盯着我,等我回答。这个男孩站在那里,脖子发烫。接着他又把问题重复了一遍。
“你觉得他怎么样?”
“他其实并不是我的……”说到这里我停住了。我只有两个选择——要么露出马脚,被发现是个骗子,要么就自己坦白。“瞧,我得坦白一件事。我本来想找个合适的机会说的。现在说也可以。我对你说了个谎。我没有英语学位。”
“那你中学毕业以后就直接工作了?”他鼓励我,看着我,我记得上次会面时他就用这样的眼神看过我,既友善又挑逗。
“我拿到了数学学位。”
“剑桥的学位?耶稣。为什么要骗我呢?”
“我想如果我说实话,你就会觉得我对你作品的看法无足轻重。这很傻,我知道。我假装自己是曾经想成为的那种人。”
“想成为哪种人?”
于是我把整个故事告诉了他,说我有速读小说强迫症,说我母亲不准我念英语专业,说我在剑桥的学业是多么悲惨,说我如何继续读小说,一直坚持到现在。说我有多么希望他能谅解我。我有多么喜欢他的作品。
“听着,数学学位可厉害多啦。你的余生有的是时间可以读诗。我们可以从刚刚我说到的那位诗人开始。”
“我连他的名字都忘了。”
“爱德华·托马斯[3]。还有那首诗——甜美,老派。算不上诗歌革命的产物。可是它很可爱,是最广为人知、备受爱戴的英语诗篇之一。你连这首都不知道,真是太好了。这样你以后就有很多很多非读不可的东西啦!”
此时我们的午餐已经结账。他突然站起来,挽起我的胳膊,推着我迈出大楼,走上查令十字街。本来可能引发一场灾难的危机反而让我们靠得更近,尽管这就意味着我的这场约会正以俗套的方式展现在我眼前。我们坐在圣马丁教堂转角的一家二手书店的地下室,手里拿着《托马斯诗集》的旧版精装书,汤姆替我把书打开,翻到那一页。
我顺从地读了,然后抬起头。“很好。”
“你不可能只用三秒钟就读完的。慢慢来。”
实在没多少字可以读。四段诗,每首短短四行。一列火车在一个昏暗的车站上意外停靠,没人上车也没人下车,有人咳嗽,一只鸟在歌唱,天热,有花也有树,干草在田野里枯黄,还有好多别的鸟。就这些。
我合上书,说,“很美。”
他的脑袋一歪,耐心地微笑着。“你没看懂。”
“我当然懂。”
“那你跟我说说看。”
“你是什么意思?”
“跟我复述一遍,诗里讲到的一切,你记得什么就说什么。”
于是我把我记得的都跟他说了,几乎是每行都讲,我甚至记得锥形干草堆、碎云、垂柳、绣线菊、牛津郡和格洛斯特郡。看起来我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颇为惊讶地看着我,好像发现了什么。
他说,“你的记忆没有出错。现在,试着回忆一下诗里的感情。”
店里的底楼就我们两个顾客,那里没有窗户,只有两个昏暗的灯泡,没有影子。四周洋溢着一种惬意的、灰扑扑的、昏昏欲睡的气息,就好像这些书把空气大半都偷走了似的。
我说,“我肯定诗里一丁点儿都没提到感情。”
“这首诗第一个词儿是什么?”
“是。”
“很好。”
“他是这么写的,‘是,我记得阿德尔斯特罗普’。”
他凑得更近了。“只记得一个名字,没有别的,宁静,美丽,车站的随性无常,两个郡都能听到的鸟鸣,纯粹的存在感,被悬置于时空中的感觉,一场惨烈的战争即将来临。”
我的头一偏,他的嘴唇从我的唇上掠过。我格外平静地说,“这首诗里可没有提到什么战争。”
他从我手里接过书,我们吻在一起,我记得当尼尔·卡德第一次亲吻橱窗里的人体模型时,她的嘴唇既硬且冷,毕竟她这辈子从没相信过任何人。我努力让自己的嘴唇显得柔软一点。
后来我们折回去,穿过特拉法尔加广场,朝圣詹姆斯公园走去。我们散步经过几个蹒跚学步的孩子,他们手里捏着面包在喂绿头鸭,于是我们谈起了各自的姐妹。他姐姐劳拉以前是个大美人,比汤姆大七岁,学过法律,一度前程似锦,然后,渐渐地,因为屡屡遭遇种种不靠谱的境地和不靠谱的丈夫,她成了酒鬼,失去了一切。她的堕落之路迂回复杂,有几次试图康复,眼看着就要成功,甚至英勇地在法庭复出,直到酒精又让她前功尽弃。形形色色的闹剧次第上演,耗尽了家里最后一点耐心。终于,她最小的孩子——一个五岁的小姑娘在一场车祸中失去了一只脚。她跟两个男人生过三个孩子。劳拉跌穿了所有现代自由国家设计的安全网。现在她住在布里斯托尔的一家收容客栈里,可是经理已经打算把她赶走了。孩子由他们的父亲和继母抚养。他还有个妹妹名叫琼,嫁给一个英国牧师,也帮忙照看,每年有两三回,汤姆会带上他的外甥和外甥女去度假。
他的父母也对外孙很好。可是黑利先生和黑利太太已经过了二十年天天受惊、时时难堪、希望屡屡破灭、动辄半夜应对险情的日子。他们害怕她的下一个电话,心里时常涌起悲伤和自责。无论他们有多爱劳拉,尽管他们把她十岁生日、学位典礼以及第一次婚礼的照片嵌进银相框,搁在壁炉上,让她最美好的一面栩栩如生,他们也不能否认她已经成了一个可怕的人,看起来可怕,听起来可怕,闻起来也可怕。回忆她当年的冷静与聪慧,再听听她现在的甜言蜜语、自哀自怜,她的连篇谎话和黏糊糊的誓言,真是一件可怕的事。家里人把所有的法子都试过了,从循循善诱到温和争执再到直言责备,接着去看门诊、觅疗法,找来有希望的新药。黑利夫妇几乎倾其所有,终日以泪洗面,耗尽了时光与金钱,到了眼下这步田地,确实已经无力回天,只有将他们的情感和资源全部倾注在孩子身上,同时等着他们的母亲被关进医院,最后死去。
与劳拉自毁的程度相比,我妹妹露西还差得远。她学医中途放弃,回乡住在父母附近,尽管在心理咨询中发现,她心底深处一直在生母亲的气,埋怨她安排了那次流产。在每个小镇上,都有那么一小群人或不愿或不能——有时候他们颇为此而欢喜——踏上人生的新台阶,开拓一片新天地。露西找到一个中学老同学组成的温暖惬意的社团,他们或是刚在嬉皮士的小路上浅尝辄止,或是曾投考艺术院校受挫,于是回到他们可爱的家乡安顿下来,过清心寡欲的日子。尽管那几年社会上危机四伏,失业者的日子倒还算好过。他们不必回答太多傲慢无礼的问题,国家就会代他们缴房租,每周还会支付一笔津贴给画家、失业演员、音乐家、神秘主义者、治疗师以及一大群这样的人: 在他们看来,吸食大麻和谈论如何吸食大麻,是一件引人入胜的工作,甚至事业。他们竭力捍卫这份津贴,将其视为一项来之不易的权利,尽管每个人,甚至包括露西,心底深处都明白,发放这份津贴的目的,不是让中产阶级过得这样游手好闲、无所事事。
既然现在我已经成了一个收入菲薄的纳税人,对妹妹的疑虑难免越来越深。她很聪明,在中学里生物和化学念得尤其出色,她心地良善,谙熟人情。我想要她当医生。我想要她仍然想要她曾经想要的东西。现在她跟另一个女人——一位马戏教练免费合住在一栋经过当地政务委员会翻修的维多利亚时代的排屋里。她领失业救济,嗑药,每周六上午花三个小时在市中心的集市上卖五彩蜡烛。我上次回家,听她说起已经被她抛在身后的那个神经兮兮、竞争激烈、“正统体面”的世界。我说正是因为有这个世界的供养,她才能不工作也活得下去,她大笑起来,说,“塞丽娜,你可真右翼!”
当我把这个故事的来龙去脉告诉汤姆时,我很清楚,他自己也快要成为一个靠政府津贴度日的人了,只不过这种津贴的级别更高,来自秘密经费,而且对于这部分政府开销,议会也许永远都无法审查。可是T·H·黑利想努力创造一部伟大的小说,不是捣鼓一点五彩蜡烛或者扎染T恤混日子。我们在公园里转了三四个弯,一想到对他隐瞒了实情,我就很不安,可是我又想起他毕竟拜访过我们的联络点——基金会,也同意签约,于是稍感安慰。没有人打算告诉他该怎么写作,该怎么思考,该怎么生活。我让一个真正的艺术家获得了自由。也许我这种想法跟文艺复兴时期那些赞助艺术家的恩主差不多。慷慨大方,不像俗人那样目光短浅。如果这种说法显得过于自负,那么你得考虑到我当时已略有醉意,书店地下室里那个绵长的吻余温尚存,让我容光焕发。我们俩都这样。通过谈论我们不那么走运的姐妹,我们在无意中感受到自己的幸福,也让自己的双脚始终安稳地落在地上。否则我们没准会飞起来,飘过正在行进的骑兵卫队,飘过白厅和泰晤士河——尤其是,当我们在一棵枯叶仍未落尽的橡树下停住脚步之后,他把我往树干上一推,我们便吻起来。
这回我用双臂抱住他,感觉到他系着皮带的牛仔裤绷得很紧,里面裹着虽然瘦削却不失健壮的腰,再往下,臀部的肌肉也颇为紧实。我身子软弱无力,想吐,嗓子发干,简直怀疑自己是不是得了流感。我想跟他一起躺下来,深深凝视他的脸。我们决定到我家去,可我们不想坐公交,又打不起车。于是我们步行。汤姆手里拿着我的书,爱德华· 托马斯那本,还有一本也是他送我的礼物,《牛津英语诗选》。我们走过白金汉宫,到海德公园角,沿着公园巷,走过我上班的那条街——我没指给他看——然后在艾吉威街上长途跋涉,从新开张的阿拉伯饭馆门前经过,最后右拐走上圣约翰伍德街,经过洛兹板球场,沿着摄政公园进入卡姆登镇。选别的路可以近得多,但我们没注意,也可能根本就不在乎。我们知道在往什么方向走。通常,尽力不去想它,能让我们走得更轻快一点。
像大部分年轻情侣一样,我们聊各自的家庭,把我们自己放在大格局中考量,计算着我们相对而言是多么幸运。有一刻,汤姆说他想不通,没有诗歌做伴,我怎么可能活得下去。
我说,“呃,那你告诉我,没有诗怎么会活不下去。”即便是一边在说着,我一边也在提醒自己,这话只能搪塞一时,我还是得准备好怎么接口。
根据马克斯给我的档案,我大致知道他家里的情况。如果不考虑家里有个劳拉和一位碰到陌生环境就会恐慌的母亲,那么汤姆的运气一直不算坏。战后出生的孩子通常备受呵护、生活富足,这一点我们俩都有份。他的父亲是当地的建筑师,在肯特郡政务委员会城市规划科上班,即将退休。跟我一样,汤姆也毕业于一家优秀的文法学校。七橡树中学。他之所以选择苏塞克斯大学而不是牛津剑桥,是因为他喜欢他们的课程样式(“主题而非概论”),而且以他当时的年纪和心态,能有机会把锦绣前程搅搅乱,也是一件挺有意思的事。他坚持说他一点儿都不后悔,我不太相信。他母亲本来是一个四处走动的钢琴教师,后来越来越害怕出门,就只肯在家里授课。只消瞥一眼天空,看到云的一角,就足以让她无比焦虑。没人知道她的“恐旷症”是怎么会发作的。劳拉酗酒是后面的事。汤姆的妹妹琼在嫁给牧师之前,当过晚装设计师——橱窗里的人体模型和艾尔弗雷德斯牧师都是从这里来的,我想,不过我没说出口。
他读国际关系硕士学位时的研究方向是纽伦堡审判的合法性,博士学位的研究方向是《仙后》。他很喜欢斯宾塞的诗歌,尽管他也拿不准以我现在的程度是不是读得懂。我们沿着阿尔伯特亲王路散步,那里离伦敦动物园只有一步之遥。他在夏天写完了论文,特意用压着凸金字标题的硬皮包装了一下。论文包括致谢、摘要、脚注、参考书目、索引和四百页的缜密分析。现在,想到写小说要相对自由一些,他松了口气。我先说了一通自己的出身背景,然后,穿过公园大路和卡姆登路的那段时间里,我们陷入了默默相伴的状态,对于两个几乎是刚刚认识的人而言,这多少有点古怪。
我在担心我那张软塌塌的床,不晓得我们俩躺上去它是不是承受得了。不过其实我也不在乎。就让床压穿地板、落在特莉西亚的书桌上好了,反正它掉下去的时候,我会和汤姆一起躺在上面。我的情绪颇为古怪。强烈的渴望与悲伤交织,同时默默地享受胜利的快感。悲伤是因为刚才我路过自己上班的地方,冷不防想起了托尼,不由心烦意乱。近一周里,他的死再度让我魂不守舍,却跟上次的情形截然不同。是不是直到生命的最后一息,他都是孤身一人,满脑子翻腾着激烈的念头,不停地替自己辩护?他知道利亚林都已经招了吗?也许六楼派了什么人专程到库姆灵厄去,要他把知道的一切都说出来,好换取他们的宽恕。或者“对面”有人悄然而至,将列宁的命令钉在他那件旧风衣的翻领上。我想克制自己,别在心里讥讽他,可我基本上做不到。我觉得我遭受了双重背叛。他本来可以告诉我从那辆配着司机的黑轿车上下来的两个男人到底是谁,他本来可以告诉我他病了。我会帮他,不管他提什么要求我都会照办。我会陪他待在波罗的海的小岛上。
我的微小胜利是汤姆。我得到了我想要的东西,彼得·纳丁从楼上送来一张打字的便条,上面只有一行,感谢我弄到了“第四个人”。这算是他开的小玩笑。我给甜牙行动输送了第四位作家。我朝他瞥了一眼。他那么瘦,迈开大步走在我身边,双手深深地插在牛仔裤袋里,目光从我身上移开,转到一边,可能是在想什么心事。我已经开始为他骄傲了,还有一点为自己骄傲。既然他不乐意,那么他以后再也不用为艾德蒙·斯宾塞费神了。“甜牙仙后”已经把汤姆从学术圈肉搏战中解救了出来。
于是我们终于来到这里,关上门,置身于我这个十二平米的单间里,汤姆坐在我从旧货店买来的椅子上,而我坐在床的边沿。最好再聊一会儿天。我的那几位同屋会听见我们低沉的说话声,很快就会没兴趣的。我们有不少话题可说,因为有两百五十本平装小说散布在房间里,堆放在地板和五斗橱上,它们可以为我们提词。现在可以让他看看,我也算是一个读书人,不仅仅是个胸无点墨、对诗歌毫无慧根的姑娘。为了放松一下,为了让我们轻松愉快地走向我正在坐着的这张床,我们用一种轻快而随意的口气聊起了这些书,一旦产生分歧——几乎每次都有分歧,也懒得认真争辩。他没时间理会我那些女性文学——他的手从拜亚特和德拉布尔[4]、莫妮卡·狄更斯和伊丽莎白·鲍恩的书上滑过,而那些小说曾给我带来那么多快乐。他找到缪丽尔·斯帕克的《驾驶座》,大加赞赏。我说我觉得这本写得太提纲挈领,我更喜欢《琼·布罗迪小姐的青春》。他点点头,却并不同意,看起来更像是个治疗师终于弄懂我的问题出在什么地方。他坐在椅子上伸出手,拿起一本约翰·福尔斯的《魔术师》,说他喜欢其中的某些章节,也喜欢整部《收藏家》和《法国中尉的女人》。我说我不喜欢耍技巧,我喜欢看到生活在书页上重现。他说如果不用技巧,那生活就不可能在书页上重现。他站起来,往衣橱那边走,拿起一本B·S·约翰逊的《阿尔伯特·安吉洛》,书页上打着洞的那本。他很喜欢这本,他说。我说我讨厌它。他看到一本阿伦·彭斯的《庆典》,大为惊讶——他认定这是迄今国内最好的实验小说家。我说我还没开始看。他看见我有几本约翰·考尔德出版社的书。他们家的书目是最棒的。我走到他站的地方。我说这里面没有一本我读了超过二十页的。而且印得那么糟糕!那么J·G·巴拉德[5]怎样呢——他看到我有三本他的书。受不了,我说,太天马行空了。巴拉德的所有作品他都喜欢。他是个锐意进取、才华横溢的精灵。我们都笑了。汤姆答应要给我念一首金斯利·艾米斯的诗——《书店牧歌》,诗里写到男女读书的口味迥然不同。结尾处略有点故作伤感,但总体上风趣而真诚。我说也许我会讨厌这首诗,除了结尾。他吻了我,文学讨论到此结束。我们向床边走去。
真是尴尬。我们刚才聊了好几个小时,装得好像我们并不是一直在想着这一刻似的。我们就像是一对笔友,先寒暄几句,再用各自的语言亲热地通信,然后初次约会,发觉一切都得重新开始。我对他的风格一无所知。我又坐到了床边。亲了一下以后,他也没再抚摸我,直接朝着我俯下身,替我脱衣服,他的动作干净利落、按部就班,就好像他在安置一个孩子上床睡觉。假如他一直在哼哼唧唧地自言自语,那我也不会吃惊。如果换一种情形,如果我们的关系能更亲密一些,那么这一幕也许会成为一出温情脉脉、销魂蚀骨的角色扮演游戏。可是这一切都在无声无息中进行。我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只觉得焦躁不安。当他伸直手臂从我肩上绕过去,进而松开我的胸罩时,我其实可以碰碰他,我想伸手,终于还是没动。他托住我的头,轻柔地将我的背靠在床上,脱掉我的运动鞋。这些动作对我毫无吸引力。气氛太紧张了。我一定得出手干预一下。
我猛地跳起来,说,“该你了。”乖乖地,他坐到了我刚才坐的地方。我站在他面前,这样我的乳房就靠近了他的脸,然后我开始解他的衬衫扣子。我看见他硬了。“大男孩该上床啦。”他的嘴衔住我的乳头,我想这下应该没问题了。我几乎已经忘了那种火辣的、如电击般具有穿透力的感觉了,从我喉咙底部往下蔓延,直抵会阴。不过,等我们拉开被子躺下来以后,我发现他又软了,我想我一定是做错了什么。我一眼瞥见他的阴毛,也吓了一跳——那么稀少,简直不存在,仅剩的几根又直又滑,像头发。我们又接吻——他善于此道——可是当我的手握住他的阴茎时,它还是软的。我把他的头往我胸口推,因为刚才这一招有用。一个新拍档。我就像是在学习一种新的纸牌游戏的打法。可是他滑过我的胸口一路往下,低下头用舌头漂亮地给了我一个高潮。那感觉美妙绝伦,不到一分钟我就来了,低低地喊了一声,我把喊声伪装成捂着嘴的咳嗽,想骗过楼下的律师。等我缓过神来,我发现他也勃起了,不由松了一口气。我的快感释放了他的快感。于是我把他拉近,开始做。
对我们俩而言,这并不是一次登峰造极的体验,不过我们好歹过了关,算是保住了面子。我已经说过,影响我的因素之一,是我总惦记着三个同屋,她们自己似乎没有什么性生活,所以一定会竖起耳朵,听见除了床里的弹簧在嘎吱作响外,还有人的声音。另外一个原因是汤姆实在太安静了。他没有说过一句深情款款、爱意融融或者大加赞赏的话。连他的呼吸节奏都没变。我挥之不去的念头是,他在静静地把我们做爱的过程记录下来,将来没准用得上,他肯定在脑子里做着笔记,先想出几个词儿来,再反复修改到合意为止,到处寻找有什么特别的细节。我又想到了那个假牧师的故事,想到琼那个“大得骇人”的阴蒂,尺寸跟一个小男孩的阴茎不相上下。汤姆觉得我的阴蒂怎么样?他会不会是在下面用舌头量尺寸?那尺寸大概太平庸了,压根不值得记住它?埃德蒙和琼在乔克法姆重逢,旋即上床,她在到达高潮时发出一连串高音,像羊在尖叫,就像BBC的报时信号那样纯粹,那样间隔均匀。那么,我出于礼貌而强自压抑的声音又当如何呢?类似的问题一个接一个,尽是些病态的想法。橱窗模特的“静默”让尼尔·卡德乐此不疲,想到她可能鄙夷他、忽视他,他就倍感兴奋。汤姆是不是就想要这样的东西,就喜欢女人完全被动,喜欢她们内向——这种内向反而构成了一种反向的力量,征服他,吞噬他?我是不是应该一动不动地躺在床上,分开双唇,凝视天花板? 我想不会是这样,我也不喜欢这样的猜想。
他没准等我们一完事就会从外套口袋里掏出笔记本和铅笔——这样的胡思乱想愈发让我饱受折磨。如果这样那我一定要把他扔出去!不过,这种作践自己的想法只是我的噩梦罢了。他仰面躺在床上,我躺在他怀里。天不冷,可我们将被单和毯子都盖在身上。我们略打了几分钟的盹。楼下大门砰地关上,我醒了,听见我的同屋出门上街,说话声越来越轻。现在只有我们俩待在这栋房子里。我没看,但我感觉到汤姆也彻底醒了。他沉默了一会儿,然后提议带我出门去一家好餐馆。基金会给他的钱还没到账,可他相信很快就会来。我默认了这一点。两天前马克斯已经签发了这笔款项。
我们到夏洛特街南端的白塔餐厅,吃文火扒羊排配烤土豆,外加三瓶松香味希腊葡萄酒。我们吃得下。用秘密经费吃大餐而且不能点破玄机,这件事可真有异国情调啊。我觉得自己真是长大成人了。汤姆告诉我,打仗的时候这家著名的餐馆只能卖“希腊午餐肉”。我们开玩笑说这样的日子还会回来。他对我如数家珍,说此地分布着多少文学社团,我傻傻地笑着,并没认真听,因为,再一次,有某种音乐在我的脑海中奏响,这回是交响乐,马勒大型作品中一段庄严华丽的慢板。就在这个房间里,汤姆说,埃兹拉·庞德和温德姆·刘易斯[6]携手创立了他们的旋涡主义杂志《疾风》。这些名字对我毫无意义。我们从费兹洛维亚走回卡姆登镇,手挽手,醉醺醺,嘴里胡言乱语。次日早晨,当我们在我的房间醒来时,已经对那种新牌戏驾轻就熟。实际上,我们乐在其中。
* * *
[1] 卡桑德拉的妹妹就是著名女作家简·奥斯丁。
[2] 英国文坛著名的勃朗特三姐妹的弟弟。
[3] 爱德华·托马斯(Edward Thomas,1878—1917),英国诗人,短暂一生中共写下144首诗。虽然托马斯没有被当时主导英国诗坛的“乔治亚朝诗人”阵营所接纳,现在评论家却认为他的诗风“比乔治亚朝诗人还要乔治亚朝”,对后来的“运动派”以及R·S·托马斯、谢默斯·希尼等诗人均有影响。虽然最终死在一战的法国战场上,他却没有留下战地诗歌,战争只是他诗中衬在英国乡野风光后的背景。
[4] 指英国女作家A·S·拜亚特和玛格丽特·德拉布尔,她们是姐妹俩,后面提到的莫妮卡·狄更斯、伊丽莎白·鲍恩和缪丽尔·斯帕克也都是英国著名的女作家。
[5] J·G·巴拉德(1930—2009),英国“科幻小说新浪潮”的代表人物,其作品有深重的“末世情结”。
[6] 均为活跃于二十世纪上半叶的文化名人,埃兹拉·庞德(1885—1972)是著名美国诗人、翻译家、评论家,而温德姆·刘易斯(1882—1957)则是英国画家、作家、文艺评论家,创立旋涡画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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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底迎来一年一度回拨时钟的仪式[1],黑夜的罩子愈发向我们的傍晚逼近,整个国家的情绪愈发低落。十一月始于又一个寒意凛冽的日子,此后大半时光都在下雨。人人都在谈论“那场危机”。官方在印刷汽油配给券。战后这样的东西还是第一次出现。人们普遍觉得我们正在朝着某种糟糕的、难以预计却又无法避免的方向前进。有人怀疑“社会结构”即将崩解,可是谁也不清楚这会导致什么后果。可我倒是既开心又忙碌,我毕竟有了一个情人,而且我在竭力摆脱关于托尼的思虑。我对他的愤怒已经让位于——或者至少是掺杂了——内疚,当初我不该那样严酷地谴责他。不该忘记远方的田园诗,不该忘记我们那些在萨福克郡度过的、宛若置身于爱德华时代的夏天。现在我的身边有了汤姆,我觉得我有了保护伞,可以带着怀旧而非悲剧心态回想我们在一起的时光。托尼也许背叛了他的国家,可我的人生是他开启的。
我又恢复了读报的习惯。我喜欢看言论版,业内人士管那些叫“投诉抱怨”,依我看,这不过是一堆“为什么啊为什么”。比如,为什么啊为什么,高等学府里的知识分子要对爱尔兰共和军临时派发动的屠杀欢呼雀跃,要把“愤怒旅”和“红军团”[2]浪漫化?我们的帝国和我们在二战中的胜利总是萦绕在我们心头,对我们横加指责,可是,究竟为什么啊为什么,守着前人伟大的废墟,我们现在的日子过得如此死水一潭?犯罪率飙升,礼崩乐坏,街道肮脏不堪,我们的经济和伦理都垮了,我们的生活水准比共产主义东德还不如,我们互相疏离、争端频发、彼此漠不关心。那些煽动叛乱、制造麻烦的家伙在摧毁我们的民主传统,流行电视节目傻得离谱,彩色电视机带来太多的问题,大家众口一词: 没有希望了,这个国家要完蛋了,属于我们的历史时刻已经过去。为什么啊为什么?
我也追看每天见报的惨淡新闻。月中,石油进口直线下降,煤炭委员会许诺给矿工加薪百分之十六点五,然而,后者抓住石油输出国组织制裁的机会,咬定百分之三十五不松口,而且开始拒绝加班。孩子们给送回了家,因为学校里不供应暖气,为了节约能源路灯也没法开,人们在谣传,因为电力不足,以后每周人人都只能上三天班。政府第五次宣告进入紧急状态。有人说应该付钱给矿工,有人说不能让流氓行径和敲诈勒索得逞。这些我都看,我发觉我对经济有点兴趣。我知道那些人物,而且我对这场危机的来龙去脉清清楚楚。可我并不怎么关心。“黑桃”和“氦气”让我着迷,我想努力忘记“伏特”,而我的心属于“甜牙”——这一份是属于我自己的。它意味着每个周末我都要到布莱顿出趟公差,汤姆在那里有一套两居室的公寓房,就在火车站附近的一栋白房子顶上。克里夫顿街看起来就像是一排挂着糖霜的圣诞节蛋糕,空气清新,环境私密,屋里有张摩登的松木床,床垫结结实实,不会发出声响。没过几个礼拜,我就把这里当成家了。
卧室只比床大了一丁点儿。在这点空间里,衣橱门最多只能开九英寸左右。你得钻进去摸索一通,才能找到自己的衣服。有时候,大清早我会在隔壁汤姆打字的声音中醒来。他工作的房间原本是用来做厨房和起居室用的,感觉更宽敞一些。顶上没有天花板,直接露出屋椽,可见汤姆的房东真是个野心勃勃的建筑师。打字键轻重不均的敲击声,银鸥的鸣叫——这些声响将我唤醒,但我闭着眼睛不愿睁开,我的生活状态焕然一新,我要尽情咀嚼个中滋味。当初待在卡姆登的时候我是多么孤单啊,尤其是在雪莉离开以后。多么惬意啊,经过一周辛勤劳作,我能在周五七点抵达,在街灯下步行不到一百码上山,闻着海风的气味,觉得布莱顿就像尼斯或者那不勒斯一样离伦敦好远好远,我知道,汤姆会在迷你冰箱里藏好一瓶白葡萄酒,在厨桌上摆好酒杯。我们的周末过得很简单。我们做爱,我们读书,我们在海边散步,有时候也在南丘上走走,我们会到餐馆吃饭——通常在巷道商业区里。汤姆还会写作。
一张给推到角落里的绿色台面呢牌桌上搁着一台奥利维蒂便携式打字机,他就在那里工作。他会在半夜或者黎明起床,一直干到九点左右,然后回到床上跟我做爱,一口气睡到中午,此时我就出门到集市附近喝杯咖啡,吃块羊角面包。当时羊角面包在英国还是个新鲜事物,所以我在布莱顿的住处就显得愈发具有异国情调。我一版一版地看报,只有体育版除外,然后买点吃的,煎成一锅,权充早午餐。
基金会给汤姆的资助已经到位——否则我们怎么可能有钱在惠乐士餐厅吃饭,往冰箱里塞夏布利白葡萄酒?在那年的十一月和十二月,他既要完成教学工作的收尾阶段,又在忙着写两个短篇。他刚见过伦敦的一位诗人兼编辑伊恩·汉密尔顿,此人正在创办一份文学杂志——《新评论》,希望汤姆能在前几期里登一个长篇。他读过汤姆所有发表过的作品,在索霍区一边喝酒一边说他写得“相当好”,或者“不坏”——显然,在这个圈里,这是很高的评价。
刚刚陷入热恋的情人难免要给自己打气,我们渐渐形成了一堆自鸣得意的程序以及夸张炫目的词藻和信物,还建立起一套周六夜晚的固定模式。我们通常在傍晚做爱——那是我们的“当日正餐”。清早的“搂搂抱抱”其实是不作数的。趁着做完爱之后满心欢喜、神清气爽的那股劲头,我们穿好衣服出门,走之前灌下大半瓶夏布利酒。在家里我们不喝别的,尽管我们根本就不懂酒。夏布利酒也是玩笑之选,因为很显然,詹姆斯·邦德喜欢这种酒。汤姆会打开他的新音响,通常放博普爵士乐[3],我觉得那不过就是毫无节律可言、随性弹奏的一连串音符而已,不过它听起来老于世故,具有蛊惑人心的都市感。于是我们便迎着清凉的海风出门去,漫步下山,走进巷道商业区,通常是到惠乐士海鲜餐厅。汤姆喝得半醉时常常会给侍者大把小费,所以我们在那里颇受欢迎,总是被人手舞足蹈地带到专属于“我们的”座位上,那个位子缩在角落里,我们可以观察别的客人,嘲笑他们几句。我猜我们的态度很嚣张。我们的保留节目是告诉侍者,前菜按“老规矩”上——两杯香槟加一打牡蛎。我不敢肯定我们是不是真的喜欢吃这些,可我们喜欢那样的感觉: 在欧芹和切成两半的柠檬的环绕中,那些壳上粘着藤壶的古老生命围成椭圆躺在冰床上,奢华地在烛光下闪闪发亮,盘子是银色的,装着辣椒酱的调味瓶给擦得锃亮。
不聊自己的时候,我们对政治话题无所不谈——国内危机,中东,越南。按理说,对一场意图遏制共产主义的战争,我们的态度理应犹疑不定,可是我们到底还是随了我们这代人的大流。这场争端屠戮众生,极度残忍,而且显然败局已定。我们也追看了那出充斥着职权僭越和愚蠢行为的肥皂剧——水门事件,不过,汤姆就像大多数男人一样,对这出戏的演员阵容、具体时间以及故事里每一道历史性转折、每一点微小而重大的指涉都太熟悉了,以至于他觉得我在谈起这个问题时只是个义愤有余、见识毫无价值的人。我们本来应该对文学话题也无所不谈。他给我看过他喜欢的诗,这个没问题——我也喜欢。可他没法让我对约翰·霍克斯、巴里·汉纳或者威廉·加迪斯的小说感兴趣,而他也没法喜欢我中意的女作家——玛格丽特·德拉布尔,费·韦尔登以及我最近迷上的詹妮弗·约翰斯顿。我觉得他那堆人太干巴巴,他觉得我这一拨太黏糊糊,尽管对于伊丽莎白·鲍恩,他愿意网开一面,先不做结论。在那段日子里,我们只对一个短篇达成共识,威廉·考兹温克尔的《秘密海洋里的游泳者》,他对这篇是敢打包票的。他觉得它的结构十分精美,而我认为它写得既聪明又忧伤。
既然他不喜欢在小说写完之前谈论它,我就寻思,趁他在周六下午到图书馆查资料的时候偷看一眼,是件既合情合理又是我必须恪尽职守的事。我让门一直开着,这样万一他上楼我也能听见。一个刚在十一月底完成初稿的短篇,叙述者是一只会说话的猿,总是在焦虑地琢磨他的情人——一个正苦于创作她第二部小说的女作家。她的处女作广受好评。她有没有能力把第二部写得同样出色?她开始怀疑自己。这只猿愤愤不平地在她背后徘徊,她忙于写作,对他大为冷落,让他深受伤害。直到最后一页我才发现我正在读的这个故事实际上就是那女人正在写的作品。那只猿并不存在,它只是个幻象,是她在焦躁中想象出来的。不。还是不对。不能这么说。即便撇开扭曲而荒诞的“人兽交”问题不谈,出于本能,我也对这类凭空虚构的玩意缺乏信任。我希望能感知脚下的土地。在我看来,作者必须尊重他与读者之间的那个不成文的契约。在一个想象的世界里,不应该允许任何一种元素或者任何一个人物出于作者心血来潮的臆想。虚构的东西必须像客观实在一样坚实可靠,一样首尾连贯。这是一个以互相信任为基础的契约。
如果说第一篇让我失望的话,那么第二篇还没等我开始读就已经让我大吃一惊。居然长达一百五十页,最后一句下面还用手写体标记了上周的日期。这是一个小长篇的初稿,他对我守口如瓶。我正打算读,冷不防,通往外面平台的那扇门砰地关上了,吹动它的是一阵从窗缝里漏进来的风。我站起身,用一卷油乎乎的绳子——汤姆以前用这绳子单手把衣橱拖上楼——卡住门不让它关上。然后我打开从屋椽上悬下来的灯,坐定,怀着负罪感一目十行地看起来。
《来自萨默塞特平原》描写了一个男人带着九岁的女儿踏上一段旅程,他们所到之处,触目皆为废墟,村庄和小镇被焚毁,鼠患成灾,霍乱与鼠疫肆虐,水源受到污染,为了争一罐陈年果汁,邻里之间不惜你死我活,当地人一旦受邀参加名流晚宴就会深感荣幸,因为届时会有一条狗和几只骨瘦如柴的猫给架到篝火上烤熟。当父女俩抵达伦敦时,眼前景象甚至更加破败荒芜。在朽烂的摩天大楼、生锈的车辆和房屋成排却杳无人迹的街道之间,老鼠野狗遍地,军阀恶棍横行,他们脸上用三原色画满条纹,让穷困潦倒的市民愈发胆战心惊。电已经成了遥远的回忆。唯一还在运转——尽管只是聊胜于无——的是政府。一栋供内阁办公的塔楼耸立在一大块残破不堪、杂草丛生的混凝土平地上。黎明时分,父女俩站在一个政府办公室门外排队,随着队伍穿过那块平地,故意不去看那些腐烂的、被人踩坏的蔬菜,压扁了以后大半埋进地里的纸板箱,焚烧后的遗迹,还有烤熟的鸽子的骨架,生锈的铁皮罐,呕吐物,残破的轮胎,流着绿色化学液体的小水坑,以及人类和动物的排泄物。那个陈年旧梦——地平线上麇集着朝气蓬勃的钢筋玻璃大楼——如今已遥不可及。
小说的核心情节都发生在这个广场上,这里是一个新的悲惨世界的巨大的缩影。在一个废弃的喷泉中央,上方的空气灰蒙蒙的,苍蝇麇集。男人和男孩每天都跑到那里去,蹲在宽阔的水泥边缘拉屎。这些人影看起来就像是没有翅膀的鸟。随着天色渐晚,此地人头攒动状如蚁穴,空气中烟雾腾腾,喧闹声震耳欲聋,人们在彩色毯子上摆满他们那点可怜巴巴的商品,父亲砍了半天价,好歹买下一条用过的陈年肥皂,尽管很难找到新鲜水源。广场上卖的每件商品都是很久以前生产的,如今那些生产工艺已经没人懂了。后来,那男人(恼人的是,自始至终作者都没告诉我们他叫什么名字)碰上一个老朋友,此人恰巧比较走运,好歹有个房间。她是一位收藏家。她屋里的桌上摆着一部电话,电话线在四英寸处断开,再过去一点,有一根阴极射线管挂在墙上。木制电视机柜,玻璃屏幕和按钮早已拆得七零八落,一捆捆发亮的电线缠绕起来,紧靠在色泽晦暗的金属旁边。她喜欢这些物件,她告诉他这是因为它们是人类发挥创意、精心设计的产物。一旦对“物”无所留恋,便会越发远离对“人”情真意切的境界。可在他看来,她这点收藏癖毫无意义。没有了电话线路,电话机不过是毫无价值的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