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晴空万里,干燥舒适的日子,我决定骑车去商店。通常我都是慢慢溜达着去,这倒不是因为这条路上骑车特别危险,而是因为每次爱丽丝都跟我一起去,我得照顾好她。今天,我轻快地驰骋着,冲下小山丘,伸出两条腿,感受轻风的微抚。我没有戴头盔,头发迎风飘扬。在萨福克的乡村,树梢上的树叶几乎落尽,道路显得更加平坦,一望无垠。这条路蔓延向地平线,望不到尽头。我内心升起一股欲望。我想要一直骑下去,直到遥远的天际,永不停歇。我知道,有个人一定会这么做。尼娜总会这么做。我为什么不可以?如果我真走了,雷克斯和爱丽丝仍然可以相依为命啊。不过我也明白知道,自己不会这么做的。这只是一种奇怪的冲动——就像你站在悬崖边缘,会有想要跃身一跳的疯狂冲动一样。
我前面的路分岔了。左边那条路便是超市,出于本能,或者因为,我将车把转向了左边。转弯时,我闭上眼睛。我对这条路太熟悉了,冒这点小险不算什么。转过弯道后,我睁开双眼,看见红色小房子凌乱地散布在道路两旁,路标提示着这里已经是城镇的边界。
在小超市里,我先往篮子里装满了食品和杂货,思忖再三,又拿上了一瓶汽酒。我和雷克斯分开的日子里,我几乎滴酒不沾,一个人住的时候就更是如此。现在,雷克斯回家刚刚一周后,我就开始和他一起喝酒——当然是白葡萄酒,夜夜如此,就像我们在一起度过的第一个夏天。我知道他很想念这样的生活。不仅仅是酒,也是那种潇洒的感觉:一天结束后,终于可以在家里随心所欲、自由自在地决定做些什么,既可以独自一人,也可以叫上几个人,一起喝上一点儿。我现在的饮酒习惯和以前大不相同。那时候,我喝酒常常是为了追求快感,激发我的冒险欲,或者沉浸在那些心醉神迷的时刻。现在,我喝酒是为了度过漫漫长夜。不过,我们从不会在一晚上喝完一整瓶,至少到现在为止还从未有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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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熟食柜台碰见了道恩·桑德斯。道恩住在奥尔德伯勒路的一座大房子里,她出门一向都特意穿着一身名牌。她的丈夫在东南区开了一家一流的职业介绍所,自从她不再是他的手下,而是嫁给他以后,就再也没有工作过。今天她穿着白色靴型裤,一件暗灰褐色女式外套,勾勒出她紧绷的曲线。她的女儿苏菲和爱丽丝在一个班读书,不过明年她们就不在一起了,因为道恩要把孩子送到一个大型私立学校。那个学校在遥远的海边,而爱丽丝会去当地的一所综合学校。我和道恩只是点头之交,但是如果当地人问起我来,我想我还是会说她是我的朋友。我们给对方一个飞吻,脸颊都没有碰着。她靠了过来,朝我的篮子看了一眼。
“香槟酒?呃?”她说。实际上这是波塞可酒58[1],但是我并没有纠正她。道恩说话带有当地人用圆唇发音的鼻音。不过她的小孩说话却不像她,这都归功于每周六上午、一堂挂着戏剧课牌子的演讲课。我常常十分疑惑,她砸了那么多老公的钱在装修房子和打扮自己上,为什么却不矫正一下自己的发音呢。如果我是她,这会是我要解决的头等大事。“是有庆祝活动吗?”
以前,我一直故作神秘,不向他人透露爱丽丝父亲的下落。有些人认为我是寡妇,还有一些人认为他的身世是个谜。若我告诉道恩家中情况的变化,无异于在柜台收银处后面的社区公告板上贴了一张通知,所有人都会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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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丽丝的父亲回来和我们一起住了。”她的嘴巴张得滚圆,眼珠差点弹了出来,看上去就像那条摆在她身后平板上的鳟鱼。“我们决定试着和好,”我说。
“那太棒了,凯伦,”她说,用刚修过指甲的手碰了一下我的前臂。在她的手指上沉甸甸地挂在三颗大钻戒,订婚戒指、结婚戒指,还有一颗表示永恒的戒指。“爱丽丝有爸爸在身边,真是太好了。我们必须办一场晚宴,欢迎他成为这个社区的一员。”
我不由得想起我和雷克斯一起参加的最后一次晚宴。那一夜尼娜临时做了一顿晚饭,碧芭、特里斯和乔都参加了。道恩举行的聚会肯定很正式,而且矫揉造作。大家谈话的内容绝对不是艺术、旅游或者爱情,只会是房价、教育费用以及真人电视秀——直到最后,大家会心照不宣地巧妙地问起雷克斯为什么消失这么多年。我想,那个时候,我们就该给大家编造一个故事了。
回到家,我发现,他们趁我不在的时候,已经开始准备晚饭了。爱丽丝和雷克斯几乎把整个手臂伸进搅拌碗里,他们面前的桌子上摊着一本菜谱。面粉撒得厨房里满处都是,地板上随处可见一个个鸡蛋壳。
“你们在做什么菜?”我说。
“乳蛋饼,”雷克斯说。一小块生面团沾在他鼻子上,他的头发笔直地竖立起来,发丝里还沾上了蛋白,像一只小刺猬。“本来想给你一个惊喜的。”
“对啊,嗯,本来我们打算用二十分钟弄好的,”爱丽丝说。听她说话的语气,看她双手抱着胳膊,仿佛在说,责任全是爸爸的。“我们在这里都快一个小时了,可还是一团糟。我们做的没有你好。”
“一切都很顺利嘛,”雷克斯说。“快来,爱丽丝。我们能搞定的。”他的袖子蹭进了搅拌碗中。爱丽丝砸着嘴,帮他把袖口卷起来。他迅速躲开,但还是晚了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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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里怎么了?”她问,一边举起他的手腕,扳过来,露出前臂内侧肉色的疤痕,上面的汗毛全掉光了。他的肌肤上布满这样的伤疤,凹凸不平,褶皱斑驳。我昨天晚上怎么没注意到呢?
“我被滚烫的猪油烫伤的,”他说,匆忙卷下袖子,“在监狱厨房里干活,烫伤是经常的事儿。”
“我以为你在监狱图书馆工作。”我说。他把袖子口都扯到指关节了。
“哦,我就在厨房里干过那一次活儿。”他回答,避开我的眼神。
“你一五一十地说出来吧,”爱丽丝说,“我可没有不讲礼貌呀,对不对?不过我觉得,我以后只敢和妈妈一起做饭了。”
直到他睡着后,我才有机会再看看他的胳膊。他削瘦的身躯弯曲着,像子宫里的婴儿,似乎他害怕占用太多空间。在床头微弱的灯光下,我发现,他手臂上小小的粉色肉坑圆圆的,十分规整,不可能是烫伤造成的。我又掀起他的T恤衫,他在睡梦中微微动了一下。胸前还有一个疤印,背后还有三个。伤疤的形状很眼熟:我曾经也见过这样的痕迹。突然,我脑海里浮现出记忆中的画面:喝得烂醉的碧芭把一个烟头碾碎在皮沙发的扶手上,留下圆圆的烟印。我愣住了,一松手,雷克斯的手臂重重地滑下来,我奇怪他居然没被摔醒。他身上的烫伤有些颜色已淡去,恢复了平滑;有些还是深深的凹陷进去,露出赤红的肉色:有人曾不止一次,在他的身上碾烟头,也许是几个月,也许是好几年。我又一次体会到那种无能为力的内疚感,既然他在监狱里我无法保护他,那么,现在他出来了,我更坚定了要守护他的决心。我弯着手臂,抱住他熟睡的身体。
“噢,可怜的宝贝儿,”我喃喃低语,“他们在那里面对你做了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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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芭用手抓住洗涤槽的边缘,撑起整个身体,一屁股坐在水槽边,双脚晃荡着,吊在半空中。“你今天准备干嘛?”
“我得回去了。”艾玛要召开一次宿舍大会,我想在中午天气晴朗时赶回去。碧芭嘴角撇了一下,懒散地向前晃着脚,不过并不是想踢着谁。
“噢,”她说,“我会想你的。”
“我把电话号码给你,”我说,“想打电话的时候就打给我。你有笔吗?”碧芭在放刀叉的抽屉里胡乱摸索着,掏出一小截黑色眼线笔。我报出电话号码,她在墙上的固定电话旁,潦草地记下来,并在这一串七个数字旁涂了一个五星,标出一个字母“K”59[2]。在此之后的炎炎夏日,这一连串数字同符号一直留在墙上,污渍斑斑,但仍清晰可辨。雷克斯后来告诉我,在他被捕之前、我离开之后的那几分钟里,他特意把我的符号和号码擦掉了。
“好了。这下连我都丢不了了。我送你去地铁站。”
碧芭家的大门离海格特地铁站只有二十多间房子,但她却巧妙地领着我走进一家咖啡厅,我甚至没来得及发现她绕了远路。趁我没注意的时候,她带着我走过了拱门路。她点了两杯咖啡。我们小心翼翼地坐在摇摇欲坠的铝制扶椅上,抿着用塑料杯盛的咖啡。扶椅年久失修,因受到伦敦北部烟雾的长期侵蚀,长出了铜绿色的锈。这家咖啡厅的正对面,坐落着一家叫作“樵夫酒馆”的酒吧、一个公共汽车站台、以及拱门路地铁站的入口。这是一个观察行人的好位置。
“看见路边那对情侣了吗?”碧芭问,一边指着公车站台上的一对中年男女。他们像年轻人一样火热地接吻。男人的手摩挲着女人灰白的头发,女人的手袋耷拉着垂在脚跟,拉链没有拉上。他们如此旁若无人地在公共场合亲热,和他们一身高雅的灰色套装很不搭调。“你觉得他们在一起多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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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在一起吧,”我说,“这把年纪还这样,不正常。”
“他们在偷情。”她推断。
“他们在43路汽车站上拥吻,这可不是偷偷摸摸的。”我说。
“他们不住在这一带,”她专断地说。这时,那对情侣手拉手,飞快地穿过三条拥挤的车道,消失在几间建筑外的咖啡厅门后。“他们到这儿来,只是因为这里没有一个人认识他们。”
有些人总说:“噢,我可以在咖啡厅里坐上好几个小时,看着眼前纷繁忙碌的世界飞驰而过。”可他们才没有呢:他们常常忙着看书,或者大腿上摊一份报纸,抑或是在当今这个年头,埋头看着手中的手机。然而,碧芭和我一样:她可以愉快地看着路人,打发掉一整天。以前,我从未遇见哪个人和我一样,如此热衷于做一名旁观者;不过,碧芭极富想象力的推断能力远远胜过我。
以前,只有西蒙注意到我对偷窥的喜好。他为此尖刻地指出,如果我小时候能去一所体面的学校读书,一定会有人教导我,盯着别人看是不礼貌的;不过,他认为现在为时已晚。克莱尔、艾玛和萨拉三人没什么好观察的:她们无时不刻形影不离,三人不聚齐,就哪儿也不去;她们三人还经常为了一时利益和偏好观念,一会儿拉拢一个人,冷落另一个人,形成复杂的三角关系。我的父母也曾注意到,我喜欢在咖啡厅里晃荡,但他们以为这不过是我在欧洲大陆学来的习惯,和我喜爱喝瓶装水一个道理。于是他们总顺着我,任我在咖啡厅里坐着,忙完自己的事再来接我。不过,他们怎么也搞不懂,房间里的电视正在播出精彩纷呈的节目,为什么我却忙着观察陌生人。
当然,碧芭和我的出发点有一点儿不同。我是因为无事可做,不是刻意而为。如果你也常常被他人忽略,你自然也会成为一个观察者。我的偷窥倾向在过去几年里更加严重了,因为我经常出国旅行,在陌生的国度里举目无亲,不是在偌大的机场里转悠,就是在列车车厢里闲逛。偷窥或观察,不仅是打发时间的绝妙方法,也是学习当地习语和肢体语言的好机会,这可是从象牙塔里死读书,走向说一口地道本地语言的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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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芭同样出于学习模仿的目的观察他人:她渴望成为一名出色的演员,无论做什么事,你都能看出她雄心大志的蛛丝马迹。任何一个匆匆过客对她来说,都是很好的学习案例,或许将来这名路人就是她要扮演的角色。我经常无意间听到她低声念念有词,嘴里反复絮叨着“角色”们刚刚说过的语句。她觉得每一个正儿八经的演员都应该是人类学家,但是她不仅仅这么要求自己。她对他人的兴趣,已经远远超过他们的声音或者行为举止。她不只会被与自己性格相近的人所吸引,譬如那些性情率真,敢作敢为的人;即便是那些鬼鬼祟祟,唯唯诺诺,总要你猜半天的人,也颇受她的青睐。我开始接受她的看法,即使是再貌不惊人的路人,身后也藏着五颜六色的故事。可能因为碧芭就是这样吧,她自己的过去就充满混乱和谜团。
我终于抬起屁股离开咖啡厅,踏上了回家的路。此时,因为笑了太久,我脸颊上僵硬的肌肉很酸疼。我们坐在咖啡厅里,已经猜测了好几个人的故事,包括咖啡厅的服务员,三个分别在酒吧享用啤酒的单身男人,一个拎着南瓜的怀孕胖女人,以及一个年老的妇女,我们觉得最后那位老太太曾经是个修女,但是因为一段恋情出了问题,所以毅然离开了修道院。当我乘着自动扶梯往下走时,我惊喜地发现,那对公交车站情侣出现在我身后。他们正为去伦敦桥60[3]坐地铁快,还是坐公交车快而争论不休。最后,他们还是决定踏上和我一样的向南驶去的地铁,我之前一直在默默祷告,现在终于安心了,感谢上天,给我这么好的运气。我很好奇:他们像地下情人一样亲吻,但是吵起架来却又像老夫老妻。我坐在他们对面,像隐形人一般。我决心解开他们之间关系的谜团,然后把他们的故事记下,告诉碧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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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到空荡荡的家中,她们都不在。四周飘散着空气清新剂的味道,闻起来像松木香型,不过这种特殊的化学气味并不是真实的松木味道。塑料就是塑料,绝对不会是树木。这次该轮到我做饭了:冰箱里已经堆满了酒、两小篮蘑菇和一把用玻璃纸包好的菠菜。沙拉屉里是两个剥了皮的洋葱。除了洋葱,屋子里所有的食物都干干净净地包在锡纸里。我又看了一眼冷藏室:果然,制冰盘里装满了冻结的黄色固体。她们经常把没喝完的酒倒在这里。萨拉难以忍受浪费行为,搬到这个屋子前,她已经在休假学年61[4]学习了烹饪。她常把剩酒冻在制冰盘里,用作调料。也真只有她有那个闲情雅致。我无法想象昆斯伍德路的那幢房子里,也会有人用这种方法节约酒。在那里,瓶里滴酒不剩,即使没喝完,里面也塞满抽剩的烟蒂,或被用作烛台,瓶底的残余酒液会凝固,甚至发霉。我掰了一下制冰盘,几个冰块裂开,掉在台面上。爆裂的花纹,四处可见的气泡,不均匀的手感表明,这一定是用香槟酒栋成的冰块。我很纳闷,天哪,什么样的人会把剩下的香槟酒留着做菜用?
我环顾四周,厨房里设施齐全,一应俱全,泛着光泽的瓷砖墙壁似乎向我倾倒而来,挤压着我,我感到既愤怒又压抑。墙上的打扫轮班表似乎也在愠怒地嘲笑我。这真不该是一个学生宿舍的厨房应有的样子——松木香味的清新剂,深棕色的厨房台面以及组合式厨具。我并没有完全丧失理智。我明白,为了几个香槟酒冰块生气,实在荒唐;可即使意识到了,我还是不能平复心中的火气。我现在明白了,这几年来,我应当有一间乱七八糟的厨房,就像碧芭地下室的那间,说不定脏乱的环境还有助于提高免疫能力呢。我即将走向大学四年的尽头,照理说,应当好好狂欢一番,而不是惦记着打扫卫生这种事情。然而,我却在这样整洁呆板的房子里熬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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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萨拉第一次邀请我共住这套公寓时,我欣喜若狂,感到受宠若惊,甚至还有几分飘飘然的得意。我一遍遍地听着她们讲童年故事,讲自己小时候在父母的普罗旺斯别墅里度假。我激动地想,我终于和这类人住在一起了:她们都住过郊区的大房子,周围绿树环绕,而我的家,只不过是一条环形公路围绕的联排住宅。然而,我现在遇见了碧芭,我去过了她住的破旧城堡,我发现了她令人迷惑的魅力,这下,室友们一个个相形见绌,成了凡夫俗子。她们以前住的地方一点也不令人艳羡。她们不过是家里有钱,附庸风雅而已。我真痛恨自己怎么没有早些意识到这点,也很气愤她们怎么一点也不像碧芭。我把气都出在那把可怜的洋葱上,用力切着,比任何食物搅切器都卖力。然而,女孩们回家的时候,我还是像往常一样,笑着向她们打招呼,装作没有任何变化。
“这个脏兮兮的夜不归宿者回来啦!”艾玛说,瞥了一样我的平底锅。“看上去真不错。”
克莱尔低头看了一眼自己凹瘪的肚子,说:“我的那份不要加任何帕尔马干酪62[5],谢谢啦,亲爱滴。”
萨拉拿出四个酒杯。
“晚餐最好来一杯葡萄酒,为了庆祝,”她说。
我意识到,今天是她们的最后一门考试。这时,我也立即想到,搞定最后一门考试后,我应该和碧芭她们开一个派对。
“考得怎么样?”我边说边往锅里加了点意大利调味饭,往后退了几步,以免黄油的蒸汽溅到我的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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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清楚,”艾玛说,“现在担心也没用了。再说,我更想听你讲讲你的新男友哦。”她挥着一条洗碗布,打在我腿上。我耸耸肩,重新把注意力放在平底锅上,不让她们看见我脸上的红晕。
晚饭时,我一杯又一杯地喝着酒,比他们倒酒都快。这酒很好:醇厚、清爽,和意大利汤饭搭配起来别有一番风味,但我无法停下来慢慢品尝。和碧芭在一起的时候,我已经习惯大口喝酒,不仅是为了赶上她狂饮的速度,更是为了浇灭她带给我的极度亢奋的心情。现在,纵情豪饮只是为了化解另一种紧张气氛,一种夹杂着乏味、怨恨的气氛,一种本应随着最后一堂考试的结束便消散的诡异氛围。我打量着我曾经的朋友们,似乎她们成了素不相识的陌生人;她们也新奇地看着我,于是我禁不住想,我在她们眼中的形象,是不是也如同她们在我眼中一样,既愚蠢又轻浮。一杯下肚,我放松多了,便大胆地打破了餐桌上的沉默。
“好吧,”我说,一边猛地端起杯子凑到嘴边,几滴酒顺着下巴淌下来。“为什么我们要开一场宿舍大会?都还好吧?”我同时对三人说道。不知怎么,我觉得,与其说这是开会,不如说是访谈。她们三人形成一个小团体,把我排挤在外面。她们其实心里早以明白,大会的结果会是什么。
“我们只是想知道,”萨拉说,“这个夏天你准备干些什么呢,凯伦?”
因为我并不知道她们的计划,所以除了老老实实地回答,胡诌些其他的事情毫无意义。
“哦。我不清楚。我觉得,今年不会出去旅行了。”(我离不开碧芭)“我得待在学校附近,等成绩单出来,然后也许申请一份博士学位的奖学金。嗯,找份工作?我还真没想好。”
“实际上……,”萨拉埋下头,盯着大腿,“实际上,查理的爸爸在佩皮南63[6]买了一栋城堡,我们可以在葡萄园里干活。类似于正式工作前一段短短的‘空档年’。他还邀请了克莱尔、艾玛、罗布和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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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那么一瞬间,我理所当然地以为她还会提到我。我还在想怎么拒绝她们呢。但是看来,根本没必要找借口。
“而且……天哪,这太尴尬了,”萨拉说。她的手里没了遥控器,只好微微抖动着,飞快地敲打着杯子。“西蒙也会去。”三人迅速地悄悄互相看了一眼。“还有他的新女友。我真的很抱歉。可他是查理的朋友,我真的没多少发言权。如果你介意的话……”现在她们都盯着我,等我做出回答。
“哦,”我说,既松了一口气,又觉得受了委屈。接着,我强作欢颜。“我一点也不介意西蒙。真的,我不介意。你们放心和他来往吧。”我真的不介意西蒙和她们一起出去玩。不过一想到她们认识他的新女友——也许早在我和西蒙没分手时就认识了,我就感到耿耿于怀。这个念头让我痛苦不已。我明白,我仍然很珍惜和她们的友谊,这份不舍比我想象的要深。“她叫什么名字?”我问,尽可能地装作很欢快。
“伊莎贝尔。”克莱尔说。这个名字一说出来,屋子里陷入窒息般的寂静。我不知道,她们去法国以后我该住在哪儿呢。
“我猜,”艾玛说,“你不介意西蒙有了新欢,是因为你也找到了自己的神秘情人。”她特意拉长最后一个单词“情人”,还用大舌音颤抖着发出“人”字64[7]。我很欣赏她小小的幽默感,可无法回应她。她离真相只有一步之遥,我差一点就羞红了脸。
“我说过,不是男朋友。”我转着酒杯,希望还能再多喝一点。
“还有一件事,”萨拉继续说道,“如果你夏天还住在这儿的话,就帮了我一个大忙啦。我是说,等秋天我回来后,我可能要和查理或者别的什么人住进来,不过这个夏天,你可以不用交房租。”这是她表达歉意的方式,我明白。“如果有人能守着房子,我爸爸会很高兴的。”萨拉的父亲有一个十分古怪的念头,他认为如果房子里有人住,就不会遭小偷下手。当然,实际上,如果小偷发现屋里有人,行为会更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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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幸福感涌上心头。我思忖着,如果表现得太高兴,就不合乎情理,于是试图抑制住兴奋之情。整个夏天,我都可以自由地往返于家和海格特之间,没有人管着我,还有两个月的房租钱可以挥霍。
“好吧……”我答应了。“你们什么时候出发?”
“嗯,这是最后一件事,”萨拉说,“我们下个礼拜出发。”
“下个礼拜!”我尖叫道。“可你们还没拿到成绩单呢!”我说。
“你可以帮我们拆开,我们在法国会给你电话的。”萨拉说。
“是呀,”艾玛现在开口了,“你会告诉我们,你拿了第一等,可我们得了2:265[8]就算很成功啦。我们还得心甘情愿地做别人家的打工留学生66[9],为他们做家教。
“或者,我们就在那里结婚吧。”克莱尔说。
“是啊……”萨拉说。
她们可没开玩笑。
如果艾玛的名字不在轮班表上,她只要一吃完饭就会远远地离开厨房。我知道,今晚她如此急切地帮我收拾餐桌,一来是想安慰我,不让我听到这条消息后备受打击;二来是想抓住机会盘问我,套出她臆想中那个神秘男友的真相。
“为什么你不让我们见见他?”她哄着我。洗碗机冒出滚滚水气,打湿了她的立领,一角被熏得皱巴巴的。
“因为根本没有这个人!”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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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你彻夜未归,看上去却还是那么——”艾玛说,“那么容光焕发。你和西蒙出去约会的时候,也没有这么精神啊。”
“可能就是因为没了他,我才这么神采奕奕的。”
“可以理解,”艾玛笑了。“说心里话,我真不愿意和他那种大嗓门的男人住在一套房子里。你分手挺轻松的嘛。那么,你现在这位,为什么还和我们玩神秘呢?他结婚了?”
“没有。”
“一个瘾君子?毒品贩子?”她放下了手中紧握的一块布,“哦,我的上帝,不会是你的学生吧?”
“天哪!艾玛!“
“老师?是阿里博士吗?我总觉得他看上去很养眼。”
我笑了笑。她们三人中,我只会想念艾玛的。
“那是谁?一个杀人犯?”她脱口而出,我也随口回答道:
“是的,艾玛。他是个连环杀人犯,温伍德斯克布思67[10]可以为犯人的女友提供床位。我已经告诉你啦:我没有所谓的秘密男友。”
电话机发出刺耳的铃音,看来,它也不愿意放过我。克莱尔把笨重的白色听筒递给我时,天线已经被拉了出来。
“是找你的,”她看上去很得意。“是一个男人哦,而且这个男人不是你爸爸。”我还在用毛巾擦着手,就听见话筒里,一个细小的声音喊着我的名字。我拿着电话,走上楼,钻进我的房间,把听筒放到耳边。我朝身后的门踢了一脚,好把它关上,只听见艾玛在楼下说,“看,我说的没错吧。”
“喂,”我说。
“凯伦。”电话那头是雷克斯,他的声音很紧迫。我猜,此刻他正坐在厨房,把肮脏的话筒紧紧贴着脸,电话线纠缠在一起,怎么也理不清。“我觉得碧芭没和你在一起吧,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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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不知道我住哪儿啊,”我告诉他。虽然我很想融入她的世界,我却一点也不想让她走进我的生活,因此我故意没把住址告诉她。
“他妈的!”他狠狠地吼道,然后把听筒夹在脖子上,电话线另一端传来他未刮胡子的下巴摩擦听筒的吱吱声。“尼娜,她不在凯伦那里。”接着,他放下话筒,谈了很久,好像并不知道我还在这边等着,完全忘记了应有的礼貌。
“雷克斯!”几乎五分钟过去了,我只好对着听筒大声喊道。“雷克斯!”这时他才重新开口。
“对不起。”他的声音很古怪。“尼娜刚才告诉我们,她将离开家,出去旅游。碧芭还没做好准备接受这个事实,所以就……”他突然停住。“——算了。听着,如果她联系你的话,能不能告诉她,让她给我回个电话。她一打给你,你就告诉她。”他把电话号码报给了我,我记在了西班牙语字典的空白页上。
“我觉得你有点儿反应过度了,但是,没问题,我会告诉她的。再见,雷克斯。”
我把电话搁在大腿上。雷克斯这种歇斯底里的过分保护,让我既恼怒,也很困惑。碧芭已经二十一岁了,而且就我看来,她比雷克斯更会照顾自己。
我舒展四肢,躺在床上,终于可以一个人好好回味一下,过去二十四小时内发生的一切。我有了一段全新的友谊,可以一人霸占整套房子,可以毫无顾虑地去健身房锻炼——因为西蒙肯定不会出现了。我还可以每天去找碧芭玩儿:我们可以在伦敦游逛,寻找一些我以前从未去过的派对和酒吧,我可以把省下来的房租花在喝酒、打的、嗑药上。我可以带她去购物,给她买一些新衣服。我很好奇,如果碧芭不用再去那些义卖商店,淘一些别人的二手衣物,她究竟会买什么样的衣服呢?在她的指点下,我又会买些什么呢?我腿上的电话又响起了刺耳的铃声。我按下绿色的应答按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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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伦,没事了,她回来了,”雷克斯说,好像我俨然成为他歇斯底里的小伙伴。“她没事,她在这儿了,她回到我身边了。”
“把电话给我,”我听到他身后的人说。我听到争夺电话的扭打声。电话那头响起碧芭的声音,冷静得就像一杯水。
“我很抱歉他那么做,”她说。
“你还好吧?”
“什么?当然,他真丢脸。见鬼……雷克斯真的给我所有认识的人都打了一遍电话。尼娜要走的事儿让我有点吃惊,所以我有些……激动。不过,已经没事了。听着,我们准备在星期四给她办一个欢送晚宴。你会来吗?”
那是我德国文学考试的前一晚,这是一门长达三小时、几乎会把手写抽筋的笔试,占我最后总成绩的百分之五。但是,我答应了。
我把天线收回电话,仍然想在卧室里待一会儿。突然,我瞟见了床头柜上的数字时钟,绿色的数字显示着“8:05”。我灵机一动,如果现在打给我爸妈,就刚好卡在两个肥皂剧之间的广告时间。他俩平日没什么业余爱好,肥皂剧是工作之余最美好的事情。于是,我按下了再熟悉不过的号码。我爸爸通常会手忙脚乱地在楼下的起居室接起话筒,妈妈则会跑进厨房,用分机和我说话。有时候我会想,除了爸爸工作时,这应该是他们唯一不在一个房间的时候了。
“今年暑假我要待在伦敦,”我告诉他们。“语言系安排我做一些教学工作。”他们谁也没有想到,暑假里是没有学生可教的。这是我第一次,肆无忌惮地利用他们的无知撒谎,但是他们这么轻易就上套,反而让我觉得有些不耐烦,也减轻了我的内疚感。“教书,”我妈妈说。“我的女儿啊,你成一名老师了!真棒!亲爱的!太好了!”叮地一声,厨房里什么厨具定时器响起,她赶紧放下电话,把我留给了爸爸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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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伦,宝贝儿,我担心你。”只有我和妈妈听过他如此温柔。
“我好着呢。我还有好多工作要做。”
“就是这事儿。你总是在工作。你知道,你妈妈和我以你为荣,你不必那么卖力地工作。如果你需要钱,尽管找我们要。你本可以利用这个暑期好好休息,留些时间给自己,做些真正感兴趣的事儿。”
实际上,我何尝不想如此。我感到更内疚了。
“你很快就要展开职业生涯,到那时就很少有这么长的假期了,”他说,清了清喉咙。“你才二十岁,亲爱的。你年纪轻轻却思想老成,你总是这样。给自己放松一下吧。每一个年轻人都应当拥有一段特殊的夏日,可供老去时回忆。恋爱吧。搞个乐队,弄场演出。”我重重地倒在床上,硬着头皮听爸爸冗长的说教,无外乎又是讲他在1975年的那个夏天里疯狂的日子。紧接着我母亲便怀孕了,他的生活永远改变了轨迹。他听见我叹了口气,又变了主意。“我只是说说而已。不必急着工作。我和你妈妈甚至都有一段漫长的炎炎夏日呢。”
我试图想象父母年轻时的模样,想象他们疯狂地陷入爱河,在尘土飞扬的房间里跳舞,吞下各色古怪的人们递给他们的药丸,兴奋不已同时又感到眩晕、恶心。他们一只脚踏在一个光怪陆离的新世界的大门外,另一只脚还在门内。但我想象不出,他们的感觉能同我一样五彩缤纷,或者他们的体验能同我一样刻骨铭心。他们只是我的父母而已;当年,他们也只是一对年轻夫妇,和我一个年纪,有一个即将出生的孩子,每月要偿还房贷,每天要做一生都已规划好的工作,还有无休止的肥皂剧要看。平凡先生和平凡太太,来自小地方的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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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辆白色的轿车又停在门外,这是本周的第三次了。雷克斯回家之前我从未见过它,所以我现在不是在胡思乱想。它干净、娇小,简直令人可疑。一辆干干净净的白色尼桑米克拉,绝对不是附近居民开的车。在这一带驾驶,你开上几英里也不会碰见一架红绿灯,但绝不是没有风险:你会遇见一个急转弯,或者车身溅上泥浆,或者下大雨时被洪水淹没;有时前方会出现一辆慢得像蜗牛的大卡车,车厢里堆得满满的洋葱会一泻而下,撞上你毫无防备的挡风玻璃。可这是一辆方方正正的小型轿车,是城里人开的。他们更关心车型是否节约燃料、占用的停车位是否够小,而绝不会关注马力和轮胎摩擦性能。
我觉得,车中驾驶位上坐着一个女人,但我不能确定。可我能肯定那个人影正在写些什么。偶尔我还瞄见,那人在方向盘上搁着一块写字夹板或者文件夹,飞快地做着笔记。如果这都无法证明那人是记者,还有什么可以?他,或者她,每次都把车停在稍有不同的位置,可这骗不了人。在郊区若是出现一辆陌生的车,毋庸置疑,肯定是外地人开来的;好比说,乡村酒吧里走进一个陌生人,谈话的喧闹声戛然而止,陷入一片死寂。这一切都不可避免地指向一个结论,雷克斯被监视了,我们都被监视了。碧芭以前戏弄盖伊时怎么说来着?当时他手上有一大批抽不完的毒品,还以为缉毒分队在树林里藏着照相机,碧芭取笑他:“他们可不会因为你有妄想症,就不来抓你了。”
一天过去了,我居然忘记雷克斯是一个被法庭宣判有罪的杀人犯,真够蠢的。像他这样的人,身后总会潜伏着某个决意复仇的人,而且雷克斯的头上还顶着两条人命。它极具毁灭性的连锁反应伸向了我们不可知的深处。我想到了孩子们,并试图推算出他们如今的年龄。他们知道些什么?他们了解事情的全部吗?还是和爱丽丝一样,只是逐渐地摸清一丁点细节,直到慢慢长大,有了足够全面的判断力之后,才能被告知一切?他们现在还不能独自寻仇,也没到合法驾驶年龄。但是,一定有某些人被惨案深深震撼。我们根本无从知晓他们的身份。或者,迫害我们的人是他在监狱里碰见的?我从未见过雷克斯故意惹恼他人,可我常常从电视和电影里看到,每个犯人都必须找到盟友,通常,总是那个最软弱、最消极的囚徒挑错了保护人。我从不让爱丽丝看描写监狱生活的电影,不知道我自己是不是也应该抵制这类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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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或者,有人从监狱尾随我们回到家。也许专门有人干这类事,埋伏在监狱大门外,一路监视刑满释放的犯人展开新生活,然后等时机合适,便敲诈他们。谁会敲诈我们呢?我们什么也没有。这房子还欠着一屁股债。和附近靠近海边的镇子不同,萨福克的这一带并不繁华,我的生活也只能算中等偏上。倘若不是敲诈,那么我们可能会受到暴力威胁。想到这一点,我实在受不了。虽然我如今的生活很安稳,但完全可以说,我目睹的暴力却影响了我整整一生。之前我从未被暴行染指,直到那一夜,我才亲眼目睹了不是从自己身上流下来的鲜血。
我可不想问雷克斯,是不是有人和他结怨了。可当爱丽丝抢先提出这个问题后,我根本无法像我以为的那样,安心下来。
“我们会见见你在监狱里的朋友吗?”一天晚上,她在晚饭时问道。她把碗里的土豆泥揉成一团,在上面插上叉子。她装作毫不在乎地提出这个问题,但我知道,只有在她真正焦虑不安的时候,才会没了胃口,把食物当玩具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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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雷克斯说,朋友这个词从他嘴里冒出来,好像他在第一次说哪门外语似的。
“是啊,你没有交到什么朋友吗?像《肖申克的救赎》68[11]里演的那样?”
“你在哪儿看的这部电影?”我很震惊。我父母照顾她的时候,虽然时常没有贯彻我给她制定的规矩,但他们仍会小心翼翼地控制她能看的节目内容。
“在苏菲那儿,”爱丽丝回答。“她的房间里有一台电视机,可以放电影。对啦,她还打了耳洞。”
“不,我没有交到任何朋友,”雷克斯说。“无论如何,我都不会再见到他们中的任何一个。”
爱丽丝突然变得很严肃。
“那敌人呢?”她问。“有没有坏人,整天追着你,要害你?”她的声音有点颤抖,鼻尖通红。每当她做出这副苦脸,我便明白,她正强忍住泪水,不愿哭出来。她低下头,愁眉苦脸地盯着盘中的食物。她把所有的烤豆围着盘子边缘排成一圈,看上去仿佛一条小孩戴的塑料项链,漂浮在调味剂里。
“你为什么要问这个?”我说。我尽量稳住自己的声调,不要尖声叫出来,掩盖住内心的惊慌不安。“是有谁对你说了什么吗?你看见什么了吗?告诉我。”爱丽丝摇了摇头,眼睛看着雷克斯,寻求他的宽慰。
“没有人追着我,”他说。“也没有人要来害我。我现在回家了。一切都结束啦。”
“你保证?”
“我保证。”
对于爱丽丝来说,雷克斯的口头承诺已经足够了。她把自己盘子里的东西吃得一干二净,又从我这儿偷偷拿了一根香肠。然而,我完全没有胃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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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饭后,我洗碗,雷克斯给爱丽丝读故事。在他回家之前,我和爱丽丝已经很久没有享受过这样的睡前时光了。当她还很小的时候,我会为她铺好被子,在床头灯下读上一段故事。现在,这对父女俩却做着这么孩子气的事儿,似乎感到很开心。待爱丽丝睡下后,他蹑手蹑脚地走向我身后,水龙头的水流声很大,我没有听见他的脚步声。当一支胳膊搂住我的腰时,我吓得跳了起来。他另一只手中拿的一杯葡萄酒,一下子泼到了他脸上。我回过头,灰比诺69[12]正顺着他的睫毛往下滴。
“嘿,”他边说边拿起一块擦拭杯盘用的抹布擦了擦,“还好只是一杯葡萄酒。”
“对不起,”我紧张得动弹不得。
“你怎么了,凯伦?”他说,一边松开我的手。“你以前是那么冷静镇定、怡然自得,现在,你却要么猛地拉窗帘、要么厉声斥责爱丽丝,还有,每次电话一响,你就吓得跳起来……”
我信心全无,也没什么可说的,对他耸了耸肩,算是回答。
“都是我的错,”他说,一把将我揽了过去,我能闻到他运动衫上滴到的葡萄酒味。“我之前所做的都是为了你。但是,现在我可以让一切都重回正轨。我回来了,我出狱了。你明白吗?都结束了。”
对于他来说,对于现在来说,也许他的话是对的。
“我知道自己有多幸运,”他说,他把我抱得更紧了。“我一定会好好珍惜你和爱丽丝。我要找一份工作,爱你们,保护你们。让我挑起这个重担吧。“
此时,我却满腔怒火。他难道不知道,就他这样的背景,找工作会有多困难吗?即使他有这个能力,也没法保护我们,因为如果他想这么做,就得知道一切真相,但我却永远不能告诉他所有的事实。我并不介意担负起责任,保护我们的家庭。只要他不来捣乱,我一个人就能安心搞定一切。他长吸一口气。我明白,他这是准备说教我一通呢。我不想听。我现在没有心情听他的废话。我只想喝上一杯。虽然我知道这挺伤他自尊的,但我仍然挣脱出他的怀抱,给自己又倒上了一杯酒,一饮而尽。我面朝着水槽,再没有转过身。当酒精在我的血管中消融时,我几乎无法忍住冲动,说出自己最恐惧的担心,要是这只是我的一厢情愿就好了。雷克斯已经服完刑,公众也都知道了。我私下里已认定自己是个罪人,也只有我自己才知道这个判决。或者不是这样?要是过去十年来我的努力都付诸流水,有人发现了怎么办?也许他们根本不在追踪雷克斯,也许,我才是他们的真正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