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后悔了,不应该开车去尼娜的欢送晚宴。可为时已晚,已经无法再转回去坐地铁。我这辆黄色的菲亚特熊猫70[1]是父母送我的礼物,如今已铁锈斑驳,破旧不堪。最近几个月,它发动起来吭哧作响,像一个小老头一样喘着气。它驶过的最远距离,不过是从我家到西蒙家、再到网球俱乐部的一英里半径。当我开上北环路,踏上一段遥远的征程时,它耍起了性子,这就是不经常开它出去遛遛的后果。电动窗的按钮短路了,怎么按也不灵,我几乎要被闷死在车里。
接着,我又在一段路上堵住了,车缓慢地爬行着,最后连动都动不了。我的两旁是一处贫民窟,房屋紧紧地挨在一起,参差不齐的铁皮棚屋随意地搭在路边。温布利体育场的双塔71[2]矗立在我左侧,路边一排紧闭大门的车库倚靠在塔的脚下。一个赤裸着上身的小伙子出现在我车前,用一块脏兮兮的抹布擦洗着挡风玻璃,淌下灰黑色的泡沫污渍。我不想和他大眼瞪小眼,就转过头,盯着一块手写的车辆存放广告牌。当我缓慢地挪动到布伦特十字路口的天桥时,路面都要被炙热的阳光烤焦了,我终于撬开了汽车天窗。
离碧芭家的大门只有几码时,引擎出了毛病,停在她邻居的车道前不动了,然后又突然“砰”的一声发动起来,撞上一课大树,吓得满树的斑鸠一哄而散。正当我费力地转动着点火开关时,一扇窗帘猛地被拉开一角。这是一扇优雅的白色薄纱窗帘,不是什么脏兮兮的灰色网织物,但窗帘后的人,和任何一名郊区家庭妇女一样,紧紧地盯着窗外的街道。我只见过韦勒先生的头顶,于是我便开始浮想联翩,他和腆着大肚子的妻子没准儿正伏在笔记本上,激动地等待什么大事发生,好记录在他们的噪音日记里。也许他并没认出我,即使认出来了,也不会想到我和碧芭家有什么关系。倘若他认出了我的身份,那么公众早就知道我在这一串案件中做了些什么。有时,长相平凡也有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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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篱笆中的缝隙钻了进去。花园里爬满了小孩。一大群小不点,人数竟然超过了大人。有些还没有尚未除过的杂草高。这场晚宴一定和上次聚会有所不同。这一次,只有嬉皮士、吉他和儿歌,没有调音师和纵情吸毒的人群。客人都是尼娜的朋友,不是碧芭的:他们年纪更大,身材更胖。上次我来时,还看见一个烧烤架寂寞地躺在阳台边缘,这次它已派上了用场。它的炉条上升起阵阵浓烟,炉架上还粘着鸟屎。我决定打死也不吃它烤出来的东西。我在人群中寻找着认识的人,但只看到英尼戈,他圆鼓鼓的双眼在一片薰衣草后瞪着我。和往常一样,他脸上挂着一副严肃的表情,盯着我。
“你好,凯伦。”他拘谨地说。
“你好,英尼戈,”我回答,“你好吗?”
“特里斯和乔去德文郡了,”他对我说,“今晚我们要住在阿鲁纳的船上,然后我们就去旅行了。”
“听起来真不错,”我说,“谁是阿鲁纳?”
“他是加娅的爸爸,你真笨。你想见见他吗?”这个小男孩抓住我的手,带我来到他的房间,被称作“卧室厨房”的房间。手提箱里鼓鼓的,塞满了衣服,一个黑色的柜子里已经堆不下了,衣物散落出来。床中央坐着一个穿穆穆袍72[3]的壮硕男人,即使坐着也几乎和我一样高。他盘着腿,膝上躺着熟睡中的加娅。
“向阿鲁纳问好。”英尼戈命令道。我松开英尼戈的手,向那个男人打招呼。他佩戴着尼娜的珠宝,全身黝黑的皮肤在宝石的映衬下显得更黑了。他耳朵上垂着嵌有绿松石的银圈,脖颈和手腕上缠着用同样银材制作的项圈。我低头看了看金发碧眼的加娅,她的鼻头小巧圆润,眸子深绿,肌肤闪着淡淡的金色,比尼娜的肤色还浅。阿鲁纳的皮肤却是缟玛瑙般的红褐色,鼻翼肥大。如果这家伙是加娅的亲生父亲,我就是碧芭的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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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他口音很重,我听出是西非的法语口音。
“你好,我叫凯伦,”我说,“今晚天气真不错,不是吗73[4]?”我无心取笑他,可他眉头紧蹙,耷拉着脸。
“出于对主人的尊敬,我们说英语吧,”他严肃地说。
“真抱歉。当然没问题。那么……我猜尼娜走后,你一定会想念她吧?”
他重重地叹口气,房间的墙壁都似乎随之颤抖。接着,他开始滔滔不绝地谈起他和尼娜那段悲喜交加的情史。他的英语如此生硬,结巴,我不得不咬住舌头,强忍住对他说法语的冲动。他告诉我,他曾在康登的水闸市集上卖给尼娜一份摩洛哥鸡肉炖菜,当时便疯狂地爱上了她。“那一夜,我让她怀上了我的女儿,她和儿子便搬到我的船上住。我们过得很幸福。当她为了雷克斯离开我时,我的心一夜之间,碎了。”他说,仿佛这突如其来的急剧打击比尼娜的离开更残忍。
阿鲁纳是我见过的最强壮的男人,可也许是最不性感的。他浑身上下,不管是四肢还是口音,都粗壮、沉重;可一开口,就像一个大块头的傻孩子。不知道他是不是就是我母亲口中所说的“特殊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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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分钟,我的孩子都还在船上,后一分钟,她就遇见了那个男人——那个瘦瘦的男人——他把她带走了。当时,我们正准备一起搬进一个公寓,她还帮我写求租信呢。你知道吗,她是我的女人。”
“别在那儿穷叫唤了,阿鲁纳,”一个我等待已久的声音传来。“凯伦可不想听你那肝肠寸断的故事。”今晚,碧芭就像要试演角色一样,穿得像闪电战电影中一个伦敦东区的家庭主妇。她穿着一件T恤衫,外面套着一条松松垮垮的暗褐色围裙,头发用一小块破旧的绿色丝巾扎着,嘴里还叼一根香烟。我猜,她是故意叼烟的。一根小小的香烟,顿时让整个形象逼真起来。 “尼娜想让你去隔壁,”她说。阿鲁纳撅了撅嘴唇,轻轻地把加娅抱入怀中,带着熟睡的孩子走进另一间卧室。
“他真是她的爸爸?”我问。
“谁知道尼娜呢,”碧芭说。“我可猜不透她。”
“他感觉有点儿……反应迟钝,”我试探地说了下去,我可不希望冒犯女主人和他之间的亲密关系(如果真是如此的话)。不过,我不应该有此顾虑的。
“天哪,他一无是处,”碧芭说,一边用嘴咬住烟头,用火柴点燃了香烟。她一屁股坐在床上,我坐到了她旁边。“但是,他人很善良。他对尼娜真的很好。他是个彬彬有礼的大个子。我喜欢这样的人。”
“但是我稀饭她,”我模仿他生硬的音调说。碧芭被我逗乐了,高兴地拍起手来,火柴盒掉在了地上。
“你真牛!”她说。看到碧芭那么开心,我也发自内心地高兴,忍不住报以她一个灿烂的笑容。“你应该去给演员们当方言培训师。说真的——那玩意儿可赚钱了。你应该多关注一下。这样我们就可以一起工作啦!当我在好莱坞拍戏时,你可以来做我的私人教练。你会喜欢的。”
“也许吧,”我说。“我得先拿到学位,找到一份安稳的工作,才能考虑那么远的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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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噢,凯伦,”碧芭说。“你并不想跨入政界,或者做外交官。太不像你了。”
她竟然相信我能成就一番事业。我既感到受宠若惊,又暗暗觉得,她太傲慢无礼了。她怎么知道我适合干什么,不适合干什么?这番谈话俨然变成了她的一言堂:我听着她谈论对未来的希冀和抱负,却插不上嘴说说我自己的理想,因为我对未来也的确没有什么想法。我发现,虽然我正极力渴望了解她,解开她所有的谜团,但对于我是什么样的人,她已经盖棺定论了。就好像刚刚来到夏洛特皇后学院时,我要学什么,怎么学都被人安排好了。此刻,我再一次感到那种无所谓的无奈态度,不过这次,不是关于我的学习,而是关于我是怎样的人。在别人眼里我是什么样子,我都不在乎了。说到底,遇见她之前,我从不明白我到底是什么样的人,也不知道我究竟要什么。或许,我将会成为她所想象的那种人吧。
尼娜就像一个临终前的皇后,在“花园小房”里接待所有的客人,朋友们都上前和她告别。他们逐个上前、离开,互相许下含糊但坚定的承诺,说好以后一定要在这片大陆的某个地方相聚。碧芭穿梭着给我们添酒,雷克斯在两个屋子之间的走廊里踱着步,像玻璃盒里的竹节虫。我突然意识到,如果不是尼娜和她的孩子们吸引了我的注意,我会将更多地把目光放在碧芭的哥哥身上。
“请问,我能借用你的车子,把她们送到驳船吗?”他问。
“所有人?”我问。我不确定我的车子是否能装下两个孩子、尼娜、阿鲁纳以及一大堆笨重的行李。“我觉得……”
“没事,我们总可以让阿鲁纳下去,在后面推车。我不知道为什么她最后几天要和他待在一起,”雷克斯咬牙切齿地挑衅道,似乎这一切都是我出的主意。“我们这儿有很多空着的房间。船上那么潮湿的环境,对英尼戈的哮喘没有任何好处。即使住上几个晚上,也会让他犯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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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让阿鲁纳通过这个狭窄的走廊,他不得不侧身钻进屋子里。阿鲁纳肩上扛着有他一半大的箱子,不过他看上去毫不费力。
“尼娜想见你,”他对我说。
她正在一张空无一物的床单上盘腿打坐。这是我唯一一次看见她身边没有一大堆东西——食物、器械、书本、孩子们。少了那些凌乱的杂物,她看上去瘦了点,也变得年轻了些。
“我很高兴能和你说再见,”她说,拍了拍她身旁的空地。“听着,我想要你收下这个。”她解下一条系在她脖子上的项链。粗银链上装饰着一朵做工精致的绿宝石花朵,中间还有一个小小的橘黄色石头。她把它戴在我的脖子上。“你戴着它真漂亮,”她说。“我一看见你的时候就想,凯伦一定会喜欢这个的。它把你眼睛相衬得真美。”
“谢谢。”我被她感动了,一想到我不在这儿的时候她都会挂念着我,我不禁感到受宠若惊。“我真没想到你会给我这个。你真好。你最近过得怎样?所有问题都解决了吗?我能做些什么帮助你吗?”
“你已经帮上大忙啦。你把车借给我们,真让我喜出望外,”她告诉我是她让雷克斯求我借车的。“等我们都安置好了,我就会给你打电话。看看家里是不是一切安好。”难道家里会出问题吗?
“我希望你永远不要停下脚步。当我已经成为一个古板的老女人,为外交部工作时,你可要答应我,你得不断旅游,不断冒险,得把我的那份也算上。”
尼娜笑了。
“当你成为一个古板的老女人,为外交部工作时,答应我,如果我没有让小孩上学的话,不要让国际刑警组织74[5]追查我。”她的拥抱柔软而温暖。“替我照顾好他们。”
“尼娜!”阿鲁纳站在门口,昏昏欲睡的加娅抱着他的腿。“快点,我们要走了。快到睡觉时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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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娜一把抱起英尼戈,挺起肥壮的身躯,从床上坐起来。雷克斯把手伸进枕头下摸索着,找到了英尼戈的哮喘呼吸器,塞进尼娜的裙子口袋里。
“谢谢,宝贝儿,”她心不在焉地说。雷克斯堵住厨房的楼梯口,扛着一个鼓鼓囊囊的垃圾袋,里面塞满了小孩子的衣服。黑色塑料袋上被撑破了一个洞,一只条纹袜子伸出来晃荡着,像一条扭动的蠕虫。他带着落魄的眼神看了看袜子。我这才意识到,他并不是舍不得尼娜,而是舍不得带了两年的孩子们。
尼娜把袜子塞进垃圾袋的袋口,当着阿鲁纳的面,轻轻地在雷克斯脸上吻了吻,阿鲁纳看上去又酸楚又嫉恨。当雷克斯侧身站在一旁,让这一大家子走过去时,碧芭用一种我从未听过的轻柔语调对她哥哥说:
“你的表现真的很棒。我们等你回来。去吧,快去,没事的。”
我们站在“丝绒室”的窗前,看他们离开。车里的离合器年久失修,总是不停地上下弹跳,雷克斯使劲踩稳,但车还是熄火了好几次。接着,他耐心地轻轻一踩,仿佛爱抚般的讨好它,轮胎才立即转动起来。我从未想过还能这样发动我的老爷车。车子一路咆哮着,在转过墨斯维丘路时,发出如爆竹般巨大的轰鸣声,简直可以把街坊邻居全部吵醒。这一次,应该会被记录在汤姆·韦勒的噪音日记里了吧。
人去楼空,屋子里似乎还回荡着刚才的欢笑喧哗声。
“在家里,从来不会只剩下我和雷克斯,”她说,“从来不会,自从……”碧芭声音渐渐弱了下来。“我可不愿意和他单独住在一起。现在他没什么人可操心了,肯定不会丢下我不管。你没见过他唠叨的时候是什么样子。我一刻安宁也不会有。”
“你总可以请别人搬进来,和你们一起住。”我说。
“是呀。”她承认。
“这个人,不能是陌生人,也不能是房客,必须是一个你们已经认识并喜欢的人。一个老在这房子里转悠的人。一个找不到同住的伙伴、又无所事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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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我们认识一个这样的人就好了!”她说,像演戏般绝望地摊开手。我伸出脚,在桌下踢了踢她。她调皮地咧嘴笑起来。
“我有一个好主意!”她说,“凯伦,你愿意搬进来,和我、雷克斯一起住吗?”
“你这么客气,真逗,”我说,“我最愿意做的事莫过于此了。不过,我要先问你一件事。你确定不再找一个既可爱又可靠的人来代替尼娜吗?”
“谁说你可爱了?”她说,紧接着变得严肃起来。“你一点也不可爱,”她说道,一边凝视着我的双眼,“我想让你住进来,是因为你就是你。”
“太好了,因为我可不会做饭。”我说。
“我就没想过让你做饭。”她回答。
“既然如此,我答应了。”我说。
“真他妈棒,”碧芭边说边用手掌在厨房台面上“咚咚”捶着,敲出庆典仪式短曲的节奏。“行,我刚好知道雷克斯在楼梯下的橱柜里藏着一瓶上好的香槟酒。他想留着有什么大喜事儿的时候喝。我认为,我们现在就应该把它开了,怎么样?”
爱丽丝最近在看一本有关平行宇宙75[6]的书,书中有一个小男孩,能用刀把平行宇宙戳出洞来。他一刀划开一个宇宙的帷幕,眼前便出现另一个宇宙,一个自古至今都存在着的奇妙世界。我和碧芭一起度过的那年夏天,与这本书的感觉也相差无几。我的面前,一帘帷幕及时地掀开,一扇门向我打开,我跑了进去,紧紧地拥抱着我发现的一切。和碧芭在一起的每一秒钟,我都在变化,我更年轻了。少女时代的我一直在欧洲游学,除了学习新语言,还不断吸收成人世界的文化和习俗。在不同的大学里,我学习烹饪、品酒、欣赏艺术品。由于我与生俱来的顺从性格,那几年的游学经验让我显得过于老成。那时我从未被同龄伙伴拉到酒吧或者俱乐部里逍遥过。但在我认识碧芭后的短短几个礼拜内,她让我感到青春期叛逆的快感。和我一样大的女孩早已厌倦了这个阶段,正准备走向人生的下一步。然而,我还是不够成熟,还不能褪去天真:双十年华,已经足以了解这个世界,并享受随性叛逆的青春。天真是一种与众不同的个性,它是一把双刃剑:一面是丰富的体验,一面是深深的罪恶感。
我再未见过我的布伦特福德舍友。离出发还有一周,她们便打好了包。克莱尔和艾玛则悄悄地搬到她们男朋友家里住。她们潦草地写一张便条,从卧室门缝下塞进一封信,再在冰箱上用吸铁压一条留言,便算是和我告别了。留言中,她们祝我最后一门考试好运,还允诺说一旦有了联系方式就给我打电话。萨拉仅仅是偶尔在家,提前付好各类账单,写下一大堆便条留言,告诉我该怎么照看我居住了三年的房子。
我一丝不苟地打理好自己的卧室,仿佛一个即将自杀的人在整理记忆。房间最后清理得整整齐齐,好似我准备一去不复返了。我没有什么东西可扔,没有痛苦的回忆或内疚的过去,甚至没有什么有趣儿的纪念。我只有干净整洁的文件,记载了大学四年的翻译工作。我整理好一个曾经陪伴我游遍欧洲的背包。最后,我尽可能地往包里塞满了夏天的衣物,又装上几件零星的化妆品。我的CD机和大部分书都还留在卧室里。可是,我在玩耍的时候难道需要看书吗?
最后一门考试的当天,我搬进了碧芭家。但他们并没安排我住在尼娜的房间,而是特里斯和乔卧室的隔壁,一间阁楼小屋。我是五年来住在阁楼里的第九位房客,褪色的柠檬黄壁纸上,留下了以前房客的大名。只有特里斯和乔没在房间里留下任何印迹。他们“不留痕迹”的理念的确名副其实。我扛着背包爬完四十二级台阶后,雷克斯指着墙上一个托架告诉我,那里曾经是一个橱柜,但一个叫休的家伙不知怎么对它大发脾气,把它拆毁了。再后来,一个叫瓦尔的女孩又在上面刷上漆,试图遮住这块乱糟糟的墙面,可喷漆的手艺显然不怎么样,漆的后面仍然依稀可见一块一英尺见方的破旧花纹,是威廉姆·莫里斯76[7]的设计作品。书架底部被熏黑的污迹是一个叫菲尔的家伙弄上去的。他深信烛光是勾引女孩的最佳方法,但某年的新年前夕,他的烛火差点烧毁了整栋房子。
我把衣物挂在了一个歪斜的帆布衣橱里,将一条挂满彩色小灯的电线绕在床头,然后把这绿色的橡胶电线缠在一根钉子上,这根钉子从一幅画的画框上凸出来。这样,电灯便悬挂在我头顶,好似漫天繁星。这间屋子位于三层,外面绿树成荫。天花板上有一扇小圆窗,像飞机上的舷窗,透过它看,便是一片绿色的海洋。床脚处也有一扇天窗。我把头枕在天窗下,数起了片片幸运叶。这时,碧芭进来了,手里拿着几杯红葡萄酒。我们喝着酒,聊着天,在小彩灯的灯光下,不知不觉天色暗下来。
“感觉就像你一直住在这儿似的,”过了估摸有一小时后,她说道。她指着那些星座般的小彩灯,发现油漆已被烫出了泡。“你已经在这里留下印迹啦!总有一天,我会看着这些灯,然后回想你是如何收拾房间的。那时,我可以尽情的回忆你还住在这儿时,这个房间的模样。”她笑着捏了捏我的胳膊。尽管六月的晚上很热,我还是哆嗦了一下,因为碧芭暗示我,总有一天我会不住在这里。一想到我会和休、菲尔和瓦尔一样,如同陈年旧物般被抛弃,我的心就像被锁入了冰窖,四面的墙壁也仿佛向我压来。虽然,我把这当成家才几个小时,但是我已经知道,这段时光不会匆匆而过,而会成为我的整个人生,成为决定我命运的一段时光。
然而,那天晚上,我当然不可能猜中以后会发生什么。对当时的我来说,这一段盛夏光年不可能永远没有尽头。我已经开始期待下一年夏天和再下一年夏天了。我爸爸曾经告诉我,每个人都只有一个夏天,对此我为他感到遗憾。那时我相信,这段时光将会是许多美妙夏天中的开始,随之而来的会是锦上添花的冬天、秋天和春天。我并没有发现任何预兆,这个夏天将是我的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盛夏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