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芭没有走大门,而是像尼娜的孩子们那样,出现在通往花园的门帘后。我惴惴不安地猜想她是不是刚才一直埋伏在地下室的某个地方,听见了我们的谈话。但是她胳膊下夹着一个包,额头上沁着细密的汗珠,一看就是刚从外面回来。我佯装镇定,不想显得过于激动。
“凯伦!你来了我真高兴。”她自然的口气仿佛在说,我早料到你会来。她贴着我的嘴唇亲了亲,算是打了个招呼,然后转身打开冰箱,可看也没看就“啪”的一声合上了。“想喝什么随便拿。我的房子,她的房子47[1]……这是西班牙语,对吧?”她向我眨眨眼,接着瞥见尼娜正在做酥皮糕点。“你在做什么呢?我们今晚一共有多少人吃饭?我、你、雷克斯、凯伦、孩子们……”她一边数,一边拌着指头,张开后的小手就像一把扇子。“特里斯和乔在吗?”尼娜点点头。
这时,我扫见窗外的人行道上走来一双磨破的镂花皮鞋,它拖着脚步往前蹭着,接着缓缓走下楼梯。我和他只有一面之缘,但心中早已笃定不疑,这个脚底都不离地的走路姿势,只会是雷克斯的。他每踏下一阶楼梯,都要拖沓着脚尖擦过地板,头顶上的楼梯则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终于,他出现在厨房门口,穿着一件淡灰色的衬衫和一条斜纹粗棉布裤,手里拎着一个街边小铺的购物袋,手心被勒出一条条乌青的印子。
“我说过大门必须怎么样来着?”他严厉地对整个屋子的人说道。“我到家的时候,看见门大敞着,这样谁都能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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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有人进来了啊。”碧芭说,对着我点点头。
“你好,凯伦,”雷克斯说,他把拿着的购物袋放到了厨房台面上的一个空地儿,甩了甩手。“很高兴再见到你。”
他穿过厨房,在尼娜身后洗脸洗手。接着,他把一大堆乱七八糟的盘碟和刀叉堆到了白色水池里。这个水池很大,小孩子在里面洗澡都没有问题,不过也很破旧,真的应该好好修整一番了。他时不时从肥皂水里捞出一些亮闪闪的像矿物质一样的东西,扔进了尼娜用来加工珠宝首饰的箱子里。
碧芭在购物袋里摸索着,掏出了一个圆形包装的山羊奶酪,直接打开,大口吃了起来。雷克斯过去掐住一下她的手腕,仿佛碧芭也是一个小孩子。她傻笑着,打开冰箱,把他买来的葡萄酒、牛奶、橄榄油和黄油装了进去。她上嘴唇的中间沾上了一小块白色的奶酪,自己却不知道。接着,她开始捣鼓那台老旧的派伊牌48[2]收音机。它像一个黑色的大砖头,木质的商标已经被虫蛀了好几个洞,外壳上,数十年前重新刷漆后留下的油漆斑点仍然依稀可见,天线也没法儿全部拉出来。她把所有频道都搜了一遍,最后终于收到了广播一台,收音机里传出断断续续、嘶嘶作响的声音。搞定晚间收听的节目以后,碧芭又从水果碗里拿起一个柠檬,从我头上扔向房子的另一边。我的眼睛随着柠檬扔出的弧线望去,看见特里斯出现在门廊。他一把接住了柠檬。“小心点!两个柠檬要五英镑呢!”乔也来了,她递给尼娜两瓶带螺旋盖的墨尔乐红酒,一看就直到价格很便宜。显然,乔负责购买家中的饮料和食物。“这个喝起来糟糕透顶,不过,它绝对是你想要的那种。嘿,卡丽!是你吗?很高兴又见到你。”
“凯伦,”我纠正道。不过这时,她已不再理会我,转过身去,对雷克斯说:
“顺便说一下,大门又开着的,你真的得把它修好啊。”雷克斯双手捂住头,脸上一副痛苦的表情,仿佛在说,他实在忍受不了琐碎的家务事,快要崩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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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里斯叉开脚,站在房间中央,像一棵大树。他很强壮,但是皮肤晒得粗糙不已。孩子们一看见他,都冲出来,抱着他的身子往上爬。一只凉鞋打到了他的太阳穴,他咧着嘴哈哈大笑,一把抱起英尼戈,将他举过头顶,然后把这个小不点放在桌上。在傍晚昏暗的光线下,这一对情侣并不像我想象的那样,长的一模一样。乔的五官比他精致多了。她全身的肌肤都是淡金黄色。柔顺的金色秀发泛着光泽。特里斯则面色红润,晒黑的肤色并不均匀,长满了许多斑点。卷曲的头发根部略呈红色。不过,他们的装束和举止却很一致,简直是完美的一对儿。他们总会互相补充对方尚未说完的句子,两个人的动作也像是互相照镜子一样。他们总是抚摸、亲吻,仿佛不牵着彼此的手,不亲吻对方的唇,就无法呼吸生存。然而,他们的亲昵举止并不做作,也不会让周围的人感到尴尬。你可以好几个小时都和他们坐在一起,听他们说话,看他们一举一动,也不会觉得自己是个不知趣的偷窥狂。
“那么,所有的人都在这儿了,”碧芭说道,她看了看桌边的人,但是眼光在我身上停留了一会儿。“这就是我们一大家,像个马戏团吧。”在我们身后,尼娜把一个木制的沙拉碗递给雷克斯,他看都没看她一眼,就接过手,把碗搁在桌子中间。这对即将分开的情侣很像我结婚多年的父母。他们似乎亲密无间,但一举一动中却没有夹杂任何爱欲。我朝碗里看了一眼,一块新月形的土豆上还沾着一根卷曲的长发,我小心翼翼地将它夹了出来。
“你和特里斯怎么会住在这儿的?”我问乔,想一点一点挖掘出这个小家庭背后的故事。
“我们在树林里遇见了碧芭,”乔满口嚼着面包,回答道:“实际上,我们是在一次行动中碰见她的。我俩都是环保志愿者,帮忙清理树林里的垃圾。或者在灌木丛之类的地方。我们的目标是“不留痕迹”——登山的、散步的、以及所有进入野生环境的人都可以参加这个行动——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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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里斯接过话茬。
“就是说,在大自然里,你不能乱扔任何东西。当然,在城市里也应该这么做。”他身子向前倾,一绺头发从凸起的前额上垂下来,在脸旁晃悠着。“不管怎样,你都不能乱扔垃圾。没有什么行为比这更容易破坏环境的生物多样性了。譬如,你不可以随地乱扔吃剩下的苹果核。所以,当我们发现碧芭小姐把香烟头扔在地上时,不得不给她讲讲道理……”
碧芭叹了口气,佯装羞愧地把脸埋进手里。
“……简言之,她感到很惭愧,便邀请我们过来住在这里,”乔接下去把故事讲完了。
尼娜随意地将主菜搁在桌子中间,几层松脆糕点下面拌着大量菠菜。我扫了一眼,便明白这菜根本还没煮熟呢。“这道美味佳肴是什么?”特里斯问道。
我替尼娜回答道:“这是菠菜派,希腊菜。”
“真不错,”尼娜说,然后转向其他人,“她是个流浪者,和我一样。”
乔做了个鬼脸。“这菜有点生。”
“有点儿咸,”碧芭说。
“胡扯。”尼娜看孩子们吃得那么开心,温柔地责骂我们。
我们都坐下后,雷克斯才急匆匆地跑去拿酒杯。我给自己倒了一杯酒,酒水就像洗涤液一样冒着小气泡。我把杯子转了一下,举起来,发现杯口上有一个缺口。我用舌头轻轻舔了一下。这个缺口还算光滑,应该不会割着我舌头吧。如果我母亲在杯子上发现了什么缺口,或者一条肉眼根本看不见的裂缝,她一定会毫不犹豫地把杯子扔出窗外,絮絮叨叨地对我说,裂缝里往往藏着很多细菌,和面包屑和粉尘会飘落在桌面的裂缝中是一个道理。不管那么多了,我把她的唠叨赶出脑海,大口吃起来。晚餐结束很久以后,桌上仍然剩下很多饭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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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很快就要走了,”乔说道。除了我,没有人抬起头来,于是我估摸着,其他人已经知晓了他们即将离开的消息。“我们这类人夏天都会四处旅行,特里斯在德文郡49[3]有一个朋友,我们要去他那里干活。一哥们儿在那里买了一小块农场,想建一座公社,类似科学实验,看看我们能不能在那片土地上自食其力。夏天待在伦敦太没劲了,不是吗?空气里飘着垃圾,烟雾弥漫,肺都他妈的给搞坏了。”她深深地吸了一口卷烟,慢腾腾地说完最后一句话。如果这话由碧芭说出来,她一定会摇头晃脑,手舞足蹈的。可乔摆出一幅严肃、热切的模样,话中带刺的嘲讽口吻全没了。“到时候我们会住在蒙古包里,”她继续说道,“那是一种土耳其式帐篷,和房子一样结实。我们大伙儿人可多了。你们也应该来看看!”
尽管我毫不怀疑她的诚意,可我仍然暗暗吃了一惊。我猜,乔并不傻,她可不会把大伙儿的缄默不语误解为接受邀请,也不会把我们看作和她一类的流浪汉。她仅仅是那种稀有的大好人,即使自己四海为家,也会真诚地欢迎任何陌生人来家里做客。我默默不语,脸上挂起一幅僵硬的笑脸,拒绝了她的好意。这时,我感到有人拍了一下我的后腰。原来是英尼戈,他把一只油乎乎的小手贴在我的腰上,在白色的背心上留下一块脏兮兮的手印。
“嗯……,”加娅指着我,“快看那个阿姨。”
“哦,没关系,”我说道,跳起来就往水池跑,在水龙头下反复刷洗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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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用洗衣机的高温模式洗掉污渍,”雷克斯简直是个家庭主妇,洗衣做饭样样会。“你要是不脱下来我可洗不了。”
“好吧,可我也不能只穿着内衣呀,”我说,“没关系,我回家洗。”
但碧芭显然有了别的想法。“去衣柜间看看!”她叫道,一边从桌旁跳起来,撞翻了一只空杯子。大伙儿同时嘟囔起来,发出痛苦的呻吟声。
“好运吧,凯伦。”乔说,特里斯则假惺惺地向我敬礼道别。“別进去太久了,当心掉进纳尼亚50[4]。”
天已渐黑,碧芭走在楼梯上,轻快地按下落地窗开关。黑暗中有三只飞蛾突然惊醒,绕着炽热的灯泡翩翩起舞,义无反顾地投向死神的怀抱。一大块猩红色的毯子松松垮垮地铺在楼梯上,地毯棍51[5]钉得并不牢靠;碧芭挺胸抬头走在红地毯上,像奥斯卡颁奖晚会上被提名的最佳女演员。
上次生日派对是在二层举行的。我从起居室的门口扫了一眼,发现这地方又脏又乱。我猜,他们要么还没清扫干净,要么又开过一次派对。斑驳的酒杯、啤酒罐和烟头挤满了整张咖啡桌,灯光透过破旧的框格窗照亮了楼外的平台,窗台上摆着一排无人照料的花盆,枯萎的杂草蒙上了一层灰。“你知道这些房间叫什么吗?”她问我。“我们给他们都起了名字。这间叫‘丝绒室’,因为在我们小时候,房间里的家具都是天鹅绒做的,不过现在都磨光了。你刚刚经过的那个地方叫‘黑白厅’,尼娜和孩子们睡觉的地方叫‘厨房卧室’和‘花园小房’。”脚下的地毯渐渐变成蓝色,绣着桃花。我们停下来。“那是雷克斯的房间,”碧芭说,用肘顶了顶一扇紧闭的门。“在那儿上边。”我随着她的视线看见远处一架更为狭小的楼梯,一直伸向屋檐。“那儿是特里斯和乔住的地方,叫‘阁楼一号’。还有一间‘阁楼二号’,不过里面装满了破烂。这里,是我的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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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用肩把雷克斯房间对面的一扇门顶开,一大堆五颜六色的衣服铺满地板,堵住了门槛。她用力推开门,门口露出一小块扇形地毯。与其说这是一间卧室,还不如说是一间衣橱:远处的墙角孤零零地放着一张简陋的床架,仿佛是房间装修完毕后,主人才想起来卧室里该有床,这才加上的。床架上面随意地搁着一块床垫,床垫上床单被掀开一半。除了床,房间里其余地方全是堆满衣服的架子、抽屉和橱柜,衣物颜色鲜艳刺眼,胡乱地揉作一团,仿佛为了夺取女主人的欢心,相互簇拥着,撒得满地都是。看得出来,这些衣服不过是从跳蚤市场、减价排挡、朋友家中或者义卖商店里淘来的廉价品。一条超短裙挂在窗台上,挡住了光线。仔细一看,这条裙子原来是一件五十年代的加油站工作制服改装剪裁而成的。房间里还有一堆堆成双的二手高跟鞋、靴子和跑鞋,可全都扔在墙角蒙灰,因为没有一双适合女主人娇小的脚。她在一个塞满了衣物的高脚柜后面,从狭小的抽屉里一件一件地往外掏衣服,就像一名魔术师,不停地从高帽子里掏出丝巾。
“我的衣橱,你的衣橱52[6]。你穿这件怎么样?”她拿起一件印花家居连衣裙53[7],粉棕相间,颜色搭配得毫无美感。它皱皱巴巴,没被熨过,闻起来有股霉菌和精油混杂的味道,像碧芭的体味。在这种裙子盛行的那个年代,衣服都是用电熨斗熨烫的吧。我接过裙子,背对着碧芭换上。我惊喜地发现,这裙子居然很合身。穿着她的衣服,我显得更有精神,更有活力了,一举一动都显得十分优雅,如同这条飘逸的裙子。裙子上每一条褶皱、每一处印迹的背后都有一个故事,而穿上了它,我也仿佛有了许多起起伏伏的经历和过去。我感觉,自己看上去也像那类有身份的人,配的上这栋房子。
“你可爱极了,”她说,“现在我也要换衣服了。”她抓起一件无背绿色连衣裙,上面缀着水晶石。
“在房间里穿成这样,不会有点夸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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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芭砸了砸嘴。“如果衣服非要等到合适的时候才穿,那我衣橱里一半的衣服都没用了。你得随心所欲,想穿什么就穿什么,让自己的派头穿出衣服的独特风格来。记住,是你穿衣服,不是衣服穿你。”她伸出双手,举过头顶,在手腕处交叉,两只手迅速的一扯,上衣滑落下来,这副脱衣的姿势像小孩子脱掉针织套头衫一样。她全身上下只剩一件背心裙。我的眼神刹那间定格在眼前的画面,她的胸部出人意料地丰满,骨感的双臀上垂下一头瀑布般的黑发,我完全沉迷其中。我转过身,背对着她,在镜子中仔细端详起自己的身材。我仍然可以看见她裸着的背影,她正在抖下连衣裙内的衬裙。
“你来找我,我真的很开心。我可不想和雷克斯在这房子里又度过一个无聊的晚上,因为他只围着宝贝孩子打转。”
“我觉得你很幸运啊,可以住在这儿,”我说。“虽然我在这才待过两个晚上,但是,比我在家里的三年加起来都有意思。”
“有固定男朋友的女孩子才会这么说,”她问道:“你有男友?”
“我现在没有男朋友,已经是过去式了,”我开心地说。“上一周他把我甩了,我们在一起三年了。”
“噢,亲爱的,真可怜。他伤透了你的心吧?”
“事实上,没有,还没到那个份上。这倒是挺打击他的自信的。”
碧芭笑了。“你知道吗,我还从来没有交过男朋友呢,”她说。
“什么?为什么?”我咽下差点脱口而问的一句“像你这样的美人,怎么会……”,屏息凝神,等待她的回答。
“我有过几次短暂的交往,不过那都不能算真正的男女朋友,还没开始就稀里糊涂地结束了。我总是很羡慕那些有稳定恋情的女孩子。”
“也许你还没有遇到真正的白马王子。”
“也许吧,”她附和道。
我慢慢转过身,发现她已经穿好衣服,站在窗边。她穿着薄如蝉翼的桃色晚礼服,玻璃窗在薄纱后朦朦胧胧,若隐若现。这种礼服流行的时候,我们还没出生呢。她把手伸进肥大的薄绸喇叭袖,肌肤在半透明的袖子里隐隐绰绰。“快点,”她说,“我们走吧。”她向上猛地打开窗户,一片片剥落的油漆像雪花般在空中飞舞,飘落在她脚边的裙褶上。她爬上窗台,背对着我坐着。窗外是一片漆黑的花园和树林,近得仿佛伸手就能摸到。突然,她跳了下去,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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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芭!”我赶紧跑向出事的地方,把头伸出窗外,不情愿地向下张望。她的头顶离我的下巴就几英尺。
“抓到你啦!”她站在窗户正下方一个阳台上。没有栏杆和石柱的阳台就像一个小型石质跳水板。
“我的天哪!”我喊道。
“不好意思,我总是忍不住想逗你玩。”她又一个步子跳到了阳台下面的平台上。她穿的可是平底人字拖啊,竟然还能在空中跳来跳去。“小心点,第一次跳下来还是有难度的。”
我笨拙地跳了下去,跟着她踮脚走在房子外面的走廊上,然后沿着螺旋式的钢制楼梯而下,最后来到花园里。碧芭的卧室亮着灯,光线透过窗户洒在花园里,罩上一层昏黄的阴影,花园尽头的树木越来越茂密,渐渐消失在黑暗中,和远处阴森恐怖的森林融为一体。花园里有一块弓形的薰衣草灌木丛,把花园一分为二。即使在晚上,薰衣草也能飘散出沁人心脾的芬芳,一团团蓝色的薄雾萦绕在草丛上方。
我转过身,透过房子背面的窗户,看见了地下室。这也是一扇法式窗户,里面是一间卧室。从卧室出去,就应该是厨房了。这就是每个人进进出出的通道吧。加娅坐在敞开的门口。
碧芭张出双手,加娅凑上来,亲了亲她。“你会乖乖地告诉你妈咪我们要出去一会儿吗?”加娅很听话,一摇一摆地走开了。“快,趁她没注意,”碧芭一边说,一边拉着我跑向花园尽头一道用来隔开森林的篱笆。“我不想让她知道洞口在这里。见鬼……你能想象到吗?如果她知道了这个篱笆洞,也从这里钻出去,尼娜会杀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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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抬起一根耷拉在篱笆上的常春藤,篱笆上露出了一个缺口,大概有两块木板那么大。我们钻了进来。森林里黑得伸手不见五指,是我在伦敦遇到的最黑暗的地方。房子的灯光已经消失,我使劲眨着眼镜,几分钟后,才适应了黑暗,看清树枝和树干。这片森林对我来说,完全是个未知数,但碧芭在这里显然是轻车熟路。我茫然地摸索着,跌跌撞撞地走着,试图跟上碧芭飞快灵巧的脚步,结果不是被树根绊倒,就是滑倒在苔藓上。
“你知道吗,”碧芭说,把手递给了我。“没有人比我和雷克斯更熟悉这片树林。我们从小就在这里玩儿。因为这是一片自然保护区,所以从未有人开发过。一旦你摸熟路,它就是你的地盘了。”
她拉着我飞快地穿过树林,直奔深处,树上断落的细枝弹到了我的脸上。她飞快地打开打火机,但橙色的火光一闪,仅仅照亮了她的脸。在四周一片漆黑的映衬下,一张苍白的面庞更像一个女鬼。一阵恐惧袭来,我感觉双脚仿佛陷进了黑暗的漩涡,不可自拔。我想告诉她,我害怕,但转念一想,还是委婉一点比较好,便说:“这里真阴森啊。”
“噢,对不起,”她立即停下脚步。“我不记得第一次自己是怎么来得了,所以没顾及到你的路上。瞧,别害怕,我们快到路上了。”渐渐的,路面开始变得平坦,树木变得稀少,原本横档在我眼前的树枝渐渐消失在视野里。她突然紧紧拽住我的手,向右猛地一个急转弯。我眨了眨眼,面前豁然开朗。
我们在一片树林中的空地上,四周是一片斜坡林地。银色的光亮撒在一个儿童游玩的戏水浅池。池子里干燥,空荡,底部飘落着几片破破烂烂的树叶。池子底部,青绿色的油漆已经褪去,剥落,但仍然像面镜子,映出天空中悬挂着的一轮明月,一个圆圆的香槟色倒影。这一切只为我们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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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之中心。”她宣布,一边大摇大摆地跳进池子,盘腿坐在月亮的影子上。她从耳后抽出一只大麻烟,飞快地掠过鼻子下面,闻了闻。
“真漂亮,”我说,“像是故事书里的仙境。”
“亨利八世54[8]曾在这里打猎,”她说,“当然咯,不是池子里;不过,传说伊丽莎白一世55[9]小时候倒是在这池子里戏过水。这里曾经是一片覆盖整个英格兰的原始森林。以前,它和新森林56[10]是一片林子,中间不过隔了几百英里的城市建筑。如今,伦敦只剩下几片森林了。这里是最棒的。没有人像我这般爱它。”
她又掏出打火机,试图点燃大麻烟。她双手不能自持地颤抖着,火苗晃悠悠地擦过大麻烟,没有点着,溅射出一串火花。我喝高了,可她更是烂醉如泥:她伶俐的口齿变得模糊不清,嘟囔的声音像玻璃杯被洗碗机清洗过度,敲起来嗡嗡响。我靠着她躺下。火辣的皮肤贴着凉爽的大地,顿时感到一阵惬意。
“我的第一场演出就在这里,”她说,“学校排的戏剧。《韩塞尔与葛雷特》57[11]。舞台在中央,观众坐周围。我嘛,当然演葛雷特。你想想,在自家后院演出,我该多激动啊。我特别想让爸爸妈妈坐上好位置,所以一大中午,我就让他俩坐在那边那排长凳上。可演出到两点才开始。我上台以后……一切,变了。”
“怎么了?”我问,想象她父母要么自燃了,要么被一辆小型客机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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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发现,我是一名演员。”她严肃地说,那副一本正经的语气仿佛要告诉我,她的专家医师说她得了癌症。我闹着玩似的佯装打她,结果没有打着。“这里,可是个做爱的好地方。我和雷克斯打了一个赌,谁先在这里做过,谁就可以随意挑餐馆,叫对方请客。”话音刚落,我的脑海里浮现出一幅恶心的画面:他们俩像一对扭打在一起的拳击手,在树下翻滚纠缠。我试图把这幅兄妹乱伦的画面赶出脑海,可他俩扭动的画面竟然越来越清晰,尺度越来越大胆。我的胸脯和双颊上同时泛起红晕,像爬满墙壁的常春藤。我不禁庆幸天黑了。
“谁赢了?”我问。
“还没人赢呢,”她说,皱着鼻子,仿佛对我的问题感到很困惑。她点燃大麻烟,深深地吸了一口,舒展四肢躺在我身旁。我们仰躺着,沐浴在皎洁的月光下,四周一片寂静。她身体散发出的热量温暖了我的左手胳膊。她把大麻烟递给我,我们的指尖相互碰了一下。可还没抽,我就咳嗽起来。
“你要是以前没怎么抽过,就少抽点。”
“谁说我没怎么抽过啦?”我说,“你要知道,我吸毒史可长了。”
“你可没有,别想骗我,”她说。
“好吧,没有。”我承认。她一动不动地凝视着我,这一刻在那一瞬间定格。我避开她的眼神,盯着手中未燃尽的烟头,深深地吸了一口,胸腔里充满了如红酒般醇厚的浓烟。我徐徐吐出,天空中的星星在我眼里变得清晰起来。我突然兴奋地狂吼,接着,便无法自已地发出极富感染力的大笑;碧芭收起小腿,膝盖紧贴胸前,不出声地傻笑着,笑得花枝乱颤,笑得睫毛上泪珠涟涟。一阵令人头晕目眩的恍惚和欲望涌遍全身。我想把她压在身下,抱着她。我想贴近她,想比她脸上那层厚厚的妆容,更加紧密地感受她的肌肤。双腿和心脏之间的血液飞速地流动着,脉搏不再是跳动,而是疯狂地颤动着。我翻过身,笨拙地凑近她,这是亲吻前一段令人心醉神迷的序曲。突然,一阵眩晕袭来,我动弹不得,重心摇摇晃晃地猛然向前倾去,我昏倒了,脸朝地一头栽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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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小时后,我被人摇醒了。一个身影挡住了月亮。雷克斯站在我们面前,手里晃着手电筒,眼里充满了失望。我们随着他手中的灯光,走了很长一段路才回到家。那是一段平坦的卵石小径,径直通往家。雷克斯早已给我铺好的一张沙发床。那一夜,当我再一次沉沉入睡时,一丝宽慰涌上心头,如同做爱后般通体舒畅:我很感激自己如此幸运,在差点终结这段友谊之前,及时收住了手。不过,谁也不知道,我是被她直接拒绝了,还是故意躲开了她回报给我的热情。
多年之后,我才意识到,那一夜的冲动与性无关。那只是混杂着困惑的友爱之情,是终于得到同龄人理解后的激动。我渴望与她交流心中的情感,即使这份情感根本无法用言语表述。但当时,我对渴望一无所知,哪里会知道呢?沉睡已久的欲望还未爆发,雷克斯改变一切的那个夜晚,离当时也还有好几个礼拜。但是,在那一夜,当我和最好的朋友躺在历史长河的一汪空水池里,满脑子都是冲动和爱欲,昏昏睡去时,他已经斩除掉那晚萌发的罪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