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神明满足你心中的一切愿望——赐给你一个丈夫,一幢房舍,一个幸福祥和的家;在这个世界上,夫妻同心,比什么都好。
——荷马《奥德赛》
我一直认为,如果一对情侣决定搬到一起住,那就应该找个新的公寓,而不是搬到对方的住处。多年前,当我搬到乔治那里与他同住时,就有了这种想法,当然,后来我又搬了出来。根据我的经验,人类和猫眯一样具有保卫自己领地的天性。最好是不要发生争执,但是,我总是在还未发生争执时就躲进了自己的小天地。
这个原则不错,但是我没有考虑到曼哈顿房地产业的第一条规则:你不应放弃租金合适、带阳台的三房两卫公寓。劳伦斯的房子比我的单间公寓还要便宜,而且面积是我的两倍多。因此,当我们决定搬到一起住时,毫无疑问,我和我的猫咪也要搬到他那里。
不过,我和劳伦斯整整谈了一年恋爱后才搬到一起。在我明确了与劳伦斯·莱曼的恋爱关系后不久,我就开始写一本关于南海滩的小说。我没法解释为什么有天早晨醒来后,我就十分确信自己想要成为一名作家(然而两年内四次失业的经历,使我相信了自主创业的好处)。我认识的出版界人士都告诉我,对于一个从未发表过作品的新人来说,要想一夜成名,可能性不太大。但是,我依然坚持要写下去。
不过,我早就从荷马那里明白了“可能不”和“不可能”的区别。好几个月过去了,也不知收到了多少封拒绝信(在收到二十封之后,我就没再数过)。终于,我找到了一位经纪人,整个局面便发生了转变。正所谓工夫不负有心人,我开始了职业写作生涯。因为还有一份全职工作,所以我花了一年多的时间才完成了第一稿。在此期间,劳伦斯耐心阅读,提意见,然后再次阅读我写的每一个字。我们一致认为,在我完成写作后再搬到一起会更合适。
不过,如果说我写那本有关南海滩的小说是导致我和劳伦斯没有享受同居快乐的唯一原因,那你就误会了。事实上,是因为劳伦斯对要与三只猫眯一起生活不是很感兴趣。
在我和劳伦斯约会的第一年里,我们发生过无数次口角,但只有一次是真正的争吵,那是因为猫眯的事情。“一定要养三只猫吗?”他在我们恋爱六个月后的一天问道。他这个问题让我心中一寒,也激发了我的倔劲。“我不知道是否能和三只猫相处。”他说。
“是的,是三只猫,”我答道,“我一直就养着三只猫,而且将永远拥有三只猫。如果你还心存苏菲的选择之类的幻想,我劝你最好还是趁早放弃。”
那是我唯一一次觉得和劳伦斯谈恋爱是一种失败的经历。我并不是在那时才知道劳伦斯不喜欢猫——我一直都知道他不喜欢猫(尽管劳伦斯气愤地坚持说,他并不是不喜欢猫,而只是更喜欢狗)。但是,我感到没人能够真正爱我,能够真诚关心我的幸福,甚至要让我承受难以忍受的痛苦……那是什么样的痛苦呢?我也不知道。难道是要我决定最不喜欢哪只猫,把他送给陌生人?还是送到收容所?虽然我能理解有人不喜欢拥有三只猫的生活,但是,我觉得劳伦斯早该想到这种情况,因为在我们成为情侣前,他认识我已整整三年,对我也已经非常了解。如果说我来到劳伦斯的住所,发现他和另外一个女人上床了,那我一定会认为自己对他性格的判断是完全错误的。
自从考虑收养荷马的那天起,我就做好了思想准备,等待着一段很有发展前景的感情会因对方不愿与三只猫同住而告终的那一刻。我始终明白那一刻迟早会到来,但唯一令我惊讶的是,这个时刻过了这么久才到来。
我和劳伦斯为此争论了好几个小时,最后他终于说出了心里话。“你总是住在我这里,却从没让我到你那里去一次。也许和三只猫住在一起是件十分可怕的事,你不想让我看见,也许你还没有准备好让我走进你的生活。”他说。
不过,他说得没错。我的确从未邀请过劳伦斯去我的公寓。在我们开始约会前,我并没有一定要邀请他去的理由。现在我们已是一对恋人,我对我们的关系十分谨慎,生怕做错什么事:而且我也十分害怕,万一劳伦斯看见那三只猫却不喜欢彼此的话,我也许会失去他。但是,我为了避免他们见面而耍的小聪明显然产生了反作用。我能理解为什么劳伦斯很难相信我是真想和他共度余生,因为我甚至不让他在我的住处过夜。
于是,我们商定让他到我那里过一夜,但是,结果却糟糕透了。那天早上,斯嘉丽跳跃时由于用力过猛,把腿给扭伤了,见到劳伦斯后,她就郁闷地一瘸一拐地走开了。我心想,他会以为我养的猫不是瘸就是瞎。瓦什提在劳伦斯的包上撒了一泡尿。荷马习惯了没有门的生活,我住所唯一一扇门就是浴室的门,始终是开着的。劳伦斯进去洗澡时把门关上了,结果荷马在门外不停地叫,还趴到地上,将一只爪子从门与地板的缝隙间伸了进去。劳伦斯说,看见荷马那只仿佛断了的腿和爪子从门缝里伸进去时,简直“太可怕了”。
“你们几个是不是存心想让我的日子更不好过啊?”第二天早上劳伦斯走后,我绝望地对三只猫说。“你们就不能老实一个晚上吗?”他们的唯一回答就是爬到我身上,发出欢快的叫声,仿佛在说:谢天谢地,那家伙走了。
不过,我觉得这是最好的结果。因为这样劳伦斯就会相信,如果我能够容忍这些讨厌的家伙,那我一定是非常疼爱他们的。那晚后,他的想法是他爱我,我爱那些猫,因此……他也许无法爱那些猫,但是,他会尽量容忍他们。
自从高中毕业后,劳伦斯就没有养过任何宠物(他父母养过一条狗)。但是,他房东去外地时,他偶尔照看过房东家的猫米诺。米诺快二十岁了,劳伦斯的房东骄傲地认为,米诺活得这么久,是因为坏家伙总能活很久。
米诺不喜欢与人交往。有时候,劳伦斯在电脑上写东西时,米诺便会跳到键盘上。除此之外,米诺大部分时间都是独自待着(我觉得荷马是我小说的合著者,因为我写作时他常常蹲在我的左膝上)。劳伦斯常说,他有时都会忘了家里还有只猫。
我和三只猫搬到劳伦斯的住所后,他常常会痛苦地说,难以和三只猫共处的主要原因是,总会有一只猫在他身旁。我已习惯了无处不在的猫,我不希望身旁没有猫。如果宠物不在你身旁的话,那你养他们干吗呀?不过,尽管劳伦斯的房子很大,比我们四个住过的任何房子都大,但是,我和劳伦斯从来就没有过独处的时刻。总会有至少一只猫守在身旁。
起初,大家都很难适应这种情况,虽然斯嘉丽采取了最直截了当的做法。斯嘉丽认为,世界上有两种生物:一种是妈妈——她分发食物,奉献爱,偶尔也很严格;另一种就是猫。斯嘉丽认为她是家里年龄最长的猫,在其他两只猫前有着绝对的权威。劳伦斯也许是一只更大的猫,但也只是一只猫罢了。斯嘉丽觉得,既然劳伦斯搬到我们家来了,她就要让他明白,他只能坐在哪里,必须离她多远。毫无疑问,劳伦斯不许碰她或接近她。
斯嘉丽最喜欢用来加强纪律性的方法是用爪子愤怒击打。如果劳伦斯走在客厅里离她太近的话,她就会用爪子击打他:如果她躺在客厅里的时候,劳伦斯从她身上跨过去,她也会举起爪子击打他;如果她蹲在我脑后的沙发靠背上时,劳伦斯在我身边坐下来时不小心碰到了她,她还是会用爪子击打他。
劳伦斯突然觉得自己在已经住了二十年的房子里仿佛成了个入侵者似的,这让他十分恼火。被一只好斗的宠物击打,同样也使他很恼火。此外,半夜走在漆黑的客厅里,觉得看不见的魔爪会朝你腿上抓过来,也让人觉得十分可怕。虽然你知道自己比宠物要大很多,但这也无济于事,因为你同样明白——劳伦斯就很清楚——你并不想伤害宠物。他该怎么办呢?我相信他一定多次问过自己。
我尽力干预,但是,猫很难训练,斯嘉丽也不例外。用卷起的报纸打狗也许有用,但对斯嘉丽来说毫无效果。我尽管很想试试这个方法,不过,我没有这么做,那样只会使斯嘉丽更加敌视你,更具攻击性。
劳伦斯小时候,家里曾经有一条狗,每当那狗表现不好的时候就会挨打。因此,他把我的做法看成是不作为。其实,并非如此。我花了大量时间考虑如何让劳伦斯觉得和斯嘉丽住在一起是可以忍受的。我之所以迟迟未能找到解决办法,完全是因为我从未碰到过这种情况。斯嘉丽小的时候,我先是和玛丽莎住在一起,后来又和我父母同住。那时候,如果家里不止我一个人的话,她就会躲起来。现在,斯嘉丽时时刻刻想和我在一起,她希望其他人都不在,让她独自和我在一起。
劳伦斯知道,只有呆在我们的卧室里,他才能躲开斯嘉丽和她的爪子。他坚决认为卧室应该是“无猫区”。他说他不想把猫毛弄到床上,我相信这是真的(我始终非常感激,只有荷马睡在被子里,也就是说,猫毛只是积在毯子上,其他地方都没有)。同时,我也知道,他没有放弃过为了晚上能在我身边占有一席之地而与三只猫眯争斗的念头。这也算是公平的妥协吧。但是,这三只猫有生以来每天晚上都至少会和我睡一会儿,现在突然要把他们从我床上赶走,使大家都因要分开而焦虑不安,这是我未曾想到的情况。
斯嘉丽对此表示了不满。晚上我一走进卧室,她就坐在门口大声叫唤,如果我不立即把门打开,她就会把一只爪子伸到门底下,愤怒地使劲摇门。开门!马上开门!我想,斯嘉丽不希望其他猫留在房间里,我只属于她一个,这样她就可以无比快乐。她觉得只要有人能赶快让她进来,她就有机会重新享受小时候的宠爱。无论我如何赶她走,也无论劳伦斯怎样不断地对她大声咆哮“够了!”,斯嘉丽就是不听劝,不放弃。她在卧室门口持续不断地叫唤,比她不断用爪子击打劳伦斯更让他抓狂。
后来,我终于找到了解决办法。劳伦斯通常比我睌睡几个小时,现在我睡觉后,他在半夜要给猫喂一小罐食物。这样便可以转移斯嘉丽的注意力,不再在卧室门口叫唤。等到她吃完了东西,似乎就会忘记我离开了她,便蜷缩在起居室地毯上或她喜欢的壁橱里,满意地哼唧着入睡。
自从劳伦斯开始给猫喂食后,斯嘉丽似乎明白了劳伦斯肯定不是一只猫,而是把他看作了我的同类,并以她自己的方式对他表示尊重。我不能肯定,他们已经建立起亲密关系,但是,斯嘉丽的逻辑似乎是:我不喜欢你,你也不喜欢我,但我接受你的食物,不再打扰你。她似乎觉得劳伦斯应该感谢她做出了这么大的让步。
当然,荷马和斯嘉丽大不相同,他总是愿意与新认识的人交朋友。但是,他有史以来第一次怕人,而且他害怕的这个人就是劳伦斯。
我想,这一方面是因为劳伦斯那洪亮有力的男低音。我最喜欢劳伦斯的原因之一就是他的声音,但是,对于听觉比我们都要敏感的荷马来说,那声音听上去一定像是上帝的低沉嗓音。
劳伦斯也是第一个与荷马相处很久而没有与之成为朋友的人。人人都想和“可怜的小盲猫”成为朋友。劳伦斯是进入我生活的所有人中唯一一个愿意无条件接受三只猫的人,但他本人却拒绝对猫咪提供任何帮助。我这话的意思是,劳伦斯不会趴在地上,通过与荷马平等对话来了解他,他不会自创什么他们两个可以一起玩的游戏,也不会对荷马做任何正式的“介绍”,而荷马却恰恰需要这种礼仪,才会心甘情愿地让新认识的人将他当作宠物。劳伦斯并不在意是否将荷马当作宠物来对待。如果荷马想被当作宠物,劳伦斯很愿意遵循他的意愿,但是,如果荷马想要独自待着,劳伦斯也没意见
实际上,这正是劳伦斯身上我所欣赏的品质。他觉得没必要向任何人——包括他自己和我——证明他是一个大善人,因为他已经与我那只“特殊的猫”形成了一种特殊的纽带。他甚至都不把荷马当作一只盲猫。他见荷马能够轻松自如、精神抖擞地四处走动,就觉得荷马与其他猫没有任何区别。事实上,劳伦斯是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做到了我希望人人都能那样做的人——他很自然就将荷马当作一只正常猫去对待。
然而,荷马无法理解不和他交友者的行为。他认为人们存在的唯一意义就是要和他玩耍,如果不是这样的话,他就一定会觉得那个人肯定对他怀有敌意。因此,在最初几个月里,只要劳伦斯靠近他,他就会恐惧地逃开。我看到勇敢无畏的荷马在经过这么些年后,终于对某样东西产生了恐惧,心里感到十分难过。
荷马唯一不害怕劳伦斯的时刻,就是劳伦斯在厨房的时候。劳伦斯和荷马都非常喜欢吃火鸡片,每当荷马听到劳伦斯在厨房里打开冰箱拿出做三明治的材料时,无论他在房间里的什么地方,都会立刻跑过去,对劳伦斯的恐惧也立马消失了。他会抓住劳伦斯的裤腿,像抓住绳梯一样爬上去,跳到厨房的台板上,将脑袋整个埋进包火鸡的蜡纸里,拼命想吃上一份。
劳伦斯不敢将荷马从裤腿上拽下去,也不敢把他从台板上拎下去或推下去。因此,荷马往往比劳伦斯吃得还多。结果,每当劳伦斯想做三明治时,他首先要把厨房里的水龙头开到最大,用水流声来盖住他开冰箱的声音,然后,他悄悄地将火鸡和面包拿到卫生间里,将门关上,把那里的水龙头也打开。这是不让荷马吃到火鸡的复杂而有效的办法,但是,这种准备三明治的方法毫无乐趣可言。
“这样的日子没法过了。”劳伦斯曾这样说道。
是的,是很难过。但是,劳伦斯是个成年人,而荷马听得懂“不”这个字。我觉得没有必要这样搞来搞去。“荷马完全明白‘不’的意思,”我对劳伦斯说,“你得习惯于说‘不’。”我还告诉劳伦斯,“你很失望,荷马同样也很失望。他不明白你为什么不说‘不’,却又不给他火鸡吃。”
我并不是不知道荷马这种行为是错误的。他这样做当然不对,我对他发出的无可争辩的“不,荷马,不许这样!”的指令多次制止了他。但是,我总不可能无时不在吧。劳伦斯和猫们得自己想办法解决问题。
但有时候我对这整个局面感到十分内疚,不知该怎么办。人人都不开心——猫眯不开心,劳伦斯不开心,我当然也不开心,而我则是大家都不开心的根源。“你和劳伦斯彼此相爱,”我给安德莉雅打电话寻求建议时,她会这样对我说。“是的,现在他和猫都很难过,这十分糟糕。但是,你打算怎么办呢?他们都需要时间相互适应。劳伦斯仍然希望过着有你相伴的生活,而不是没有你的生活。”
也许吧。但有时候我并不十分确信。
天哪,火鸡只是他们相互适应过程中的冰山一角。荷马一如既往地“健谈”,仍然是三只猫中最爱“开口”的一位。只要醒着,他就会不断与我“交谈”。他依然不断叫唤,仿佛在说,咱们一起玩吧!我肯定很久没吃金枪鱼了。你干吗不关注我啊?“那猫怎么了?”劳伦斯烦躁地问,将正在看的电影重放了第三遍,因为荷马的叫声导致其中有几分钟对话他没听清。
同样,荷马的沉默无声也很恼人。有时候,劳伦斯半夜里起来上厕所,睡眼惺忪地走过他闭着眼睛都能摸着路的客厅,因为他太熟悉了。但是,现在我几乎肯定能听到劳伦斯的肩膀撞在墙上的声音,继而是一声响亮的“见鬼!”,以及荷马的爪子在客厅里发出的咔哒声。荷马喜欢睡在客厅里,但他从来没有想过要用叫声提醒劳伦斯注意他的存在。在黑暗中是看不见荷马的,因此,劳伦斯常常在半夜里绊到他。这使荷马十分恼火。荷马并不知道光线明亮的客厅和夜里漆黑的客厅有什么区别。他只知道劳伦斯有时候会绊到他,有时候不会,但为什么会这样,他觉得是个谜,也无法预料。劳伦斯“踢他”(当然,他从来都不是有意的)以及大声叫喊只能证明荷马心中的疑惑,那就是,劳伦斯不喜欢他。劳伦斯认为,荷马睡在客厅里完全是出于他的固执,因为他一定知道劳伦斯肯定会绊到他。我买了几盏夜灯放在客厅里,似乎起到了一些作用,但是,我这种平息麻烦的做法充其量也就只能使他们小心点而已。
然而,尽管劳伦斯在的时候荷马有些腼腆,但他还是像从前一样顽皮,而劳伦斯的家为他提供了无尽的冒险机会。荷马最喜欢干的事就是破坏秩序,制造混乱。在劳伦斯家里,攀爬和探险的机会比我们以前住的地方要多得多。我和劳伦斯发现,要阻止荷马爬上书架把一摞摞排放整齐的书和DVD弄到地上是不可能的。他对劳伦斯的储藏室更是残酷无情。那里一盒盒的报纸、照片、海报、火柴盒、海外朋友的来信,以及悉心保存了四十年的废旧东西,都引起了荷马的极大兴趣。我搬来的时候,劳伦斯为了腾出更多空间已经处理掉许多无用的东西。但留下的东西依然很多,让人看了都头疼。这里好玩的东西太多了!以前没有这么多东西,荷马那快乐完美的生活是怎么过的!
等到周围没人了,荷马就用一只爪子拉开储藏室的门,无情地抓挠里面的盒子,拽出盒子里的报纸和其他东西咀嚼、乱甩,或撕碎。我已记不清有多少次,我和劳伦斯外出回到家后,发现我们的家就像一个犯罪现场——起居室地板上到处都是劳伦斯大学时的论文和高中时的笔记,而荷马就盘卧在中间,转过头来,一脸无辜地对着我们愤怒的脸,仿佛在说:你们好!瞧我发现了什么!
我买来一些绳子,将劳伦斯家储藏室的门关紧绑好(如果荷马跑到我自己储藏室里的话,我倒并不会在意)。我们发明了一些非常复杂的绳结,终于有效地将荷马挡在储藏室外面。但是,如果劳伦斯想要到储藏室里拿一本1992年刊有他文章的杂志,他就不得不双唇紧闭不敢出声,急匆匆摸索着解开那些绳结。
虽然荷马喜欢新鲜事物,但他本性还是遵循习惯行事的。他依然总是坐在我身旁或身上,并且始终要独自—人坐在我左边。如果劳伦斯在沙发上碰巧坐在我左边,荷马就会在屋里四处走来走去,大声“抱怨”。虽然荷马颇具好奇心和冒险精神,但他的生活还是能够自理的,因为很多东西是一成不变的。这就像盲人一样,他们能够区分一罐青豆和一罐汤的差别,因为青豆和汤总是摆放在固定的位置。荷马会根据我的位置和我正在做什么,弄明白自己应该在哪里和做什么。如果我坐在沙发上,荷马就知道应该坐在我左边。如果他不能坐在我左边,那就表明发生了令人担忧的事。但是,劳伦斯却没法理解,我为什么总要站起来和他调换位置,把我左边腾出来。当然,在三居室的公寓里,无论你想坐在哪里,空间总是有的,你用不着跳起来换位置。那只猫到底怎么啦?
这些麻烦好像还不够多似的。夜里不仅斯嘉丽会在卧室门口叫唤。荷马也不愿意由劳伦斯取代他在我床上的位置,而且他比斯嘉丽更加捍卫自己的权利。晚上,荷马也会在卧室门口叫唤,与斯嘉丽不同的是,只要我一进卧室他就叫,无论我是睡个午觉,或是换件衣服,或是想清静地读上半个小时小说。早上我一睁开眼,就能听见荷马在客厅走动的脚步声,他立马就会在门口叫唤起来。
关于这一点,令人惊奇的是,每天早上我并不是在固定时间起床,我也不用闹钟(像我这样对准时准点到有神经质的人,往往用不着闹钟就能准时醒来)。起初,在工作日时我也许五点或六点半醒来,周末九点醒来,甚至更晚,但绝不是荷马把我吵醒的。总是在我醒来一两分钟后,我就会听到荷马朝门口走来的脚步声。我说不清楚他怎么会知道我醒了。也许是我的呼吸声变了?这似乎不太可能。尽管荷马的听觉十分灵敏,但他在客厅里熟睡的时候,不可能听见我的呼吸变化。但是,不容争辩的事实是,我一醒,他就知道。没过几天,我从前养成的醒来一会儿后再睡上一小时回笼觉的习惯就没了。夜里,劳伦斯还没睡着的时候,荷马在门口可怜巴巴地叫唤倒也没什么,但是,清晨五点就被哀嚎的猫咪吵醒,这可不是什么令人愉快的事。因此,这时候我就会从储藏室里拿来一个枕头和一条毯子躺到沙发上去,荷马会无比高兴地和我依偎在一起。我可以接着打个盹,再准备开始一天的工作。
刚收养荷马时,我曾想过给他起名叫俄狄浦斯,简称艾迪。诗人荷马是个盲人,但是,悲剧性英雄俄狄浦斯是完全失去了双眼。玛丽莎认为给一只盲猫起名叫俄狄浦斯不合适。因此,我就放弃了那个名字。
然而,现在我发现这是一个性格相反的俄狄浦斯。他把母亲占为己有,而想把母亲从他身边夺走的父亲却不知身在何方。我开始对填平他俩之间的鸿沟失去希望。
令人惊奇的是,瓦什提解决了我的难题。瓦什提从不好斗,只会偶尔被动地反击;她从不使用爪子或抬高声音;她总是让步,从不固执。
她看了劳伦斯一眼,立刻就不可救药地深深爱上了他。
瓦什提始终更加偏爱男性而不是女性(当然,我是例外)。她喜欢别人宠爱她,夸她漂亮,尤其是喜欢关注她的男性这样对她。但是,我们生活中的所有男人都只关注荷马,尽管如此,瓦什提也不想去巴结任何人。
瓦什提精明地发现,有个男人似乎对荷马毫不感兴趣。是的,他似乎对任何猫都不感兴趣,不过,这也许是个机会。
她并没有立刻就跳到劳伦斯身上。但是,她一旦发现其他两只猫不在我们身边时——我们住在这么大的房子里,有时候只有瓦什提和我们在一起——她就会跳到我的大腿上,不停地轻声撒娇。她并不在劳伦斯面前撒娇,但是,在我抚摸她时,她会含情脉脉地看着劳伦斯。我常常想,那正是男人们朝思暮想,希望有天能从某个漂亮女人眼中看到的眼神。你瞧,我比那两只猫乖多了,瓦什提仿佛在说,他们永远也不会像我这么喜欢你。
瓦什提确实也迷住了劳伦斯。有时候,我发现劳伦斯几乎用同样深情的眼神看着瓦什提。“她的确很漂亮,是不是?”劳伦斯说,“她那张小脸蛋十分标致。我想我从没见过这么漂亮的猫。”
我不知道从那以后事情进展的具体细节,也不知道是谁迈出的第一步。但是,一天傍晚回到家时,我发现瓦什提蜷缩在劳伦斯的大腿上。他一边抚摸她一边说:“你是个漂亮姑娘,对吧?你不是个美妞吗?”他见我回来了,立刻停止了喃喃细语,但瓦什提在他大腿上躺了近一个小时。还有一次,我淋浴完出来时,发现劳伦斯坐在餐桌旁,瓦什提在他脚边,他悄悄给她喂食。“劳伦斯!”我叫道,“你知道我花了多久才训练好他们不在桌边乞食吗?”
劳伦斯显得一脸羞愧。“但是,她太漂亮了。她喜欢我。”
哦,好吧,拿这种借口来搪塞,劳伦斯不会是开天辟地第—人。
光阴荏苒,劳伦斯也变得越来越关心瓦什提,她似乎又回到了花朵般的童年。她情绪饱满,尽情嬉戏,这是她多年来从没有过的情景。她在屋里飞快地跑来跑去,但从不莽撞,因为她很有淑女风范。她用力拍打着悬荡着的东西,或衔起纸片,让劳伦斯帮她扔掉。她长到几个月以后,就再也没像这样和我玩过。她对自己的梳洗打扮更加挑剔了,容不得长长的白毛上有丝毫污点。她要是看见我和劳伦斯在亲热,便会生气地发出嫉妒的尖叫,跑过来轻轻地抓挠劳伦斯的腿,仿佛在说:嘿!你忘了我还在这吗?这时,劳伦斯就更加来劲了。他常常在瓦什提的注视下,更加热烈地亲吻拥抱我,希望激怒瓦什提。
“你知道,我特别喜欢你用我来激起瓦什提的嫉妒。”我对劳伦斯说。
显然,斯嘉丽和荷马仍然更喜欢他们和我一人共同生活的日子,但是,瓦什提却从未像现在这么快乐。我为她的快乐而激动,这也使我更爱劳伦斯了。
“他们的确各有个性,对吧?”有一次劳伦斯这么说。“我知道狗是各有各的个性,但我从来不知道猫也这样。我想,这也是我之前从不喜欢猫的原因吧。”
在我看来,有人竟然不知道猫也是个性各异,这太不可思议了。我和劳伦斯一样,小时候只养过狗,但是,我把这三只猫领回家时,我始终希望他们的个性都不相同。
如果这就是劳伦斯和猫咪亲近起来的原因,我完全能够理解。
没过多久,劳伦斯不仅意识到了三只猫身上的差异,而且还对他们表现出了尊重。“我能理解斯嘉丽,”有一天他说,“她不希望别人打扰她,这我明白。”对于一个自愿独自生活了二十多年的男人来说,他当然明白。
劳伦斯第一次看见荷马在五英尺高的空中捉到一只苍蝇时钦佩不已。“你瞧那猫的身手!”他惊叹道。他无比感动,连忙跑到厨房里拿来一小块火鸡肉奖赏荷马。“这猫知道该怎么走路。你注意到没有,他走路的姿势比其他两只猫更优雅。”
我注意到没有?他是在开玩笑吗?
劳伦斯去买来各种各样的绳索,把阳台加固得更加安全,好让荷马到阳台上去活动。之前,我和劳伦斯偶尔把斯嘉丽和瓦什提放到阳台上时,他注意到荷马总是渴望地站在玻璃门前(这是我多年来感到痛苦的根源,我不愿意剥夺斯嘉丽和瓦什提享受户外活动的时间,但是,不能让荷马出去让我很难过)。令人遗憾的是,阳台栏杆的高度却低于荷马弹跳的高度。这是一个无法回避的事实。“要是荷马跳不了那么高就好了,”劳伦斯用同情的口吻说道,不过,口气中也带着欣赏,“荷马跳得真高。”
不过,瓦什提始终是劳伦斯的最爱。“嘿,瓦什提来了!”每当瓦什提走进房间时,劳伦斯都会开心地大声说道。瓦什提会直接朝他跑过去,跳到他大腿上,用她那张小脸蹭着他的脸。
劳伦斯给瓦什提起了个他最喜欢的呢称,叫瓦绍维茨。这完全是他个人想出来的。每当他提到瓦什提时,他总是叫她瓦绍维茨;比如,“你觉得瓦绍维茨会喜欢这种牌子的猫草吗?”“我想我们得给瓦绍维茨买一个新的磨爪棒了,旧的那个都被她抓穿了。”
看着他偏爱讨好瓦什提的样子,你会觉得以前从没见过有哪个男人这么爱过猫。
我和猫儿们搬到劳伦斯家大约一年后的一天,劳伦斯买了一袋庞思牌猫零食回来。我以为他是在设法让瓦什提开心,但是,三只猫都有份。
那袋庞思牌猫零食里肯定掺了会让猫上瘾的东西,因为我以前从未见他们吃得那么欢,就连斯嘉丽也像一只沼狸一样蹲坐着,乞讨着。斯嘉丽也在乞食!不过,她还是不让劳伦斯碰她,只要劳伦斯伸手想摸她的头,她就会一闪躲开。但是当劳伦斯晚上回家时,斯嘉丽会朝他叫唤,并在他脚踝边蹭来蹭去。
劳伦斯也学会了用指尖在喂给荷马的猫零食旁轻轻敲打,让他知道猫零食在哪儿。很快,荷马就在劳伦斯身上爬来爬去,友好而好奇地用鼻子在他手心和口袋里拱来拱去,仿佛在说,嘿,伙计,有庞思牌猫零食吗?
还有瓦什提。是的,瓦什提也喜欢吃庞思牌猫零食;但是,她更喜欢劳伦斯这个人,这一点没变。
劳伦斯送生日卡时,从来不是直接送到你手上,而总是通过邮局寄给你。他说,惊喜地在信箱里收到一张生日卡,肯定比看到生日卡拿在别人手里要有趣得多。
搬到劳伦斯那里快一年时,我过了在他那的第一个生日。我收到了寄来的两张生日卡。一张是劳伦斯的,上面还有他办公室的地址,另一张上面的笔迹和寄信人地址我不认识(我后来才知道,那是劳伦斯请他一个同事代他写的)。我打开信封,是张印有三只小猫的生日卡,很像斯嘉丽小时候的可爱模样。打开贺卡,只见上面写着:
妈妈,祝你生日快乐!虽然你让我们和那个可怕的人住在一起,但我们仍然爱你。
落款是:斯嘉丽瓦什提荷马。斯嘉丽的签名是用红墨水写的,而瓦什提的签名旁画了一只小小的猫爪子。荷马签名的最后一笔往后一拖,使整个名字占了半页贺卡。劳伦斯后来告诉我,荷马的签名不是很完美。
三周后,劳伦斯向我求婚,要我嫁给他。我同意了。
过了将近两年,我和劳伦斯才完婚。我的小说已有出版商同意出版,虽然我当时已经不做全职工作,但是编辑工作花了好几个月,四处签名售书和接受采访又花了好几个月。在这一系列活动期问,筹备婚礼压力实在太大了。因此,我们等了一年,直到小说出版后,我们才开始筹备婚礼。从筹备婚礼到大喜之日,我们用了整整—年时间。
在我们结婚前几个月,有一天,劳伦斯的伴郎戴夫过来吃午饭。戴夫和劳伦斯从上幼儿园时就认识了,因此自然是我们家的常客。但是他来的时候,家里往往还会有其他客人。斯嘉丽和瓦什提见到三四个人就害怕,因此,戴夫只见过荷马。
荷马也记得戴夫,像以往一样以高昂的热情迎接戴夫。你好!想和我扔那个毛毛虫玩吗?奇怪的是,斯嘉丽也出来了,这次竟然没有躲起来。我在房间的那一头,突然看见戴夫要抚摸斯嘉丽。我连忙大声叫道:“别——”但为时已晚。戴夫的手已经在抚摸斯嘉丽的脑袋了。
我已做好了最坏打算,心里在想药盒里是否还有创可贴。但是,眼前的一幕让我始料未及。斯嘉丽用头亲热地拱着戴夫的手。我和劳伦斯对视了—下,然后又看看斯嘉丽,仿佛她在念着《哈姆雷特》中的独白。
戴夫不明白我们为什么会那么惊讶。他转向劳伦斯,问道:“哪只是那刻薄的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