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下山后,豪斯顿回到了家,他发现那头母牛不在。他是个鳏夫,没有家人,三年或四年以前,他的妻子就死了,从那时起,那头母牛就是他生活中唯一的女性生灵了,这点显而易见。他甚至还有一个男厨师,是个黑人,他也干挤牛奶的活儿,不过,在这个星期六,他请求恩准,去参加他那一族人的一个野餐聚会,并保证说他回来后有足够的时间去挤牛奶并做好晚饭——自然,豪斯顿对这番保证根本就不相信。真的,要不是某种有关保证的单调乏味的重复最终对他产生了作用,那天晚上他很有可能根本就不会回家,这样一来,只有到了第二天,他才会发现母牛不见了。
事实上,日落时分刚过,他就回家了,不是为了吃饭,有饭没饭对他来说根本就无所谓,他回家是为了给牛挤奶,给牛挤奶的前景和需要一直萦绕在他的心间,整个下午,那种景象和需要越来越临近。正因为这样,他喝的酒量比他通常在星期六喝的那种量要多一点儿,这(一个天生喜怒无常,当然也强壮并健康的男人,他习惯于做的)与那种对女人的原初的固守相关,这种固守是他逝去的妻子的悲惨景象在他内心中产生的结果,他不但必须回家,与他三年前中断联系的女性世界再一次建立肉体上的接触,而且这样做需要的时间是(日落到黑夜之间的时间)他最难承受的分割整个白天的那一时刻——此时,他死去的妻子,有时甚至他们从未有过的儿子的形象会遍布于房间和他生活的那个地方——这使他心绪很乱,精神恍惚,他向牛棚走去,发现那头母牛没有了踪迹。
一开始,他以为它只是不停地撞门,踢门,后来门闩松动了,门被弄开了。但是,即使在这时,他依然感到奇怪,她那胀满乳汁的乳房的痛疼没有让它发出呻吟声,在他到来以前,在围栏门口等着,甚至发出哞哞的牛叫声。可是,它不在那里,他咒骂着它(也咒骂着他自己忘了把通向小河边牧场的门栏关上),他喊猎狗过来,沿着小路走回到小河那儿去。天这时还没有完全黑。他能(而且确实)看到了脚印,他注意到那是男人赤裸着的脚踩出的印迹,牛的脚印叠踩在上面,所以他只是认为那两组脚印前后有六小时之隔,而不是有六英尺之遥。不过,他起初并不因那些脚印而担心什么。因为他坚信自己知道那头母牛在什么地方。这时猎狗在小河的浅滩处改变了方向,沿着斜坡向上跑去。他生气地冲它大喊大叫,要它回来。即使是当它停住脚步,回过头来望着他,神色沉重、机敏而又感到惊讶时,他依然依据他那骚动的信念行事,那信念源于酒精,激愤、古老而强烈的、无法消除的忧伤,他冲着猎狗大声喊叫着,直到它回到他的身边,接着,他实实在在地把它一脚踢向浅滩处,随后跟着它从那儿过去,这会儿它又跟在他的后面,他又一次踢着它,赶着它在前面走。
她不在牧场里。现在他明白了,她没有在那儿,这么说是被人牵走了;仿佛正是他对那条猎狗的残酷举动使他的神志在某种程度上清醒过来。他又一次穿过小河。在裤兜里,他装有乡村周报,那是下午的早些时候,他在往村子里去的路上,从他的邮箱里拿的。他把报纸卷团成一个火把。借着火把的光,他看到了那个白痴的脚印和那头母牛的脚印,这些脚印在小河的浅滩处改变了方向,沿着斜坡,上了大路,在那个地方,火把熄灭了,他站在那里沐浴着最早出现的星光(月亮还没有升起来),再次凶狠地咒骂起来,那是出于激愤而不是狂怒,是出于对所有能够去希望、会忧伤的盲目的生灵的蔑视和怜悯。
他离开他的马几乎有一英里之远了。在牧场上徒劳无益的纵横奔走,他找不到任何一个发泄怨恨的对象,他已经走出了有两个那么远的距离了,那种看不清楚的处境令他感到无助和愤怒,他对那以其自身的无力为本的不明处境让他感到越来越无法容忍;在他看来,他仿佛又一次成了牺牲品,成了血气旺盛、疯狂的欢乐之神双手编织的一个无益的、精心制作的恶作剧的受害者,这恶作剧的唯一目的,是让他在黑夜之中行走一英里远。但是,即使他不能真的去惩罚、去伤害那个白痴,他也至少可以将畏惧,如果不是对上帝的畏惧,那至少也是对偷牛的畏惧,而且当然还有对豪斯顿的畏惧,植入他的内心,这样一来,无论在什么情况下,从现在起他都不会每次离开家的时候,心里总在想着当他回到家里时母牛是不是还在那儿。然而,他终于登上了坡顶,他再次往前走,他的行走把冷风吸到了他的周围,他发现,那种残忍冷酷的暴怒为一种较为熟悉的讪笑的幽默所取代,也许有一点儿笨拙,脚步沉重迟缓,但即使是那残酷的不幸也没能让他屈服,也没有能征服他:于是远在他来到村里以前,他就确切地知道他会怎么做了。他要用那古老的、永远不会失败的方法,疗治那个白痴,让他永远不再觊觎母牛:他要让他给她喂食,为她挤奶;他会回家,第二天早晨骑着回来,再让他喂食,再让他挤奶,然后徒步牵着母牛回到他找得到她的地方。所以他在小约翰太太的房子那儿根本就没有停。他转身钻进了一条小路,朝围场的方向走去;在围场的篱笆旁边,小约翰太太从月光下浓密的阴影里,朝他问道:“谁在那儿?”
他让马停下来。她甚至没有看到那条狗,他想着。他知道这是他不要向她说任何别的东西的时候。现在,他能够看到她了,高个儿,高得像根烟囱,模样看不太清楚,她站在篱笆旁边。“杰克·豪斯顿。”他说道。
“你想要什么?”她问道。
“想让我的马在你的水槽里饮水。”
“店儿里难道没水了吗?”
“我从家里来。”
“噢,”她说道,“那么你不——”她声音刺耳地急促道,接着不说了。这时,他知道自己要继续说话。他正说着:
“他很好。我看到他了。”
“什么时候?”
“我离开家以前。今天早晨他在那儿,今天晚上他也在那儿。在我的牧场。他没事的。我想他也在过一个星期六假日。”
她咕哝着说道:“你那个黑鬼去野餐了?”
“是的,太太。”
“那么快进来吃饭吧。那有些剩下的凉了的晚餐。”
“我吃过饭了。”他开始让马转过来,“我不会担心的。如果他还在那儿,我会告诉他,让他赶快回家。”
她再次咕哝道:“我还以为你要让你的马饮水呢。”
“确实是这样。”他说道。于是,他骑着马进了围场。他不得不从马上下来,为了让马饮水,他把门打开,关上,然后再打开,再关上,接着再次上马。她仍然还站在篱笆的旁边,但是当他经过她面前时向她道晚安,她没有回话。
他回到家里。月亮在树顶上这时显得又高又圆。他把马放进马厩里,穿过月光照得发白的围场,经过月光透过裂缝照在其间的牛棚,接着走向那个黑暗的、空荡荡的、有着银白色屋顶的房子。他把衣服脱下来,躺在像僧倡用的那种硬硬的帆布吊床上,他眼下就在这上面睡觉,那条猎狗就卧在吊床旁边的地板上,月光透过窗户的方格照在他的身上,正像月光过去照在他们两人身上一样,那时他的妻子还活着,在吊床那里原来有一张大床。太阳升起来了,他骑在马上,上了路,来到昨天夜里他找不见他们踪迹的地方,他这会儿没有在咒骂什么,而且他依然没有感到恼怒。他向下望着地上的尘土,尘土上留有整个星期六下午的车轮子印、牲口蹄印和人的脚印,平淡无奇,让人看不明白,在此,那个白痴第一次藏匿起他的踪迹,他仿佛在需要时开启了一个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智慧宝库,就像一个以前从不需要勇气的人仿佛能够在需要时发现勇气一样,他咒骂着,不是出于恼怒,而是出于对脆弱生灵无情的蔑视和怜悯,这种入神经兮兮,但却古怪地无法被摧毁,这种人在看到光明和呼吸以前已经受到诅咒,注定要遭厄运。
到了那个时候,牲口棚的主人在牛栏里已经发现一堆撒弄出来的饲料,这堆饲料泄露出真情,它开始于饲料箱那里,最后围绕着那个不见了的桶,形成一个带有坡面的新月形状;他此刻甚至发现,那只不见了的桶是他本人的桶。他循着足迹追踪,穿过围场,接着足迹不见了。不过,除此之外,没丢其他任何东西,弄走的饲料也不太多,而且那只桶还是只旧桶。他把撒在地上的饲料收拢到一起,放回饲料箱里,最初爆发的无益的愤怒也消失了,它因道德伤害及对私人财产的极度侵犯而起,在日间,当他感到生气、疑惑不解而气恼时,这种愤怒情绪才会一次或再次呈现出来:于是在第二天早晨,当他走进牛栏,看到那无声的、隆起在地上的一溜儿撒出来的饲料最后形成一个中间什么也没有的圆形新月状时,他体验到了一种令人震惊的手足无措,接着是一种狂暴的、极度的愤怒,就像一个人从一个在逃犯的面前跑开,到安全的去处,踩在一块香蕉皮上时所体验到的感受。从那一时刻起,他的心理状态就是杀人者的心理状态。他看到,在对源于古代《圣经》的律法(他的生存、正直诚实、他的一切都建立在此之上)这种第二次明目张胆的废弃中,那个人一定会感到焦虑懊悔,要么就是他没有那种冲突的道德观,为了那同一种道德观,他单个儿或与五个孩子一起斗争了二十多年,在这场斗争中,他是胜利者,可却一无所获。他是个已过中年的人,除了健康的身体和对节制及坚韧的某种清教徒式的酷爱之外,没有任何要着手建树的东西,他用不到一美元一英亩的价钱,买了一片贫瘠零碎的坡地,把它改造成一个尚好的农场,他结了婚,靠这个农场养活一家人,供他们所有的人吃和穿,甚至还以某种形式让他们接受教育,至少教会他们干重活儿,所以,当他们长大,足以和他对抗时,不仅是男孩儿,女孩儿也是一样,他们就离开了家了(一个成了职业护士,一个成了不起眼儿的县政客的走卒,一个成为城里的理发师,一个成了妓女;最大的那个甚至完全销声匿迹了)。因此现在剩下的就是这块面积不大、齐整的农场,农场同样也是在无声的、持续不断的相互仇恨和对抗中被经营着,不过它不会离他而去,而且迄今也没法拒绝他的掌管,但却可能知道它能而且会比他存在的时间更久,他的妻子,也许没有指望去对抗,但却可能有着同样的状态,有着承受和忍耐的生活支撑和倚靠。
他从牲口棚里跑出来,大声喊叫着她的名字。当她出现在厨房门口时,他冲她大叫着,要她过来,给牛挤奶,并往前跑进屋子里,再次出来时,手里拿了一把猎枪,他又一次跑进牲口棚里,从她身边经过,咒骂她动作缓慢,他给其中的一头骡子套上缰绳,拿上猎枪,再次追寻踪迹,穿过围场,来到围栏处,在这里踪迹不见了。不过,这一次他没有放弃,而且他即刻又找到了踪迹——在他干草地里的露水很重的草上,那黑黑的、拖着腿走的痕迹依稀可见,那足迹穿过田地,进入树林。接着,他确实看不见足迹了。但是,他依然没有放弃。做这种事他太老了,他确实太老了,经受不起这种长时间的、令人心悸的暴怒的折腾和嗜血欲望的折磨。到现在他还没有吃早饭,而且在家里,活儿还在等着他,那是经久不变、持续不断、周而复始、折磨人的神经和肉体的重复性劳作,仅就那块土地就跟他过不去,它是他的致命对头,他昨天干过了,今天必须再次去干,而且明天还有明天还要再去干,他独自一人去干,没有人帮他,要么就屈服,接受那种失败,那曾经是他战胜他的儿女的一无所获的胜利;这种情况将持续到那一天,那时(他也知道这一点的),他会倒下来,他的眼睛仍然还在睁着,他那两只空荡荡的手僵硬地握成犁把儿的形状,跌进耕犁后面的耕田里,要么坠入长满杂草的深沟里,手里仍然紧握着刷子把儿或是斧子,这种最后的胜利由盘踞在天上的贪婪的人的衣冠墓标示出来,直到某位好奇的陌生人碰巧到了那儿,发现了他,并把剩下了的他的一切埋葬掉。然而,他在继续往前走。过了一会儿,他甚至再一次发现了那些足迹,有三个足迹印在一条沙沟里,里面有一股水在流淌,他多多少少是偶然地撞见了那些足迹,因为最后一个他看到的足迹是在一英里外的地方;他没有理由相信它们就是他要找的足迹,尽管它们碰巧就是。但是他没有l一刻怀疑它们就是他要找的。到了半上午的时候,他甚至发现了那头母牛的主人是谁。在树林里,他遇见了豪斯顿的黑仆人,他也骑在一头骡子上。他粗暴地告诉那个黑人,甚至转过枪口用猎枪对着他说,他没有看到走失的母牛,那里也没有走失的母牛,这里是他的土地,尽管在他所站着的地方,三英里以內,他不拥有任何东西,只不过那个饲料桶可能暂时藏在那片地方,他命令那黑人滚开,离那儿远点儿。他回到了家。他没有放弃努力;现在他不仅知道自己打算干什么,而且知道怎么去做。他看到,在他面前不仅仅只是报复和拘押,而且还有赔偿。他并不想把那个贼给惊跑;他现在想捉住那头母牛,将它归还主人,索要一笔报酬,如若牛的主人拒绝,他就诉诸自己的法定权利,要求支付看管那头走失的母牛的费用——这笔钱,这笔法定的看管费作为赔偿金是远远不够的,不仅不够赔付他为使母牛恢复生机所花去的时间,而且不够赔付他失去的、本应用于从事那种无尽的、周而复始的劳作的时间,他不能雇人在他的地方从事那种劳作,不是因为他花不起钱雇人干那种活儿,而是因为在那个乡村里,无论是白人还是黑人,无论给多少钱都不愿为他干,他也不敢让别人占据他的优势,要么他就惨了。他甚至没有往屋子那儿去。他直接到了田地里,把昨天夜晚留在耕田里的犁套在骡子身上,犁起田来,一直干到正午,他妻子摇响铃铛的时间;他吃过午饭,重新回到地里,继续犁地,一直干到天黑。
第二天清晨,在月亮下去以前,他已经在牲口棚里,骡子套上了缰绳,在其栏厩里等侯着。他借着黎明时分冉冉升起的苍白的光,看到粗壮、狗熊一样的人影进来了,手里拎着桶,身后跟着他自己的狗,那影子进了牛栏,接着出来了,像狗熊一样,两只手臂抱着那只桶,并急忙往回走,穿过围栏,那条狗依然跟在后面。当他再次看到那条狗时,他的内心中再次充满那种几乎无法忍受的狂怒。第一天早晨,他听到了它的叫声,但是待他完全清醒的时候,它的咆哮声停止了;现在,他明白了第二天早晨和第三天早晨为什么他听不见它的叫声了,而且他这会儿知道即使那人不回过头来看并看到他,如果他现在从牲口棚里出来,那条狗完全有可能会冲着他狂吠。所以,当他感到从牲口棚里出来不会有事时,眼前除了那条狗以外,什么也没有,那条狗站在那儿,透过围栏凝望着那远去的贼,依然没有感觉到他的存在,他用力踢它,凶狠猛烈,满腔怒火,它朝着房子的方向去了。
但是那贼人黑黑的印迹又一次留在了牧场里沾满露珠的绿草上,当他到达树林那儿时,他发现自己犯了个错误,对这一事件未给予足够重视,他犯的错儿与豪斯顿所犯的错儿一样:这其中可能既有贫穷和无知的成分,可能也有关注其自身需要的激情成分。于是他又花了半个上午的时间,没吃早饭,心中充满疑惑和愤恨,骑着骡子走在五月的树林中那满目绿色、人迹罕见、充满欢乐气氛的地带,与此同时,在他的身后,那黑乎乎的东西在向他暗示着什么,那是他那与他过不去的、不停地在与他斗的土地,越来越高地站立在那儿,有对他施暴的趋势。这一次,他甚至再次找到了踪迹——浪费掉的牛奶在地上留下的奶渍(他看得非常仔细),被压弯了的绿草,饲料桶就在上面放过,那时奶牛从桶里吃饲料。他应该发现那只桶本身就挂在树枝上,因为没有人试图要将它藏匿起来。但他没有往那么汐,夕高的地方看,因为他现在找到了那头母牛的踪迹。他沿着踪迹寻找,他时而平静,时而竭力控制情绪,时而极度兴奋,他失去踪迹,找到踪迹,再次失去踪迹,不停地寻找,上午过去了,到了正午一那种聚集在一起的光和热度,他仿佛可以感觉到不仅让他血液的温度升高,而且也让他的愤怒之流从中一泻而过的那没有具体形状的导管和腔道的温度升高。不过那天下午他发现太阳与此无关。他也在一棵树下站过,当时暴风雨袭来,电闪雷鸣,狂暴阴冷的雨倾泻在他的身体上,他收缩着身子,瑟瑟发抖,那只是身体外部的表现,随后他驰骋在闪闪发光、质朴原始的大地上,洒满泪水和金色的欢笑。此刻他离家有七英里远。离天黑还有一个多小时。他可能走过了四英里了,傍晚时分的昏星升起来了,这里他想起来,那藏匿起来的家伙可能就会回到他发现牛奶在地上留下污渍的地方。他走了回去,心中不抱希望。他甚至也不再感到恼怒了。
大约在午夜时分,他回到了家,他是步行回来的,手里牵着那头骡子和那头母牛。一开始,他担心那窃贼自己会逃走。接着,他希望他那么做。随后,在牲口棚与他发现他们的地方之间有半英里路的光景,他试图用那种他自认为是粗暴、吓人的大叫声把那个家伙赶跑,那家伙是从那头母牛的旁边冒出来的,甚至当他回过头来时,那家伙依然尾随在后面,呻吟着,在黑夜里跌跌撞撞地在后面跟着——干这样的事他太力不从心了,那漫长的、没有进食的白天对他体力的消耗还不及那经久不息、持续不断的暴怒对他的消耗厉害——他冲那家伙大声喊叫着,咒骂着。他的妻子正等侯在围场的门口,手里提着一盏点亮了的灯。他走了进来,小心翼翼地把套着笼头的两根缰绳递给了她,他走进去,谨慎地把门关上,像一个老人那样俯下身去,找到了一根棍子,随后跳了起来,向那个白痴冲去,用力击打他,咒骂着他,他声音粗哑,精疲力竭,气喘吁吁,他妻子跟了过来,喊着他的名字。“你住手!”她大声喊道,“住手!你想杀了你自己吗?”
“啊!”他喊道,喘着粗气,身体抖着,“再多走几英里我也不会死的。去把锁拿来。”那儿有一把挂锁。它是那地方唯一有的一把锁。那把锁挂在前门上,在他最后的一个孩子离家后的那一天他就把它挂上了。她走过去,把锁拿过来,与此同时,他依然试图把那个白痴从围场里赶出去。但是,他总是赶不上那可怜的家伙。那白痴笨拙地、步履沉重地跑动着,嘴里不住地呻吟,冒着白沫,可他却既赶不上他,又吓不走他。不知怎么回事,那白痴老在他身后,刚好在他妻子拎着的那盏灯照不到的地方。他用链子将牛栏的门锁上,他把那头母牛放在里面。第二天早晨,当他把锁链打开时,发现那可怜的家伙就在牛栏里和那头母牛在一起。他甚至给母牛喂了吃的东西,为了给她喂食,他从上面爬出来,然后又翻进牛栏里去。在往豪斯顿家去的路上,他在后面跟了有五英里远,他呻吟着,流着口涎,可是,就在他们到豪斯顿家以前,他回过头,看到他没影儿了。他不知道究竟是什么时候那家伙不见了。后来,他兜里揣着豪斯顿给他的钱,在回去的途中,他仔细察看着路,想要弄明白那家伙究竟是什么时候消失的。但是,他没能发现一点儿迹象。
那头母牛在豪斯顿的围栏里待了不足十分钟的时间。当时,豪斯顿就在那所房子里;他即刻产生的念头是让他的黑仆人把母牛给送过去。但是紧接着,他又取消了这种想法,而是让那个男人给他的马套上鞍,他站在那里一面等着,一面再次咒骂着,带着那种残酷的、阴冷的蔑视,没有厌恶,也没有狂怒。当他把母牛牵进围场的时候,小约翰太太正在把她的马套在轻便马车上,这样,他毕竟不需要亲自对她说了。他们互相只是看着对方,不是男人和女人,而是两个完全独立的人,他们达成了一种相同的、无性别差异的谅解,尽管他们走的路各不相同。她从口袋里掏出捆扎在一起的钱。“我不想要钱,”他粗暴地说道,“我只是不想再看到她了。”
“这是他的钱。”她说道,把钱递过去。
“他从哪儿弄的钱?”
“我不知道,V.K.拉特利夫把钱给了我,那是他的钱。”
“我想,如果拉特利夫放弃它的话,那就是的。不过,我还是不想要这钱。”
“他用这钱还能做别的什么事呢?”她说道,“他还想要其他什么呢?”
“那好吧。”豪斯顿说道。他接过那捆钱。他没有把它打开。如果他问里面有多少钱,她也没法告诉他的,因为她也从来没去点过。随后,他说着话,他那张沉稳、刻板的脸上表情愤怒而镇静。“该死的,把他们俩都从我这儿弄出去。你听到了吗?”
那个围场在远离道路的房子那边;厩房的后墙无论从哪个方向都看不到。在村子里,从任何角度都无法直接看到那后墙。而在这个九月的上午,拉特利夫意识到其实也不一定是这样。因为他正在一条小路上走着,这条路他以前没有看到过,五月份时还没有这样一条路。接着,那面后墙进入了他的视线,一块块木板水平方向地钉在上面,齐头高的那块木板被撬开了,向一边斜了下来,那突出来的钉子被小心地弯向里面,他贴着墙,不再像那一溜儿后背、一排将那缝隙填满的脑袋那样一动不动。他不仅知道自己将要看到什么,而且,像布克赖特一样,他不想看到那个家伙,不过,和布克赖特不一样的是,他打算去看。他确实看了,他在两个其他人的脑袋中间将脸斜向一边;而且那待在牛栏里,和那头母牛在一起的,仿佛就是他本人,越过那张枯萎的、一言不发的脸,他自己看着那排正注视着他的脸,人们给了他无言的苦痛,但却没向他说那貌似有理的话。当他们转过脸来望着他时,他已经抓起那块松动的木板,他抓住木板的样子就像他准备用它来砸他们一样。然而,他只是像豪斯顿那样咒骂着,他的声音带有嘲弄意味,听上去甚至还算温和,亲切,没有发怒,甚至不带有伤人感情的义愤。
“我注意到你也是来看看的。”一个人说道。
“那当然,”拉特利夫说道,“我不是在咒骂你们这些伙计。我是在骂我们所有的人,”他把那块木板搬起来,又把它重新安放在洞孔那儿,“他——他叫什么名字?那个新来的人?兰普。——他让你们每一次都付钱,要么那是张俱乐部的通票,每场表演都管用?”在墙旁边的地上,有一块半截儿砖头。他用砖头把钉子重新钉回去,与此同时,他们在注视着他,砖头崩裂了,层层脱落,在他的手里变成碎末,掉在地上——一堆干燥的、无生气的、没血色的砖灰,是那不体面的罪过和耻辱的颜色,不像鲜血的颜色那样辉煌,那么壮观,但却致人死命。“就是这样,”他说道,“结束了。这里的这一雇用期完结了。”他没有等在那儿看他们是否正在离去。他穿过围场,来到了后院,此刻围场正在九月带有雾气的明亮阳光的朗照下。小约翰太太在厨房里,他不需要告诉她,就像豪斯顿做的那样。
“当我从那扇窗户往外看,注意到他们偷偷地沿着那面篱笆上来时,你以为我在想什么?”她问道。
“你所想的只是,”他说道,“那个新来的伙计,”他说道,“又来的那一个斯诺普斯。朗瑟罗,”他说道,“他叫兰普,我记得他的妈妈。”他记起了生活中的她的样子,还有打听到的她的情况——一个身体瘦削、性情急躁、相貌平常的女人,她从来没有吃饱过,她的样子让人看得出来,而且她甚至不知道自己实际上从来没有足够吃的东西,她在学校里教书。她的姐妹和兄弟辛勤劳作,其父亲遭受着同一类型的生意上的失败,在那甚至并不算成功的小商人持续不断的破财过程之间,他还在让他那爱报怨、懒惰的妻子给他生出更多他无力提供足够衣食的孩子。出于这样的生存环境,她在州师范学院里学了夏季学期的课程。然后到一个一间房子的乡村学校教书,第一学年没过完,她就从乡村学校里出来了,和一个男人结了婚,这男人当时受到了起诉,理由是一个旅行推销商的样品鞋箱,里面装的全是右脚穿的样鞋,在铁路上的行李房里不见了。她步入那桩婚姻,带着那种作为唯一生存资本和保障的能力,去洗刷衣物,为一大群兄弟姐妹提供衣食,而她本人却从未有过足够的食物或衣衫,或足够用于洗刷衣物用的肥皂,她相信,在书页之间,也可以为男人找到荣誉、自尊、解放和希望的例证,她生了一个孩子,给他起名叫朗瑟罗,并将这遏制不住的挑战者掷入正在围拢的陷阱的口中,然后死去。“朗瑟罗!”拉特利夫大声喊道。他甚至没有咒骂:小约翰太太不会在意的,要么她也许根本没有听到他在喊什么。“兰普!只要想想他经历的耻辱和恐惧就够了,他长大了,认识到他的妈妈为他家人的名义和自尊做了什么,他不得不让乡亲们用兰普一名来称呼他,以取代朗瑟罗!他把那块木板给扒下来了!刚好是从合适的高度给弄下来!不是孩子的高度,不是女人的高度:是从男人的高度那儿扒下来了的!他只是把那个小男孩留在那里照看东西,跑到店里,去传话儿说什么时候准备开张。噢,他还没有让他们观看而收取费用,而那就是不对劲儿的地方。那就是我所不明白的东西。那是我所担心的。因为如果他,兰普·斯诺普斯,朗瑟罗·斯诺普斯……我说又来一个。”他大声叫道,“我力图要说的是模仿。我的意思说的只是赝品。”他无声地与他自己交谈着,他停顿下来,转入缄默状态,他感到困惑、惊骇和憎恶,他瞪视着那男人一样高、男人一样严厉的女人,她穿着褪了色的睡衣,沉着地用同样的眼光瞪视着他。
“这么说是那么回事儿,”她说道,“令你感到不舒服的,可并不是那件事。让你觉得不舒服的,是那个名叫斯诺普斯的某个人,要么是那个特定的斯诺普斯,正在从中弄出点儿什么来,而你却不知道它是什么。要么是因为乡亲们来这儿观望让你感到不安?它是什么没关系,但是乡亲们绝对不能知道它是什么,不能看到它是什么。”
“那事已经发生了,”他说道,“因为现在那事已经完结了。从未有人怀疑过我是个法利赛人①,”他说道,“你没有必要告诉我说他没有得到其他的东西。我知道怎么回事。要么我当然能够至少留给他那么多的。那我也知道的。要么除此之外,它与我就没有关系。那我也是知道的,正如我知道的那种理由一样,我不打算让他拥有他确实拥有的东西,只是因为我比他强,能阻止他得到那东西。我比他强大。不是比他更对。不是比他更好,也许就是这样。但是确实比他更强大。”① 犹太教的一派,标榜墨守传统礼仪,转义为伪善者。
“你打算如何阻止他得到那东西?”
“我不知道。也许我甚至没能力去做,也许我甚至不想那么去做。也许我所想的只是做个公正的人,这样我可以告诉自己说,我做了正当的事,现在我的良心是清白的,至少我可以在今天晚上睡个安稳觉。”然而,他仿佛对下一步要做什么一点儿也不糊涂。他在小约翰太太的家门前的台阶上站了一会儿,但他只是在讨论诸种可能性——更确切地说,他把他们召集起来时有意忽视他们的长相:那个凶悍、倔强的家伙脸上长有一整条眉毛;那个高高的家伙面孔红润,头发稀疏,眉额很低,就像是铁匠的皮围裙上的一块西瓜;第三个穿着那看上去不是他的男礼服大衣的家伙像是一个由绳子牵动的玩具气球,他的五官仿佛处于一种接连不断的解体状态,从那长长的、学者型、平淡无奇的鼻子那儿向四周离散,犹如画出的气球上的脸刚从一阵狂暴的瓢泼大雨浇淋下显现出的那种样子——明克,厄克,艾·欧;接着,他开始再次想起兰普,他咒骂着,几乎是在用一种身体上的努力,驱使自己在内心里重新回到那个现实的紧迫问题上,虽然实际上他相当安静地站在最高那层台阶上,他脸上的表情无拘无束,高深莫测,泰然自若,几乎真的是在微笑,他又一次把那三张可以接受的面孔纳入他心眼的视界之中,然后看着它们再次消失——第一个家伙根本不愿留下来;第二个家伙永远弄不明白他所说的是什么意思,第三个家伙在那种境遇中犹如火车站候车室里的一架机器,你往里面塞一个铜币或铅弹,让它动起来,你会相应地得到某种东西作为回报,你不会知道那东西是什么,不过那东西不会有铜币或铅弹那样值钱。他甚至在想那较老的那一个,或至少是第一个:弗莱姆,想着这如何可能是生命气息第一次被吸进和呼出的地方,人在钱币上建立起生存的基础,人希望弗莱姆·斯诺普斯在这里而不是在其他任何地方,无论为了什么理由,无论花何种代价。
天这时已快到正午了,从他看到他找的那个男人从商店里出来到现在,差不多有一个时辰了。他在店里询问了一番;十分钟以后,他从一条小巷里面拐出来,走进一扇门里,那扇门是一新的、用铁丝捆绑的围栏上的门。那座房子是新的,只有一层,上面没有油漆。有几朵夏季的花在毫无生气的夏天结束时节的尘埃中绽放着,它们全都是红颜色的——美人蕉和天竺葵——开在台阶前天然而成的花坛里、在门廊旁边生了锈的铁筒里和罐子里。还是那个小男孩在房子那边的院子里,一个高大、健壮、脸色安详的年轻妇人为他开门,一个婴儿骑跨在她的髋部,另一个小孩从她的裙子后边向前窥视着。“他在自己的屋里,正在学习,”她说道,“你直接进去吧。”
那间屋子也没有油漆,是用企口接合在一块的厚板材做成的;它看上去像一个保险箱,体积不会大太多,里面空气稀薄,尽管他当时就注意到,那气味不是一单身叔叔居室的气味,而奇怪的却是一中年寡妇存放衣服的壁橱里的气味。即刻他就看到,那件男式礼服大衣就放在床腿儿那里,因为那男人(他手里确实正拿着一本书,而且他还戴着眼镜)坐在椅子里,朝着门的方向投去惊慌的一瞥,紧接着跳了起来,抓起那件大衣,开始往身上穿。“不用担心,”拉特利夫说道,“我不会在这里待太久的。你的表兄到这儿来了。艾萨克。”那男人已经穿上了大衣,他在该穿衬衣的地方,穿了一个纸制的假衬衫(袖口直接连在了大衣的袖子上),并匆匆忙忙将假衬衫周围的扣子扣上,然后,同样匆忙慌张地把眼镜摘下来,仿佛他慌忙穿上大衣是为了把眼镜去掉,因此,正是因为那种原因拉特利夫注意到,眼镜框里没有镜片。那男人带着他以前见过的那种意图打量着他,那种意图(既精力集中又理智)仿佛既不是那器官的有机组成部分,也不是那器官后面的过程,但却仿佛是一种在眼球表面上生长的非永久性菌状物,就像光线在其下边,孩子们吹动着的盛开的蒲公英的芒刺儿。“来谈一下那头母牛。”拉特利夫说道。
这时,他脸上的五官离散开来。它们从那长长的鼻子那里向周围游动着,嘲弄三段论式的推论和稳定不变,甚至变幻出某种低俗的欣赏别人受苦的娱乐,以满足文饰的好奇心,它们变动不居,甚至在那固定不变的、自鸣得意的怪相四周流动起来。随后,拉特利夫看到,那双眼睛并没有在大笑,而是在注视着他,在眼睛后面,有着某种机智警觉,或至少是足以胜任的东西,尽管那东西并不明确。“难道这会儿他还没看明白?”斯诺普斯嘀嘀咕咕地说着,哈哈大笑,“我经常在想,既然豪斯顿把那头母牛给了他,小约翰太太把他们放在那个手边的厩房里,他的一些伙计不来帮帮忙真是不够意思。面包和娱乐,正如那家伙所说,会在投票箱里制造混乱。我真不知道有比兰普雇用一个男人的更廉价的方式——”
“先发制人。”拉特利夫说道,他没有提高嗓音,而且他只说了那一个词,没有往下说。那个男人的脸也没有变化:长长的、死板的鼻子,固定不变的怪相,没有一丝生机的眼睛。过了一会儿,斯诺普斯问道: ’
“先发制人?”
“先发制人。”拉特利夫说道。
“先发制人。”斯诺普斯说道。如果这不是聪明的做法,拉特利夫告诉自己说,那也是一种好的代用形式。“只不过当事情发生时,我不——”
“怎么样?”拉特利夫说道,“下个月,当恺撒的妻子前去找威尔·瓦尔纳,再次拿到那份以前学校的差事,而他也不像大理石丰碑那样纯洁时,你想会发生什么事?”那张脸事实上并没有改变,因为那上面的五官始终处于不断的流动状态,彼此之间并不相关,只是它们都长在同一个头颅上,都在从同一肉体上获取养料。
“非常乐意照你的意思办,”斯诺普斯说道,“你考虑我们最好做什么?”
“我们什么也不去做,”拉特利夫说道,“我不想在学校教书。”
“但是你会帮上一把的。毕竟,我们一直相处不错,直到你开始介入其中。”
“不,”拉特利夫粗暴地说道,“我不会去。不过,我计划做的是这么多。我打算待在这里,直到我看着他的伙计是否在为此事做些什么,不管怎么样,要让他们那些伙计聚集在那个古怪的家伙的附近,注意他。”
“那还用说,”斯诺普斯说道,“那个古怪的家伙不行。就是这么回事。肉体是软弱的,而它想要的只是这里下面的一点。因为罪在注视者的眼里;把那光明从你邻居的眼中移走,眼不见,心不想。一个在小巷里常用麻醉药的男人不可能会有好名声。在这里的乡间,斯诺普斯的名字名声响亮为时已经很久了,不可能没有对这一名字进行指责的话,比如说像牲口诈骗。”
“不要再提那所学校。”拉特利夫说道。
“好的。我们要开个会。家庭会议。今天下午我们将在商店里碰面。”
那天下午,当拉特利夫来到商店里时,他们两个已经在那儿了——铁匠学徒和学校教员,还有第三个男人:乡村教堂的牧师——一个农人和一位父亲;一个粗鲁、愚钝、诚实、迷信而正直的人,他没上过神学学校,没有任何学位,无论在宗教会议内部还是在外部都不起任何作用,不过,多年以前,当威尔·瓦尔纳任命学校教员,指派执行官时,曾委任他为牧师。“一切都很好,”艾·欧说道,这时拉特利夫进来了,“怀特菲尔德兄弟已经把事情办好了。只是——”
“我说我知道在那事办理前的一个实例。”牧师纠正说。接着他告诉他们——准确地说,是教员告诉他们的,方法如下所言:
“你牵来那头那家伙已习惯于与其亲近的母牛,并将它宰杀掉,把杀掉的牲口的一部分煮烧,并让他把煮烧好的肉吃掉。那必须是同一头母牛或羊或无论什么牲口身上真正的一部分,而且那家伙必须知道他在吃的就是那一部分;不能哄骗他吃,不能强迫他吃那东西,而且代用品将不起作用。然后他就会再次成为正常的人,除了追女人之外,不会去追任何东西。只是——”这时,拉特利夫注意到了——在那张说个不停的脸上,有着某种既是猜测又是烦恼的东西:“——只是小约翰太太不让我们拥有那头母牛。你告诉我说,豪斯顿把那头母牛给他了。”
“不,我没有说,”拉特利夫说道,“你告诉我那件事的。”
“但是难道他没说吗?”
“告诉我那件事的人是小约翰太太或豪斯顿,要么是你的表兄。”
“噢,没有关系的。无论怎样,她都不愿意把母牛给我们。那么现在我们要把它从她手里买过来。让我不能理解的是,她说她不知道多少钱,但是你知道。”
“噢。”拉特利夫说道。不过这会儿他没有在看斯诺普斯。他在望着牧师。“你知道那样做会有效果,是吧,尊敬的牧师?”他问道:
“我知道那样做曾有一次有效。”怀特菲尔德说道。
“那么说你知道那样做失败过。”
“我不知道,只试过那么一次。”怀特菲尔德说道。
“好吧。”拉特利夫说道。他望着其他那两个人——表兄、侄子、叔叔,不管他们是什么。“它将花去你们十六美元八十美分。”
“十六美元八十美分?”艾,欧问道。“见鬼。”那小而灵活、颜色浅淡的眼睛在他们两人间的脸上飞快地闪动着。接着他们转向牧师。“注意。一头牛除了肉以外是一堆不同的东西。但是那还都是出自同一头牛。那一定是的,因为那是些在牛出生时还没有的东西,所以如果那不是同样的东西还能是什么?那犄角,那毛毛。我们为什么不能从它们上面取下一点点,做成一种汤;我们甚至可以取一点真正的那牲口的血,这样一来里面就不可能没有真正的东西——”
“那必须是它的肉,它身体上的肉,”牧师说道,“我认为整个治疗意味着,不仅那男孩的心灵而且还有他的身体内部,那激情和罪孽的所在之处,能够获得证据,他的罪孽的同伴已经死了。”
“可是十六美元八十美分。”艾·欧说道。他望着拉特利夫,“我想你不至于打算一点儿钱也不出吧。”
“我不出。”拉特利夫说道。
“明克也不会出的,今天上午威尔·瓦尔纳对他进行法律裁决之后就更不用提了,”那另一个焦躁地说道,“还有兰普。如果有什么事发生,兰普就会感到不知所措,那一大堆的事毕竟不是你的事,”他告诉拉特利夫说,“弗莱姆不在镇上。这样一来,这里剩下的就是我和厄克了。除非出于道义上的原因,怀特菲尔德兄弟愿意帮我们摆脱困境。毕竟对一个人有影响的东西,对所有的成员都有影响的。”
“但是他不帮你们,”拉特利夫说道,“他不能帮你们。好好想一想,我本人以前也听说过这种事。这种事必须由那家伙本人的直系亲属来做,不然就没有效。”那小小的、明亮的、灵活的眼睛不停地在他的脸和牧师的脸之间闪动。
“你从未说过这样的事,”他说道。
“我只是告诉你们我知道的发生了的事,”怀特菲尔德说道,“我不知道他们怎么弄到了那头母牛。”
“可是十六美元八十美分,”艾,欧说道,“见鬼。”拉特利夫打量着他——那双眼睛比它们看上去要机灵很多——不是聪明;他改正了看法:是机敏。这时,他甚至是第一次望着他的侄子或外甥。“这么说就是你和我了,厄克。”那侄子或外甥第一次说话了。
“你的意思是说我们必须把牛买下?”
“是的,”艾·欧说道,“你肯定不会拒绝为你具有的名分做出奉献的,对吧?”
“好吧,”厄克说道,“要是我们必须买的话。”从那个皮围裙下面,他掏出了一个很大的皮包,他把皮包打开,并用那只费力地握成拳状的手紧抓着皮包,犹如一个小孩紧握着由于空气进入而即将膨胀的纸袋一样。“多少钱?”
“很遗憾,我是个单身汉,”艾·欧说道,“但是你有三个孩子——”
“四个,”厄克说道,“一个就要出生。”
“四个。那么我想,唯一的算法是,根据谁从治好他的病中获取的好处最多来分摊。你要考虑的是你本人和四个孩子。那样就是五比一。这样一来,我付一美元八十美分,厄克付十五美元,因为五乘三是十五,三乘五是十五美元。而且厄克可以得到牛皮和余下的牛肉。”
“但是牛肉和牛皮不值十五美元,”厄克说道,“而且即使值那么多钱,我也不想要。我不想要价值十五美元的牛肉。”
“那不是牛肉和牛皮。那只是一种形式。我们将从中获得的是那种道德价值。”
“在你只需要一美元八十美分的道德价值时,怎么我却需要十五美元的道德价值?”
“因为斯诺普斯的名分。难道你对此还不能理解吗?那名字迄今从未遭受过任何活着的人的诽谤。在那种名字下你那长大成人的孩子,一定要维护那个名字,使它像大理石丰碑一样纯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