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巴黎驶往鲁昂的班车,也是其中一班尚未公布站台的列车。马克穿越整个大厅,穿梭在丛林般的紧绷上班族之间,在车站的露天餐饮吧坐了下来。他向一名忙碌的服务员点了一杯柳橙汁,服务员立刻向他收钱,仿佛怕马克柳橙汁一到手马上逃跑似的……马克拿出手机。他的悠闲心情转瞬即逝,他狠狠地骂了一句,但立刻被淹没在车站的喧嚣中。
丽莉有电话打来!
偏偏要挑他在地底下时打来,简直让人以为丽莉亦步亦趋偷偷跟在他背后,等到他踏入地铁站的走廊后才留言给他……这样就不必和他通话了!
马克按了几个按键,然后把手机贴到耳边聆听留言。几乎快听不到,丽莉声音很小,像在讲悄悄话:
“马克,我是米莉。天哪,你跑去柯家做什么?马克,你就相信我这一次,明天一切就结束了,到时候,我会仔细说给你听。假如你真像你说的那么爱我,你就会原谅我。米莉。”
马克手机依然贴着耳朵,愣了一会儿。
相信她这一次……
原谅……
等待?!
想都别想!丽莉有事情瞒着他,接下来的几个小时会是关键,只有他能阻止她所说的这趟不归路。马克又按了几个按键,把丽莉的留言重新听一遍。有个细节令他不解。
“马克,我是米莉……”他把手机用力贴着右耳,用一根手指塞住左耳。他需要听得很清楚,但在这个人满为患的车站里却难上加难。
“你就会原谅我。米莉。”
马克再度按了几个按键,第三度重听留言。他要听的不是丽莉说了什么,而是背后的其他声音。那个声音有些遥远,有些模糊,但听了三次以后,他几乎可以确定了。为求慎重,他把留言又听了最后一次:在丽莉的说话声后面,他确确实实听到好几声救护车的警笛声。
马克把手机收入口袋,喝了半杯柳橙汁,一面试着思考。他只想到两种可能的解释。要么丽莉附近有车祸事故发生,可能在马路上或其他地方。要么她……本身就在医院或诊所门口!无论如何,这都是一项线索,终于有线索了!
马克把柳橙汁喝光,继续思索。假如想找巴黎市区哪个十字路口或哪个转角刚发生了车祸,实在是不智之举,那个现场状况一定很快就排除了,丽莉不可能一直待在原地,用这种方式是找不到她的。不过,如果从医院的这个假设着手……八成会需要查上好几十个巴黎地址……但这是他目前唯一的线索……
马克把空杯放回铝桌上。服务员连忙把杯子收走,仿佛在暗示马克,在这里的用餐时间是有限制的。马克不为所动,还有另一个问题一直挥之不去:为什么是医院?丽莉去医院做什么?他脑海闪过的第一个画面是丽莉受伤了,她被紧急送进手术室,身旁一群白衣护士忙进忙出……
不归路。她企图自杀!她并未等到明天。
怎么办?
马克的心脏像是要跳出来了。
打电话到巴黎所有的诊所、所有的医院?
其实,又有何不可?
马克今天第三次打电话给他在法国电信的同事珍妮。她立刻以多达十八条短信,把他所要的电话号码传送给他:巴黎市区内共一百五十八家诊所和医院……
不多嘛!
接下来的半个多小时,马克简直像接线员。每次都是相同的开场白:
“小姐,你好,请问你们医院今天有没有新来一个名叫韦米莉的病人?……不,我不知道哪一科……也许是急诊室?”
每一通电话的通话时间从几秒钟到几分钟不等。对方的答复总是如出一辙,大同小异:“没有,先生,我们没有符合这个姓名的病人。你确定是这个名字吗?”打到第二十个号码时,马克停了下来。打完一百五十八个电话号码得打到地老天荒。他清楚意识到,为了这个薄弱的线索,他正在失去宝贵的时间:不过是几声救护车警笛声罢了……搞不好那救护车是丽莉打电话给他时,刚好从她身边呼啸而过而已……
服务员已经第三次来问他是否要点些别的东西。马克漫不经心又点了一杯柳橙汁,只为了打发服务员。那柳橙汁他碰都没碰。这是否就是爵轻信这么多年来的感受呢?明明一开始就知道会无疾而终,却仍发疯似的追查到底?在狂风暴雨的夜里,死守着火柴的微小火光?
马克抬头望向火车班次屏幕。依然没有从巴黎驶往鲁昂列车的相关信息。一切发生得太快了,他心想,实在太快了。救护车的警笛声……他口袋里的那个蓝色信封,虽然柯玛蒂有所指示,而他也答应过妮可,但他大可现在就拆开来看……还有那本札记、爵爷的那些笔记内容,在他身上活生生上演的这场悬疑噩梦……使他进退两难。
马克把第二杯柳橙汁一饮而尽。服务员立刻带着抹布冲过来擦桌子,脸上几乎要露出如释重负的笑容。马克仿佛故意和他唱反调,拿出了绿色札记本。
爵轻信的札记
一九八七年,名牌手链的赏金到了七万五千法郎。不可思议吧?就算是一件出自Tournaire的首饰,这价码在当年仍高得令人咋舌。至于我的调查呢,则彻彻底底停滞了……毫无任何新线索,我只能反刍旧线索,把相同的数据反复一读再读,读上十遍。
我去了土耳其几天,只能算是例行公事了。雅斯阔饭店、金角湾、地毯摊商、博斯普鲁斯海峡的夕阳,全套的“丽莉悬疑之旅”行程;就跟着导游走吧。我也再度去了一次加拿大魁北克的希库蒂米区,去拜访贝氏家族,当时气温不到零下十五度!结果白跑一趟。
我还重回了迪耶普。好像回去过两次吧,其中一次是和纳金一起。这些呀,都属于美好的回忆。就是因为美好,我才想讲。另外也有点是因为必须让你多了解了解丽莉。我是指,了解她的心理状态。她的成长环境、关键因素、后天与先天,所有那些有的没的。我把所有细节统统告诉你,这样你就能自行判断。假如你想自己推论,这些都很重要呀。
当时是一九八七年三月,气候非常恶劣。我们听韦妮可说,时速六十公里的狂风,已经连续吹扫了迪耶普十五天,从没停过。海边没有半只小猫。妮可每说完一句话就咳嗽咳个不停。不论做什么事,她的肺都很吃力。
纳金很高兴。他喜欢来迪耶普。他喜欢下雨。他也喜欢马克,虽然马克有点怕他。纳金本身没有小孩,和我一样。但起码他有老婆!有像沙威玛一样圆滚滚的漂亮爱菈。纳金支持的自然是土耳其足球队啰。马克总是嘲笑他:几年前,一九八六年的世界杯足球赛淘汰赛时,土耳其以8:0惨败给英国!根本是“桌上足球的比分”,马克笑说。
纳金想让马克知道,自己并不是个小气的人,于是送了一件敦达·席兹的球衣给马克。敦达·席兹是有“伊斯坦布尔高卢区”之称的加拉塔萨雷队的左翼卫球员……“敦达·席兹”这个名字,你一定没印象。如果翻译成法文,迪迪尔·西克斯,你应该就恍然大悟了吧?迪迪尔·西克斯原本是法国籍,后来为了带领加拉塔萨雷队踢进冠军赛,不惜改入土耳其籍。迪迪尔·西克斯……怎会有人以迪迪尔·西克斯为偶像!这个家伙一辈子都在耍同一招假动作,假装朝外侧冲,再忽然勾回来……重点是,一九八二年在西班牙塞维亚举行的世界杯足球赛,对上德国的准决赛那次,这个家伙罚球时居然把球直直踢进守门员的怀里。当年,这个卖国贼正效力于德国的斯图加特队呢……这种人早该被大卸八块了!
结果五年后,纳金偏偏送了一件敦达·席兹的球衣给马克!根本是个隐姓埋名逃居国外的叛徒的球衣!好个榜样呀!马克年幼无知,傻傻披上了球衣。也难怪了,毕竟他没经历过一九八二年塞维亚的那一晚,那一晚令一整个世代的人心碎了……
至于小米莉呢,她对球赛一概没兴趣。一九八七年三月的这一天,她正在外面吹风淋雨。她披了一件荧光紫色的雨衣,雨衣的帽子几乎要遮住她的脸庞,只有金色的长发从雨帽露出来。她穿着一双相同颜色的雨靴,在伯修尔街上排水道的水洼里蹦蹦跳跳。她在找猫!妮可向我说明了原因,一面说一面感动得快掉眼泪。
当时米莉近七岁,小学一年级念六个月了,已能自己阅读,她很喜欢马赛尔·埃梅的《捉猫故事集》,红色系列的,主角是德尔菲纳和玛丽纳特,还有那些会讲话的农庄动物……
“《捉猫故事集》呢!”妮可赞叹不已,向我夸奖丽莉,“她七岁而已,才小学一年级!轻信,她很厉害吧?”
他们这个渔民小屋里,所有的书加起来不到二十本,而其中只有这本是童书。那你要问了,和这附近的猫有什么关系?我就快说到了。米莉很喜欢《农庄的猫》那篇故事,那只猫为了找大家麻烦,每天舔毛时都把腿举到耳朵后面,导致隔天必定下雨。都是因为这只猫脾气不好、个性不佳,害得农庄接连下了好几星期的大雨,最后农庄主人决定把它处理掉……但它在最后一刻被德尔菲纳和玛丽纳特救回。于是米莉合理地以为,既然迪耶普连续十五天来,大雨、狂风、冰雹和飞沙走石不断,那附近一带的猫必然是罪魁祸首,它们舔毛时一定也把腿举到耳朵后面了。这么一来,只有一个办法:劝附近的猫换不同的方式理毛。柏磊区所有的猫统统得改掉习惯。拜托,这里可是个渔村!米莉花上好几个小时亲近猫、和猫培养感情,轻声细语向它们解释说,它们害得她祖母妮可没办法工作赚钱。而且它们那么喜欢晒太阳,这么一来也不能出去躺在马路上晒太阳呀。
米莉曾试着拉我和纳金冒雨出去抓猫,好吓吓它们!有些猫不听她的话,尤其是野猫。
“好嘛,来啦,跷跷板轻信!”
“好嘛,跟我走啦,胡子!”
她用小手拉着我们。她的雨衣仍滴着水呢。纳金哈哈大笑,但宁可待在屋内喝咖啡,我也是。只有才九岁的马克不禁心软,在倾盆大雨中出门。他身上的咖啡色外套外面,加罩了那件显得太大的迪迪尔·西克斯土耳其队球衣。球衣湿透了,几乎可以看穿。
就像球场上在左翼被孤立的敦达·席兹那么容易被看穿。
我滥情的回忆或许令你看不下去了。我能理解。你有兴趣的是案子……也只对案子有兴趣。就快了,我就快说到了。无论如何,我并未放弃。请继续看下去吧,你绝对不会失望的。一九八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一如往年,我如朝圣般前往恐怖峰。我于傍晚抵达杜河畔,先去放行李。我这个老光棍已经养成习惯了。民宿老板娘莫妮卡是个有点吨位又热情的女人,她说话带着浓浓的西南部腔调,几乎让我想起魁北克腔调。她总是替我保留相同的房间,那间可远眺恐怖峰的第十二号房,并会提早一个多月为我制作康高优特奶酪,让我配汝拉葡萄酒一起吃。案子停滞不前,我已在把自己逼上绝路……稍微犒赏一下自己总不为过吧。
所以话说这天,莫妮卡已在路口等我,我车子都还没停好,她就迫不及待对我说:
“爵先生,有人找你!”
我讶异地看着她。她又说:
“他在这里等你两个小时了。他上个月打过好几次电话,说要找你,我说你每年都是十二月二十二日的下午才会到……好像和你调查的案子有关。”
莫妮卡就像《007》电影里,M秘书见到邦德时那样对我一直咯咯笑,我惊讶又兴奋,赶紧进了民宿客厅。一名年约五十、保养得不错、穿着一件暗色冬季大衣的男子,一面等我,一面读着一份关于当地的简介折页。他起身迎向我而来。
“我是裴奥格。爵先生,我找你好几个月了。碰巧在《东部共和报》看到你刊登的小启事,我还以为恐怖峰空难事件的整个调查早就告一段落……不过显然,你还没收手。也许你能帮帮我……”
说反了吧,我原本还指望他能帮我呢。不过,算了……裴奥格看起来像个正经人,像个果决且讲效率的企业主管,不是个胡言乱语的人。
在民宿这个有着大片观景窗的客厅里,我在他一旁坐了下来。从窗内,可将整条山棱线尽收眼底,包括今年尚未被雪覆盖的恐怖峰顶。
“裴先生,我尽量啦。但我没想到……”
“爵先生,这是一段陈年往事了,我就长话短说吧。我在找我弟弟乔治,裴乔治。到如今,他失踪好多年了。我最后一次听到他的消息,是一九八〇年十二月的事了。当年,他隐居在恐怖峰上的一个小木屋里,离空难地点不算太远。”
34
一九九八年十月二日,下午三点零九分
马克抬起头。班次表屏幕上的字母,如电子版的拼字游戏般重新排列。
巴黎—康城。23号站台。
候车大厅里有好一部分一直以来一动也不动的人群,忽然涌向狭窄的23号站台,像沙漏里的彩色沙粒从中央细颈往下滑落一样。马克曾在某个地方读到过,说一辆火车上可容纳超过一千人……差不多是法国一个一般县城的平均人口了。也难怪候车大厅里会挤得水泄不通:只要两三个班次误点,站台上便会多出好几千名站在原地干等的旅客……
此刻准备搭乘从巴黎驶往鲁昂班车的旅客便是这样站在站台上,登车站台依旧尚未公布。马克看了看自己的手机,他必须继续打电话到各诊所,通过这唯一的线索找到丽莉,就算它未必可靠也一样。他的手犹豫着要拿手机还是拿绿色札记本,结果好奇心占了上风。他总还能拨出几分钟,再读个几页吧。爵爷真的找到恐怖峰空难事件的目击证人了吗?
爵轻信的札记
云从瑞士飘来,这种情形并不常有。经过多年的经验累积,我对高汝拉区的气候变化越来越了解了。
“乔治是我弟弟。”裴奥格解释说,“他向来比我敏感脆弱,个性比较复杂。我们兄弟俩很不一样。他不到十四岁就开始离家出走,我们家住贝桑松[24]。他成天和帮派分子鬼混,常被警察送回给我父母管教。到最后,乔治被安置到特殊机构两年,但不见成效。”
我的手轻拍着沙发的扶手。这个裴奥格到底想说什么?
“爵先生,请放心,我就快说到恐怖峰的那一段了。”裴奥格大概也察觉到我不耐烦,“到了十六岁,乔治彻底离开了我们家,我就不详述了。他流落街头,酗酒吸毒样样来,有时也交易一点毒品。没什么太严重的情节。他只不过是成了流浪汉而已。如今,大家都称他们街友。他和其他几个人在贝桑松算是小有名气。我父母放弃了,我也是。当年,我有一份正当工作,我太太听都不想听到他的名字,所以爵先生,那情况你应该不难想象吧?圣诞节一家人团聚吃饭的场合,很难容得下毒虫……”
我的手指持续在沙发扶手上打节拍,但裴奥格不再望向这个方向,或假装没看到。
“我是死马当活马医。”他继续说,“我通过社工,也通过警方,与他保持某种间接联系。乔治不要别人帮忙。每次我向他伸出援手,就被甩一巴掌,这是比喻啦,你应该明白我的意思……”
我明白,但干我屁事。我毫不掩饰自己的不耐烦。废话少说吧,裴奥格。
“我就快说到了,爵先生。我们总还是断断续续会有乔治的消息,他有时会不见踪影,间隔有时长有时短,最长有过一两年。一九八〇年五月,他的音讯彻底断了。那时候乔治四十二岁,他看起来至少再老个十五岁。已经七年音讯全无。”
我受不了了。白色的瑞士云朵挂在山棱线上,和恐怖峰玩起捉迷藏。
“裴先生……这和我有什么关联?和十二月二十三日的空难事件有什么关联?”
“快了,我就快说到了。当时我非常担心,担心得要命。一丁点消息都没有。我自己向贝桑松的其他街友打听。不容易呀……但好啦,细节我就先跳过,他们最后告诉我,乔治跑去山上了。他不想再待在街头,主要是因为贝桑松市区有不少人跟他有过节。你知道的,毒品交易惹的祸。也有警方的人要找他,你明白吗?”
我明白……
“他们说,最后一次听到他的消息时,他住在瑞士边界附近高山上野外的一个小木屋里。那个地方呀,叫恐怖峰。因为飞机失事的关系,当年那座山峰经常被提起……这就是我最后一次听到我弟弟消息的情形。距离现在是七年前的事了。我找了好几个月,都找不到他的下落。之后,我算是放弃了,也不太指望有朝一日能再看到他。你想也知道,我太太觉得无所谓。可是七年后,一看到你刊登的小启事,我马上心情又激动起来!我心想:有何不可?既然有人仍在追查那一夜在山上发生了什么事,也许他凑巧发现了我弟弟的下落也不一定……”
裴奥格终于说完了!我的双手紧紧抓着沙发扶手,就像一个船长紧抓着他帆船的船桅。我的双眼寻找着窗外远方的地平线,远眺上头现在被浓浓雾气围绕的浑圆山峰。一九八〇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至二十三日的那一夜,要是这个裴乔治就睡在小木屋里呢?要是这个乔治就是我调查七年来,从来没想过会存在,连找都没找过的人呢?
证人!
空难事件的第一线目击证人!要是乔治是第一个赶到现场的人呢?要是乔治是第一个在奇迹生还小女婴身旁,找到丽萝那条名牌手链的人呢?要是小坟墓是乔治挖的呢?
许多问题自动从我脑袋里冒出来:
“乔治养着狗吗?”
裴奥格一脸惊讶。
“奥格兄,别大惊小怪。”我差点脱口而出,“这个案子,我好歹查六七年了呢!”
“呃……有,有一只咖啡色短腿的混种狗。为什么这么问?”
我已经从面前拿了一份简介折页,在背后做起笔记。
“他抽什么,我是指你弟弟都抽什么牌子的烟?”
“好像是Gitanes(一种法国烟)吧……不太确定。”
“他穿几号鞋?”
“差不多四十三或四十四。”
“啤酒呢?他都喝哪一款?”
“啤酒?这个嘛……真的考倒我了……”
裴奥格似乎被问得一头雾水,他喊暂停:
“呃……爵先生,为什么忽然问这些?你找到乔治了吗?他死了,是不是?你发现了他的尸体?……”
奥格兄,你给我冷静一点!
非常称职的民宿女主人莫妮卡,为我们送上热茶和饼干,饼干有点像斯贝库罗司[25]饼干,但更具汝拉风味,更厚且更长。裴奥格碰都没碰。我便不客气地把他那份一起吃了,一面把我去年的发现一五一十说给他听。小木屋、烟蒂、小坟冢……裴奥格几乎显得失望,我并未发现任何有关他弟弟的具体线索……我一面把饼干蘸进热茶,一面安慰他。我无法向他担保一定能找到他的弟弟乔治,更不能保证找到时乔治还活着,但我答应一定会在接下来几个月全力投入这件事。我并没有骗他。乔治可是我唯一可能的目击证人,我绝不会轻易让他溜走!奥格大老远从贝桑松跑来,真是太值得了,他赚到一个私家侦探,不但用全职的时间帮他寻找弟弟的下落,所有费用还由柯玛蒂埋单。而且这个私家侦探查起案子来还很固执呢。他留了他的名片给我。他是贝桑松银行的客服部主任。我再一次答应他会全力调查。
这一夜,我只睡了几个小时。小部分因为兴奋,大部分因为我喝掉一瓶汝拉红酒以庆祝一夕之间得到新线索,后来欲罢不能又追加了几杯甜酒。这位民宿老板娘酿的甜酒真是好喝。
隔天早上天一亮,我就全副武装出发了。铲子、耙子、筛子……我决定充当盗墓贼,去确认小木屋旁埋的确实是乔治养的那只咖啡色短腿混种狗。我还带了好几包密封袋和试管,都是鉴定科警察所使用的最新款,以装进小木屋里的烟蒂和瓶盖,好确认最后在那里逗留的人是什么身份。我背包里装的东西足足有近十五公斤。过了杜河的弯道,经过高汝拉自然生态公园维护中心的门口时,那个维护员孟凯戈朝我招手。我这一身夸张的装扮把他逗乐了:
“假如你想找八千米的高峰攻顶,往这边去是找不到的……”
孟凯戈……除了偶尔有几所学校来这里校外教学,他绝大多数的时间都用在泡游客中心的实习生姑娘。至少这是他给人的感觉。这个痞子似乎一年比一年帅,一头长发逐渐转成银灰色,可是每年开学来这里实习的那些女学生呢,却永远是一模一样的年纪。他把一个用水汪汪大眼睛崇拜地望着他的金发漂亮甜心晾在一旁,朝我喊:
“走吧,轻信,我看不下去了,我开吉普车载你上山。最后那几公里得靠你自己走,但至少前面最辛苦的一段可以坐车。茱莉,我过二十分钟就回来,假如你想知道我后来那一晚在西斯匹茨卑尔根岛[26]上遇到了什么事,就乖乖待着别乱跑……”
孟凯戈在泥土路的尽头让我下车,他朝我眨了眨眼,随即回去找他的金发小美女打情骂俏。沿路上,我顺便问了他,不过他从来没听说过裴乔治这号人物。很合理嘛,毕竟是七年多前的往事了……
我一面走,一面试着整理一年前的回忆:那场冷飕飕的大雨、手电筒的微光、坟墓上的石堆……我轻而易举就找到了小木屋,走得整个人满身大汗。今年的天气和去年根本是天差地远。灿烂的冬阳洒满了整个山头,杉树顶端被染成了金黄色,有点像是瑞士悠闲版的秋老虎,只差没看到含苞待放的报春花、水仙和龙胆花了。
我兴奋不已,就像第一次跟踪时一样。调查这个案子以来,很久没有这种感觉了。我先从小木屋着手。那里的一切似乎仍是老样子。搞不好我去年离开这个世界尽头的小屋以后,再也没人踏进来过。我戴上手套,开始仔仔细细收集散落在地上的各式废弃物。我也稍微耙了一下,挖出陷入泥土表面的一些东西。
烟蒂、瓶盖、纸屑,等等。
若想找到裴乔治,这些统统可能派上用场,就算他大概老早已离开这一带了也一样。
我从小木屋出来。最困难的部分才刚要开始,那个坟冢。我走到小石堆前。木头小十字架依然竖立得好好的,十字架脚边的那盆迎春花已枯萎。所以这一年来,没有任何人来坟前更换鲜花。为什么?为什么这么多年都来献过花,偏偏今年没有?天气很热,我脱掉了毛衣,只穿衬衫,却依然满头大汗。早晨的清风帮助不大,只有树顶的高处有风而已。
我低头凝视那堆石块。
那堆石头怎么看怎么怪,我不由得心头一惊。那是一种挥之不去的怪异感觉:石头的排列方式和上次不一样了!有人挪动过它们。
我试着思考。凭什么这么笃定呢?我一年前看到这些石头时,是在一个大雨的夜里,只拿着手电筒随意翻动过它们……
就算如此,真的不一样了。绝不只是一种感觉而已,的确有人来过!一年前,我已把许多路标记号深深烙印在脑海里,甚至牢牢记住了每颗石头的形状、体积和摆放方式,那个画面清晰无比,就算是夜里看到的也一样。不是我说,但我在这方面相当厉害,我的视觉记忆力堪称无懈可击。
请相信我,这里整个乱掉了!
算了,不弄脏手就找不到答案。我开始小心翼翼把石块挪开,足足花了半个小时。灿烂的阳光让这一幕显得没那么阴森恐怖。我好几次停下来喝东西。
最后一块石头被丢到一旁后,我继续用铲子小心谨慎地翻挖。费这么大的功夫,到底是为了什么?我心想。为了挖出一条狗的尸骸!不然还能指望什么?指望有个小婴儿被埋葬在恐怖峰山上?
所以我挖呀挖,挖了将近一个小时。太阳已移至西侧,松树的凉爽树荫现在正落在被亵渎掘开的坟冢上。我挖的洞很深,超过一米了。我把十字架挪开,把它底下也挖了。我不死心,又坚持了半个小时。
到最后……什么也没有!
连狗、羊或兔子的一根骨头也没有。
我说真的,根本什么也没有!
这块土地上尽管矗立着石堆坟墓、十字架和凋零的盆栽,底下却是一片空白。我又累又沮丧,瘫坐下来。费了这么大的力气,竟然落得一场空。我一面喝东西,一面沉思。我的衬衫沾满了泥巴。由于坐在树荫下,又流了汗,我开始感到有点冷了。我来回踱步,试着暖和身子,一面继续思考,自言自语,把树当成交谈对象……忽然,我不禁笑自己是大傻瓜!
不!我当然没有白挖一场。对我和我的调查而言,最坏的情况反而正是发现坟里埋着动物尸骨。那么一来,坟墓的这整出戏就唱不下去了。假设我挖到了乔治那条混种狗的骨骸,接下来会怎么做?把狗遗骸交还给他哥哥奥格?
可是这个坟墓是空的!仔细一想,我正巴不得它是空的。这个空荡荡的墓穴,开启了各种可能性。我拭去额头的汗水,拿出民宿女主人替我准备的奶酪三明治。说穿了,只有两种可能性……
起初可能会认为这个坟冢是象征性的,就像国道上有亲人车祸身亡时,家属可能在出事地点的弯道旁竖立十字架和摆放鲜花。这种说法是站得住脚的……从伊斯坦布尔飞往巴黎的5403号空中巴士某位罹难者的家属或许正是如此,或许这位家属每年都来这里扫墓,由于无法找到遗骸,便设置了一座空的坟墓……一百六十八名罹难者任何一人的家属都可能做出这样的举动。可是,为什么要设在相距两公里的这里,而不是设在事故现场?为什么要挖个这么小、只够容纳一个婴儿的长方形坟墓?当时飞机上只有两名婴儿……到底是谁立十字架、堆石头,还替盆栽浇了这么多年水?韦家的某个人?柯家的某个人?谁?何时?为什么?
于是剩下第二种假设。石堆底下确实曾有过尸骨。某人每年都来偷偷低调祭拜这个亡灵,更换鲜花。可是今年再回来时,神秘人士发现坟墓被人挖开过。秘密被人发现了,或恐怕会被人发现。循着这种思考逻辑,神秘人士别无选择,只能另寻埋葬地点!把石块挪开,把骨骸挖出来,再把石块放回去……
因为石块确实被移动过,这一点我非常笃定。
第二个假设和第一个假设一样充满了不解之谜。为什么要这样大费周章,这么神秘兮兮?就为了埋一条狗吗?怎会有这种神经病?难道会是裴乔治吗?
没道理呀!
我再度擦了擦额头的汗水。我心情很平静。其实我正巴不得这个调查能出现一些新的疑问,随便一点什么转折都好。我有很充裕的时间能一一检视我的每一个假设。我翻找背包,拿出特别带来的筛子。它是个木框的尼龙网筛,就像淘金者去河里筛泥沙时,至今还在使用的那一种。这堆土壤呀,我要细细过滤一遍!只要里面有一丁点的碎骨头,不论是狗、婴儿或恐龙的骨头,我都要把它揪出来。
绝不夸张,我在那里筛了五个多小时,就算是考古学家也没有我这么沉得住气。
我的坚持一直到下午三四点才获得回报。说真的,每年的那十万法郎酬劳,我领得理直气壮。筛子里,用食指拨开了所有小石子,把所有泥块都碎为松土后,在阳光下金光闪闪的,是个小得不能再小的金色小圈圈。
是个首饰的圈环。
一个顶多一毫米宽、二毫米长的椭圆形圆圈。
纯金的。
“王八蛋,你想要我的签名照吗?”
马克抬起头,他的整个思绪仍在恐怖峰上,人仿佛突然从梦境中被抛甩出来。车站里的人声杂沓,和他阅读时森林里的幽静,恰恰形成强烈对比。
他和候车大厅里不少人一样,不由自主转头张望是谁在大声嚷嚷。不过是车站里的普通偶发事件罢了:有个歇斯底里的女生在骂另一个旅客……大家纷纷耸耸肩,很快就对这口角失去兴趣……只有马克除外。
马克听出了这个女性的声音……梦境霎时变成噩梦。距离大约三十米的地方,一台自动售票机前,柯薇娜正在大骂她后方的一名男子;那个家伙比她高出至少三个头。绝对是她。不是巧合,纯属阴魂不散。
她一路跟踪了他。
35
一九九八年十月二日,下午三点二十一分
摩托车骑进暖太阳巷,在玫园大门口停了下来。骑士匆匆下车,脱掉安全帽,拨了拨自己的黑色长发,按下对讲机门铃。
“喂?”
“有个柯夫人的包裹,限时专送,应该是急件吧。我是直接从总公司那边过来的。”
“她目前不方便收件,包裹就先放信箱里吧……”
“我必须当面交给她。”
“现在没办法耶,可能要等个几分钟。你能等一下吗?”
快递人员叹了口气:
“不太能啊。你哪位?”
“我是护士,琳达……”
“也行啦。”快递人员稍微犹豫了一下,“那就拜托你了,你会把包裹交给柯夫人吧?”
“这并不算太难吧……”
快递人员忍不住笑了起来:
“对了,琳达……你们这边很刺激啊!又是救护车,又是消防队,又是警察的,害得我差点过不了马恩河。是抓到什么变态杀人魔还是怎样?”
“差不多喽!他们在古福蕾树林里刚发现了一具女人的尸体,就在从这里再过去一点的地方。听说是被开枪打死的。他们还不确定是打猎意外或蓄意谋杀。很夸张吧?古福蕾这里居然发生命案!”
“起码能让这一带热闹一下……”
琳达收下那个牛皮纸大信封袋。她犹豫着要不要通知柯夫人。柯夫人在她的温室里,她最讨厌整理植栽时被人打扰了。她的温室俨然成了她的教堂。对她而言,从事园艺犹如参加教会活动,是神圣的一刻,琳达一点都不想亵渎。算了,等夫人回来再把信封袋交给她吧,琳达把它放在门口书桌的电话旁。
她不想抛下柯雷昂自己一个人太久。最主要的,她不想拖得太晚,她还得帮他洗澡、替他穿衣服、喂他吃晚餐、把点滴都接好……假如一切顺利,她傍晚六点就能下班。到时候的柯雷昂已经洗干净、吃饱喝足,可以上床睡觉了。琳达就能回家,去接回自己的宝宝,享受一下天伦之乐……
她来到柯雷昂身旁,把轮椅推进浴室里。这是她最讨厌的时刻:把老头子抱到平台上,简直像在扛床垫。等琳达好不容易把他安顿好了,她喘了几口气,然后按下“升”的按钮。柯雷昂的身躯开始往上移动,直到她腰际的高度。浴室里一切都是自动化的最新款设备,和任何一所医院没两样,甚至还更先进。这方面无可挑剔,她可以安心工作,柯玛蒂很乐意砸钱。
琳达开始替柯雷昂脱衣服。
她挪动他,替他解开扣子、把手从袖子抽出来时,她简直觉得老头子是有反应的,仿佛他也借力使力,想让她更方便做事。三天前,琳达甚至觉得柯雷昂对她微笑了,是有意识地对她微笑。她明知道这是不可能的,至少医生们是这么说。这个瘫痪的老头无法辨认面孔、说话的声音或任何声响,无法记得自己的一举一动或今夕是何年。所以帮她把手从袖子抽出来,就更甭想了……
琳达顺着老人松垮的双腿,把他的卡其长裤脱掉,再脱已脏掉的内裤。几片黏在衣服上的枫叶,掉落在浴室踏垫上。
要是他们错了呢!琳达心想。
她照顾柯雷昂到现在已将近六年,早上两个小时,下午三个小时。她倾向于相信他并不是个坐在轮椅上任人推着走、只会吃喝拉撒的废物。
琳达开启温水,用沐浴手套搓肥皂。她洗澡总是先从生殖器官开始,接着洗身体的内侧。琳达身为人母到现在已经七个月,儿子取名叫雨果。她懂得分辨一个笑容到底是发自内心还是生理反射,能区分一个眼神究竟是心领神会还是空洞茫然。
沐浴手套顺着左腿而上。
在内心深处,琳达其实挺喜欢雷昂的,不过在这个冷冰冰的家里,大家都讨厌他。包括他的太太,和他的亲孙女,那个阴阳怪气的薇娜。她听说过太多有关柯雷昂的坏话。听说他以前是个蛮横跋扈的老板,能够在委内瑞拉、尼日利亚或土耳其,一口气开除上百名工人;听说他是个厚颜无耻、铁石心肠的人。那又怎样?她无所谓。六年来,对她而言,柯雷昂只是一具橡皮人偶、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老头、一个柔弱的可怜虫,只能靠她保护和照顾,靠她提供一点温暖和慰藉。像她的小宝宝一样!
老人与护士,这两人能互相理解,毕竟每天相处五个小时。世上没有任何医生能看得出这份默契,柯玛蒂和柯薇娜就更别提了。是的,柯雷昂仍有沟通的能力,只不过是以他自己的方式……
一道门砰的一声关上!
琳达戴了沐浴手套的手,在老人松弛的肚子上顿时停住。是家里的大门,琳达明明记得已把它关上。她把沐浴手套放下,走了几步来到玄关。
一个人也没有,只是一阵风罢了。这种情形并不罕见,玫园是一所很大的宅院,有十多间卧室,二十几间厅室,至少总有一扇窗或一道门是开着的。琳达回到浴室里。雷昂仍光溜溜等待着。他需要她,就像她的小雨果需要他一样,可不能丢下他不管。
琳达犯了一个错。她只顾着想雨果和雷昂,没注意到一个异状。她没仔细看大门口旁的书桌。
牛皮纸袋不见了。
琳达再度气喘吁吁。她替柯雷昂洗完澡了,帮他换上了干净的长裤和睡衣衬衫,这是每天的例行公事。她坚持不肯让他穿成人尿裤,即使最昂贵的诊所都使用纸尿裤,她仍不为所动。不管,她天天替他更换衣服和床单就是了。
琳达把雷昂抬到他房间的特制病床上,他房间就在浴室隔壁。为了方便轮椅通行,不得不打掉墙壁,设了一道新的门。病床也是目前市面上最好的,完全电动控制,没话说。医疗方面,雷昂在自己家里远胜过去养老院的等死病房,在那种机构,老人能塞多少就塞多少,像乱葬岗一样。柯雷昂呀,至少能死于富贵之中。虽然孤独,却富贵。柯玛蒂自多年前就改睡楼上了。
琳达从床上把羽绒枕头拿过来,放在最靠近的一张椅子上。她把这个白色大枕头垫在柯雷昂背后,好让他在床上能坐稳,她就能喂他吃东西了。琳达看了看手表,再过不到一个小时就能上晚餐了。
她再一次确认老头子的身躯确实稳稳躺在病床上。他现在眼睛睁得大大的,直盯前方,只偶尔眨一下眼皮,他每次洗完澡都是这样。琳达听说过有个瘫痪的人,凭着眨眼睛表达字母,拼出单字和句子,就这样写出了一本书。太厉害了!要是她的雷昂也是一样呢?虽然医生们是那么说,但要是他的脑袋深处仍能正常运转,他只是被困在一层厚厚硬壳里的呢?要是柯雷昂有话要说,有事情想告诉她呢?只不过,她无法理解他的沟通方式。这个老头子,头脑里到底在想什么?琳达听说柯雷昂曾经是个了不起的人物,是个大老板,曾经叱咤风云。他从零开始,累积了可观的财富,在全球各地都有厂房。他主宰过一个不折不扣的帝国,曾是一个巨大金字塔顶端的法老王。现在却是由她来保存那些昔日的回忆,来照料这个木乃伊般的身躯。想必是因为这样,因为他所握有的权势,大家才会那么讨厌他。那是一种嫉妒。他现在无力反抗了,以前的那些弱者便落井下石。明明那些弱者所拥有的一切,都是拜他所赐,譬如玫园这个庄园就是一例。
琳达把一个小声音监控器放在柯雷昂的床头柜上,就像用来从另一个房间监听小婴儿哭声的那种无线电对讲机。她去厨房准备食物时,总会开启监听器。这么一来,她就安心了。其实这么做有点无聊啦。她去厨房时,瘫痪的柯雷昂哪可能出什么事呢?
琳达步出卧室时,朝老头子瞥了最后一眼,他依然眼睛瞪得大大的。
一个白手起家的天才,现在又回归原点了。
那道影子悄悄从琳达背后飘移过去,躲在墙壁和楼梯之间。琳达如果转过头来,稍微转个四分之一,就会看到这个影子了,但她直往厨房而去,并未转头。
琳达一向坚持亲手烹调柯雷昂的餐点。她的招牌粥,仅使用新鲜食材,内容包括蔬菜、火腿和十多种她去马恩瓦雷市场买的材料。她亲自削皮、切剁、搭配。柯雷昂对她的粥极其厌恶,吃进去的有一半都吐出来,但琳达也很有原则,不轻易让步。而且一个月以来,她还把分量加倍。她所熬的粥,分量超过雷昂所需要的,于是她把剩下的一半带回去给儿子雨果!以她回到家的时间而言,实在太完美了。老雷昂和小雨果的菜色一模一样。琳达是个聪明的女生,她并没有把这件事告诉柯玛蒂,但那老太婆总不至于为了两根葱、三个苹果和一片火腿而跟她计较吧!
琳达把监听器放在食物调理机旁,开始把面前的两根胡萝卜去皮。
她喜欢这个沉静的片刻,让她很有安全感。
那道影子从厨房门口掠过,它推开柯雷昂卧室的门,蹑手蹑脚进去了。琳达什么也没听到,什么也没看到。
老头子的目光直盯着这个步步紧逼的身影。他眼睛瞪得大大的,满是惊恐,仿佛看透了对方的来意。影子犹豫了,落在它身上的这个目光显得很不真实,几乎带有威胁之意。犹豫的感觉只持续不到一秒钟,影子继续前进。它对这个躺在面前的瘫痪身躯毫无同情怜悯可言,只有憎恨和不齿。
影子又逼近了,它看到床边的枕头,不禁泛起笑意。这是最完美的办法,既快速又无声无息。影子走向椅子。老头子的目光并未随着它移动,他依然瞪大眼睛,直盯着打开的房门。影子感到比较放心了,原来是它自己多虑了。这个瘫痪的老头并没有认出它来,他其实什么也认不得了。在它脚下,木头地板发出细微的嘎吱声。
琳达的菜刀刀锋在半空中停住了。她清楚听到雷昂的房间传来声音。一阵嘎吱声!琳达连刀子都没放下,本能地走出来到玄关,然后前往柯雷昂的卧室。总不可能是老头子自己下床了吧!
她不由自主把手里的菜刀握得更紧了。今天下午的气氛真是诡异。先是树林里发生命案,到处都是警察。然后又是那个快递人员,和那个包裹。还有刚才砰一声关上的大门。现在,一个瘫痪病人的房间里居然传来地板的嘎吱声。
琳达伸直了手臂,把菜刀在面前挥来挥去。她的手臂颤抖着。这栋屋子向来令她感到怕怕的,很像电影里的那种闹鬼宅院,譬如希区柯克《惊魂记》之类的。琳达平常尽量不去想那种事,但她在这里一向不太自在。她开始腿软,浑身发抖了。
琳达把菜刀直指前方,挺进卧室内。柯雷昂的目光仍是空空洞洞的。房间里也是一片空空荡荡。没人呀!琳达紧张地笑了一下,让心情缓和一些。这栋屋子和神经兮兮的这一家人快把她逼疯了。她为了地板的嘎吱声,居然拿着一把菜刀到处乱跑!她该换个环境、换个工作了,马恩河这一带到处都是有钱人家。顾不了柯老头了。她对他再怎么有亲切感,也只能抛到脑后……她现在有雨果要照顾。
菜刀顺着她的腿垂下来。琳达心想自己必须集中精神,把给老头和小孩的粥继续做完,然后趁早走人。她步出卧室时,脚步比较稳健了。
厨房里食物料理机的声音让影子松了一口气。刚才,它太大意、太急躁了。这次,不会再让厨房里的护士听到声响了。影子小心翼翼推开客厅的门,它刚才就躲在这个有白色钢琴的客厅里。它双手拿起椅子上的羽绒枕头,又上前两步。丝质布料蒙住了柯雷昂的脸。没有任何动作,没有任何反应,好容易,简直太简单了。把一个瘫痪的人闷死,需要多少时间呢?一般正常的人会不断抽搐,然后忽然停止挣扎,但现在完全缺乏这类的参考指标。需要等一分钟?两分钟?三分钟?永无止境地等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