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海外名作 > 《真相四部曲》作者:[美]路易丝·厄德里克【完结】 > 《真相四部曲》作者:[美]路易丝·厄德里克.txt

  第9章第22节。.3

作者:美-路易丝·厄德里克 当前章节:15083 字 更新时间:2026-6-22 19:42

“怎么了?”彼得喊道,他没有看见嘴型,却感觉到无声的尖叫。

狗在角落里干呕。

拉罗斯拿起碗,把剩下的青豆舀进他的盘子。他迅速吃完豆子,担心地扫了一眼,不过狗悄无声息地昏了过去。

诺拉的脸沉了下去。因为玛吉的“你真恶心”,再加上之前的“闭嘴”,她现在使劲喘着粗气。玛吉得意地把椅子往后斜了斜,起身离开,慢悠悠地上了楼。诺拉的眼睛跟随着女儿,阴沉的目光好像要杀人。她养了一个怪物女儿,她恨之入骨,但同时又在极度的困惑和绝望中深爱着她。静静地,她向后靠在椅子上,尝试着吃掉了餐叉末端的青豆。彼得和拉罗斯好像都没注意。所以不是说她吧?她不恶心吧?一滴眼泪落在了她的餐盘上。

彼得看见另一滴眼泪落了下来。“你还好吗?”

“今天有人告诉我……”拉罗斯说。

彼得伸出胳膊抱住诺拉,搂着她不放。他对此很拿手。

“告诉你什么?”

“他们说,你的妈妈真漂亮。”

诺拉挤出苍白、不知所措的笑容。

拉罗斯开口之前,早已确定玛吉把自己关在房间里。让他尴尬的是,他总是夹在她俩之间左右为难——他把这件事偷偷告诉了乔塞特。她告诉他这的确很尴尬。她还告诉他,首先,玛吉有点哀伤障碍[4],很可能就是这一点让她行为异常。“应该让我们家收养她,”斯诺说,“我们爱她,但她心肠太硬,而且她家人之间有沟通障碍。”乔塞特说母女矛盾之类的事在玛吉这样的年纪很正常。她、斯诺和她们的妈妈很幸运,因为艾玛琳生他们时很年轻,而且跟她们一样,随和亲切,从不装腔作势,也不认为高她们一等。“不管什么方法,只要有用就做,”乔塞特说,“但我替你难过,这太尴尬了。”

那一晚玛吉偷偷溜进了他的房间。她之前一直躺在自己的房间——又洗了一次滚烫的热水澡,正等着身体降温。她独自一人在房间里,开始哭泣。独自一人,哭也没关系。但她还是尽快停止哭泣,让自己坚强起来。她是一匹狼,一匹受伤的狼,她会用牙齿撕开那些男生的喉咙。她再次思考动物怎么会受拉罗斯吸引,那么她也会放心地把爪子交到这小小男子汉的手里。

“移过去点。”她低声说,然后钻进他的被子。

她把热乎乎的脚放在他的小腿上。

“我要问你点事。”她刚才忍不住哭了,现在鼻子还有点堵,脸也有点肿。但他的皮肤让她的脚底变凉。

“拜托了,拉罗斯,别笑。我要问的事很严肃。”

“好吧。”

“如果男孩扑到我身上,到处乱摸,你会怎么做?”

“我会杀了他们。”拉罗斯说。

“你觉得你会吗?”

“我会想办法的。”

“圣人会因为爱杀人吗?”

“圣人有神力。”拉罗斯说。

“你觉得自己是圣人吗?”

“不是。”

“我觉得你是。”玛吉说。

她翻了个身,看着门下昏暗斑驳的光线。这是一个凉爽的夜晚,他的身体温暖了整张床。她皮肤上那层发痒、肮脏、像虱子爬过一样的薄膜消失了,她妈妈吃东西的习惯带来的狂躁感也消失了,所有糟糕的事都被床单里的暖意给驱散了。她开始神思恍惚。

拉罗斯轻抚着玛吉散落在他身侧枕头上的发梢。

“我是一只受伤的动物。”她低声说。

快下雪了,这个季节的第一场雪,罗密欧能闻到雪的气息。他总能在下雪前,在电视上的天气预报员炒作下雪的新闻前,闻到那混着砂砾的新鲜气息。他跑到外面,穿过土地上龟裂的小山包,踏上了通往镇上的路。毫无疑问,正当他摇摇晃晃往前走,天上飘起了雪花。或许是服药的缘故,他突然觉得动弹不得,如同身在一个圆球中,僵立于一幕微小场景内的一辆小小的脚踏车上。在这一场景里,小孩手握圆球不断上下翻转,白色纸屑或雪花似的化学物质随之不断缓缓飘落,这个男人正永不停歇地朝死人卡斯特酒吧走去。他太喜欢这个想法,所以必须提醒自己这不是真的。那没有实质性动作的运动令人心醉神迷,还有他的思绪,他的思绪找到了焦点。

朗德罗碰巧开车经过看到这一幕,一如往常地视若无睹。不过雪花在朗德罗车后飘落,把罗密欧的思绪拉回到复仇上,这曾是他最感兴趣的事。朗德罗认为自己在罗密欧的掌控之外,罗密欧也对他不感兴趣。但事实却不是这样,朗德罗错了。朗德罗太过自负,只想着自己,以至于到现在也记不起他们的过去。那时他们都还是小孩,或许并不比拉罗斯现在大。年岁如此之久,回忆如此之深,大多数时候就如同嵌在骨头里的细刺一样看不见,却不时从内心深处浮现,抑或由内而外穿透罗密欧全身,就像那几个秃鹰似的老太太骗他服下的那些可怕的假药一样。

些许雪花在罗密欧薄薄的头发上融化。或许只是运气好,他的名字出现在了医院的替补维修人员名单上。别跳了啊,我的心!处方药瓶这么多,时间这么短。救护车队的成员对他的各种习惯已经视若无睹,因此他偷偷听见一句话便记在便笺上。“永远别碰颈动脉。”他把一盒彩色大头钉藏在手里偷走,用来把便笺纸钉在墙上。找出其间的关系,这可能是揭开那天朗德罗杀死达斯提真相的诸多线索中的第一条。

这疲惫的猎犬似的侦探伦尼·布里斯科,还有他的鼬鼠似的搭档罗密欧,会让真相大白。

朗德罗的车开走后,罗密欧的思路变得清晰,他很喜欢这种感觉,琢磨着了解内幕的人是如何悄悄地用暗语交谈,他正学着解读他们的话。有时他不得不根据自己的知识进行猜测,但他知道他们掌握着关键信息。

要找到真相,我必须成为真相的化身,或者至少显得值得信任,他这样下定决心。

因此,罗密欧把自己收拾干净,申请了医院的全职工作。机会很渺茫,而且写文字材料总是让他紧张。但在医院里,他想他或许能再次找到自己的价值。其他维修人员都是受人敬重的社区成员,有人甚至能开救护车,他们所有人都备受信任。比如说,斯特林·钱斯真的很优秀,作为维修队队长,他冷静而敏锐地看着罗密欧,听他回答面试的问题。

依靠自己,罗密欧这样想着。他敬佩斯特林·钱斯。自从皮斯太太成为他的老师以来,罗密欧第一次有了真正渴望的东西,不再一心寻找获得有助于遗忘的药物的可靠途径。他想得到这份工作,不是一份薪资微薄、断断续续的兼职工作,而是一份全职工作。确实,他的动机不纯:刺激性药物和复仇。不过为什么要与刚刚萌生的职业道德争对错呢?毫无疑问,这份工作会让他以前的药品来源显得不上档次。他再也不必忍受多种药物副作用交叉引起的愤懑。至于消息?如果能从这份工作中获得消息,他将对此保密,直到他确实需要时才会用。这些糟糕的消息。但这些消息不同寻常,令人震惊,或许,你可以用它来敲诈某人一辈子,尤其是你之前想杀却没杀死的那个人。这真是个不错的主意!

沃尔弗雷德和女孩击退麦金农,用计战胜他,用火烧退他,甚至留下食物让脑袋吞食,好减缓它的速度,沃尔弗雷德、女孩和她的狗一起上路。他们的雪鞋已经穿坏,女孩把它们修补好了。他们的鹿皮软鞋已破烂不堪,她在鞋底垫了一层动物皮,里面塞上兔毛。每一次他们打算停下休息,那颗脑袋就会出现,夜里不断号叫,黎明时怒气冲冲。所以他们不停地走啊走啊,最后又冷又饿,再也走不动了。

他们花了将近一天才搭好小树皮屋。他俩准备睡觉时,沃尔弗雷德往火里放了一块木柴,接着像被人撞到似地朝后退。这个简单的动作让他头晕目眩,他的力量仿佛从手指流失,流进火里。现在火焰被无形的悬崖遮挡,很快从他的视线中消失了。他开始剧烈地发抖,随后一堵黑墙朝他压下来。他被困在一座庙里,里面有一间又一间殿。那一夜,他沿着没有门的墙,在一道道狭窄的过道中摸索穿行。他压低身子,爬过转角,在梦里是无法站起来的。他在第一缕阳光中睁开眼,看见小屋模糊的圆顶猛烈地旋转,让他眩晕恶心。那天他不敢再睁开眼,只是静静地躺着,仅仅抬起头,闭着眼,去呷女孩用卷着的树皮滴在他唇间的水。

他让她丢下他,她装作听不懂。

她一整天都照顾着他,搬木头,煮汤,给他保暖。那晚,狗朝着门狂吠,沃尔弗雷德恍惚间睁开一只眼,看见一直在重复的画面——女孩用一条毯子裹着手,握住斧柄,然后把斧刃烧得通红。他感觉到她偷偷出了门,随后响起一阵激烈的号叫、咒骂、尖叫,绝望的呻吟和重击声,好像树被砍倒了。有时一阵寂静,随后又响起杂乱刺耳的声音。这些声音响了一整夜。第一缕阳光出现时,他发觉她悄悄走了进来。他感觉到她靠着他的背蜷缩着,散发着温暖,还闻到烧焦的味道,或许是狗毛,或许是她的头发。天亮几小时之后,她醒了,在火焰散发的温暖中,他听到她在为一架鼓调音。他十分震惊,用奥吉布瓦语问她是如何弄到这架鼓的。

“它是飞来找我的,”她告诉他,“这架鼓属于我妈妈。她用这架鼓给人们带来生命。”

一定是他听错了,鼓不可能飞。他还没死,难道他死过吗?他闭上眼睛看到的世界更加奇怪。他从那座有着好多殿的黑色的庙步入一个由破碎的图案拼成的宇宙。这深奥难解的数理让人无法松口气,图案形成,又重组。边缘清晰的三角形相互连接,然后分裂成无尽的几何图形。如果这是死亡,那么死亡让人视觉疲劳。只有当她开始击鼓时这些图案才渐渐变淡。她用高音走调地哼唱,用鼻音哀号,忽高忽低,平缓地重复着,这些图案慢慢减缓了运动,直到最后这一连串图案变为跳动的色彩。她的鼓修正了他身体内部的某个旋律,他的思绪惬意地放松下来,然后睡着了。

那晚,他又听见了外面的打斗。拂晓时,他又感觉到她蜷缩在身边,闻到狗毛烧焦的味道。她一睡醒又开始调音击鼓,同一首歌将他带到某处。他把手放在头上,她早已剪开自己的毯子,给他缠上一条温暖的羊毛头巾。夜幕降临时,他睁开眼,发现这个世界不再摇晃。他欣喜万分,低声说:“我回来了,我好了。”

“你跟我再走一段路。”她说道,笑着,然后开始歌唱。

她的歌声让他感到平静和放松,因此当他飘离自己的身体时,因为抓着她的手,他并不害怕飞离地面。他们飞入辽阔的天空,越过茂密的树林。他们飞得很快,没有寒气能侵袭到他们。他们下方有火焰在燃烧,有个村庄,离他们的小屋只需步行两天。她心满意足,带着沃尔弗雷德往回飞,沃尔弗雷德飘回了身体里,等含辛茹苦地操劳完半个世纪,他才会再次离开这个世界。

两天后,他们从荒野深处进入一个小镇,有一百多栋奥吉布瓦树皮屋,建在一条河流的拐弯处。街道上的雪已被踩平,几栋木屋沿着街道排成齐整的一排,像梦境似的。它们那么像沃尔弗雷德东部家乡的房子,恍惚间,他以为他们穿过五大湖回到了家乡。他走到那栋最大的房子前敲门。有人开了门,但直到他用英语介绍自己,开门的年轻女人才认出他是个白人。

年轻女人和她做传教士的家人把他俩带进温暖的厨房,给他们水和布用来清洗自己,还给他们吃菰米熬成的清淡的粥。这家人让他们盖着毯子睡在木柴炉后面的地板上。狗被关在外面,嗅了嗅传教士的狗,跟着它去了谷仓,它们在身躯庞大的奶牛散发的温暖中交配。第二日清晨,沃尔弗雷德认真地问女孩是否愿意嫁给他。女孩干净的脸庞美得不容亵渎。

“等你长大以后。”他说。

她笑了笑,点点头。

他问她叫什么名字。

她笑了,可她不愿成为他的所有物,于是画了一朵花。

那个传教士正把几个年幼的奥吉布瓦人送到一所刚建好的长老会寄宿学校。这所学校坐落在后来的密歇根州境内,只接收印第安人。如果女孩愿意接受教育的话,她也可以去那儿学习。由于没有家人,她只能同那所学校签约做劳工。尽管她并不明白这意味着什么,但还是同意了。

在学校里,她所有的东西都被拿走,失去妈妈的鼓就像再次失去妈妈一样。夜里,她祈求鼓飞回身边,但从未实现。很快,她开始学着如何让自己入睡。或者说让我身上他们认为讨厌的那一部分睡着,她想。但从未成功。她整个人都是阿尼什纳比的。她是幻象,她是幻影,是不真实的存在,或者是他们现在所称呼的印第安人。正如她说自己的语言时,他们所说的,不要讲印第安语。要把她自身的一部分分离出来并丢弃是很困难的事。夜里,她像以前学会的那样穿过天花板,不断高飞,将自己的一部分藏在树梢。当铃声停止后,她会再取回来。但铃声永远不会停止,这儿有太多的铃。最开始铃声让她的头隐隐作痛。我的思绪乱成一团,她大声对自己说,我脑子乱了。无论如何,她几乎没时间去思考发生了什么。

其他孩子身上的气味就像老人,不过她已经习惯了,她很快也一身老人气味了。她的羊毛衣和紧身胸衣很紧,毛呢内衣痒得要命。她的脚疼痛不已,在硬皮鞋里出汗发臭。她的手冻得皲裂了,她总是感到寒冷,但她已经习惯了。食物通常是咸猪肉和卷心菜,做得很难吃,吃完后放的屁把宿舍弄得臭气熏天,他们被强迫喝下的牛奶结果也一样。但无论这些食物有多生,有多腐臭,有多怪异,她都必须吃下去,所以她已经习惯了。理解老师说的话、用他们的语言说出自己的需求很困难,但她学会了。夜里,一排排床铺上传来的哭声让她睡不着,不过,她很快和其他人一样也哭了,放着屁睡着了。

尽管母亲卖了她,她仍想念母亲。她想念沃尔弗雷德,他是唯一一个关心她的人。她保存着他笔迹漂亮的来信,当她感到虚弱或劳累时,会把这些信全部读一遍。他称她为花朵,这让她感到不自在。女孩子不应被称为花,因为花凋零得太快。女孩子应该以不死之物命名,比如光之影、云之状、星之形,还有那种像地平线上的小岛一样出现又消失的事物。有时学校就像一个不真实的梦,她入睡时希望能在另一个世界醒来。

她从未习惯铃声,但她习惯了其他孩子的生生死死。他们死于麻疹、猩红热、流感、白喉、肺结核,以及其他不知名的怪病。不过,她已经习惯了身边每个人的死亡。有一次,她发烧了,以为自己也会死去。但晚上她淡蓝色的魂灵来了,坐在床上,对她和声和气地说话,将她的灵魂放回身体内,跟她说她一定会活下去。

这里没人喝醉。这里没人拿刀划你妈妈的脸和鼻子来糟蹋她。这里没人拿刀捅你舅舅,你却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的手抓着你的脚、嘴里吐着血死去。当其他孩子哭泣时,她想到另外一件值得庆幸的事,那就是来学校的路程既艰难又遥远,远到麦金农的脑袋再也滚不到这儿来干扰她的生活。

沃尔弗雷德编了个故事,说麦金农突然生病,他和这个女孩如何去荒野深处寻求帮助,救援的人后来被派过来了。印第安人早已发现麦金农的尸体散落在贸易站外面,说麦金农发着烧去找冰凉的雪,死在雪地里,身体被成群的狗撕碎了。他的头呢?沃尔弗雷德想问,但恐惧堵住了他的嘴。沃尔弗雷德获得任命,取代了麦金农的职位,所以他离开定居点去了北方。他把麦金农的金表、结婚戒指留在了他们藏身的地方。他在贸易站做得很好,尽管早没了做贸易的心思。有时在夜里,他好像能听到麦金农嘶哑的喘息,有时他能闻到以前麦金农脱掉靴子时脚上散发的恶臭。沃尔弗雷德保存着字迹漂亮、记录详尽的账簿。他常常写信给身在密歇根州的女孩:亲爱的拉罗斯,我的鲜花。他受到认识的法国和梅蒂斯商人后代的影响,他们想劝他忘掉她。但无论怎样,他也没有结婚。尽管他随意接受女人的引诱,但没法忘掉她。

他一直在写信,这样她或许会记住她的承诺。他写下了他们共同的经历,因为在他们之前的旅程中,她的本领和经验让他惊叹不已。沃尔弗雷德花了更多时间跟她的同胞一起生活,一起狩猎,一起交谈,一起参加仪典。他们给他药物帮他忘掉麦金农,这似乎起了作用。夜里他不再听见粗重的呼吸声,不再闻到脚臭。他正逐渐变成一个印第安人,而她逐渐变成一个白种女人,可他怎么能预见这些呢?

达斯提的忌日。那一天还是来了,已经过去一年了。朗德罗和艾玛琳并不知道拉维奇一家会如何度过。正如彼得预先的安排,拉罗斯和艾恩一家待在一起。前一晚他俩把能做的事做了:他俩把孩子们都聚在一起,在客厅里举行了烟斗仪式,所有人都发了言。他们一个接一个传递那神圣的烟斗,每个人接到烟斗后就将烟斗指向东、南、西、北,他们知道如何使用烟斗。霍利斯说因为拉罗斯去拉维奇家生活,所以拯救了他们。威拉德说他想念拉罗斯。乔塞特说,她两个哥哥说的两件事都是真的,她很高兴拉罗斯拉近了自家人与玛吉的距离。斯诺说拉罗斯挽救了两个家庭。他小小年纪,却是个治愈者。艾玛琳说不出话来。朗德罗什么也没说,但强烈的悲伤不断地在他心里生长蔓延。

忌日那天,朗德罗发现自己起不了床。身体里所有的力气和意志力都被掏空了,一股沉沉的睡意笼罩着他。男孩们来到厨房旁边父母的小卧室门前。“爸爸,”他们喊道,“爸爸?”

他听见他们的脚步在床尾移动,随后女孩们进来了,他们摸摸他的头发和双手,他一直闭着眼。孩子们离开后,眼泪沿着他嘴角的皱纹流了下来,顺着脖子往下淌,最后汇聚在他的锁骨处。他发热的身体烘干了眼泪。他发现自己烧得厉害,他很高兴自己发烧,他真的生病了。岁数较大的几个孩子坐上校车后,艾玛琳坐到他身边。

她想躺在他身边,但某些东西早已离开了她。她盘问着自己的心,却发现它只是在疲惫地计算朗德罗那天的病痛给她带来的麻烦。

“我得去上班了,”她说,“拉罗斯在这儿。一小时后,你能送他去学校吗?”

“当然。阿司匹林快起作用了,”朗德罗说,“我没事。”

艾玛琳坐在他身边,将他额头的头发捋到脑后。拉罗斯在吃混着葡萄干的燕麦片,特意把葡萄干留到最后吃。

“你确定没事?”

“确定。我就安静地躺半小时,然后就起来。”

他听见她跟拉罗斯道别,听见门关上,听见她离开时汽车马达隆隆作响。

[1]美国北达科他州小城。

[2]美国南达科他州小城。

[3]美国南达科他州小城。

[4]亲人去世引发的病理性哀伤反应。

无尽的旅程

那头公鹿什么都知道,他想。当然,它知道,去年它就知道。朗德罗一直盯着它,有时用枪瞄准,有时则没有。许多时候,他发现鹿也在看他,感觉到它的视线停在他的后脑勺,他会停下脚步转头看它,往往看到它站着一动不动,眼睛深邃湿润。如果他听懂了,或者理解了,又或是留心他的所知所解,他绝不会猎杀那头鹿。绝对不会。他早该知道这头鹿想告诉他一件至关重要的事。这头鹿不是普通的动物,而是通往另一个世界的桥梁。在那个世界,朗德罗老是看到他朋友彼得那藏在树叶间的儿子,老是无法打消那不合时宜的奇怪念头。

怎么解释他打的那一枪呢?他真宁可自己没有活在世上,也不愿一次次在心里重复那一枪。但活着更艰难却是最好的,也是他唯一的选择。接受这一枪引发的后果,陪伴他的家人。尽管这过错沉重得让他窒息,他也必须承担起来。

有时他害怕自己崩溃,突然说那天他一直在喝酒,尽管那么做不对,那样或许更糟。那时他什么也没有想,他没有等待时机,又或许是他等那头鹿等得太久了,那真实的一刻就像事后追加上去的。但那一刻是犯蠢的一刻,真的,难道不是吗?尽管如此,对朗德罗来说,要命的是,那一刻他注意力不集中,这跟喝醉一样糟。只有达斯提能体会那有多糟。当然,达斯提知道,或者说他的鬼魂知道。达斯提的鬼魂曾在梦里告诉过他。

后来,扎克·皮斯对朗德罗做过酒精测试。在朗德罗被带进警察局后,他按照常规流程做了酒精测试。扎克看了一眼测试结果,转身平静地看着朗德罗。人们总会怀疑为绝症晚期病人服务的人会拿走病人的药,但朗德罗几周以来都是清白的,他是清白的。他已发誓戒掉止痛药。测试结果正常,但朗德罗身上有些方面值得注意,那就是他的反应:有一次,他一会儿咆哮发狂,一会儿又安静下来,笑得直喘气。或许是吸毒后的兴奋?但他体内没有检测出毒品的成分。不管怎样,扎克知道,那件事发生之后所有的事都不再正常。人人都会肾上腺素上升,感到恐惧。扎克是艾玛琳最喜欢的表弟,他从小仰慕朗德罗,扎克在他的报告里加入了这份阴性的测试结果,这有助于为朗德罗洗清嫌疑。但他感到困扰。自那以后,他们再没有提及这事,没说过一个字。

今天,在这一天,朗德罗必须讲出真相。他的头嗡嗡作响,他厌恶隐瞒真相。过去一年,他知道这里没有合适的讲述对象。当然,他可以跟两个人和盘托出,他俩能分担他的重负。但他不想失去特拉维斯神父的尊重,他不愿看到艾玛琳得知真相后的表情,所以他没对任何人讲。扎克知道真相,但不肯告诉他,他必须讲出真相。就在这时,拉罗斯走进了房间。

“爸爸,”拉罗斯坐在床上,“起来了!”

“我今天病了。”

拉罗斯摸了摸朗德罗的额头,就像一个大人一样,这让他爸爸笑了。

“小医生,我发烧了吗?”

“你需要一间汗屋。”拉罗斯说,因为他想自己做好所有准备。

“好吧,”朗德罗说,“我们动手吧。我们会有一间汗屋的,就我们俩来弄。我想,你可以为了一间汗屋一天不上幼儿园,对吧?”

“当然可以。”

“不过,我首先要告诉你一件事。”

拉罗斯等着。

“这是一个秘密,一个大秘密。你要发誓,这是属于我们俩的秘密,好吗?”

拉罗斯变得非常严肃,他们握了四次手。

“好。我相信你。”

拉罗斯睁大眼看着爸爸,眼睛一眨也不眨。

“我,那个,我杀死达斯提那天,脑子不对劲。我不是故意的,不过我不知道,我或许打偏了。重点是,那天我手脚不灵活。”

拉罗斯皱了皱眉,他爸爸的心一阵刺痛。

“你在那儿看到达斯提了吗?”拉罗斯问,“你看到那只狗了吗?”

“什么狗?”朗德罗问。

“达斯提是从树枝上摔下来的,”拉罗斯说,“我看过那个地方。有天晚上,我在梦里看到了整个过程。达斯提跟着那只狗走进了树丛,那只狗看见了你,你去问问那只狗吧。”

朗德罗的脑袋开始作痛。

“以前你总是瞄得很准,我另一个爸爸说过。”

“彼得说的。”

“是的,他说你应该打中那头鹿。”

“是这样,”朗德罗说,“那头鹿还在那儿。我看见它在树林中游荡。”

“达斯提告诉我,你杀死他是个意外。”拉罗斯说。

朗德罗向儿子张开了手臂,拉罗斯靠近朗德罗,贴在他胸口,他们一起呼吸。拉罗斯放松下来,深深地叹了口气,睡着了,但朗德罗仍旧醒着,眼睛盯着天花板。天塌了,就像之前每时每刻一样。罪恶感包围着他。他突然明白最初就应该告诉拉罗斯这件事,因为这个男孩对像他这样一无是处的人来说实在是太好了,是拉罗斯再一次救了他。拉罗斯以前也拯救过他。校车开往寄宿学校的那天,他仅仅比儿子现在大几岁。他的父母不太可能抛弃他,他们没有告诉过他,但他俩去明尼阿波利斯是条活路,也是条死路,他俩死在了那里。

朗德罗的父母将他和他用的东西留在大巴上,开着他祖父的车离开了,那时他才九岁。他上车时,学校的员工拿走了装着他衣服和其他东西的口袋,那也是他最后一次看见那个口袋。父母告诉他,他要去美国政府印第安事务管理局下属的学校上学。他俩都在教会学校读过书,都不喜欢教会学校,他们认为公立学校会好很多。此外,他们也能来看他。如果搬去明尼阿波利斯的话,他们可以搭乘另一种大巴去看他。

朗德罗乘坐的大巴上的绿色座位很硬,也很热,因为那时还是八月,大巴原本一直在停车场里。开往学校的半路上,应该有一顿午餐,结果真的有午餐。他们在一个公园下了车,大点的孩子嬉笑着跑来跑去,每个人都拿到一个蜡纸袋。三明治是软软的白面包,面包上有黄油,夹的奶酪是橙色的。还有一个苹果。朗德罗胃里发热,充满渴望。他又要了个三明治,这个三明治跟之前那个一模一样。他把它吃光了,在一个抽水机那儿喝了带铁锈味的水。

他回到车上。点过名以后,他一屁股坐在地板上,爬到座位底下。大巴摇摇晃晃地开回公路上,朗德罗舒舒服服地躺在座位下面。从大巴车内的金属内壁上,他辨认出一个多次用力刻上去的名字。

拉罗斯。拉罗斯。拉罗斯。

他身后的女孩们开心地小声嘀咕着;有的孩子开始轻声哭泣,打着嗝;一个四岁的孩子虚弱地呕吐;还有几个孩子入迷地看着窗外;几个孩子笑着闲聊,满怀期待;其他孩子渐渐麻木。朗德罗蜷缩在大巴座位底下,盯着那个名字看。每个字母都是用深色铅笔写下,然后描了一遍又一遍。拉罗斯。他肚子饱饱的,打着瞌睡,很快沉沉地入睡了。大巴停下来,其他人都下了车,这时他还没醒。他们给他剃光头以防生虱子,给他找来没有虫子的新衣服,给他洗澡,这时他仍旧没醒。到了晚上,他们把他放在床上,他没醒;第二天清晨他也没醒来。他再也没醒来,依旧睡在那辆大巴上。

全拿走吧

1967-1970

罗密欧与朗德罗

宿舍是一栋红砖建筑,砖块紧密相连,接缝整齐。房子结构简单,方方正正,正门开在中间。当朗德罗推开暗淡的钢制大门时,内部气压发生变化,空气振动,发出粗哑的共鸣。一声低叹,米尔伯特·古德·罗德的鬼魂在叹息。浅色的油毡地板磨得发亮。傍晚的余晖照亮了中间的走廊,走廊一边是低年级男生,另一边是高年级男生,两边都是隔开的宽大宿舍区,像兵营一样。每间两张双层床,四个男生。盥洗室和浴室在走廊的中间;两侧是舍监的办公室,一面是玻璃墙,似乎时刻盯着孩子们。洗衣房在地下室,成排的洗衣机和烘干机突突响个不停。

低年级男生的一翼有个女舍监,圆滚滚的身材,雀斑脸,剪着茶壶盖短发,白发浓密发亮。她向朗德罗说明了处罚制度,他的名字已经写进她办公桌上装订成册的表格里。如果他不洗漱,如果他尿床,如果他睡过头,如果他熄灯后喧哗,或者跟老师顶嘴,或者溜出学校,尤其是从学校逃跑,都会被记过。瑞尔奇克太太解释说,如果犯错太多,他就没有课间休息,也不能去镇上。要是他逃跑,那更糟,她告诉他。那样他的权利可能被剥夺。朗德罗早就听人说过,他们强迫男生穿绿色的耻辱衫,剃光他们的头发,强迫他们擦洗外面的走道。但大巴上有个男孩跟他说不会这样,另一所学校以前这么干过,可现在不这样了。瑞尔奇克太太还在说个不停:“逃跑很危险,两年前一个女生就是这么死的。”被大家称为“茶壶盖”的瑞尔奇克太太说,那个女生是被人扔进下水道的。“外面有坏人,所以千万别跑。”她说。她的声音不刻薄,也不和蔼,平平淡淡。她拍拍朗德罗的肩膀,说她看得出,朗德罗是个乖孩子,肯定不会逃跑的。

每次她说到“逃跑”这两个字,朗德罗就觉得她好像是在说“逃犯”,这个词让他的心悬在半空。

他拿着装有衣服和被褥的包裹,一个男舍监站在宿舍里,给男孩们示范怎么铺床叠被。他是个印第安人,模样像个大叔,但长着一双小眼睛,一张麻子脸,不苟言笑。男舍监把他铺好的铺盖撤走,要求所有男生照样整理好自己的床铺,有事就从宿舍里喊他。住同一间宿舍的男生开始动手把床单和毯子理好铺平。

只有一个脸色苍白、弯腰弓背的男生没有照做。他坐在床边,低声咒骂:“去你的,匹茨。”他把铺盖踢到地上,拼命踩了几脚。那么,这人就是罗密欧了。他四五岁在保留地的路边流浪时被人发现,而发现他的地方恰好是朗德罗从小长大的地方。没人知道他父母是谁,但他显然是个印第安人。他被人烧伤过,打伤过,挨过饿,人人都以为他脑子不好使。可一把他送进寄宿学校,人们才发现他是个再聪明不过的孩子。他对人恶声恶气,假装是个厉害角色,而实际上虚张声势。他深深地眷恋着皮斯太太,在皮斯太太的课上很用功,希望引起皮斯太太的注意,把他带回家,收养他。那是他的目标,了不起的目标,但不是不可能,是吧?毕竟,他不再是一个尿床的小屁孩了。

罗密欧睡觉不再尿床,因为他根本不再喝水。一天中他只有早上和中午各喝一杯水。他口渴吗?老天,当然渴。但在忍受着极度干渴的一个月里他不再尿床,很值得。过了午饭时间,他滴水不沾,哪怕他跑得头晕目眩,哪怕他嘴唇干裂,满嘴臭气熏天,只要不尿床就值得。

他听到其他床铺的男生在说话。

“你不能睡上铺,罗密欧,尿会滴下来。”

但朗德罗看着罗密欧,露出真诚友好的微笑,嘴里说:“不会,他看上去很靠谱,我睡他下铺。”

朗德罗把铺盖放在下铺的床上。

一阵强烈的情感涌上罗密欧心头:他先是惊讶,转而喜悦,最后欣喜若狂,如果他知道该怎么形容的话。从没男孩为他挺身而出,从没人冲他笑,从没人跟他像哥们儿一样。他没有亲兄弟,没有堂兄弟,没有家人,只有一个关系说不清的姨妈养过他。这一刻的印象如此强烈,让他接连几天念念不忘。情况也越来越好,朗德罗从没动摇过。因为朗德罗说他可靠,罗密欧真的变得可靠起来。朗德罗的懒散随意和瘦高个儿特有的自信让他一下子显得很酷,而他的一举一动好像在表示跟他在一起的罗密欧向来也很酷。因为朗德罗,罗密欧站得更加挺直,身板更强壮,饭吃得更多,个头也长高了。他开始改成下午喝水,一直没再尿床。朗德罗是个射箭好手,每次都能命中靶心。罗密欧会心算。他俩渐渐出名,成为其他男生崇拜的对象。那年皮斯太太多次把他俩领回家,她小女儿名叫艾玛琳,似乎对他俩同样崇拜。朗德罗对艾玛琳视若无睹,可罗密欧却对她很好。罗密欧跟她坐在地板上,陪她玩积木、洋娃娃、动物,要是艾玛琳把最喜欢的绘本塞到他手里,他就给她讲绘本故事。皮斯太太笑着感谢他,说那本书已经讲了无数次,罗密欧不在乎。小女孩聚精会神地听他念的每一个字。他们渐渐长大,罗密欧对小女孩的爱慕也与日俱增,可女孩已把他忘在脑后了。

皮斯太太家有个后院,院里一棵高高的树上垂着一根打结的绳子,两个男孩轮流抓住末端的绳结,他们互相帮忙旋紧绳子,然后荡出去,任凭绳子转着大圈松开来,一直玩到想吐。等胃里不难受了,他们就吃肉汤、烤面包和玉米圆面包。皮斯太太让他们读《哈迪男孩》[1],这是她专门从图书馆给他们借的,有时要求他俩大声朗读。罗密欧的阅读比朗德罗强,但他掩饰得很好。他听着朗德罗吃力地朗读,朗读时整个身体歪斜,好像读每个句子都是在爬陡坡。秋去冬来春又到,这对好朋友很知足。他们是最要好的朋友,接连两个夏天形影不离。但到了第三年,朗德罗开始说起自己的父母,他们从没到学校来看过他。秋天,他提到他们,冬天提到他们。到了来年春天,他开始说要去找到他们。

“那是逃跑。”罗密欧说。

“我知道。”朗德罗回答。

就说那个女孩吧?她是爬到校车下面,挂在车底盘上从学校逃走的。等校车开到保留地,她从车底溜出来,跑回了家。她爸爸妈妈把她留在家里了,因为她会钻空子乱跑。他们害怕,要是把她送回学校,还不知道她会干出什么事来。

熄灯后,男孩子们在双层床上你一言我一语,叽叽咕咕,低声说个不停。

“我不知道,”朗德罗说,“你可能会掉下来,被车拖着走。”

“被车碾得跟大笨狼怀尔[2]一样扁。”

“犯不着。”沙罗·圣克莱尔说。

“你个头太大了,最好小个子。”

“我行。”朗德罗说。这是他胃口增加、个头长高之前的事。

“我也行。”罗密欧说。

“不可能。”

“能行。”

“那我们得早点行动,校车一周后回来,别人不会带我们走的。”朗德罗说。

“这儿的夏天还不算差。”罗密欧说。他的心跳得越来越快,要是他回到“家”却没人要怎么办?可要是这儿也没有朗德罗了,那生活简直无法想象。罗密欧清楚,他的命是怎么捡回来的;虽然记不得,但他知道,自己胳膊内侧的伤疤说明他遭受过难以形容的折磨。他不想离开学校,不想吊在校车底盘上逃走。

“想想看,朗德罗。夏天我们去湖边游泳什么的?对吧?很开心啊。”

“他们老盯着你看。”

“那倒是。”罗密欧说。

“你知道,”朗德罗说,“我讨厌他们盯着我。”

就连罗密欧也知道匹茨看朗德罗不顺眼,会动手打他,所以他说的不仅仅是盯着他看。

“明天操场见。”罗密欧看着朗德罗说道。

“你觉得怎么样?”

朗德罗点点头。

罗密欧看出他眼睛深处的迟钝,这浑浑噩噩的人啊!唉,罗密欧不愿言语刻薄,但多年后特拉维斯神父打量面前垂头丧气的朗德罗时,说的话跟他一字不差。罗密欧只知道,当朗德罗眼里的光亮熄灭时,意味着他灵魂已经沉睡,什么危险的事都干得出。这让朗德罗看上去冷静至极,而罗密欧觉得毛骨悚然。

周末,他们跟“茶壶盖”混得很好;她派他俩把一张破旧的踏脚凳送到木工课教室。校车正好停在那边,他们放下踏脚凳,悄悄溜到偏僻的角落里,然后爬到一辆校车旁边,滚到车底下。他们马上判断出可以挂在车底盘什么地方。

“也许能行,”朗德罗说,“要是你真疯了,也许能撑几分钟,一连几小时肯定不行。”

“不过,要是你知道掉下来会没命,也许能撑更久。”

“这可不是闹着玩的。”罗密欧说。

“难道你不信那个女孩真的逃走了?”朗德罗问。

但朗德罗紧锣密鼓地策划,看样子这事是非干不可了。他一个劲儿想啊,说啊,说他们怎么用皮带或绳子把自己捆在车上,说他们可能会时冷时热,说他们无论如何都需要外套。

这一天终于来了。罗密欧和朗德罗慢吞吞地混进回家的队伍,磨磨蹭蹭,排在最后。“茶壶盖”站在打开的车门旁,看着手里的名单。每个排队的学生都拿着一包衣服,罗密欧和朗德罗也带着包裹。挨到最后一刻,他俩躲起来,从车尾悄悄地绕过去,滚到汽车的阴影里,然后钻进汽车底盘下。底盘中央有根一英尺宽的大梁,他们可以吊在上面,大梁两侧有两个油底壳帮他们保持平衡。他俩把包裹放进油底壳,肚皮贴着大梁,双脚向上抬,脚踝绕在铁杠上,面对面,紧握住大梁。

时间好像过去了千万年,校车猛然发动,颠簸着驶过小镇的街道。两个孩子感觉到变速器的咬合、变速和动力传输。当他们开上公路时,校车前后一晃,然后猛地用力,平稳地提到高速挡。

在发动机的一片轰鸣声中,他俩仰着头,视线模糊,耳朵震得生疼。大大小小的石子不时迸射到他俩身上,像被大号铅弹击中一样疼。柏油路的裂缝吓得他俩从骨子里犯怵。肾上腺素飙升,梦魇似的恐惧折磨着他们。两个孩子肚皮贴着车杠,抬起双脚绕在大梁上,面对面,牢牢地钉在栖身处,吓得不敢动弹。

疼痛逐渐侵入罗密欧的耳道,但他清楚地知道,如果伸手去捂耳朵肯定会掉下去送命。疼痛越来越强烈,接着脑子里似乎有什么东西轻轻炸开,噪声减弱了。两个孩子忍住不看身下的公路,可平滑刺眼的道路一片模糊,没有尽头,唯一能看的只有彼此的眼睛。

朗德罗闭上眼睛,黑暗袭来,令他眩晕,他不得不睁开眼看着罗密欧,可罗密欧不喜欢人家看他,从不跟别人对视,除非老师用手固定住他的脑袋逼他那样做。朗德罗的家人之间不会互相盯着看,他们的朋友也不会这么做,这一点让白人老师抓狂。以前,印第安人很少直视别人。就算现在,这么做也让人难堪,显得不坦诚,而且咄咄逼人。但校车下面没别处可看,只能盯着彼此的眼睛。即使当两个孩子年老时回忆起整个过程,这种被迫的对视也许是其中最难受的一幕。

罗密欧的鼠棕色短发贴在头上,瞳孔因为恐惧显得浑浊不清。朗德罗帅气的脸被风压得扁平,一头浓密的头发被吹到脑后。他的眼睛像猫眼似地眯成一条狭长的缝,但他看得清罗密欧风车似的虹膜上那淡棕色的斑点。是的,他能看清。他看了一英里又一英里,随着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无数分钟累积成一小时,漫长的一小时。他开始琢磨,罗密欧的眼睛大概是他在世上看到的最后一道风景吧,因为他俩的力气开始流失,抓不住大梁了。胳膊、双肩、腹部、大腿、小腿,虽然扣得很紧,但渐渐开始松弛无力,好像噪声正把他俩从栖身之处震下来。要不是他俩强壮,身体灵活,肌肉结实,能爬旗杆,翻栅栏,可以一只手臂抓着树枝吊在树上荡来荡去翻过栅栏,他俩早就没命了。要不是校车就在那时减速,开进休息站停下,他俩就没命了。

他俩疼得说不了话。朗德罗好不容易吐出几个字,但两个人却发现耳朵听不到声音,眼睁睁地看着对方的嘴巴一张一合。

当肌肉恢复供血时,他们大叫着从大梁上滑下来,从车底往外看,他们看到“茶壶盖”那粗壮的奶油色大腿和司机的灰色长裤,还有其他孩子纤细的脚踝和移动的双脚。他俩趴在停车场的柏油路面上,等所有人去完洗手间回到车上。车门关上,司机发动校车,这时他俩马上从车下滚出来,躲到一个大垃圾箱后面。校车一开走,他俩就一瘸一拐地走进休息站外茂密的蓝叶云杉林。足足半小时,他俩疼得嘴里咬着小木棍,在树下不停地打滚。疼痛慢慢减轻,刚喘过气来,他俩就觉得又饥又渴,这才想起包裹还塞在校车底盘里,尤其心疼他们一点点攒起来藏在衣服里的面包。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大小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首 页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尾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