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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9章第22节。.5

作者:美-路易丝·厄德里克 当前章节:15397 字 更新时间:2026-6-22 19:42

“快去。”他说。

朗德罗不敢动,他听到匹茨拉开裤子拉链,过了一会儿,一股热乎乎的小便喷到朗德罗背后的裤腿上。

“这是惩罚你,因为你把罗密欧弄丢了,他是个好孩子。”匹茨说。

朗德罗飞快地跑下那条沟,回到车上。他们走了一会儿,匹茨低声对“茶壶盖”说了几句。“茶壶盖”摇摇长满蓬松白发的头,说那样不好,说他不该说那种话。

切!朗德罗尿裤子了!

亨内平县医疗中心的急诊医生认为罗密欧的胳膊能接好,但腿得切掉。他使罗密欧的病情稳定下来,把他送进手术室,那儿的外科医生迈瑞尔·布尔曾研究过传染性疾病,治疗腿部感染时更加保守。他发现,罗密欧是美国土著人,他知道罗密欧的祖先属于有特殊能力的美国十大印第安部落之一,具有超自然的免疫力、自愈能力,在上千种瘟疫中得以幸存。

“我相信这孩子,”布尔医生果断地说,“虽然我还没见过哪个孩子比他更瘦,闻起来更臭,也许他还是最丑的,而且他的情况糟糕透顶,可他的祖先在瘟疫中都活下来了,他也有耗子的那股韧劲儿。”

这话不是侮辱罗密欧。迈瑞尔了解耗子,对医用耗子和野生耗子都很了解。战争刚结束时,年幼的他从波兰坐船一路来投奔美国的亲戚。他崇拜耗子,欣赏它们的狡诈和坚韧。

“这场手术要花很长时间,”他在护士们帮着做术前准备时说道,“我要挽救那条可怜的腿。”

布尔医生长着一双洞悉一切的棕色眼睛,眼神极其和善。连续两个月,每隔一天,罗密欧早上都会等他来。布尔医生会走进房间,停下脚步,带着轻微的口音问:“今天那条可怜的腿怎样了?”医生用那双完美的手体贴地解开绷带,检查一下罗密欧露在石膏外面的腿和胳膊,甚至会凑上去闻一闻。

“等拆下石膏,你身体的一侧会跟婴儿一样虚弱无力。”布尔医生提醒说。

“我浑身疼,疼得厉害,”罗密欧说,“我的鞋在哪儿?”

“别担心你的鞋了。”布尔说,这是他第一百次用极其和蔼的口气跟他说这句话。

他给罗密欧开的药片药效不是最强的,直到多年后,罗密欧才尝到头发蓬松的女人曾经喂给他的那种药。当他吃到那种药时,他似乎再次感觉到别人对他的善意,仅有的一次善意。

[1]1927年美国作家爱德华·斯特拉特迈耶首创的以弗兰克·哈迪和乔·哈迪兄弟为主角的系列悬疑丛书。

[2]动画片《哔哔鸟和大笨狼》中的滑稽角色,喜欢用华而不实的花招捕猎,永远饥肠辘辘。

[3]原文为“parasite”,根据上下文应当是“paralyze”,是朗德罗的口误。

[4]一种糖果,外形酷似香烟。

沃尔弗雷德与拉罗斯

祖先:第一代拉罗斯

那是古老的结核菌,最初从滚烫的土地里升腾而起。它原本在尘土中休眠,酣睡不醒;现在,它随着薄雾袅袅升起,一路飞奔,与温暖的生命结合。它占据每个新世界,不放过每一处旧世界。起初,它青睐各种动物,接着也爱上了活人。有时,它降临在人体组织形成的牢房里,被叶子似的健康营养组织筑起的高墙隔离起来。有时,它东奔西跑,四处乱窜,在骨头里打造通道,或者精雕细琢,把左右两肺打磨成漂亮的镂空蕾丝网。有时,它能随心所欲,想去哪就去哪儿。有时,它一无所获。有时,它在某户人家安营扎寨,或者来学校,在挨着睡觉的孩子们中肆意横行。

一天晚上,名叫花儿的第一代拉罗斯在教会学校做过晚祷后,与一排排女孩睡在一起,房间里冰冷彻骨,只有她们微弱的呼吸是温暖的。这时,结核菌突然从一个瘦女孩张开的唇间逃了出来。窗框咯吱作响,扭曲变形,刺骨的寒风从窗缝钻进房间,结核菌也跟着从爱丽丝·爱娜奎德上方飘过,在她妹妹玛丽头顶上盘旋,接着突然下降,打着转飘向盖着羊毛毯的拉罗斯那微微隆起的身体,可一阵风突然把它往下冲。原先的结核菌从拉罗斯床头的铁栏杆上消失了。随后,新变异的结核菌混在爱丽丝咳出的痰里,猛地向前翻滚,跳过拉罗斯床上的栏杆。拉罗斯一吸气,病菌晕倒在她的嘴里。

马车把她带到圣安东尼。她下车时,沃尔弗雷德正等着接她。六年前,她穿着一件直筒连衣裙,披着一条毯子,离开教会福利院到教会学校上学。

现在,瞧瞧她!

一件紧身的棕色毛呢旅行夹克,一双小巧的牛皮手套,一条沙沙作响的裙子,裙子下面穿着长筒袜、她自己钩的蕾丝镶边的马裤、骨制的紧身胸衣、马甲。她几年的辛苦换来的就是这些旧衣服。她戴着一顶挺有型的呢帽,也是棕色的,上面装饰着紫色蝴蝶结和蓝鹀鸟闪亮的浅蓝色翅膀。她脚上的鞋子在脚踝处弯成时髦的曲线,当初东家太太穿着它差点跛了脚。

正如她所希望的,沃尔弗雷德一时没认出她。他赞赏地瞥了她一眼,然后低下头,显得很失望。接着,他把目光慢慢转回到她身上,过了一会儿明白了,带着吃惊和疑问,走上前去。

“是我。”她回答。

他们俩局促不安地冲彼此微笑。他谦卑地看着他,他眼里的她圣洁而美丽。她摘下一只手套,把手伸给他,他像捉住一只活泼的小鸟一样握住她的手。他提起皮箱,放到一只肩上。他俩从土路边上走过去。沃尔弗雷德把牛车指给她看,那是辆红河牌两轮运货车,套着一头花斑公牛。整个牛车都是用木头做的,巧妙地连接在一起。沃尔弗雷德把箱子放在车后部,把她扶到长木凳上,坐在他身旁。他啪地朝小公牛的右耳上方挥了一鞭,小牛拉着车上路了,车后留下条条车辙。车轮发出刺耳的声音,像地狱里数不清的鬼魂在尖叫。

小道通往大平原的贸易中心彭比纳,继续往前,一直通到沃尔弗雷德决定尝试改行种地的地方。车轮的噪声让他俩无法交谈,在这让人恍惚的噪声中,她不禁心旌摇曳。她先解开帽子上的别针,取下紫色蝴蝶结,小心地放在大腿上。她的皮肤因为缺少阳光照射变得枯黄。现在,阳光照在她的肩头,晒着她喉咙附近的皮肤。她闭上双眼,眼帘下,温暖的血液在跳动,一片模糊的赤金色。她一只手搭在沃尔弗雷德的胳膊上以保持身体平衡。教会学校的教师们认为,要根除印第安人身上的野蛮性,应该教会印第安女人严谨持家和管束孩子,应该断绝印第安母亲和女儿之间的联系,新式教育要根除所有落后的教导。可他们不了解阳光照在女人颌下会产生多么强大的力量。

温暖的阳光唤回了拉罗斯心中的美好时光,那时她母亲还活着。她端详着沃尔弗雷德。他好像已经变成了印第安人,真的。老师肯定会剪掉他的长发,脱光他的衣服:红棉布印花衬衫,流苏镶边的鹿皮软裤,宽檐儿帽,装饰着珠花和彩线的鹿皮软鞋。沃尔弗雷德的皮肤晒成了深栗色。他已点起烟袋吸烟,烟草散发着芳香,因为里面掺有鼠尾草和红柳皮。察觉到拉罗斯侧眼打量他,他眨了眨眼。她想纵声大笑,但胸衣收得太紧。为什么不能笑?她把手伸进连衣裙里面,松开了紧身胸衣,没有丝毫犹豫。她蹬掉鞋子,扯下发夹。紧身胸衣和鞋子是最可恶的,胸衣让她不能深呼吸,鞋子一走路脚就针扎般的疼。现在谁还会盯着她?哪怕她穿鹿皮软鞋,烧掉紧身胸衣,用她裙子背后的五十粒扣子去赌一把,谁管得着呢?她要吃新鲜的肉,再也不吃萝卜了。沃尔弗雷德笑得露出闪亮的牙齿。说起来,他等她都等了多久了。不管怎么说,那种做作的女人他一个都没娶。对她来说他现在算不算野蛮人?他兴奋地琢磨着。他让小牛放慢速度,停下车,风在呼啸,可大地一片寂静。

沃尔弗雷德转头看她,双手轻轻地捧起她的脸庞。

“你真美[1]!”他说道。

她突然清醒地发现,两人一丝不挂地来到阳光下的岩石上,吃着浆果,直到果汁染红了他们的舌头和嘴唇,顺着下巴流到她的锁骨。她看到了他俩的生活,看到生活变为现实。她把沃尔弗雷德用力拉近。他抱起她,穿过高高的草丛,两人在无人看到的地方躺下来,赤身裸体。他们在浆果丛里翻滚,把果实碾成血红的汁液,像刚出生的婴儿一般。一切都有可能变成现实,他们将会结为夫妇,像芸芸众生一样尽情生活。

她给沃尔弗雷德看过她们为学校募捐用的一张照片后,向他提出要求:我想要一件这样的结婚礼服。照片上面有她的一个朋友,她们所有的衣服都是借来的,但朋友的头发是真的。是拉罗斯给她梳好头发,让长发像瀑布一样披散在她肩头,然后向上挽成新娘发髻。

“我想她是因为肺结核死的,”她说,“像我认识的所有人一样,她回家后我再没听到过她的消息。”

她胸膛里憋着一股气,想要咳嗽,但她平静地呼吸着,轻轻地捶着胸部,直到这阵胸闷过去。她渐渐好转,感到身体有了力量,把那阵虚弱感驱散了。

沃尔弗雷德最初建的小木屋最终成为整座房子的核心,供后人在其中生活。小木屋是用劈好的橡木建成的,糊缝隙用的是棕黄色黏土。木屋里有一个木柴炉,一只铸铁锅,油纸糊的窗户和结实的木头地板。沃尔弗雷德编了张绳床,拉罗斯用橡树叶填好一张床垫,用香蒲绒毛做成枕头。冬天,炉子烧得通红,他们盖着水牛皮做的毯子做爱。

后来,拉罗斯借着月光用冰冷的水清洗身体。她在银色的月光下张开双臂,身体已准备好肆意地云雨一番。她爬回床上,沃尔弗雷德的身体散发着让她惬意的温暖。她半睡半醒,感觉自己的灵魂正在升起。当她睁开眼往下看时,她已穿过屋顶。她的双手像翅膀一样拍打,在空中上升,打量着小木屋四周的区域,寻找魂灵之光。远处,星星咝咝作响。一颗星星抛下一丝火焰。火焰闪烁、摇摆,然后径直射进拉罗斯的身体。她往下一跃,躺回沃尔弗雷德身旁。

就这样,他们把一个生命带到了这世上。

她把那些漂亮衣服剪成碎布,做成婴儿被褥。她拆开紧身胸衣,仔细研究那奇特柔韧的骨头,沃尔弗雷德把紧身胸衣里的骨头做成婴儿背篮的顶部护罩。她用鞋子跟一个白人定居者的妻子换种子,把长筒袜和帽子送给巫师,请巫师举行催眠通灵仪式,给孩子取了名字。

接下来的三个孩子都是在雷雨交加的天气出生的。电闪雷鸣时,拉罗斯号叫着,积聚起力量,孩子生得更轻松。每个孩子生下来都很健壮,体型尤其匀称,他们的名字分别叫作帕特里斯、卡斯伯特、克里奥费利和拉罗斯。显然,他们都继承了母亲的力量、机智和决心,继承了父亲的沉稳、能干和好奇心,以及不同程度地吸收了父母的特点而产生的差异。

她擦洗房屋地面的木板,自己缝棉窗帘。她的孩子们跟她学会了用英语阅读和写作,学会讲英语和奥吉布瓦语。她指出他们使用这两种语言所犯的语法错误。英语的每一样物品都对应一个单词,而奥吉布瓦语的每一个动作对应一个单词。英语里,个人情感更微妙,而奥吉布瓦语里,家庭关系区分得更细致。她在石灰刷过的木板上画了一幅世界地图,是凭记忆画出来的。每个孩子跟着抄写父亲教的数字,会分解因式。他们都会缝补,会串珠,尤其是冬雪来临他们与外界隔绝时。孩子们劈好木头,往炉子里添好柴火。沃尔弗雷德教他们发面团的秘诀,教他们捕捉四处游荡、肉眼看不见的酵母菌,让面包变得松软,教他们体验在灰烬里和炉子上烘烤面包的乐趣。窗子上的油毡纸换成了玻璃。土地变成了保留地,但沃尔弗雷德已在这儿成家立业,所以保留地的官员和神父也没有来打扰他们。

拉罗斯最小的儿子一岁时,她的急性咳嗽突然发作,咳得受不了,疼痛穿透了骨头。沃尔弗雷德喂她喝下牛奶最上层的牛乳脂,让她休息,小心翼翼地把她裹起来,在床上放上烧热的石头。她情况好转,力气逐渐恢复。此后多年,她一直很正常。接着,一个春日,她再次昏倒,拎着的一桶冷水溅出来,她浑身湿淋淋地躺在冰冷的草丛里,嘴里吐着鲜红的动脉血,筋疲力尽,心犹不甘。但她身体再次恢复,变得健康有力。她骗过了这古老的病菌,从它手里又夺来十年的好日子。

最后,结核菌终于存活,欣喜若狂,控制住她,把滚烫的铁匕首插进她的骨髓,把她的两个肺撕成了情人节卡片。沃尔弗雷德凡是抓到猎物,就用勺子把猎物温暖的油脂喂给她吃,还像以前一样让她休息,每个夜晚给她细心地裹好被子,在她脚边放上滚热的湖石。她每晚睡前跟家人道别,想在黎明前死去,每次又失望地醒来。他把捣碎的荨麻煮成糊糊,摊在两片帆布之间,放在她胸口。她情况好转,又有了力气,可才好了一个月。暮夏凉爽的一天,虫儿在牧草田里高唱,鸟儿在桦树的枝叶间争鸣,她又在草丛里蜷缩成一团。她瞪着眼睛,仰面看着明亮的天空旋转不停,发现了一只不祥的鸟儿。沃尔弗雷德用被子裹住拉罗斯,把她放在车里用芦苇铺成的床上。孩子们把床垫得又高又厚,他们先在车厢底部的木板上铺了两个厚厚的马鞍垫,接着又铺上被子。拉罗斯看到给她铺的床,用手抚摸他们的脸。

“把你们的毯子拿回去。”她说,声音里透着恐惧。病菌已吞噬了她,她害怕把病菌传染给孩子们。

“把毯子放在外面吹吹风,”她大声说,“让房子透透气。你们先在谷仓里睡一段时间吧。”

他们摸摸她,想让她冷静下来。

“我很暖和。”她笑着说,尽管实际上根本不是。

沃尔弗雷德听人说,新建的圣保罗市有个医生,有办法治这种病。他驾着马车带拉罗斯从陆路赶过去,两个星期的奔波让拉罗斯奄奄一息,终于在那儿见到了哈尼弗特·埃姆斯医生。

在一间纤尘不染的检查室里,脸色苍白、性情温和的医生冷静地用手指测测她的脉搏,听听她的呼吸,解释了他从约翰·克罗根医生(一个南方人)那儿学来的方法。在肯塔基的大岩洞里,克罗根医生首次使用洞穴疗法,用来治疗肺痨,也就是肺结核这种病。洞穴中的空气纯净,含有健康的矿物质,具有疗效。哈尼弗特·埃姆斯医生把圣保罗的瓦巴肖岩洞挖空,建了四个小石屋,安排病人住在里面,给他们提供健康的饮食,确保他们的住处干净,对身体有益。医生见到拉罗斯时,起初不肯收治她。因为拉罗斯是印第安人,他知道肯定治不好,但沃尔弗雷德异常坚决。他们等了八天,恰好一个病人死了,沃尔弗雷德把所有的积蓄都给了医生,她被收治了。她那间刷过白石灰的石屋狭小逼仄,只能放一张床铺和一个脸盆架。前面是开阔的岩壁,她可以躺着,天天欣赏汹涌澎湃的密西西比河急流。当沃尔弗雷德把拉罗斯放到柔软清爽的床垫上时,她笑了。她躺在床上就能从河对岸一直望到天际,看到东方那大朵粉色云团急速汇聚的地方。

高烧使她大脑亢奋,兴奋不已,异常清醒。她要来纸、鹅毛笔和墨水。沃尔弗雷德蜷缩在她的床脚边,盖着毛毯睡了两个晚上。所有的病人都睡在像门廊似的狭长而突出的石壁里,因为埃姆斯医生认为夜间的空气还能增强肺部功能。拉罗斯不停地写啊写。当沃尔弗雷德回家时,他把那些纸带回去了,上面是她写的故事、箴言和给孩子们的信。

只要有骑马送信的人来,他们就会收到她的消息。她在吃东西,她在休养。哈尼弗特·埃姆斯医生正用最新的科学理论指导对她进行治疗。他对鸦片酊的使用很谨慎,正在考虑手术治疗。医生有一个姐妹和一个兄弟死于肺结核。虽然他是和他俩一起病倒的,但他现在康复了。要是他把自己解剖开来能发现到底是什么让他活下来的,他肯定毫不犹豫。当他发觉东部的医生过于保守时,他把整个实验室搬到西部。在西部,他会获得自由,可以寻找肺结核的疗法。他会查出到底是什么救了他的命,却让他深爱的家人丧命。据他所知,他身上没有特别的地方。他的身体不强壮,他唯一进行的锻炼是不论天气如何都会出门散步,让自己安静下来。他的饮食也不讲究,有什么吃什么,他酷爱糖果,甚至还吸烟。是的,表面看,他身上没什么特别的。他身上的一切都很平常,没什么突出的,一定是体内有什么东西没测出来。他兄弟是个登山客,肌肉发达、身材修长。他这个妹妹长得很漂亮,在好望角的大西洋里游过泳,骑过烈马。他妹妹对自己有着莫名的信心,不敢相信自己也会患肺结核死去。哈尼弗特也觉得难以置信,因为他已经认命,觉得自己肯定会死。而现在他还活着,这让他深感意外。

他见到拉罗斯时,遇到了将对他生活产生极大影响的另一个难题。疾病在她的族人中肆虐,几乎每种疾病都是致命的。他相信科学,不信报纸一直宣扬的天命论。抢夺印第安人土地的白人基督教信徒声称,如此有效地毁灭阻碍进步的印第安人,上帝的意志功不可没。他对此感到不安。

“滑稽的是,把钱放到人的口袋里,究竟有多少次是上帝的意志?”埃姆斯医生调侃说。

有些人觉得他讨人嫌,他不在乎。他有能力,他还活着,这两点他得好好利用。

因为患过这种病的印第安人从来没治好过,他怀疑拉罗斯也活不下去。随着对拉罗斯的进一步了解,她让他想起自家妹妹,所以他决定不管怎样都要治好她,一心投入对她的救治。

拉罗斯的床在那块向外突出的岩壁上,她从床上注视着天气变化。埃姆斯医生患肺结核时吃过浇奶油沙司的鱼,拉罗斯也吃浇奶油沙司的鱼。他那时散过步,所以拉罗斯也散步,虽然她只能沿着山洞短短的石头走廊走上一个来回。沃尔弗雷德离开时她的情况已经好转。埃姆斯医生来信说,她对单肺衰竭实验疗法反应良好,他还是有信心的。拉罗斯的信让沃尔弗雷德认为,她身体变好了:她现在获准一天散步两次,还在吃浇奶油沙司的鱼。接着,她来了一封信,告诉沃尔弗雷德,她看到麦金农了。

沃尔弗雷德心急火燎地匆匆给孩子们准备好食物,就翻身上马了。

黎明时分,麦金农的头出现在大河对岸,像个小黑点,一整天都在原地轻轻翻滚,似乎在谋划什么。日复一日,每天日出时,她醒来都会看到那颗头颅四周冒着蒸汽,贪婪地等待着。一天下午,那颗头摇晃着沉到水里。有时它一连几天消失不见,但总会再次浮现。那残缺的耳朵像船桨一样,拖着麦金农吃力地逆流而上,因为那诡谲的波浪里时有旋涡和急流。当大河使头颅倒立或把头颅吸进漩涡时,她就为之一振。但那头颅总会打着旋儿回来。她的眼神变得锐利,隔着很远就看得一清二楚。

麦金农的头颅打着旋儿上下沉浮,鼻子抽动,嗅着味道,直到闻到她的味道才停下来。要是她睡着了,头颅就会靠近,所以她努力保持清醒。但睡意总是不可避免地袭来。每次醒来,那头颅就会靠近一点。很快,她就看清,那头颅的状况这些年来一直在恶化,一只眼睛是白色的,已经瞎了,皮肤烧得疤痕累累,皱巴巴的,满是麻点的鼻子也烧黑了。船桨似的耳朵上和吸尘器一般的鼻孔里茸毛密布。随着夜色来临,茸毛像稻草一样燃烧起来。波浪上闪烁着紫色的光。她嗅到了它的气味,不是腐败的味道,而是浓盐水的味道。麦金农很早以前就把脑袋浸泡在盐和酒精里,是杀不死的。

护士过来,用床单把拉罗斯裹起来,给她盖上用砖头热过的厚毯子,给她系好带子,让她安然入睡。她像水一样柔弱,像不朽的尘土一般顽强,熬了很长时间才最终死去,这种努力让她变得顽强。她已做好赴死的准备。那颗脑袋爬出水面,哼哼唧唧,一路爬上石崖。她无法离开床铺,但她用母亲的教导,挣扎着离开自己的躯壳,让灵魂摆脱羁绊。麦金农的脑袋用牙齿啃咬着岩壁上的石头,来回晃动。它急切地咯咯叫着,咬紧牙关翻过石壁边缘,向她扑过来。可它来得太迟了。麦金农那猪牙一样的巨齿刺进她心脏时她已摆脱了肉体,在空气的激流中盘旋上升。

那天,沃尔弗雷德稍晚时才赶到。赶来的一路上,他感觉到她就坐在马上,从后面抱着他,趴在他背上。他跟她说着话,告诉她留在身体里等他。但佛手柑的香气和他脖子后面温暖的呼吸一直没有消散:这种种迹象让他绝望。有人把他带到一间小候诊室,一个脸色红润的胖护士把消息告诉了他。让人难过的是,他妻子确实已经离开人世。那护士没时间告诉他细节,拍拍他的手,留下他独自承受这个噩耗。

沃尔弗雷德脑海里早已闪过一幕幕如何应对的画面,做好了接受这个消息的心理准备。他会把她的身体紧紧包好,带她跨上他的大马。他要把她放在身前的马鞍上,一只手握着缰绳骑马回家。她的头靠在他胸口,她的头发会吸收顺着他喉头流下的眼泪。他忘不了麦金农的头颅。但现在,她终于平安了,谁也抓不到她了。她的孩子们再也不用受她曾受过的苦,他要用生命来照顾他们。他在脑海里告诉她这一切,他的话的余音还在空中飘荡,寻找着她的灵魂。

他仿佛看到自己转头踏上回家的路。他会放慢速度,慢慢地走,那条路却好像怎么也走不到尽头。他害怕告诉孩子们这个消息,虽然他心里知道,孩子们可能早已得到消息,因为她已到梦里看望过他们。他决定下马,从马鞍上横着把妻子抱下来,让她在大地上安息。

然后,他会带孩子们来跟她讲话。他离家的前一夜下过雨,地上有些地方还是湿的。他闭上眼,似乎看到自己用手指和了一点泥。他摸摸她的脸,往她两腮上涂好泥巴,沿着她的鼻子向下涂,涂在额头上,还有她那不算尖的下巴上。要是有一枚青铜盾牌,他会插在她坟前的地里。将她掩埋后,他要到丛林里流浪,喝下野蜂巢里那苦涩的蜂蜜,那蜂蜜曾让色诺芬的士兵发狂。

“拉罗斯”,他在闷热的候诊室里喊着她的名字。

那个护士到哪儿去了?

他不想让深爱的人来生受到男人的伤害,就像她这辈子一样。随后,他要把她所有的东西焚烧了给她送去。

“走到边上来,等着我,”他朝着空中喊,“戴着你那顶有羽毛的帽子。”

可那个护士去哪儿了?

沃尔弗雷德跌跌撞撞地从路上奔回来,麻木呆滞。孩子们向他跑过来,他们一直在守候。发现一向理智的父亲心神大乱,他们感到疑惑。他们马上缠着父亲,大声询问,吵闹不休。沃尔弗雷德滚下马,一只手捂着脸,孩子们没问母亲是不是还活着,而是问她在哪儿。直到走进木屋,坐在炉边的椅子上,直到炉子里生起火,刷洗过马,过了很久,沃尔弗雷德才开口说话。他的沉默吓得孩子们不敢再说一句话。终于,他的声音在寂静中响起。

“你们的母亲死了,她已经入土了,埋在很远的地方。”

他拥抱他们,爱抚他们,让他们靠在他的马甲上、胳膊上尽情地哭,直到哭得筋疲力尽,伤心地爬到床上睡觉。只有最小的拉罗斯,那个跟妈妈同名的孩子,还蜷缩着靠在他身边。有那么一会儿,她的父亲盯着炉里的炭火,身子晃了晃。拉罗斯听到他暗哑的低语。

“有人偷走了她,你们的母亲被人偷走了。”

长大成人以前,第二代拉罗斯有时幻想虽然她的母亲是被人偷走的,也许是上帝偷走的,但她肯定还活在某个地方。当然,她知道这不是真的,可这种想法一直困扰着她。当她终于向父亲问起这个问题时,他变得心烦意乱,从橱柜的顶层取下威士忌酒瓶。沃尔弗雷德时不时地会喝上一口,但从来没喝醉过,所以当他喝威士忌时,仅仅是说,他正在做心理准备,要讲的话不好说出口。

“你是唯一一个问起这事的孩子。”他说。

“你跟我说过,有人偷走了她。”拉罗斯回答。“是吗?”

虽然有女人向他投怀送抱,但沃尔弗雷德没再结婚。多年来,他不时讲起几个孩子的母亲,她在孩子们心中好像还活着。眼下,他已有一年没提起她了。这个女儿,这个叫拉罗斯的孩子,已经被一个名叫理查德·赫伯特·普拉特的人招收入学。这个男人行经曼丹人、希多萨特人、阿里卡人的保留地,穿越了北达科他州和南达科他州,在宾夕法尼亚州的卡莱尔市开了一家寄宿学校。她想去,因为她知道,母亲也上过寄宿学校。这是一条与母亲相似的路,而母亲曾那么急切地坚持把她懂的东西生动形象地教给女儿。

[1]原文为奥吉布瓦语。

第二代拉罗斯所知所晓

第一代拉罗斯去世前,她已教会女儿每到一处怎么找守护神,怎么用歌谣和植物治愈人们的病,饥饿难耐时吃什么根茎,怎么设陷阱、叉鱼、结网,怎么用树枝和弯弯的桦树皮生火。怎么缝缝补补,怎么用滚烫的石头煮食物,怎么编芦苇垫,怎么做桦皮罐子。她教会她用植物把鱼毒晕,怎么做弓箭,怎么用来复枪,打猎时怎么利用风,怎么制作挖掘用的木棍,怎么挖某些植物根茎,怎么雕刻和吹奏长笛,怎么用珠子编制子弹袋。她教会她怎么根据鸟儿的叫声判断进入树林的是什么动物,什么样的天气即将来临;判断你是不是要死了,或者是不是有敌人跟在身后。她学会了怎么安抚新生的婴儿不哭,怎么逗大一点的孩子开心,给每个年龄段的孩子吃什么,怎么抓住老鹰拔取它的羽毛,怎么把树上的鹧鸪打下来。怎么雕刻制作烟袋锅,怎么把漆树枝的中心烧空做成烟袋柄,怎么制作烟叶,怎么制作干肉饼[1],怎么收获菰米,怎么簸米,怎么迎风扬去谷壳,怎么烘干、储存,怎么制作烟袋需要的烟丝。怎么刻制树杯,怎么取枫树汁,收集树液,怎么制作枫糖浆和糖,怎么浸泡兽皮,怎么刮除兽皮上的毛,怎么用动物的脑髓涂抹滋润兽皮,怎么让兽皮变得柔软光滑,怎么熏制兽皮,用兽皮制作什么物品。她教会她制作手套、裹腿、鹿皮靴、裙子、大鼓和上衣,怎么用麋鹿、驯鹿和森林野牛的胃囊制作手拎皮袋。她教会她怎么在半睡半醒间或沉睡时让身体留在原地,飞到各处了解大地上正在发生的事。她教会她怎么做梦,怎么从梦里返回,怎么改变梦境,怎么待在梦里保住性命。

宾夕法尼亚州卡莱尔市的卡莱尔印第安工业学校由理查德·普拉特负责管理。他是第十骑兵营曾经的上尉,身材高大,长着小斧头似的鹰钩鼻。他曾成功改造过伊利诺伊州马里恩监狱[2]的犯人,曾在汉普顿学院[3]与苏族青年男女共同学习,曾挫败与弗兰克·鲍姆[4]思想相近的那些人,曾把他的学生推荐给同情印第安人的改革派,为他们工作,也曾撰文表示:“印第安民族的希望和救赎在于让印第安人浸淫于我们的文明,当我们将他们按在文明的水中,把他们留在那儿,直到由里到外浸得通透。”

第二代拉罗斯由里到外浸淫其中。她脑子聪明,适应令人痛苦的紧身胸衣后,她自己学会了拉紧胸衣,戴上手套,因为她母亲在特殊场合也戴过手套。她在卡莱尔学校的校外教育项目中学会了给白人打扫屋子,用小刀把角落里的污垢挖出来,她会把灰色条纹的大理石地砖擦亮,她能让木制品光亮如新,她可以把铜壶擦得闪闪发亮。她还会书写可爱的字体,把数字分解成上千个因子。她知道全世界的河流和希腊人、罗马人、美国人打过的仗,美国打败英国,接着又打败野蛮人。她背诵过各民族的名字,各个种族的列表一向把白人放在最高的位置,接着是黄种人、黑人,排在最后的是野蛮人。根据课程所讲,她的族人就排在最后。

那又怎么样?她也戴帽子,也系鞋扣。她会背《独立宣言》,普拉特上校跟她讲过内战,讲过发动内战的原因。她表演过诗朗诵,内容是关于厨房天使[5]的。她学过算术,记得地球仪上各个国家的形状。她了解美国历史以及从古至今不同程度的文明,这一文明在理查德·普拉特上校这样的人物身上发展到巅峰。她先学会了如何靠面包和水活命,接着是咖啡、肉汁和面包。她学到的大都是怎么做粗活:怎么用轧布机,给衣服上浆,怎么用熨斗,她天天在华氏120度的高温下工作10小时。她学会了使用缝纫机,因为讲奥吉布瓦语,她会想象怎么把自己的嘴巴缝起来。她学会了怎么忍受打板子的体罚,怎么用餐叉、餐勺吃东西,怎么用餐刀正确地涂抹猪油,怎么种蔬菜,怎么偷蔬菜,怎么做肥皂,怎么擦地板、墙壁和陶罐,怎么擦洗身体和用力擦头,怎么把地板、便桶刮干净,怎么把餐具间一层层的隔板擦干净,学会认识老鼠,学会怎么杀死它们,怎么从附近的农场偷东西或找坚果和橡子,藏在胸口的衣服里好填饱肚子。最初几年,卡莱尔学校把农场出产的东西都卖了,一天三顿给学生吃的除了燕麦片,还是燕麦片。

她学会了正确的站立方式,学会了跟人紧紧握手,学会戴上手套,学会逐个手指地摘下手套。学会了怎么像白种女人一样穿着硬皮鞋走路。学会了怎么使用和清洗难闻的月经带,而奥吉布瓦的女人身上从来没有经血的味道,因为她们用的是苔藓和香蒲茸毛,一天沐浴两次。她学会了忍受身上发臭发痒,忍受一周用开水煮一次内衣预防生虱子,忍受一周洗一次澡,接着是两周洗一次,然后是三周。她学会睡在冰冷的地板上,学会忍受白人的气味,学会了正确摆放餐具。她学会了眼睁睁看着朋友或患上麻疹很快死去,或因为肺炎窒息而死,或因为脑膜炎痛苦地尖叫不停。她学会了怎么唱送葬的挽歌,她为一个名叫阿莫斯·拉弗洛姆博伊西的苏族男孩唱过,为一个名叫亚伯·林肯的夏延族男孩唱过,为赫伯特·利特尔霍克、厄内斯特·怀特·桑德尔、凯特·斯迈利和一个自杀的孩子唱过;这个自杀孩子的名字被她小心地从脑袋里抹去了。她学会了怎么忍受饥饿、怎么靠吃树皮填饱肚子,树皮吃的是桦树皮最里面的几层。她学会了像母亲一样掩饰自己已患上肺结核。

普拉特还说过:一位伟大的将军说过,唯一的好印第安人是死去的印第安人,高层默许灭绝印第安人,这是促成屠杀印第安人的重要因素。在某种意义上,我同意这一观点,但仅限于此:即印第安民族中的所有印第安特质应该灭亡。要消灭其身上的印第安人特质,拯救其人。

然而,对拉罗斯而言,他们消灭印第安特质的行动为时已晚。她会唱《共和国战歌》,可她母亲已经教会她如何使用奇妙的奥吉布瓦烈性毒药。她知道怎么抓住看到的动物,怎么给它剥皮。她母亲用陷阱抓住过一个白人恶棍的头颅,烧掉了他的眼睛。她母亲召唤过外祖母的鼓,用它来治愈过一个徘徊在黑暗和眩晕中的男人。她母亲为女儿制作过一面新鼓,她把鼓托付给父亲保管,没人能拿走它。现在,这一代拉罗斯已见过海洋,现在她到东部来的使命已完成。她母亲教过她如何在必要的情况下珍藏好自己的灵魂。她从树梢召回自己的多个灵魂,收入体内。她已经完整了,可以离开了。她清洗瓶瓶罐罐一个月,赚到了一顶过时的帽子,算是工资。头上的帽羽颤动着,她姿态端庄地沿火车站台走着,手拿着皮夹,皮夹里装着回家的车票。

回到家,她什么都想改变,她小修小补了几件物品。她跟父亲沃尔弗雷德住在一起,她嫁给了一个表兄弟。她是个老师,她的女儿也是老师。与她同名的女儿成了皮斯太太的母亲。她们都会两种语言,会四个等级的数学[6],都了解植物的用途,会在大地上飞翔。

她的父亲呷着威士忌,他仍然没有开口说话,但那只没拿酒杯的手底下放着一叠文件。

“至少,告诉我她埋在什么地方吧?”拉罗斯问。

“这一点我没法告诉你。”沃尔弗雷德回答。

“为什么?”她走近来,一只手搭在他肩膀上。

“因为我不知道。”

尽管拉罗斯的想法充满矛盾,但她一直努力让自己现实一点。她的想象中有座坟墓,坟前竖着石碑,碑上刻着母亲的名字,她终有一天能去看一看。父亲的话怎么也说不通。

“不可能。”她说。

“是真的。”他回答。然后,他把话重复了一遍,这话她从小到大曾多次忘记,又多次记起。

“有人把她偷走了。”

他用手拍拍那叠文件,眼睛正视着她。

“女儿啊,东西都在这儿。”

[1]北美印第安人的一种主要食品。

[2]美国戒备森严的联邦监狱,以严苛的管理著称。

[3]历史上以招收黑人学生为主的美国大学,该学院在1878年至1923年间设有专门的印第安人教育项目。

[4]美国儿童文学作家,《绿野仙踪》的作者,对印第安人持强硬的敌视态度。

[5]源自桑德拉·吉尔伯特(SandraM.Gilbert)和苏珊·古芭(SusanGubar)的女性主义文学批评经典《阁楼上的疯女人》,该书首次使用“屋子里的天使”和“阁楼上的疯女人”隐喻现代已婚女性矛盾统一的两面。

[6]指算术、代数、几何和三角学。

历尽劫难

2002-2003

书信

皮斯太太坐在闪亮的铬合金餐桌旁。油漆过的桌面上堆满了串珠用的托盘、装着珠子的香烟盒和一摞摞文件。斯诺和乔塞特把一封封年份久远的信小心地放进文件保护夹。沃尔弗雷德·罗伯茨的笔记从十九世纪六十年代一直记录到十九世纪七十年代,用的大多数纸张厚实柔软。有些比较脆,上面印有网格线,是从分类账上撕下来的。

“以前的纸做得真好。”皮斯太太说。现在的纸没几年就变成碎屑。

“是酸的作用,”斯诺说,“现在,大多数纸里都有酸性物质。”

为找回被偷走的妻子,沃尔弗雷德·罗伯茨把信寄出去,又誊抄好保存下来,他锲而不舍的追寻历程足够建个档案馆了。他写的信上标明了日期,还有一份文件记录信件寄出的日期;如果收到回复,收到的日期也记在上面。

“是最早的备份方案。”乔塞特说。

“他做毛皮书记员时接受过的训练派上了用场。”皮斯太太说。他每笔交易都会做好记录。我姨妈告诉我,他把这些信保存在一个金属盒子里,还上了锁。他去世时姨妈还小,可她记得那把小钥匙。钥匙保存在一个旧糖罐里,罐子上的手柄都断了。他担心孩子把文件弄乱。这是他能保存下来的关于她的所有材料,是寻找她的证据。

皮斯太太把一页页的塑料保护夹放进带孔眼的活页夹里,扣上锁扣。刚开始的几封信是写给哈尼弗特·埃姆斯医生的。沃尔弗雷德亲自写的每一封信,以及后来由律师代写的每一封信,都要求归还拉罗斯·罗伯茨的遗骸。她有颗门牙缺了一块,头盖骨曾开裂又愈合,身上有邪恶的毛皮交易商一脚狠踢留下的创伤,她遗骨里还留有肺结核症状:这些让她与众不同。他通过写信寻找她,后来信一直写了下去。沃尔弗雷德的女儿,就是第二代拉罗斯,将写信的使命传递下来。她留下来的信有几封是在卡莱尔上学时写的。后来,写信这件事又传给了她女儿,接着传给了皮斯太太。一个多世纪以来,这些信寻觅着名叫米拉奇又叫花儿的第一代拉罗斯的遗骨。

首先,拉罗斯对哈尼弗特·埃姆斯医生的研究颇有用处。埃姆斯医生在信里委婉地拒绝了沃尔弗雷德的要求,这证明她身体具有所谓的科学价值。她的遗骨证明印第安人特别容易感染这种疾病,也显示她与病魔斗争之久。她的身体一次又一次将这种疾病隔离并控制起来。埃姆斯医生断定,她的身体是了不起的人类标本。有一段时间,拉罗斯的遗骸作为肺结核患者的样本供好奇者参观。埃姆斯在马里兰度过晚年,在遗嘱中把他拥有的遗骨送给了埃莫斯县历史学会。拉罗斯的遗骸曾在那儿展览。

沃尔弗雷德给历史协会写过信之后,拉罗斯的骸骨被保存到一个柜子里,安放在其他印第安人的骸骨旁。这些印第安人的遗骨有的是从埋葬死人的高台上取下来的,有的是从墓地里挖出来的,有的是耕地、修公路时翻出来的,有的是给房子、银行、医院、宾馆或游泳池打地基及建造时挖出来的。历史协会多年来一直拒绝归还拉罗斯的遗骸,因为协会会长在信里说,沃尔弗雷德妻子的遗骨是埃莫斯县历史重要的组成部分。

拉罗斯的遗骸再次展出,但在一次至今未查明的入室盗窃案后突然在展览期间消失。第一代拉罗斯深谙植物的各种秘密,到哪儿都能找到食物,曾与一个滚动的头颅斗智斗勇,能背诵《圣经》的章节;这一代拉罗斯曾以聪慧出名,每年都获得表彰,也曾被教会学校的两位老师断定为无可救药;这一代拉罗斯曾扔掉紧身胸衣,脱下高跟鞋,再次穿上鹿皮软鞋,放声大笑;这一代拉罗斯诞下儿女时,曾有雷神和淡蓝色的魂灵赶来照顾;这一代拉罗斯最爱的是沃尔弗雷德微笑时嘴角那道细细的疤痕。让历史协会会长甚为遗憾的是,拉罗斯留在这世上的遗骸莫名其妙地丢失了。

八月的阳光在树木之间洒下长长的影子。木蜱已经死亡。草叶在水沟中摇曳,拉罗斯有个念头,怎么也打消不了。他非要到那地方睡一觉不可,因为他取代的那个男孩就死在那儿。拉罗斯内心的呼唤非常强烈,为了实现这个愿望,他竟然生平第一次撒了谎。他告诉艾玛琳,说他周末要去彼得和诺拉家。因为他们不认识普路托镇的孩子,所以他捏造了一个学校的朋友,说他要开生日派对,讲得煞有其事。他感到有点惊奇,他撒谎竟然张口就来,而且立马就被信以为真。他撒谎说,彼得会在艾玛琳上班时来接他。艾玛琳很失望。她周末常带拉罗斯去上班,让他在办公室和教室里帮忙。中午,他们一起到怀蒂炸货店,从乔塞特那儿买份马苏里拉奶酪棒或发硬的鱼肉三明治。

“不行,”艾玛琳起初说,“不行,你不能去。”

拉罗斯看着艾玛琳的眼睛说道:“求求你了?”那种表情一向能让他如愿,他正在学习使用。这还是玛吉教他的。

艾玛琳深吸一口气,然后呼出来。她皱着眉头,不过还是让步了。拉罗斯抱着母亲,亲吻她的脸颊,跟她道别。这样还得过多久啊,艾玛琳心想,把他落下来的头发拨到脑后。黑色的睫毛遮住了他的眼睛。

“下周见,妈妈。”他又抱了她一次,特别温暖的拥抱。这个拥抱有点不寻常,她往后退了一步,离他有一臂的距离,上下打量着他。

“你还好吧?”

他点点头。已经露馅了。

“我不过是感觉有好也有坏。”他回答。这算不了什么,不过也是真话,所以他的语气很肯定。她还在犹豫,但她要开紧急事务的例会,快迟到了。母亲离开后,拉罗斯回到卧室,从收纳柜里拿了条毛毯。他把毛毯卷起来,夹在腋下。他拉开装满人偶玩具的背包的拉链,又放进一瓶喷雾式驱蚊液,来到厨房打开水龙头,用一个罐头瓶接了一瓶水。

做这些时拉罗斯的动作小心而准确。他正在成长为能干的男子汉。他从出生的家里学会了怎么设陷阱捉兔子,怎么炖汤,怎么涂指甲油,怎么贴墙纸,怎么主持仪式,怎么在野外的瓢泼大雨中生火,怎么用缝纫机缝补,怎么把缝被子用的布剪成方块儿,怎么玩《光环》[1],怎么收集、晒干和烹煮各种药茶。他从上一辈的老人那儿学会了怎么在看得见的世界和看不见的世界之间走动。彼得教会他怎么用斧子,怎么用电锯,怎么安全使用.22口径的枪,怎么开割草机,怎么开拖拉机甚至汽车。诺拉教会他怎么刷墙,怎么养动物,怎么种植物,怎么煎肉,怎么烘焙糕点。玛吉教会他怎么隐藏恐惧,假装疼痛;出拳时怎么让关节突出攻击对方;怎么打对方的眼睛;怎么从背后用手指钩住对方的鼻子,威胁对方要把他的鼻子从脸上扯下来。这些他还没做过,玛吉也没做过,但她一直在寻找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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