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知道什么了?”玛丽转过身来打量着卡尔,目光狡猾,看不出在想什么,“你全身湿透了。”
“我知道。”卡尔说。
“你及时赶到了。”塞莱斯汀说。
华莱士身子前倾,把头伸到两个女人中间,头发和耳朵上的水滴到了她们肩上。“多特知道了,”他绝望地说,“我策划了一切,篡改了选票,动了手脚才让她当选。”
塞莱斯汀睁大双眼,张大嘴巴。“你没那么做吧!”她惊讶地说。
玛丽无动于衷,好似时刻准备应对最坏的消息。她的目光没离开过多特,只是简单地说:“这下可惨了。”多特仍与一群盛装打扮的甜菜公主们坐在一起,她没有微笑,没有挥手,也没有露出酒窝,而是继续望着空旷的天空,像被打晕了。
“她会热晕的,”塞莱斯汀咕哝着,“他们应该快点开始。”
突然,一架飞机在垒球场的外野区发动,巨大的引擎声淹没了塞莱斯汀的说话声。台上的大人物无一例外地转头去看飞机起飞。本垒打的劣质围栏已被拆掉,被火烧过的外野区狭长而平坦,成了理想的跑道。引擎轰鸣,镇长只得扯着嗓子喊:
“欢迎……第一届……会写在……来让大家看到……履行双重职责……自从……微不足道的云朵……祝愿好运……人工降雨会……成功率……汤姆·B.贝斯克的航空公司……技术过硬……现在……”
多特动了起来。她猛地拉起裙子,露出粗壮的小短腿,跺着脚穿过舞台,跳下台阶。踮起脚尖,跑了起来,在垒球场内野区留下一串小小的黑色钉形鞋印。她跑向外野区,跑向那架酷似机警、优雅的小鸟的白色小飞机。她跑到舱门前,没有举手示意,也没有请求许可,直接爬了进去。然后她停了一会儿,好像在和飞行员理论。现在能听到镇长的声音了,他大声喊:“喂,喂……”塞莱斯汀、玛丽、卡尔和华莱士都站了起来,随时准备冲向飞机。可飞行员往外探了探身子,跟飞机外的人群打了声招呼,就开始滑行。飞机以惊人的速度滑出,不时倾斜一下。它加快速度,发出震耳欲聋的声音,飞上了天。它飞到游戏摊位和遮阳篷上方,飞到高高的古榆树上方,飞到干涸的河床上方,飞到看台和整座小镇上方。
这位镇长之所以能成为镇长,是因为不管面临何种紧急情况,他都不会完全乱了阵脚,总能用冗长无聊的致辞做出回应。此刻,他不顾飞机的隆隆声,依旧坚持念稿子,讲述阿格斯种植甜菜的历史。人们躁动不安,坐在舞台上的人假装对致辞饶有兴趣,但其实关注点都在那架飞机上。飞机已飞得很高,甚至还消失了一会儿。不过,一会儿后它又重新出现在天空中,像一块闪闪发光的亮片。它冲进一片厚厚的云,又从另一侧飞出来,就这样穿过一片又一片云。它一会儿打转,一会儿倾斜,绕了一圈后开始写字。
地面上,玛丽伸出双手,先攥紧拳头,后又张开手指捂在脸上,仿佛拿下来她就会崩溃。塞莱斯汀因害怕而茫然无措,甚至无法冲华莱士发火。而华莱士受了惊,过于担心,全身颤抖。只有卡尔仍满脸好奇。
他们望着天空。太阳光穿过字母的缝隙照在他们脸上。飞机斜飞、滑翔,用烟雾和水汽写出了“华莱士特女王”几个大字,然后掉头飞向别处,消失在树林上空。
舞台上安静了几秒钟,镇长随即宣布多特加冕,并将刚摘的红玫瑰献给多特的母亲塞莱斯汀,塞莱斯汀当时正坐在铁丝挡球网后面。镇长与甜菜公主以及军队驻地司令官一起走下了台阶。拉塞尔坐着没动。观众陆续离开看台,他们悄声说着话,脚踩在木质台阶上,发出隆隆声。只有他们四人仍站在原地,仰望着天空,竖着耳朵听是否有飞机返回的引擎声。周围空无一人,他们四人成了一个小集体,彼此守护。他们没有低头,一直望着天空。在他们上方,多特的名字受到气流冲击,慢慢散开来,一个字母一个字母地被吸进平流层[5]。
[1]美国得克萨斯州一城市。
[2]位于北达科他州西南部。
[3]由政府委任以维持社区安宁、防止非法刑罚和处理简单法律问题的民间人士。
[4]柏拉图的《对话录》中提到的古国。据称亚特兰蒂斯在公元前一万年逐渐变得腐化堕落,激怒众神,最终被洪水毁灭。
[5]飞机写的是“华莱士特”(Wallacette),共十个字母,该细节会在下一章中提到。
Chapter16
1972年
多特
“这太丑了!”我低头盯着她们让我穿的那条看上去湿乎乎的绿裙子说,“我觉得像恐龙蜕的皮。”
玛丽姑妈痛苦地叹了口气,我的话像刀子一样刺进了她心里。她抿起嘴唇,默默忍受着我。我妈妈则用手捂住了嘴。
“我不管,”我告诉她们,“就算这是玛丽姑妈花两百美元买的,我也不穿。”
但你知道我没坚持多久,因为我最后穿的就是那条裙子。
我站在军用停车场上,身边是用舒洁牌面巾纸盒和细铁丝做成的花车。华莱士叔叔在给司机发红色号码牌,好让他们知道自己在游行队伍中的顺序。周围一片混乱,花车司机其实都是汽车俱乐部的加油工,他们有的半醉,把头靠在挡泥板上休息,有的一旦坐在驾驶座上,便开始说说笑笑。我才不在乎他们在干吗,他们只是朋友,又不是男友或其他什么重要的人。他们也不管我随意走动。我在乎的是身上这条裙子,它简直就是现实版的拇指姑娘的噩梦。但至少我有这条白色蕾丝披肩,它像我从邻居家前窗上扯下来的窗帘,我把它裹在身上。我担心被P.J.、艾迪或布默那伙人看见我的裙子。他们要是看见了,一定会笑到肚皮痛。在他们眼里,生活已经足够可笑了。
还有其他“皇室”成员。她们步履轻盈地向我走来时,要么穿着简洁的白色镂空裙,要么穿着淡蓝色裙子。她们都非常苗条,棕色的皮肤一看就是涂上婴儿润肤油和碘酒[1]后躺在自家车库顶上晒出来的。我看见她们,不禁有些气恼。我从华莱士叔叔今天的一举一动就能看出来,今天是属于我的。他已经知道结果了。毫无疑问,我也知道今天谁会被加冕。因此,此时此刻我真希望能独占花车。
几个国民警卫队士兵接替了华莱士叔叔的指挥工作,一位身着挺括的深绿褐色军装、身材修长的警卫引导我们排好队。花车司机们看见穿军装的警卫,就不再嬉皮笑脸。我们五个女生登上了花车。所谓花车,其实就是拖车的底盘。破裂的木制底板上钉着旧床单,零星点缀着圣诞节剩下的拉花彩带,就成了花车。花车上有五个用床单包好的干草垫,是给我们五个人坐的。车尾是一块巨大的白色扇形纸板,上面写着“女王和她的臣下”。有个干草垫比其余的高些,我坐了上去,其余的公主则簇拥坐在矮些的干草垫上。
消防队把河里仅剩的最后一点水洒到了路面上,所以路面还是湿的,但这不足以抑制扬尘。我能感受到干旱的天气迎面扑来,让我脸上一紧。今早,我和华莱士叔叔一起开车到镇上,我看见地面仿佛都被抬高了。尘土在低空飞扬,如同在火光中闪耀的烟雾。我问:“今天天气预报怎么说的?”
“不下雨,”他回答,“而且太阳更毒。”说这话时,他的脸似乎也萎蔫缩小了,好像干旱的天气也快让他枯萎了。
花车开始移动了。我看见半条街外有位身材健硕的疗养院护工,他正把拉塞尔舅舅从特制的穹顶厢式货车里抬出来。拉塞尔被束带绑在轮椅上,束带仿佛已与他的制服融为一体。他戴上了所有勋章,胸前亮闪闪的。坐在轮椅上的拉塞尔被弄得一颠一颠的,护工把他推到花车边上,轮椅被推得一边高一边低,拉塞尔还因此从轮椅上掉下去一次。
我起身,站在移动的花车边缘叫喊:
“他需要喝水!你看不出来他渴了吗?给他点水喝!”
人们纷纷转头,我指着拉塞尔又喊了一遍,这时有个退伍军人协会的人拿着装满水的水壶小跑了过去。我似乎已当上女王,指挥若定。那人和护工一起小心地把拉塞尔抬到指定位置,放在那个假的战场中间,战场上点缀着罂粟花。那些罂粟花是退伍军人们用塑料和铁丝做的,他们每年都会做一些出售。拉塞尔仰起头来,好把水咽下去,我看见他咽了好几口。随后,整个游行队伍开始沿着大街前进。拉塞尔被固定在两个掩蔽壕之间,身边摆着交叉放置的步枪[2],他的眼睛盯着前方牵引花车的国民警卫队吉普车。
P.J.按了按喇叭,于是我重新坐回到干草垫上。这时我已把蕾丝披肩放到一边,我心里很清楚,那些女王候选人现在正肆无忌惮地盯着我那条像植物一样的裙子。不过我懒得理她们,开始按体育老师说的,把手像雨刷一样挥来挥去。我的体育老师参加过北达科他州的小姐比赛。反复挥手,微笑,微笑,微笑。
大街很宽,可已停满了车,花车两侧严严实实地挤了三排人。我们经过时,人们向我们挥手示意,手离我们的脸只有几英寸,我们也默默朝他们挥手,手掌离他们的手只有几英寸。这种幻想出的高贵感像泡泡似的包裹着我们,让我们又聋又哑,把我们同自己的粉丝隔绝开来。就这样,我清清楚楚地听到了人们对我的非议。
“你觉得谁能当上女王呢?”
“哦,那个,就是看上去挺壮的那个,红头发。”
“不可能。”
“真的,肯定是她。我听说了。我哥哥认识那个叫费弗的。”
“那又怎样呢?”
“他在选票上动了手脚,让她获得提名,又自己数选票。”
“他俩是亲戚吗?”
“她好像是他的侄女吧。”
“哦。”
“她妈妈就是那个大个子印第安人,六英尺高的那个。”
“她可真不像她妈。”
起初,我觉得自己仿佛失去了知觉,四周的一切都在旋转,一片模糊。我继续挥手,可人群越来越模糊。我保持微笑,笑到脸颊发疼。慢慢地,我的思绪变得清晰起来。我开始勇敢地面对现实,比如,花车上的其他几个女孩也听到了这段对话,于是,我若无其事地偷偷瞥了她们一眼,结果四个公主全都转过头来,正目光贪婪地看着我。我能看出来,她们既生气又开心,同时迫不及待地想把这消息公之于众。
我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无法自拔。其实我已隐约猜到这都是华莱士叔叔一手策划的。可谁愿意承认这种事呢?所以我一直没承认。我以为他至少会格外小心,严守秘密。可现在呢?这已成了最新的八卦。其中一位公主开始说话了,声音像鸭子乱叫。
“这不公平,不公平。”她边说边微笑着挥手。她的头在长长的脖子上晃来晃去。我决定,作为女王,要砍掉她的头。“应该说出去,让大家都知道。”她会继续说的。
“去说啊,”我对着她的耳朵大喊,“你以为我想当女王吗?”
她双手抱着头,难过地看着我,可其他几人接过了话头。
“为什么不呢?你怎会不想?你能拿到每家商店的礼品券,还能一直保留着王冠。《阿格斯哨兵报》还会专门报道你,肯定会给你拍一张可爱的照片。你现在就像穿着窗帘布,拍照时最好继续穿着。真的,你这衣服看上去就像捣烂的生菜。”
听着她们的对话,我几乎要爆发了。
“这他妈的可是设计师的原创!”我尖叫道。她们不再大声说话,最多只敢小声嘀咕,声音小到我刚好能听见她们在说什么。
“我敢肯定你是用优惠券买的。”
“我知道她在哪儿买的——大福克斯市[3]的‘大女孩’商店,这衣服摆在橱窗里,正好在打折。我去那家店时看到了,有个模特穿着这条裙子,脖子上挂着‘一折出售’的小牌子。”
至于这条裙子是在哪儿买的,我觉得她说的可能是真的。玛丽姑妈喜欢去“大女孩”商店买东西。她块头大得像个水泥地窖,很难买到合适的衣服,而且那儿的折扣力度向来很大。
“我杀了你们!”我威胁道,真希望自己能让她们当场窒息。但我堵不住她们的嘴,她们听出了我的语气不够坚定。我的声音里也带有明显的阴郁和沮丧,我从未这么绝望过。
我看见队伍最前边的花车和乐队已到露天集市门口,正在转弯入场。它们动作缓慢,转弯也很笨拙,仿佛游行的最后一部分永远结束不了。我们不得不听着刺耳的小号、中学生乐队的鼓声和冗长的《日瓦戈医生》主题曲[4]大联唱。好不容易等到中学生乐队演奏结束,传统民俗乐队又开始了。这些演奏的老年人坐在运干草的马车里,而且奇怪的是,他们的背心和帽子都是用压扁的啤酒罐做的。他们举起乐器,点了三下头,然后开始演奏。音乐走调了,像风声一样缺少乐感。
也许被糟糕的音乐影响了,我坐在花车上,开始思考如何报仇。
我以前只对华莱士叔叔生过一次气,那次我可没让他好过。可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而且那次我也只是有些不高兴,恼怒而已。这次可就严重了。他怎么能这样对我呢?我边琢磨着边从花车上爬下来。我们在游行队伍的最后。一层红色的迷雾[5]蒙上了我的双眼。
露天集市里摆了各式摊位,四健会[6]的摊位上有好些牛犊和非常干净的猪,天主教女儿协会[7]则搭了一个玩宾果游戏的摊位,游戏已到高潮,边上还有个馅饼摊。还有各式狂欢节游戏,奖品是那些从来没人赢到过的巨大的粉色狗狗玩偶。露天集市里弥漫着咸甜的香气,有刚出锅的爆米花、棉花糖、湖蓝色枫糖浆和一英尺长的热狗。我觉得如果不停下吃点东西的话就会马上晕倒,但我还是一直往前冲。主持人开始用大喇叭喊话,人群渐渐向看台涌去。我绕着摊位的边沿跑,经过了榆树树阴下的摊位。我知道华莱士叔叔一定在附近参加慈善活动,参与组织或在柜台后面干活。果不其然,很容易找到他。我看到他像个木头鸭子似的坐在半空[8],那简直是世界上最容易投中的靶子。我买了三个球,玩深水炸弹游戏。
我拿起第一个球,耳朵里听到主持人正召集大家去看台就坐,参加即将开始的甜菜女王加冕礼。
“华莱士特,不要,求你了!”华莱士叔叔喊道。
在他喊我名字的那一刻,我眼前红色的迷雾如幕布般落下。
“你告诉别人了!”我大喊,“骗子!”
最后一个球划过空中的一瞬间,我感觉爽极了。可当水花溅起,我转身离去时,简直无法相信自己刚才干了什么。我跑向看台,羞愧难当。华莱士叔叔的脸又苍老又消瘦,我不忍心去想。我想逃跑,想跳进P.J.的经典跑车里,让他载我去加拿大。先是拉塞尔遭殃,现在华莱士落水,马上就轮到我倒大霉了。我觉得自己不必经历这一切,真的不必。我可以飞快穿过卖罐头的摊位,躲进牛棚。我看到垒球场边上有一架准备起飞的飞机。当我走上台时,镇长、拉塞尔舅舅和公主们已在台上就坐。即便此刻,我还在想也许可以假装抽搐,救护车就会闪着警示灯呼啸而来,穿白大褂的男医生会冲出来抢救我。他们会像抬饲料袋一样,把我扔上担架,再弄进救护车,动作粗鲁,就像对待拉塞尔一样。但我没那么做,因为我脑海中正在慢慢浮现一个更好的点子。
太阳像一个闪着白光的大火球,看台的木板都晒焦了,舞台上的铝制折叠椅热得像火炉盖。我坐下后才发现这裙子不太吸热,也算有点用处。我理顺绿裙子的裙褶,当隔热垫用。我坐在舞台上,在家人和所有小镇居民的注视下,脑海里的计划慢慢成形了,仿佛水到渠成。我看见一条线,阿德莱德奶奶牵着线的一端,而另一端则从我爸爸手里传给了我。这条线就是飞翔。
我知道前方的看台上坐着家人,他们的眼睛像是设好的圈套。但我偏偏不看他们,而是转向拉塞尔。他坐在滚烫的椅子上,嘴唇扭曲,一缕头发挡在额前。他脸上的棕色皱纹深如沟壑,纵横交错,如同干涸的大地。
“我非常荣幸地,”镇长边说边调整了一下麦克风,“欢迎大家参加第一届甜菜节。”
快没时间了。
“女王得飞起来!”我朝飞行员汤姆·B.贝斯克喊道,“这是用来做宣传的花招。快点,起飞!”
他允许了我跳进驾驶舱。我们在垒球场滑行时,我对他说我是驾驶飞机的老手,正在考飞行执照。可当我们上升到大约一百英尺时,我吓得双眼紧闭,把头埋在双腿之间,汤姆很惊讶。飞机左右摇摆,不停颤抖、转动,像狂欢节火箭一样。我失重了,头脑发晕。我重新坐直,张开嘴巴,朝他尖叫,让他放我下去。他不答应。他得在天上写我的名字——我那总共有十个字母长的糟糕透顶的名字。
我慢慢深呼吸,直到透过挡风玻璃,看到外面归于平静,才敢动一下。我微微挪动身体,调整自己,惊讶地发现因为挪动或惊吓,我难受得厉害,已感觉不到害怕了。天空如此广袤,平坦的世界向一侧倾斜,天空和大地漫无边际,这景象让我惊讶不已。犁过的地里升起一股股炽热的气流,每当飞机颠簸着穿过气流,每当想象地上的人群是怎么看着我们时,我就大喊大叫起来。只有这样我才能转移一部分注意力,不让自己吐出来。飞到字母上方时,我喊得特别大声,汤姆·B.贝斯克朝我大喊,说我把他的耳朵都震聋了。我在飞机上干的唯一一件正事就是协助人工降雨。我们飞向正西方,那儿的云层正在聚拢。我一字不落地按照汤姆的指令,把碘化银弹药筒装进信号枪里,然后在他进行仪表飞行[9]时,我把枪伸到窗外。我的手握着枪管的光滑部分,喉咙里有股金属味。我注视着汤姆的手,看他的双手沉稳地控制着操作面板,我便集中注意力开枪。一小时后,我们结束了人工降雨,回到看台上方盘旋。
我下定决心,降落时不管多害怕都要睁大眼睛。那样我就可以将景象尽收眼底,俯冲时,我看到疾速移动的大地、狂欢节队伍和露天集市,一切都突然变大,就像一幅模糊的油画。减速时,这幅油画又突然变清晰。我们停在了垒球场左外野区的半圆形看台上。
汤姆拿出写字夹板,开始写飞行日志。他好像没注意到我自己爬出了机舱,或许他讨厌我,巴不得我赶紧离开。但我双脚踩在了大地上,开心极了,所以不在乎汤姆·B.贝斯克的反应,也不在乎周围的空气多么闷热潮湿。我又被裙子裹得喘不上气了。裙子被汗水浸湿了,穿在身上发痒,像是黏了一张满是芒刺的床单。但我依然可以飞奔过三垒线,我要回家。起初我重心不稳,踉踉跄跄,但没一会儿就调整过来了。舞台上空空如也,椅子横七竖八地放着,彩带也掉到了地上。看台上只有稀稀拉拉的几个人,他们边乘凉边吃着鸡腿和派。没人对我指指点点,也没人注意到我。他们没有起立欢迎女王,也没有激动地朝我尖叫,这是我没想到的。镇长走了,公主们走了,拉塞尔走了,华莱士走了,就连玛丽姑妈也走了。我被暴投[10]的垒球打中,停下了脚步。
我在飞机上时以为他们一定会倒吸一口气,大喊大叫,用手遮住眼睛并祈祷。我以为他们会一直等我,或者至少等飞机安然降落。但他们没有。
我感到孤独时才会有这种并不完全正确的想法。但我被遗弃而产生的孤独感很快就消失了,因为当我站在那儿更仔细地看着看台时,我看到有个人在等我。那是我的妈妈。刹那间,我想就这样一刻不停地凝视着她。她皮肤粗糙,脸庞像矿石般具有磁性,深深吸引着我。深褐色的眼睛虽长在深色的面孔上,却饱含期待。我从她眼中看到了母爱的力量。她沉甸甸的爱让人无力承受,像个不断铺开、变大的包袱,还像我身上这条不可理喻的破裙子。那爱让人羞愧难当。我向她走去,仿佛被她牵引着,不能自已。她走下台阶,站在休息区旁,把那束有些萎焉的玫瑰递给我,半开的花朵无力地顺着花茎耷拉下来。
“我们走吧,”她说,“我琢磨着你穿这双鞋能走路吗?”
我脱下鞋。我的脚底像帆布一样耐磨,我们向前走去。妈妈说我得为斯塔姑妈的事儿做好准备,不过我根本没停下,而是穿过如绵羊般四散闲逛、热得发晕的人群,走到如平底锅般滚烫的柏油马路和人行道上。柏油有些黏脚,热量透过我脚上的老茧传到身上。我们回家时路过了华莱士叔叔家,妈妈告诉我玛丽姑妈正在殡仪馆,快为我急疯了。说完后她没再说话,让她难以开口的不是这事。
“他回来了,对吧?”我说,“他在家等着呢。”
但他没有。华莱士叔叔凉爽的房子大门紧锁,妈妈用下巴示意说:“那是他的车。”
那是一款老旧、没有任何装饰的车。保险杠坏了,焊过的地方没涂漆,还落了一层厚厚的、干燥的灰尘。车停在停车位上,随时可以顺畅无阻地倒出去。
我穿上高跟鞋,路旁的多刺植物修剪得很短,像玻璃一样锋利。我扶着妈妈的胳膊走,以免失去平衡。头顶的云朵绵延不断。我们一同呼吸着大地上炽热的空气。我的裙子让我奇痒难忍,一进家门我就把它脱了。
我穿上柔软的旧T恤和牛仔短裤,走进厨房。妈妈已把长袜向下卷到脚踝,还解下了那条系得很紧的腰带。她从冰箱里拿出一盒橙汁,我们坐在餐桌旁,边喝边聊今天发生的一切,然后逐渐跑题了。夜幕降临,没有月亮,一片漆黑,安静而闷热。妈妈做饭时我坐在原位,一动不动。我吃着她做的鸡蛋吐司,喝着她亲手倒的牛奶。
我想靠在她怀里,就像麦子倒在微风中一样。但我没有,我径直走上楼,独自躺在床上,盯着天花板看了好久,感受夜的深沉。远处人来车往的声音渐渐消逝,我仿佛乘着一叶孤舟渐行渐远。我几乎睡着了,可这时却听到了声音。
那声音刚开始很微弱,似乎正轻抚着树叶。随后屋顶传来的响声越来越大,越来越清晰,排水槽发出咔嗒咔嗒的声音。起风了。风穿过纱窗,吹得门砰砰直响,窗帘也飘了起来,如扬起的风帆。尘土和水的味道充满这昏暗的房子,那是雨水的味道。
我将这味道吸进肺里,心想,她躺在隔壁的房间里,一定也和我一样,掀开被子,睁大眼睛,等待着。
[1]涂抹婴儿润肤油和碘酒混合物可以使皮肤快速晒黑。
[2]两把交叉的步枪是美国步兵的标志。
[3]美国北达科他州东部城市。
[4]该主题曲为《拉娜之歌》,为日戈瓦医生的情人拉娜所作,表达了对生活的热爱。
[5]“红色的迷雾”或指多特的怒火。
[6]创立于1902年,是美国农业部的农业合作推广体系所管理的一个非营利性青年组织。它的使命是“让年轻人在青春时期尽可能发展自身潜力”,四健代表健全头脑、健全心胸、健全双手、健全身体。
[7]1903年成立的美国最大的女性组织之一,致力于宗教、慈善和教育事业。
[8]习语,形容非常容易受到攻击。
[9]飞行员按仪表的指示操纵飞机、判断飞机状态和测定飞机位置。
[10]偏离本垒板致接球手无法接住的投球。
屠夫俱乐部
目录
Chapter1最后一根香肠
Chapter2平衡大师
Chapter3肉骨头
Chapter4地窖
Chapter5屠夫之妻
Chapter6花园月夜
Chapter7红心纸
Chapter8野狗的焚烧
Chapter9地下密室
Chapter10出土后遗症
Chapter11圣诞节的日光
Chapter12梦火
Chapter13养蛇人
Chapter14银杉之军
Chapter15屠夫大师合唱团
Chapter16“一步半”
致谢
献给曾唱歌给我听的父亲
思想是自由的
有谁可以捕捉到它
它飞一般掠过
就如黑夜的影子
没人能了解它
没有猎人能击中它
它永远是这样
思想是自由的
——(德国民歌)《思想是自由的》
Chapter1
最后一根香肠
菲德利斯从一战的战场上下来,足足徒步了12天,才回到家。他缓缓爬上儿时的床铺,一睡就是38小时。1918年11月末,当他在德国的地界上再次睁开眼,差点儿就变成了法国人——克列孟梭和威尔逊重新划分了德国疆界,法国不过一步之遥。但和眼前有什么食物可以充饥相比,这件事压根儿不值一提。他把白色羽绒被推到一旁。从他六岁时起,每年一到春天,母亲都会把这床被子拿出去晾晒,再填充上新的绒毛。被面上有一块血渍,是他十三岁那年滴落的鼻血,虽然母亲用力擦洗过多次,依然留有一块淡淡的斑痕,渐渐褪成暗淡的茶棕色,看上去像个边缘参差不齐的鸟窝。这时,一缕饭菜的香味飘来,虽然气息微弱,却足以让人打起精神。可能是在烧土豆吧,还加了点软奶酪,抑或是鸡蛋?他渴望吃个鸡蛋。他的床宽敞柔软,过去三年里,他睡了太多稀奇古怪、让人痛苦不堪的床,所以一躺上去,那种久违的舒适让他禁不住浑身颤抖。他听着母亲安静克制却又饱含深情和喜悦的啜泣声,沉沉睡去,以为此刻耳边回荡的依然是她的声音,却发现是窗外的阳光。阳光透过窗帘倾泻进来,流水般潺潺,就像一个女人如歌如泣的声音拂过乳白色的墙面。
片刻过后,他觉得可以听到阳光的声音,是因为身子清净了。这种清净让他无所适从。两天前,他还未踏进屋门半步,便央求到家中狭小的院子里的葡萄架下,在浴盆里洗个澡。他们生了火,烧好热水。妹妹玛丽亚·特雷莎为他择去头发里的虱子,父亲拿来干净的衣衫。为了忍受战争中迫不得已要承受的一切,包括自己满身的污垢,他封闭了所有的感官。当感官苏醒,再去感受这个世界,周遭的一切都带来强烈的冲击,让人不安,万事万物都有了情感,生动而鲜活,仿若一场震撼人心的梦境。
寂静在他脑中回荡。就连寻常的声响、街上路人的动静,在他听来都像罕见的猴子在叽叽直叫,让人惊叹。他的内心涌起一阵喜悦。穿上没有寄生虫的干净衣服也成为一种意味深长的仪式,扣上爷爷留下的金质野猪头袖扣时,他差点儿哭了出来。他缓缓呼吸了几下,让自己镇静下来,迅速平心静气,止住了眼眶中打转的泪珠。从孩提时起,每当悲伤袭来,他都会屏息静气。成为一个年轻士兵后,他从一开始就心知肚明,这个天赋是能让他活命的关键。果不其然,他这个毛头小兵初上战场,在枪林弹雨中穿梭后依旧安然无恙,还很快发现只要自己潜伏在狙击点,就可以射穿百米开外敌人的眼睛,能做到五发三中。现在他平安无事地重返家园,心里很清楚依然不能放松警惕。往日的回忆会悄然造访,情感会阻挠他的理智。从命悬一线的战场上捡了条命回来,在他看来,并不意味着就彻底脱离了危险。日后的万千感慨注定接踵而至,他决定不放任自己去不断感受,浅尝辄止。现在的他还在慢慢适应,即便是重温这个童年时便了如指掌的房间,也只能慎之又慎。
他在床边坐下。墙上嵌着一个厚实的架子,上面整齐摆放着一排排书,有的还保持着他走之前的原状,摞在一起,用小纸条做了标记。他一度憧憬成为一个诗人,即便他服兵役的消息已经确定,也未改初心。书架上堆满了他崇拜的偶像们——歌德、海涅、里尔克的诗集,甚至还有特拉克尔的作品,藏在其他书卷之后。现在再望过去,却已意兴阑珊。他怎会在乎过这些人说的话?他们的话有何值得在意之处?他的童年点滴也在这里,玩具兵就摆放在窗台上。少年时的荣耀——各类证书和奖状都镶着框,挂在墙上。这些才是要紧的物件,让他的未来有所保障,可以谋口饭吃。衣柜里挂着已经漂白、上浆和熨烫好的白衬衫,等待着朝他敞开衣襟。下面的鞋架上端放着擦得锃亮的鞋子,等着他塞进双脚。他小心翼翼地试着将脚塞进那双硬挺的鞋子的敞口里,却是徒劳。他双脚肿胀,长了冻疮还脱了皮,一触碰就钻心般地痛。只有他那双钉了平头钉的大头靴还合脚,可内里已经发绿,散发着腐烂般的恶臭。
他慢慢将目光移向窗外。卧室的窗户呈细长的矩形,有着金色的窗框。他站起身,拧动羊角状的把手,打开窗,向外望去,目光掠过从路德维希鲁村中缓缓流淌而过的褐色河流,越过河对岸的屋顶和晚秋荒芜的花园,穿过一块块拼接在一起的灰色柔软田地,望向远方渺小的一片屋顶和烟囱。就在那里,在邻近村庄中曲径小巷的某个角落,住着一个他素未谋面却承诺造访的姑娘。他发现自己一想起她,内心便涌起一股复杂而强烈的情感,冒出一个接一个的疑问——她此刻在做什么?家中可有花园?是否正从小径旁一块开垦过的撒满稻草的土地里挖出这一季最后几颗沾着泥土的土豆?或是正将刚洗好的衣服挂到冰冷的绳索上?还是边喝着茶,边和姐妹、母亲谈天?她在唱歌给自己听吗?他还会想到自己的存在和他之前承诺会对她说的话。他如何才能做得到,又怎么可以做不到?
猫头鹰街17号——伊娃·卡尔布的家。菲德利斯站在浅黄色的砖铺走道前,望着门口破旧不堪的铸铁藤架,皱了皱眉。结实的蔷薇枝茎缠绕着铁架攀缘而上,久未修剪,叶子已经落光,除了粗大的刺尖发白,望过去几乎黑压压的一片。走道没有清扫,门前散落着凌乱的纸屑。整个街区的其他地方却干净利落,虽然依然处于战败后的混乱之中,却整洁得不可思议。伊娃·卡尔布家门前的疏于打理让菲德利斯心烦意乱,也许这本身就意味着家中有人逝去。他双眼噙泪,捏了捏鼻梁——即便在公众场合,情绪依然控制不住,这让他有些惊慌。这时,房子前窗的纱帘后有些动静,菲德利斯知道已经有人看到了他。于是,他深深吸了口气,缩进更加坚硬的外壳中,武装好自己,往前迈上砖铺的走道。
敲门声刚落下,她就开了门。他由此明白,方才窗后的一定是她。他认出眼前的人正是伊娃。他一直保存的盒式吊坠里有她的照片,那是铁哥们交给他的。即便现在,那个廉价的镀金信物也依然塞在身上这件夹克窄小的暗袋里,在胸前鼓起椭圆的一块,炽热滚烫。吊坠小小的相框里是一张手工上色的女人肖像,上面的她看起来既能干又脆弱,嘴巴敏感地抿成一条线,嘴角透出机灵和性感。她那双马扎尔人的墨绿色眸子神秘而深邃,此刻睁得很大,敏锐地望着他,让他震撼不已。当她直视他的双眼,过去几年中使他得以保全性命的训练有素的沉着镇定顷刻间彻底坍塌。“快,跟我说实话。”她的主动出击让他马上败下阵来,只得服从她的命令,将他前来的目的和盘托出:约翰尼斯——她的爱人、那个和她有婚约在身的未婚夫、和菲德利斯一起出生入死过的兄弟离开了人世。
菲德利斯也无法确定这到底是他脑子里的想法,还是已经脱口而出的话语,但那些声音的确是从他的嘴里发出来的。虽然他没有听进耳朵,伊娃却已经明白了——她深深吸了口气,仿佛将那些声音传达的消息一同吸进了身体。在这残酷而痛苦的气氛中,她似乎感到眩晕和窒息,聪慧的面庞神情恍惚,表情仿佛瞬间被抽空,于是在这一刻,菲德利斯看到了一个生命正在经受痛苦、毫无防备的真实状态。紧接着,伊娃·卡尔布面色平静地朝他倒了下去,双手还紧紧攥在一起,做着祈祷的姿势。他扶住她,小心翼翼地将她抱在怀里,这才出于直觉,惊讶地发现她怀孕了。后来,菲德利斯独自回顾起这个时刻时,相信她腹中的胎儿一定是踢了她一下,他的手掌在伸出去扶她时感受到了这个动静。
菲德利斯就这样站在门口,抱着挚友的未婚妻,毫不费力,就像抱着一个熟睡的婴儿。他可以保持这个姿势,一连站上数小时。就他的力气来讲,支撑她的身体几乎不费吹灰之力。他是那种生来就力大无穷的人。这股力量一直存在于他的身体中,而且日益见长。
据说,有些人在母亲腹中时,会吸收另一个孪生胎儿的精华。菲德利斯大概就是这种人。也许他就属于日耳曼神话中的古老种族,以森林为家,他们的神曾把自己倒吊在生命之树上。在德国的一些地区,还有一种说法,认为一个人在把他人杀死的那一瞬间,死去的人的灵魂就进入了他的身体。如果确实如此,那就解释清了菲德利斯的身轻力大。他曾在扣动扳机、击碎远方的一张脸前的一瞬间,透过望远镜看到一丝微笑在那张脸上闪过。他也曾利落地开枪擦过一个人的喉咙,看到血液从他捂住脖子的指缝间喷涌而出。他曾在用沙袋搭建和加固的炮塔里精准地射杀法军和英军,逼得他们紧盯他的换哨时间。他们恨透了他,早就计划好该如何把他慢慢折磨死,想方设法活捉他,差点就成功了。在他们之间,战争变成了一场私人恩怨。他很清楚,却依然从未撂过挑子,只是继续像猛禽般锲而不舍,把一个个猎物从地面上那个过于浅窄的壕沟里轻松除去。
为了躲避他,他们把战壕挖得更深,但无论怎么做,不管是在他掉以轻心、筋疲力尽还是集中精力的瞬间,他们都躲不过他的子弹。也许那些逝去的灵魂确实准确无误地飞跃尸横遍野的泥潭,在他身体里安了家,因为菲德利斯体内的沉静已经深化为一种无声的暴力,丝毫不受重型武器在夜间轰鸣的干扰。就连他的战友也开始害怕,然后转而憎恶他,他们因他的存在而变得更加危险。他吸引了敌军的火力,却毫发无伤。他一直睡,一直睡。炮弹在不远处落下,尖叫声不绝于耳。菲德利斯却只是皱了皱眉,像孩子般恼怒地叹口气,转身继续睡了过去。他坠入黑暗的梦境,醒来却毫无记忆。他会一丝不苟地擦拭来复枪的每个部件,抹上润滑油。他吃的是德式面包、香肠和从家里带来的小包苹果干和桃果干。每天清晨,他用扣动扳机的那根手指在一小罐母亲酿造的蜂蜜里蘸一下,然后舔一舔,伴着森林中的苦涩品尝蜂蜜的香甜。那是一种童年的味道,是从隐匿在茂密的银杉丛林深处的花朵中吮吸到的味道。他从不将蜂蜜舔得一干二净,但在扣动扳机时,手指却从没打过滑。
此刻,菲德利斯依然站在门口,直到伊娃的母亲走上前来一探究竟。他搀着伊娃走进屋里,扶她躺在一张褪色的玫瑰粉色沙发上,然后决心按照早就想好的打算,履行向那个在战场返回家园的路上丧生的朋友约翰尼斯许下的承诺——和伊娃成婚。后来,当她表示同意,亲吻了他时,他从她的舌尖和口腔里体味到了层次丰富的味道。他感受到了约翰尼斯——他在约翰尼斯奄奄一息时亲吻了他的额头,就像和一个小弟弟道了声晚安,那是一种辛酸的悲伤。伊娃的味道不同,却很熟悉,就像在森林里品尝过蜂蜜的香甜后嘴边残留的苦涩;当他从她脸旁抬起头,感到她的芳香就像黑松树上开出的隐秘花朵,坚韧而持久,花瓣渐渐枯萎,芬芳却挥之不去。
他们的婚礼是临时张罗起来的,简单而仓促。她大腹便便,怀着在这场战争孤注一掷的疯狂尾声中孕育的婴孩。神父对此一清二楚,却依然为他们祈神赐福。他们的新婚之夜就在菲德利斯狭窄的卧室里度过,他的铅制小兵依然在窗台上巡逻。那一夜,在闪烁的烛光里,她赤裸着身体躺在床上,身上盖着那条留有他儿时血渍的法兰绒被面的羽绒被。她的金发和他一样,闪烁着红色的光芒,在枕头上散落开来。她的乳房呈现蓝色火焰般的脉络,黑色的乳头上有裂纹。他在她双腿间屈下膝来,双手放在她身上,感受着胎儿的剧烈悸动。回归家园后的强烈情感终于渐渐平息,只余下幸存下来的愧疚。现在的他不知该如何看待自己的生命,但在进入伊娃的身体后,当他紧紧握住她的臀,将她的双腿缠绕在自己背后时,他从死一般的寂静中走了出来,意识到一个让他难以接受的事实——虽然他背负着在他手中葬送了生命的诸多灵魂,虽然在过去三年中,他学会为了生存而变得残忍,还了解到自己在射击方面颇有天赋,但他命中注定是为爱而生的。
菲德利斯还很快发现,他命中注定要离开家园。他相信自己应该去美国,只因看到了来自那里的一片面包。这一邂逅发生在路德维希鲁村的公共广场上。就在和伊娃新婚后不久,一天他路过那里,发现人们团团围住一个和父母相熟的老街坊。那人手里拿着一个正方形的白色物件,起初菲德利斯以为是张图画之类的东西,但上面空白无物。待他发现那是片面包,而且形状方方正正,切割十分精准,只能出自追求完美的偏执狂之手时,菲德利斯钻进人群,决定去看个究竟。面包是一个住在遥远的海滨城市的远房亲戚寄来的,充分证明在富有创造力的人手中,连面包这种再普通不过的日常吃食也会化腐朽为神奇。大概是机器完成了揉面、烘烤和切割的步骤吧,或者只是美国普通面包师的杰作?大家对此争持不下。面包片在众人手中传看,传到菲德利斯这里时,他细细观察着它细密的纹理,纳闷它是如何发酵的,它切口利落,外面有一层美妙的棕色甚至金色表皮。在他看来,这简直是件不可思议的艺术品,它的诞生之处一定遵守着一套一丝不苟的严格工序。当天晚些时候,他专程造访了那位街坊,问来寄出面包的城市的名字,记在一张纸片上,后来几个月里都带在身上,直到它从一个传说中奇迹的诞生地变成了现实中的目的地。
菲德利斯拎着一只行李箱,从皇家邮轮“毛里塔尼亚号”上走下来,踏入嘈杂纷乱的纽约海港。行李箱里装满了父亲制作的烟熏香肠,味道让人拍案叫绝。心中的沉静引领他径直穿越刚刚下船的旅客汇集而成的汹涌人潮。那时已是1922年,伊娃的宝宝已经三岁了。他处变不惊的天赋支撑他平安度过了战后物资稀缺的艰难时节,生活的困苦迫使他进入暗流涌动的黑市。现在,菲德利斯的手提箱里拎的东西已掏空他所有家底。家里所剩无几的不值钱的小饰品,包括袖扣和质量上乘的毛料织物,给他换来了船票,让他免于出售刀具。他悄悄藏起的子弹和来复枪让他得以偷猎野猪,这才做出能让他有资本穿越这个新国家的香肠。他只会说一些在船上现学的英语,都和他的目标息息相关——火车、火车站、西方、最好的香肠、屠夫、工作、钱、土地。养家的重任现在完全落在他的肩头,在他看来,则纯粹要靠他沉静默然又不失警醒的能力。
的确,他的安稳中蕴含着一股力量。可双眼却不肯安稳,一刻不停地扫视四周。他的湛蓝色双眸清澈得近乎透明,仿佛头颅透过它们散发光亮。他戴了顶父亲的战前风格的大礼帽,把略带红棕色的浓密金发压得扁扁的,已经需要修剪。不过,胡须却刮得很干净,穿的内衣也很干净。身上那件西装也是父亲的,内袋中装着他需要的所有东西。西装和帽子的材质一样,都是优良的巴伐利亚质地。但他们家族不是巴伐利亚人,其实是生性多疑的南方人,总觉得他们的毛织品做工都没他们自己粗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