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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作者:南非- J M 库切 当前章节:7304 字 更新时间:2026-6-22 19:58

第二天,露茜整个上午都躲着他。她答应同佩特鲁斯见面也没去。下午时分佩特鲁斯自己来了,把后门拍得劈啪响,还是一副公事公办的样子,身穿长工作服,脚蹬长筒靴。他说,该布水管了。他打算从蓄水池接一路PVC塑料水管到自己新家那里,大约有两百公尺的距离。他问能不能借用一下工具,还问戴维能不能去帮他安装水量调节器?

“我不懂什么调节器。我不懂管道工的事。”要他去帮佩特鲁斯,他一点也没有兴趣。

“不是干管道工,”佩特鲁斯说道。“是排水管。就是把水管一节一节接起来。”

去蓄水池的路上,佩特鲁斯大谈各种各样的调节器,大谈压力阀,大谈水管接头。说话的时候语调神气活现,一副炫耀自己是行家的样子。他说,新铺的水管得穿过露茜的地,而她也答应让水管穿田而过,她真好。她“向前看”。“她是个向前看的女人,而不是向后看。”

关于聚会,关于那个眼睛直眨巴的男孩,佩特鲁斯只字不提。好像什么都没发生似的。

他到了蓄水池后的角色很快就清楚了。佩特鲁斯要他去,不是要他就铺水管或排管道发表什么意见,只是给他拿东西,给他递工具——事实上,就是做他的下手。干这角色他也没什么意见。佩特鲁斯是个出色的工匠,看他做事很受益。他所不喜欢的是佩特鲁斯这个人。佩特鲁斯越是喋喋不休地谈论着自己的什么计划,他对他的态度也越冷淡。他可不愿和佩特鲁斯一起被放逐在什么沙漠孤岛之上。他也决不会愿意嫁给他这样的人。这人什么事都要做主。那年轻的妻子似乎还挺快乐,可他觉得,等熬成了老太婆以后,她有什么话说还很难预料。

终于,他实在忍不住了,开口打断了他滔滔不绝的话。“佩特鲁斯,昨天晚上在你家聚会上的那个男孩子——他叫什么?他现在在哪里?”

佩特鲁斯脱下帽子,擦擦额头。他今天戴的是一顶有帽舌的帽子,上面别着一枚银色南非铁路码头帽徽。他好像收藏着不少的帽徽。

“戴维,你瞧,”佩特鲁斯说着皱皱眉头,“你说的可不是件简单的事,说那孩子偷东西。你责骂他是个贼,他很不高兴。他对大伙就是这么说的。而我,我得让气氛平息下来。所以你给我也出了个难题。”

“佩特鲁斯,我并不想把你卷进这件事里去。告诉我那孩子的名字,告诉我他在什么地方,我会把这些消息转告给警察。这样,我们就可以让警察来调查,让他和他一伙的人受到惩罚。你不会给牵扯进来,我也不会给牵扯进来,依法办事而已。”

佩特鲁斯伸展双臂,让脸尽情地沐浴着阳光。“不过,你们的保险肯定能赔你们一辆新车。”

这是在提问?还是在说明?佩特鲁斯在玩什么把戏?“保险公司不会赔我辆新车,”他尽力克制着不发火。“这地方偷车案成千上万,可就算保险公司还没有因理赔而破产,也只会赔我一部分钱,而赔多少,还得看他们认为我这辆旧车值多少才行。凭这点钱想买新车是决不可能的。不管怎么说,这里的原则问题是:我们不可能指望保险公司来主持正义。这不关他们的事。”

“可是你从那孩子那里拿不回车。他没法还你的车。他也不知道你的车哪里去了。你的车没了。最好的结果就是你用保险的钱再买一辆,那你就又有车了。”

他怎么就钻进了这条死胡同?他设法另辟蹊径。“佩特鲁斯,听我说,那孩子跟你有什么关系吗?”

可佩特鲁斯还是环顾左右而言他。“你干吗要把那孩子送警察局去?他还小,你不可能关他进监狱。”

“他要是满十八岁,就够被审判。他要是十六岁也够了。”

“不,不,他没满十八岁。”

“你怎么知道?我看他就有十八岁,他看上去还不止十八岁呢。”

“我知道,我就知道!他还是个孩子,他不可能进监狱,法律就是这么说的。不能把孩子关监狱,你就得放他走!”

佩特鲁斯觉得这么一说,这场争论就结束了。他重重地单腿跪下,开始连接出水口的水管。

“佩特鲁斯,我女儿想做个好邻居——做个好百姓,好邻居。她热爱东开普。她想在这里生活下去,她想和人人都和睦相处。可是,要是她随时都会受到恶棍的袭击,而袭击她的恶棍又能逍遥法外,她怎么能做到这一点呢?难道你连这点都不明白!”

佩特鲁斯正紧张忙乎着,要把连接管接上去。他手上的皮肤显出条条粗糙的裂痕。他干活的时候一声不吭,也看不出他是否听见了他的话。

突然,他高声说道,“露茜在这里很安全。没事的。你可以走了,她很安全。”

“佩特鲁斯,她很不安全!她太不安全了!你清楚二十一号那天发生了什么事。”

“是的,我知道发生了什么。可现在没事了。”

“谁说没事了?”

“我说的。”

“你说的?你能保护她?”

“我会保护她。”

“那天你就没有保护她。”

佩特鲁斯又往管子上抹了点油。

“你说你知道发生了什么,可你并没有去保护她,”他重复着。“你走开了,然后这三个恶棍来了。原来你同他们中的一个还是朋友。我还能得出什么结论?”

这差不多就是对佩特鲁斯的直接指控了。干吗不这么说呢?

“那孩子没罪,”佩特鲁斯说道。“他不是个罪犯,不是贼。”

“我说的不仅是盗窃。还有一宗罪,比盗窃要重得多了。你说你知道发生了什么事。那你肯定明白我是什么意思。”

“他没有罪。他还小。他只是犯了个大错误。”

“你知道?”

“我知道。”水管接上了。佩特鲁斯合上夹钳,拧拧紧,站起身,直直腰。“我知道。告诉你我知道。”

“你知道。你知未来之事。对此我还有什么话说?你也把话说完了。这里还需要我吗?”

“不需要了。接下来的活很简单,挖条坑把管子埋进去就行了。”

虽然佩特鲁斯对保险理赔颇有信心,戴维的索赔却依然没有什么进展。没有了车,他觉得自己身陷农场寸步难行。

他在诊所帮忙的一个下午,把心头的负担向贝芙·肖倒了出来。他对她说,“露茜和我处不好。我想,这本身也没什么了不起。父母和孩子本身就住不到一起。要在平时,我早就搬出去,回开普敦去了。但是我不能把露茜一个人留在农场上。我正在设法劝她把经营农场的事交给佩特鲁斯,自己喘口气。可她就是不听我的。”

“戴维,你得对孩子放手。你不可能一辈子守着露茜。”

“对露茜我早就放手了。做父亲,我可算是最没有保护好孩子的。可现在的情况不同。露茜客观上有危险。这一点我们已经经历过一次了。”

“没事的。佩特鲁斯会把她遮在大翅膀下面。”

“佩特鲁斯?他干吗要把露茜藏在翅膀下面?”

“你低估了佩特鲁斯。佩特鲁斯像奴隶一样拼命干,帮露茜保住了向集市供货的菜园。没有佩特鲁斯,露茜不可能有今天的情况。我不是说露茜完全靠佩特鲁斯,但她有赖他的地方还的确不少。”

“这有可能。问题是,佩特鲁斯欠她什么呢?”

“佩特鲁斯是个善良的老伙计。你可以依靠他。”

“依靠佩特鲁斯?就因为佩特鲁斯长着一把胡子,吸大杆烟,走路拄拐杖,你就以为他是老式的卡菲尔人55了。可事实根本不是这样。佩特鲁斯不是老式的卡菲尔人,更不是什么善良的老家伙。据我看,佩特鲁斯巴不得露茜退出农场。你要是想看证据,不用到别处找,就看看最近发生在露茜和我身上的事情。这也许不是他出的主意,但他肯定对此视而不见,而且也没有提醒我们要注意,他那天肯定是故意不留在附近的。”

他激越的口气使贝芙·肖很是吃惊。“可怜的露茜,”她轻声说道,“她吃的苦太多了!”

“我知道露茜受了什么样的苦。我就在场。”

贝芙·肖瞪圆了双眼盯着他。“戴维,你并不在场。她对我说的。你不在。”

你不在场。你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他简直不知道该说什么了。照贝芙·肖的意思,照露茜的意思,他到底不在哪里?那间那些人在其中作孽的房间?难道她们觉得他不懂什么叫强奸?难道她们以为他没有和她女儿一起备受折磨?他所能想见的情景,还有什么他那天没有亲眼目睹的?难道她们以为,当发生强奸的时候,男人不可能体会到女人的处境?不管对这些问题的答案是什么,他完全被激怒了,被激怒,是因为他被完全当成了局外人。

他买了一台小一些的电视机,原来的那台那天给一起拿走了。每天傍晚晚饭之后,他和露茜并排坐在沙发上看新闻,要是还有兴致,便接着看娱乐节目。

说真的,他住的时间太长了一点。他自己这么想,露茜也这么认为。整天得从旅行箱里取放衣物,一听到门前小路上嘎吱嘎吱地响起踩着碎石的声音就提心吊胆,这样的生活他实在过够了。他盼望着重新坐到自己的书桌前,重新睡在自己的床上。可是,开普敦遥不可及,几乎像在另一个国度。尽管有贝芙的劝慰,尽管有佩特鲁斯的保证,尽管露茜顽固不化,他还是不忍心把女儿一个人丢在这里。眼下,他的生活就在这里:在这段时间,在这个地方。

他受伤的眼睛已经完全复明。头上的伤恢复得也很快,已经不再需要敷药膏了。只是耳朵上的伤口还需要每天伺候一下。所以,时间的确能治愈一切。照此推测,露茜也在恢复之中,即使不在恢复,至少在遗忘,在那天的记忆之上结起痂,盖住记忆,把它封起来。这样,她终有一天能开口说,“我们被抢的那天,”而且真的把那天只当作他们遭遇抢劫的一天。

他尽量在户外度过白天的时光,让露茜独自呆在屋子里。他在菜地上忙乎,忙累了就在蓄水池边坐坐,观察着野鸭家族的增减,构思着关于拜伦的事。

那件事一直没有进展。他所能抓住的目前只有一些片段。第一幕起始的台词他始终想不出来,而开场的音符也始终如袅袅青烟一般让他无从把握。有时候他担心,故事里的那些影子般在他心头绕了一年多的人物,现正在渐渐消失。人物中最让他倾心的是玛格丽塔·科妮,她用女低音唱出的对拜伦的情妇特蕾莎·古奇奥里的责骂,让他一听就感到心里隐隐作痛。可就是这样的人物,现在也似乎正在退出他的脑海。这些人物的退出使他充满绝望,而从更广的范围上看,这是一种灰色的、平凡无稽的绝望,像人的一阵头痛。

他一有时间就到动物福利诊所去,只要是用不着技术的活,他能帮忙的就帮忙:喂食啦,清洗啦,拖地啦。

他们在诊所里照顾的动物主要是狗,其次是猫;至于牲口,D村似乎自有懂兽医的,自有懂抓药的,自有懂治疗的。送来的狗害的病大多是温热病,四肢骨折,被咬伤后的感染,兽疥癣,善意的或是恶意的疏于照顾,年迈,营养不良,以及肠道寄生虫,但大多数还是因为它们自己的生育力太旺盛。狗简直太多了。把狗带来的人从来不直接说,“我把这狗带来让你杀了。”但人人对此都早有预料:诊所会把它处理掉,让它消失,把它送到冥冥的忘川。人们事实上所希望的就是Lsung56(在德语中总能找到一个合适的抽象名词),即消解,就像酒精从水中消解,不留一丝残余,没有一点余味。

就这样,每星期天下午诊所关门上锁时,他就帮着贝芙·肖Lsen57当周的剩余狗类动物。他一次一只,把它们从笼子的后门中取出,领到或牵到现场。在每一只狗的生命的最后几分钟,贝芙会给予最完整的照护,轻轻梳弄它,同它谈话,使它的离去轻松一些。不过,这么做经常并不能让狗忘记现实,而如果真是这样,那肯定是因为有他在场:气味不对(它们能嗅出你的思想),那是一股耻辱的气味。但尽管如此,还是由他来按住狗,不让它动弹,让针头找到静脉,等药水流及心脏,腿脚一阵抽搐,眼神开始迷蒙。

他原来以为自己能习惯这种事。可事实并非如此。他帮助杀掉的狗越多,内心就越焦躁不安。有一个星期天晚上,他开着露茜的小货车回家,还真不得不在路边歇一下,等缓过气来才能继续上路。他止不住顺着面颊淌下的眼泪,他的手不住地颤抖。

他不明白自己发生了什么事。直到现在他对动物的态度多少还有点无所谓。尽管他不赞成残酷,但这只是理论上说说,他说不准自己的天性到底是残酷还是善良。其实他既不残酷也不善良。他推测,那些以残酷为职责的人,比如在屠宰场干活的人,他们的灵魂上会长出蟹壳一般的硬盖。习惯磨出硬心肠,这在大部分情况下肯定如此,可在他,似乎并不是那么回事。他似乎天生就没有硬心肠。

他的整个生活被杀狗现场所发生的事缠住了。他确信,这些狗明白自己的大限已到。尽管这事做起来无声无息,不痛不痒,尽管贝芙·肖脑子里转的都是善意的想法,而他也在努力这样做,尽管他们把刚死的狗放在扎得紧紧的袋子里,院子里的狗还是闻得出里面究竟在干什么。它们耳朵耷拉,尾巴垂下,好像它们也感觉到了死亡的耻辱;它们的腿直直地僵着,得把它们拽着、推着,甚至得抱着才能越过门槛。被压在桌子上时,有的拼命左右挣扎,有的则悲鸣哀嚎,谁也不正眼看贝芙手里的针管,它们不知怎么就明白了:那可是要大大伤害它们的东西。

最糟糕的是有些狗冲他嗅鼻子,还想舔他的手。他从来就不喜欢手被人舔,因此第一反应就是把手缩回去。明明是谋杀犯,干吗要装出老朋友的样子呢?可随后他又于心不忍了。为什么要让死神阴影下的生命感觉到他在退避,好像那一舔有多么令人作呕似的?于是它们想舔他就让它们舔,就像只要它们愿意,贝芙·肖就抚弄它们、亲吻它们一样。

他希望自己并不是一个多愁善感的人。他努力使自己不要对被杀的狗多愁善感,也不要对贝芙·肖多愁善感。他对她尽量不说“我不知道你是怎么干的”这样的话,以免听她回答,“这事总得有人做。”他并不排除这样的可能,即从最深处说,贝芙·肖并不是一个帮助解脱的天使,而是个魔鬼;换句话,在她表面的情感之下,藏着的是和屠夫一样的残忍心肠。他尽量不忙着下决断。

既然插针头的是贝芙·肖,处理尸体的自然就是他了。每次杀完狗的次日一早,他就开着满载的小货车到赛特勒医院的焚化场,开到焚化炉前,把装着尸体的一个个黑袋子喂给熊熊的炉火。

其实,一杀完就把袋子运过去,放在那里让管焚化炉的人去处理,那要省事得多。可是那样一来,就得把这些尸体和周末的其他垃圾堆在一起:医院病房里清扫出来的废弃物,路边铲上来的腐肉,硝皮厂运来的气味难闻的废料:随心所欲地堆在一起,让人想来十分可怕。他可不愿意把如此的羞辱强加于这些尸体。

于是,星期天傍晚,他就把这些袋子装在露茜的小货车后车厢里开回农场,在那里放一夜,星期一一早再送到医院的焚化场去。到了那里,他亲自把这些尸体一次一个放上传送车,转动手柄,传动机械便拉着传送车穿过铁门,进入熊熊火焰之中,然后他一拉制动杆,倒空传送车,再转动手柄把传送车拉回来,而通常该干这活的工人则站在一边看着。

其实,第一个星期一,这活他是让那里的工人来干的。死僵使这些尸体一夜之间变得十分僵硬。尸体的腿钩在传送车栏杆上,当传送车去过火炉又回来时,那狗经常会跟着回来,被烧得浑身漆黑,龇牙咧嘴,一股毛皮的焦糊味,包着的塑料袋早给烧完了。后来,工人就在装尸体前先用铁锨背把尸体狠劲拍一遍,把僵直的四肢敲折了再送进去。看见这一情景,他才决定插手,自己来干这件事。

焚化炉用无烟煤做燃料,一台电扇往进气管里送风。他猜测这玩意儿一定是五十年代的产品,是造这所医院时的东西。焚化炉一周开六天,从星期一到星期六。第七天它休息。工人上班时,先把前一天的骨灰扒拉出来,然后点火。九点模样,内炉的温度有摄氏一千度,足够使骨头炭化了。炉火一直烧到大半个上午,冷却却要花整整一下午的时间。

他并不知道当班工人的名字,他们也不知道他叫什么。对他们来说,他只是一个每周一从动物福利会运尸体袋来的人,而且来得越来越早。他来了,他干活,他离开;他并不是那个以焚化炉为中枢的小社会中的一员,虽然这小社会四周围着铁丝网,大门用小铁锁锁着,外面还立着用三种语言写成的告示。

其实铁丝网早就给人割了一个洞,锁着的大门和竖着的告示从来无人理睬。等守时的送货人上午送来医院的第一批废弃物袋,早有一帮妇女儿童在等着从袋子里翻出些注射器、小别针、可以洗过再用的绷带,等等,只要能卖出手的都要,但他们最主要是找药片,可以卖给杂货店或拿到街上去换东西。还有些游民,白天在医院的焚化场四周转悠,晚上就背靠着焚化炉睡觉,还有睡到传送管道里去的,为的是取暖。

这并不是他想加入的一个什么联谊会。可是,他在那里,他们也在那里;如果说他带去堆在那里的东西没引起他们的兴趣,那是因为死狗既卖不掉又吃不了。

他为什么要干起这样的活?是为贝芙·肖减轻些负担?要那样,把袋子扔在堆场一走了之也就够了。是为了那些狗?可狗已经死了;再说,狗哪里知道什么光荣和耻辱呢?

那就是为他自己。为他自己理想中的世界,这世界里的人们不用铁锨把尸体打平了以便于处理。

这些狗被送到诊所去,是因为人们不需要它们了:因为我们太多了。这才使他进入了它们的生活。他可能并不是它们的救星,不是那个不嫌它们太多了的人,但他却愿意当它们无法——完全无法——照顾自己,甚至连贝芙·肖都决定洗手不干的时候去照顾它们的人。护狗员,佩特鲁斯曾经这样称呼自己。好了,这下他也成了护狗员:狗的护理员,狗的来世灵魂管理人,一个贱民。

真有意思,像他这样自私的人居然为死去的狗做事。要为现实中的世界,或是为理想中的世界尽力,肯定还有许多其他更有成效的事情可做。比如说,可以在诊所晚下班。可以劝告在堆场上的孩子们,别往自己的肚子里装毒药。哪怕坐下来好好写上几行拜伦歌剧里的唱词,有时也不失为对人类的一种贡献。

可这些事情自有别人去做——像动物福利事业啦,社会康复事业啦,甚至拜伦的事也自有人做。他挽救尸体的荣誉,是因为再没有别人会愚蠢到去做这件事情。他正在变成这样的人:愚蠢,傻气,头脑出了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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