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不知道我在听见敲门声之前究竟沉睡了多久。一开始我根本没在意,因为敲门的人一个劲儿地叫:“爱莉,爱莉,爱莉,让我进来。”我可不认识什么爱莉。后来,另一阵敲门声盖过了原先那种闷闷的碰撞声——是一种尖利的笃笃声,另一个清脆的多的嗓音叫道:“格林伍德小姐,你的朋友要找你。”于是我明白是多琳回来了。
我一骨碌爬了起来,在黑漆漆的房间中央昏昏沉沉地挣扎了一会儿才站稳身子。多琳把我吵醒了,这真让人窝火。只有好好睡上一觉我才有可能忘掉这个倒霉的夜晚,而她偏偏要来把我吵醒,搅了我的美梦。我想要是我假装睡着,敲门的人可能会停下,不再烦我,可是我等啊等,她们还是敲个没完没了。
“爱莉,爱莉,爱莉......”第一个声音咕咕哝哝,另一个声音则尖声嘶叫,“格林伍德小姐,格林伍德小姐......”好像我人格分裂似的。
我打开门,眨巴着眼睛朝亮堂堂的过道看去。我觉得那会儿既不像夜晚也不像白天,倒像突然插到两者之间的一种间歇,阴惨惨的,永远没有完结。
多琳倚在房门一侧的墙壁上,我一走出来她就跌进我的怀中。我看不见她的脸,因为她的脑袋低垂着在胸前,僵直的,颜色极淡的金发从深色的发根垂落下去,活像呼啦舞裙的穗子。
我认出来了,那个身穿黑色制服,嘴上长着胡须的是夜班女佣,她在我们这一层楼的一个拥挤的小房间里熨烫住客的日常衣服及晚装。我搞不懂她是怎么认识多琳的,也不明白她为什么会帮多琳叫醒我 ,而不是把多琳悄悄领到她自己的房间去。
这个女人看到多琳靠在我的怀里,除了打几个冒酸水的酒嗝之外还算安静,就大步流星地沿过道向她的工作间走去,那里搁着一架古老的“胜家”牌缝纫机和白色的熨衣板。我真想追上她,告诉她多琳的事跟我毫不相干,因为她那一脸的严肃,勤奋,道德感,就像老派的欧洲移民那样,叫我想起了奥地利裔外祖母。
“让我躺下,让我躺下,”多琳嘟嘟囔囔地说:“让我躺下,让我躺下......”
我有一种感觉,如果我把多琳拖进屋,扶她睡到我的床上,我就永远也甭想摆脱她了。
她把全身的重量都压在我的胳膊上,身子温暖,柔软,像一堆枕头,她那穿着钉有鞋掌的高跟鞋的双脚不听使唤地拖曳着。她的身子太重了,我不可能拖着她走完这长长的过道。
我决定干脆把她放倒在地毯上,关上房门,锁好,回床上睡觉去。等多琳醒来,她不会记得发生过什么事,她会以为当我睡着时她在我房门前失去了知觉,然后她就会自个儿爬起来,乖乖地走回到自己的房间去。
我正要轻轻地把多琳放倒在过道的绿色地毯上,她低低地呻吟了一下,扒着我的手臂探出头去。褐色的呕吐物从她的嘴里喷涌而出,在我脚下汇成了一大摊。
多琳一下子变得更重了。她的脑袋往那摊呕吐物里垂落下去,一根根头发被秽物弄湿了,活像沼泽地里的树根,我发觉她睡着了。我放开手。我自己也迷迷糊糊要睡着了。
那天夜里我做了一个有关多琳的决定。我下定决心,对多琳我只旁观,听她说话,但在内心深处我将不再和她有任何瓜葛。在内心深处,我会对贝特西和她那帮天真无邪的朋友们忠心耿耿。我的内心追随的是贝特西。
我无声无息地走回房间,把门关上。转念一想。我没锁门。我没法做到那么绝情。
第二天早晨,我在一片郁闷的暑热中醒来,穿上衣服,把冷水撩到脸上洗了洗,抹上一点口红。然后慢慢地打开房门。现在想来,当时我以为会见到多琳的身体依然躺在那摊呕吐物中,仿佛是我可鄙本性的丑鄙的,活生生的见证。
过道里空无一人。地毯从过道的一头伸展到另一头,干干净净,永远是那么青翠的颜色,除了我房门前那一块隐约可见的形状不规则的污迹,就好像有人不小心在那儿打翻了一杯水,然后用布吸干了似的。
《熟女时代》的宴席上整齐地排列着一瓣瓣对半切开的黄绿色鳄梨——里面塞了蟹肉和蛋黄酱——和一盘盘煎的嫩嫩的牛肉和冷切鸡。期间点缀着几只堆满了黑色鱼子酱的雕花玻璃碗。那天早晨我根本没时间到酒店的自助餐厅吃东西,只胡乱喝了一杯煮过头的咖啡,苦的我直皱鼻子——我简直饿坏了。
来纽约之前,我从来没在一家像样的餐馆吃过饭。霍华德.约翰逊餐馆不算数,我不过是在那里跟巴迪.威拉德那种人吃点炸薯条,奶酪,汉堡,香草刨冰而已。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对美食的热爱超过任何东西。不管我吃多少,我的身材都是老样子。直至今日。这十年来我的体重没有变过。只有一次例外。
我最喜欢的菜式都有足足的黄油,奶酪和酸奶油。在纽约,我们有这么多机会跟杂志社的人以及来访的形形色色的名人共进免费午餐。我养成了浏览菜单的习惯。是那种巨幅的手写菜单,上面仅一碗豌豆小菜就要五六十美分。我一路往下瞧,直到挑出最丰盛的,最昂贵的菜式。然后点上一大串。
她们带我们出去吃饭都是高消费,实报实销,所以我从来不觉得内疚。我特意吃的飞快,不让人家等我;她们通常只点大厨色拉加一杯柚子汁,因为要减肥。几乎每一个我在纽约的人都在减肥。
“在此我向我们杂志社全体同仁有幸结识最漂亮,最聪明的一群年轻女士表示欢迎,”发福且又谢顶的司仪对着别在西装领上的麦克风呼哧呼哧地说,“为了感谢光临,我们《淑女时代》的食品试味厨房特地为各位献上这词筵席,聊表殷切之情。”
我们端出淑女风度,对他报以零零落落的几下轻轻的掌声,而后在一张巨大的,铺着桌布的餐桌旁就座。
我们杂志社一共来了十一个女孩,我们的指导编辑也大都到了,再加上《熟女时代》食品试味厨房的全体职员,她们穿着卫生的白罩衫,带着整洁的发网,脸上的化妆无懈可击,一律是桃子馅饼的妆色。
我们只到了十一个人,因为多琳缺席了。不知为什么,他们把她的座位安排在我的旁边,椅子就这么空着。我替她把座位牌收了——那是一面袖珍镜子,镜子上部用花体字描着“多琳”,镜边是一个经过速冻处理的雏菊编成的花环,中间镶着的那个银色小洞就是映出她的脸蛋的地方。
那天多琳跟莱尼.谢泼德呆在一起。现在她几乎一有空就去找莱尼.谢泼德。
《熟女时代》是家大型的妇女杂志,以其使用“亮彩”胶片拍摄的双幅页面的盛宴图片闻名,盛宴的主题及场合每月一换。午宴前一个小时,她们带我们参观了一个又一个光可鉴人的厨房。我们看到,在白炽灯下拍摄摆好造型的苹果馅饼真是困难重重,因为冰激凌不断融化,得从后面用牙签撑住,一旦造型不挺就得另换一份。
(2)
那些厨房里高高垒起的各色美食真叫人眼花缭乱。这可不是说我在家吃不饱,只是我的外祖母总是做廉价的带骨腿肉,或者廉价的精肉块,她还有一个习惯,在你刚想把叉子往嘴里送时,她就会说:“我希望你好好享用,1磅45美分呢。”这句话老让我觉得吃下去的不是星期日烤肉,而是一分一分的钱。
我们伫立在椅子背后聆听欢迎词时,我曾低下头偷偷打量鱼子酱碗的位置。一只碗正搁在我和多琳的空椅子之间,这位置可是颇有战略意义。
我琢磨着,餐桌中央搁着一盘堆的像小山一样高的杏仁蛋白糖,因而坐在对面的女孩不可能够的着这碗鱼子酱,而坐在我右侧的贝特西呢,只要我用胳膊肘把它和贝特西隔开,让它靠近我的装面包和黄油的盘子,我想她就不好意思跟我抢了。而且,离坐在贝特西右边的女孩不远处还有一碗鱼子酱,贝特西可以吃那碗。
我外祖父和我之间有个常开不厌的玩笑。他在我家乡附近的一个喜爱那个村俱乐部当侍者总管。每个星期日外祖母都开车去接他回来,因为星期一是他的休息日。我弟弟和我轮流跟着她去。外祖父总是用星期日特餐招待外祖母和她的小跟班,就好像我们是俱乐部的常客似的。他热衷于为我介绍各色各样的珍品佳肴,以至我才九岁就已经对维希冷汤,鱼子酱和鳀鱼酱养成了狂热的爱好。
玩笑是这样的:在我的婚礼上,外祖父将负责提供鱼子酱,让我吃个够。这仅仅是个玩笑,因为我从来没打算要结婚,而且我即使真的要嫁人了,外祖父也买不起足够的鱼子酱,除非他把那间乡村俱乐部的厨房洗劫一空,将那儿的鱼子酱都装在箱子里带走。
在水杯,银餐具,骨灰瓷器的叮当声的掩护下,我在自己的盘子里铺上鸡肉片。然后我在鸡肉片上抹上鱼子酱;我抹了厚厚一层,就好像往面包上抹花生酱一样。接着,我用手指将鸡肉片一片一片地拈起来,卷成筒状,免得鱼子酱溢出来,随即把肉卷送进嘴里吃掉。
我一度对吃哪道菜用哪个调羹总是弄不清楚,为此极为忐忑不安,后来我发现如果你在餐桌旁以一种傲慢的态度做出不合常理的举动,仿佛你对自己的所作所为的正确性胸有成竹,那么你就没事了,绝对不会有人认为你礼仪不当或者缺乏教养。人家会认为你很有创意,妙趣横生。
我是在杰西带我去跟一位著名诗人共进午餐那天学会这一招的。那是一间正儿八经的餐厅,到处都是喷泉和枝形吊灯,所有男士都穿着深色西服,衬衫雪白,而他却穿了一件可怕,笨重而污迹斑斑的棕色花呢夹克,一条灰色的裤子,里面是一件红蓝图案的开领紧身衣。
这位诗人一边跟我聊自然与艺术的对立,一边用手指用生菜叶一片一片地拈起来吃。我的视线怎么都没法从那几根拈着一片片淌着水的生菜叶,在诗人的色拉碗和嘴唇之间来回移动的手指上挪开。没有人咯咯傻笑,没有人窃窃私语,做出粗鲁的评论。诗人那副模样叫人觉得,用手指拈色拉才是唯一自然而合乎情理的做法。
我们杂志社的编辑以及《熟女时代》的职员都坐的离我远远的,贝特西看起来乖巧,友善,她甚至似乎并不喜欢鱼子酱,于是我愈发肆无忌惮。我吃完一盘冷鸡肉加鱼子酱以后又来上一盘。然后我着手对付鳄梨加蟹肉色拉。
鳄梨是我最心爱的水果。每个星期日外祖父都会给我捎回一只鳄梨,藏在他的公文箱底,六件脏衬衫和星期日漫画的下面。他教我吃鳄梨的方法:把葡萄,果冻和法式色拉酱一起放到平底煎锅里溶化,然后将这石榴红色的酱汁倒进挖出的鳄梨里。我真怀念那种酱汁。与之相比,这里的蟹肉简直平淡无奇。
“裘皮展览会怎么样?”当我不再担忧贝特西争抢鱼子酱时,我问她。我用汤匙刮净了盘子里最后几枚带咸味的黑蛋蛋,然后把汤匙添个干干净净。
“棒极了,”贝特西嫣然一笑,“他们教我们用几条水貂尾巴和一条金链子做一种可以扮出各种花样的围巾,到伍尔沃思百货公司花1美元98美分就能买到那种金链子的仿制品,一摸一样。从展览会一出来,希尔达就跑到皮裘批发仓库,她打了个大折扣,买下几条水貂尾巴,然后又跑到伍尔沃思百货公司去,把整条围巾做好,乘公共汽车时就围上啦。”
我瞟了希尔达一眼,她坐在贝特西的另外一侧。当然啦,她围着一条看起来雍容华贵的围巾,几条毛茸茸的尾巴,一边用一根悬垂的镀金链子束着。
我老是琢磨不透希尔达这个人。她身高6英尺,绿色的大眼睛,眼角上斜,厚厚的红嘴唇,一副斯拉夫人特有的空洞的表情。她擅长制帽。她的指导老师是时装版编辑,这就把她与多琳,贝特西和我这几个人划分开来,我们更倾向于文学,负责写专栏文章,尽管有些只是健康或美容专家。我不知道希尔达是否识文断字,但她做的帽子令人叫绝。她去纽约一家专门教授帽子制作的学校学习,每天去上班的时候都要戴一顶崭新的帽子,这些帽子都是她用零零碎碎的草杆,裘皮,丝带或者颜色难以捉摸的面纱亲手制作的。
“真了不起,”我说,“真了不起。”我好想多琳。她准会就希尔达的令人惊异的裘制品发表几句机智而辛辣的高论逗我开心。
(3)
我情绪低落;就在那天上午,杰西那人揭下了我的面具,我感到我对自己的所有令人不愉快的怀疑都在一一落到实处,我没法再遮掩下去了。十九年来,我一直忙于追逐高分以及这样那样的奖学金和助学金,现在呢,我没劲头了,步子慢了,无可挽回地退出了赛跑。
“你干嘛不跟我们去看裘皮展呢?”贝特西问道。 我模模糊糊地觉得她在问第二遍,一分钟以前她已经问过同样的问题,只是我没法集中注意力。“你跟多琳出去了?”
“没有,”我说,“我是想去看展览来着,可是杰西打电话叫我去办公室了。”说我想去看展览不太属实,但我竭力使自己相信那是真心话,这样我就可以名正言顺地感受杰西给我造成的伤害了。
我给贝特西描述那天早晨我躺在床上筹划去裘皮展览会的情景。我只是没告诉她在那之前多琳到过我房间,她说:“去那该死的展览会有什么劲?莱尼和我要去科尼岛,你跟我们一起去吧。莱尼可以给你找个好小伙子。这一整天又是午餐会又是下午的电影首映式,够忙活的,谁也不会注意我们。”
我一时有些动摇。展览会确实没劲。我对裘皮素无兴趣。最后我决定还是赖在床上,能赖多久就赖多久,然后到中央公园的草坪上去躺一天,要到那空旷的,池塘里有着野鸭的荒地上找一块最长的草坪。
我告诉多琳我不去展览会,午餐会,电影首映式,可我也不去科尼岛,我只想躺在床上。多琳走了以后,我自忖我为什么再也没法循规蹈矩地做我应该做的事。这使我感到悲哀,疲惫。然后我又自忖我为什么不能像多琳那样随心所欲地做不应该做的事。这使我感到更加悲哀,更加疲惫。
我不知道那已是什么时候,我只听见姑娘们在过道里奔来忙去,互相叫唤,为赴展览会做准备的声音,然后一切都沉寂下来。我仰面躺在床上,瞪着光秃秃的白色天花板,寂静似乎越胀越大,我觉得自己的耳鼓都要跟它一起胀破了。然后电话铃响了。
我盯着电话瞧了一会儿。话筒在瓷白色的机座上微微颤动,所以我知道电话真的在响。我想也许我在舞场里或晚会上把我的电话号码告诉了什么人,然后就忘了个干干净净。我拿起话筒,以一种嘶哑的,逆来顺受的声音应道:
“喂?”
“我是杰西。”杰西厉声说。她是如此干脆利落,我一下子反应不过来。她说:“我在想,你是不是正打算今天到办公室来一趟?”
我溜进被单里。我不明白杰西为什么以为我会去办公室。我们都发了油印的日程表,好让我们对各种活动心中有数,很多上下午我们都不去办公室,而是到市里去活动。当然,这样的活动是自愿参加的。
我沉默了好一阵子,然后怯怯地说:“我本来打算去裘皮展览会的。”当然我压根儿就没这样想过,可我想不出还能说什么。
“我告诉她我本来打算去裘皮展览会的,”我跟贝特西说,“可她叫我去办公室,她想跟我聊聊,而且有活儿要我干。”
“哦,哦!”贝特西同情地说。她一定看见我的泪珠正扑簌簌地落到盛着蛋筒白兰地冰激凌的甜食盘里,不然她不会把她自己那份碰也没碰过的甜食给我。我吃完自己的一份,就开始心不在焉地吃她那一份。对于流泪我有点儿尴尬,但我的泪水货真价实。杰西可是对我说了些可怕的话。
10点钟左右,我面色苍白地走进办公室。杰西站起身,绕过办公桌来把门关上。我坐在我的打字机前的转椅上,她则坐在她的办公室后面的转椅上,我们就这么面对面坐着。她身后的窗台上一层一层地摆满了盆栽花卉,像一个热带花园,欣欣向荣。
“你对工作不感兴趣吗,埃斯特?”
“ 哦,感兴趣,感兴趣,”我说,“非常感兴趣。”我几乎要声嘶力竭地喊出这些话,似乎那样更让人信服,但我控制住了自己。
从小到大我一直对自己说,如饥似渴,废寝忘食地学习,读书,写作和工作就是我想做的事情,而且,似乎确实如此,我干什么都很出色,功课全优,甚至到我上大学时这种势头也无人可挡。
作为大学生,我曾经是镇上《新闻报》的记者,校文学杂志的编辑,校荣誉委员会的文书。这个委员会是个专门处理学术性和社会性违纪行为及其处罚的机构,很得人心。学校里一个颇具名望的女诗人,教授正为我争取到东部最大的大学的研究生院学习,我有希望年年拿到全额奖学金。眼下,我正在一家面向知识分子的时装杂志社师从他们最棒的编辑,我怎么倒像一匹拉车的驽马,一味逡巡不前?
“我对一切都非常感兴趣。”一个个字像一枚枚木制硬币落到杰西的办公桌上,发出空洞,平板的闷响。
“我很高兴你这么说,”杰西有点儿恶毒地说,“你知道,如果你卷起袖管好好干,这一个月你能在杂志社学到不少东西。在你之前来这儿的那个女孩睬都不睬时装展览那一套。她从这间办公室径直去了《时代》杂志。”
“天!”我还是那么一副死气沉沉的腔调,“那么快!”
“当然,你还要回大学学上一年。”杰西语调稍微温和一点地继续说,“你打算毕业以后干什么?”
我一直打算拿上一大笔奖学金去上研究生院,或者拿上一笔资助到欧洲各地学习,然后我想一边做教授一边写诗,或者一边写诗一边当个什么编辑。一般说来这些计划我都可以脱口而出。
“我真不知道。”我听见自己说。听自己说出这样的话,我大为震惊,因为话一出口我就知道我说的是实话。
那话听起来是实话,我看出来了,就好像有一个人老在你家门口晃来晃去,晃了几年以后,突然走到你跟前自我介绍说是你生父,而且他看起来真和你相貌酷似,于是你看是看是看出他真是你生父,而那个你从小叫到大的父亲其实是个冒牌货。
“我真不知道。”
“要那样的话,你准一事无成。”杰西顿了顿,又问,“你懂几门外语?”
“哦,我想,我会看一点法语,而且我一直想学德语。”大概有五年了吧,我一直跟人说我想学德语。
我母亲童年时讲德语,尽管她当时身在美国,为了这个她在一战期间曾被学校里的孩子扔石头。我父亲在我9岁时就死了,他讲德语。来自普鲁士黑暗的中心,一个充斥着躁狂抑郁症病人的小村庄。我弟弟当时正在柏林国际生活实验中心,讲一口地道的德语。
我没告诉过人:每次我捧起一本德语辞典或德语书,一看到那些密密麻麻,黑压压,带刺的铁丝一样的字母,我的脑子就像蛤蚧一样闭上了。
“我一直想进入出版界。”我竭力找回一点线索,好让自己像从前一样推销有术,“我想我会申请到一家出版社去工
“你应该学会看法语和德语,”杰西毫不留情地说,“也许再加上几门语言,西班牙语啦,意大利语啦,如果能看俄语就更好了。每年六月数百名姑娘拥到纽约来,她们都以为自己可以当编辑。你得拿点那些庸常之辈没有的东西来。最好去学几门外语。”
我不忍心告诉杰西,从我四年级的课程表中根本就挤不出一丁点儿学外语的时间。我学的是旨在教人如何独立思考的优等生专修课程,除了上一门教授托尔斯泰和陀思妥耶夫斯基作品的课以及一个诗歌创作高级研究班以外,我所有的时间都要用来写一篇论文,分析詹姆斯.乔伊斯作品的某个晦涩难解的主题。我还没定写什么主题。因为我还没来得及读《芬尼根觉醒》。我的教授倒是为我要写的论文兴奋不已,还允诺说要给我一些关于孪生子意象的提示。
“到时候看吧,”我对杰西说,“很可能我会去上一个德语速成班,就是他们新开的那种适合双重需要的基础课。”说话的时候我想,没准我真会这么做。我有办法劝说我的班主任让我做些不合常规的事情。她把我当做一个有趣的试验品。
在我们学校,物理和化学都是必修课。我已经修了一门植物学,成绩出色。一整年里我一道考试题都没答错过,有一阵子我甚至能做起当植物学家,到非洲或者南美洲的热带雨林去研究野生草类的梦,因为到那种稀奇古怪的地方研究那种生僻的课题比到意大利研究艺术或者到英国研究英语更容易拿到大笔的资助,竞争没那么激烈。
植物学还不错,因为我喜欢吧叶子剪下来,放在显微镜下,描画面包霉菌和蕨类植物繁殖周期中那奇异的心形叶片。这一切对我来说极其真实。
上物理课那天我就跟死了似的。
站在讲台后面的是个名叫曼兹先生的矮个男人,他肤色黝黑,声若洪钟但口齿不清,穿一套紧绷绷的蓝色西服,手里拿着一只小木球。他把球放在一块陡斜的,起楞的滑板上,让它从上面滑下去。然后他开始说什么α是代表加速度,t代表时间,他一下子写了一黑板的字母,数字,符号,我的大脑顿时跟死了一样。
我把物理课本带回宿舍。这是一本厚厚的讲义,印在那种油墨特别容易泛开的油印纸上,足足有400页,没有插图,没有照片,只有图表和公式,封面和封底都是砖红色的硬纸板。这是曼兹先生专为女大学生讲授物理而撰写的讲义,如果给我们用的效果还行,他就要设法将它出版。
于是呢,我学习那些公式,上课,观察球体从滑板上滚下来,听下课铃响;到学期结束的时候,大多数姑娘都不及格,而我却拿了个不折不扣的优。我听到曼兹先生对一群抱怨课程太难的姑娘说:“不会太难吧,有一个女孩还得了优呢。”“是谁?告诉我们吧。”她们说,但她摇摇头,什么也没说,只是对着我亲昵的,心照不宣地笑了笑。
这使我起意逃掉下一学期的化学课。没错,我是在我是在物理课上拿了个优,可我真是给吓坏了。我一边学物理一边直感到恶心。他们把一切都减缩成字母与数字,这真叫人受不了。黑板上不再有叶子的形状,放大了的叶子呼吸孔洞的图形。以及叶红素,叶黄素之类令人神往的词汇,而是曼兹先生用他的专用红粉笔书写的公式,那些丑陋的,蝎子似的字母歪歪扭扭地挤在一起,难以辨认。
我知道化学课会更糟,因为我曾在化学实验室里看见一张巨大的九十来个元素的周期表,所有像金啊,银啊,钴啊,铝啊那样的好好的单词都缩略成丑陋的符号,后面还标着不同的十进制数字。要是我再用那些玩意儿来伤我的脑筋,我非得发疯不可。我这门课肯定过不了。上半年我是强打精神,拼死拼活才挨到期末的。
于是我想出一个聪明的计划去找班主任。
我的计划是,我需要时间上莎士比亚课,因为我毕竟主修英语。她很清楚,我也很清楚,化学课我还会得优,所以,参加考试有什么意思呢?我不如做个旁听生,照常上课,学习知识,把分数啦,学分啦都抛到脑后。对于优等生来说这是个荣誉问题,内容比形式更重要。当你明明知道你总会得个优,分数就显得没什么意义了,对吧?学院刚刚决定我们后面的年级不必再修二年级的理科科目,我们是最后一批深受旧体制之苦的班级,这使我的计划更为可行。
曼兹先生完全同意我的打算。我想我的计划使他受宠若惊:我多么喜爱他讲授的课程啊,我来上课,竟然不是为了学分和成绩这样世俗的考虑,而仅仅是为了追求化学本身之美。我觉得自己简直是个天才,竟然想出改学莎士比亚但仍然旁听化学这一高招。这完全是故作姿态,好像我多舍不得放弃化学似的。
当然,倘若我不是先拿了个优,我这个计划永远不可能成功。要是班主任知道我是多么惊恐和沮丧,要是她知道我甚至认真的考虑过一些孤注一掷的措施,譬如弄一份医生证明。说明我不宜于学习化学,公式让我感到头昏目眩等等,我敢肯定她一分钟也不会听我废话,非得让我去上化学课不可。
果然,校委会同意了我的恳求。后来班主任告诉我,有几位教授还十分感动。他们认为这是朝着学术成熟的一大进步。
一想起那年余下的日子我就忍俊不禁。每周5节化学课,我一节也没落下。破旧的梯形教室摇摇欲坠,曼兹先生站在那空旷的教室前部,将一枝试管里的东西倒到另一枝试管里,一会儿燃起蓝色火焰,一会儿燃起红色火焰,一会儿又弄出些黄色烟雾,我只把他当做一只蚊子嗡嗡作响,因而可以充耳不闻,把背靠在椅子上,一边欣赏那五光十色的火焰,一边写着一页又一页的牧歌和14行诗。
曼兹先生不时瞥我一眼,见我在写着什么,就朝我亲切地微笑表示赞赏。我想他一定以为我正在抄那些公式,不像其他姑娘是为了应付考试,而是被他的讲课所吸引,因而情不自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