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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阿根廷-胡利奥·科塔萨尔 当前章节:15282 字 更新时间:2026-6-22 20:00

“天啊,这不是堂娜艾米莉亚的家吗。进去问候问候她如何?”堂娜艾米莉亚是我在齐威尔科伊为数不多的女性友人之一。她在师范学校教外语,正到了母性压倒一切转瞬即逝的激情的年龄,也许是因为我这个人生性和气吧,她很爱我。有那么一两回,她曾经指给我看说那就是她家,并邀请我去喝茶,只是我当时没去。可今天下午……当我再这么一想的时候,我的手指头已经按在了门铃上,能听见从后院传来的清脆响亮的铃声。我站在门廊下开始想,该对堂娜艾米莉亚说些什么,来解释自己这次不同寻常的造访呢。就对她说是有一股图帕克——阿玛鲁的力量……这太荒唐了。唯一的解决办法会有点儿布尔乔亚:就说我从这里路过,突然想到,等等等等。我就这样一面琢磨一面继续等候,但是没有人过来开门。

我又按响了门铃,这一回应该到处都能听得见,就连街对面人行道上也该听见了。于是,等了一会儿,我做了一件出格的事:我径自沿着门廊走了进去,走进起居室,就好像是走进自己的家一样。

就好像是……

可这就是我的家呀。我凭直觉感到这一点的时候,心里几乎没觉得有什么好奇怪的,只是头皮稍微有点发紧。这起居室的家具和堂娜米凯拉家一模一样;左手边那扇门,毫无疑问通向客厅,那边不就是我的房门吗,就是通向我的房间的门。

我站在房门前,心中尚有一点清醒的意识,随时准备拔脚逃走;就在这时,我听见房间里有人咳嗽。

和按门铃时一模一样,我的手又一次先于我的意识而动,径直按下那熟悉的门把手,推开门走进了客厅。可这里并不是什么客厅,而是我的书房,不折不扣地就是我的书房。为了让这场景更加完满一些,书房里的书桌前,甚至有一个我,就坐在阅读架那里读马丁·路德翻译的《圣经》。我,身上穿着一件蓝色条纹的旧睡袍,脚上套着双保暖拖鞋,那是今年秋天妈妈送给我的礼物。

我勉强来得及想出一个解释。尽管它的文学色彩太浓,而且有点自我保护的意思,我还是会在这里向读者坦诚相告。“上帝啊,这不是莫泊桑笔下的那个奥尔拉[4]吗。现在我们俩得好好谈谈了。”这样一想,我身上主动积极的立场消失了。我成了一动不动地站在门口的一件东西,成了一个聚精会神的旁观者,眼巴巴地看着这一幕日常生活场景,害怕得已经不知道害怕。

我看见自己在查一本福尔词典,听见自己的声音在庄严诵读《圣经》的章节,声音就像是从唱片里传来的,有点变音。哥尼流用德语高声呼唤着使徒彼得,而彼得见到食物的异象之后,一面宣讲着主的话语,一面来到了他的贵客家中。当我走出家门,也就是堂娜米凯拉的家门时,这一切本来就没有结束,而现在又天衣无缝地接上了。突然,我又看见自己扔下了书本,打开收音机。我走到自己身旁,把壶放在火上烧水,当收音机里播放一首印加歌曲时,我还兴致盎然地随着歌声吹起了口哨,惟妙惟肖地模仿那种北方人的腔调。我做这一切的时候都对我的存在毫不介意,连看都没看过我一眼,谢天谢地这不是奥尔拉。我全神贯注于甜甜的马黛茶和音乐组成的仪式之中,最多也就像一个人从镜子面前走过时那样,对自己的影子毫不在意地瞟上一眼。我听到解放者的轰炸机群是怎样把潘泰莱里亚岛夷为平地,乔治国王又是如何去了非洲,在那里士兵们看见他的时候齐声高唱《他是个快乐的好小伙》[5],还听见佩德罗·巴勃罗·拉米雷斯将军决不允许用生活必需品进行投机买卖。这时天色已晚,我打开灯,把一只转椅拖到桌旁,找出西蒙兹的那本《意大利文艺复兴》第一卷 ,专心阅读起来,时而露出微笑,或者记点笔记,时而情绪激烈地发表几句异议,时而又带着毫不掩饰的喜悦赞同作者的观点。突然——因为到了这个钟点我通常会觉得膀胱发胀——我把书往桌上一放,穿过我的身旁,走出了房间。戏正演到一半,演员却跑掉了,看戏的人心生恼怒,也跑掉了,不过他是像疯子一样跑到了大街上。他一下子从这场令人难以忍受的荒唐闹剧中清醒了过来。

终于——用这个词的心情只有我自己能体会到——我回到了家中。正是吃晚饭的时间,我走过去告诉我和善的女房东说,今天晚上我就不吃她做好的烤肉条和新鲜莴苣了。堂娜米凯拉仔细端详了我半天,然后说我看上去脸色很不好。

“街上冷极了。”我随口应付了一句,“我想马上上床睡觉。明天见。”

穿过院子的时候,进来了一个女孩,抱怨说外面又热又闷。我低下头,进了自己的房间。

一切都和平日里一样。我看见我那本圣经还翻开在下午我离开时的那一页,旁边放着铅笔和那本福尔词典。词典旁是一卷胡戈·冯·霍夫曼斯塔尔的诗集,我那时正想慢慢地弄懂这些诗的意思。和平日里一样,气氛温暖而舒适,一切都按照我的任性和习惯摆放着。

我来不及细想,找出几粒镇静药,喝了口水,又调制出一杯冲剂。已经十点钟了,我还睡意全无,肯定是睡不着了,在这种情况下,我肯定只得与黑暗和寂静为伴。我记得自己就这样在书桌前坐了好几个小时,自己也很吃惊怎么就用铅笔刀(就是玩飞镖比赛的那把小刀)在木头桌面上刻下了自己名字的首字母,脑子里什么也不想。其实这什么也不想才是一种最可怕的思维方式。我就这样看着自己把木头一点一点刻下来,笨手笨脚地刻出了一个G和一个M。然后天就亮了,给我提了个醒:九点钟我还有课要上。我和衣倒在床上,呼呼大睡,醒来时发觉,原来在这样臭气熏天、厕所一样的地方,也还是有无尽的美景的。

我怎么会给孩子们讲起荷兰地理课,还讲起戴克里先时代那种四帝共治制度?这堂课对我是个永久的谜,恐怕对孩子们也是如此。下午,我做了任何人处在我的情况下都会做的一件事:到堂娜艾米莉亚家去,刻不容缓。

我把手指按在门铃上的时候才察觉到,我现在的行动和一天以前有天壤之别。我现在异常冷静,对自己要做的事情成竹在胸。如果说所谓的谜就这么简单的话,我已经准备好了去揭开谜底。我会对这个朋友说些什么呢?这次调查已经不是一次简单的询问,堂娜艾米莉亚和齐威尔科伊城里所有人都认为真实可靠的事情,其实已经超出了正常的范畴。我从家里出来时并没有细想自己该采取些什么措施。我只记得往兜里塞了把勃朗宁手枪,我也说不清为什么要带上它,反正会有用的。

在她的起居室里,堂娜艾米莉亚朝我和蔼地微微一笑。请进,太荣幸了。而我总是有点不知所措。能在家里见到我她太高兴了,别客气,就像到了自己家一样(听见这话我不寒而栗);对不起我没来得及换衣服,太早了,而且……我几乎没听见她在说些什么。我穿过门廊,走到起居室,握住她的手,便急忙向左边看去,想看见那扇门。我真的看见了一扇门,但不是我房间那样的门,而是一扇更宽、更厚实的门,玻璃和里面的门板之间有一道厚厚的帘子,上面布满流苏花边。

“那儿是客厅。”堂娜艾米莉亚说,我审视的目光和我的沉默让她略微有点惊讶,“您要是愿意,我们进去吧。”

我喃喃地说了几句客气话:您先生怎么样,跟您住在一起的几个小孙子又怎么样……可是堂娜艾米莉亚已经打开了那扇门,在我之前进了客厅。我想:“她马上就会看见我待在那里,然后就会发出一声尖叫。”结果什么事也没发生,我也跟着走进了客厅。

这是一间有钱人家的漂亮客厅,贴着樱桃色的菱形图案墙纸,隐约摆着些亚热带水果,靠墙放着一张摄政风格的小桌,上面是家人的肖像,还有一尊伏尔泰的半身像,稍远一点有一张大大的写字台,桌腿都是用车床旋出来的,漂亮极了。

“我有时候在这里工作。”堂娜艾米莉亚说着,一面请我坐下,“可这地方有点儿冷,又太吵,所以我总是在我大女儿的卧室里改作业、备课,那儿也亮堂些。我的几个小孙子爱到这里来玩……您可不知道要防着他们把东西打碎有多难!”

我觉得身上生出一种幸福的感觉,沿着鞋子和小腿升腾,顺着神经和血管美妙地涌上心肺之间。我一定是松了口气,还夸了几句家具陈设什么的,因为堂娜艾米莉亚对我讲起了每幅陈年肖像的前因后果,一一列举了家里的大小神灵。我沉浸在一切终于水落石出的幸福之中,我明白了,先前那些都只不过是一种幻觉,是错觉产生的奇思怪想。我该把威士忌和溴化物镇静剂都戒掉一段时间,试一试休息疗法,摆脱那些荒唐的噩梦。因为在这间客厅里,没有任何东西能使我想起自己的房间和我这个人;因为这一幕就好像是从那么多的糊涂事里彻底解脱;因为……

“因为昨天,”堂娜艾米莉亚说,“我一整天都在乡下,照料农庄里的小兔子。佛兰德斯的兔子,您知道……”

昨天。堂娜艾米莉亚一直在乡下,照料她那些小兔子。就在离解脱一步之遥的时候,我感到有一只冰冷冰冷的手慢慢揪住我的后脖子,将我向后拉去,向另一边拉去。而就在这时,堂娜艾米莉亚打住了话头,轻轻发出一声恼怒的惊叫。她痛苦地望着那张漂亮的写字台。

“这帮孩子!”她叹息道,握起了双手,“我早就知道他们迟早会把这张写字台毁了的!”

我朝写字台俯下身去。在它的一边,几乎靠着边缘的地方,有人用一件锋利的东西刻了几个字母玩。字母乱七八糟地连在一起,但可以认出来有一个G,还有一个M。刻这些字母的显然不是什么能工巧匠,而是某个人闲得没事干,也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顺手拿起旁边的一只铅笔刀,干下了这事儿。

一九四三年

* * *

[1]原文为英语。

[2]原文为英语。

[3]原文为德语。

[4]法国作家莫泊桑的作品《奥尔拉》中,主人公感到存在于他周围的一个看不见的生物。

[5]原文为英语。

第三卷 天文学绪论

一 论行星间的对称

这也太恶心了。[1]

——唐老鸭

在法罗斯行星上登陆伊始,法罗斯人便带我去参观他们称之为956的首府城市,观看它的物理环境、植物地理、动物地理、政治经济以及夜间的环境。

法罗斯人其实就是我们这里叫作昆虫的人。他们长着像蜘蛛一样极长的腿(各位设想一下,一只绿色的蜘蛛,毛发僵直,身上长着亮闪闪的肉瘤,从那里发出像吹笛子一样的声音,这声音配上曲调,就成了他们的语言);至于他们的眼睛、穿衣服的风格、政治体制以及种种情爱行为,我以后再给各位讲述。我觉得他们很爱我。我用通用手势向他们解释说我想学习他们的历史和习俗,他们带着毋庸置疑的好感同意了。

我在956上待了三个星期。这段时间已足够让我发现法罗斯人都很有文化。他们喜欢日落,也喜欢各种天才而奇特的题目。我对他们的宗教了解得不多,为此我还用自己掌握的很有限的词语向他们索要过资料,这些词语都是用我精心制成的一支笛子吹奏出来的。他们告诉我说,他们信奉一神教,他们的众多祭司倒还没有全然信誉扫地,道德法律会约束他们,让他们的行为大体合格。他们眼下的麻烦好像和伊里有关。我了解到伊里是一个法罗斯人,他试图在人们的血管系统中磨炼一种信仰(不是在心脏里,因为从形态学角度来看,“心脏”这个词不够准确),而且他已经快要成功了。

他们带我去参加了一次宴会,那是956的精英们为伊里举办的一场宴会。我看见这个教派的创始人坐在高高的金字塔上(在法罗斯星上,他们把这叫作桌子),一面吃着东西,一面宣讲教义。大家都很注意听他讲话,看上去也挺爱戴他,他则滔滔不绝讲个不停。

我只听懂了只言片语。从这些话里,我对伊里产生了一个崇高的念头。我忽然觉得自己穿越到了过去,回到了地球上那些有决定性影响的宗教正在孕育的年代。我想起了犹太人耶稣。犹太人耶稣也是这样讲话的,边吃边讲,而其他的人都很注意听他讲话,看上去也都很爱戴他。

我想:“万一他就是耶稣呢?有一种理论,说上帝的儿子周游各个行星去拯救众生,这也不算什么奇谈怪论吧。他为什么只能待在地球上呢?现在已经不是地球中心论的时代了。我们还是承认,圣子有这个权利到四面八方去完成他的艰巨使命吧。”

伊里还在对吃饭的人们宣讲教义。我越来越觉得这个法罗斯人就是耶稣。“这任务该有多艰巨呀,”我想,“而且还很单调。也不知道是不是无论哪里的人,反应都是一样的。他们会把他钉上十字架吗,不管是在火星、木星、还是冥王星?……”

作为地球人,我感到从心底升起一股惭愧。各各他[2]本是我们地球同胞的一个污点,但也是众多结局之一。也许我们是唯一一群能干出这种卑劣行径的人吧。在一个木头架子上把上帝的儿子钉死!

仿佛是为了让我彻底陷入困惑,法罗斯人表现得越发喜悦、动情了;他们俯身(我尽量不去描写他们的具体模样吧)拜倒在大师面前。突然间,我看见伊里把所有的脚都高高举起(法罗斯人有十七只脚)。他在空中抽搐了一阵,摔在金字塔尖(就是那张桌子)上,全身发黑,一声不吭了。我问了问,人们告诉我,他死了。好像是有人给他的饭菜里下了毒。

一九四三年

二 星星清洁者

缘起:写这个故事,是因为我有一次从铁匠铺门前经过,发现一只装有神秘物件的纸箱,上面写着:Star washers[3]。

有人成立了一家叫星星清洁者的公司。

只要给50-4765这个号码打个电话,清洁队立即就会出发。他们装备齐全,指令高效,而且迫切想把这些指令付诸实践。至少在公司广告上是这样说的。

就这样,很快,那些被时间、历史研究和飞机尾气弄得脏兮兮的星星便都恢复了原先的光芒。人们可以根据这些星星各自的亮度,给它们重新定下更合适的等级了,可是人们惊喜地发现,经过如此一番清洁,所有的星星都属于一、二、三等。从前大家觉得无足轻重的东西(有谁会去关心看上去离我们好几百光年远的某一颗星球呢?),现在却变成了被压制的火苗,正等待着恢复它应有的光亮。[4]

实际上,这活干起来并不简单。特别是在刚开始的时候,504765这个电话响个不停,公司的主管们恨不得多变出几个小队来,再给它们制定各种复杂的路线,让它们在同一个工作时段里从某个星座的阿尔法星出发,到达卡帕星,为的是让相当数量的会员星能够一起变得光鲜亮丽起来。夜里,每当有一个星座发出崭新的光辉,无数克制不住忌妒心理的星球就都会打来电话,他们不惜一切代价,也要和公司已经服务过的星星拥有同等的待遇。公司不得不想出各种各样的应付办法,比如给刚刚清洁完的星星蒙上一层半透明的、过上一段时间才会降解的薄膜,让星星发出耀眼的光芒;有时公司也会利用云层很厚的日子工作,这时那些星球同地球失去了联络,也就不可能给公司打来电话申请保洁服务了。公司花重金买下各种能改善服务的天才想法,尽量去平息各家星座和星云之间的相互忌妒。说到星云,因为对它们只能采用猛刷一阵或是用蒸汽熏蒸的办法,清除种种凝结的物质,它们转动起来难免有些闷闷不乐,对那些恢复了苗条身材的星星心生羡慕。不过,公司的管理层用一些印刷精美的广告使它们平静了下来,那广告上说得很清楚:“对星云的刷洗能使它们在全宇宙面前长久地呈现出千变万化的线条美,一如诗人画家所期望的那样。任何一成不变的东西都意味着它放弃了神的意志所欣赏的千姿百态。”与此同时,这条广告也不可避免地使许多星球心生怨言,作为补偿,公司又不得不提供一种长期服务,好几种清洁项目都免费赠送。

天文学研究遇到了大麻烦。这门学科的基础本来就是临时凑集而成,不大牢靠,此时便轰然倒地。多少庞大的图书馆的藏书都被付之一炬,一时间,人们不再担忧地球上燃料严重匮乏,都可以高枕无忧了。不管是哥白尼、马丁·吉尔、伽利略、加维奥拉还是詹姆斯·金斯,他们的名字统统被从墓地和各家科学院抹去;取代他们的是用不朽的大写字母铭刻的公司创始人的大名。明眼人一看便知,诗歌也遭受到了沉重打击;赞美太阳的颂歌现在声名狼藉,被人嘲弄,被从选读课本上删去;那些吟咏参宿四、仙后座和半人马座阿尔法星的诗歌在一片嘈杂声中被人遗忘。那曾经不可一世的描写月亮的文学作品像被一把巨大的扫帚扫得无影无踪,从那时起,还有谁会记得拉福热、儒勒·凡尔纳、葛饰北斋、卢戈内斯或是贝多芬呢?那位月球人也收敛起他的光芒,在湿海旁坐下来号啕大哭,久久不能平息。

不幸的是,在公司内部,并没有人能预见到恒星们如此巨大的变化带来的后果。(或者有人已经预见到了,可领导层利欲熏心,假装没有看见宇宙所面临的可怕未来?)企业的工作计划分为三步,并逐一得到了落实。第一步,接听50-4765这部电话传来的自发申请。第二步,在有效的广告宣传基础上大力煽情。第三步,那些星球,不管是抱无所谓的态度还是谦卑的态度,也不管它们是愿意还是不愿意,公司总是要去清洁它们的。这最后一点,有时会遇到欢迎的呼唤,当然中间也会夹杂着气喘吁吁的抗议声,但公司总是严格执行,因为公司不想让任何一颗星球错过组织给予的恩惠。有一段时间,对天空中某些心怀敌意的地区,公司在派出清洁小队的同时还会派出突击队和用于围困的机械装置。各大星座都一个接一个地变得亮堂起来;公司的电话已经很长时间没响过了,可是各支小队在一种盲目冲动的指引下,还在不断地劳作。终于有一天,只剩下一颗星星还没有被清洁。

在发出最后一道命令之前,公司的全体领导都登上了摩天大楼的天台(摩天这两个字叫得再恰当不过了),骄傲地观看他们的战果。在这庄严的一刻,地球上所有人都分享着同一种感受。确实,这样的天空以前从未有人见过。每一颗星星都发出了像太阳一样无法用言语描述的光芒。人们已经不会提出像古时候那样的问题:“你觉得它是橙色、红色还是黄色的?”此刻,所有的色彩都还原成了最纯净的本色,那些双星也都交替发出自己不同色调的光,而月亮和太阳早已混杂在一大群星星当中,看也看不清,它们已经在清洁者的高歌猛进中被击败,被毁坏得面目皆非。

只剩下一颗星星还没有被清洁。这就是纳乌西卡星,这是一颗只有很少很少的专家才知道的星星,它被错当作二十等星而无人知晓。只要清洁队完成了这个使命,天空就会变得绝对纯净,公司也就功德圆满。从此,公司就可以高踞于时间范畴之上,稳稳当当地永垂千古。

命令已经发出。领导和民众都满怀热情地从望远镜里遥望那颗肉眼几乎看不见的星球。再过一小会儿,它也将加入它的同伴当中。到那时,天空将变得十全十美,万古长存……

突然,惊天动地一声巨响。仿佛玻璃划过眼前,天空裂开了一条缝,就像是猛然出现了一棵巨大无比的生命之树。公司的领导们倒在地上,用抽搐的双手捂住眼睛。到处都是四散奔逃的人群,他们在地上连滚带爬,逃向地下室,逃向黑暗之中,互相之间用指甲、刀剑刺瞎双眼,只是为了不再看见,不再看见,不再看见……

任务已经完成,那颗星星干干净净的。可它的光芒,再加上其他那些受过公司恩惠的星星的光芒,使阴影再也没有存身之地。

一时间,黑夜消失了。一切都成了白色,空间是白色的,就连一无所有的虚空也是白色,天空像一张大床,铺展开它的床单,白色之外,什么都没有,那是所有被清洁过的星星光芒的总和……

临死之前,公司的一个领导勉强把自己的手指头掰开一点,从指缝里看了看:他看到天空是清一色的一片纯白,而星星,所有的星星,都成了小黑点。星座和星云都还在:星座成了一个个黑点,而星云像一片片裹挟着风暴的乌云。然后是天空,纯白纯白的天空。

一九四二年

三 海洋学短训班

于是人们可以这样说,站在月亮的角度,

是月亮照亮了地球。[5]

——《Quilette百科词典》“月亮”词条

只要注意看一下月图,就会发现月亮上的“海洋”与“河流”彼此根本没有联系。相反,它们完全互不相干,各自心无旁骛地保留着对水的永恒记忆。因此,老师们总是告诉目瞪口呆的学生,从前月亮上也曾有过一些自成体系的河流,而且可以确认它们之间没有任何连通的沟渠。

在人们正式得知这个卫星另一面的情形以前,一切就是这样。哦,我最温柔的满月女神塞勒涅!只有我见过你那柔美的背影。就在那里,就在那愚蠢的恩底弥翁[6]本可以为一己私欲征服蹂躏的地方,很久很久以前,河流与海洋也曾交织在一起,聚集成巨大的水流,汇成大洋大泽;而在阳光暴晒之下,它们现在变成了一片片令人心悸的干涸地面,再无半点生气。

别害怕,阿施塔特女神。会有人叙述你的悲剧,叙述你的不幸与忧伤;可我会用美妙的方式来叙述它们,因为在你所在的这颗行星上,恰当的形式要比伦理道德观更有说服力。[7]请允许我这样来描述:很久很久以前,你的心就像一眼永不枯竭的泉水,从那里流淌出婀娜多姿的条条河流,它们直泻而下,一路上吞噬一座座山峰和心惊胆战的登山者,直到全部汇集在一起,再经历一番暴躁任性的演变,在你的背面聚集成浩浩荡荡的洪流,奔向海洋。奔向那布满山峰与洞窟的千姿百态的海洋![8]

那水流无际无垠,它的水面已经忘记了幼年的游戏。月亮是个女孩,河流像一条辫子从她肩头垂下,用自己冰冷的手炙烤着她的腰,在那里,她的肾脏像被马刺扎了的小马驹一样颤抖不止。岁月流淌,辫子不断垂下,在矿藏和美景之间穿行,这都是门派众多的水文地理学研究的对象。

倘若我们当年能亲眼看见这一切,倘若我们当年不是身处蕨类植物和翼手龙的年代,而是能做一点点像样的研究,那我们眼前会现出怎样的由白银般的泡沫组成的奇观呀。诚然,那一座座汇集而成的洪流在背着地球的一面流淌。可那一道道山峰间的海洋,那一座座盛着各种各样柔软物质、美妙无比的环形山,又怎么解释呢?还有那折射出来的一道道波浪的纹理,仿佛在赞美这鬼斧神工的杰作,又怎么解释呢?这都是水的惊人杰作!在经历了成千上万个城堡和匆匆聚散的宴会之后,在一次又一次地见识了划船比赛、结婚蛋糕和大规模海上表演之后,面对着坚不可摧的磐石,一切嘈杂纷繁的假说都将汇集,流向你背面那一片浩瀚无垠的水面。

那就让我把这一切都告诉人类吧,阴晴圆缺节奏分明的塞勒涅女神。在那一片水面上曾经居住着一支天国的种族,他们有着流线型的体态,生性慷慨、感情奔放。我的读者,你看见过海豚吗?当然看见过,在远洋巨轮的船舷边,在电影院的座位上,抑或是在描写海洋的小说里。我问你的是,你和它们有没有过亲密的接触;你有没有去探索过,在它们快乐的外表下,它们的生活有没有忧伤的一面。我问你的是,在动物学书籍提供给我们的轻松满足之外,你有没有亲眼观察过一只海豚……

月球人就是这样在大潮之中诞生的。无论对他们做何种过度的探究,都终将归于虚实难辨的境界。人们至今还无法把他们同别的生物作比较,他们甚至没有姓名,就把他们叫作游泳族或是莲花研究族吧。和海豚不一样的是,他们并不跃出水面。他们冷漠的脊背随波浪起伏;他们有一双亮晶晶的眼睛,总是含着惊诧的神情看着岸边烟气腾腾的火山一次次喷发。每当海水突然变冷,就像有一双黏糊糊的手从下面向他们的肚皮悄然袭来,就预示着冰期来临了。这时他们就会躲开冰川,到碧蓝的水流深处去寻求温暖。

以下才是最难启齿、也是最最残酷的话。倘若某一天,那汇集而成的洪流违背了它对自己河床的忠诚;倘若某一天,它离开了月亮上那熟悉的蜿蜒曲线,自己画出一道反叛的切线;倘若它被厚厚的大气层托着,奔向空间、奔向自由……到那时人们又怎能压抑住血管里的酸涩与不和谐,面不改色地描述这样的场景?那洪流越过大气层,一点一点地离去,明明白白地投射出一条叛逆的路线,带走了月亮上的水,留下的唯有撕裂般的惊骇。月亮一下子变得光秃秃的,没有了一丝温存。

可怜的月球人啊,可怜的温馨可人的月球人啊!他们浸在水中,对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惊天巨变一无所知。只有一位,因为落在后面而被遗弃,孤苦伶仃地被落在那洪流留下的河床上,感慨着命运无常。这一位月球人久久地遥望着那洪流在空中渐行渐远。他不敢移开自己的视线,因为那股洪流越变越小,像是挂在高高的天空中的一滴泪珠。时光继续流逝,死神慢慢降临,含情脉脉地把手放在了这位被抛弃的月球人圆圆的额头上。从那时起,月亮就变成了我们现在无数文章里描写的模样。

塞勒涅女神啊,你因为害怕受到更加严厉的惩罚,会反对我这样说。可我还是要一吐为快!忌妒成性的地球是这一切的罪魁祸首。是地球这颗臭不可闻的行星,把它无穷的引力全部集中在乞力马扎罗山的顶峰,强行夺走了月亮的那条多姿多彩的发辫。现在,它正张开血盆大口,满脸饥渴地等待着那股洪流到来。它渴望用这股水流来装点自己,用这股来自宇宙空间的水流来掩饰大地上的种种丑陋,而我们作为地球上的居民,对这些丑陋的东西早已熟知。

还要我再说什么吗?悲哀,真是一种悲哀,看见那股水流从天而降,在地面撞得粉碎,发出凄惨的声响,然后四下流开,裹挟着原始的渣滓,肮脏龌龊,活像是呕吐出来的黏液。它们流进深渊,连空气都会从那里嘶叫着惊恐万分地逃散。阿施塔特女神啊,最好什么话都别说了,最好还是倚伏在船舷边,当夜晚属于你一个人的时候,去看看海豚像一群打打闹闹的孩子一样跃出水面,再落回海水之中。它们就是这样一次次地跃起,再一次次地落回它们的囚笼。悲伤的阿施塔特女神啊,你还是去看看那一群海豚怎样为你跃起、寻找你的踪迹、呼唤你的名字;它们多像月球人啊,他们是天国的种族,有着流线型的体态,生性慷慨、感情奔放。可现在,奔放流淌的只有一股股浪潮卷起的垃圾,唯有你若有若无的月光,仿佛化成了一粒粒细小的珍珠,在它们沉沉的黑夜里发出幽幽磷光。

一九四二年

四 手的季节

献给格拉迪斯和塞尔修·塞尔吉

下午,我把朝着花园的那扇窗户稍稍打开了一点,好让那只手进来。那只手顺着写字台的边缘轻盈地滑落下来,它仅仅靠手掌支撑着,手指仿佛是漫不经心地张开,最后会在钢琴上、相框上,有时候也会在酒红色的地毯上停下来。

我喜欢那只手,因为它一点儿也不任性,却很像一只小鸟,或是一片枯叶。它对我也有所了解吗?一到下午,它就会毫不迟疑地来到我的窗前,它小小的身影会投射在纸上。有时候,它急急忙忙的,一副急着让我为它打开窗户的模样;还有些时候它又慢慢吞吞的,顺着一层一层的常春藤向上攀缘,在那里留下一条深深的印迹。家里养的鸽子没有不认识它的;我经常一大早就听见鸽子咕咕的叫声,叫声急切而持久,准是那只手跑到了鸽子窝那里,握住雏鸽们雪白的胸脯,或是抚摸忌妒的雄鸽粗硬的羽毛。它喜欢鸽子,也喜欢清水。有多少次我看见它趴在玻璃杯旁边,手指微微浸入水中,这时水便会开心地翩翩起舞。我从来没有碰过它。我知道,那样一来,这件神秘的事情便会就此中断。一天又一天过去了,那只手就在我的东西中间游弋,它翻开书本,打开记事簿,把食指——毫无疑问它是用食指来阅读的——放在我那些最美妙的诗篇上,逐篇欣赏。

时光荏苒,我生活中本来就不得不痛苦承受的那些外面的事情,这时开始起伏不定,让我唯恐避之不及。我不再关心算术,眼见着自己精工细作的衣服上长满了青苔;现在我几乎足不出户,等待着那只手定期来访,焦急地留意着常春藤上第一阵、当然也是最深最远的那一阵被触动的声响。

我给它起过好几个名字;可我最喜欢叫它Dg,因为这是个只能自己没事儿的时候心里想想的名字。我想它可能也会爱慕虚荣,便决定给它点儿刺激。我在搁板上放了些戒指手镯什么的,然后躲在暗处观察它的反应。有好几回我以为它就要戴上那些珠宝了,然而它只是围着那些珠宝转了一圈又一圈,研究它们,可从来不去碰它们,活像一只心存疑虑的蜘蛛;有一天它终于戴上了一只紫晶戒指,可那只是一瞬间的事,它像被烫伤了一样,立刻把戒指摘了下来。趁它不在的时候,我赶紧把那些珠宝都藏了起来。从那时起,我觉得它变得更开心了。

就这样,一个接一个的季节过去了。有的季节轻松舒适,而有的季节里,一连几个星期阳光暴晒,却从来不会让那压抑人心的阳光照进我们的地盘。每天下午那只手都会来,经常被秋雨浇得湿漉漉的,我常看见它用手背靠在地毯上,仔细地搓着手指,有时还会心满意足地轻轻跳动一下。在寒冷的傍晚,它的身影被染成淡淡的紫色。我会在自己脚下放上一只炭火盆,这时它就会蜷缩成一团,几乎一动不动,偶尔动弹一下,也是没精打采地起来接过一本带插图的集子,或是一团毛线,它就喜欢绕了拆、拆了再绕的。我很快就发现了,它不能长时间一动不动地待在一个地方。一天,它找到一只木盆,里面有一块泥巴,它立刻就扑向这个新鲜玩意儿,一连好几个小时摆弄着那团泥巴。我背对着它,摆出一副对它干的事儿毫不关心的样子。可想而知,它做出来的是一只手。我把那只手晾干,放在写字台上,想让它知道,它做出来的东西我挺喜欢。可是我错了:就像所有的艺术家一样,整天看着另一只僵硬还似乎在抽搐的手,Dg终于厌烦了。我把那只手从房间里撤走的时候,Dg有点难为情,假装没有看见。

我的兴趣很快转向了分析。我不再满足于感到惊奇,我想要了解。这一来,事情便滑向了一切冒险活动永恒不变的悲惨结局。围绕我这位客人出现了一连串的问题:它会长大吗?它有感觉吗?它能听懂话吗?还有,它会爱吗?我想出了各式各样的测试办法,设置了种种圈套,准备了许多试验。我注意到,那只手,它能看书,但从来不写字。一天下午,我打开窗户,把一支钢笔放在写字台上,还放了几张白纸。Dg进来以后,我走了出去,免得它不好意思。从锁孔里我看见它像平时一样挪动着,然后,迟疑了一下,走到写字台跟前,拿起了钢笔。我听见了钢笔写字的沙沙声。焦急地等待了一会儿之后,我走进房间。Dg在纸上写下了一行工工整整的字:在新命令下达之前,此前所有的决定都随本决定的下达被取消。从那以后我再也没能让它再写点什么。

分析阶段结束了,我真的喜欢上了Dg。我喜欢它观赏花瓶里鲜花的样子,喜欢看它迈着有节奏的步伐围着玫瑰花转圈子,把手指伸过去轻轻碰一碰花瓣。有时它也会拢住一朵花,却不去碰它,也许它是想这样去闻一闻花的香气吧。一天下午,我正在裁开一本新买的书的书页时,看见Dg好像在暗中模仿我的动作。于是我走出去,想多找几本书来,我想也许它喜欢有一个属于它自己的图书馆。我找到几本有趣的书,好像是专门为手而写的,就像有些其他的书是为嘴唇或头发写的一样;我还找到一把小刀。等我把所有这些东西都放在地毯上(Dg最心爱的地方)时,Dg带着它一贯的谨慎看着它们。它好像有点怕那把小刀,直到好几天之后才决定去碰碰它。我继续裁我的书页,好给它灌输点儿自信心,一天夜里(我说没说过,它总是等天光放亮的时候才离开,把所有的阴影全都带走?),它动手翻开书,裁开书页。很快,它就成了一个了不起的老手,小刀握在那只又白又嫩的手里显得别致有趣。干完活,它把裁纸刀放在一块搁板上:那是它堆放自己心爱物件的地方:毛线团呀、图画呀、用过的火柴呀,还有一块手表和小小的几堆灰土。然后,它下到地毯上仰面躺下开始读书。它用一根手指从一个个单词上擦过,读得极快。碰见有插图的地方,它便整个手都盖上去,就像是睡着了一样。我发现我选书选得太准了;它一遍又一遍地翻看着其中某些书页(有戈蒂耶的《手之研究》;有我早年写的一首诗,开篇有这样一句:“能握住你的手……”;还有勒韦尔迪的《鬃毛手套》),它还在中间夹上一束毛线方便再次寻找。离开之前——那时我已经在我那张长沙发上睡着了——它会把它的书藏进我专门为它准备的一个小柜子里;反正我醒来的时候一切都井井有条。

没有任何理由,而且完完全全是建立在单纯的神秘基础之上,我们就这样互敬互爱地相处了一段时间。没有怀疑,没有惊讶,我们之间的关系可谓十全十美!我们的这种生活是一种不求结局的赞美,是一首纯洁的颂歌,而且从来不设任何先决条件。从窗户进来的不仅是Dg。随它而来的还有一个绝对独立的我,一个终于从亲人和责任的约束中解放出来的我;我终于可以用自己的意志,与把我解放出来的力量互动。我们就这样共处,共处了多长时间我也说不清楚,直到实实在在的惩罚降临到我孱弱的躯体之上。这种惩罚制度怒火中烧,因为在它早已划定的囚牢之外,居然还有如此完美的东西。一天夜里我做了个梦:Dg爱上了我的手,肯定是左手,因为它是只右手,而且趁我在睡梦中用小刀割下了我的左手,抢走了它的挚爱。我醒来时惊恐万分,我第一次明白了,让一把武器留在那只手里是件多么疯狂的事情。我睡眼惺忪,四下里寻找Dg;它正蜷缩在地毯上,看上去确实全神贯注于我左手的一举一动。我站起身来,将那把小刀放在了它够不着的地方,可我随即就后悔了,又把小刀给它拿了回来,同时在心中痛苦地自责。它好像情绪不太高,手指半开半合的,仿佛带着一种神秘兮兮的忧伤笑容。

我知道它再也不会回来了。这愚蠢的行为在它的无辜之上又加上了一层傲慢与仇恨。我知道它再也不会回来了!鸽群啊,为什么你们要责备我,在上面咕咕乱叫?是因为那手再也不会来抚摸你们了吗?佛兰德斯的玫瑰啊,你为何如此忙碌?要知道它再也不会向你投以专情的关注。请像我一样做吧,我已经重新理清了账目,穿上了衣服,像个行为端正的居民一样在城里四下行走。

一九四三年

* * *

[1]原文为英语。

[2]耶稣受难之地。

[3]意为“星形垫圈”,一种零件。亦可理解为“清洗星星的人”。

[4]1942年11月,费尔南多·H.道森博士(来自拉普拉塔大学天文观测站)高声宣布发现了一颗位于赤经8h9m,赤纬35°12'的“新星”,“是天狼星、老人星和地平线中间区域内最亮的一颗星体”(《新闻报》11月10日第10版)。天使一般的造物呀!其实,那是这家公司(自然是秘密的)第一篇文章。——原注

[5]原文为法语。

[6]古希腊神话人物,与月神塞勒涅相恋,后来受到宙斯惩罚。

[7]该感谢主。——原注

[8]向赫西俄德致敬。——原注

动物寓言集

李静/译

被占的宅子

我们喜欢这宅子,不单单因为它宽敞、古老(如今,老宅的材料拆了卖,能赚大钱),还因为这里承载了曾祖父母、祖父、父母和我们儿时的所有往事。

我和伊雷内习惯了两个人住,也执意就两个人住。这种做法是有些荒唐,这宅子住八个人也不挤。我们七点起床,上午打扫卫生。十一点左右,伊雷内清扫最后几间屋子,我去厨房做饭。中午,我们准点开饭。除了几个脏盘子要洗,没别的事了。宅子又大又静,完全靠我们俩就把它收拾得干干净净,想到这些,午饭吃起来便格外香甜。有时,我们甚至觉得自己之所以不结婚,完全是因为这宅子。伊雷内随随便便地回绝了两个追求者,而我和玛利亚·艾斯特还没订婚,她就撒手人寰,舍我而去。年过四旬,我们心中都有一个秘而不宣的念头:曾祖父母在这座老宅里开始的传宗接代,该由我们俩简单无声的兄妹通婚宣告结束。总有一天,我们会死在这里,面目模糊、关系疏远的堂表兄妹们会接手这宅子,将它推倒,靠地皮和砖头发大财。要不,干脆我们自己早点下手,堂堂正正地掀倒它了事。

伊雷内天生不烦人。干完了上午的活,她就整天坐在房间沙发上织毛衣。搞不懂她怎么有那么多可织的。女人织毛衣,在我看来,不过是没事找事做的借口。伊雷内不是这样,她织的东西总能用得着:冬天穿的毛衣、我的长筒毛袜、她的披肩和坎肩。有时,她织完一件坎肩,觉得哪儿不如意,又一下子全拆掉。毛线球不甘心几小时就没了原来的形状,不安分地在毛线筐里跳来跳去,看了着实有趣。每周六,我去市中心替伊雷内买毛线。她相信我的眼光,我挑的颜色她都喜欢,从来不用拿回去退。我总是趁买毛线的工夫顺便去书店转一圈,问问有没有进法国文学的新书。问了也白问,打一九三九年起,阿根廷再也没进过好东西。

不过,我想谈的是宅子。谈宅子,谈伊雷内,因为我无足轻重。我问自己:如果不织毛衣,伊雷内会做什么?书可以一读再读,可圆领毛衣要是一织再织,不可能不遭非议。一天,我发现五斗橱最下面的抽屉里放满了三角披肩,白色的、绿色的、淡紫色的,一块块像商店里那样叠得整整齐齐,旁边还放了樟脑丸。我不敢问伊雷内织这么多三角披肩干什么。我们不需要挣钱糊口,乡下每个月都送钱过来,钱越攒越多。伊雷内只爱织毛衣,她技术高超,手法娴熟,银针上下舞动,她的双手活像两只银色的刺猬。地上放着一两只毛线筐,毛线球在筐里跳个不停。我一看就是好几个钟头,那画面美极了。

我怎么会不记得宅子的布局呢!饭厅、挂着哥白林式壁毯的客厅、图书室和三间大卧室在后面,正对着罗德里格斯——佩尼亚街。一条走廊外加一扇厚实的栎树门将前后隔开。卫生间、厨房、我们的卧室和主厅在前面,卧室门和走廊都连着主厅。一进大门,便是彩陶装饰的玄关,主厅在一扇推拉门后。因此,要先入玄关,推开推拉门,才能进入主厅。主厅两侧分别是我和伊雷内的卧室门,前方则是通往后面的走廊,沿走廊直走,穿过栎树门,就是宅子那半边;要么,在栎树门跟前左转,一条略窄的走廊直通厨房和卫生间。如果栎树门开着,宅子显得很大。如果它关上了,感觉也就是现在造的公寓楼,勉强能转开身的那种。我和伊雷内一直住在宅子这半边,除了打扫卫生,几乎从不去栎树门后的那半边。家具积灰速度之快,简直令人难以置信。布宜诺斯艾利斯应该算是一座干净的城市,说到这一点,没别的,全是市民们的功劳。空气中灰尘弥漫,稍微刮点风,大理石桌面上和流苏桌布的菱形花纹间立马落上一层灰。想用鸡毛掸处理干净可费工夫了:灰尘扬起来,浮在空中,过一会儿又落在家具和钢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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