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此,我认为应该声明:之所以选择这家米隆加舞厅,是因为妖怪,是因为其他任何一家舞厅都不会同时出现这么多妖怪。他们于夜间十一点露面,一人独行或两人结伴,不慌不忙、信心十足地从城市里无法确知的地区赶来。女人们混血,个子矮小。男人们像爪哇人或莫科维人[5],身子紧紧地裹在格子西装或黑色西装里,头发硬邦邦的,梳起来费劲,发蜡在蓝光和粉色光的照射下亮晶晶的。女人们梳着高高的发髻,越发显得矮小。发型难度高,不易散,打理完一定既骄傲又疲惫。男人们倒乐意披散着头发,中间高,刘海长,女里女气,和头发下面那张粗野的脸、随时候命等待时机的挑衅表情、硬身板细腰肢完全搭不上。他们互相能认出对方,默默无言,惺惺相惜。那是他们的舞厅,他们的聚会,属于他们的五彩夜晚。(可以做张卡片:他们是从哪儿冒出来的,白天靠什么职业掩饰,究竟是何种奴性心理作祟,叫他们各自扮演不同的社会角色。)他们来就是为了这个。妖怪们手脚互相缠绕,一曲接一曲,无言地缓缓转圈,许多人闭着眼,终于享受到平等和完美。舞曲间歇,他们又缓过神来,在桌旁高谈阔论,自吹自擂。女人们尖声说话,吸引别人的注意力。男人们则越发凶悍,我亲眼看见一个巴掌飞过去,把一位喝着茴芹酒、一身白衣、斜眼中国女人的脸扇歪,她的一半头发都被扇乱。还有那味道,我根本无法想象如果妖怪们的皮肤上居然没有湿滑石粉和烂水果的味道是什么样子。也许他们洗得仓促,洗脸洗胳肢窝用的是湿湿的破毛巾。更要命的是,各种护肤品、睫毛膏、女人在脸上抹的粉,结成了一层苍白色的痂,掩盖着背后半透明的黑皮肤。粉也会氧化,黑人姑娘们从脸上洗去的是一层玉米色的壳。她们甚至学习金发姑娘的表情,穿她们爱穿的绿衣服,对自身的脱胎换骨确信无疑,对坚持原肤色的人不屑一顾。我斜着眼看马洛,研究他那张无黑人血统、无外省血统、典型意大利面庞、布宜诺斯艾利斯城郊居民的脸究竟有何不同。我突然想到,塞丽娜和妖怪们更亲近,亲近程度远甚于对马洛和我。我想,卡西迪斯选中她,是想取悦当时为数不多敢去舞厅的混血客人。塞丽娜做舞女时,我没去过卡西迪斯的舞厅。后来有个晚上我去了(想认出她被马洛带走前的工作场所),看到的都是白人舞女,皮肤白一点或黑一点,不过都是白人。
“我想跳支探戈。”马洛带着抱怨的口吻说道。第四杯啤酒下肚,他有些醉了。我在想塞丽娜,她在这儿会多么如鱼得水。她的心在这儿,从来没被马洛带走过。阿妮塔·罗萨诺从歌台上对观众挥手致意,掌声如潮。她身价高时我在新奇舞厅听过她唱歌,现在的她又老又瘦,好在还有一副唱探戈的好嗓子,听起来更有味道。她原本走的就是颓废路线,抨击谩骂的歌词需要更脏更哑的嗓音去衬托。塞丽娜喝完酒也是这副嗓音,我突然意识到圣塔菲舞厅和塞丽娜心意相通,她无处不在,几乎让人无法忍受。
和马洛走是个错误。她爱他,所以她忍了。他将她带出卡西迪斯的泥沼,远离鱼龙混杂的舞厅,远离客人动手动脚和粗重呼吸的间歇她喝下的那一杯杯甜水。可是,如果塞丽娜不必在舞厅谋生,她是愿意留下的。她的胯、她的唇道出了真相,她为探戈而生,从头到脚散发着玩乐的天性。所以,马洛必须带她去跳舞。我见过她一踏进舞厅,一呼吸到炽热的空气,一听到手风琴[6]的旋律,顿时像换了个人。如今,一头扎进圣塔菲舞厅,我在想塞丽娜的伟大,她需要多大的勇气,才能跟马洛过上好几年买菜做饭、庭院喝茶的日子。她放弃了最爱的米隆加,放弃了最爱的茴芹酒,放弃了最爱的克里奥尔华尔兹,仿佛故意惩罚自己,为了马洛,为了马洛式的生活,只是偶尔要求他带自己出门跳个舞。
马洛挽着一位高挑的黑人姑娘,她身材少有的标致,相貌一点也不丑。这种既出于直觉,又经过思虑的挑选,不禁让我哑然失笑。他挑的姑娘是最不像妖怪的一个。于是,我又一次发现从某种意义上说,塞丽娜和他们一样,是个妖怪,只是外表看不出,白天显不出。我自问:马洛有没有发现这一点?我有点担心他会责怪我带他来这样一个回忆无处不生的地方。
一曲结束,这次没有掌声。从探戈舞曲里浮上来,姑娘一下子有点懵。他带她走了过来。
“给您介绍一位朋友。”
我们按照布宜诺斯艾利斯人的方式互相说了声“很高兴认识您”,然后马诺和我直接请她喝东西。见马洛融入环境,甚至和这个叫艾玛的女孩(这名字对苗条的女孩不合适)聊上了,我很高兴。马洛完全放开了,谈起各支乐队,言简意赅,见解精辟,令我佩服。艾玛沉浸在歌手的名字里,沉浸在对克雷斯波区和艾尔·塔拉尔区的回忆中。那时,阿妮塔·罗萨诺宣布献上一首探戈老歌,妖怪们尖叫、鼓掌,普普通通的混血五官让她增色不少。马洛并非释然到忘却一切,随着一阵手风琴响,乐队开始演奏,他突然浑身绷紧,望着我,似乎想起了什么。我看见自己在拉辛,马洛和塞丽娜紧紧拥抱在一起,共舞这曲探戈。后来,她整晚哼唱,在回家的出租车上也没有停下。
“我们去跳舞?”艾玛咕噜一声喝下石榴汁,问他。
马洛看都没看她一眼。我感觉就在此时,我俩一同探入水底。现在(写文章这一会儿),我眼前没有其他景象,只有二十岁的我跳入巴郎卡斯体育馆泳池,在池底发现另一个泳者,两人同时探到水底,在绿色刺鼻的水中对视。马洛将椅子往后挪,胳膊肘撑在桌上,和我一样看着舞池。艾玛夹在我们中间,受了羞辱,心情失落。好在她掩饰得不错,自顾自地吃炸薯条。阿妮塔撕心裂肺地唱起来,一对对舞伴几乎原地起舞。看得出,他们充满渴望与忧伤,醉生梦死地聆听歌词。他们都面向歌台,即便转圈,也在用眼神追随着微微前倾、向麦克风娓娓歌唱的阿妮塔。一些人跟着唱,另一些人似乎被人扯着脸蛋,傻乎乎地笑。她在手风琴的合奏声中结束歌唱:过去,你是我的;今天,我找寻你,却找不到。旋即,舞池恢复强劲的节奏,两侧的人跑来跑去,舞池中央是纵横交错的八字形光影。许多人大汗淋漓,一位个头到我外套第二个扣子的中国女孩紧贴桌子跳了过去,我见她发根上渗出汗,顺着脖子往下流,白花花的一大片。烟从相邻大厅飘来,那里有人吃烧烤,跳兰切拉[7]舞。油烟和香烟汇成低低的一团雾,人脸和对面墙上的劣质油画扭曲变形。肚子里的四杯啤酒由内而外发力;马洛手背托着下巴,直勾勾地往前看。探戈的旋律依然飘荡在空中,我们没有在意。有那么一两次,我见马洛往歌台上看了一眼,阿妮塔像在舞指挥棒,随后,他又将目光转向跳舞的人群。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我觉得自己既顺着他的目光,又在给他指出方向。不必对视,我们明白(我认为马洛明白)两人的视线朝着同一个方向,留意同一对舞伴,同一个人的头发和同一条裤子。我听见艾玛说了点什么,大概是个离开的借口吧。马洛和我看也没看,感觉桌子空出不少。无比幸福的一刻似乎降临到舞池上,我做了个深呼吸,想定定神,听见马洛也深呼吸了一下。烟很浓,舞池那边的脸模糊不清。人影憧憧,烟雾重重,坐在椅子上的人完全看不见。过去,你是我的。真怪,阿妮塔的嗓音在话筒里噼啪作响,跳舞的人又停了下来。(他们总是动个不停。)塞丽娜走出迷雾,站在右手边,乖乖地在舞伴的引导下转圈,侧对着我,背对着我,另一侧对着我,抬头听音乐。我开口叫:“塞丽娜。”可那时候,人既明白,也不明白;塞丽娜既在,也不在。当然了,当时怎么可能弄明白呢!桌子突然抖了起来,我知道是马洛的胳膊在抖,要么是我的胳膊。不过,我们并不害怕,那种感觉近于恐惧、喜悦和反胃,实际上愚蠢透顶,是另一种不让我们缓过神来、苏醒过来的感觉。塞丽娜一直在那儿,没看见我们,沉浸在探戈中,烟雾的黄色光破坏了她的容颜。任何一位黑人姑娘都比此时的她更像塞丽娜。幸福令她脱胎换骨,我几乎无法忍受此时此刻、这曲探戈里的塞丽娜。我没糊涂,看得出幸福在她身上巨大的力量,她痴痴地沉迷在终于获得的天堂里。如果不用谋生,不用接客,她在卡西迪斯的舞厅里就该是这副模样。在只属于自己的天堂里,她无拘无束,每个毛孔洋溢着幸福,重新投入到马洛无法追随的生活状态。那是她占领的实实在在的天堂,为了她和她的同路人,探戈重新奏起,直到阿妮塔唱完最后一句,传来碎玻璃声和掌声。塞丽娜的背影,塞丽娜的侧影,其他舞伴和迷雾。
我不想看马洛。现在,我镇定下来,拿手的犬儒主义全面控制住我的言行。一切取决于他如何开口,我一动不动,注视着慢慢走空的舞池。
“看到了吗?”马洛问。
“看到了。”
“看到她怎么出现了吗?”
我没有回答,心头的轻松胜过遗憾。他在这边,可怜的他在这边,无法相信我们共同看到的事。我见他站起身,醉醺醺地步入舞池,寻找像塞丽娜的女孩。我一动不动,不紧不慢地抽着烟,见他走过来走过去,知道他在浪费时间,他会筋疲力尽、口干舌燥地走回来,找不到迷雾和人群中的天堂之门。
* * *
[1]风靡于20世纪初的巴西民间舞蹈。
[2]起源于阿根廷拉普拉塔河流域的一种民间歌舞,全盛于19世纪70年代,依然经久不衰。
[3]阿根廷高乔人的歌曲。
[4]《神曲》中,维吉尔曾引领但丁游历地狱。此处,作者将圣塔菲舞厅比作地狱,哈多伊博士带马洛去地狱般的舞厅,故有此类比。
[5]阿根廷北部土著。
[6]指阿根廷六角形或四角形手风琴,米隆加和探戈音乐中必不可少的乐器。
[7]墨西哥民间歌舞。
动物寓言集
吃着最后一口牛奶米饭(可惜桂皮放得有点少),没到上楼睡觉、亲吻家人、互道晚安的时间,电话房里的铃声响了。伊莎贝尔偷懒没挪窝,伊内斯接完电话,过来和妈妈耳语几句。她们俩互相看了看,又一起看了看伊莎贝尔。伊莎贝尔当时在想坏掉的鸟笼、除法题、放学路上按响了卢塞拉嬷嬷的门铃惹得她大发雷霆。她没有忐忑不安,妈妈和伊内斯在看她身后更远的地方,只不过朝着她这个方向,但不是看她;可她们看的就是她。
“要我说,我可不想让她去。”伊内斯说,“不关老虎的事,这方面他们一定会考虑周全。可是,那房子太凄凉,那男孩儿只不过想找她做个伴……”
“我也不想让她去。”妈妈说。伊莎贝尔似乎站在高高的滑梯上,看出她们会送她到富内斯家过暑假。她从滑梯上滑下来,滑进这个消息,滑进碧波巨浪,滑进富内斯家,滑进富内斯家,她们当然会送她去的。她们不想送,可送去毕竟更合适。敏感的支气管;贵得离谱的马德普拉塔[1];孩子被宠坏了,傻乎乎的,不好管教;塔尼亚小姐人那么好,会让她守规矩;觉睡不安稳,玩具四处乱扔,没完没了的问题,没完没了的要缝回去的扣子,没完没了的脏兮兮的膝盖。她恐惧,她兴奋,她闻到柳树的味道,富内斯的“富”字混在牛奶米饭里。很晚了,去睡吧,现在就去。
她躺在床上,屋里黑着灯,伊内斯和妈妈眼神忧伤,左一个吻,右一个吻。主意不好,但决心已定,无论如何都要送她去。她遐想着坐四轮马车[2]抵达庄园、第一顿早餐、尼诺的喜悦——抓蟑螂的尼诺,抓蛤蟆的尼诺,抓鱼的尼诺。(回想三年前,尼诺给她看用糨糊粘在相册上的小玩意儿,郑重其事地对她说:“这是一只蛤蟆,这是一、条、鱼。”)现在,尼诺拿着捉蝴蝶的网在花园等她,还有雷玛软软的手,她见雷玛的手从黑暗中慢慢露了出来,她把眼睛睁得大大的,看不见尼诺的脸,刷地一下,出现的是富内斯家小女儿雷玛的手。“雷玛姑姑那么爱我。”尼诺的眼睛变大了,湿漉漉的,她见尼诺飘浮在卧室模糊的空气中,高兴地看着她,渐渐远去。抓鱼的尼诺。她睡着了,希望这天晚上就能时光流过一星期,接下来是告别,乘火车,再坐四轮马车走一里地,庄园大门,进门大道上的桉树。睡着前,有一刻她很恐惧,她想,也许自己在做梦。腿猛地一伸,撞上了床脚的铜栏杆,隔着被单还痛。听见妈妈和伊内斯在大饭厅里说话:行李、问医生万一发病怎么办、鳕鱼肝油和北美金缕梅花水。不是做梦,不是做梦。
不是做梦。一个刮风的早上,她们把她送到康斯蒂图西恩车站,广场上流动摊贩的小旗子,客货混合列车上吃的三明治,十四号站台宽敞的入口。伊内斯和妈妈一遍遍地吻她,弄得她整张脸似乎被人踩过,软塌塌的,一股唇膏和科蒂粉底的味道,嘴巴周围湿乎乎的,相当恶心,好在风一下子把它吹干了。她并不害怕一个人出门,大孩子了,钱包里还揣着二十比索。车窗里飘进桑西内纳公司的冷冻肉甜得发腻的味道,黄色的里阿丘埃尔河映入眼帘。伊莎贝尔从假哭的状态中恢复过来,心里既高兴,又害怕得要命,尽情捣鼓座位和车窗。作为这节车厢几乎唯一的乘客,她可以坐所有的位置,在所有的车窗上照出自己的模样。有那么一两次,她想起了妈妈和伊内斯:她们应该在97路公共汽车上了,正在驶离康斯蒂图西恩车站。她读着“禁止吸烟”、“禁止吐痰”、“限坐四十二名乘客”的公告牌。火车全速驶过班菲尔德,呜!!!田野连着田野连着田野,和雀巢白巧克力、薄荷醇的味道混在一起。伊内斯建议她一路上织那件绿色羊毛披肩,伊莎贝尔特地把毛线活儿压在了箱子底。可怜的伊内斯,出的总是馊主意!
到站了,她有些害怕,万一四轮马车……可四轮马车就在那儿,堂尼卡诺尔拿着花,毕恭毕敬。姑娘往这儿,姑娘往那儿,一路上好吗,堂娜艾莉萨还那么漂亮吗,是的,下过雨了。啊,坐在马车上,晃来晃去,上次来罗斯沃内洛斯的情景历历在目。那时候,什么都小,什么都那么美好,没有老虎,堂尼卡诺尔没有那么多白发,不过是三年前的事。抓蛤蟆的尼诺,抓鱼的尼诺;雷玛的手让人不由得落泪,那双手总是放在她头上,使劲地摸她,那双手散发着香草和奶油味,那是她生命中最美好的两件事。
她被安排住在楼上单间,屋子漂亮极了。大人住的那种(尼诺的主意。他的黑色卷发,他好看的眼睛,他穿着蓝色连体工装裤无比帅气。路易斯下午一定嘱咐他穿上了最体面的衣裳,灰色西装加红色领带),带个小间,里面种着一株巨大的野生天竺葵。卫生间在两扇门外(和房间通着,因此,不需要事先调查老虎在什么地方),装满了水龙头和金属管。伊莎贝尔可不好骗,单凭卫生间,就能看出这是农村,陈设远远比不上城里,闻起来有年头了。第二天早晨,她在洗脸池里看到一只被潮气引来的虫子。轻轻一碰,虫子胆小地缩成个球,失了重心,从噗噗冒泡的出水口滚落下去。
亲爱的妈妈:我拿起笔,想给你写——他们平时在落地窗餐厅里吃饭,那儿更凉快。内内一刻不停地抱怨天热,路易斯一句话不说,可额头和下巴上渐渐沁出了汗珠。只有雷玛异常平静,慢慢地递着盘子,场面有些隆重、有些感人,似乎是一场生日宴会。(伊莎贝尔从她那儿偷学到如何分菜,如何指派用人。)路易斯几乎总在看书,拳头顶着太阳穴,书顶着瓶子。雷玛把盘子递给他之前,总是先碰碰他胳膊。有时,内内会打断他看书,叫他哲学家。路易斯成了哲学家让伊莎贝尔感到痛心,倒不是因为哲学家的名头,而是因为内内有了如此称呼和取笑他的理由。
他们吃饭时这么坐:路易斯坐主位,雷玛和尼诺在一边,内内和伊莎贝尔在另一边。这样一来,桌首是大人,两边各一大一小。尼诺当真想跟她说点什么的时候,会用鞋踢她的腿。一次,伊莎贝尔被踢得叫了起来,内内火了,骂她没教养。雷玛看着她,伊莎贝尔在她的目光中得到宽慰,喝下了菜汤。
妈咪,跟其他时候一样,去吃饭前,先得注意能不能去——基本上是雷玛去看能不能走到落地窗餐厅。来的第二天,老虎跑进了大起居室,雷玛叫他们等等。等了好久好久,雇工过来说,老虎已经在三叶草花园了,雷玛才拉着孩子们的手,大家一起进餐厅吃饭。那天上午,土豆泥全干掉了,不过只有内内和尼诺抱怨。
你叫我别总是问这问那——雷玛总是一片好心地阻止我去问任何问题。一切都安排得妥妥当当,不用为房间的事操心。房子大得很,最坏的情况莫过于进不了某个房间,大不了一个,不会超过一个,所以根本没任何妨碍。两天后,伊莎贝尔就像尼诺那样完全适应了。他们从早到晚在柳林里玩。如果柳林不行,还有三叶草花园、吊床花园和小溪边。在家里也一样,他们有自己的卧室、中间的过道、楼下的图书室(除了有个周四不能进去)和落地窗餐厅。路易斯的书房他们不去,路易斯总在那儿看书。有时,他会叫儿子进去,递给他几本图画书。尼诺总是把书带出来,和伊莎贝尔一起到起居室或对面的花园里看。他们从不去内内的书房,怕他发火。雷玛说这样最好,似乎在警告他们,话里有话,他们听得出。
总之,日子过得凄惨。有天晚上,伊莎贝尔暗自思忖为什么富内斯家邀请自己来这儿消夏。她还太小,没法理解这不是为她而是为尼诺,是为了给尼诺找个夏天的玩伴、让他开心。她只注意到房子很凄凉,雷玛看上去很疲倦,几乎没下过雨,可东西都有潮气,似乎搁在那儿长期不用。几天后,她适应了家里的秩序,适应了那个夏天在罗斯沃内洛斯不难掌握的生活纪律。尼诺开始研究路易斯送他的显微镜。整整一周,他们愉快地在一桶放着马蹄莲叶子的死水里养虫子,在试片上滴几滴,好观察细菌。“那是蚊子的幼虫,用这台显微镜是看不到细菌的。”路易斯笑着对他们说,笑得有些恼火,有些遥远。他们简直无法相信那些蠕动着的、令人恶心的玩意儿居然不是细菌。雷玛给他们拿来一只收在她的衣柜里的万花筒,可他们对发现细菌、数细菌长几条腿更有兴趣。伊莎贝尔拿个小本子记录实验结果,将生物学和化学相结合,还备了只药箱。在房子里搜刮一阵儿后,他们在尼诺房里做了一只药箱。伊莎贝尔对路易斯说:“我们什么都要。”路易斯给他们提供了安德烈乌开的药、粉色棉球和一根试管。内内的贡献是一只橡皮包和一只装着绿色药丸的细口小瓶,标签被刮掉了。雷玛看了看药箱,读了读小本子上列出的清单,对他们说,他们正在学习有用的知识。不知是她还是尼诺(尼诺容易兴奋,总爱在雷玛面前显摆)突发奇想,要制作一套植物标本。那天上午,可以去三叶草花园。他们到处采集样本,晚上在房间地上铺开纸,纸上放着树叶和花,铺得满满当当,几乎连落脚的地方都没有。临睡前,伊莎贝尔写道:“74号树叶:绿色,心形,带栗色小斑点。”几乎所有的叶子都是绿色的、光滑的、披针形的,让她有些烦恼。
出门捉蚂蚁那天,她见到了庄园里的雇工。工头和管家经常来家里送消息,她都认识。这些更年轻的雇工在工棚边,打打哈欠,看看孩子玩耍,像是在午休。其中一个问尼诺:“干啥要抓这许多虫子?”一边问,一边伸两个指头到尼诺的卷发里。伊莎贝尔希望尼诺发个火,表明自己是少爷,可他没这么做。瓶子里装满了蚂蚁,他们在小溪边捉到一只大甲虫,也扔进瓶里,一块儿观察。建蚂蚁王国他们是从《青年百科》里获取的灵感,路易斯借给他们一只又长又深的玻璃盒子。两人抬着盒子出门的时候,伊莎贝尔听见路易斯对雷玛说:“他们这样比较好,不然就得安安静静地待在家里了。”雷玛好像叹了一口气。入睡前,黑暗中照例浮现出许多人的脸,她想起一件事。她又看见瘦瘦的内内哼着歌,到门廊下抽烟,看见雷玛给他端去一杯咖啡。内内笨手笨脚地接过杯子,错将手指压在了雷玛的手指上。伊莎贝尔在厨房见雷玛将手抽了回来,杯子险些掉地,内内好不容易才接住,惭愧地笑了笑。黑蚂蚁比红蚂蚁好:黑蚂蚁更大,更凶。他们后来放走了一大群红蚂蚁,安安全全地在玻璃盒外头欣赏蚂蚁打架。只是它们不打架。两窝蚂蚁,各自守着玻璃盒一角。他们互相安慰,研究起两窝蚂蚁不同的习性,分别用专门的本子记下来。可它们总归会打起来的,隔着玻璃观看它们之间的殊死搏斗,用一个本子记,够了。
雷玛不喜欢监视他们。有时她从卧室门前经过,看见他们站在窗边,郑重其事地沉迷在蚂蚁王国里。尼诺很快就能发现蚂蚁新挖的通道,伊莎贝尔负责扩充画在两页纸上的彩色地图。在路易斯的建议下,他们后来只抓黑蚂蚁。蚂蚁王国的队伍已经非常壮大,蚂蚁们看起来很疯狂,碰触角碰腿传递无数的指令,突然行动,突然聚拢,突然散开,挖呀,翻呀,看不出个究竟,一直忙活到深夜。伊莎贝尔已经不知道该记什么才好,渐渐地将本子扔在一边,几小时几小时地研究它们并且忘记之前的发现。尼诺开始想回到花园,提起了吊床和小马。伊莎贝尔有点鄙视他。蚂蚁王国比整个罗斯沃内洛斯还要珍贵。想到蚂蚁们来来往往,不惧怕任何老虎,她就满心欢喜。甚至,她想象着有一只橡皮大小的老虎在蚂蚁王国的通道中走来走去,也许正因为这样,它们才会散开,聚拢。现在,她有些被困的感觉,在接到雷玛通知前,不许去楼下餐厅,她想在玻璃盒里重现外面的世界。
她把鼻子凑到一面玻璃上,一下子十分专注,想让蚂蚁们也来观察她。她听见雷玛在门口停下,不说话,看着她。只要是雷玛的动静,她总是听得特别真切。
“怎么会一个人?”
“尼诺去吊床那儿了。我觉得这只是蚁后,个头超大。”
雷玛的围裙映在玻璃上。伊莎贝尔看见她一只手微微抬起,隔着玻璃看,手像在蚂蚁王国里。她突然想起这只手给内内递过咖啡。现在,是蚂蚁爬在她手指上,是蚂蚁,不是咖啡杯,不是紧握她手指的内内的手。
“把手拿开,雷玛。”她恳求道。
“手?什么手?”
“现在好了。手的影子会吓着蚂蚁。”
“噢,可以下楼去餐厅了。”
“一会儿就去。雷玛,内内生您的气了?”
手从玻璃上一晃而过,就好像是小鸟飞过窗前。伊莎贝尔觉得蚂蚁们真的被吓到了,对影子唯恐避之而不及。现在,什么也看不见。雷玛走了,走在过道上,像是在逃避什么。伊莎贝尔对自己提出的问题感到害怕,害怕得说不出话来,害怕得无意义可言。也许,让她害怕的不是问题,而是看见雷玛如此仓皇地离开。玻璃又一次澄净透明,蚂蚁的通道弯弯曲曲,好像土壤里抽搐的手指。
一天下午,他们睡完午觉,吃完西瓜,拿着球拍在小溪边打壁球。尼诺表现神勇,救起了好多不可思议的险球,还沿着紫藤爬上房顶把卡在瓦片中的球取了下来。一位雇工从柳林那边过来陪打,笨手笨脚的,把球全打飞了。伊莎贝尔闻着乳香树的味道,反手救起尼诺打过来的刁钻低球,发自内心地感受到夏天的幸福。她第一次明白了待在罗斯沃内洛斯、假期和尼诺的意义。她想到楼上的蚂蚁王国,那是一件了无生趣的东西:渗透着汁液、一大堆寻找出路的脚爪、污浊有毒的空气。她使劲地挥拍,兴奋地挥拍。她用牙齿咬下一根乳香树的树干,恶心地一口吐掉。终于置身在田野中,沐浴在阳光下,她感到无比幸福。
玻璃哗啦啦碎了一地。是内内书房的窗户玻璃。内内穿着衬衫,戴着宽宽的黑边眼镜,从窗口探出身来。
“该死的小混蛋!”
雇工跑了。尼诺站在伊莎贝尔身边,柳林吹过一阵风,她觉得他在发抖。
“叔叔,不是有意的。”
“内内,确实不是有意的。”
内内已经离开了。
她请雷玛把蚂蚁王国搬走扔掉,她答应了。雷玛一边帮她挂衣服、换睡衣,一边和她聊天,聊着聊着,两人把蚂蚁王国的事儿忘得干干净净。雷玛关上灯,她觉得蚂蚁们近在咫尺。雷玛穿过走廊,向还在痛哭的尼诺道了声晚安。伊莎贝尔不敢叫雷玛回来,要是叫了,雷玛准以为她是个胆小鬼。她想马上睡着,却怎么也睡不着。黑暗中,又浮现出许多人的脸。她看见妈妈和伊内斯会心一笑,看着对方,戴上黄色荧光手套;看见尼诺在哭;看见妈妈和伊内斯的手套变成了紫罗兰色的帽子,围着她们转,在她们头上转;看见尼诺的眼睛又大又空,也许是哭多了;她猜下面该看见雷玛和路易斯了,她想看见他们,不想看见内内,可她偏偏看见内内没戴眼镜,脸就像揍尼诺时那样缩成一团,尼诺一点点往后退,一直退到墙边,他看着内内,希望他就此罢手,内内又甩手一个耳光,声音软软的,有点湿,最后雷玛挺身而出,内内的脸几乎凑到雷玛脸上,笑了。这时,大家听见路易斯回来了,远远地叫他们进餐厅吃饭。不过是转瞬之间发生的事儿。尼诺在那儿,雷玛过来,叫他们在路易斯确定老虎位置前不要离开起居室。她说完没走,留下来看他们玩跳棋。尼诺赢了,雷玛夸他,他高兴地挽着雷玛的腰,想亲她一口。雷玛笑着弯下腰,尼诺亲了亲她的眼睛和鼻子。两个人都笑了,伊莎贝尔也笑了,玩得很开心。他们没看见内内走过来,他走到他们身边,一把拉开尼诺,跟他说什么球砸坏了他书房的窗户玻璃,动手就打,边打边看雷玛,似乎让他光火的是雷玛,雷玛也挑衅地和他对视了一会儿。伊莎贝尔惊恐地看见雷玛用身体护着尼诺,和内内脸对着脸,干上了。晚餐时,大家都在装模作样,尽量掩饰。路易斯以为尼诺哭是因为摔着碰着了。内内看着雷玛,不许她说出真相。伊莎贝尔发现他嘴绷得硬硬的,很美,嘴唇红得像火。夜晚的迷雾中,他的嘴唇更加猩红,几乎看不见牙齿的光亮。齿间飘出一朵蓬松的云,一只绿色的三角。伊莎贝尔眨眨眼,抹去了这些图像。伊内斯和妈妈戴着黄手套又出现了,她看了看她们,想起了蚂蚁王国。就在那边,但看不见。黄手套不在了,它们又出现在明媚的阳光下。她有些奇怪,没法把蚂蚁王国请走,那块密密匝匝的鲜活世界重重地压在心头,压得她喘不过气来。于是,她起床找火柴点蜡烛。摇曳的火苗中,蚂蚁王国一下子从黑暗中露出来。伊莎贝尔举着蜡烛走过去。可怜的蚂蚁们,它们还以为太阳出来了。她终于看清了一边的动静,觉得怕。沉沉黑夜中,蚂蚁们还在工作。盒子里的寂静几乎看得见摸得着,蚂蚁们熙熙攘攘,来来往往。它们在里面工作,似乎还未丧失逃生的希望。
几乎一直是工头向他们报告老虎的动向,路易斯最信任的人就是他。路易斯整天在书房里工作,不接到堂罗伯特的报告,就坚决不让楼上的人下来。不过,大家也应该互相信任。雷玛负责家务,对楼上楼下的事一清二楚。还有的时候,是孩子们把消息带给内内或路易斯,他们自己没看到,是堂罗伯特看见他们在外头,把老虎的位置告诉他们,他们才回来报告的。大人们信尼诺的话,对伊莎贝尔的话不怎么信,她毕竟是新来的,会说错。后来,她和尼诺整日形影不离,她的话大人们也就信了。上午和下午是这样,晚上内内负责去看狗拴好没有,房子附近还有没有余烬。伊莎贝尔见他带着左轮手枪,有时还提着一只银头拐杖。
她不想去问雷玛,雷玛似乎认为一切理所应当。问她,她会装傻,会在另一个女人面前维护自己的尊严。尼诺容易开口,有问必答,解释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可一到晚上,伊莎贝尔总是发现,这些清楚和明白的背后,依然缺乏令人信服的理由。她很快抓住了重点的重点:首先要弄清楚能不能出门、能不能去楼下落地窗餐厅、去路易斯的书房、去图书室。“要相信堂罗伯特。”雷玛说过。也要相信她和尼诺。她不去问路易斯,因为他很少知道。内内倒是什么都知道,不过她也从不去问。这样一来,一切都迎刃而解。对伊莎贝尔来说,生活中,行动方面的问题要考虑得多一点,衣食起居方面的问题要考虑得少一点。这才是真正的消夏,一整年都该这么过。
……很快见到你。他们都好。我和尼诺有个蚂蚁王国,我们一起玩,一起收集了许多植物标本。雷玛问你好,她很好。我发现她有些忧伤,路易斯倒是好得很。我觉得路易斯有些怪,总是不停地看书。雷玛送了我几条颜色非常漂亮的围巾,伊内斯一定会喜欢。妈妈,这儿真好,我和尼诺,还有堂罗伯特玩得很开心。堂罗伯特是工头,他告诉我们什么时候能出去,能去哪儿。有天下午,他差点弄错,让我们到溪边。这时,一位雇工赶来,对我们说不能去。堂罗伯特伤心死了,还有雷玛。她抱起尼诺,一个劲地吻他,还把我紧紧地搂在怀里。路易斯老说这个家不适合孩子住,尼诺问他谁是孩子,大家都笑了,连内内都笑了。堂罗伯特是工头。
要是你来接我,一定留下来住几天,陪陪雷玛,让她高兴高兴。我觉得她……
可是,告不告诉妈妈雷玛晚上在哭?她听见她在哭。伊莎贝尔迈着犹豫的脚步,穿过走廊,在尼诺房门前停了一下,继续往前走,下楼梯(估计雷玛在擦眼泪),远远传来路易斯的声音:“你怎么了,雷玛?不舒服吗?”一片沉默,整个房子就像一只巨大的耳朵。细语过后,路易斯的声音又响了:“卑鄙小人,卑鄙小人……”似乎在冷冷地证明一个事实,一层关系,也许,一种宿命。
……有点病了,你要是能来陪陪她,对她一定好。我要给你看植物标本和溪边的几块石头,是雇工们拿来给我的。告诉伊内斯……
这是她喜欢的一个晚上,有虫子,空气湿湿的,面包重新热过,粗面蛋糕上缀着紫红色的葡萄干。狗儿们在溪边吠个不停,一只硕大无比的薄翅螳螂飞了一圈,停在桌布上。尼诺去找放大镜,他们用宽口杯罩住它,让它在杯子里拼命扑腾,好展示出翅膀的颜色。
“把那只虫子扔掉!”雷玛叫了起来,“看见虫子,我就恶心。”
“它是只不错的螳螂,”路易斯承认,“瞧,它的眼睛会跟着我的手转,它是唯一能够进行头部旋转的昆虫。”
“这个晚上真见鬼。”内内的声音从报纸后面传了出来。
伊莎贝尔恨不得切下螳螂的头,给它一剪子,看看会怎么样。
“让它待在杯子里吧!”尼诺恳求道,“明天,我们把它扔进蚂蚁王国好好研究研究。”
天越来越热。十点半,天热得让人透不过气来。孩子们和雷玛待在里面的餐厅,大人们待在书房。尼诺第一个说困了。
“你自己上楼去吧,我一会儿去看你。上面都收拾好了。”雷玛搂紧他的腰,露出他特别喜欢的表情。
“不给我们讲个故事吗?雷玛姑姑?”
“改天再讲。”
只剩下她们俩,薄翅螳螂盯着她们。路易斯过来向她们道晚安,嘟囔了几句时候不早了,孩子们该上床睡觉了之类的话,雷玛亲了他一口,冲他笑了笑。
“真是只爱嘟囔的大狗熊。”她说。伊莎贝尔凑近扣下螳螂的杯子,心想:自己从来没见过雷玛亲内内,也从来没见过一只这么绿这么绿的螳螂。她动了动杯子,螳螂又在扑腾。雷玛走过来,让她去睡觉。
“把虫子扔了,真可怕。”
“雷玛,等明天吧。”
她叫雷玛一会儿上楼跟她道晚安。内内的书房门虚掩着,他穿着衬衫,脖子放松地踱来踱去。她经过书房门,内内冲她吹了声口哨。
“我去睡了,内内。”
“喂,叫雷玛给我做一杯清凉的柠檬汁送上来。然后,你直接上楼回房睡觉。”
她当然会上楼回房睡觉,内内没必要这么命令她。她回到厨房,把内内的吩咐告诉雷玛,发现她有些犹豫。
“先别上去,我把柠檬汁做好,你给他送去。”
“他说……”
“求求你。”
伊莎贝尔在桌边坐下。求求你。大片大片的虫子在乙炔灯下绕来绕去。她宁愿待上好几个小时,什么也不看,只重复这句:求求你,求求你。雷玛,雷玛。我是多么爱你啊!那么悲伤的声音,无尽的悲伤,无缘由的悲伤,就是那么悲伤的声音。求求你。雷玛,雷玛……她的脸上一阵发热,想扑到雷玛脚下,想投进雷玛怀里,想在她面前死去,想让雷玛为她遗憾,想让雷玛修长清凉的手指滑过她的头发,她的眼皮……
现在她拿着一只盛满切片柠檬和冰块的绿罐子。
“拿给他。”
“雷玛……”
她觉得雷玛的身子在发抖,她背过身去,不让伊莎贝尔看见她的眼睛。
“雷玛,我现在就把螳螂给扔了。”
天热得发黏,蚊子嗡嗡地叫,她睡得不好。有两次,她想从床上爬起来,去过道,或是去卫生间把手和脸打打湿,降降温。可是,她听见楼下有人在走动,从餐厅的一边走到另一边,走到楼梯下面,再转回去……不是路易斯在夜间走走歇歇的步伐;也不是雷玛的脚步声。那天晚上,内内该有多热啊!他会一口一口地把柠檬汁喝完。伊莎贝尔看见他两手捧着绿罐子直接喝,电灯下,黄色的柠檬片在水里晃来晃去。可是,她又肯定内内根本没喝柠檬汁,他还盯着她给他送到桌上的那瓶柠檬汁在看,好像盯着无尽的狠毒与邪恶。她不愿想起内内的微笑,不愿想起他走到书房门口,想探头看看餐厅,又慢慢地折了回去。
“应该她给我送来,我叫你上楼回房间。”
她只能想到这个愚蠢的回答:
“柠檬汁清凉极了,内内。”
罐子像薄翅螳螂那样绿。
尼诺第一个起床,提议去溪边捉蜗牛。伊莎贝尔几乎一夜没睡,想起了鲜花布置的大厅、小铃铛、诊所走廊、慈善会的姐妹、带水银柱的温度计、第一次领圣餐、伊内斯、坏掉的自行车、客货混合列车、八岁时戴的吉卜赛女郎假面具。其间,好似相册页与页之间夹着的薄薄的风,她睁着眼,想到了许多和花、铃铛、诊所走廊无关的事。她不情愿地起了床,狠狠地洗了洗耳朵。尼诺说,十点了,老虎在钢琴房,他们可以马上去溪边。他们一起下楼,草草地对开门看书的路易斯和内内问了声好。蜗牛在溪边麦田里。尼诺一个劲地抱怨伊莎贝尔注意力不集中,说她不是个好搭档,不能帮他捉一套花色齐全的蜗牛。她突然发现尼诺是那么的孩子气,是个只生活在蜗牛和树叶世界里的小男孩。
她先到的家,家里正在升通知吃午饭的旗子。堂罗伯特巡察归来,伊莎贝尔像往常那样向他打听老虎的行踪。尼诺扛着蜗牛和钉耙,慢吞吞地走过来。伊莎贝尔帮他把钉耙放在门廊,两人一起进了屋。雷玛在那儿,一身白衣,不言不语。尼诺把一只蓝色的蜗牛放在她手上。
“给你的,最漂亮的一只。”
内内已经吃上了,他把报纸放在一边,伊莎贝尔几乎没地方放胳膊。路易斯最后一个从房里出来,中午他总是很高兴。大家吃饭。尼诺一直在聊蜗牛,蜗牛在甘蔗田里下的蛋,不同个头不同颜色的蜗牛。他要一个人把蜗牛给杀了,因为伊莎贝尔下不了手,他还要把它们放在锌板上晒干。咖啡来了,路易斯看着他们,问起了老问题。于是,伊莎贝尔第一个站起身,去找堂罗伯特,尽管堂罗伯特早就跟她说过了。她在门廊转了一圈,再进去,见雷玛和尼诺头靠着头,在看蜗牛,好似一幅温馨的家庭照。只有路易斯看着她,她说:“在内内书房。”她见内内没好气地耸了耸肩。雷玛用指尖碰了碰蜗牛,轻轻地,手指都有些像蜗牛的样子。后来,雷玛站起身再去拿些糖来,伊莎贝尔陪她一起去。两人一路聊天,在厨房前厅说了个笑话,一直笑回来。路易斯没烟了,差尼诺去书房拿。伊莎贝尔向他挑战,看谁能第一个找到烟,两人一同出去。尼诺赢了,他们推推搡搡地跑了回来,差点和去图书室看报的内内撞个正着,内内在抱怨不能用自己的书房。伊莎贝尔过来看蜗牛,路易斯希望她像平常那样帮他把烟点上,可发现她魂不在身,只顾观察蜗牛慢慢地探头,慢慢地移动。突然,她看一眼雷玛,又闪电般地将目光移开,全神贯注地盯着蜗牛。内内的第一声惨叫传来,她没有动弹。所有人都在跑,她的心思还在蜗牛上面,似乎根本没听见内内又发出一声惨叫、路易斯去敲图书室的门、堂罗伯特带着狗进来。路易斯反反复复地说:“不是在他书房吗!她说老虎在他书房!”她弯着身子凑近蜗牛,蜗牛细细的,像手指头,也许像雷玛的手指头。或者,是雷玛把手放在她肩上,让她把头抬起来,看着她,看了很久很久。伊莎贝尔扑到雷玛的裙子上,厉声痛哭,痛哭她不安的喜悦。雷玛把手放在她头发上,手指轻轻用力,让她平静下来。雷玛在她耳边喃喃地说了几句,说得结结巴巴,似乎是感谢,是无名的许可。
* * *
[1]阿根廷地名,度假胜地。
[2]原文为英语。
游戏的终结
莫娅妮/译
I
公园续幕
他几天前便开始看那本小说了,后来因为生意上有急事,就暂时搁下。乘火车回庄园时,他又打开了那本书,不禁被小说情节、人物形象慢慢吸引住。那天下午,他写了封信给他的代表律师,跟管家谈了谈有关田契的问题,之后,他便在书房中又读起了那本书。书房一片静谧,面朝着栎树公园。他惬意地靠坐在最喜欢的扶手椅上,背对着门,因为看着门就似乎意味着会有什么东西突然闯进来,这会让他不痛快。他读起了最后几章,左手不自觉地一次次抚过扶手的绿色天鹅绒。他还牢牢地记得主人公们的姓名和形象。小说的情境几乎立刻就征服了他。一行又一行,他享受着这种几近变态的快感,渐渐抽离于周遭的一切,却又同时感到自己的头正舒服地靠在高靠背的绿色天鹅绒上,感到香烟仍然触手可及,感到落地窗外晚风正在栎树间轻舞;一字接一字,他被主人公的下流勾当所蛊惑,被那些逐渐眉眼鲜活、栩栩如生的形象所吸引;他仿佛亲眼看见了山上茅屋中最后的会面。首先,女人走进来,满面惊惶;然后,情夫到来,脸被树枝刮伤了。她试图用亲吻魔法般地止住流血,但他却拒绝这般爱抚,他这次来可不是为了躲在枯叶和密径中重玩这偷情的把戏。抵在胸前的匕首已热,其下悸动的是被羁绊住的自由。热烈的言语在书页间如毒蛇般疾速地穿行交错,一切都仿佛早已注定。就连牵绊着情夫身体的万种缠绵,似乎想挽留他、劝阻他的千般爱抚,都可恨地勾勒出那另一个必须毁灭的人的轮廓。一切尽在盘算之中:不在场证明、意外的情况、可能的错误。从那一刻开始,每一秒都有精确的用场。两人无情地进行着最后的查对,只偶尔停下来轻抚彼此的脸颊。天开始黑了。
两人各有任务缠身,于是不再两两相望,在茅屋门口分开了。她应该走上往北去的小径,他在反方向的小路上回头看了一眼,看见她长发飞扬地跑远。然后,他也在树丛、篱笆的掩隐下跑了起来,直到在迷蒙的绛色晚霞中看见通向大屋的杨树林荫道。狗不应该吠叫。确实没叫。管家这时候应该不在。确实不在。他走上门廊的三级台阶,进了屋。血流仿佛在耳边奔腾,女人的话萦回其中:进门是一座蓝色前厅、一条走廊、一道铺着地毯的楼梯。上完楼梯,有两扇门,第一个房间里没有人,第二个房间里也一样。接着,是书房的门,他手握匕首,看到落地窗外的光线,看到绿色天鹅绒扶手椅的高靠背,看到扶手椅上那正读着小说的男人的头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