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呢,发生在上世纪九十年代。那一段时间里,社会风气极其不好。相邻的两个镇子里发生了数起凶案,比如粮库裸尸案,理发店分尸案,大桥连环浮尸案等等。有些直到现在,都是个没有破的无头案。
到今天说的这个不一样,案发以后,人人都知道凶手是谁。
八十年代末,国家支持经济搞活。那时候兴起一个称呼,叫做“个体户”。其中不少人抓住了时机,先富裕了起来。
就有这么一对小两口,也是其中的佼佼者。由集市和大街上摆散摊卖衣服,一路发家致富,不仅在城里租下了门店,还逐步置办了车子房子。按说发展到这里,还都是很好的局面。
买卖越做越大,门路越闯越广,两口子就开始有了明确的分工。男人负责进货,女人负责看店。那个年头没有网购,也没有快递。男人经常开着车去广州进货,这一去几千里地,时间自然不短,两口子也就聚少离多。
距离产生的从来不是美,而是第三者。这种日子久了,女人心里就有了怨言。俗话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既然女人又有两分姿色,就难免被有心人惦记上了,久而久之竟然真的勾搭成奸了。
俗话说,天底下没有不漏风的裤子。女人的这点丑事,很快就有风言风语流传了出来。事情发展到了这一步,女人就闹离婚,男人却还舍不得她。就去找岳父和大舅哥,希望女人娘家能够主持公道,叫女人回心转意。
可是让他没想到的是,岳父和大舅哥也不是讲理的人,一顿臭骂把他给卷出门了。
但这只是个开头,女人暗中转移了50万的存款,又把店面盘了出去,索性与情夫私奔了。只把一张离婚协议书让自已的娘家转交给男人,从此不露面了。要知道那个年代的50万可是了不得的巨款,折合今天的物价,恐怕就有千万之多了。
男人赔了夫人又折兵,那自然是不肯干的,又上女人娘家去评理。他这边也是有兄弟和朋友的,就要跟着一起去。知道那家人不讲理,怕他吃了亏。但是男人不想把事闹大,还是决定自已孤身前去。
哪知道还是单纯了,竟然遭受了一顿毒打,足足卧床养了半年的伤。但是事情发展到了这一步,死仇算是结下了。
女人背叛婚姻,又卷走了多年的积蓄,娘家还暴打人家,可以说是欺负人到家了,也把事儿做绝了。但是这家人就不想想,这事儿还有善了的余地吗?
养好伤的男人寻找不到女人,就在某天的夜半时分,来到了女人娘家。悄悄翻墙进了院,在院中角落藏了起来。
许是大舅哥听到了声音,就出门来看。冷不防男人窜了出来,照后脖颈就是一刀!大舅哥一声都没吭,直直栽倒在地,鲜血立刻流了满地。
男人又窜进屋,昔日的亲人,如今已成仇敌,一阵腥风血雨。。。。。。
等到案发,警察来到了现场的时候,街坊四邻都很清楚作案人是谁。毫无意外,男人最终也服了法。
而这场惨剧,本不至于发展到如此地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