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我乐于每天到花园去工作,但是托马斯神父坚持要我在星期天休息,所以我必须找点事情做。到了这时候,我已经将玫瑰花坛恢复了原貌、依照花朵的颜色重新排列,也修好了古老小径两旁的矮树篱,清理好花园中央的水池,同时也绑好了大部分得以留在修道院北侧的蔓生玫瑰。在完成下一周的工作计划之后,我便开始阅读从修士图书馆借来的书。托马斯神父每周日的电影时间是安排在下午,这表示我得一个人度过傍晚时间。
虽说我躺在被子下时—应该说是被单和毯子下—偶尔会期望自己能回到一个有人相迎的家中,但我实在不能理直气壮地说我很寂寞。有时我会难以入眠,总觉得白天过得不够完整,我不想立刻结束一天。这和我想象中与人分手一样困难。虽然我不时会想起女儿—偶尔也会想到孩子的妈,但那主要是因为我会同时想到这对母女,想到我女儿躺在她母亲的怀抱里—但我说不上有思念家里的哪个人。我女儿还太小,还不需要我。
我仍然是个外国人,但我开始注意到周遭的生活,村里的各种声音逐渐渗入我,进入我的世界,而其他人的世界不再与我形同陌路。
当我走在路上时,不少村民开始和我打招呼。除了每天和我见面的托马斯神父之外,排在这张名单最上方的是书店的女孩。同时我也慢慢听懂了一些方言。在这里住了两个星期之后,我能听懂经常出现的十个左右单词,到了第三个星期,我能清楚分辨出约莫二十个单词,这些词就像风化地形上的顽强石块般明显。接着,我学会动词的时态变化,试着让别人听懂我的话,由此开始感觉到自己在进步。为了配合数字的练习,我到书店想买十三张教堂的明信片,书店女孩忍不住笑了出来。这时候,她的父亲则是坐在收款机后面,核对方格纸上的账目。她帮我取来明信片,问了个一直困扰着她的问题,她想知道我是否就是负责整理修道院花园的人。已经有好几个人问过我来这个穷乡僻壤做什么了。得到答案之后,她转头对她的父亲点点头,说了几个我听不懂的字。但是我可以感觉得到,他们的疑问得到证实,因为这对父女同时看向我,然后对彼此点头。
我默默记住她说的话,回到宿舍后便查了字典。
“他就是那个玫瑰男孩。”她边数明信片边说。接着,她拿了一个棕色信封装起明信片,折好封口之后才递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