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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作者:美-托妮·莫里森 当前章节:7216 字 更新时间:2026-6-22 19:54

“傻瓜,”她答说,“是上帝治好的。人哪有这种能力。”

以前,她们之间总有一些纠缠不清的东西。现在都被割断了。每个女人都禁锢着自己;各自织着思绪的网,不向别的任何人吐露。就仿佛有或没有佛罗伦斯,她们现在都会彼此疏远。

“双胞”走了,无影无踪,唯一认识她的那个人对她没有丝毫留恋。“悲哀”也停止了游荡。如今她开始料理日常杂务,一切围绕着宝宝的需要来安排,对别人的抱怨一概充耳不闻。她曾凝视过女儿的眼睛,在那里面看到当一艘船在大风里航行时,冬季大海上闪泛的那种灰白色的光。“我是你的妈妈,”她说,“我的名字叫完整。”

走向你的旅程艰难而又漫长,而所有疼痛在我看到那院落、那铁匠铺和你住的那间小木屋时,当即烟消云散了。我不再担心在这个世界上可能再也看不到你热忱的微笑,再也尝不到你把我揽在怀里时你肩头的甜香。火和灰烬的气味让我颤抖,而你眼里闪烁的欢喜把我的心都踢翻了。你问我是怎么来的,走了多久,笑话我的衣服和我满身的划痕。但当我回答你为了什么时,你皱起了眉头。我们商定,你去,我同意因为没有别的办法了。你要即刻骑马赶去太太那里,不过要单独去。你说我得在这里等着。我不能跟你去,因为不带我会走得更快。还有一个原因,你说。你转过头。我的眼睛追随着你的目光。

这种事以前发生过两次。头一回是我盯着我妈妈的裙子周围看,希望她伸出一只手,而她从来都只把手伸给她的小男孩。第二回 是一个指着我尖叫的小女孩藏在她妈妈身后,紧紧揪着她的裙子。两次都充满危险,而我两次都被赶走了。这时,我看到一个小男孩走进来,手里拿着一个玉米皮娃娃。他比我认识的所有人都幼小。你朝他伸出你的一根食指,他握住了它。你说,这就是我不能跟你一起上路的原因。不能单独留下那个你唤作马莱克的孩子。他是个弃儿。他爸爸趴在缰绳上,而那匹马继续赶路,直到停下来去吃小路上的草。村里人来了,明白他已经死了,并发现了那个安静地坐在车里的小男孩。没人知道那个死去的男人是谁,他的行李中也没有能说明身份的东西。你收留了他,等着将来有一天,某个城里人或地方官来安置他,这一天可能永远都不会来,因为那个死人肤色红润,可孩子不是。所以,他可能根本就不是那男人的儿子。想着你是不是想收他当你的儿子,我的嘴发干了。

那男孩走近你时我感到忧心。你是怎样伸出你的食指,他又是怎样占有了它。仿佛他是你的未来。而我却不是。当你打发他去院子里玩的时候,我不喜欢他那样的眼神。不过随后你就从我的脸和胳膊上洗去征尘,给我吃炖肉。缺点儿盐。兔肉块又厚又嫩。我饿极了,可我更幸福。我吃不下许多。我们谈了很多事情,可我没说我在想什么。我想留下来不走了。等你治完太太回来,不管她活没活着,我都永远跟你待在这儿了。永远永远不和你分开了。在这里,我不会是那个该被撵走的人。不会有人因为我小就偷走我的温暖和鞋子。不会有人摸我的屁股。不会有人因为我一时陷入恐惧和无助的境地就像绵羊或山羊那样咩咩叫。不会有人一看到我就尖叫起来。不会有人仔细检查我的身体想看看它有多么不体面。有了你,我的身体就快活,就安全,就有了归属。我永远都无法忍受你不要我。

你走的时候我很平静,尽管你没有亲密地触碰我。或是把你的嘴放到我的嘴上。你给马装上鞍子,嘱咐我给豆苗浇水、收鸡蛋。我去了鸡窝,可母鸡没下蛋,于是我便知道悯哈妹要来了。那个叫马莱克的男孩就在附近。他睡在你睡觉的那间屋子的门后面。我镇定而平静,因为我知道你很快就会回到这里。我脱下老爷的靴子,躺在你的帆布床上,试图捕捉你身上的那种火味。点点星光透过百叶窗洒进来。悯哈妹牵着她的小男孩的手斜倚在门边,围裙兜里放着我的鞋。一如既往,她在设法告诉我什么事。我要她走开,当她渐渐淡出时,我听到一丝吱嘎声。黑暗中我知道他就在那儿。眼睛大睁着,疑惑,冰冷。我起身走到他跟前,问他怎么了。怎么了马莱克,怎么了。他沉默着,但他眼中的憎恨却如此大声。他想要我离开。这不可能。我感到体内的那些爪子在挠。我绝不能再被赶走。

我做了一个梦,梦里又做了个梦。我跪在柔软的草地里,四周白色的三叶草冒出了头。有一股香气,我低头去闻。可那香味消失了。我注意到自己在一片湖边。湖水湛蓝,比天还蓝,比我知道的任何蓝色都蓝。比莉娜的珠子、比菊苣花还蓝。我太喜欢那蓝色了,我无法平静下来。我想把脸深深地扎进去。我一心想。是什么让我迟疑了,让我没有得到我想要的那美丽的蓝呢?我让自己靠得更近些,俯身向前,抓住草以保持平衡。草光滑、修长、湿润。立刻,当看到我的脸没在那儿时,我吓了一跳。应该映出脸的地方空无一物。我将一根指头伸进去,看着水绕圈。我把嘴凑上去,近得足以喝到或亲吻水,可在那儿我连个影子都不是。藏到哪儿去了?为什么藏呢?不久,女儿简跪到了我身边。她也朝水里看。哦,宝贝,别发愁,她说,你会找到的。在哪儿,我问,我的脸在哪儿,可她已经不在我身边了。我醒来时,悯哈妹站在你的帆布床边,这一次,她的小男孩是马莱克。他攥着她的手。她朝我动着嘴唇,却牵着马莱克的手。我把头藏到你的毯子里。

我知道你会回来的,可是天亮了,你还没回来。整整一天。我和马莱克等待着。他尽可能地远离我待着。我在屋里,有时在园子里,但绝不去他等在那儿的那条小路。我让自己平静,但我心慌意乱,不知如何才能平静。远处,某户人家的牧场里有马匹在走动。小马驹都踮着脚,且一直在动。一直在动。我张望着,直到天黑得什么也看不见了。那天夜里没有梦。也没有悯哈妹。我躺在你睡觉的地方。伴随着风声,我的心怦怦直跳。那声音比风声还响。你身上的那种火味离开了小床。我不清楚它跑哪儿去了。风停了。我的心跳又和老鼠的脚步声汇合起来。

天亮时,那男孩不在这里,但我给我们俩熬了粥。他又站在那条小路上了,手里紧握着那个玉米皮娃娃,朝你骑马离去的方向张望。看着他,我突然想起那个从寡妇伊玲的水壶里冒出来的狗影。当时我无法读出其中的全部含义。现在我明白是怎么回事了。我提高了警惕。否则我就没法知道该如何保护我自己了。首先,我注意到老爷的靴子不见了。我四下寻找,赤脚踩着炭渣走遍小木屋和铁匠铺的每个角落,我的嫩脚板被扎得生疼。金属碎片划刺着它们。我看到一条花园蛇弓起身子向门槛那边徐徐爬去。我注视着它缓慢移动,直到它在阳光下死去。我触摸你的铁砧。凉凉的,很光滑,却歌颂着那种它为之而生的炽热。我始终没找到老爷的靴子。我小心翼翼地踮着脚尖走回小木屋,等着。

男孩离开了那条小路。他进了屋,却不肯吃东西,也不肯说话。我们隔着那张桌子互相瞪视。他眼睛眨也不眨。我也是。我知道是他偷了那双属于我的老爷的靴子。他的手指紧紧抓着那个娃娃。我觉得那一定是他的力量所在。我把娃娃拿走,放到了一个高得他够不到的架子上。他尖叫啊尖叫啊。眼泪一串串淌下来。我不想听那叫声,于是就拖着流血的脚跑到了外面。他没有停止哭嚷。没有。一辆马车驶过。车里的两口子瞥了一眼,不过既没打招呼也没暂停片刻。最后,那男孩终于安静了下来,我便回到屋里。那娃娃不在架子上了。给丢弃在屋角,像个没人要的宝贝孩子。或者不。也许那娃娃是坐在那儿躲着谁呢。躲着我。害怕我。哪一个?哪一个才是正确的解读?粥从桌边往下滴。板凳翻倒了。看到我,那男孩又尖叫起来,而就在这时我抓住了他。我是想让他别叫,而非要伤害他。这就是我为什么会拽他的胳膊。为了让他停下来。住口。没错,我确实听到肩膀喀吱一响,不过声音很小,当你从烤松鸡的胸脯上扯下那又热又嫩的翅膀时,那声响都比这个大。他尖叫啊尖叫啊,随后就晕了过去。他的嘴撞到桌角上,一丁点儿血流了出来。只是一点点。就在他晕倒的那一刹那,我听到你的呼喊。我没听到马声,只听到你的呼喊,于是我便知道我输了,因为你喊的不是我的名字。不是我。是他。你喊的是马莱克。马莱克。

看到他软弱无力、一动不动地躺在地上,嘴巴流着血,你的脸顿时垂了下来。你一把推开我,嚷着你在做什么?嚷着你的同情心在哪儿?你那么温柔地抱起他,那男孩。当你看到那只脱臼的胳膊时,你哭喊起来。那男孩睁开眼,接着在你转动着他胳膊使之回复原位时又晕了过去。没错,是有血。一点点。可当时你并不在场,你怎么知道是我造成的?你为什么不问青红皂白就把我推开?你看到那男孩倒在地上,于是问也不问就把我往坏处想。哪怕你想得对,可为什么不问一声?我头一次被这么推开。你的手背打到了我的脸上。我倒下,蜷缩在地上。惊慌失措。毫无疑问。你选择了那男孩。你先叫的是他的名字。你抱着他去躺好,把娃娃放到他身边,而你转过身面对我时,脸耷拉着,眼睛里没了喜悦,脖子上绷着青筋。我输了。你把我推倒在地却没说一句懊悔的话。也没用你那温柔的手指摸一摸你弄疼我的地方。我退缩了。我将竖起的羽毛压了下去。

你的太太病好了,你说。你说你会雇个人把我送回她身边。离开你。每一个字眼都深深刺痛了我。

你为什么要杀我,我问你。

我要你走。

让我解释。

不。现在就走。

为什么?为什么?

因为你是个奴隶。

什么?

你听见我的话了。

是老爷让我成了奴隶。

我指的不是他。

那是谁?

你。

什么意思?我是奴隶是因为老爷买了我。

不。是你自己变成了奴隶。

怎么?

你的脑瓜空空,举止粗野。

我爱慕你。

你也是这爱情的奴隶。

只有你拥有我。

拥有你自己吧,女人,离开我们。你差一点就杀死了这孩子。

不。等一等。你让我太难过了。

除了举止粗野,你一无所有。没有自制力。没有头脑。

你叫喊着这个字眼——头脑,头脑,头脑——叫了一遍又一遍,随后你放声大笑,说我只要活着,只要呼吸,就自愿当个奴隶。

我跪在地上去够你。向你爬。你向后退着,说,离我远点儿。

我震惊了。你的意思是说,我对你而言什么也不是?我在你的世界里不值一提?蓝色湖水里没有我的脸,难道你找到它仅仅是为了将它毁灭?此刻我的内心正在死去。不。不再。永不。羽毛竖起来了,我伸展开四肢。那些爪子抓啊挠啊,直到那把锤子出现在我手里。

雅各布·伐尔克从他的坟墓中爬出来,去视察他那座漂亮的宅邸。

“应该是他。”威拉德说。

“肯定是。”斯卡利回道。

这依旧是整个地区最大的一栋宅邸,为何不在里面度过来生呢?他们第一次觉察到那个影子时,由于确定不了它是否当真是伐尔克,斯卡利觉得他们俩应该靠得更近点儿看。而另一方面,对鬼魂颇有了解的威拉德却警告他切勿去烦扰复活的死者。他们观察了一夜又一夜,直到他们说服自己,除了雅各布·伐尔克,没人会在那里游荡徘徊:之前没人在那儿居住过,之后太太又禁止任何人入内。他们俩即使不解,也都尊重太太的考虑。

多年来,附近那座农场里的所有人亲如一家,穷尽了两个男人关于家的想象。一对心地善良的夫妻(父母)、三个女仆(姐妹,可以说)以及他们——可靠能干的儿子。每个成员都依赖他们,没有人残酷无情,个个都亲切和善。尤其是那位老爷,与他们那几乎不露面的主人不同,他从来不咒骂或威胁他们。甚至会在圣诞节期间送他们几瓶朗姆酒作为礼物,有次他还和威拉德直接从瓶里倒出烈酒共饮。他的死很是让他们伤心,连主人要他们避开那个被水痘包围的地方的命令他们也不管不顾;他们自愿去挖可能是他的寡妇所需要的最后一个——如果不是最终的——坟墓。在倾盆大雨中,他们挖走了五英尺深的泥土,并赶在水漫墓穴之前,慌忙把遗体放了下去。如今,十三天后,死者离开了那里,逃出了自己的坟墓。就像过去他常常在外出几个星期后又重新露面那样。他们并未看到他——他那特有的身形或面容——但他们确确实实看到了那团鬼火。他在接近午夜时分开始闪现,在二楼飘浮一阵儿,消失,然后极其缓慢地从一个窗口移动到另一个窗口。由于伐尔克老爷满足于在他的宅邸中徜徉而不在任何别的地方出现,不会吓唬或惊动任何人,威拉德便觉得,他和斯卡利最好也保持忠诚,帮助太太整修农场;同时还要有所筹划,因为自她病倒以来,一切都荒废了。六月就快到了,还没耕过一垄地呢。她给的那些先令是他们获得的第一笔钱,这将他们的劳动从职责提升到奉献,从怜悯提升到利益。

有好多活要干,因为那几个女人尽管之前一直吃苦耐劳,如今却似乎心不在焉,变得比以往迟钝了。在那个铁匠给太太治完病和那个女孩,佛罗伦斯,回到她所属的这个地方的前后,有一道黑幕降落下来。不过,威拉德说,莉娜仍认真、平静地做着她的分内之事,斯卡利对此却不以为然,他说她正在慢慢沸腾。就像在沸水中抖动了太久、表皮即将裂开的青苹果,需要被迅速转移、冷却,而后再被捣成酱汁。斯卡利知道这一点是理所当然的,因为多年来,他为偷窥她在河里洗澡浪费了不少时间。可如今他再也不能那样肆无忌惮地看她的臀部、腰肢和那两个糖浆色的乳房了。他最怀念的是他在别处从未见过的事物:毫无遮拦的女性头发,如巫术般黑暗邪恶、充满诱惑又咄咄逼人。看着那湿漉漉的头发时而贴在她背上,时而轻轻摇摆,有着一种无以言表的欢愉。现在,不再有了。无论在哪里都几乎看不到她洗澡了,他确信她就要爆发。

太太也变了。悲痛,威拉德说,以及疾病——这一切造成的影响显而易见。她那曾经用帽子盖都盖不住的一股股黄铜色的头发,如今变得苍白干枯,丝丝缕缕飘浮在鬓角,给她最近那严峻的面容又平添了几分忧郁。从病榻上起来后,她在某种意义上又掌控了一切,但对于那些她以前兴致勃勃地亲历亲为的过于艰苦的工作,她都避而不管了。她什么也不洗,什么也不种,也从不锄草。只做饭、缝补。除此之外,她的时间都被花在阅读《圣经》或招待村里来的一两个客人上了。

“她会再嫁的,我估计,”威拉德说,“过不了多久。”

“为什么过不了多久?”

“她是个女人。要不然,怎么经营这农场?”

“嫁谁呢?”

威拉德闭上一只眼睛。“村子里会有人的。”他笑得呛了一下,回想起那位执事的友情。

只有“悲哀”的变化在他们看来是一种进步;她不再那么稀里糊涂,应付日常杂务的能力也提高了。但她的宝宝被排在第一位,为此她会推迟收鸡蛋,耽搁挤奶,要是在地里干活时听到时刻不离左右的婴儿的一声抽泣,不管是什么活儿她都会立刻放下。成功帮她接生后,他们便以孩子教父的身份自居,甚至在“悲哀”需要时,主动提出照看那婴儿。但她总是委婉谢绝,倒不是因为她不信任他们;她信任,但她更需要信任她自己。

最奇怪的是佛罗伦斯。他们所熟悉的那个温顺的人儿变得野蛮不驯。在铁匠探望过太太离开两天后,当看到她迈着沉重的脚步沿那条小路走来时,他们许久才认出她是个活人。首先是因为她衣衫破烂,浑身是血,其次是因为她居然径直从他们身边走过。从路边树丛中突然冲出两个大汗淋漓的男人,这无疑会吓到人,任何人,尤其是女人。但这个人既没有向他们这边瞥上一眼,也没有改变她的步伐。两个气喘吁吁、刚刚九死一生还惊魂未定的男人,连蹦带跳地从她的路上逃开了。失魂落魄的他们把什么当成什么都有可能。两人都拼命快跑,要赶在猪吃掉由他们负责照管的牲畜的褥草前回到它们那里。大半个上午,他们都在躲一头愤怒的熊,他们一致认为这一悲惨事件主要责任在威拉德。那只用网捕来的、吊在那个年长些的男人腰间的鹧鸪足够他们每人吃上两顿。而就为了他能在一棵山毛榉树下稍作休息,啪嗒几口烟,他们压榨自己的好运气,不计后果地逗留了一会儿。虽然他们俩都清楚,一缕烟在这气味具有决定性——无论是逃跑、攻击、躲藏还是调查,只要对象是一只母熊——的树林里会有怎样的能耐。当那棵曾为他们提供了无数鹧鸪的月桂树突然噼啪作响,威拉德站起身,向斯卡利伸出一只手要他别出声。斯卡利摸着他的刀,也站了起来。片刻怪异的静谧——没有鸟鸣,也没有松鼠吱吱的叫声——之后,那气味向他们扑来,与此同时,那头母熊磨着牙,撞开了那棵月桂树。他们不知道它挑中了谁,便分头跑开,都希望自己作了正确的选择,毕竟躺下装死是不可取的。威拉德躲到一块岩石背后,用拇指压灭烟斗,祈祷着这块突出的页岩能够改变风向。而清楚地感觉到后颈上有阵阵热气的斯卡利纵身跳向最低的一根树枝,翻了上去。这不明智。熊本身就会爬树,何况它只消站直身子,就能用嘴咬住他的一只脚。不过,斯卡利虽恐惧但并不怯懦,他决心无论多么绝望都至少要有一番强有力的防卫举动。他抽出刀子,调转身体,瞄都没有瞄一下,就向下方那个敏捷的黑色庞然大物的头部一阵乱捅。这一次,绝望是一份礼物。刀刃像根针似的刺中并滑入了熊的眼中。随着一声骇人的咆哮,熊撕抓着树皮,跌坐到地上。即便是一群猎犬围着它吠叫也不会让它更恼怒了。它吼叫着直起身,用掌拍击被卡住的刀刃,直到它跌出来。随后它四掌着地,边晃动肩部,边左右摇头。斯卡利觉得过了好长时间,一头幼熊的呼噜声才引起了它的注意。刀刃损伤了它天生就欠佳的视力,失去平衡的它笨重而迟缓地离开去找它的幼崽了。斯卡利和威拉德等待着,一个躲在树上,自己倒像个被抓住的熊,另一个则紧抱着岩石,两人都害怕它会返回。最后,终于确信它不会回来了,他们警觉地嗅寻着毛皮的气味,听寻着呼噜的声响、彼此的动静或是重新响起的鸟鸣,这才露了头。慢慢地。慢慢地。然后疾跑。恰好在从树林中冲到路上的一瞬,看到那个女性身形向他们大踏步走来。后来他们一起讨论这件事时,斯卡利认为,她看上去不大像从天而降的巡察,倒更像是一个受伤的英国兵,赤着脚,浑身血污,但却傲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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