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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

作者:英-毛姆 当前章节:15839 字 更新时间:2026-6-22 19:58

书名:在中国屏风上

作者:【英】毛姆

译者:唐建清

一九一九至一九二○年冬季,时年四十五岁的毛姆来到中国,溯长江而上一千五百英里,《在中国屏风上》即是他此次行程的产物,五十八篇或长或短、原本可以写成小说的“素材”,连缀成“一组中国之行的叙事”。

毛姆为英国同胞展现的是一幅古色古香、散发着浓郁东方情调的“中国屏风”。他以一颗久经世故又不失赤子纯真的悲悯之心感受着、传达着他所碰到的形形色色的中国人的形象;尤其重要的是,他在满怀同情地试图贴近中国风土人情的同时,毫不留情地以批判的态度反映了在中国的英国人的生活真相。因为他始终认为:“写作中,更重要的不是丰富的材料,而是丰富的个性。”

序言

这本集子很难被称为一本书,它只是可以写成一本书的素材。我喜欢旅行,因而周游列国。我喜欢旅行带来的那种无拘无束的自由感觉。时间从来没有像在旅行中那样宽裕,也许你有一份庞大的计划但仅仅完成了一部分,你仍然会觉得有空闲可以做任何事情。你有大量的时间可以尽情挥霍,而不必感叹光阴似箭或遗憾未能珍惜时光。虽然我认为有条件却不去享受旅行的闲适是件傻事,但我也乐意去体验艰辛。我喜欢美味佳肴,也不介意难吃的甚至单调的饭菜。在南太平洋时,我每天吃的都是牛肉汉堡,但胃口一点不受影响(不过我得承认当我回到旧金山,见到牛肉汉堡就反胃)。另一次在马来群岛的一个岛上,因为找不到别的食物,我一日三餐全靠吃香蕉果腹。自那以后,我对香蕉再未提起过兴致。我喜欢每天能在不同的地方过夜,环境好坏并不重要。我曾在西萨摩亚的萨瓦伊岛的一户人家打地铺睡了一夜,也在中国一条江上的敞篷小船里过了一夜,睡得都挺舒服。我还在一条小艇里的干椰子袋上睡觉,再也没有比那更难受的了,但我仍然乐在其中。那些夜晚的星光是多么灿烂!我喜欢结识各种各样的人,包括那些我不愿再见面的人。当你知道这辈子你们只会见上一面的时候,没有人会让你厌烦。揣摩一下你新认识的那个人究竟属于哪一类人,并将他与你所认识的同类人相比较,是件很有意思的事情。大多数情况下,人们都将自己简单地归入某一类中,而识别出那些你所设想的特点和习性则会妙趣横生。就像你经常在大自然的美景中找到你所见过的某一幅画作的意境,你也会遇到和你读过的某部小说中人物类似的人。比如那些吉卜林[1]笔下的人物,就常能在东方遇到。我不知道这些人物究竟是四十年前吉卜林先生在印度描述过的那些男男女女的后代,还是在反复阅读过那些精彩故事后逐渐变成这样的。听他在说话中用上那些著名的词语,或是看他似乎自然地抱有那种已落伍的处世态度,这往往令人觉得滑稽有趣。有时,自然是偶尔,你会遇见一个与你过去认识的完全不同的人,这种令人兴奋的经历无疑十分难得。你会在意想不到的地方碰上他:一艘沿海岸航行的汽轮上,西藏边境一座高墙围绕的小城中,或是印尼阿鲁岛的一座可可种植园里。孤独和不寻常的人生使他自成一格,而不像芸芸大众,因为受到我们西方文明至少是表面的影响(外界对人的内心生活有多大的作用啊!)而失去了个性。这个人也许不很聪明,他甚至会显得有些疯狂。他也许是邪恶、虚伪、粗鲁、低俗或者野蛮的,但他是独一无二的!他简直就不属于我们这个群体。如果你爱研究人性,你会为此兴奋异常,你觉得与他交谈会给你和聆听伟大音乐作品同样的愉悦感。在他们身上有一种令人振奋的特质。因为在我看来,正是借助自然之力,他们使自己脱离了那引导世界的潮流而变得与众不同,而大自然是用来塑造他们独特个性的工具。

我于1920年前往中国游历。我并没有一部日记,因为自十岁以后我就不记日记了,但每当遇见能激起我兴致的人或地方,我都会一一记录下来。我约莫觉得它们或许能成为创作一部小说有用的素材。随着素材的越积越多,我冒出一个想法,打算将它们连缀成一组中国之行的叙事。一回国,我就开始工作,但要把它们弄得井然有序并不容易,因为只有很少的部分是用钢笔写的,大部分文稿都是用铅笔在路边买的黄草纸上匆匆写就的。那些时候,我或是走累了坐在轿子里,或是在一条舢板上。但当我把它们排列好,我从中发现了一种新鲜感,那些文字是在我记忆鲜活的时候记下来的,而如果我将它们精心加工成一个故事,这种感觉就会不复存在。我觉得我只需要将因匆忙造成的随意和马虎之处删去,使文稿变得更简洁些就够了。我希望这些文字可以给读者提供我所看到的中国的一幅真实而生动的图画,并有助于他们自己对中国的想象。

* * *

[1] 吉卜林(J. R. Kipling,1865—1936),英国小说家,曾获1907年诺贝尔文学奖。

一 幕启

二 女主人的客厅

三 蒙古人首领

四 漂泊者

五 内阁部长

六 宴会

七 天坛

八 上帝的仆人

九 客店

十 小阁楼

十一 恐惧

十二 画

十三 国王陛下的代表

十四 鸦片烟馆

十五 最后的机会

十六 修女

十七 亨德森

十八 黎明

十九 荣誉攸关

二十 驮兽

二十一 麦克里斯特医生

二十二 路

二十三 上帝的真理

二十四 罗曼司

二十五 崇高的风格

二十六 雨

二十七 沙利文

二十八 餐厅

二十九 长城

三十 领事

三十一 小伙子

三十二 范宁夫妇

三十三 江中号子

三十四 海市蜃楼

三十五 陌生人

三十六 民主精神

三十七 基督复临派教徒

三十八 哲学家

三十九 女传教士

四十一 局台球

四十一 船长

四十二 小城风景

四十三 黄昏

四十四 正常的人

四十五 老人

四十六 原野

四十七 失败者

四十八 戏剧学者

四十九 大班

五十 报应

五十一 残片

五十二 出类拔萃

五十三 老船长

五十四 疑问

五十五 汉学家

五十六 副领事

五十七 山城

五十八 祭神

幕启

在你的面前是一排茅草房,一直延伸到城门口,这些用土坯砌成的茅屋倾圮破落,好像一阵风就能把它们吹倒,化作一堆泥土回归大地。一支驼队,载着沉重的货物,缓缓从你身边走过。它们好像有一种投机商人轻蔑的神气,极不情愿地在这块地方走过,那儿有许多人还没有它们富有。一小群人,穿着破旧的蓝褂子,聚在城门口,远处一个戴瓜皮帽的年轻人骑着一匹蒙古矮种马飞驰而来,他们便四下散开。一些孩子,追逐一条瘸了腿的狗,用土块砸它。两位矮胖的老爷,身着提花的丝织黑色长袍和小夹袄,站在路边闲谈。他们每人手中都握着一根细细的木棍,上面立着只小鸟,被一根细绳子拴着。这两位老爷带着玩物出来溜达,同时也客气地比较一下各自宠物的可爱之处。那小鸟时不时扑扇着翅膀飞向空中,但飞不多高,就很快被绳子拉着,回到木棍上。这两位中国老爷便怜爱地看着小鸟,露出微笑。一群粗鲁的孩子,冲着外国人嚷嚷,声音尖厉刺耳。古老并有着雉堞的城墙濒于坍塌,看上去就像古画中一座十字军占据的巴勒斯坦城池。

穿过城门,里面是一条狭窄的街道,两边是一家家店铺:许多店铺有着红色或金色的木格,精雕细刻,呈现出一种特别的衰败的光华,让你恍然觉得在那些幽暗的格档里,还陈列着各式各样东方的奇珍异宝。无论是高低不平而又狭窄的人行道还是深深的巷子,到处人来人往;背着沉重货物的苦力[1]叫着要人让路,声音急促而尖锐;而沙哑的吆喝声则是小贩在沿街叫卖。

这时,一匹毛色光洁的骡子,拉着一辆北京来的轿车缓缓而行。车篷是淡蓝色的,硕大的车轮上装饰了一圈钉子。赶车人坐在一侧的车辕上晃荡着双腿。正是日暮时分,在一座寺庙那金黄、陡峭而奇异的大屋顶后面,夕阳将天边染上一抹红色。轿车默默地从你身边驶过,前面的百叶窗拉了下来,你不禁遐想,那盘腿坐在车中的究竟是什么人。也许是一位满腹经纶的饱学之士,正应邀前去拜访一位朋友,他们将秉烛夜谈,共同追忆那一去不返的唐宋盛世;或是一位歌女,身着优质绸缎制成的鲜艳衣裳,乌黑的头发上簪了一块翠玉,此刻正被召往一个宴会,在席上她要演唱小曲,还要与那些风流倜傥的公子哥们雅致地酬答。北京轿车似乎载着所有东方的神秘,消失在渐浓的夜色中。

* * *

[1] 苦力(coolie),旧时外国人对印度、中国等东方国家出卖力气干重活的劳动者的称呼。

女主人的客厅

“我想我完全可以把它改造一下。”她说。

她很快地打量了一下房间,富有创意的想象令她眼睛发亮。

它原先是城里的一座小寺院,被她买下来改造成住宅。它本来是三百年前善男信女们为一位高僧建造,他以无比的虔诚和苦行在这里度过了他的风烛残年。渐渐地,人们由于怀念他的美德,对他的信仰变成了一种崇拜。但随着时光流逝,庙宇也逐渐破落,最后,仅剩的两三个和尚也不得不离开了。它历经风吹雨打,绿色的琉璃瓦上早已长满野草。雕梁画栋上的朱红底色和描金的飞龙都已褪色,但仍不失其优美。但她不喜欢阴暗的屋顶,便用一块帆布挡上,糊了一层纸。为了通风采光,她在一面墙上开了两扇大窗。她正好有两块蓝色窗帘,尺寸也恰巧合适。蓝色是她最喜欢的颜色,因为她有着湛蓝的双眼。她觉得粗壮的深红色圆柱有些压抑,便在上面糊了一层纸。她也正好有足够的纸来糊四面的墙。纸非常漂亮,一点不像中国产的。虽是从当地一家铺子里买来,却很像是桑德森公司的货。用这种漂亮的粉红色条纹纸一装饰,房子给人的感觉就立马欢快多了。房间后壁有一个凹处,原先供着一尊入定的佛像,前面摆着一张很大的上漆香案,历代的香客曾在这里焚香拜佛,保佑今生的吉祥如意,乞求解脱尘世的烦恼。而对她来说,这里放一只美国产的壁炉是再合适不过的了。她只能在中国买地毯,但她精心挑选的地毯让你难以分辨它与英国阿克斯明斯特著名绒毯的区别。当然,这种手工制成的毯子没有英国货那么光滑,但也算是很不错的替代品了。她还设法从一位离开中国去罗马赴任的公使手中买下一套非常好看的家具,并罩上了用鲜艳的、上海产的上等棉布做成的套子。她的艺术品位很高,在房间里挂上几幅画,布置几件结婚礼品和其他一些她自己收集的小玩艺,就让陋室变成了舒适的家。她还需要一架屏风,但在这里是买不到英国货的,她只好买一架中国屏风,不过正如她很巧妙地说的,就是在英国,有一架中国屏风也很不错。她还藏有很多镶着银框子的照片,其中一帧是德国施勒苏益格荷尔斯泰因公主,另一帧是瑞典女王,两张上都签了名,她把它们放在三角钢琴上,这样屋子里就有了居家的氛围。当一切都布置停当之后,她满意地打量着自己的成果,说道:

“这儿和一间伦敦的居室比起来是差了点,但和英国某个好地方,比如切尔腾纳姆,或威尔士的顿桥,和那些地方的房子比起来,倒也不显得寒碜了。”

蒙古人首领

天知道他来自哪个神秘的远方。他一路上驰过蒙古高原崎岖的山道,那里群山绵延,碎石遍地,一片荒凉,是不可逾越的屏障;他又驰过护卫入关通道的城楼,直至来到一片古老的河床前才停下脚步,那里是通向中国的门户。河床周边环绕着起伏的丘陵,在早晨的阳光下亮闪闪的,又在河床上投下一道道阴影。几百年来,无数来往的商旅将满是砾石的河床踩出一条高低不平的道路。空气清冷,天高云淡。每天从晨光熹微到红日西沉,一年到头,来往的商队川流不息。商队中有载着砖茶的骆驼,它们来自七百英里之外的库伦[1],前住西伯利亚;也有用温顺的阉牛拉的大车,排成长长的一列,或是三三两两由强健的矮脚马拉的车;而朝着反向的中国,也有无数商队的骆驼将皮毛运入北京的市场,还有那排成长龙的大车,不时也会有马群或羊群经过。但他的目光并未在这多样的场景上停留,似乎也并不注意这条路上还有别的行旅。他仅有六七个随从,个个风尘仆仆,马儿也疲惫不堪,但他们仍流露出剽悍的神情。他们前后相随,策马缓缓而行。他身着黑色的丝绸上衣,黑色的丝绸裤子,裤脚塞在顶部高高翘起的长统皮靴中,头戴一顶蒙古传统貂皮高帽。他上身挺得笔直,高傲地骑行在随从之前。在扬鞭策马时,他昂着头,目光坚定,令人怀疑他是不是在遥想当年,他的祖先便是沿着这条路进入中国,驰骋在中原肥沃的大地上,在富饶的城市中大肆劫掠。

* * *

[1] 今称乌兰巴托,蒙古首都。

漂泊者

早在认识他之前,我就听说过他的传奇故事,所以我期望他的外貌也与众不同。在我看来,似乎那些有着非凡经历的人,长相也很特别。但是我所见到的这个人相貌平平,毫无特别之处。他身材较常人矮小,有些瘦弱,皮肤晒得很黑,有一双棕色的眼睛。人未到而立之年头发就已变得花白。他看上去与常人没什么不同,也许你要和他见上五六次才能记住他是谁。如果你碰巧在一家商店的柜台后面或在代理事务所的板凳上见到他,你会觉得那些地方于他适得其所。不过就像你不会去在意柜台或板凳一样,你也不会对他留下什么印象。然而,恰恰是他平凡的外貌最终引起了你的好奇心:他那毫无特征的面容,让你想起满洲皇城的一堵空荡荡的宫墙,也许它的这一边是污秽的街道,但你知道另一边却是雕龙画壁,有着常人所不知的精妙复杂的深宫生活。

他的整个生涯就像一个传奇。他是兽医的儿子,早年是伦敦警厅的书记,后来在一艘驶往布宜诺斯艾利斯的商船上当服务员。船到目的地后,他便溜下船,以这样那样的方式游历了南美。在智利的一个港口,他设法搭船去了南太平洋的马克萨斯群岛,并在那儿与热情好客的原住民一起生活了六个月,后来他又搭上一艘帆船到了塔希提岛,在那里他做了一艘运送中国劳工去社会群岛[1]的旧船的二副,就这样到了厦门。

那是我遇到他九年前的事了,自那以后他一直生活在中国。一开始他在英美烟草公司找了份工作,不过几年之后,他觉得这工作太单调乏味,加上他那时已经懂得一些中文,就应聘为一家公司在全国推销专利药品。三年中他一个省一个省地推销药丸,最后终于攒下八百块大洋,于是又开始了四处漂泊的生活。

他开始了最为惊心动魄的冒险。他从北京出发穿越整个中国,旅途中他把自己打扮成一个中国的贫苦百姓,背着铺盖,带着旱烟管和牙刷。他投宿在中国的小客栈里,和其他赶路人挤在大炕上睡觉,也吃中国的饭菜。这可真不简单。他很少坐火车,大部分路途不是步行就是搭车或坐船。他穿越了山西和陕西,行进在狂风怒号的蒙古高原上,冒着危险在蛮荒的土耳其斯坦探险;他和沙漠中的游牧部落一起生活了数月,又跟着运输砖茶的商队穿过荒凉的戈壁滩。四年过去了,他终于花光了最后一块大洋,再次回到北京。

他想找份工作,最容易赚钱的工作似乎是写作。一家中国的英文报纸的编辑请他写一组游记。我想他唯一的困难是如何从如此丰富的经历中进行选择。有很多东西也许所有英国人中只有他知道:稀奇古怪的、引人入胜的、恐怖可怕的、有趣逗乐和意想不到的,什么样的东西他没见过呢?他一共写了二十四篇文章,我不敢说那是无法卒读的,因为文中反映出作者细致而饱含感情的观察;但在他的视野中事物都是杂乱无章的,而其实,那些只不过是艺术创作的素材。它们就像是陆军或海军军需库的物品清单,对一个充满想象力的人来说这是一座宝藏,但与其说那是文学作品本身,还不如说是文学创作的基础。他就像是一个野外科学工作者,耐心地收集无穷无尽的事实,但没有一点概括的能力,这些事实有待那些比他思维复杂的人去提炼。他所搜集的既不是动物,也不是植物,而是形形色色的人。他的藏品数量罕有其匹,但他对它们的理解是肤浅的。

当我遇到他时,我试图去辨识那丰富的阅历是如何影响他这个人的;可惜的是,他虽然是个快乐、友好的人,有着一肚子的奇闻轶事,也乐于叙说他的所见所闻,但是我却无法发现哪一段冒险经历曾深深打动过他。引导他做出那些古怪事情的冲动源于他与生俱来的古怪习性。他厌倦了文明世界,产生了一种远离陈规旧习的激情。生活中离奇的事物吸引着他,他有一颗不知足的好奇心。但我觉得他的经历仅仅是肉体的,没有转化成心灵的体验。这也许是为什么你会觉得他根本就是个平庸的人。他平淡无奇的外貌,恰恰是他平淡无奇的灵魂的最真实的说明,在那道空荡荡的宫墙后面,仍然空空荡荡。

那就是为什么他有如此丰富的素材,写出的文章却索然寡味,因为在写作中,更重要的不是丰富的材料,而是丰富的个性。

* * *

[1] 社会群岛(Society Islands),南太平洋法属岛屿之一。

内阁部长

他在一间狭长的房间中接待了我。房间朝着一个铺有沙石的花园,低矮的灌木丛中,玫瑰已经凋谢,参天古树也已树叶飘零、了无生气。他让我在一张方桌旁的方凳上坐下,而他自己则坐在我对面。一位仆人端来了花茶和美国牌香烟。他是一个清瘦的人,中等身材,有一双瘦削、优雅的手;他透过金边眼镜望着我,那双又黑又大的眼睛中流露出一丝忧郁。他看上去像个读书人或是幻想家。他笑起来很亲切。他穿一件棕色的缎子长袍,上面罩了件黑色丝绸短褂,头戴一顶宽边低顶毡帽。

他微微地笑着问道:“因为三百年前的满人是牧民,我们中国人今天都要穿这种长袍,这是不是很奇怪?”

我回答道:“如果因为英国人赢了滑铁卢战役,阁下就要戴圆顶礼帽,那才奇怪呢。”

“你觉得那就是我穿长袍的原因?”

“我想这不难解释。”

我担心他那繁复的礼节会妨碍他向我问个究竟,便草草用几句客套话敷衍了过去。

他摘下帽子,望着它叹了口气。我打量了一下整个房间,地上铺一块绿色的布鲁塞尔地毯,上面织有硕大的花朵,靠墙摆着一圈精雕细刻的红木椅子。墙壁上挂着的书法条幅与镶着金色边框的油画相映成趣;那些书法均出自历代名家之手,而那些油画也精美异常,在九十年代[1]这些画作多半会陈列在翰林院。部长本人的办公桌则是一张美式书桌。

他表情忧郁地对我谈起中国的状况。中华文明,这一世界公认最古老的文明正在被无情地摧毁。那些从欧美留洋回来的学生正在把老祖宗数千年来建造的基业连根拔起,却又找不到东西来替代。他们根本不爱国,没有信仰,对圣贤也毫无崇敬之情。一座座寺庙因没有了香客和信徒而破败,它们昔日的盛况在这个礼崩乐坏的时代只能留存在记忆中了。

他随即摇了摇他那修长的贵族一般的手,把这个话题放在一边。他邀请我欣赏他的艺术藏品。他领着我在室内参观,向我展示价值连城的瓷器、青铜器和唐代的塑像。这之中有一匹从河南古墓中出土的唐三彩马,造型优美,有着希腊雕塑的精致的神韵。在他的办公桌旁,另有一张大桌子,上面摆着不少卷轴。他挑出一卷并拿着一端让我展开。这是一幅前朝的山水画,山间云雾缭绕,在我欣赏画作时,他则在一旁笑眯眯地注视着我。随后他把这幅古画搁在一边,又一幅接一幅地向我展示其他的画卷。我表示不愿意占用他这个贵人太多的时间,而他却毫不在意,仍然拿出一幅又一幅画来。他是一个行家。他还饶有兴味地向我介绍这些画作的年代和流派,以及那些绘画名家的风雅逸事。

“我希望你能欣赏我最珍贵的藏品,”他指着挂在墙上的卷轴说道,“它们代表了中国书法艺术的最高水平。”

“你是不是更喜欢书法一些?”我问道。

“正是。它们的美更为素雅,毫无矫揉造作之处。不过我能理解,一个欧洲人欣赏这种朴素雅致的艺术会有些困难,在我看来,你们对中国器物的趣味有些怪异。”

他拿出一些册页,我翻看着那些书页,画得太美了!出于这个收藏家追求戏剧性的天性,他将最珍贵的一册留在了最后。那是一系列小张的花鸟画,虽只寥寥数笔,却栩栩如生,它们有着多么丰富的联想、多么伟大的自然情感和多么动人的温柔,确实令人叹为观止。几根嫩枝,开出点点梅花,就包含了春天所有鲜活的魅力;几只小鸟,竖着数根羽毛,便表现出生命中的搏动和颤栗。这是一个艺术大师的杰作。

“那些美国的艺术家能画出这样的作品么?”他带着怜悯的微笑问道。

但对我而言,这次见面中最奇妙的事情是,我从一开始就知道他根本就是个恶棍:腐败渎职、寡廉鲜耻、为达目标不择手段。他是一个搜括的高手,通过极其恶劣的手段掠夺了大量财富。他是个虚伪、残忍、报复心强、行贿受贿之徒,中国沦落到他所悲叹的这个地步,他本人也难辞其咎。然而,当他拿起一只天青色小花瓶时,他的手指微曲,带着一种迷人的温情,忧郁的目光仿佛在轻轻地抚摸,他的双唇微微张开,似乎发出一声充满欲望的叹息。

* * *

[1] 指19世纪90年代。

宴会

(一)使馆区

中阿银行[1]的瑞士董事通报到来。同来的是他那位高大、漂亮的妻子,她尽情地展现她的妩媚,以致让人觉得有些不安。有人说她做过妓女。一个稍早来到的英国未婚女子(身穿橙红色缎子衣服,挂珠子饰物)脸上带着淡淡的一丝笑意迎上前去。危地马拉公使和黑山代办一起走了进来。代办先生神情沮丧,他不知道这是一个正式宴会,以为只是小圈子里吃个便饭,也就没有把勋章戴上。而危地马拉公使身上星光闪耀!天哪,这怎么办?他一时觉得这几乎是个外交事故了,等两个穿丝绸袍子、戴方形帽的中国仆人端着鸡尾酒和点心拼盘走来,才使他心情有所好转。这时,一位俄国公主仪态万方地走进来。她一头白发,穿一件高领的黑色绸衣,看上去像是维克托里安·萨尔杜[2]剧中的女主人公——那位青春激情不复存在,眼下只是编编织织的老妪。她讨厌跟你谈托尔斯泰和契诃夫,但要是说起杰克·伦敦[3],倒是兴致勃勃。她向已不再年轻的英国女子提了个问题,那女子没有回答。

“为什么你们英国人要写这样愚蠢的谈论俄国的书呢?”她问道。

此时英国公使馆的一秘出现了。他的到来像是个重大事件似的。他个子很高,秃顶,但举止优雅,而且穿着讲究。他惊讶但不失礼貌地瞧了瞧公使身上亮闪闪的勋章。黑山代办自以为是外交官中最会穿的人,但他没有把握英国公使馆一秘是否也这么想。他忐忑不安地上前要求一秘把对他所穿花边衬衣的看法坦率地告诉他。那个英国人夹起单片眼镜端详了一会,接着便对代办先生言不由衷地恭维了几句。人都来了,只是法国武官夫人不见影儿。他们说她总是姗姗来迟。

“她真让人受不了。”瑞士银行家那位漂亮的妻子嘀咕道。

最终她让大伙儿等了半个时辰,对此还不以为然。她款款地走进厅来。她高个,瘦削,鞋子的跟高得吓人,穿的衣服给人的印象是她似乎没穿什么。她一头拳曲的亚麻色头发,脸上浓妆艳抹,看去像是一个后期印象主义画家笔下的那位忍耐的格里泽尔达[4]。她走动时空气中便有着浓浓的奇异的香气。她伸出珠光宝气而又瘦骨嶙峋的手给危地马拉公使,几句玩笑话就让银行家妻子觉得自己那么落伍、土气、臃肿。她冲着英国女子说了句不雅的俏皮话,后者想到这位法国武官夫人出身名门也就没了脾气。武官夫人连喝了三杯鸡尾酒。

宴会开始了。谈话交替着用响亮、流转的法语或有几分滞缓的英语。他们说起刚刚从布加勒斯特或利马写信来的某某公使,又提及抱怨克里斯丁亚那[5]太单调或华盛顿太奢华的某某参赞夫人。总之,对他们来说,置身于哪个都城没多大的区别,因为在君士坦丁堡、伯尔尼、斯德哥尔摩和北京,他们都得按部就班地做同样的事。享受着种种外交特权,因有社会影响而感觉良好;他们好像生活在这样一个世界:哥白尼从不存在,日月星辰顺从地绕着地球转动,而他们就是地球的中心。没人知道那位英国女子为什么在这里,瑞士董事的妻子私下说她肯定是个德国间谍。但说起这个国家她可是权威。她告诉你中国人处事如此得体,你怎么也得见识一下慈禧太后,她是个可爱的好心人。你很清楚,在君士坦丁堡她会让你相信,土耳其人是如此完美的绅士,苏丹王妃法蒂玛是个可爱的美人,还讲一口漂亮的法语。她无家可归,但无论哪里,只要她的国家在那儿有外交使节,她就如在自己家里了。

英国公使馆一秘认为这个聚会不够纯粹。他说起法语来更像一个法国人,也许超过有史以来任何一个法国人。他是个有情调的人,天性中倾向正直。他只结识正直的人,只阅读正直的书;他欣赏的只是正直的音乐,关注的只是正直的绘画;他在正直的裁缝那里买衣服,只在那家可去的男装商店买衬衫。然而,你听他说话会昏昏欲睡。此刻,你满心希望他会泄露出对有些俗气的玩艺的喜好:即使他只是出于鲁莽的习性声称《灵魂的觉醒》[6]是篇杰作或《玫瑰经》[7]是一件艺术品,你还是会感到满心快乐。然而,他的情趣是无可挑剔的。他是完美的,你恐怕觉得他也知道这一点,因为他平静的脸上有一种忍辱负重的神情。另外,你还发现他写自由体诗歌,这下你可以松一口气了。

(二)通商口岸

宴席的这种豪华排场如今在英国的餐桌上不多见了。红木餐桌上摆满了银质餐具。雪白的织花台布中央有一块黄色丝绸垫子,这玩艺儿你年轻的时候要在集市上见了多半是忍不住要买下的,垫子上是一只大水果盘。很高的银瓶里插着大把菊花,这使你看不清坐在对面的客人。高高的银烛台骄傲地挺立着,一对一对地排到桌边。每一道菜肴配上相应的酒,喝汤时有雪利酒,吃鱼时喝白葡萄酒。头道菜有两种,一道白色的,一道棕色的。九十年代细心的主妇会觉得要安排一次体面的正餐,这些都必不可少。

也许,席间的谈话比菜肴要单调,因为主人和宾客多年来几乎每天见面,每提起一个话题就逮住了使劲儿聊,很快就无话可说了,接着便是难堪的沉默。他们聊赛马、高尔夫球和打猎。他们可能觉得此间不宜触及抽象的话题,也没有政治可供他们商议。中国使他们厌烦透了,不想再提起。他们对中国的了解只限于他们的业务所需了解的,他们用不信任的眼光打量任何学中文的人。除非他是个传教士或公使馆的华人秘书,否则干吗要学中文呢?你可以每月花二十五个大洋雇个翻译,显然那些来这儿学中文的家伙脑子有问题。这儿可都是大人物。有怡和洋行的大老板和他的夫人、汇丰银行的经理和夫人、亚洲石油公司的老总和夫人、英美烟草公司老总和夫人及B&S公司老总及夫人。他们穿一身晚礼服,感觉有点不自在,像是对他们的国家尽一份义务,而不是为了舒适才换下套装的。他们来赴宴是因为他们无事可做,但当他们可以得体地告辞时,他们又会感到如释重负。他们相互之间也厌烦得要死。

* * *

[1] Banque Sino-Argentine应是当时一家合资商业银行,但银行名称不详,此处采用直译。

[2] 萨尔杜(V. Sardou,1831—1908),法国剧作家。

[3] 杰克·伦敦(J. London,1876—1916),美国小说家。

[4] 中世纪传说中一个以温顺和忍耐著称的女人。

[5] 挪威首都奥斯陆的旧称。

[6] 德国哲学家斯坦纳(R. Steiner,1861—1925)于1913年写的一部剧作。

[7] 指天主教徒祈祷时所念的一种经文。

天坛

它向着苍天而立。三层圆形的汉白玉露台,一层高于一层,四道大理石阶梯,分列于东西南北四方。这象征着天球及四个基本方位。天坛被一个大花园围绕,花园又被一道高墙环绕。冬至标志着天时的周而复始。年复一年,冬至之夜,每一朝的天子都会来到这里,庄重地祭拜皇族先祖。斋戒净身之后,皇帝由亲王和大臣陪同,在侍卫的护卫下登上祭坛。王公大臣们各按其位,恭候皇上,乐工和舞者表演着仪式性的乐舞,在巨大火炬昏黄的火光下,官员们的朝服发出暗淡的光亮。在昊天上苍的牌位前,皇帝献上馨香、玉帛、珍馐和佳酿。他虔诚地俯下身子,三跪九叩。[1]就在这个奉承天命主宰大地的君王叩首的地方,魏拉德·B·安特梅耶醒目地题下了他的姓名和家乡:哈斯丁,内布拉斯加[2]。源于他所听到的模糊传说,他试图将自己转瞬即逝的生命附丽于那神圣的缅怀之地。他认为通过这样做,在他死后人们仍能记住他的名字。他希望以这种直率的方式获得不朽。然而人的希望永远是虚幻的,当他刚走下台阶,旁边一个斜倚着栏杆,悠然望着蓝天的中国管理员便走上前去,在安特梅耶写下名字的地方狠狠地吐了口唾沫,又用鞋就着唾沫在上面来回擦拭。片刻之后,魏拉德·B·安特梅耶到此一游的痕迹就荡然无存了。

* * *

[1] 作者这里描写的应是北京天坛主要建筑之一的圜丘,是冬至“大祀”祭天之处。

[2] 美国一州州名。

上帝的仆人

两位传教士并排坐着,他们聊一些日常琐事,这是彼此想显示礼貌但又没有共同话语时常用的一种谈话方式。当被告知他们之间当然有共同的可敬之处:善意,他们会表示惊讶,而这也是共同的,因为他们都很谦逊;也许对英国人来说,这显得更审慎一些,然而比起那位法国人,就多少有些做作而不够自然了。另外,两人之间的反差也近乎荒谬。法国传教士八十岁了,个子高,身体结实,腰板硬朗;粗大的骨骼表明他年轻时有非同一般的体力。现在这种力量的标志只留存于他的一双大眼里了,你不会不注意到那奇特的眼神和闪烁的光芒。“闪烁”是形容眼睛的一个词,但我从未见过任何眼睛可用这个词如此贴切地来形容。确实有一团火在那双眼睛里面,而且就要射出光来。眼神中的一丝狂野很难说是理智的了。那是犹太先知的一双眼睛。他的鼻子大而直挺,下巴方而坚实。他从来都不是一个可以开玩笑的人,但他年轻时必定让人觉得可怕。也许他眼中的激情,诉说着内心深处的恒久的交战,他的灵魂在战斗中大声呼喊,浴血奋战,然而因胜利而狂喜,他欢欣地将未曾愈合的伤口奉献给全能者上帝。现在他的老骨头感到了寒冷,他裹着一件士兵穿的长毛外套,头上戴一顶中国式样的黑色貂皮帽。他是个了不起的人物。他来中国已有半个世纪了,中国人攻击他的传教活动,他曾三次死里逃生。

“我相信他们不会再来攻击了,”他笑着说,“因为我现在太老了,无法做这些艰难的旅行了。”他耸了耸肩,“我要做个殉难者。”

他点了一支长雪茄,很满足地喷出一口烟雾。

另一个年轻得多,他不会超过五十岁,来中国还不足二十年。他是英国圣公会传教团的成员。他穿一套花呢西装,打一条花点领带。他尽量让自己看上去不像牧师。他身材比常人略高一些,但因为胖,看起来像个矮胖子。他有一张娃娃脸,面颊红润,灰色胡须是那种所谓板刷状的。他完全秃顶了,但出于一种可理解的虚荣,他让一边的头发留得很长,梳起来盖过头皮,这样无论如何,他自己也以为他的秃顶盖得好好的了。他是个乐天派,会开怀大笑,当朋友之间互相打趣时,他的笑声响亮、坦诚、真实。他有着一个学童的脾性,你可以想象,当有人踩了块橘子皮滑倒时,他会笑得浑身乱颤。但笑声会停住,他会脸红起来,他突然想到这个滑倒的人可能受伤,于是他会满怀善心和同情。和他在一起,用不了十分钟就会懂得他的好心肠。你不可能觉得求他做什么事他会不乐意,也许开始时,他的诚心诚意未必能达到你的精神层面,但在实际交往中,你可以信任他的关心、同情和良知。他是一个钱袋常常向穷人敞开的人,而他的时间也总是为需要它的人服务。然而,或许说在灵魂事务中他的帮助不是非常有效,这不公平,因为,虽然他不像那位法国老人,用无可置疑的教会权威或苦行僧的狂热对你布道,但他会以真心实意的同情分担你的痛苦,他踌躇地安慰你时,不像一个牧师,而更像一个迟疑、怯懦,有着和你同样血肉的人。他寻求与你共享希望,他慰藉你时他自己的灵魂也得到重生,也许和别人一样,他用自己的方式做出某种奉献。

他的经历有些特别。他当过兵,他乐意说起那些往事:他和著名的猎狐俱乐部一起打猎,也曾在整个伦敦社交季翩翩起舞。他对过往的罪并不十分内疚。

“我年轻时是舞场高手,”他说,“但如今这些新花样,我可是外行喽。”

他对过去的好时光虽然没什么懊悔,但也并不留恋。当他在印度时,感召来了。他并不确切知道这感召怎样及为何而来,这是蓦然产生的一种感觉,他必须放弃他目前的生活,去将异教徒带往基督的信仰中去,然而这是一种他无法抗拒的感觉;他为此寝食难安。如今他是个快乐的人,喜欢他的工作。

“传教是一件缓慢的事,”他说,“但我看到了进展的迹象,我也喜欢中国人。人世间没有什么能改变我在这儿的使命。”

两位传教士互相道别。

“你什么时候回家?”英国人问。

“我?哦,一两天吧。”

“那我可能见不着你了。我打算三月回家。”

然而,一个人所说的回家,是回他那个街道狭窄的小镇,他在那儿生活了五十年,他年轻时离开法国后,就再也没有回去过。而另一个则要回到英国柴郡的伊丽莎白庄园,那儿有着大片的草地和橡树林,他的祖先已经在那座庄园里生活了三个世纪。

客店

天黑下来似乎很久了,轿子走了有一个钟点,一个苦力在前面打着灯笼。灯笼投下一圈淡淡的光亮,一路走来你隐约看见(犹如日常生活的长河中溅出的美丽浪花)一片竹林、泛着天光的一方水田,或者大榕树漆黑的影子。时而一个晚归的农民,挑着两只沉重的筐子,侧身走过去。轿夫走得更慢了,但一整天下来,他们还是很有精神,快活地聊着天;他们哄闹着,有人唱出一段不成调子的歌来。这时,路面突然陡峭起来,灯笼的光线照到一道粉刷过的墙上:你见到了城墙外路边的第一间难看的房子。再有两三分钟,就到了陡峭的台阶。轿夫们加快了脚步,抬着你进了城门。小街熙熙攘攘,店家依然忙碌。轿夫们粗声粗气地喊让路,拥挤的人群分开来,你通过紧挨着的好奇的人群,如同穿过两排密匝匝的树篱。他们的脸上没有表情,黑乎乎的眼睛神秘莫测地凝视着。轿夫们一天的活干完了,他们快走几大步突然停住,向右拐弯,进了一个院子,到客店了。轿子放了下来。

这家客店有一个狭长的院子,部分地方堆放着杂物,两边房间的门向着院子。店里点着三四盏油灯,在近旁投下昏暗的光线,反而使周边的黑暗更为厚重。庭院的前边挤挤地摆着几张桌子,吃饭或喝茶的坐得满满当当,有几个人不知在玩什么游戏。大火炉上,大锅里的水冒着热气,大盆里盛满了米饭。店里的伙计照应着,他们飞快盛上大碗的米饭,沏满不停端来的茶壶。靠里边,两个苦力光着上身,肩宽背厚,正在用热水擦洗。院子的尽头,面对大门,用一道帘子挡住窥视目光的是一间上等客房。

这是一个大房间,没有窗户,踩实的地面,房间相当高,这归功于整个客店的高度,而且没有天花板。墙粉刷过,露着屋梁,如此你会想起苏塞克斯的一间农舍。家具有一张方桌、两把有扶手的木椅、三四张简陋的木床,上面铺着草席,其中一张还算干净,你可以暂且当作卧床。一盏油灯的灯芯发出一丁点光亮。他们拿来了你的灯笼,你等着店里把晚饭做好。轿夫们现在说说笑笑的,他们卸下了肩上的重负,洗了脚,穿上干净的便鞋,吸起旱烟管来。

此时,一本大部头的书是多么宝贵啊(为了行装轻便,你随身只带三本书),你是怎样细细地读,唯恐漏掉每一页上的每一个字,如此你尽可能地拖延着必定读完的那个可怕的时刻!于是,你非常感激那些厚书的作者,在你翻着厚厚的书页,计算你可以读多长时间,你真希望再多出一半的书页来。你不要求书写得清晰明了,这样的书读起来会很快。一个句子需要读两遍才能明白意思的那种复杂的措辞并非不受欢迎;一个含义深广的隐喻,赋予你无限的想象;一个意义丰富的暗示,可满足你认知的快乐,这些都有着不可估量的价值。此外,如果书中的思想得到阐述,并无深奥之处(因为你天亮就上路,一天四十英里的路程一半得用脚走),这种场合下你算是有本好书了。

店里突然一阵喧闹,你看见门外来了许多旅客,一伙中国人坐着轿子到了。他们占用了两边的房间,隔着薄薄的墙,你听见他们大声说话直到深夜。

你全身感受着躺卧的舒坦,得到一种疲劳后肉体松弛的快感;你目光困倦、闲散,浏览着门上精致的木格。院子里微弱的灯光透过糊在门上泛黄的纸张,背光的那一面黑黑的,看不清它的复杂图案。最终一切都沉寂下来,唯有隔壁一个男子痛苦的咳嗽声。这是一种痨病似的反反复复的咳,听他整夜不停地咳,你不禁怀疑这个可怜的家伙还能活多久。你庆幸自己有着强壮的体魄。这时一只公鸡高声啼叫起来,好像就在你耳边;不远处,一个号手吹响喇叭,一声长长的爆破音,随之一阵悲伤的呜咽;客店再次骚动起来;灯点上了,苦力们整好行囊,准备上路。

小阁楼

这个小阁楼位于杂货铺的一角,就在天花板下面,你要踏着像轮船上的升降梯那样的梯子才能上去。它是用几块四英尺高的木板从店里隔开来的,所以当你坐在桌边的板凳上,整个店铺和堆栈的货物都一览无余。这里堆放着成捆的绳索、一捆捆油布、厚重的渔民穿的胶靴、防风灯、火腿、罐头食品、各种酒类、可以带回家送给妻儿的小玩意,还有服装以及我说不上来的很多东西。这里可以提供一艘外国轮船在一个东方港口所需要的一切。你可以观察那些中国人,店员和顾客,他们露出一种愉快的神秘表情,好像在进行什么见不得人的交易。你可以看到进出店铺的人,如果恰好是你的朋友,便可把他喊上小阁楼来。从宽阔的店门口向外望去,你可以看见阳光曝晒下的石板路面,苦力们正挑着沉重的担子匆匆而过。中午时分,一帮老主顾在小阁楼里聚会了,两三个领港员、汤普森船长和布朗船长——这两位都在中国海上航行了三十年,如今在岸上找到了安逸的工作——还有一位从上海来的不定期货船的船长,以及一两家茶行的大班[1]。侍者静静地站着等候吩咐,随即拿来了酒水和骰子筒。一开始大家还只是闲聊几句,诸如前几天有艘船在去福州的路上沉没了;那个小伙子麦克莱恩,“安昌号”的轮机员最近打牌赢了不少钱;领事夫人乘坐“皇后号”从国内返回了……与此同时,骰子筒在他们之间传递着,输了的人记上账,大家把杯里的酒喝完,于是新的一轮又开始了。侍者再次送上酒来。此时,这些感觉迟钝、脾性执拗的汉子们开始打开话匣子,说起了陈年旧事,其中一个领港员差不多五十年前就到这港口来了,啊,那才是辉煌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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