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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英-毛姆 当前章节:15771 字 更新时间:2026-6-22 19:58

明亮的双眸,桃色的肌肤,

还有那青春全部的残酷娇艳。

那时我依然爱你

你才明了我的心意。

令人歆羡的年华转瞬即逝,

你已然失去

明亮的双眸,桃色的肌肤,

还有那青春全部的迷人娇艳。

唉,我不爱你了

也不再顾及你的心意。

* * *

[1] 指辜鸿铭(1856—1928),他曾留学英、法、德等国,精通数国语言。曾为张之洞幕僚,辛亥革命后任教于北京大学;推崇儒家学说,反对新文化。毛姆上世纪二十年代初前往拜访。

[2] 休谟(D. Hume,1711—1776),英国哲学家;贝克莱(G. Berkeley,1685—1753),爱尔兰哲学家。

[3] 我应该感谢我的朋友P. W. 戴维森先生友好的帮助。——原注。

三十九

女传教士

她肯定有五十岁了,但因为生活中充满坚定的信念,从未被怀疑所困扰,她的脸至今仍很光滑,她眉头舒展,从不因思想的迟疑不决而皱起。她的五官端正大方,颇有阳刚之气,而那坚定有力的下巴也可以证实她的眼睛给你的印象。她那双湛蓝色的眼睛坚定而又平静,而这是透过一副大大的圆形眼镜展示给你的。你会觉得她一定很有领导的能力,在她的所有品德中,慈祥无疑是最重要的,你会确信她无论做什么,善心总是贯穿始终。你可以说她并非没有人类的虚荣心(不过这可以理解为她的优雅仪态),因为她穿了一件绣有许多花卉的紫色绸裙,头上还戴一顶插了不少三色堇花的无边女帽,那帽子要是换个不那么体面的女士戴就会显得不甚雅观。不过就是我那当了二十七年威茨特博教区牧师的叔叔亨利,即使对牧师太太的服饰抱有成见,也从不反对苏菲婶婶穿上紫颜色的衣服,他也不会觉得这位女传教士的服装有何不妥。她谈吐流利,就像打开水龙头流出的平稳水流,她的话语犹如竞选活动即将结束时一个政治家那样令人惊叹地滔滔不绝。你会觉得她思维清晰,也确切地表达了她所要表达的意思(我们中还很少有人能做到这一点)。

“我常想,”她愉快地指出,“当你知道一个问题的两面时,你做出的判断会与仅仅知道其中一面大不相同,但关键在于,如果二加二等于四,你就是争辩一整夜,也不能让它们等于五,你说我说的对不对?”

我连忙肯定她所说的完全正确,虽然我内心对用这一奇特的方式来表述相对论和平行线永不相交这些新理论没什么把握。

“没有人可以既吃掉自己的蛋糕又能同时留着它,”她接着说,并引证了克罗齐[1]的语法来表达并不相干的理论,“一个人必须既能享乐也能吃苦,但正如我常对孩子们说的,你不能指望事事都能顺心如意,人无完人,我常想如果你期待看到人们最好的一面,你就会看到最好的一面。”

我承认我有所犹豫,但还是决定尽我所能申辩一下,这仅仅是出于礼貌。

“大部分人生活中都能在困难中看到光明,”我热切地说,“只要你有毅力,你就能做很多你力所能及的事,说到底,有什么要什么总比要什么有什么来得更实际。”

当我信心十足地说出这番话后,我觉得她眼中闪过一丝困惑,但很可能那不过是我的幻觉,因为她有力地点了点头。

“自然,我明白你的观点。”她说。“我们的所作所为不能超越能力所限!”

但我正处在兴奋中,便不顾她的插话继续说道:

“一镑是二十先令,一个先令是十二便士,但很少有人去领会这其中的深奥道理。我相信与其稀里糊涂地撞上一堵墙,还不如看看清楚自己的鼻子尖。如果这之中有一件事是我们可以确信的,那就是整体大于部分!”

她热情地和我握了握手,以其坚定而富有个性的方式,她向我道别说:

“和你说话很有意思,在这样一个远离文明的地方能和一个智慧相当的人交换意见真是难得啊!”

“尤其是借助别人的智慧。”我低声说。

“我一直认为,一个人应该汲取前辈们的伟大思想。”她反驳道。“这表明那些杰出的古人并没有白活!”

这真是雄辩之论。

* * *

[1] 克罗齐(B. Croce,1866—1952),意大利哲学家,提出“直觉即表现”的理论。

四十

局台球

我坐在旅馆的门廊里读着一份几天前的《南华时报》,这时酒吧间门被猛地推开,一个高高瘦瘦的男人走了过来。

“我能跟你打一局台球吗?”他说道。

“当然可以。”

我站起身来,随他走进酒吧,这家石砌的旅馆并不大,外观很是朴素,它是由一个吸食鸦片的葡国混血儿开的。这里一共只住了五六个人:一位葡萄牙官员和他的妻子,他们在等待客船将他们带往一处遥远的殖民地;一位成天喝着闷酒的英国兰开夏郡工程师;一位神秘的女士,年纪已经不轻却打扮得很妖艳,每天来餐厅,吃完饭又很快回她自己的房间里去了;而这位男子我却没见过。我猜他是傍晚刚坐一条中国船来的。他年过五十,身上的体液像是被热带阳光晒干了,还有一张砖红色的脸。我猜不出他是干什么的,他也许是个失业的船长,或者是某家外国公司在香港的代办。他人很沉默,我在打球时想和他寒暄几句他也不搭理。他打球的水平虽说不上高超,却也相当不错,而且和他打球很愉快;每次他把我的球打落袋中,他不是由我连开两球,而是让我打一杆好打的球。但要不是他第一次打破沉默,抛给我一个奇怪的问题,这局台球打完之后我肯定会很快忘了他。

“你相信命运吗?”他问道。

“是指打球吗?”我问,心中感到十分惊讶。

“不,我是指人生。”

我并不打算很严肃地回答他的问题。

“我不太清楚。”我说。

他打了一杆球,打得有点滑,然后,他在给球杆上粉时说:

“我相信,我相信如果麻烦找上门来,你躲也躲不掉!”

就是这些,他再也没有多说。打完这局之后,他径直上楼睡觉去了,从此我再也没有见过他。我也将永远不会知道究竟是何种奇怪的冲动让他向一个陌生人突然提出这样一个问题。

四十一

船长

我知道他喝醉了。

他是这期短训班的一名船长,个头不高却很整洁,胡子刮得干干净净,他以前可能很容易就晋升为一艘潜艇的指挥官。在他的舱房里挂着一件镶着金边的漂亮的新制服,这种制服因为在战时广泛使用,现在商船上也很常见,但他觉得穿着不大好意思;他不过是长江上一条小船的船长,穿这样的制服有点不合适;在驾驶台上他穿着一件挺刮的棕色制服,戴一顶洪堡帽[1];一双皮鞋擦得锃亮,都可以照见人的影子。他的眼睛清澈而明亮,皮肤保养得很好,虽然年近四十,而且有二十多年在海上度过,但看他样子还不到二十八岁。你会觉得他是个洁身自好的人,身心都很健康,人们谈及的东方的堕落于他是无缘的。他对通俗文学很感兴趣,书架上摆满了不少卢卡斯[2]的书。在他的舱房里你还能看到一张他曾经效力过的足球队的合影,另外两张照片上是一位有着漂亮鬈发的妙龄女子,可能是他曾经订过婚的人。

我知道他喝醉了,要不是他突然问我这样一个问题,我还真不知道他醉成那样。

“什么是民主?”

我回避了这个问题,草草地应付了他,于是接下来的几分钟里我们的话题又回到日常生活中来,之后他打破沉默又说:

“我希望你不会因为我问你‘什么是民主’就把我当成一个社会主义者。”

“怎么会呢?”我答道,“但我不知道你为什么不能是个社会主义者呢?”

“我用我的名誉向你保证我不是。”他断言道。“我恨不得让那些人对着墙站好,然后射杀他们呢!”

“那什么是社会主义呢?”我问道。

“唉,你知道我的意思,亨德森和拉姆齐·麦克唐纳[3]及所有这一类家伙。”他答道。“我都快被‘工人’这个词弄烦了!”

“但我觉得你自己也是一个工人吧。”

他沉默了许久,我认为他开始考虑别的事情了,但我错了,他一直在考虑如何回答我所说的,因为他最后说道:

“看看这,我不是一个工人,去他妈的,我可是从哈罗公学[4]毕业的啊!”

* * *

[1] 一种帽边卷起帽顶有纵向凹形的软毡帽。

[2] 卢卡斯(E. V. Lucas,1868—1938),英国作家。

[3] 亨德森(A. Henderson,1863—1935),英国政治家,工会领袖;麦克唐纳(R. Macdonald,1866—1937),英国政治家,费边社成员,工党领袖。

[4] 英国一所著名的男生寄宿制贵族学校,创立于1571年。

四十二

小城风景

我不是一个勤奋的观光者,无论职业导游还是陪伴的友人,当劝说我游览某处名胜时,我总是固执地想要打发他们去忙他们自己的事。在我之前,不知有多少双眼睛敬畏地凝望过勃朗峰[1],不知有多少颗心在西斯廷圣母[2]前激动得直跳。这样的景点犹如太富于同情心的女人,你觉得如此多的男子因她们的怜悯而得到了安慰,当她们老练而又得体地邀请你向她们谨慎的耳朵吐露你全部的不幸故事时,你会感到窘迫不安。设想你就是那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不,夫人,我会将我的烦恼(如果我不能独自承受,那更好)交付给不完全是这类满口大道理来劝慰我的某个人。当我在国外的一个小城,我更喜欢随意溜达,即便可能失去参观一座哥特式大教堂的欣喜,但可能会意外发现一座罗马式小教堂或一个文艺复兴时期的门廊,我可以自鸣得意,没有别的人会费心来这里。

这确实是一处非常独特的景观,错过的话就很愚蠢了。我碰上它纯粹是偶然。我正沿着城墙外一条满是灰土的路闲逛,这时我看见路旁有一些古代牌坊。它们不大,没有装饰,不是横跨在路上,而是一个接一个竖立在路边。有时一个在另一个前面,好像它们不是出于对死者的感激或对贤者的仰慕而建立的,而是表示官方的敬意,如同国王生日给外省小城的杰出市民授予爵士称号一样。在这一排牌坊后面,地面突然升高,因为在这个地区,中国人喜欢将死人埋在山坡上,所以这一边的山坡上盖满了坟茔。一条踩出来的小路通向一座小塔,我沿路走上去。这是一座树桩形状的小塔,约莫十英尺高,由粗糙的石块砌成;上面呈锥形,塔顶像小丑戴的高帽。塔站立在小丘上,姿态别致,衬着蓝天和坡上的荒冢,倒也构成一幅独特的画面。在塔脚下有一些简陋的篮子,杂乱地扔在那儿。我绕着小塔走了一圈,在塔的一边看见一个长方形的洞,约莫十八英寸高八英寸宽,洞口拉着根粗绳。洞里飘出一股令人作呕的怪味。我突然明白这座奇怪的小塔是什么了。这是一座婴儿塔。那些篮子是装婴儿来的,其中两三只还相当新,放在这儿可能还不到几个小时。而那绳子呢?哦,你设想那些把婴儿带到这儿来的人,母亲或奶奶,接生婆或热心的朋友,他们也都有着人的情感,不忍心将新生儿丢到塔底(在塔的下面有个深坑),就用绳子慢慢放下去。怪味就是腐烂发出的臭味。这时,一个活泼的小男孩向我走来,他让我明白了这天上午有四个婴儿被送到了小塔。

有些哲学家,他们带着某种自以为是的态度看待罪恶,他们认为,要是没有罪恶,也就没有善良的可能性。没有匮乏,也就没有施舍的机会,没有痛苦就没有怜悯,没有危险就没有勇敢,没有不幸就没有顺从。现在,他们可以在中国的杀害婴儿的行为中找到对他们的观点的恰当的证明了。要不是这座婴儿塔,这个城市就不会有一家孤儿院,旅行者也就会错过一处有趣和奇特的景点,一些贫穷的女人也就没有机会来实行一种美丽和动人的德行。孤儿院破旧失修、污水横流,它位于城市的贫民区;因为管理孤儿院的西班牙修女——只有五个——认为,将孤儿院建在最需要她们的地方,工作起来也更方便。再说,她们也没有钱在一个更适宜的地段盖宽敞明亮的房子。孤儿院靠她们教女孩做一些织花边、绣花的手工活和信徒的施舍来维持。

女修道院院长和另一位修女带我看了一些可看的地方。这很奇怪,当走过刷白的、低矮、阴冷和空荡的房间、工作间、游戏室、寝室和餐厅,你恍然如同身处西班牙,经过一扇窗户时,你差不多希望能瞥见塞维利亚的吉拉尔达钟楼。看到修女们温柔地对待孩子是很感人的。这儿有两百个孩子,自然他们都是孤儿,因为他们被父母抛弃了。有一个房间,一群孩子在游戏,都是差不多的年龄,也许四岁吧,个子也一般大小;他们都有着黑眼睛黑头发和黄皮肤,看起来是如此相像,仿佛他们全都是住在鞋子屋的一个中国老婆婆的孩子[3]。他们围着修女开始玩游戏。修道院院长有着我听过的最温柔的声音,但在她和一群小家伙嬉戏时,她的声音变得更柔和了。他们偎依在她身边,这看上去犹如一幅慈善图。孩子们有的长得畸形,有的害着病,有的瘦弱和丑陋,还有的双目失明,这使我心中有些发颤。当我看到她慈祥的眼中充满爱意,她的笑容洋溢着甜美的温情时,我又不免感到惊奇。

随后,我被引到一间会客室,品尝了一种西班牙小甜饼,喝了一杯西班牙雪利酒。当我告诉她们我曾在塞维利亚住过时,她们叫来了另一个修女,以便让她和一个去过她家乡的人叙谈几句。她们颇为骄傲地带我参观了她们简陋的小礼拜堂,看华丽的圣母像、纸花和礼拜堂俗气、粗糙的装饰。这些可爱和虔诚的心灵,哎,却被奇异而糟糕的艺术趣味占有了。我并不太在意,对我来说,在那可怕的鄙俗中还是有着某种令人怦然心动的东西。在我要告辞的时候,修道院院长问我是否费心看一下那天送来的几个婴儿。为了劝说人们把婴儿送来,每一个婴儿她们给两毛钱。两毛钱!

“你知道,”她解释道,“他们通常要走很远的路来这儿,除非给他们一些钱,否则他们才不会费这个事呢。”

她带我走进靠大门的一间小接待室,那儿的一张桌子上躺着四个新生儿,身上盖着一条床单。他们刚被洗过,裹在肥大的衣服里。床单掀开来,他们并排朝上躺着,四个扭动的小不点儿,脸红喷喷的,一副生气的样子,或许是因为刚洗过,也非常饥饿。他们的眼睛似乎特别大。他们这么小、这么无助:当你看他们的时候,你勉强笑着,但同时你觉得喉咙里一阵哽咽。

* * *

[1] 欧洲阿尔卑斯山脉的最高峰。

[2] 意大利画家拉斐尔画的圣母像,存于罗马西斯廷教堂。

[3] 西方流行的一则童谣,说一个老婆婆住在一间鞋子屋里,她有很多的孩子。

四十三

黄昏

傍晚将至,厌倦了步行,你坐进轿子,翻过山顶的时候,经过了一座石门。你不知道在这远离城镇的荒凉地方为何会有一座石门,但一处断墙残垣让你觉得这或许是某个远古王朝用作防御的要塞的遗址。当你穿过石门,你可以看见山脚下菱形的水田闪闪发光,就像是某部中国版《艾丽丝漫游奇境记》中的棋盘,在那之后是绿树成荫的圆形小丘。沿着连接城镇的狭窄行道拾级而下,在夜色四合中,你穿过一片矮小的树林,晚风送来了林地清凉的气息。突然之间,脚夫们缓慢行进的脚步声,他们换个肩膀抬轿子时发出的尖锐喊声,他们用以打发单调行程的无休止的闲聊和不时响起的歌声,这一切都离你远去了,因为这林地的气息与你经过布莱恩森林时闻到的肯特郡肥沃的泥土芳香是如此的相似,这一瞬间你的心中已充满了乡愁。你的思绪远离了此时此地,在时空中遨游,你回忆起那逝去的青年时代,那时的美好憧憬、炽热爱情和宏伟抱负。如果你是一个人们所说的愤世嫉俗者,一个感伤主义者,你的眼泪将情不自禁地涌出眼眶。而当你收拾好心情恢复自我时,夜幕已经落下了。

四十四

正常的人

我曾经不得不学习解剖学,这是一门特没劲的课程,因为你得背一大堆东西,既枯燥乏味又不可理喻,但老师在帮我解剖一条腿时说的一句话却让我记忆犹新。当时我正徒劳地寻找某一根神经,老师以他高超的技术在一处我没想到的地方找到了它。我感到恼火,因为教科书误导了我。他笑着说:

“你得明白,正常的事情也是世界上最稀有的事情。”

虽然他说的是解剖,但同样说出了人性的真理。这句随口之言给我留下极深的印象,而许多金玉良言则不过如此,那时以来很多年过去了,我对人性更多的了解,只是进一步使我确信这句话的真理性。我遇到过成千上百似乎完全合乎标准的人,然而我发现,他们当下的某一特性如此显著,以至几乎可以认为是独一无二的。在种种最平常的外表下找出人的隐藏着的奇特之处,这让我得到了不小的乐趣。我时常惊奇地在一些人身上发现他们可怕的堕落,而这些人你可以说是完全普普通通的人。最后,我寻找正常的人就如同寻求一幅艺术珍品。这样,对他的了解所能给我的那种特别的满足,我想只能称之为审美愉悦。

我还真以为在罗伯特·韦布身上发现了他。他是一个较小口岸的领事,我受托带一封信给他。我在中国旅行时听说过许多有关他的事,可听到的都是说他的好。当我偶然提及我打算去他供职的那个港口,有人肯定地说:

“你会喜欢鲍勃·韦布的。他是个了不得的好家伙。”

他在官场内外都有很好的人缘。他设法取悦商人,因为他关心他们的利益;他也不得罪中国人或传教士,前者称道他的坚定,后者肯定他的私生活。在革命期间,因了他的老练、果断和勇气,他不仅冒大险救助了那个城市的外国侨民,也保全了许多中国人。他主动为交战双方充当调停人,凭借他的足智多谋总能促成一个满意的和解方案。他已经准备好升迁。我自然觉得他是一个非常可爱的人。虽然他长得不是很好看,但他的外貌也还可喜。他个子较高,或许比常人高出一些。他保养得不错,还没有发胖,红润的脸面如今(因为他近五十了)在早晨时多少有些肿胀。这不奇怪,因为在中国,外国人既吃得太多也喝得过量,而罗伯特·韦布对生活中的好东西来者不拒。他总是备着好酒。他喜欢请人吃饭,你很少见他不是和一两个朋友共进午餐或晚餐。他的眼睛蓝蓝的,非常友善。他不乏讨人喜欢的社交才艺:他钢琴弹得相当好,但他喜欢的是别人所喜欢的音乐,如果朋友想要跳舞,他总是准备好弹一支单步舞曲或华尔兹。他在英国有妻子和一双儿女,这样他不能再养着骏马,但他对赛马着迷;他也是一个网球高手,他的桥牌打得比常人好。跟他的许多同事不一样,他不会让自己的职位决定一切,晚上他在俱乐部表现得和蔼真诚。但他不会忘记自己是英国国王陛下的领事,我赞赏他有这样的本事:既能保持在他看来其地位所必需的尊严而又不显得妄自尊大。总之他有很好的风度。他谈吐雅致,他的趣味虽说一般但很广泛。他有很好的幽默感。他能说一个风趣的笑话,也能绘声绘色讲一个故事。他的婚姻非常美满。他的儿子在恰特豪斯公学读书,他给我看一张照片,那是一个高个、清秀的小伙子,穿着法兰绒衣服,有一张坦诚可爱的脸。他还给我看了他女儿的照片。这是在中国任职的一个悲剧;他必须与家人长期分离,因为战争的缘故,罗伯特·韦布已经有八年没见到妻子儿女了。他妻子带孩子们回国时他儿子八岁女儿十一岁。当时他们曾考虑等他有休假时全家一起走,但他供职的那个地方对他们的哪个孩子也不合适,最后他们同意她带孩子马上回国。他的休假要到三年以后,那时他可以有一年时间和家人在一起。但当他可以休假时,战争爆发了,领事馆人手不够,他不可能离开他的岗位。他的妻子则不愿意放下年少的孩子,旅途又很艰难危险,也没有人会想到战争拖这么久,这样,一年一年很快过去了。

“我上次见到女儿时,她还是个孩子。”他给我看他女儿的照片时说。“现在她已经是个结了婚的女人了。”

“你什么时候休假?”我问他。

“哦,我妻子现在正要过来。”

“但你不想去探望女儿吗?”我问。

他又看一看女儿的照片,随之看着别处。他脸上有一种奇怪的表情,我想是一种倔强的表情,他回答说。

“我已经离开家太久了,我不想再回去。”

我背靠在椅子上,抽我的烟斗。照片上是一个十九岁的女孩,蓝色的大眼睛,卷起的头发;这是一张俊俏的脸,开朗而又友善,但最引人注目的是有一种特别迷人的表情。罗伯特·韦布的女儿是一个非常有魅力的姑娘。我喜欢那种有吸引力的奔放。

“当她让人送来这张照片时,我真是有些吃惊。”他此刻说。“我总认为她是个孩子。如果我在街上碰到她,我会认不出她了。”

他笑笑,但不太自然。

“这不公平……当她是个孩子时,她总是乐于被宠爱的。”

他眼睛盯着照片。我似乎看见他眼中有一股汹涌而来的激情。

“我差点没认出她是我的女儿。我想她会和她母亲一起来,而她写信来说她已经订婚了。”

他又看着别处,我想他下沉的嘴角似在诉说一份难堪的困窘。

“我猜想一个人到这儿就变得自私了,我感到很痛苦,但在她结婚的那天,我举办了一个盛大的宴会,请了这儿所有的人,我们都喝得昏天黑地。”

他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我是,你知道,”他尴尬地说,“我是多么地伤心。”

“那小伙子怎么样?”我问。

“她爱他爱得要命。她写信给我,但在信中别的什么也不说。”他声音中有一种奇特的颤抖。“把一个孩子带到这个世界上来,教育她,爱她,以及所有诸如此类的事情,只是为一个你从未见过的人,这太过分了。我从别处弄到了他的照片,我不知道放哪儿了。他的事我也并不太在意。”

他又喝了杯威士忌。他有些疲惫,看上去显得苍老和浮肿。他长时间没说话,随后突然间他似乎振作起来。

“好吧,感谢上帝,她母亲很快就要来了。”

说到底,我不认为他就是一个十分正常的人。

四十五

老人

他已经七十六岁了。他刚成年的时候在一艘帆船上当二副来到中国,从此就没有回去过。自那以后他做过很多活计,他长年开一条中国船来往于上海和宜昌,熟悉这条凶险的大江的每一寸航道。他在香港做过拖船的船长,也曾加入“常胜军”[1]打仗。在镇压义和团时他大捞了一把,而辛亥革命中北伐军攻打汉口时,他就在城里。他结过三次婚,第一次娶了个日本女人,第二次结婚太太是个中国人,最后当他快五十的时候,他又娶了一个英国女人。这三位太太如今都已过世,而他一直念念不忘的还是那个日本女人。他会告诉你她是怎样在他们上海的家中摆弄花卉的,一只花瓶里只插上一朵菊花或是一枝含苞欲放的樱花。他还记得她是如何十指纤纤优雅地捧起茶杯。他膝下有不少儿女,但对他们都没什么感情,他们定居在中国的各个港口城市,在洋行或者航运公司工作,他很少去看他们。他仅有的女儿是英国妻子生的,他为她感到骄傲,她婚后生活美满,回了英国,他以后再也见不到她了。他现在唯一还有些感情的是一个伺候了他四十五年的仆人,他是一个干瘦的华人小老头,已经六十多岁,头发谢了,动作慢了,还总板着脸,他俩不停地吵嘴。老人总是说仆人已经干不动了,要解雇他,而仆人也总说他已经厌倦了侍侯一个疯癫的洋鬼子。但他们都知道对方是说着玩的,他们是老交情了,都已风烛残年,怕是只有死亡才能把他们俩分开。

当他娶英国妻子的时候就从船上退休了,他把所有的积蓄用来投资一家旅馆,可是生意失败了。那是一个离上海不远的避暑胜地,当时中国还没有汽车。他好交际,常常泡在酒吧里。他慷慨好客,免费招待的饮料与客人付钱的一样多。他还有个怪毛病,喜欢在洗澡的时候吐痰,这也赶走了不少敏感的来客。当他的最后一位太太去世时,他才发现是她在努力维持生计,很快他就陷入了困境。他的全部积蓄都花在这处房产上了,无奈只好用房子作抵押,以弥补年复一年造成的亏空。他被迫把房产卖给了一个日本人,在他六十八岁那年还清欠债时已身无分文了。但是,感谢上帝,先生,他是一个水手。长江上一家轮船公司给了他一个船务长的职位(他没有船长的执照),于是他又回到他的老本行去了。这样,他一干又是八年。

现在他就站在那艘漂亮小船的驾驶台前,那船还不及泰晤士河上的一条小汽船大,他风度翩翩地站着,笔直,瘦削,就像他年轻时那样,穿着整洁的蓝色制服,一头白发上随意戴着公司的帽子,山羊胡子也修得很整齐。七十六岁,真是一大把年纪了,他昂着头,手上拿着望远镜,旁边站着中国船员,他望着那浩荡而又曲折的江面。一队船尾高翘的帆船扯着横帆,正沿江顺流而下,船工们一边划着吱嘎作响的桨一边喊着单调的号子。黄色的江水在落日余晖中显出一种迷人的淡淡的色彩,江面水平如镜,平坦的河岸上是成荫的绿树和灰瓦白墙的村庄,在暑热的白天还烟雾缭绕,现在则像是皮影戏中的形象,在灰色的天幕下形成鲜明的剪影。他听见大雁的鸣叫,抬头望去,它们排成一个大大的“V”字形,高高地从他头上飞过,飞向他不知道的远方。在背着日光的远处,兀立着一座小山,山顶上是一座寺庙。因为这一切他都已眼熟,所以对他的影响也就有些奇妙。这即将逝去的一天不知为什么勾起了他对悠悠往事的回忆和对年岁已大的感慨,但他觉得没什么可后悔的。

他喃喃自语道:“确实,我的日子过得还不错啊!”

* * *

[1] 清政府在镇压太平天国起义中勾结外国侵华势力组织的一支武装。

四十六

原野

那不过是件微不足道的事情,也很容易解释,但令我惊讶的是,心灵的眼睛会使我完全盲目,以至对感官的眼睛所目睹的东西反倒视而不见。一个人竟能完全被联想的法则所摆布,这让我自己很吃惊。我多日在山路上行走,这一天肯定能到达大平原了,那里有座古城,是我一直心驰神往的,但当我一早起程的时候,我还看不出离它已不远了。的确,山还是那样陡峭,而当我爬上一座山头,想俯瞰下面的山谷时,我的眼前只有一座更陡也更高的山岭。我坚定地往上爬,也看见远处自己一路走过的那条白晃晃的山道,蜿蜒盘旋于黄褐色的崎岖的岩石峭壁间,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天空蔚蓝,西边飘浮着几朵白云,就像傍晚时分离开邓杰内斯渔场的渔船。我沿山路不停地爬着,期待着前方柳暗花明,如果不是在这个弯道,那或许会是下一个,而最后,当我正浮想联翩时,眼前豁然开朗。但那不是我所见的中国的景致:稻田、纪念先祖的牌坊、各式各样的庙宇,竹林深处的农家和路边的小客栈——榕树下或许有几个苦力正放下担子休息;那是莱茵河的河谷,落日的余晖将广阔的原野染得金灿灿的,莱茵河如一道银色的带子从谷间流过,远处沃尔姆斯[1]的几座塔尖依稀可见;这景色曾让年轻时的我心旷神怡,那时我正在海德堡[2]读书,一次沿着古城外冷杉覆盖的山丘走了许久,突然来到一处林间空地,眼前正是莱茵河的美景。在那儿我第一次懂得了欣赏美,第一次如饥似渴地追求知识(我读的每一本书都像是一次非凡的冒险),第一次从谈话中得到乐趣(啊,这些看似普通的事,在每个年轻人第一次体会时,他们都像是发现了奇妙的未知宝藏一般);在那个城市里,我晨起会在阳光灿烂的安拉吉大道漫步,走累了,一杯咖啡加几块糕点就可以让我恢复青春活力,闲暇的傍晚,我常站在城堡的平台上,下面的老城区蓝色的烟雾从古旧的屋宇间袅袅升起;那儿有歌德、海涅、贝多芬、瓦格纳,当然还有施特劳斯的圆舞曲,还有露天啤酒店,那儿的乐队奏着乐曲,扎着黄辫子的姑娘们安静地来来往往;因了这一切——回忆中充满了感官的魅力——对我而言,“原野”这个词不只是意味着任何一处平原,而是专指莱茵河谷;然而,对我所理解的幸福来说,其唯一标志是一种壮阔的景色:落日下金黄的大地,银光闪闪的河流流淌其间,就像一条生命之路,又像是引导你穿越大地的理想,而在远方,古城的一座座灰色塔尖指向蓝天。

* * *

[1] 德国西部城市。

[2] 德国西南部城市,有著名的海德堡大学。

四十七

失败者

他身材矮小壮实,戴了一顶林中流浪汉那样的奇怪的宽边帽子,穿着一件像里奇[1]的画中水手穿的那种呢子短大衣,和一条款式不知过时了多少年的肥大的格子裤。当他摘下帽子,你可以看见一头漂亮的长鬈发,虽年近花甲,头发却很少斑白。他五官端正,穿的衬衣领子大了好多,让他塑像般的大脖子完全露了出来。他长得像六十年代悲剧中的罗马皇帝,而他低沉的嗓音使他更像一个老派的演员。他树墩般的体形看上去有些滑稽,你可以想象他用那种足以让全场听众狂乱的声音朗诵谢立丹·诺尔斯[2]的无韵诗。而当他用一个十足夸张的姿态向你问好时,你不禁设想他若是出现在1860年的舞台上,用那洪亮的嗓音颤抖着哀悼一位王子的去世,那一定能让你觉得揪心。而过后,你就可以听到他出色的表演了,他冲着他的中国仆人喊:“我的靴子,小鬼,我的靴子,我用一个王国来换我的靴子。”[3]他承认他应该去演戏。

“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然而我的家庭,我的家庭,亲爱的孩子,他们会受辱而死,那样我将承受命运的暴虐的毒箭。”[4]长话短说,他是作为一个品茶专家来中国的,但他来的时候锡兰茶已经取代了中国茶,这样就很难在短短几年之内靠这一行发财致富。但虽然收入少了,他仍保持着过去那种铺张和奢华的生活,以至生活日渐艰难。最后中日甲午战争爆发,中国战败,台湾被割让,于是一切都毁了。品茶专家只得另谋生计,他当过酒商、承包商、房地产代理人、经纪人和拍卖商。他天马行空的脑子里想出的所有赚钱的法子都试过了,但随着港口日渐衰落,他的所有努力付之东流。在饱尝了人生百味之后,他终于有了一个破产者的可怜相,甚至带着一丝感伤,就像一个不愿承认自己已人老珠黄的女子,还乞求得到连自己都无法相信的赞美。尽管沦落到这般田地,他仍有几分慰藉:他有一份数量可观的保险。他是个失败者,他自己也很明白,但这并未使他灰心丧气,因为他自认只是输给了命运,他心里从未对自己的能力产生过一丝怀疑。

* * *

[1] 里奇(J. Leech,1817—1864),英国插图画家。

[2] 诺尔斯(J. S. Knowles,1784—1862),英国剧作家。

[3] 戏拟莎士比亚《理查三世》中的著名台词。

[4] 戏拟哈姆雷特的著名独白。

四十八

戏剧学者[1]

他送来一张光滑的名片,形状和大小都合乎常规,四边是粗粗的黑框,姓名下面写着:现代比较文学教授。他原来是一位年轻人,瘦小,有一双纤细的手,一个比普通中国人要大的鼻子,戴着一副金边眼镜。虽然这是一个暖和的日子,他却穿着一套厚实的花呢西装。他显得有些腼腆。他说话的声音又高又尖,好像从来没有变过声,那些刺耳的声音给他的话语带来一种我也说不清的不真实的感觉。他在日内瓦以及巴黎、柏林和维也纳读过书,他能流利地用英语、法语和德语来交谈。

原来他是个戏剧教师,最近用法语写了一本论中国戏剧的书。他在国外的学习留给他的是一种对斯克里布[2]的极大的热情,他认为斯克里布可以作为中国戏剧革新的榜样。听他说到戏剧应该激动人心时,你不免感到奇怪。其实,他是要求出色的剧本、精彩的场面、合理的分幕、情节的突兀和戏剧性。中国戏剧有其精妙的象征性,正是我们孜孜以求的观念戏剧;而显然,它也因其沉闷单调渐渐失去生命力。的确,观念不会生长在每一丛醋栗上,它们需要更新以永葆其芬芳,当它们停滞而变得陈腐时,就会像死鱼一般腐烂发臭。

这时,我想起名片上的头衔,便问我的朋友,他向学生推荐读什么书,英语和法语的,以便让他们熟悉当今的文学潮流。他迟疑了片刻。

“我真的说不上来。”他最后说。“你知道,那不是我的专业,我只研究戏剧;但要是你有兴趣,我可以请我的同事来拜访你,他教欧洲小说。”

“那就不麻烦了。”我说。

“你读过《梅毒患者》[3]吗?”他问。“我认为这是斯克里布之后欧洲最好的剧本。”

“你读过吗?”我礼貌地问。

“读过,你知道我们的学生对社会问题很感兴趣。”

不幸的是我对此并无兴趣,于是我尽可能灵活地将话题引向中国哲学,在这方面我倒是杂乱地读了一些。我提到庄子。这位教授张口结舌。

“他生活在很久以前。”他茫然不知所措地说。

“亚里士多德也生活在很久以前。”我低声和悦地说。

“我从来没有研究过那些哲学家,”他说,“但自然,我们大学有一位中国哲学教授,要是你感兴趣,我可以请他来拜访你。”

和一位教师争辩是无益的,如同海之神灵(在我想来有些自命不凡)对河之神灵谈论一样,于是我顺从地讨论起戏剧来。这位教授感兴趣的是戏剧技巧,他正准备以此为题做一次讲座,他似乎认为这一主题既复杂又深奥。他想恭维我,便问我技巧的奥秘是什么。

“我只知道两点。”我回答说。“一是符合常识,二是紧扣要点。”

“写一部剧本就不需要别的什么了吗?”他带着一丝沮丧的语气问道。

“你要有某种诀窍,”我顺着他说,“但这并不比打台球需要更多的技巧。”

“在美国所有重要的大学里,教师们都在讲戏剧技巧。”他说。

“美国人是一个极其讲求实际的民族。”我回答。“我相信哈佛大学正在设立一个讲座,指导老奶奶们怎样吸吮鸡蛋。”

“我不太明白你的意思。”

“如果你写不出一个剧本,那就没有人能教你怎样写,而如果你能写出一个剧本,这就像滚一根圆木那么容易。”

此时他脸上现出一种茫然不解的神情,但我想,这只是因为他拿不定主意,滚圆木这种活动应在物理学教授的范围之内还是在应用机械教授的范围之内。

“但要是写剧本如此容易,那为什么剧作家要花这么长时间才能写出一部剧本来呢?”

“他们写不出来,你知道。洛卜·德·维加[4]和莎士比亚以及其他众多的剧作家轻松自如地写了大量的剧本。一些现代的剧本写作者压根儿是文盲,对他们来说,将两个句子放到一起就几乎是克服不了的困难。有一次,一个著名的英国剧作家给我看一份手稿,我看到他写一个句子‘你茶里要放糖吗?’,连着写了五遍才写成这个样子。一个小说家要是大体上除了绕圈子就说不出他要说的话,那他就会饿死。”

“您不能说易卜生[5]是个文盲,而众所周知,他写一个剧本花了两年时间。”

“显然,易卜生构思情节时遇到了巨大的困难,他苦思冥想,月复一月,最后他绝望了,无奈只好用他以前用过的同样的情节。”

“你这是什么意思?”教授大声说,他的声音提高到一种尖声喊叫的程度。“你说的我根本不懂。”

“你没有注意到易卜生一而再再而三地用同样的情节吗?一群人待在一间封闭、令人窒息的房间里,随后有一个人(从山上或海上)来了,他猛地把窗户打开;每个人都清醒过来,于是戏结束了。”

我这么一说,似乎看到教授严肃的脸上一时露出淡淡的笑容,但他皱起眉头,望着空中呆了两分钟。随后他站起身。

“我会记往你的观点,把亨利克·易卜生的作品再细读一遍。”他说。

在他走之前,我没有忘记向他提一个问题,而这是两个研究戏剧的人一旦碰到,其中那个认真的学者总是会对另一个学者提出的问题。我问他,他认为戏剧的未来是什么。我想他是说,“哦,见鬼!”但考虑一下,我又相信他必定喊着“啊,天哪!”他叹了口气,摇摇头,又举起他那优美的双手:一副万分沮丧的模样!我发现所有有思想的人考虑中国戏剧现状时的绝望,丝毫不亚于所有有思想的人考虑英国戏剧现状时的绝望,这确实是一个安慰。

* * *

[1] 有人认为文中所说“戏剧学者”是我国现代戏剧家宋春舫(1892—1938)。

[2] 斯克里布(E. Scribe,1791—1861),法国剧作家。

[3] 法国剧作家白里欧(E. Brieux,1858—1932)写于1901年的一部作品。

[4] 维加(Lop de la Vega,1562—1635),西班牙剧作家,据说一生写有剧本一千八百部。

[5] 易卜生(H. Ibsen,1828—1906),挪威著名剧作家。

四十九

大班

没有人比他更清楚:他是一个重要人物。他是中国最重要的英国公司中并非最不重要的分公司的一号人物。他凭借坚实的能力逐步拓展自己的事业,现在他可以微笑着回首三十年前来中国的那个乳臭未干的小办事员。他想起出国前他那个朴素的家,一排小红房子中的一所小红房子,那是在巴恩斯的一个郊区,那里的人徒劳地向往着上流社会,得到的只是一种可怜的忧伤;再比比现在这座气派的石砌大厦,大阳台和宽敞的房间,这里原先是公司办公的地方,现在是他的住宅,想到这些,他不禁满意地笑出声来。在此之前,他可是走过了一条很长的路。他想起放学回家(他在圣·保罗学校读书),他坐下来和父母及两个姐妹用茶点,一薄片冻肉、一大块抹了黄油的面包和加了很多牛奶的茶;每个人自己用餐,而再想想现在他用晚餐的情景。他总是穿上礼服,无论是否单独吃饭都会有三个人在旁侍候。他的大管家确切地知道他喜欢什么,他自己从不为家务一类的琐事烦神;但他总是备有一套正餐:汤、鱼、头道菜、烤肉、甜点和餐末开胃菜,这样,即使他最后一刻请人来吃饭,他也拿得出全套菜肴。他喜欢美食,他不明白为什么他一个人用餐就应该比他请人来吃饭菜肴要差一些。

他确实成功了。那就是为什么他现在不怎么考虑回国,他有十年没回英国了,他到日本和温哥华休假,他肯定能在那儿遇到来自中国口岸的老朋友。他在国内没有熟人。他的姐妹都嫁了同一个阶层的人,她们的丈夫是职员,她们的儿子也会是职员;在他和她们之间没有共同之处;她们讨厌他。每个圣诞节,他送她们一段漂亮的丝绸、一块精美的刺绣品或一盒茶叶,他对由此而使关系得以保持感到满意。他不是一个小气的人,只要他的母亲活着,他就给她一份津贴养老。然而当他也到退休的时候,他并不打算回英国,他看到太多的人告老还乡,而他知道这多半是个失败;他想在上海跑马场附近买一幢房子:玩玩桥牌、骑骑马和打打高尔夫球,他期望这样舒舒服服地安度晚年。但需要考虑退休之前他还有一大把好日子呢。五六年后,希金斯就要回国,那时他就会接手上海总部的职位。同时,他也很高兴能在此地攒些钱,而在上海就难于做到,此外这儿生活也过得快乐。这个地方还有另一个上海所不及的优点:他是当地侨界中最有名望的人,他说啥都管用。甚至于领事都小心地站在他这一边。有一次,一位领事和他发生争执,败北的并不是他。大班想起这桩往事,不禁好斗地翘了翘下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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