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他笑了,因为他现在处在一种极为舒畅的心情中。他参加了汇丰银行重要的午餐会,正走回他的办公室去。他们对你非常友好。菜肴是一流的,酒也丰盛。他先喝了一杯威士忌,随后喝了些优质的苏特恩白葡萄酒,最后还喝了两杯红酒和少许上好的陈年白兰地。他感觉良好。他离开时,他做了件在他是难得的事:他走着回去。他的轿夫抬着轿子隔几步跟在后面,以防他脚步不稳时好坐进去,但他要享受伸展双腿的乐趣。这些日子他锻炼不够。由于他身体超重不宜骑马,这便难于得到锻炼。但即使因体重不能骑马,他仍然养着几匹马,当他在这温馨的空气中溜达时,他想起了春天的赛马会。他有一对寄予厚望的快马,他办公室的一个小伙子原先就是出色的骑师(他必须小心别让他们把他挖走,上海的老希金斯愿意出大价钱把他弄过去),他应该能赢上两三场比赛。他自认为有着城里最好的马厩。想到这里,他像一只鸽子那样鼓了鼓宽阔的胸脯。这是一个美丽的日子,活着也是十分美好啊。
他来到公墓时停住了脚步。它坐落在那儿,干净而整洁,仿佛是侨界兴旺的明显的标志。他每次从公墓经过都会有几分骄傲。他为自己是一个英国人而高兴。因为公墓所处的这块地方,当初选址的时候,它毫无价值,而随着城市的越来越繁荣,如今它值一大笔钱了。有人提议将公墓迁到别处,这块地卖给房产公司,但从情感上考虑,侨界反对这么做。大班想到他们的故人安息在城里的黄金地段就感到十分满意。这表明他们有比金钱更看重的东西。金钱被打败了!这就是所谓“事情该是怎样就怎样”(这是大班的口头禅),是的,人该记得:金钱不是万能的。
此刻他想应该进去走走。他看了看墓地。墓地打扫得很干净,小路上连根杂草都没有。看去一派富足的景象。他一边随意走着,一边浏览墓碑上的那些名字。这块墓碑上并排写着三个人的名字,是三桅帆船“玛丽·巴克斯特”号的船长、大副和二副,他们在1908年的台风中一并遇难。这事故他还清楚地记得。那块墓碑上有一组人名,包括两个传教士,他们的妻子和孩子,他们是在义和团骚乱中被杀害的。真是骇人听闻的事情!倒不是他特别看重传教士,而是,该死,可不能容忍这些该死的中国人来屠杀他们呀。随后他来到一个十字架前,上面写着他熟悉的一个名字。好伙计,爱德华·米洛克,他嗜酒如命,最后把自己喝死了,可怜的家伙,才二十五岁。大班知道许多人都这样,那里还有好几个更简单的十字架,上面写着姓名和年龄,二十五、二十六或二十七,他们的故事如出一辙:出门来到中国,此前从未见过这么多的钱,都是好小伙子,想和其他人喝喝酒,一喝就挡不住,最后喝到墓地里来了。在中国的口岸城市,你得有好酒量和好体魄才能对付得了为喝酒而喝酒。自然这很悲哀,但大班想到他认识的小伙子中有这么多家伙喝到地下去了,他还是忍不住笑了。另一块墓碑写着的是他的一个同行,比他年长些,也是个聪明的家伙,此人的死有些深意:要是这个家伙还活着,那么他现在就不会是大班了。命运之路真是不可知啊。呃,这儿是特纳女士,维尔莱特·特纳,她是个可爱的小妇人,曾与他有过一段私情;她的去世令他伤心不已。他看了一下墓碑上她的年龄,要是她现在活着,就不再是没有经验的小丫头了。当他想起所有那些死去的人,他感到了全身心的满足。他把他们都打败了。他们死去了,他还活着,的确,他占了他们的上风。他的眼睛扫过所有这些紧挨着的坟墓,他轻蔑地笑了,几乎就要搓起手来。
“没有人会认为我是个傻瓜,”他咕哝道。
他对失去说话能力的死者怀有一种善意的轻蔑。他信步走去,这时突然见到两个苦力在挖一个墓。他吃了一惊,因为近来没有听说侨界有人死去。
“这坟是给谁挖的?”他大声问。
两个苦力甚至都没有瞧他,他们站在很深的坑里继续挖着,把大块的泥土抛出来。虽然他在中国多年,但他不懂中文,他年轻时并不认为有必要学这种该死的语言,他用英语问苦力他们在挖谁的墓。他们听不懂。他们用中文回答他,他骂他们是无知的傻瓜。他知道布卢姆太太的孩子病了,也许孩子死了,但他肯定会听说的呀,另外,那也不像是一个小孩子的墓,这是一个成人的,还是一个大男人的墓。这真不可思议。他希望他没有走进这个墓地来;他赶紧出去,快步上了轿子。他的好心情无影无踪,脸上布满了阴云。他一回到办公室就大声问他的副手:
“我说,彼德,谁死了,你知道吗?”
但彼德一无所知。大班困惑不解。他叫来一个本地职员,打发他去墓地问那两个苦力。他开始处理公务。职员回来说苦力走掉了,也没有问到别的人。大班莫名地生起气来。他不喜欢有事情发生而他蒙在鼓里。他自己的听差应该知道,他的听差总是什么都知道,他派人去找他,但那听差没听说侨界的什么人死了。
“我也知道没有人死。”大班恼火地说。“但挖那坟墓干什么呢?”
他叫听差去找公墓的看门人,问清楚没有人死掉,他挖个该死的坟干什么。
“你走之前我先喝杯苏打威士忌吧,”当听差要离开办公室时他又说了一句。
他不知道为什么见了那新挖的墓会如此地不舒服,但他竭力不去想它。当喝过那杯威士忌,他觉得好受些了,就把手头的事做完。他上楼去并翻起《笨拙》周刊来。几分钟后,他可以去俱乐部,晚餐前玩上一两局纸牌或桥牌。然而听听差说些什么会让他心安的,所以他就等听差回来。过一会儿,听差回来了,还把看门人叫来了。
“你挖坟干什么呢?”他直截了当地问,“没有人死啊。”
“我没挖坟,”那男子说。
“你究竟什么意思?今天下午有两个苦力在挖坟啊。”
那两个中国人彼此看看。接着听差说他们一起去公墓了,那儿没有新的坟墓。
大班只能让自己打住不说话。
“该死的,我亲眼看见了,”这句话已经上了他的舌尖。
但他没有说出口。他压住了不说,脸涨得通红。两个中国人直瞪瞪地看着他。有一阵,他都喘不上气来了。
“好了,出去吧。”他喘着气说。
但他们刚走,他又大声将听差叫来,听差漠然地进了门,他让听差去倒一些威士忌。他用手帕擦擦汗津津的脸。当他举杯喝酒时他的手抖动起来。他们爱怎么说就怎么说,而他看见了那个坟墓。不是吗,他现在还能听见苦力把一大铲泥土扔上来时那沉闷的落地声呢。这又怎么说呢?他觉得心在怦怦直跳,浑身不自在。但他振作起来。这都是胡闹。要是那儿没有坟墓,那必定是一种幻觉了。他现在最好是去俱乐部,说不定碰上医生,就可以让医生给他做个检查。
俱乐部里的每个人看去就跟平常一样。他不知道为什么他期待他们会有所不同。这是一个安慰。这些人,多年来彼此都那么生活着,按部就班,有条不紊,慢慢养成一些小习惯——有一个人打桥牌时不停地哼唱,另一个坚持用麦管喝啤酒——这些怪癖时常令他心烦,而如今却让大班有一种安全感。他需要这种安全感,因为他还无法将他见到的那奇怪的情景从头脑中弄出去;他今天桥牌打得很差,他的搭档又特别挑剔,大班发起火来。他觉得人们都古怪地看着他。他想知道他们在他身上看出什么不同寻常的东西。
他突然感到不能再在俱乐部待下去了。他出去时看到医生正在阅览室读《泰晤士报》,但他缺乏勇气去跟医生说。他要亲自去看看坟墓是否真的在那儿,他坐进轿子让轿夫抬他去公墓。你不会再次产生同一个幻觉,对吧?另外,他要带看门人一起去,如果那坟墓不在那儿,他就看不见它,而如果坟墓在那儿,他就要给看门人他前所未有的一顿痛打。但他哪儿也找不到看门人。他出门去了,还带走了钥匙。大班发现自己进不去公墓时,顿时觉得精疲力竭。他坐回轿子让轿夫送他回家。他晚饭前还能躺上半个时辰。他浑身没劲。那就是事情的症结所在了。他听说人一没劲就会产生幻觉。当侍者进来取出他用餐穿的晚礼服,他只是意志上努力一把才起了床。今晚他很不愿意穿晚礼服,但他还是坚持穿起来,因为在他这已是一个惯例,二十年来他每个晚上都穿晚礼服,这个规矩从来没有打破过。用餐时他要了一瓶香槟酒,这使他感觉舒坦了一些。之后他又让侍者拿来最好的白兰地。喝过两杯后他觉得自己又有了精神。去它的幻觉!他来到弹子房练习了几杆有难度的打法。在他的眼力如此稳当时,他还会有什么了不得的事呢。他一上床很快就进入了深沉的梦乡。
但他突然醒过来。他梦见了那敞开的坟墓,苦力慢悠悠地挖着。他肯定看到他们了。要是他亲眼所见而说是一个幻觉这就很荒诞。这时他听见更夫巡夜的梆子声。刺耳的声音打破了夜的寂静,也令他一阵惊惶。随之恐惧攫住了他。他害怕起中国城市的这些弯曲、拥挤的街道来,觉得中国庙宇重叠繁复的屋顶中阴森可怖,那儿游荡着狰狞和痛苦的鬼魂。他讨厌刺鼻的怪味,也讨厌这儿的人。他讨厌那大群的一身蓝褂子的苦力和衣衫褴褛、脏兮兮的乞丐,也讨厌穿着黑色长衫、圆滑、满脸堆笑但不可捉摸的商人和地方官员。他们似乎都威胁着压过来。他恨中国这个国家。他究竟为什么来这儿呢?他现在极度恐慌。他一定要离开。他不想再待上一年,一个月也不行。他干吗在乎上海呢?
“哦,我的上帝,”他叫道,“要是我能平平安安回英国就好了。”
他想回家去。如果他得死他也要死在英国。他不想和所有这些黄种人埋在一起,他受不了他们歪斜的眼睛和龇牙咧嘴的脸。他想要埋在家乡,不想埋在这天看到的那个坟墓里。他永远不要安息在那儿,永远不要。人们怎么想这有什么关系呢?他们爱怎么想就怎么想好了。唯一重要的是他一有机会就要打道回府。
他下床来,给公司经理写信说他得了重病,必须有人来接替。纵然再走不开他也不想留在这儿了。他得马上回家。
早晨他们发现这封信紧攥在大班手里,他滑落在书桌和椅子之间的地板上。他早已死翘翘了。
五十
报应
他穿得虽算不上阔气,却也十分体面。他头上戴顶黑色丝绒小圆帽,脚穿黑色缎子鞋,他的长袍是用嘉定产的淡绿色的花缎子做的,外面罩了一件黑色短褂。他是一个老人,留着中国式的长长的连鬓白胡子;他慈眉善目,一张国字脸已爬满皱纹,大大的角质眼镜后,露出和蔼的目光。他像是古画中圣人的形象,独坐在一座雄伟的高山脚下的一片竹林中,沉思着亘古不变的天道。但现在他的脸上显出焦虑万分的神态,温和的眼中也流露出不满,这是因为他正手忙脚乱地做一件特别的事情(对于他这样外观的人来说):牵一头小黑猪从灌满水的稻田间的一条路上通过。这头小黑猪不是躲来躲去,就是四处乱窜,反正不按老先生的想法向前走。他使劲拉着绳子,但小猪崽尖声叫着不肯动弹,不管他对它和颜悦色也好,大声呵斥也好,这头小猪横竖蹲在那里,怨恨的眼睛盯住他。这时我想,在唐朝,这位老先生或许是个哲学家,就像其他哲学家一样,他歪曲事实,使它们屈从自己臆想的理论;而现在,不知多少次轮回之后,他正为曾经触犯天条,肆意玩弄事实而遭到报应呢。
五十一
残片
当你在中国旅行,我想,没有什么比中国人对装饰拥有的热情更使你觉得有趣了。发现牌坊或寺庙上有装饰你不会惊奇,因为这种场合有装饰是理所应当的;你发现家具上有装饰这也自然;你发现寻常百姓的家用器物上也有装饰时,这固然令你一喜,但也不会十分意外。锡镴罐上饰有优美的图案,苦力的饭碗上的花样虽显得粗糙但也好看。你可以想象,中国的工匠并不认为一件材料是完整的,直到他用线条或颜色打破它表面的单调。他甚至会在包装纸上印出阿拉伯风格的图样。但是你不会料到一家店铺的门面上也会有精致的装饰,不会想到会有雕花、镀金或贴金的柜台和精雕细镂的招牌。或许这般铺陈能起到一种广告作用,但店家这么做也是为了让过路人,即可能的顾客看了赏心悦目,而铺子的老板同样怡然自得。他坐在门口,吸着水烟管,透过厚重的角质眼镜念一张报纸,时而他会心情愉悦地将目光落在这奇异的装饰上。柜台上的长颈花瓶里插着一枝石竹。
你在最贫穷的村子里依然会发现人们乐于装饰,那儿,简朴的门上饰有一幅可爱的雕刻,窗户上的花格构成一种复杂而优美的形状。你很少经过一座桥,不管它在多么偏僻的地方,会看不到一个手艺人的匠心独用。石头砌成一种复杂的花饰,好像这些奇异的人独具慧眼,能够判断出一座平直的桥或是一座拱桥与周边风景相得益彰。桥上栏杆饰有狮子或者龙的形象。我记得有一座桥,它建在那儿纯粹是为了美观而不是实用,因为虽然它宽得足够让两匹马拉的四轮车通过,但它只是连接两个破村子之间的一条窄路。离它最近的镇子有三十英里远。宽阔的河道在这里变得狭窄,河水从两座青翠的山间流过,河岸上长满了榛子树。这座桥没有栏杆。它用巨大的花岗岩石板铺成,架在五座桥墩上,中间的桥墩状如一条造型独特的巨龙,有着多鳞的长尾巴。石板的两个外边沿着桥的这一头到另一头,凿成浅浅的一道极为轻淡、精美和雅致的浮雕图案。
但虽然中国人苦心孤诣地使你的双目愉悦,通过与简单外观的对比而形成精美的持久性装饰效果,但最终审美上的疲劳征服了你。雕梁画栋会让人目迷五色。你不免要钦佩他们的别出心裁,觉得从中体现了多样化的观念和丰富的想象,但其实他们的艺术观念是很有限的。中国的手艺人就像一个小提琴手,以变化多端的技巧,可以在一个调子上奏出无穷的变化来。
我正好碰上一个法国医生,他在我刚到的这个城市开业多年了。他是个收藏家,收藏瓷器、青铜器和丝绣。他带我看他的藏品。它们确实漂亮,但稍嫌单调。我随意恭维了几句。突然我看见一尊残缺的半身塑像。
“希腊塑像?”我惊奇地问。
“你这么认为吗?我很高兴听你说这句话。”
头和手臂已经没有了,看得出,塑像恰好在腰上部位断裂了,但还残留一块胸铠,胸铠中间有一个太阳,雕着希腊英雄柏修斯杀死巨龙的图像。这是一个没有多大价值的残件,但它是希腊的,也许我看多了中国珍宝,它倒意外地对我产生了作用。它传达的意味是我所熟悉的。它使我的心灵安详。我欣喜地双手抚摸着这件古老塑像的表面,这种欣喜我自己都有些惊讶。我像一个水手,漂泊在热带海岸,迷恋于珊瑚岛屿的旖旎风光和东方城市的华丽辉煌,但又一次发现自己徘徊在英吉利海峡一个港口的灰暗的小巷。这儿寒冷、阴郁和破败,但这是英格兰。
医生是个有些谢顶的男子,目光炯炯,神色欣然,他擦着手掌。
“你能想到这是在离这儿不到三十英里,靠西藏边界的地方发现的吗?”
“发现!”我叫起来,“在哪儿发现?”
“我的上帝,在地底下!它已经被埋了两千年了。人们发现了这件塑像和其他一些碎片,我想,有一两件完好的塑像,但它们被打破了,就只剩下这个。”
这难以置信,在一个如此偏僻地方会发现希腊塑像。
“但你怎么解释呢?”我问。
“我想这是一件亚历山大的塑像,”他说。
“天哪!”
这够得上是一部惊险小说了。莫非是马其顿的一个将军,远征到了印度,在西藏的雪山脚下寻路进入了这个神秘的中国边陲?医生要给我看满族服饰,但我并没有兴趣。这个跋山涉水来到遥远的东方去发现一个王国的人,该是一个怎样勇敢的探险家啊!在那儿他为爱神建了一座神庙,也为酒神建了一座神庙,剧场里演员们唱着安提戈涅[1]的悲歌,入夜,在王宫大厅里,吟游诗人吟诵着英雄诗篇《奥德赛》[2]。他和他的手下一边听一边觉着他们自己就是那个老水手和他的追随者的同类。这件大理石残片唤起多么神奇的遐想并有着怎样瑰丽的传奇故事啊!那个王国存在了多久?怎样的悲剧标志了它的没落?啊,此时此刻,我不想看西藏的旗幡或者青瓷茶具,因为我仿佛见到了希腊的帕特农神庙,朴素又可爱,下方是宁静、蔚蓝色的爱琴海。
* * *
[1] 古希腊悲剧作家索福克勒斯的经典同名剧作的女主人公。
[2] 古希腊著名史诗之一,相传为盲诗人荷马所作。
五十二
出类拔萃
我总是记不住他的名字,但只要在港口提起他,他总是被说成是一个出类拔萃的人。他约莫有五十岁,又高又瘦,衣冠楚楚,穿着讲究,他脑袋不大,却很秀气,五官棱角分明。夹鼻眼镜后面的蓝眼睛显出善良的天性和愉快的神情,他总是乐观向上,爱开玩笑,也常能取得解颐的效果。从他口中说出的笑话可以让全酒吧的人开怀大笑,他也会拿圈子里某个恰好不在场的人打趣,但并无恶意。他的幽默和音乐剧中的喜剧演员如出一辙。每当人们提起他时常会说:
“你知道,我真奇怪他为什么不去当演员,他准会走红的。他那么出众。”
如果你想喝酒,他随时奉陪,你刚刚干完一杯酒,他会用一句中国成语来劝你:
“好事成双?”
但他从不纵情狂饮。
他们会说:“喔,他始终能保持头脑清醒,他那么出众!”
当为某个慈善项目募捐时,他从不甘落人后,他也时常出现在高尔夫球场上或桌球台边。他是个单身汉。
“对一个生活在中国的男人来说,婚姻没有意义,”他说。“你每年都要送妻子回国消夏,而当孩子们长得可爱时,他们也要回国念书了。这会让你花上一大笔钱,而你一无所得。”
不过他对圈子里的女士却永远彬彬有礼。他是怡和洋行的老板,有权有势。他来中国已经三十年了,让他很自得的是他至今一句中文都不会。他从不进城去,他的买办是中国人,几个雇员是中国人,听差和轿夫自然也是,他们是他唯一打交道的中国人,这在他看来已经足够了。
“我不喜欢这个国家,我也不喜欢这里的人。”他说。“一旦挣够了钱我就离开。”
他笑了起来。
“你知道吗?上次我回国的时候,我发现每个人都在谈论中国的帆船、绘画、瓷器和织物。我对他们说,别跟我提中国货,我有生之年不想再见到中国的东西。”
他转向我。
“我要告诉你的是,我相信我的屋子里没有一件中国货。”
但如果你让他谈谈伦敦,他可以说上个把小时。他熟知二十年内所有上演过的音乐剧,虽身处九千英里之外,他也知道莉莉·埃尔西小姐和埃尔西·珍尼斯小姐[1]的最新动态。他会弹钢琴,又有一副好嗓子;不需要你多劝,他就会坐下来弹唱一曲他上次回国时听过的流行小调。我觉得这个灰白头发的男人,那难以捉摸的举止实在有些怪异,甚至有些做作。但一曲唱罢,人们起劲地鼓起掌来。
“他是无价之宝,不是吗?”他们说。“嗨,真是出众啊!”
* * *
[1] 莉莉·埃尔西(Lily Elsie,1886—1962),英国爱德华时代女演员;埃尔西·珍尼斯(Elsie Janis,1889—1956),美国女演员、歌唱家。
五十三
老船长
船长大都是些非常沉闷的人。他们的话题不外乎运费、货物什么的。他们对停泊港口的了解也只限于他们的代理人办公室、海员酒吧和妓院。他们和大海的亲密关系赋予他们以浪漫色彩,但他们却把这种浪漫归于未出过海的人的想象。对他们来说,大海是谋生的手段,他们了解大海,一如火车司机了解他的机车,就此而言,大海是枯燥无味的实用性场所。他们是男人,是眼界狭窄的工人,他们大多没受过什么教育,文化程度不高;他们全都一个类型,既没有辨别力,也缺乏想象力。他们直率、勇敢、诚实和可靠,坚定不移地遵循不变的规则。他们形象鲜明:他们置身于环境之中,犹如三维图像中的物体,你可以看见他们周围的一切。他们以显著的特征将自身凸显出来。
但没有人比布兹船长更不像这类人了。他是长江上游一艘小汽轮的船长,因为我是他唯一的乘客,彼此在一起消磨了不少时间。然而,虽然他善于交谈,甚至有些饶舌,但我看他好似雾里看花,他在我心里仍是模糊不清的。我想正是他的难以捉摸,才引发了我的想象。他的外表当然毫无难解之谜。他是一个魁梧的人,身高六英尺两英寸,体格健壮,五官粗大,脸面红润和友善。他笑的时候露出一排好看的金牙。他头秃得厉害,脸上刮得净光;他有着两道我所见过的最为浓密、上翘的眉毛,下面是一双温和的蓝眼睛。他是一个荷兰人,虽然他八岁就离开了荷兰,但他说话仍然带有家乡口音。他发不清“th”这个音,总是发成“d”音。他的父亲是个渔夫,驾着他自己的纵帆船在须德海[1]捕鱼,听说纽芬兰一带鱼类丰盛,就带上妻子和两个孩子远航渡过浩瀚的大西洋。在那儿以及哈德孙湾[2]待了几年之后——这几乎是半个世纪前的事了——他们又绕过合恩角[3]去白令海峡[4]。他们捕猎海豹,直到法律介入以拯救这种濒临灭绝的海洋动物,那时,布兹已经是个男子汉,一个勇敢的男子汉,天晓得,他这儿那儿航行去了哪些地方,在不同的帆船上先是做三副,后来是二副。他几乎一辈子都在航海,如今在一艘小轮船上,他不会感到自在的。
“只有在一艘帆船上你才安逸,”他说。“而开一条轮船,你怎么也不舒服。”
他曾沿着整个南美海岸寻找硝酸盐,之后去了非洲西海岸,后来又到美洲,在缅因湾[5]捕鳕鱼;这之后随咸鱼货船去了西班牙和葡萄牙。在马尼拉小旅馆的一个熟人建议他去中国海关试试。他到了香港,在那里被录用当了一名海关检查员,不久被任命为一艘小火轮的船长。有三年时间他缉查鸦片走私船,之后,他攒了一小笔钱,给自己造了一条四十五吨的纵帆船,他决心去白令海峡,再试试海豹捕猎的运气。
“但我猜想我的船员吓坏了。”他说。“我去上海时,他们就溜走了,我又找不到别的人,这样,我就只好把船卖了,随后搭船去了温哥华。”
这是他第一次离开大海。他遇见一个推销干草叉专利的人,就答应去美国推销这种专利。对一个水手而言,这确是一项古怪的职业,然而,他干得并不成功,因为在盐湖城,雇用他的那家公司破产了,他发现自己陷入了困境。他稀里糊涂地又回到温哥华,但他有心过岸上生活了,就在一家房地产中介所找了份工作。他的职责是带客户看他们要买的地产,如果他们不满意,他就进行劝说,不让他们后悔所做的交易。
“我们卖给一个家伙山坡上的一块农场,”他回忆说,蓝眼睛一闪一闪的。“因为坡很陡,那里所有的鸡都是一只腿长一只腿短。”
五年后,他又想着返回中国。他不费事地找了个工作,在一艘向西航行的船上做船员,很快他又重操旧业了。自那以后,他走过中国的大部分航线,从海参崴到上海,从厦门到马尼拉,也在中国所有的大江大河上开过船;他从轮船的二副升为大副,最后在中国船主的船上做船长。他也乐于谈他的未来计划。他在中国待得够长了,他希望在加拿大的弗雷泽河边有个农场。他会给自己造一条船,捕一点鱼,如大马哈鱼和比目鱼什么的。
“该是安顿下来的时候了,”他说。“我航海有五十三个年头了。我也奇怪怎么还会做一点造船之类的事。我不是一个盯住一件事不放的人。”
他说得在理,变动不居的生活本身就造成了他性格的犹豫不决。他身上就有一种流动性,以至你不知道该在哪儿抓住他。他让你想起一幅日本版画中的烟雨蒙蒙的景色,那种意境,只可意会无法言传。他有一种特别的文雅,那是你在粗鲁的老水手身上找不到的。
“我不想冒犯什么人。”他说。“待人友善,这是我试着去做的。要是什么人不愿按你要求的去做,就平心静气地说服他们。没有必要发脾气。尽可能好言相劝。”
和中国人相处,这样一个原则并不常见,我也不知道这是否起作用,因为遇到了一些麻烦事后,他回到船舱,摆摆手说:
“我真是拿他们没办法。他们不讲理。”
这时,他的温和显得很像是软弱。但他不是傻瓜。他有一种幽默感。航行到一个地方,我们的船吃水超过七英尺,因为这儿是这条河最浅的地段,勉强够到吃水深度,航行比较危险,港务当局扣下我们的证件,要我们卸掉部分货物。这是这条船的最后一段航程,它装载的是给驻扎在下游几天水路才能到的军队的军饷。军事长官不让船只启航,除非带上作为军饷的银元。
“我想我得按你说的做。”布兹船长对港务长说。
“等我见到船在吃水五英尺上,你才能拿到你的证件。”港务长回答。
“我会让人卸掉一些银元。”
他带港务长上岸到海关俱乐部,要了酒水,边喝边等着卸货。他们在一起喝了四个小时,当他回船上来时,走得和去时一样稳当。但港务长醉了。
“啊,我看见吃水标尺下去两英尺了。”布兹船长说。“这就行了。”
港务长看看船舷一侧的数字,认定五英尺的吃水标尺露出了水面。
“那好吧。”他说。“现在你可以走了。”
“我这就开船。”船长说。
其实没有一磅的货物被拿掉,但一个精明的中国人灵巧地重新刷了标尺的数字。
这之后,桀骜不驯的大兵觊觎船上的银元,设法不让我们离开沿河的一个城市,这时,他显示了一种值得称道的坚定。他平和的脾性受到考验,他说:
“没有人能让我待在我不想待的地方。我是这条船的船长,该是我来下命令。我得开船了。”
心神不安的买办说如果我们硬要开船军队会开枪的。一个军官下了道命令,士兵们跪下一条腿,端起枪来。布兹船长看着他们。
“放下防弹网来,”他说,“我告诉你我要开船了,让中国大兵见鬼去吧。”
他下令起锚,这时军官下令开枪。布兹船长站在驾驶室,真是一个有些奇异的形象,穿着老式的天蓝色紧身上衣,红红的脸膛和强壮的身躯,看去就像常见的闲荡在格里姆斯比[6]码头的那些老渔夫。这时他摇了摇铃,我们的船在噼噼啪啪的枪声中慢慢离去。
* * *
[1] 位于荷兰西北部,是北海的一个海湾。
[2] 加拿大东北部的一处海湾。
[3] 在南美洲的最南端,属于智利。
[4] 连接北冰洋和太平洋的海峡。
[5] 美国东北部的一处海湾。
[6] 位于英国东北部海岸,19世纪是世界著名渔港。
五十四
疑问
他们带我去参观一座寺庙。它依山而建,身后黄褐色的群山构成了一道屏障,衬托出它的庄严与宏伟。他们向我指出这些建筑的设计是如何精巧,一组建筑物依次而上,直到树木环绕中那用汉白玉装饰的主殿;中国建筑师寻求用他们的创造为大自然增光添彩,因此他们的设计完全是因地制宜。他们向我指出这些树木栽种得如何巧妙,恰好与汉白玉门面相映成趣,并在这一处形成宜人的绿荫,而在另一处则起到了背景的作用;他们让我留意那些雕着优美花饰的大屋顶的精妙对称,它们一层高于一层,蔚为壮观;他们告诉我那些黄色瓦片颜色都不尽相同,这样一眼望去不是黄灿灿的一片,而会赏心悦目于细微的色调变化。他们指给我看大门是如何精雕细刻,而墙面则朴素简洁,这样人的眼睛才不会觉得疲劳。我们拾级而上,一路上他们向我介绍雅致的庭院、造型优美的小桥、大殿中做出各种手势的奇奇怪怪的菩萨,但当我问及究竟是何种精神力量让人建了这些宏伟建筑时,他们却无言以对。
五十五
汉学家
他身材高大,有些发福,也许是因为缺乏锻炼,肌肉显得有些松弛,他一头银发,宽阔红润的脸上刮得很干净。他说话语速很快,声音低低的,有一种与体格不相称的腼腆。他借住在城外一间寺庙的客房里,庙里有三个和尚,带着一个小沙弥,管理寺庙事务,张罗仪式。他的房间里藏书很多,家具却少得可怜,很不舒服。天很冷,在接待我们的书房里仅有一个煤油炉供取暖,房间并不暖和。
他比在中国的任何人更通晓中文,他为编纂一部字典已经花了十年时间,他希望这部字典能取代一位著名学者的版本,他和这位学者相识二十五年,但私交不佳。他的工作有益于汉学研究,也借此泄了私愤。他很有大学者的派头,让你觉得他终有一天可以成为牛津大学的汉学教授,那才能让他得其所哉。他比大多数汉学家的知识都要渊博,别的汉学家也懂中文,这一点毋庸置疑,但不幸的是,他们显然除此之外所知甚少;他谈及中国哲学和文学时所体现出来的丰富和多样性是你在汉学家中不常发现的。因为他太沉浸于自己独特的追求,对赛马、打猎没有兴趣,欧洲人就觉得他古怪。他们用看待异类的那种怀疑和敬畏的目光来看他。他们暗示他精神不太正常,还有人说他吸鸦片。这些指责往往针对那些大半辈子致力于了解东方文明的白人。但你只需在他那简陋寒碜的房间里坐上一小会,就会明白这是一个完全过着精神生活的人。
但这毕竟是一种很专业的生活。艺术和美似乎并未深及他的内心,当我听他动情地谈论中国诗人时,我不禁问自己,那真正的精华是不是从他的指缝间溜走了呢?他所接触到的真实只是来自书本。荷花的悲剧性娇艳让他感动,那只是因为李白在诗中赞美了它的可爱;娴静的中国少女回眸一笑,令他心动不已,那也不过是有感于一首精美绝伦、字字珠玑的七绝而已。
五十六
副领事
轿夫将他的轿子停在衙门里,松开为他挡雨的帘子。他探出头来,像是一只鸟从鸟巢里朝外张望,接着他伸出长长细细的身躯,最后是他细细长长的双腿。他站了一会,仿佛不太明白自己该做些什么。他是个非常年轻的人,细长而多少有些笨拙的四肢,给他平添了几分羽毛未丰的感觉。他稚嫩的圆脸(他的脑袋相对于他的高个子显得小了些)有些孩子气,好看的棕色眼睛显出机灵和坦诚。官职使他自视甚高(前不久他还只是个见习译员),但又难掩他天性中的羞怯。他将名片递给法官的文书,并由他引进内厅落座。厅内阴冷有风,副领事欣喜自己穿了厚实的防雨衣。一个衣着破旧的当差送上茶和烟来。那文书,一个穿着敝旧黑袍的瘦弱年轻人,曾留学哈佛,很高兴有机会展示他流利的英语。
随后,法官走进来,副领事站起身。法官是个肥胖的中年人,穿着厚厚的棉衣,大脸盘上满是笑容,戴一副金边眼镜。他们坐下来喝茶,点上美国香烟。他们互相寒暄着。法官不讲英语,但副领事的中文在他听来不甚熟练,他不禁想这个年轻人今天能否胜任要办的公务。此时,一个当差进来,对法官说了几句,法官彬彬有礼地问副领事是否准备好了。通向外厅的门打开了,法官走出去,在一张放在高台上的桌子旁的大椅子上坐下,收起了笑容。他本能地端出与他身份相宜的架子,尽管身躯肥胖,但走路时自有一种逼人的威严。副领事应他礼貌的示意,在他身旁落座。文书站在桌子的尽头。这时入口的大门猛地打开(在副领事看来这样的开门真是太有戏剧性了),门外站着一个惊惶失措的囚犯。他走到法庭中央,站得直直的,面对法官。在他两边各立着一个穿卡其布制服的士兵。他是一个年轻人,副领事心想他不会比自己更大。他只穿了一条棉裤和一件棉背心,虽已破旧,也还整洁。他没戴帽子,光着双脚,看上去与你每天在熙熙攘攘的街上所看到的成百上千、穿着一色蓝褂子的苦力没有什么不同。法官和囚犯面对面地没有说话。副领事看着囚犯的脸,但他很快垂下眼帘,因为他不想看那脸上显而易见的表情。他突然感到有些窘迫。朝下看时,他注意到那人的脚相当小,细巧好看,而他的双手被缚在背后。他身材单薄,中等个头,那副柔弱的样子像是一头野生动物,有着漂亮的双脚,站立的姿势特别优美。副领事勉强收回目光,再看那张光滑的瓜子脸。这张脸的脸色发白。副领事经常读到“害怕得脸都白了”一类的句子,他曾以为这只是一种形容的说法,但他现在看到了这样的脸。这张脸使他大吃一惊,使他感到不好意思。那眼睛也是这样,那双眼睛不像人们想当然地认为中国人的那样总是目光歪斜,而是直直的,那眼睛也似乎出奇的大和亮,紧盯着法官,那恐惧的眼神使人害怕去看。但当法官向他提出一个问题——审讯和判决已经完成,他这天上午被带到这儿只是为了验明正身——时,他大声而又清楚地进行了回答,并不露怯。尽管他的身体出卖了他,但他依然是他意志的主人。法官下了个简短的命令,那人由两个士兵挟持着走了出去。法官和副领事站起来,走到门口,他们的轿子等在那儿。囚犯和卫兵站在门外。他尽管被绑着,但还是吸了一根烟。一小队士兵在屋檐下躲雨,看到法官出来,一个军官喝令他们列队。法官和副领事坐进轿子,军官一声令下,士兵踏步走起来,他们后面几码远走着的是囚犯,再后面是坐在轿子里的法官,最后是副领事。
他们快步通过忙碌的街道,店家漠然地凝望着这一队人。寒风凛冽,雨不停地下。穿着棉背心的囚犯浑身透湿。他稳稳地迈着步子,头高昂着,几乎有些逍遥自在。从衙门到城墙有一段距离,他们走到那儿差不多要半个小时。这时他们通过城门,来到城外。四个穿着蓝色破褂子的人——像是农民——靠墙站在一口棺材旁,棺材很简陋,做工粗糙,没有上漆。囚犯走过时瞅了那口棺材一眼。法官和副领事下了轿子,军官让士兵停下。城墙脚下是一片稻田。囚犯被带到一条田埂上,让他跪下。但军官认为这位置不太合适。他让囚犯站起来,走上几码再跪下。一个士兵从队列中走出来站在囚犯后面三英尺远的地方,他举起枪,军官发出命令,他开了枪。囚犯向前扑倒,抽搐了一会。军官走到囚犯跟前,看见他还在动弹便朝着尸体又打了两枪。随后他再次让他的士兵整队。法官对副领事笑笑,然而,这倒更像是一个鬼脸,它几乎扭歪了这个好好先生的胖脸。
他们钻进轿子,但在城门口他们分手了,法官向副领事施礼告辞。副领事经过弯曲、拥挤的街道回领事馆去,大街上生活照常进行着。他的轿子走得很快,因为领事馆的轿夫都是棒小伙子,他们吆喝让道的声音让他有些烦躁,他想蓄意结束一个人的生命是多么可怕,这就像要承担一份巨大的责任,因为这毁灭了世世代代造就的成果。人类已经存在久远了,我们中的每一个人都是无限的、一系列神奇事件演变的结果。但与此同时,令人困惑的是,他有一种生命的渺小感。生命或多或少是无足轻重的。但一到领事馆,他看了看手表,没想到已经这么晚了,他让轿夫抬他到俱乐部去。这是喝鸡尾酒的时候了,天哪,他可以喝上一杯了。他进去时,十几个人站在吧台旁。他们知道那天上午他干什么去了。
“嗨,你看见那家伙被枪毙了吗?”
“当然看见了,”他漫不经心地大声说。
“都顺利吧?”
“他不过扭动了一下。”他转身对酒吧伙计说。“跟往常一样,约翰。”
五十七
山城
他们对这儿有个说法:太阳一照,狗就叫。[1]这是一座灰暗、阴郁的城市,它笼罩在雾气之中,因为它屹立于山崖之上,两条大江在这里汇合,所以它周边为江水冲刷,有一边是混浊、湍急的水流。这山崖像一艘古代单层甲板大帆船的船头,仿佛为一个奇异的非自然的生命所拥有,竭尽全力地抖动着,它又像是正要加速冲进那奔腾的急流之中。崎岖的山峰将城市团团围住。
城墙外,盖着大片的潮湿的房屋,在这里,当江水低落,一些碰运气的居民就靠船家的需要谋生,因为山脚下停泊着成百上千的船只,一艘紧挨着一艘,人的生活一如江水涌动不已。一条陡峭而又弯曲的石阶通向一座有着城楼的大门,这儿整天上上下下走着挑水的苦力,他们挑着湿漉漉的水桶,溅出的水把石阶和大门内的路面弄得无比潮湿,像是下过一场大雨。这儿很难走上几分钟的平地,因为有太多的台阶,就像在意大利里维埃拉的山上小镇一样。因为空间逼仄,街道也是紧挨着,狭窄又阴暗,它们曲里拐弯,你就像在迷宫里一样会弄得晕头转向。街上人头攒动,一如伦敦的剧院散场,观众蜂拥而出来到人行道上。你得挤着走,每当轿子过来,你还要让到一边,苦力总是挑着他们的重担;串街走巷的货郎卖着日用百货,经过时不免撞你一下。
店铺朝街敞开着,没有窗子也没有大门,里面跟街上一样的拥挤。它们像艺术品和手工艺品的展览会,你会觉得看去犹如英国中世纪的街道,那时每座城市都生产所有的生活必需品。不同的行业聚在一起,这样,你经过肉市一条街,两边都挂着血淋淋的肉条和内脏,苍蝇嗡嗡地乱飞,饥饿的癞皮狗在下面窜来窜去。你经过纺织一条街,那儿每家都有一台手织机,忙着纺织棉布或绸缎。还有很多的饭铺,飘出浓重的香味,整天食客盈门。通常在一个街角,你会见到茶馆,那儿同样一天到晚坐满了人,三教九流,喝茶抽烟,很是热闹。剃头匠在众目睽睽之下忙他们的生意,你会看到一些人耐心地让师傅剃头修面,另一些人在掏耳朵,还有一些人在翻眼皮,这景象你可不愿意多看。
这是一座众声喧哗的城市。小贩摇着木头铃铛沿街叫卖;瞎眼艺人和按摩女子打着板子;饭馆里有人在尖声细气地唱着戏曲;一所房子里传出很响的锣声,那儿或许在举行婚礼或做丧事。街上是苦力和轿夫粗哑的喊声;还有乞丐纠缠不休的哀诉,他们肢体残废,生着恶疾,衣衫褴褛,真是一幅人类的讽刺性漫画。号手吹出凄厉的号声,他不停地练习着他始终吹不好的一个调子;然后,像是低音伴奏,各种嘈杂声合成一种粗鄙的曲调:喋喋不休的说话声、欢笑声、吵闹声、喊叫声、争辩声及玩笑打趣和闲言碎语的声音。这是一种永不停歇的喧闹声。这种声音起先让人觉得非同寻常,随之便会感到困扰和烦躁,最后简直叫人发疯。你渴望哪怕是片刻的清静。你会觉得那是一种身心的愉悦。
而与你厌烦了的人群和噪声混合在一起的,是一种恶臭。岁月和经验教会了你辨别各种不同的臭味。你的嗅觉变得异常敏锐。难闻的味道折磨你的神经,犹如用陌生的乐器弹奏一首可怕的曲子所发出的声音击打着你的感官。
你说不出在你身边涌动着的这些众多的生命意味着什么。凭你对自己同胞的同情和了解,你有了一个支点:你可以进入他们的生命,至少是在想象的层面上,而一定程度上也能够真正地拥有它们。借助你的想象,你差不多可以将他们当作你自己的一部分。但这些人对你来说毕竟是陌生的,正如你对他们也是陌生的一样。你没有线索可以破解他们的神秘。他们与你即使有诸多的相像也帮不上你多大的忙,而毋宁更说明他们与你的不同。某个人会吸引你的注意,如一个脸色苍白、戴着角质大眼镜、腋下夹着一本书的年轻人,那副用功的模样让人愉快,或一个老人,裹一块头巾,有着稀疏的灰胡须和疲倦的眼神:他看上去像中国艺术家画在一幅山水画上或康熙年间瓷器上的圣人;但你依然像是看着一堵砖墙。你无所依凭,你不知道他们最基本的生活状况,于是你的想象就很受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