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恩开始吃他的蛙腿肉了。“那到底是本什么书?还他妈的是个什么秘密不成?”
“我包里的这本小书吗?”弗兰妮说。她看着赖恩肢解一对青蛙的大腿,然后从桌上的烟盒里拿出一支烟,自己点上。“哦,我不知道。”她说,“书名是《朝圣者之路》。”她看着赖恩吃了一会儿。“我从图书馆借的。这学期教宗教研究还是什么的那个男的提到了这本书。”她吸了口烟,“我已经借了好几个礼拜了。我一直忘了还。”
“谁写的?”
“我不知道,”弗兰妮不经意地回答,“一个俄国农民吧。”她继续看赖恩吃他的青蛙腿。“他没有署名。整个故事说下来都没提到名字。他就告诉你他是个农民,三十三岁,有一只手臂萎缩了。还有他的妻子已经死了。都是十八世纪的事。”
赖恩把注意力从青蛙腿转移到了色拉上。“这本书好吗?”他问,“讲什么的?”
“我不知道。很特别的一本书。我是说它主要是本宗教书。我想某种意义上可以说这书非常宗教狂,但是从另一层面上看它又不是。我是说书的开头,这个农民——这个朝圣者——想弄明白《圣经》里说你应该不住地祷告到底是什么意思。你知道,就是永远不停下来。在《帖撒罗尼迦书》还是哪里有这句话。所以他就开始周游俄罗斯,寻找一个人可以告诉他怎样不住地祷告。如果这样祷告的话又该说些什么。”弗兰妮看上去好像对赖恩如何肢解他的青蛙腿特别感兴趣。她说话的时候两只眼睛一直盯着他的盘子。“他带的全部东西就是一个背包,里面装满了面包和盐。然后他遇到了一个人,一位长老——造诣超高的宗教人士——这个长老跟他说了一本叫作《慕善集》的书。这书是一群道行特别高的僧侣写的,他们算是这种祷告方式的倡导者。”
“老实点,别动。”赖恩对着一对青蛙腿说。
“不管怎么样吧,这个朝圣者就开始按照这些僧侣指导的非常神秘的方式祷告——我是说他就一直坚持直到他最终完善了这种方式。然后他继续周游俄罗斯,遇到各式各样极好玩的人物,然后告诉他们如何以这种不可思议的方式进行祷告。我是说这本书就讲了这些。”
“我不得不说一句,我会有大蒜味。”赖恩道。
“在某次旅途中,他遇到一对夫妇,在我这辈子读到过的人物中我最喜欢的就是这对夫妇,”弗兰妮说,“他正走在乡间的一条马路上,背上背着他的包,两个小孩跟在他后头一面跑,一面喊:‘亲爱的小乞丐!亲爱的小乞丐!你得去我家看看我妈妈。她喜欢乞丐。’就这样他跟着孩子们回了家。孩子们的母亲,一个非常可爱的女人,从房子里急急忙忙地走出来,坚持帮他脱掉他的脏靴子,又给他沏了一杯茶。然后孩子们的父亲回来了,显然他也喜欢乞丐和朝圣者,然后他们就一起坐下来吃晚饭。吃饭的时候朝圣者问他们那些围着桌子坐下的女士是谁。丈夫就告诉他那些都是仆人,但是一直跟他和他的妻子一起吃饭,因为她们都是基督里的姐妹。”弗兰妮突然下意识地稍稍坐直了身子。“我是说我喜欢这个部分,朝圣者想知道这些女士都是谁的部分。”她看着赖恩往一片面包上涂黄油。“不管怎么样,朝圣者留下来过夜,他和这家的丈夫坐到很晚,一直在讨论不间断的祷告的方式。朝圣者告诉男子该怎么祷告。早晨他起身告别,再次踏上征程。他碰到各种各样的人——我是说这就是整本书的内容,真的——他告诉所有人该如何以这种特殊的方式祷告。”
赖恩点点头。他用叉子去叉色拉。“上帝保佑这个周末能有时间,好让你看一眼我跟你讲的那篇该死的文章,”他说道,“我不知道。也许我也不会拿这文章怎么样——我是说拿去发表什么的——但是我就是希望你在这里的时候能够看一眼。”
“我很想看。”弗兰妮说。她看着赖恩又往一片面包上涂黄油。“你也许会喜欢这本书,”她突然说,“非常简单的书,我是说。”
“听起来很有趣。你的黄油不要了吧?”
“不要了,你拿去吧。我不能借给你,因为已经过期了,不过,也许你可以在这里的图书馆借到。我想你能借到的。”
“你根本没动你那该死的三明治,”赖恩突然说,“你知道吗?”
弗兰妮低头看她的盘子,就好像是刚放到她面前的一样。“一会儿就吃。”她说。她静静地坐了一会儿,左手拿着烟,但是没有抽,右手紧紧地握着牛奶杯的底部。“你想知道那个长老告诉他的特殊的祈祷方式吗?”她问道,“真的蛮有趣的,多多少少吧。”
赖恩切开他的最后一对青蛙腿。他点点头。“当然,”他说,“当然。”
“嗯,就像我说的,这个朝圣者——这个纯朴的农民——他踏上朝圣的路,就是为了弄明白《圣经》里说你应当不住地祷告到底是什么意思。然后他就遇到了那个长老——我前面提到的那个宗教造诣很高的人,他研究那本《慕善集》已经有很多很多很多年了。”弗兰妮突然停下来,想了一会儿,整理了一下思路。“嗯,这个长老首先告诉他什么是‘耶稣的祷告词’。‘我主耶稣基督,请怜悯我。’我是说这就是祷告的内容。然后长老就跟朝圣者解释这些字放在一起就是最好的祷告词。尤其是‘怜悯’这个词,因为它的意义太广泛了,可以指很多东西。我是说它不一定就只是怜悯的意思。”弗兰妮再次停下来想了想。她不再看赖恩的盘子,眼光落在他身后的某处。“无论如何,”她继续说,“长老告诉这个朝圣者如果你不停地念这句祷告词——一开始只要用嘴念就行了——然后这个祷告就会自动地进行下去。一段时间之后就有事情发生了。我不知道到底是什么,但是会有事情发生,这些祷告词会跟你心跳的节奏合上拍,这样你就是真的在不住地祷告了。这对你的世界观会产生一种巨大的神秘主义的影响。我是说这或多或少就是这个祷告的全部意义所在。我是说这样祷告是为了净化自己的世界观,然后对一切事物都形成一种崭新的概念。”
赖恩已经吃完了。等弗兰妮再次停下来之后,赖恩坐直身子点了一支烟,看着她的脸。她仍然神情恍惚地看着前方,看着赖恩的身后,几乎没有感觉到赖恩的存在。
“但是关键是,最有意思的是,当你开始这样祷告的时候,你甚至都不必对此怀抱信仰。我是说即便你感到这样做很不好意思,也完全没问题。我是说你这样做的时候又没有侮辱任何人或任何东西。换句话说,当你开始这样祷告的时候,并没有人要你相信任何东西。你甚至都不用去思考你在说些什么,那个长老是这么说的。一开始你需要的就是量的积累。然后,慢慢地,量变就会自然而然地达到质变。通过祷告内部的力量。他说不管上帝被叫成什么——叫什么都行——他都拥有这种特别的、自发的力量。一旦你把这种力量启动,它就会开始产生作用。”
赖恩有些无精打采地坐在椅子里,抽着烟,眯起眼睛,用心地看着弗兰妮的脸。她的脸仍然很苍白,但是他俩到“稀客来”之后的这段时间里,她的脸色有过更苍白的时候。
“事实上,这是完全有道理的,”弗兰妮道,“因为佛教中有一支念佛宗,人们会一直不停地说‘南无阿弥陀佛’——意思是‘歌颂佛祖’之类的吧——同样的事情也会发生。完全同样的——”
“别急。先别急。”赖恩打断了她,“首先,你的手指马上就要被烧到了。”
弗兰妮漫不经心地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左手,把还燃着的烟头扔进了烟灰缸。“《不知之云》也说到了这个。就是‘上帝’这个词。我是说,只要不停地说‘上帝’这个词。”几分钟以来弗兰妮第一次直视着赖恩。“我是说关键是你这辈子还听过比这更神奇的事情吗,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是说硬要把一切说成是巧合,然后就丢开不管真是太难了——对我而言就神奇在这里。至少就是如此——”她停了下来。赖恩在椅子里不耐烦地动来动去,而且他脸上的表情——主要是扬起的眉毛——是弗兰妮非常熟悉的。“怎么了?”她问道。
“你是真的相信这些玩意儿,还是怎么着?”
弗兰妮伸手拿起烟盒,抽出一支烟。“我没说我相信还是不相信,”她说,眼睛在桌上寻找火柴盒,“我是说这很神奇。”她从赖恩那里接过火。“我就是觉得这种巧合非常特别,”她说,吐出一口烟,“就是你一再遇到这样的忠告——我是说所有这些真正有修为的绝对不作假的宗教人士总是告诉你,如果你不住地重复上帝的名字,就会有一些事情发生。甚至在印度。在印度他们让你对奥姆神做冥想,其实是一回事,结果也是完全一样的。所以我是说你不能光从理性的角度把它完全否定,至少应该先——”
“到底是什么结果?”赖恩不耐烦地问道。
“什么?”
“我是说人们期待会有什么样的结果?什么跟心脏同步,还有咒语之类的神神叨叨的东西。难道会得心脏病?我不知道你知不知道,但是你可以对自己,有些人可以对自己有很大的——”
“你可以见到上帝。在心脏的完全非物质的某个部分会发生一些事情——印度人说的灵魂所在的地方,如果你上过任何宗教课的话——然后你会见到上帝,就这些。”她不自然地弹了弹烟灰,刚好落在了烟灰缸外面。她用手指捻起烟灰,然后放进烟灰缸。“别问我上帝是谁或者是什么。我是说我甚至不知道他是否存在。小时候我常常想——”她停住了。侍应生过来收拾盘子,又递上菜单。
“你要甜点,还是咖啡?”赖恩问道。
“我想我就喝了这杯牛奶吧。不过你点吧。”弗兰妮道。侍应生刚把她没动过的鸡肉三明治拿走了。弗兰妮都不敢抬头看他。
赖恩看了看表。“上帝。我们没时间了。如果我们能准时到达比赛现场就是运气了。”他抬头看侍应生,“请给我一杯咖啡。”他目送侍应生离开,然后身子靠向前,手臂搭在桌子上,完全放松的样子,肚子鼓鼓的,咖啡马上就要送来,他说:“嗯,多少是挺有趣的。所有这些玩意儿……我觉得你没有给最基本的心理学留下一点思考的余地。我是说,我觉得所有这些宗教体验很明显都有一个心理学的背景——你知道我的意思是……不过还是很有趣的。我是说你无法否认这一点。”他看着弗兰妮微笑了一下,“无论如何。我爱你,我是怕万一忘了说。今天我还没说过吧?”
“赖恩,抱歉,我离开一会儿好吗?”弗兰妮说。她话没说完就已经站起来了。
赖恩也站了起来,慢吞吞地,眼睛看着她。“你没事吧?”他问道,“你又不舒服了,还是怎么了?”
“就是感觉怪怪的。我很快回来。”
她轻快地穿过大厅,跟上次一样的路线。但是走到大厅末端的小吧台那里,她突然停了下来。一个吧台侍应生正擦着一只雪利酒杯,眼睛看着弗兰妮。弗兰妮右手放到吧台上,然后低下头——是垂下头——然后左手伸向额头,只是用指尖碰碰它。她轻轻摇晃了一下,整个人晕了过去,倒在地板上。
大约五分钟后弗兰妮才完全醒过来。她躺在饭店经理办公室的沙发上,赖恩坐在她身边。他的脸俯在弗兰妮的脸上方,这会儿也是煞白的脸色。
“你还好吧?”他问,是一种病房里的声音,“你感觉好点没有?”
弗兰妮点点头。她的眼睛因为天花板上的灯照着而略微闭了闭,然后又睁开了。“我是不是该说‘我在哪儿’?”她说,“我在哪儿?”
赖恩笑了。“你在经理的办公室里。他们都在到处找阿摩尼亚药水和医生呢,想把你弄醒。他们的阿摩尼亚刚用完。你感觉怎么样?我没开玩笑。”
“很好。很蠢,但是很好。我真的晕了吗?”
“你是怎么晕的。你真的就昏过去了。”赖恩道,他抓住弗兰妮的手。“你觉得你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我是说你听起来——你知道——上个礼拜我打电话给你的时候好像完全没问题。你是没吃早饭还是怎么?”
弗兰妮耸耸肩。她的眼睛环视了一下房间。“真丢人,”她道,“是不是有人抬我进来的?”
“吧台生和我抬的。我们把你扛进来的。你真的把我吓坏了。我没开玩笑。”
弗兰妮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天花板,思考着什么,一只手被赖恩握着。然后她侧过身用另一只手做了个手势,好像是要把赖恩的袖口捋上去。“几点了?”她问道。
“别管几点了,”赖恩道,“我们不着急。”
“你想去那个鸡尾酒会。”
“都别管了。”
“看比赛也太迟了吗?”弗兰妮问道。
“听着,我说了都别管了。你得回你的房间,叫什么来着——‘蓝百叶窗’——休息一会儿,这是最重要的。”赖恩说。他坐得离她更近些,朝房门看了看,然后又回头看弗兰妮。“今天下午你就好好休息,别的什么都别干了。”他抚摩了一会儿她的手臂,“然后过一会儿,如果你休息得好,我可以想办法到你楼上去。我想后面应该有个该死的楼梯间。我能找到。”
弗兰妮什么也没说。她看着天花板。
“你知道隔了多久了吗?”赖恩问道,“那个星期五晚上都多久以前了?是上个月头的事了,对吧?”他摇摇头。“真不爽。说得难听点,喝这两口酒也隔得太他妈久了。”他低头更近地看着弗兰妮,“你真的感觉好点了吗?”
她点点头。她把头转向他。“我就是非常渴。你觉得我能喝点水吗?会不会太麻烦?”
“怎么会呢!我走开一会儿你不会有问题吧?你知道我接下来想怎么样吗?”
弗兰妮对他的第二个问题摇了摇头。
“我会找人给你弄点水。然后我去告诉领班让他别找阿摩尼亚了——还有,顺便把账给结了。然后我去叫好出租车,这样我们就不用满大街找车了。也许会要几分钟,因为大多数出租车都在兜揽要去看比赛的人。”他放下弗兰妮的手,站了起来。“这样行吗?”他问。
“好的。”
“好吧。我很快回来。待着别动。”他离开了房间。
弗兰妮一个人静静地躺着,看着天花板。她的嘴唇开始嚅动,无声地念着什么,她的嘴唇就这样嚅动着。
祖伊
我手头的事实也许本身足以说明问题,虽说在我看来,兴许比寻常的事实稍微粗俗一些。于是,作为弥补,我们还是从屡试屡新且激动人心的老一套入手:作者的正式介绍。我正酝酿着的这篇人物介绍既啰嗦又恳切,即便是我最离奇的梦境也不过如此,而且绝对属于一级隐私。如果运气刚刚好,写了出来,则堪比一次轮机舱的强制陪同参观,我便是导游,穿着一件连体式的贾森牌泳衣走在前面带路。
丑话说前头,我即将献给各位的根本不是什么短篇小说,而是有点像家庭录像带一样的东西,几个看过录像片段的人,一致强烈建议我千万不要制订什么具体的影片发行计划。这几个反对的人恰恰就是该片的三位主演,两女一男,泄此机密是我的特权,也让我头痛。我们先来看看第一女主角,我相信她会乐意接受如下的简约描述:一位慵懒而成熟的女子。她觉得如果我能把其中一个十五分钟到二十分钟长的片段处理一下,她在其中擤了几次鼻涕,应该就没什么问题了——也就是把这段给咔嚓掉,我想她大概就是这个意思。她说看人连续擤鼻涕是很恶心的事。剧组的另一位成员,一位上了年纪但风韵犹存的女配角,她提出抗议,说我不该让她在镜头前穿那件旧家居外套。至于我拍这个片子,背后有怎样自私的用心,这两位小可爱(她们俩曾暗示喜欢这个称谓)倒没有作出任何激烈的反对。说真的,原因再简单不过了,尽管说起这个原因我多少有点脸红:她们俩凭以往的经验知道,我这人听不得一句重话,动不动就泪眼汪汪。不料男主角却发表了好一通雄辩的演说,义正词严地请我取消整个制作。他觉得故事情节围绕着神秘主义,或者说围绕晦涩的宗教题材——无论如何,他一字一顿地告诉我,我的事业正分分秒秒地走向毁灭,而如果某种姑且算作超验主义的元素在我的作品中显得太扎眼,他担心这会加速、推进我事业的毁灭。人们早就在对我摇头了,如果我再擅自在作品里使用“上帝”这个词,除非是用作人人熟悉、无伤大雅的美国式语气助词,不然就会被认为是——或者不如说被认定是——最拙劣的附会名人,我彻底完蛋也就指日可待了。任何一个心肠不够硬的人,尤其是耍笔杆子的人,碰到这样的质疑当然都会犹豫。的确如此。但只是犹豫而已。因为一个反对的观点,无论有多雄辩,只有本身立得住脚,才可能被接受。事实上,我从十五岁开始就不时地制作几部叙事型家庭影片。《了不起的盖茨比》里有这么一处(我十二岁时看的是《了不起的盖茨比》而不是《汤姆·索亚历险记》),年轻的叙述者指出,每个人都感觉自己至少拥有一项最基本的美德,他接着说,他觉得自己最基本的美德就是诚实,愿上帝保佑他的心灵。而我的最基本的美德,我觉得就是,我知道一个神秘主义的故事和一个爱的故事之间到底有什么区别。要我说,我手头的故事根本不是一个神秘主义的故事,也不是一个晦涩的宗教题材的故事。要我说,它是一个复合型的,抑或多面性的爱的故事,纯洁而复杂的爱的故事。
最后说一句,本书的情节线索本身大部分也是合谋而成,算不上光明正大。下文几乎所有的事实(即将缓缓地、平静地展开的事实)最早都是那三位演员自己提供给我的。他们恶意地分好几次叙述,而且都是以私下交谈的形式,多少有些折磨人。说到简化细节,或者浓缩事件的能力,反正我再多一句嘴也无妨,这方面三人中没有一个表现出丝毫可圈可点的天分。恐怕最终制成的版本也难免给人感觉拖沓了。很遗憾我无法为此缺点开脱,但我还是得坚持作一些解释。我们四个人是血亲,我们说的话只有家庭成员才听得懂,姑且称之为语义几何学吧,其中两点间最短的距离是一个傻乎乎的圆。
最后一句忠告:我们家姓格拉斯。一分钟后您将看到格拉斯家最小的男孩在读一封奇长无比的信(这信会全文附上,我向您保证),是他尚在人世的最年长的哥哥巴蒂·格拉斯寄给他的。有人告诉我说,这封信的风格跟本文叙述者的风格,或者说文笔,不是一般相似,而是极其相似。可想而知,普通读者会匆匆作出这样的结论,即信的作者跟我是同一个人。如此草率倒也无妨,而且恐怕也草率得有理。然而自始至终我们都会把这个巴蒂·格拉斯作为第三人称来处理。至少我没觉得有什么充分的理由让他走出第三人称。
一九五五年十一月的某个早晨,十点三十分,祖伊·格拉斯,一个二十五岁的年轻人坐在水满满的浴缸里,读着一封四年前的旧信。这封信看起来几乎没完没了,用打字机打的,打在几页没有抬头的泛黄的信笺上。祖伊两个尚未弄湿的膝盖正艰难地顶着信纸。一支看上去湿乎乎的香烟搁在他右面嵌壁式的搪瓷肥皂盒里,香烟显然是燃着的,因为他会不时捡起来吸上一两口,拿烟的时候几乎头也不抬。烟灰全都落在浴缸的水里,有些是直接落进去的,有些是沿着信纸滑下去的。看上去他似乎对这样的混乱状态一无所觉。不过水的热度正逐渐让他的身体有脱水的感觉,这个他倒像是意识到了,也许是刚刚意识到。坐着读信的时间越长——其实是反复重读——他用手背去擦额头和上嘴唇的次数就越多,擦得也越用力。
祖伊身上的一切都是复杂、重叠、分裂的,这早就无可置疑。这里至少应该插入两段类似个人档案的段落。首先,祖伊是个小个子的年轻人,体型非常之小。从背后看——尤其是露出脊梁骨的地方——他可以冒充城里的穷孩子,就是那些每年夏天被送进慈善夏令营的孩子,在那里改善伙食,晒晒太阳。近距离观察,无论是正面还是侧面,祖伊的脸都异常英俊,甚至可以说是奇迹般英俊。祖伊的大姐(她谦虚地表示希望在书里被称为某弗吉尼亚主妇)让我如是描述他的长相:就像“那个犹太爱尔兰血统的蓝眼睛的莫西干武士,在蒙特卡洛的赌桌边上,在你的怀里死去”。另一种更笼统、偏见肯定也更少的说法是,祖伊的脸简直就是极品,差一点就英俊过头了,所幸他的一只耳朵要比另一只更突出一些。我本人的观点和以上这些大相径庭。我承认祖伊的这张脸近乎美到极致。正因如此,他的脸和任何一件真正的艺术品一样,容易招致那一类油腔滑调、大言不惭,而且往往是华而不实的评论。我要再补充一句,在上百种最普通的日常威胁中,是否任何一种——一场车祸,脑袋着凉,早饭前的一个谎言——都有可能在一天或者一秒钟里扭曲他那丰润的容颜,或者使之变粗,变俗。但是在祖伊的整张脸上笼罩着一股真实的生气,这股生气是永远无法被削弱的,而且正如我早已明白暗示过的,这是一种永恒的欢快的气息——尤其是在他的眼睛里,这股子生气总像一张丑角的面具一样吸引人,有时候比面具更神秘莫测。
祖伊的职业是演员,多演主角,电视演员,干这一行已经有三年多了。事实上,作为一个年轻的电视演员,不是好莱坞或百老汇那些已经成名的演员,祖伊已经算非常“吃香”了(而且,据他家里人获得的来路不明的二手消息称,他的收入也算极高的)。两说中的任何一说,若不加解释,都有可能导致界限过分分明的猜想。事实是,祖伊七岁时第一次正式登台亮相。本来他家一共有七个兄弟姐妹[3]——他排行倒数第二,他们年龄间隔比较平均,童年时期都曾先后上过一个电台节目,一个名为《智慧之童》的儿童智力节目。格拉斯家的长子西摩和最小的弗兰妮之间相差近十八岁,因而这家的孩子,在《智慧之童》节目的麦克风前面接二连三、前仆后继,坐了有十六年之久——从一九二七到一九四三年,正是连接查尔斯顿舞时代和B—17轰炸机时代的十六年。(所有这些数据我想在某种程度上都是有必要交代的。)孩子们在节目中达到各自的高峰期时的年龄也各不相同,但是可以说,七个孩子全都在电波里回答了无数要么极端深奥,要么极端可爱的问题(除了极少数并不重要的例外情况)——这些问题由听众寄给电台——孩子们表现出的机智和沉着被认为在商业电台节目中是独一无二的。这些孩子在大众中引起的反响始终很热烈,从来没有降过温。一般来说,听众分成两大阵营,互相寸步不让:其中一派认为格拉斯家的孩子是一群叫人难以忍受的“自我感觉优越的”小杂种,应该在他们出生时就把他们淹死或者用毒气熏死;另一派则坚持认为他们是正宗的低龄智者及学者,即便不值得羡慕,也毕竟是与众不同的一群。在我写这篇东西的时候(一九五七年),仍然有一些当年的听众还记得这七个孩子很多各自不同的表现,而且他们的记忆确切得惊人。这些听众的数量在逐渐减少,但仍是一个奇怪的高度团结的小团体,他们有一个一致的看法,即二十年代和三十年代初做节目的老大西摩是七个格拉斯孩子中最“棒”、最让人“回味无穷”的一个。最小的男孩祖伊一般被列在排行榜的第二位,紧跟西摩之后。既然我们在这里是对祖伊情有独钟,也许应该补充一点,作为《智慧之童》节目曾经的一员,同他的哥哥、姐妹们比起来,他有一段尤其不同寻常的经历。在他们的电波生涯期间,七个孩子都曾时不时地成为儿童心理学家或专业教育家之流的捕猎对象,这些家伙对于超早熟儿童有着特殊的兴趣。而在所有格拉斯家的孩子中,祖伊绝对是受到了最猛烈的检查、盘问和骚扰。据我所知,作为临床心理学、社会心理学以及新闻心理学等各个花样百出的心理学领域的研究对象,祖伊的经历无一例外地对他造成了很大的伤害,那些对他做检查的地方,简直都像是高度传染性心理疾病或者一般老式病菌的温床。比如一九四二年,祖伊接受波士顿一个研究小组的实验,分五次进行(尽管当时他的两个在军队服役的大哥始终都竭力反对)。这五次实验基本都是在祖伊十二岁时进行的,而且有可能他觉得坐火车——一共十次——对他是个诱惑,至少一开始是这样。我印象中这五次实验的主要目的是,如果可能的话,分析出祖伊智力和想象力如此早熟的原因并加以研究。第五次实验结束后,他们把实验对象送回纽约,给了他一个烫印的信封,里面装了三四片阿司匹林,因为祖伊一直在大喘气,后来转成了支气管肺炎。六个星期之后,半夜十一点半从波士顿打来一个长途电话,电话那头不时听到有人在往投币电话机里塞硬币,一个身份不明的声音——这人听起来是个一本正经的学者,说的内容却像开玩笑,但他应该不是故意的——通知格拉斯先生和夫人,他们十二岁的儿子祖伊,其词汇量同玛丽·贝克·艾娣[4]在一个水平线上,如果强迫他使用的话。
言归正传:一九五五年十一月,一个星期一的早晨,祖伊带着一封信进了浴缸。很显然,这封四年前收到的在打字机上完成的长信,在这四年里已经被无数次抽出信封,打开,然后又收起来,所以这信现在的样子整个让人倒胃口,而且好几处都破了,主要是折起来的地方。这信的作者,前面已经提到过,就是巴蒂,是祖伊尚在人世的最大的哥哥。这封信长得像没有结尾,且言过其实,说教,重复,自以为是,屈尊俯就,叫人尴尬——而且充满了,是充溢着,深情厚谊。一句话,这样的一封信,不管谁收到,也不管收到的人心里想不想,他都会放进自己的裤兜,揣上一段时间。这样的一封信也是某一类专业作家喜欢一字不漏地抄下来的:
一九五一年三月十八日
亲爱的祖伊:
今天早晨我刚啃完母亲的一封长信,说的都是你,还有艾森豪威尔将军的微笑,以及据《每日新闻》报道掉进电梯井的小男孩们,还有就是问我什么时候把我纽约的那部电话停掉,然后在这边乡下再装一部新的,说是在乡下我才真的用得着电话。她可的确是这个世界上唯一一个能用隐形斜体字写信的女人。这个亲爱的贝茜。我每三个月必定会收到她五百字的一封信,总是关于同一个主题:我那部可怜的私人电话,没有人用那部电话,却还要每个月付那么多钱,这有多傻。这真是弥天大谎。我去城里的时候,回回都要跟我的老朋友坐下来聊上几个小时,跟我的老朋友死亡之神阎魔聊天,没有一部私人电话怎么行。无论如何,请转告她,我还没有改变主意。我爱那部老电话,充满激情地爱着。它是西摩和我在贝茜的农庄中唯一拥有的一件真正的私人财产。而且,能每年都看见西摩的名字还被列在该死的电话本上,对维持我内心的和谐至关重要。我喜欢充满信心地浏览G开头的名单。听话,帮我把这些话转告给贝茜。不是真的一字不差地传达,而是好好地转告。对贝茜好点,祖伊,在你可以对她好的时候对她好点。我的意思不是说因为她是我们的母亲所以要对她好,对她好一些是因为她很疲惫。等你过了三十岁你自然会对她好的,到那个年龄谁都会放慢些节奏(即便你也不例外,也许),但是现在你还得更努力才行。像一个跳阿帕希舞的男人对他的舞伴那样对待贝茜,态度粗野,充满溺爱,那是不够的——顺便说一句,你这样对她的话,她也是理解的,不管你是否同意。你忘了她是越煽情越来劲的吗?比莱斯好不到哪儿去。
撇开我的电话问题不谈,贝茜的这封信真正是写给祖伊的。她要我在信里跟你说你的人生道路还很漫长,如果你不先拿一个博士学位就冒冒失失地去当演员,那简直就是犯罪。她没说她希望你做什么博士,但是我猜应该是数学,不是希腊文,你这个脏兮兮的小书呆子。不管怎么说,我想她大概就是怕万一你的演艺事业不成功,那么你总还能有个退路。也许这个想法很有道理,可能也真是如此,但是我不想直截了当地就这么对你说。总有那么几天不管是看家里人,还是看我自己,我都像是拿反了望远镜在看一样,今天碰巧是这样的一天。事实上,今天早晨我站在邮箱边上,看到信封上贝茜的名字和地址,费了很大的劲我才想起她是谁。我倒是有个很好的借口,高级写作课24—A上收了三十八份短篇小说作业,我几乎是泪眼婆娑地把它们拖回家的,这个周末全要批改出来。其中三十七份肯定都是讲一个害羞的荷兰女同性恋独自隐居在宾夕法尼亚州,她想写作。整个故事由一个受雇的色情作家用第一人称来写。而且是用方言。
这些年来我从一所大学转到另一所大学,活脱脱一个文学娼妓,身后一间斗室,我以为这些你都知道。我仍然连一个本科文凭都没有。我想最初我不拿学位,主要有两个原因,虽然感觉都像是上个世纪的事了。(乖乖的,坐着别动。这可是我这几年里第一次给你写信。)其一,我在大学里是个彻底自命不凡的家伙,一个上过《智慧之童》节目,以后一辈子都要搞英语专业的家伙。如果所有那些我认识的没读过几本书的文化人、电台节目主持人以及白痴教育家全能混到学位,那么我实在什么学位都不想拿了。其二,西摩在大多数美国年轻人刚刚高中毕业时就已经拿了博士学位,既然我要想在这方面超过他已经来不及了,那么我干脆什么学位都不要了。当然,我在你这个年龄的时候,认定自己是绝不会出于任何原因去教书的,如果我的缪斯不再给我灵感,那么我宁愿找个地方去磨眼镜片,就像布克·华盛顿[5]那样。然而无论从哪方面来考虑,我都觉得放弃学术方向对我来说没有丝毫可遗憾的。在一些心情特别糟糕的日子里,我有时候会跟自己说,如果那时候我捞足了学位,那么也许现在就不用上“高级写作”这种无可救药的大学课程了。但这也许都是废话。所有的牌都被做了手脚,以审美为生计的人是没有赢数的(我想这安排倒也不无道理),毫无疑问我们或早或晚都会经历这样晦涩而冗长的学术死亡。
我真的觉得你的情况跟我的大不相同。无论如何,我觉得我不是完全站在贝茜一边。如果你想要的就是一份保障,或者那是贝茜所希望的,那么你的硕士学位至少能保证你通过这个国家任何一所无聊的男子预科学校以及大多数大学的对数表测试。另一方面,既然我们生活在一个只看官衔和学士帽的世界里,除非你有一个博士学位,否则你的希腊文再漂亮,你还是进不了任何一所有一定规模的好学校。(当然你还是可以随时搬去雅典的。阳光灿烂的老雅典。)但是我越往下想,就越想说去他妈的什么学位。事实是,如果你想知道的话,我总是忍不住想,如果我和西摩没在你小时候塞给你那么多课外阅读,什么《奥义书》、《金刚经》、埃克哈特以及我们以前喜欢的各种各样的书,那么你做起演员来应该可以得心应手得多。按理说,演员就该轻装上阵。小时候我和西摩有一次和约翰·巴里摩尔共进午餐,真是一次心旷神怡的经历。他聪明绝顶,一肚子学问,但压根没有背上一点正规教育的包袱。我提到这事是因为上周末我和一个架势很大的东方学专家聊天,对话一度停滞不前,充满了形而上的凝重感,于是我告诉他我有个弟弟,一次他为了忘记一段不愉快的恋爱经历,开始尝试把《剃发奥义书》翻译成古希腊文。(专家捧腹大笑——你知道研究东方学的专家笑起来是什么样子的。)
我向上帝祈祷,希望自己能预测你做一个演员到底有没有前途。当然,你是个天生的演员。这一点即便是我们的贝茜也知道。而且你和弗兰妮是我们家里仅有的两个美人。但是你要去哪里表演呢?这一点你考虑过吗?是演电影吗?如果是的话,我可就要担心万一你体重增加,那你就会成为又一个献身于老牌好莱坞汞合金式电影的年轻演员,要么就是职业拳击手加神秘主义者,要么职业杀手加苦大仇深的少年,要么西部牛仔加人类的良心,反正就是这一套。这种票房大片的水准你会甘于接受吗?还是说你梦想着一些稍微大气一点的东西——比如,在彩色故事片版的《战争与和平》里饰演皮埃尔或者安德烈,有气势磅礴的战争场面,而人物刻画方面的精微之处自是荡然无存(因为这些东西只有小说能表现,电影则无能为力),由大无畏的安娜·麦兰妮出演娜塔莎(为了让作品保持经典及诚实),美妙的插曲由德米奇·波普金制作,所有的主要男演员都间或抽动一下下颌的肌肉,以便表现出内心强烈的情感冲突;本片的全球首映要在冬宫举行,名人们在泛光灯下进入剧场,分别由莫洛托夫、米尔顿·伯利和杜威州长作主持介绍。(我说的名人当然是指铁杆托尔斯泰迷——德克森议员、莎莎·嘉宝、加洛德·豪森、乔治亚·杰塞尔、丽兹的查尔斯。)这听起来怎么样?如果你选择的是演话剧,你也会有同样的错觉吗?你见过一部真正美丽的话剧吗?你想说《樱桃园》吗?别告诉我你真的见过。从没有人见过真正美丽的表演。你也许见过“有灵感”的表演,或者“有实力”的表演,但是美丽的表演?不可能。没有一个在舞台上表演契诃夫作品的人能跟契诃夫的天才媲美,微妙的细节,独特的风格,不可能。你可真是让我担心啊,祖伊。即便你不能原谅我的夸张,请至少原谅我的悲观。可问题是我偏偏知道你对事物的要求有多高,你这个小混蛋啊。我有过跟你一起坐在剧院里的地狱般的经历。我可以清楚地看到你对表演艺术有多么高的期待,但是它并不拥有你所期待的东西。看在老天爷的分上,三思啊。
今天就算是我给自己放假吧。今天是西摩自杀三周年,我神经质般地数着每一天。我跟你说过我去佛罗里达领他尸体时的经历吗?我像个傻子一样在飞机上痛哭了整整五个小时。我一次次小心地遮住自己的脸,不想让过道那边的人看到——感谢上帝我旁边没有坐人。飞机着陆前大约五分钟我注意到坐在我后面的两个人在说话。是一个女人的声音,她肯定住在波士顿后海湾区,也多半是哈佛广场的常客,她说:“……然后第二天早晨,我跟你说,他们从她那可爱年轻的身体里抽出了一品脱的脓。”我就记得这些,几分钟后我下了飞机,那位痛苦的寡妇穿一身在古德曼买的丧服朝我走过来,这时我脸上的表情却不对劲了。我在咧着嘴笑。我今天也恰恰是同样的感觉,没有任何理由。虽然我的理智不认同,但是我的感觉十分肯定:就在我的附近,什么地方——也许就是路边的第一所房子里——一位诗人正在死去,但是同样也在这附近,有人正从她年轻可爱的身体里抽出一品脱可笑的脓,而我,我不可能永远在悲喜之间疲于奔命。
上个月,系主任希特(每次我一提他的名字就会想起弗兰妮)找我谈话,脸上挂着亲切的笑容,手里却挥舞着皮鞭,所以我现在每个礼拜五都要给系里的教职工、他们的老婆以及几个超深沉的本科生开讲座,专讲禅和摩诃衍那佛教。这样的壮举最终将为我在地狱里赢得一个东方哲学的教授职位,对此我坚信不疑。关键是,我以前每周得去学校四天,现在却要去五天,加上晚上和周末干自己的事情,我几乎没时间进行任何自由的思考了。只要一有空我就会想到你和弗兰妮,是真的担心,但可悲的是,我找不到足够的时间来担心你们。我真正想说的是,我今天埋在烟灰里给你写信其实跟贝茜的来信没有什么关系。她每个礼拜都会向我发出一些有关你和弗兰妮的最新消息,而我从来没有什么反应,所以说跟她的信并没有关系。促使我坐下来写信的是今天我在一家超市里的经历。(不会另起一段了,我饶了你。)我站在肉制品柜台前排队,想买点羊排。队伍里还站着一个年轻的母亲和她的小女儿。那个小女孩大概四岁,为了打发时间,她背靠在玻璃柜台上,仰头盯着我没有刮胡子的脸看。我告诉她,她是我今天见到的最漂亮的小姑娘。她听懂了我的话;她点了点头。我说我打赌她有很多男朋友。她又点了点头。我问她有几个男朋友。她竖起了两个手指。“两个!”我说:“你的男朋友可真是不少啊。宝贝,他们叫什么名字?”她尖声回答道:“鲍比和多萝茜。”我抓过我的羊排转身就跑。但那就是我写这信的原因——而不是因为贝茜坚持要我跟你讲博士学位和演戏的事。因为这个,还因为一首俳句,是我在西摩开枪自杀的那个宾馆房间里找到的。用铅笔写在旅馆记事本上:“飞机上的小女孩/她把洋娃娃的头转过来/让它看着我。”我开车从超市往家里走的时候,脑子里就装着这两件事,于是我想我终于可以给你写信了,可以告诉你为什么我和S.那么早就接管了你和弗兰妮,为什么我们要用那么高压的方式教育你们。我们从来没有亲口告诉过你们原因,我想现在是时候了,我们中的一个该开口了。但是现在我却不知道我是否还说得出来。那个肉制品柜台旁的女孩已经消失了,而飞机上那只洋娃娃的有礼貌的脸我也看不太清了。加之身为专业作家的职业恐惧,以及这种恐惧带来的文字的腐臭味,这一切都开始让我坐不住了。然而,我得努力试一下,这至关重要。
我们的问题似乎总是因为我们之间悬殊的年龄而节外生枝。我、西摩、两个双胞胎,还有波波之间倒还不是很严重,主要是你和弗兰妮同我和西摩之间。我们俩都是成年人——你和弗兰妮刚开始识字的时候,西摩甚至都已经大学毕业很久了。那时候我们已经不再感到那种要把自己最喜爱的经典著作塞给你们的冲动——反正已经不像教双胞胎和波波时那样激情澎湃了。我们知道如果一个人生来是学者,那么他迟早会开化的,而且有太多的少年老成和万宝全书式的孩子,长大后成了大学休息室里的学术权威,这些活生生的例子让我们打心底里感到不安,甚至是恐惧。然而关键的关键在于,西摩当时已经开始相信(而我也在我所能理解的范围之内认同他的观点)教育这个东西,如果根本不以追求知识为起点,而是像禅宗里所说的,以追求无知识为起点,那么不管叫什么名字,教育都会芬芳依旧,也许是更为甘甜。铃木博士在哪里说过,处于纯意识的状态——satori[开悟]——意味着在上帝说“要有光”之前便同上帝在一起。我和西摩觉得暂时把这光藏起来,不让你和弗兰妮见到(至少能藏多久算多久)也许是一件好事,一并藏起来的还包括所有那些因为这光才成为可能的更低等、更流行的东西——艺术、科学、古典著作、语言——等到你们俩都能达到一种状态,至少心灵能明白所有光的来源时,到那时候再让你们认识光也不迟。我们感觉真正会让你们受益的做法是,至少先把我们所了解的有关那些人的情况都告诉你们——有关那些圣人、阿罗汉、菩提萨埵、吉范木卡达的一切——这些人对于这种存在状态或略知一二,或了如指掌。换言之,我们希望你们先对耶稣、乔达摩、老子、商羯罗查尔雅、六祖慧能和罗摩克里希纳这些人有所了解,至于荷马或者莎士比亚,甚至布莱克或者惠特曼这些人,都应该在这之后再去接触或者细读,更不要说华盛顿和他的樱桃树的故事,或者半岛的定义,或者如何分析句子成分之类。反正,这就是我们当时的宏大意图。此外我还想说的恐怕是,那些年我和西摩定期给你们开的家庭讲座你们肯定恨之入骨,尤其是关于形而上学的那部分。我真想有一天——最好是我们俩都醉倒的时候——我和你能够再聊聊那些日子。(与此同时,我只能说当时我和西摩都从没想到,你有朝一日会当个演员。我们本应该想到的,毫无疑问,但是我们没有。如果我们当时料想到你会当演员的话,我敢肯定S.一定会为你作些有益的准备。我想S.准能上哪儿找到一个关于涅槃和东方知识的预备课程,还是专门面向演员开设的。)这一段该结束了,可是我絮絮叨叨地刹不住。接下来的内容会让你皱眉头,但是我却非说不可。S.死后我真的会不时地想回去看看你和弗兰妮是否还好。你当时已经十八岁了,我倒不是太担心你。虽然我的确曾在某个班里听到一个爱说闲话的小丫头提到你,说你在大学宿舍里很出名,因为你会一个人走出去静坐,一坐就是十个小时,我为此也伤了一番脑筋。可那时候弗兰妮只有十三岁。然而我还是没有回去。我害怕回家。也许你们俩会站在房间的那头朝我开火,把马克斯·缪勒的《东方圣书》一本接一本朝我扔过来,一面流着眼泪,可我不是怕这个。(也许对我而言这反而会带来某种自虐的快感。)我害怕的是你们俩都有可能会问我的问题(这远比责难更让我害怕)。我记得很清楚,葬礼过后整整一年我才第一次回纽约。那以后就简单多了,逢你们生日或者节假日我就回去,然后基本上可以肯定你们会问的问题不外乎我的下一本书什么时候出来,或者最近我有没有滑雪,等等等等。过去几年里你们甚至曾经来我这里过过好几个周末,然而尽管我们总在聊天聊天聊天,但是我们默认我们将一个字都不提起。今天是我第一次想开口提起这一切。我越往下写这该死的信,就越没有信心,越提不起勇气。但是今天下午,就在那个孩子告诉我,她男朋友的名字叫鲍比和多萝茜的那一刻,我向你发誓,我感觉我对真理有了微妙的把握,真理对我而言成了完全可以被言说和传递的东西(用切割羊排的方法)。西摩有一次告诉我——在一辆穿越市区的公共汽车上,在哪里不好非要在公交车上——任何正宗的宗教研究必须引向对“不同”的扬弃,虚幻的不同,男孩和女孩的不同,动物和石头的不同,日与夜的不同,冷与热的不同。这是我站在肉制品柜台旁边突然想到的,于是以七十英里的时速驱车回家立即给你写信,这在我简直成了生死攸关的事情。哦,上帝,真希望当时我在超市里就随便拿支笔写了,可我以为那段路程不至于影响我的思路。不过也可能都一样。有几次我觉得你比我们中任何一个都更彻底地原谅了西摩。维克有一次就这个话题对我说过一段很有趣的话——事实上,我只是在重复他的原话。他说你是我们中唯一一个对西摩的自杀表现出愤愤不平的人,却也是唯一一个真正原谅了西摩的人。而我们其余这些人都是表面上淡然处之,内心深处却始终耿耿于怀。维克的话也许对得不能再对了。我又怎么知道?我清楚知道的是,我确实以为我有一些令人高兴和激动的话要告诉你——只要一页纸,还是双倍行距——我也知道我到家的时候这些话就已经基本消失了,或者完全消失了,能做的就只剩下走个过场了。跟你讲一通关于博士学位和演员人生的道理。多混乱,多可笑,而西摩他肯定会微笑,微笑——然后可能会安慰我,还有我们所有人,什么都不用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