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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JD塞林格 当前章节:15168 字 更新时间:2026-6-23 00:11

祖伊怔怔地看着她,然后微笑了一下,转身去看镜子里的胡子。格拉斯太太看着他叹了口气。她弯下腰,在金属废纸篓的内壁上掐灭了烟。她几乎马上又点了一支,然后以尽可能尖锐的语气说:“无论如何,你妹妹说他是个棒小伙。那个赖恩。”

“那是被性冲昏了头,伙计,”祖伊说,“我认得出这样的声音。哦,我是真认得出!”他刮掉了脸上和脖子上的最后一点泡沫。他一只手挑剔地摸着脖子,然后拿起修面刷,又开始往脸上的关键部位涂剃须膏。“好吧,赖恩在电话里说什么了?”他问,“据赖恩观察,弗兰妮问题的症结在哪儿呢?”

格拉斯太太略微往前坐了坐,热心地说:“嗯,赖恩说都是跟——这整件事情——跟那本她一直带在身上的书有关。你知道的。昨天她一直在读的那本书,走到哪儿就带到哪儿——”

“我知道那本小书。接着说。”

“嗯,他说,赖恩说,那是本彻底的宗教书——宗教狂热之类的——她是从大学图书馆里借到的,现在她觉得可能她自己是——”格拉斯太太突然打住了。祖伊转过身来看着她,凶巴巴的一脸警觉。“怎么回事?”她问道。

“赖恩说她是从哪儿拿到的书?”

“图书馆里。大学的图书馆。怎么了?”

祖伊摇了摇头,又转身面向水槽。他放下修面刷,打开药柜。

“怎么回事?”格拉斯太太追问,“那是怎么回事呢?为什么这样一副表情,年轻人?”

祖伊没有回答,他打开了一包新的剃须刀片。然后,他一边拆剃须刀,一边说:“你真笨,贝茜。”他从剃须刀里卸下了刀片。

“我怎么笨了?顺便说一句,你昨天刚换上新刀片。”

祖伊面无表情地把新刀片装进了他的剃须刀,然后开始刮第二轮胡子。

“我问了你一个问题,年轻人。我怎么笨了?难道她不是从大学图书馆里借到那本书的吗,还是怎么说?”

“是的,她不是从图书馆借的,贝茜。”祖伊道,一面刮着胡子。“那本小书名叫《朝圣者继续前行》,是另一本名叫《朝圣者之路》的小书的续集。后一本她也是一天到晚捧在手里,两本都是她从西摩和巴蒂原来住的房间里找到的。我记得这两本书这些年来一直都放在西摩的书桌上。全能的耶稣上帝啊。”

“那你也不用骂人啊!我以为她是从大学图书馆里借了带出来的,这有那么可怕吗——”

“是的!很可怕。两本书都在西摩该死的书桌上躺了这么多年了,这很可怕。很让人沮丧。”

出人意料地,格拉斯太太的声音变得毫无斗志。“那间屋子,我一般能不进去就不进去,你也知道的,”她道,“我不去看西摩的旧的——他的东西。”

祖伊立即说:“好啦,我很抱歉。”他没有看她,伸手从肩膀上拉下毛巾,一下擦掉了脸上所有剩余的泡沫,尽管他的第二轮修面还没有完全结束。“我们暂时先不说这个了吧。”他道,一面把毛巾扔向暖气片;毛巾落在瑞克—蒂娜剧本的封面上。他卸开剃须刀,放到冷水龙头下面。

祖伊的道歉是真心的,格拉斯太太心里很清楚,但是很明显她忍不住要利用这个机会,可能就是因为这样的机会太难得了。“你不厚道,”她说道,看着他清洗剃须刀,“你一点都不厚道,祖伊。你也不小了,就算自己心里不舒坦,也至少该努力表现出一点厚道。巴蒂,他至少,当他——”祖伊把剃须刀跟新换上的刀片一起砰的一声扔进了金属废纸篓里。格拉斯太太吓了一大跳,不由倒吸了一口气。

很可能祖伊并没有故意要把他的剃须刀扔进废纸篓,只是他的左手在向下一甩的时候太突然、太用力了,以至于剃须刀被甩了出去。无论如何,他肯定没有故意要让自己的手腕打在水槽边上。“巴蒂,巴蒂,巴蒂,”他说,“西摩,西摩,西摩。”他转过身面对着他的母亲。她倒并没有被剃须刀的动静吓到,只是感到惊奇和警觉。“我快被他们的名字烦死了,我都想割自己的喉管了。”他脸色苍白,但几乎面无表情。“这座该死的房子散发着鬼魂的腐臭味。一个真的死鬼缠着我也就算了,一个半死的鬼也要缠着我,我他妈真是受够了。但愿巴蒂早点下决心。西摩所做的其他的一切他都做了——至少他试着去做。那他妈的他干吗不杀了自己,一了百了?”

格拉斯太太眨了一下眼睛,就一下。祖伊立即就把视线从她脸上移开了。他弯下腰,伸手在废纸篓里找他的剃须刀。“我们是怪胎,我们俩,我和弗兰妮。”他宣布道,一面站了起来。“我是个二十五岁的怪胎,她是个二十岁的怪胎,而这都是那两个混蛋的责任。”他把剃须刀放在水槽边上,但剃须刀立即就滑进了水槽,发出很大的声响。他马上捡了起来,用力紧紧握在手里。“弗兰妮出现症状的年龄比我稍晚些,不过她也是个怪胎,这点你记住了。我向你发誓,我可以眼皮不眨一下就把他们俩都结果了。伟大的导师们。伟大的解放者们。我的上帝。我甚至连坐下来跟谁吃顿饭,像模像样地聊个天都不行了。我要么就是无聊透顶,要么就是没完没了地说教,那个狗娘养的但凡还算是个正常人就会拿他的椅子砸我脑袋。”他突然打开了药柜。他呆呆地盯着里面看了几秒钟,就好像忘了自己为什么要开药柜,然后把那把还没擦干的剃须刀放在了某格它原来的位置上。

格拉斯太太一动不动地坐着,两个手指间的烟已经烧得差不多了。她看着祖伊盖上修面膏的盖子。他一时对不准盖口。

“我知道没人对这个感兴趣,反正直到今天我还是这个样子,我没法坐下来跟别人吃顿饭,除非我先默念一遍‘四大誓言’。而且弗兰妮肯定也一样,你跟我打什么赌都行。他们俩给我们俩灌输了那么些该死的——”

“四大什么?”格拉斯太太小心翼翼地插嘴道。

祖伊两只手放在水槽的两边,胸口略微向前倾,眼睛看着眼前的搪瓷盆。尽管他身材瘦小,但是那一刻他看上去是要把水槽按到地板里去,而且也似乎完全有这个能力。“‘四大誓言’,”他道,然后带着憎恶闭上眼睛,“‘众生芸芸,我誓必救之;欲念熊熊,我誓必灭之;达磨至深,我誓必知之;佛理至极,我誓必得之。’没错,就这些。我知道我能行。算我一个,教练。”他的眼睛始终闭着。“我的上帝,自从十岁起我就每日三餐这样念叨一遍,日日如此。只有念完我才吃得下饭。有一次我跟勒萨日吃中饭时想不念一次试试。结果我被一个该死的樱桃核噎到了。”他睁开眼睛,皱了皱眉,但是仍然保持着那个特殊的姿势。“现在出去一下怎么样,贝茜?”他道,“我是说真的。请你让我一个人完成我的洗礼。”他再次闭上眼睛,看上去他又作好了准备,要把水槽按到地板里去。尽管他的头只是微微低着,但他的脸颊还是充血得厉害。

“你要是结了婚该多好啊。”格拉斯太太突然怅怅地说。

格拉斯家的人——尤其是祖伊——对于格拉斯太太的这种前言不搭后语都再熟悉不过了。尤其是像刚才那样的突发状况,往往进行到一半就会被她文不对题地打断,且每次都让人叫绝。然而这次祖伊还是大吃了一惊。他不由从鼻子里发出一声怪响,也不知是笑还是哭。格拉斯太太立即担心地向前探身,弄明白了是笑,或多或少吧,她才放心地坐回去。“嗯,我可是说真的。”她不依不饶地说,“你干吗不结婚呢?”

祖伊的身体放松了下来,他从后面裤袋里掏出一块折起来的棉手帕,甩开,然后用来擤鼻子,一次,两次,三次。他收起手帕,说:“我太喜欢坐火车了。结了婚你就再没有机会坐靠窗的位置了。”

“这算什么理由!”

“这是个充分的理由。贝茜,快出去。让我一个人在这儿待会儿。你干吗不去坐一次电梯玩玩呢?顺便说一句,你要是再不把这该死的烟掐了,就要烧到手了。”

格拉斯太太又在废纸篓的内壁上掐灭了烟。然后她安静地坐了一小会儿,没有再摸香烟和火柴。她看着祖伊拿过一把梳子重新分头发。“你可以去理个发了,年轻人,”她说道,“你看起来越来越像那些匈牙利疯子了,或者刚从游泳池里出来的什么东西。”

祖伊不动声色地笑了一下,又梳了一会儿头发,然后突然一转身。他对着他的母亲晃了晃梳子。“还有一件事。我一会儿该忘了。贝茜,现在,听我说。”他说,“昨晚你说什么要给菲利·拜恩斯的该死的心理医生打电话,叫他来看弗兰妮,如果你再这么想,我就拜托你一件事——就一件事。你想想西摩做的那些心理分析吧。”他顿了顿,以示强调,“听到了吗?行吗?”

格拉斯太太立即下意识地理了理发网,然后拿出香烟和火柴,但她只是拿在手里。“我告诉你吧,”她说,“我没说过要给菲利·拜恩斯的心理医生打电话,我说的是我有这么一个想法。首先,他不是一个普通的心理医生。他碰巧是一个相当虔诚的天主教心理医生,而且我觉得这可能比坐在这儿,眼看着那孩子——”

“贝茜,我郑重警告你,他妈的。哪怕他是个虔诚的佛教徒兽医我也不在乎。如果你打电话给什么——”

“你没必要这么挖苦人,年轻人。菲利·拜恩斯还是个小男孩的时候我就认识他了。你父亲和我同他父母演一张节目单演了有年头了。我还知道那孩子看了心理医生后完全变了个样,现在非常可爱。我聊天来着,和他的——”

祖伊把梳子扔进了药柜,然后不耐烦地把门拍上。“哦,你太笨了,贝茜,”他道,“菲利·拜恩斯。菲利·拜恩斯是个四十多岁、一身臭汗、可怜的阳痿男人,他长年累月枕着一串念珠和一本《综艺》杂志睡觉。我们说的是两回事,完全牛头不对马嘴。现在,听我说,贝茜。”祖伊转过身,正对着他母亲,一只手的手掌撑着搪瓷水槽,好像怕自己摔着。“你在听我说吗?”

格拉斯太太先点了一支烟,这才打起精神。然后,她吐出一口烟,做了个拂拭大腿上的烟丝的动作,这才闷闷不乐地说:“我在听呢。”

“好吧。我现在是很严肃的。如果你——听我说。如果你做不到,或者不愿意去想想西摩,那你就直接打电话随便叫一个傻瓜心理医生吧。去叫就是了。叫个有经验的心理医生,知道怎么让病人喜欢上电视节目,订阅每个礼拜三的《生活》杂志,去欧洲旅行,关心氢弹,关心总统选举,关心《泰晤士报》的头版,关心西湾及蚝湾镇家长老师协会的职责,还有上帝知道所有那些美妙正常的事情——你打电话就是了,而我呢,我可以发誓,不用一年弗兰妮要么进疯人院,要么就在某个该死的沙漠里游荡,手里握着燃烧的十字架。”

格拉斯太太又做了个掸烟丝的动作。“好吧,好吧——别这么别扭,”她说道,“看在老天的分上。谁也没打电话给谁。”

祖伊猛地拉开药柜门,盯着里面看了一会儿,然后拿出一把指甲锉,又关上门。他拿起放在毛玻璃架上的香烟,吸了一口,但是烟已经灭了。他的母亲说“给你”,一面递给他自己那只超大号烟盒和火柴盒。

祖伊从烟盒里抽出一支烟,衔在嘴里,擦了一根火柴,但是由于太过心事重重,香烟怎么也点不着。于是他吹灭了火柴,把香烟从嘴里拿了出来。他轻轻地、不耐烦地摇了摇头。“我不知道,”他说,“我想总有个什么地方肯定藏着一个会对弗兰妮有用的心理医生——我昨晚考虑过这个问题。”他轻轻做了个鬼脸。“但是我碰巧一个也不认识。一个对弗兰妮有用的心理医生非得是一个非常特别的人不可。我不知道。首先他就一定得相信,他是因为上帝的仁慈才获得学习心理分析的灵感。他得相信,是因为上帝的仁慈,他才没在获得营业执照之前被一辆该死的卡车轧死。他得相信,是因为上帝的仁慈,他才天生拥有可以帮助他该死的病人的智力。会这样想的好心理医生我一个都不认识。但这是唯一一种有可能对弗兰妮有点帮助的心理医生。如果她遇到一个特别弗洛伊德的,或者特别兼收并蓄的,或者就是特别普通的家伙——甚至对自己拥有的洞见力和智力丝毫也不心存感激——那么她做完心理分析之后结果会比西摩更糟糕。想到这些,我就担心得要命。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们别再说这件事了。”他慢悠悠地点上了烟。然后,他一面吐出一口烟,一面把香烟放在毛玻璃架上,在那支已经灭了的香烟旁边,身体的姿势也随之稍微放松了一点。他开始用指甲锉清洁指甲——他的指甲已经非常干净了。“如果你不烦我的话,”他稍顿片刻后说,“我可以告诉你弗兰妮身上的那两本书是讲什么的。你有兴趣吗,还是没有?如果你没兴趣,我不觉得——”

“是的,我有兴趣的!我当然有兴趣!你以为我怎么——”

“好吧,那么你暂时先别烦我。”祖伊说,一面把腰靠在水槽边上。他继续用指甲锉。“两本书都是讲一个俄国农民,时间是大约世纪初的时候。”他说,他的声音向来都不带感情,这会儿已经很有点讲故事的架子了。“他是个非常简单、非常善良的小个子,一只手臂萎缩了。当然,对弗兰妮来说这样的一个人就非常自然,弗兰妮的心是豆腐做的。”祖伊原地转过身去,从毛玻璃架上拿起香烟,吸了一口,又接着锉他的指甲。“一开始,这个小农民告诉你,他有一个妻子和一个农场。但是他有个疯子弟弟,一把火把农场给烧了——后来,我想,他的妻子死了。不管怎么样吧,反正他就开始了他的朝圣之旅。然后他就碰到了一个问题。他一辈子一直在读《圣经》,他就想知道《帖撒罗尼迦书》里说的‘不住祷告’是什么意思。这句话始终困扰着他。”祖伊又拿起烟吸了一口,然后说:“《提摩太书》里也有一句,意思相近——‘我愿人随处祷告’。事实上耶稣本人是这样说的,‘要人常常祷告,不可灰心’。”祖伊一言不发地锉了一会儿指甲,脸上一副阴郁的表情。“反正他就开始了寻找导师的朝圣之旅,”他说,“这个导师要能教给他如何不住祷告以及为什么要不住祷告。他走啊,走啊,走啊,从一个教堂到另一个神殿,跟这个神父谈完再和那个神父谈。直到最后他遇到了一个老僧,显然这个老僧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他告诉农民,上帝接受以及‘想望’的祷告词是耶稣祷告词——‘我主耶稣基督,怜悯我’。事实上,完整的祷告词是‘我主耶稣基督,怜悯我,一个可怜的罪人’。不过这两本朝圣者的书里出现的宗教人士——感谢上帝——倒没有一个强调‘可怜的罪人’。反正这个老僧就向他解释如果不停地念这句祷告词会怎么样。老僧还带着他练习了几次,然后就送他回家了。然后——长话短说吧——过了一段时间之后这个朝圣者已经念得非常熟练了。他完全掌握了祷告词。对于自己新的精神生活,他非常满意,然后他开始徒步穿越俄罗斯——穿过重重森林,踏遍村落小镇,等等——边走边念他的祷告词,并且告诉遇到的每个人该怎么念这句祷告词。”祖伊抬头看着他母亲,态度有些粗暴。“你在听吗?你这个又胖又老的德鲁伊[7]?”他问道,“你光会盯着我的大脸看是吧?”

格拉斯太太气咻咻地说:“我当然在听!”

“好吧——我可不想要一个大煞风景的听众。”祖伊捧腹大笑了一阵,又吸了一口烟。他两个手指夹着香烟继续锉指甲。“两本小书中的第一本《朝圣者之路》,”他说道,“主要是讲这个朝圣者一路上的经历。他遇到了什么人,对他们说了些什么,他们又对他说了些什么——顺便说一句,他遇到了一些极好的人。续集《朝圣者继续前行》是一部对话录,主要在讨论这段耶稣祷告词的来龙去脉。朝圣的人,一个教授、一个僧人,还有一个隐士一类的人物,都聚在一起说个没完。其实就是这么回事,真的。”祖伊抬头很快地看了母亲一眼,然后把指甲锉换到左手。“如果你想知道的话,这两本小书的目的,”他说,“都是所谓要唤醒每一个人,让他们意识到不停地念耶稣祷告词的需要以及益处。先是在一个导师的指导之下——有点像基督教的古鲁——接着,等到这个人掌握到了一定的程度,他就得独自继续祷告下去。关键是并非只有那些虔诚的混蛋,或者捶胸顿足的家伙才适合念这个祷告。你可能在忙着抢劫济贫募捐箱,但是你也要一边抢一边祷告。顿悟会随着祷告出现,而不是在祷告之前出现。”祖伊皱起了眉头,一副学究的模样。“祷告词总有一天会自动地从嘴唇和脑袋转移到心灵深处,变成人本身的一部分,完全同心跳合拍,就是这样,真的。接着,一段时间之后,一旦祷告可以随着心脏的跳动自动进行,这个人就会进入所谓的事物的真实状态。这两本书倒没有提到,不过用东方人的话来说,身体里有七个最敏感的中心,叫作七轮,与心脏最近的那个中心叫作心轮,据说极其敏感,极其强大,心轮一旦被启动,它就会启动另一个中心,在眉毛之间,叫作眉间轮,就是松果体,真的,也可能是围绕松果体的一种气——接着,嘿,神秘主义者们称之为‘第三只眼’的东西就打开了。看在上帝的分上,这不是什么新鲜玩意儿。我是说,这种祷告方式不是从那个小朝圣者和他身边的人们开始的。在印度人们一直称之为亚帕姆,天知道已经流传多久了。亚帕姆就是重复上帝在人间的任何一个名字。或者他的肉身的名字——他的化身,确切地说。如果你一直呼唤这个名字,从心底不停地呼唤,那么你迟早会得到一个回答,就是这么回事。也不能说是回答。是回应。”祖伊突然一转身,打开药柜,把指甲锉放回去,又拿起一把看起来异常粗壮的橙木棒。“有谁在吃我的橙木棒吗?”他问。他用手腕飞快地抹去上嘴唇上的汗珠,然后开始用橙木棒剔指甲根部的角质层。

格拉斯太太深吸了一口烟,看着祖伊,然后架起一条腿,询问:“那么弗兰妮也是在做这些事喽?我是说这就是她一直在忙活的事情吗?”

“我猜是吧。别问我,问她去。”

没有回应,一阵令人狐疑的安静。然后,格拉斯太太突然鼓起勇气发问道:“要这样祷告多久才行?”

祖伊乐得整个脸都亮了。他转过身去。“多久?”他说,“哦,不用多久。祷告到油漆工去你房间前就行了。然后就会看到圣人和菩萨排着长队走进来,手里都捧着盛满鸡汤的大碗。约翰堂唱诗班会在你背后开唱,然后镜头推向一个缠着腰布的慈眉善目的老绅士,他身后是高山蓝天,白云朵朵,每个人的脸上都浮现出平和的神气——”

“得了,别胡扯了。”格拉斯太太说。

“哦,上帝。我不过就是想帮你忙。发发慈悲吧。我不想你到时候觉得宗教信仰会有什么——你知道——任何的不方便。我是说很多人有宗教信仰不是因为信了之后要做这个做那个,坚持到底——你知道我的意思。”很显然,演说者志得意满,即将进入演讲的高潮部分。他严肃地向母亲晃了晃手中的橙木棒。“我们出了这个教堂之后,我要给你一本我一直颇为仰慕的小书,希望你能接受。我认为这本书恰恰触及了我们今天早晨谈论的一些话题。《上帝是我的爱好》,作者霍默·文森特·克劳德·皮尔森博士。在这本书里我想你会读到,皮尔森博士清楚地告诉我们,他是如何从二十一岁开始每天挤出一点时间——早晨两分钟,晚上两分钟,如果我没记错的话——第一年末,就是因为这些对上帝的非正式拜访,他的年收入增加了百分之七十四。这书我多出一本,如果你真的可以——”

“哦,你真是无可救药。”格拉斯太太道。不过语气有点淡淡的。她的眼睛又在追寻她的老朋友,房间那头的那块蓝色的地垫。她坐在那里,眼睛盯着地垫,与此同时,祖伊——一面微笑,一面上嘴唇不停地出汗——继续使用他的橙木棒。过了一会儿,格拉斯太太又以她独特的方式重重叹了一口气,重新把注意力转移到儿子身上,此时祖伊已经原地半转过身,对着早晨的阳光,一面还在剔指甲根部的角质层。他没穿衣服,后背比一般人宽,线条分明,注视着儿子的后背,格拉斯太太的目光渐渐不那么游离不定了。事实上,几秒钟的时间里,她的眼睛看上去已经抛弃了所有阴暗和沉重的东西,露出影迷俱乐部成员才会有的欣赏的神情。“你现在后背多宽、多可爱呀,”她大声道,一面伸手去摸祖伊的腰,“我还担心你那样发疯似的练杠铃会——”

“别这样,行吗?”祖伊尖声道,人往后缩。

“别怎么样?”

祖伊拉开药柜门,把橙木棒放回原位。“就是别这样。别欣赏我该死的后背。”他说道,关上了柜门。他拿起挂在毛巾架上的一双黑色丝袜子,走到暖气片边上。他坐在暖气片上,也不管上面很热——或者恰恰是因为它很热——然后开始穿袜子。

格拉斯太太半晌才哼了一声。“别欣赏你的后背——说得可真好!”她说。但是她受了侮辱,而且有一点伤心。她看着祖伊穿袜子,表情混合着受伤和不由自主的好奇,毕竟多少年来袜子洗干净之后,她总要检查一下有没有磨破的地方。接着,她蓦地发出一声响亮的长叹,一面站起身来,出于尽忠职守的考虑,她闷闷不乐地走到祖伊刚刚腾出来的水槽区。她的第一项自我牺牲的苦差事是打开冷水龙头。“我真希望你能学会用完东西就把盖子盖上去。”她故意用吹毛求疵的语气说。

祖伊正坐在暖气片上给袜子绑上橡皮筋,他抬头望着格拉斯太太。“我真希望你能学会晚会结束就他妈的走人,”他说,“我这会儿是说真的,贝茜。我想一个人待在这里,大概一分钟的时间——尽管这听起来可能很没礼貌。首先,我有急事。我两点半要赶到勒萨日的办公室,我还想先在市区办点别的事。我们出去吧,现在——你介意吗?”

格拉斯太太放下手里的活儿,转身看着祖伊,然后问了一个问题。这么多年来,她总能用这一类问题让她的每个孩子顿时感到心烦意乱:“你走前会吃点中饭,对吗?”

“我会在市区吃一口的……我他妈的另一只鞋呢?”

格拉斯太太意味深长地瞪着他。“你走前到底会不会跟你妹妹说两句话?”她追问道。

“我不知道,贝茜,”祖伊犹豫片刻后答道,“请你别再问我这个问题了。如果今天早晨我有什么特别重要的话跟她非讲不可,我自然会去找她。别再问我了。”他穿着一只鞋,系好了鞋带,另一只还没找到。突然,他双手和膝盖着地,一只手在暖气片下面来回地摸索。“哈,在这儿呢,你这个小混蛋。”他说。暖气片旁边有一个浴室用的磅秤,他一屁股坐了上去,手里拿着那只失踪的鞋子。

格拉斯太太看着祖伊穿上鞋。不过她没有等到他系完鞋带。她走出了房间。但是走得很慢。她的步子带着一种难以描述的沉重感——其实是拖着步子——祖伊感觉到了。他抬头看着她,神情很专注。“你们这些孩子到底是怎么了,我是真的什么都不知道了。”格拉斯太太淡淡地说,没有回头。她在一根毛巾架旁边停下来,把一块毛巾拉拉直。“以前,你们上电台的那些日子,你们都还小,那时候你们都那么——又聪明又开心——真是可爱啊。早晨,中午,晚上。”她弯腰在瓷砖地板上捡起了什么,看上去像是一根长头发,泛着神秘的棕色。她捏着头发绕了个小圈走到水槽边上,说:“我不知道懂那么多、聪明得跟什么似的却一点都不快乐,到底有什么好。”她背对着祖伊往门口走去。“至少,”她说,“你们以前互相那么要好,看着也开心呀。”她打开门,摇着头。“就是开心。”她肯定地说,走出去,关上了门。

祖伊看着关上的门,深深吸了口气,又慢慢吐出来。“瞧你这退场白,伙计!”他在她背后叫道——只是他能肯定,这时格拉斯太太已经走到门廊,肯定听不到他说什么了。

格拉斯家的客厅完全不像一间正准备上油漆的房间。弗兰妮·格拉斯躺在沙发上睡着了,盖着一条阿富汗毛毯;沿墙铺的地毯还没收起来,四个边都没卷过;还有家具——看上去客厅倒像个堆家具的小仓库——都在老位置,安放得错落有致。即使以曼哈顿公寓房的标准来看,这个房间也不算很大,但是不断添置的家具如果放在瓦尔哈拉殿堂[8]的宴会大厅里,倒是可以为之平添几分舒适的感觉。有一架斯坦威牌大钢琴(琴盖永远都是打开的),三台收音机(一台一九二七年新生牌,一台一九三二年斯乔姆卡尔森牌,一台一九四一年RCA牌),一台二十一寸的电视机,四台桌式留声机(包括一台一九二〇年的维克多牌唱机,扬声器还完好无缺地立在机身上),数不清的各式茶几,一张标准尺寸的乒乓桌(还好已经折叠起来,堆在钢琴后面),四把舒适的椅子,一个十二加仑的热带鱼缸(按最大容量装满水,亮着两个四十瓦的灯泡),一把双人坐椅,那张躺着弗兰妮的沙发,两个空鸟笼,一张樱桃木的书桌,还有各种各样的落地灯、台灯以及像漆树一样的“桥”灯,布满拥挤的房间。靠三面墙摆着三个连在一起的及腰高的书橱,架子上塞满了书,因为太重,木板都被压弯了——少儿书、教科书、二手书、书友俱乐部的书,还有更多种类繁多的书,都是从这套公寓非公用的“附属地带”搬出来的。(《吸血鬼》边上是《巴利语入门》,《索姆河畔的童子军》边上放着《韵律之击》,《圣甲虫谋杀》和《白痴》在一起,《神探南希》在《恐惧与战栗》的上面。)即便有一组勇气超人的油漆工排除万难克服了书橱这个大难题,书橱背后的墙壁也足以让任何一个还有点自尊心的油漆工上交自己的工会会员证。从书橱到离天花板不到一英尺的墙面上——从露出的部分可以看到墙面凹凸不平,颜色是韦奇伍德陶瓷蓝——几乎挂满了各式大概都可以称作“悬饰”的东西,一堆配着镜框的相片、私人或者官方的已经发黄的信件、铜质和银质的奖章,还有横七竖八、林林总总的奖状以及形状大小各异的纪念奖杯,所有这些东西几乎都是在证明这样一个令人肃然起敬的事实:从一九二七到一九四三年年底之前,一个名为《智慧之童》的广播节目,几乎每次播出都至少会邀请一个格拉斯家的孩子(很多时候是两个)做嘉宾。(三十六岁的巴蒂·格拉斯是这个节目健在的最年长的前嘉宾,他时不时地会提起他父母客厅里的墙壁,称之为献给美国商业化童年及早熟青春期的一曲赞歌。他常常表示自己住在乡下,回家的次数有限,对此深感遗憾,并意味深长地指出,他的弟弟妹妹们大多仍然住在纽约附近是多么幸运。)墙壁的装饰事实上是孩子们的父亲,莱斯·格拉斯先生一手设计和布置的(格拉斯太太给予了精神上的全面支持,但从未作出正式的许可),他曾经是一位世界级的杂耍演员,而且毫无疑问打心底里欣赏留恋纽约萨迪戏剧饭店的墙面装饰。格拉斯先生作为一个装饰设计师,最有灵感的成功作品位于沙发后面的墙壁上,就是小弗兰妮正睡在上面的那张沙发。七大本报刊杂志剪贴簿被直接钉在墙上,彼此紧紧地一个挨着一个。年复一年,七本剪贴簿随时准备着供人仔细研读,从亲朋好友到一般的访客,也许还包括那个古怪的临时清洁女工。

刚好值得提一句的是,这天一大早格拉斯太太已经替即将到来的油漆工们做了两件事,算是表了个态。客厅有两扇门,一扇通向门廊,一扇通向饭厅,两个入口处都装了镶玻璃的双扇门。吃过早饭后,格拉斯太太把门上的丝绸布帘拆了下来。之后在弗兰妮假装喝鸡汤的时候,格拉斯太太瞅准时机,像只老山羊一样灵活地爬上窗台,把三扇框格窗上厚重的大马士革窗帘全都拆了下来。

房间只有朝南的一排窗户。窗外的街对面是一所四层楼高的私立女子学校——这幢楼外形结实,普普通通,一般都很安静,但一到下午三点半就会热闹起来,那时位于第三和第二大道上的公共学校的孩子放学了,都跑来大楼的石头阶梯上玩抛石子和街头棒球。格拉斯家住在五楼,比学校大楼高一层,此时阳光洒满学校的屋顶,也透过格拉斯家没有窗帘的窗户洒进房间。房间里的旧家具记载着回忆和留恋,早已满目疮痍,而房间本身也曾经是无数次棒球和橄榄球比赛(攻守兼备)的赛场。没有一件家具能找到一条完好无损的腿。有些家具在一人高的位置也伤痕累累,都是空中飞行物造成的——豆子袋、棒球、弹子、钢钥匙、皂制橡皮,甚至有一次是一个无头的瓷娃娃,家里人都清楚记得那是一九三〇年代早期发生的事。太阳光对地毯的照射是最无情的。地毯的颜色最早是波尔多葡萄酒的红色——在灯光下看也还依稀可辨——但现在地毯上到处是胰腺形状的斑块,几乎都是家里的各种宠物留下的最不浪漫的纪念。此时,太阳正直射进房间,一直晒到电视机上,无情地照着这只独眼怪物一眨不眨的大眼睛。

格拉斯太太站在放日用织品的大橱前,灵感突现,在沙发上铺上粉红色的细棉被单,给她最小的孩子当床睡,再给她盖上一条淡蓝色的阿富汗羊绒毛毯。这会儿弗兰妮脸朝着沙发的靠背和墙壁,向左侧睡着,身边放着几个抱枕,下巴搁在一个抱枕上。她的右手伸在外面,放在毯子上,但不是轻轻合着,而是攥成拳头;手指紧紧并拢,握住大拇指——就好像二十岁的她又回到了婴儿时代那种无声的、用拳头保护自己的方式。还要说一句的是,太阳对房间其余的部分都那么无情,唯独在沙发这一块儿表现出无限柔情。阳光浸润了弗兰妮乌黑的头发,发型剪得很漂亮,常常一天要洗三次。事实上,阿富汗毛毯整个浸润在阳光里,温暖的光线织进淡蓝色的羊毛,真是幅迷人的画面。

祖伊几乎是从浴室直接走到沙发边上的,他嘴里叼着一支点燃的雪茄,先是忙着把衬衫下摆塞进裤子里,接着系袖口上的纽扣,然后就只是站在那里看着。他边抽雪茄边皱着眉头,仿佛眼前耀目的光线效果是某位舞台导演“设计”出来的,而对这位导演的品位他多少有些怀疑。以祖伊的年龄、身材和精致的五官——穿上衣服的他完全可以冒充年轻纤瘦的舞蹈演员——他抽雪茄倒也没让人感觉突兀。原因之一是他的鼻子不算太短。此外,祖伊抽雪茄跟一般年轻人的装模作样是两回事。从十六岁起他就抽雪茄,十八岁开始他每天要抽一打雪茄——多数是昂贵的古巴帕纳蒂拉斯雪茄。

紧挨着沙发摆着一张很长的长方形茶几,是佛蒙特大理石做的。祖伊突然走到茶几边上。他把一只烟灰缸、一个银质烟盒和一本《时尚芭莎》杂志挪到一边,然后直接坐在窄窄的大理石桌面上。他脸冲着弗兰妮的脑袋和肩膀,几乎就要贴上去了。他飞快地看了一眼那只放在蓝色阿富汗毛毯上的紧握着的手,然后,非常温柔地握住了弗兰妮的肩膀,一只手还拿着雪茄。“弗兰妮,”他说,“弗兰西丝。我们出去吧,伙计。别在这儿浪费一天中最好的光阴。……我们出去吧,伙计。”

弗兰妮猛地惊醒过来——她整个人跳了起来,就好像沙发给什么东西重重地撞了一下。她用一只手臂撑起身子,说:“嗬呦。”早晨的阳光让她眯起眼睛。“怎么太阳这么晒?”她没有完全意识到祖伊就在身边。“怎么太阳这么晒?”她又说了一遍。

祖伊在仔细地观察她。“我走到哪里就把阳光洒向哪里,伙计。”他说。

弗兰妮盯住他看,眼睛仍然眯着。“你干吗叫醒我?”她问道。她还睡眼惺忪,声音听起来不是真的烦躁,但是她显然觉得多少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

“嗯……是这样的。我和安塞莫修士刚被任命到一个新的教区。在拉布拉多,你看。我们不知道在离开前能否得到您给我们的祝福……”

“嗬呦!”弗兰妮又说,把手放到头顶上。她的头发剪得很短很时髦,睡觉起来倒也没乱。发型是中分,对旁人来说是最养眼的分法。“哦,我从没做过这么可怕的梦。”她说道。她稍稍坐了起来,一只手扣住睡袍的翻领。这是一件定做的领带绸睡袍,米色,上面带有好看的小碎花,是粉色香水月季。

“说下去,”祖伊说,抽了一口雪茄,“我来给你解梦。”

她浑身一阵战栗。“太可怕了。太多蜘蛛了。我一辈子也没做过有这么多蜘蛛的梦。”

“蜘蛛,嗯?很有趣。意味深长啊。几年前我在苏黎世碰到一件有趣的事——有个年轻人就像你一样,事实上——”

“先别说话,不然我会忘记的。”弗兰妮说。她两眼发光,所有回忆噩梦的人都一个样。她有黑眼圈,还有各种迹象透露出她是个深陷烦恼的年轻女孩,尽管如此,还是一眼就能看出她是个一等一的美人胚子。她皮肤细腻,五官柔和,感觉与众不同。她眼睛的颜色也蓝得让人窒息,几乎跟祖伊一模一样,但是两个眼睛分得更开些,妹妹的眼睛毫无疑问就该这样——而且它不像祖伊的眼睛那样深不见底,要花一天的工夫才能真正看进去。大概四年前,弗兰妮站在毕业典礼的讲台上,冲着坐在底下的哥哥巴蒂咧嘴一笑,当时巴蒂很变态地对自己预言,弗兰妮十有八九会嫁给一个不停咳嗽的男人。也就是说,这样的预言就写在她的脸上。“哦,上帝,我记起来了!”她说,“真是毛骨悚然。我在一个游泳池里,一大堆人不停地要我潜水,去找池底的一听意大利咖啡。每次我一上来,他们就要我再下去。我哭了,我不停地跟每个人说:‘你们也穿着游泳衣。你们为什么不自己也潜潜看呢?’但是他们都笑起来,说着一些恶毒的话,而我呢,又下去了。”她又浑身一阵战栗。“我寝室里的两个女生也在那里。史蒂芬妮·罗根,还有一个我几乎不认识的女孩——事实上是一个我一直很同情的女孩,因为她的名字太难听了。沙芒·舍蒙。她们两人都拿着一支大桨,每次我一浮出水面就要把我打下去。”弗兰妮飞快地伸手捂了一下眼睛。“嗬呦!”她摇了摇头。她想了一会儿。“这个梦里唯一说得通的一个人是图普教授。我是说他是唯一一个我知道的确实厌恶我的人。”

“厌恶你,嗯?非常有趣。”祖伊嘴里衔着雪茄。他捏住雪茄把它慢慢地转了一圈,就像一个解梦的人还没有获得全部的信息。他看上去非常志得意满。“他为什么厌恶你?”他问道,“你要明白,如果你不能对我开诚布公的话,那我也束手——”

“他厌恶我是因为我选了他的宗教讨论课,在他魅力四射、牛津味十足的时候,我总是没法让自己也冲着他微笑。他好像是从牛津借调过来的吧,谁知道怎么回事,反正他就是个自以为是的、可怜的老骗子,一头羊毛似的乱七八糟的白头发。我觉得他是在上课前去厕所故意把头发弄乱的——我真是这样想的。他对于自己研究的课题根本没有热情。自我,他有。热情,他没有。本来这也没什么——我是说这不是什么有多奇怪的事情——但是他总像个白痴一样不停地暗示他自己是一个实现了自我的人,我们这些美国孩子能遇到他可真是幸福。”弗兰妮做了个鬼脸,“除了吹牛,唯一一件他做起来兴致勃勃的事,就是每当有人说这是梵语,他就纠正人家说这是巴利语。他知道我受不了他!他看不见我的时候我就做鬼脸,你要是看到就好了。”

“他在游泳池边上干吗?”

“问题就在这里!什么也没干!绝对什么也没干!他就是站在那里微笑,看热闹。他是一群人中最糟糕的一个。”

祖伊透过雪茄的烟幕看着她,不动声色地说:“你看起来糟透了。你知道吗?”

弗兰妮盯着他。“你本可以一早上坐在那里什么都不说的。”她说。她又刻意地加了一句,“别再这么一大早地又冲我来了,祖伊,拜托你了。我是说真的。”

“没人要冲你来,伙计,”祖伊说,还是不动声色,“你碰巧看起来糟透了,如此而已。你干吗不吃点东西?贝茜说她做了点鸡汤,她——”

“要是再有人跟我提鸡汤——”

然而祖伊已经转移了注意力。他正低头看着弗兰妮的小腿和脚踝的位置,全都裹在浸润了阳光的阿富汗毛毯里。“那是谁?”他说,“布卢姆伯格吗?”他伸出一个手指轻轻地戳了戳毛毯下面一个看起来像是活动的大疙瘩的东西。“布卢姆伯格?是你吗?”

疙瘩动了一下。弗兰妮也朝它看去。“我没法把他弄走,”她说,“他突然疯狂地恋上我了。”

在祖伊手指的试探性刺激下,布卢姆伯格突然伸长了身子,然后开始慢慢地沿着弗兰妮的大腿往上挪动。他那个不起眼的脑袋刚一探出毛毯,出现在阳光里,弗兰妮就托着他的肩膀下面把他抱了起来,跟他亲密地打起招呼。“早上好,布卢姆伯格亲亲!”她说,对着他的眼睛中间就是一通热吻。猫不耐烦地眨着眼睛。“早上好,大臭猫猫。早上好,早上好,早上好!”她吻了又吻,但是猫却丝毫没有表示亲昵的回应。他笨拙又粗鲁地想跨过弗兰妮的锁骨。他是一只相当大的灰色的花猫,已经被阉过的雄猫。“他跟我多亲呀!”弗兰妮啧啧道,“我还从没见过他这么亲呢。”她看着祖伊,可能是想从他那里得到进一步的证实,但是雪茄后面祖伊的表情完全是置身事外。“摸摸他,祖伊!他看起来多可爱呀。摸他吧。”

祖伊伸出一只手摸了摸布卢姆伯格弓起的背,一下,两下,然后不摸了。他从茶几上站起来,在房间里兜了个圈,走到钢琴旁边。巨大的黑色斯坦威牌钢琴侧对着沙发,琴盖大开,琴凳几乎就在弗兰妮边上。祖伊试探性地坐到琴凳上,然后饶有兴致地看着琴架上的乐谱。

“他浑身虱子,真不是闹着玩的。”弗兰妮道。她利索地抓住布卢姆伯格不放,想哄他乖乖地坐到自己的大腿上。“昨晚我在他身上捉到了十四只虱子。还只是他身体的一侧。”她重重地向下推了一把布卢姆伯格的屁股,然后回头去看祖伊。“你的剧本怎么样了?”她问道,“昨晚到底拿到了吗,还是怎么说的?”

祖伊没有回答她的问题。“我的上帝,”他说,仍然看着琴架上的乐谱,“这是谁拿出来的?”乐谱上的歌曲名字是《宝贝,你何必这么坏》。大概是四十年前的老歌。封面上复印了一张格拉斯夫妇俩的照片,黑乎乎的。格拉斯先生戴着大礼帽,身穿燕尾服,格拉斯太太也是一样的装扮。他们冲着镜头笑得很灿烂,两人都靠在晚会用的手杖上,两只脚分得很开。

“是什么?”弗兰妮问,“我看不见。”

“贝茜和莱斯。《宝贝,你何必这么坏》。”

“哦。”弗兰妮咯咯笑起来,“莱斯昨晚在怀旧。他是为了我。他以为我肚子疼。他把琴凳里的乐谱全都拿出来了。”

“我很想知道我们到底是怎么从《宝贝,你何必这么坏》一路走来,最后在这个该死的地方安营扎寨的。你倒给我说说看。”

“我说不出。我也试过的。”弗兰妮说,“剧本怎么样了?拿到了吗?你说那个谁——勒萨日先生,管他叫什么呢——会把剧本放在门房那边——”

“拿到了,拿到了,”祖伊说,“我不想说剧本的事。”他把雪茄含进嘴里,右手从高音部开始弹,是一首名叫《蜜熊》的流行歌,高八度音。众所周知,这首歌早在他出生前就不再流行了。“不仅拿到了剧本,”他说,“而且迪克·海斯昨晚大概一点的时候打电话来——就是咱俩小吵了一架之后——他让我去跟他喝一杯,这个混蛋。还是在圣瑞莫。他正在发现格林尼治村。万能的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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