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晌没有人开口说话,最后是弗兰妮擤鼻子的声音打破了沉默——不管不顾的,带着拖音,鼻子塞住了,听得出这个病人感冒有四天了。
“这就跟我该死的溃疡一样。你知道我是怎么得溃疡的吗?或者说至少十分之九的原因是什么吗?因为当我不用脑子的时候,我就会冲着电视和其他一些东西来劲。跟你简直一模一样,可是我年纪比你大,本应该更懂事些。”祖伊停了下来。他的眼睛盯着汽水印,打鼻孔里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他的十指仍然交错着扣在胸前。“我最后要说的一点,”他突然说道,“可能会让你炸起来。但是我忍不住一定要说。这也是最重要的一点。”他看上去像是请教了一下石灰天花板,然后闭上眼睛。“我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但我是记得的,伙计,有一回你在这里宣布你叛弃《新约》,几英里之外都能听到你的声音。那时候其他人都在部队参军,只有我听得耳朵都起了茧。不过你还记得吗?你到底还记不记得这件事?”
“我那时才十岁!”弗兰妮说——鼻音很重,火药味也很重。
“我知道你当时多大。我很清楚你多大。行了,我提起这件事又不是为了奚落你——我的上帝。我是有很好的理由的。我提起这件事是因为我觉得你小时候并不理解耶稣,而且我觉得你现在也还是不理解耶稣。我觉得你的脑子里是把耶稣跟其他十七八个宗教人物搞混了,除非你先弄明白谁是谁,哪儿跟哪儿,否则我不明白你怎么可以继续你的耶稣祷告。你记不记得那次小小的叛弃是因何而起的?……弗兰妮?你是记得,还是不记得?”
没有回答。只有一个被擤得很粗暴的鼻子发出的声音。
“好吧,我是记得的,我碰巧记得。《马太福音》,第六章。我记得一清二楚,伙计。我正在我房间里往我该死的曲棍球球棒上贴绝缘胶布,然后你就砰的一声撞进来了——大呼小叫的,手里是本敞开的《圣经》。你不喜欢耶稣了,你问能不能给部队里打电话,找西摩,告诉他。你知道你为什么不喜欢耶稣了吗?因为,其一,你不喜欢他闯进犹太教堂,掀翻桌子,推倒神像,大闹天宫。这太野蛮,太‘多此一举’。你说所罗门或是谁肯定不会做出这样的事来。另外你反感的是——你打开《圣经》就是为了说明这一点——里面有这样几句话:‘你们看那天上的飞鸟,也不种,也不收,也不积蓄在仓库里,你们的天父尚且养活它。’这些话没问题。很可爱。你没意见。但是,耶稣还没说完,‘你们不比飞鸟贵重得多吗?’——啊,就是这句话让小弗兰妮不乐意了。小弗兰妮就是因为这句话义无反顾地抛弃了《圣经》,直奔佛祖,佛祖可不会歧视空中那些可爱的飞禽。所有那些我们过去养在河上的可爱的小鸡小鹅们。别再告诉我你只有十岁。你的年龄跟我说的东西毫无关系。十岁和二十岁之间没有什么大的区别——在这件事上,十岁和八十岁也都一样。你仍然没法像你自己希望的那样去爱耶稣,因为这个耶稣做过也说过这样一些事情,或者至少据说他是这样说了或者做了——这个你也知道。你的天性决定你不可能爱任何漫天扔桌子的上帝的儿子,也不可能理解他。上帝的儿子声称某个人,任何人——甚至一个图普教授——对上帝来说比任何一只弱小、无助的复活节的小鸡更珍贵,你的天性决定你不可能爱说这种话的人,不可能理解说这种话的人。”
弗兰妮这会儿身子挺得笔直,脸正对着祖伊声音的方向,一只手里紧攥着一团纸巾。布卢姆伯格已经不在她腿上了。“我猜你可以。”她说,声音尖厉。
“我可不可以无关要紧。不过,是的,事实上,我是可以。我不想多说什么,不过至少我从来没尝试把耶稣变成圣方济各,好让耶稣显得更‘可爱’些,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百分之九十八的基督徒一直都在坚持这么做。不是说这有什么值得夸耀的。只是我碰巧没觉得圣方济各这类人有什么吸引人的地方。但是你觉得有。而且我认为,这正是你会爆发目前这种小规模精神崩溃的原因之一。尤其是你选择在家里精神崩溃的原因。这地方就是听你差遣的。服务不错,有很多冷血、热血的跑堂鬼。还有比这更方便的吗?你可以在这里做你的祷告,把耶稣跟圣方济各、西摩,还有海蒂的爷爷全都捏成一团。”祖伊的声音顿了一下。“你难道没意识到吗?你难道没有意识到你看待事物的方式有多混乱、多马虎吗?我的上帝,你身上丝毫没有劣等人的痕迹,然而你现在却深陷在这种三流的思想之中。不仅是你做祷告的方式属于三流的,而且,不管你知道也好,不知道也好,你的精神崩溃也属于三流的。我见过一些真正的精神崩溃,那些人不会费时间选择地点——”
“别说了,祖伊!别说了!”弗兰妮抽泣着说。
“我会停的,再给我一分钟,就一分钟。顺便问一句,你到底为什么会精神崩溃?我是说既然你有足够的精力让自己崩溃,为什么你就不能把这些精力投入到让自己健康起来的忙碌中呢?好吧,算我胡扯。我是在胡扯。但是,我的上帝,我生来就不够有耐心,你还非要考验我的耐心!你在大学校园里转了一圈,然后环顾了一下这个世界,还有政治,还有夏季轮演的剧目,再听一群笨蛋大学生扯了一通,然后你就得出一个结论,一切都是关于自我、自我、自我,作为一个女孩,唯一的明智之举就是躺下来,剃光脑袋,然后念耶稣祷告词,然后祈求上帝给你一点神秘经验,让你心神愉悦。”
弗兰妮尖叫起来:“你闭嘴行吗,求你了?”
“还有一秒钟,就一秒钟。你总在说自我。我的上帝,什么是自我,什么不是自我,这得由基督他老人家自己才决定得了。这是上帝的宇宙,伙计,不是你的,到底什么是自我,由他说了算。你心爱的埃皮克提图怎么办?还有你心爱的艾米莉·狄金森怎么办?每次你的狄金森有了写诗的冲动,你都要她坐下来做祷告,直到她那点让人恶心的自我的冲动全部消失?不会的,你当然不会那样!但是你却想剥夺你的老朋友图普教授的自我。这是两回事。也许的确是两回事。也许的确是。但是别到处随便叫嚷自我自我。我以为,如果你真想知道的话,这个世界上一半恶心事的始作俑者,就是那些没有使用自己真正的自我的人。以你的图普教授为例吧。照你说的来看,我敢打赌你所谓的他的自我,根本不是那么回事,而是其他一些什么更肮脏的官能,不是自我这么基本的东西。我的上帝,你在学校都这么久了,也该知道真相了吧。摸摸哪个不称职的教师的底——或者就是大学教授吧——你多半会发现,他本来能做个一流的汽车机修工或者一流的石匠。拿勒萨日来说吧——我的朋友,我的老板,我麦迪逊大道的玫瑰。你以为是他的自我让他进入电视界的?那才见鬼呢!他早没有自我了——就算他以前有过。他把自己的自我粉碎成了很多嗜好。就我所知,他至少有三个嗜好——而且每一个都和位于他家地下室里的一个价值一万美元的工作室有关,一屋子的权力工具和龌龊交易,上帝知道还有别的什么东西。真正在用自我的人,用真正的自我的人,是不会有时间培养任何嗜好的。”祖伊突然打住了。他仍然闭着眼睛躺着,手指紧紧交错着放在胸口,衬衫外面。但是这会儿他的脸正扭曲成痛苦钻心的表情——显然他是在责备自己。“嗜好,”他说,“我怎么说起嗜好来了?”
他一声不响地躺了一会儿。
弗兰妮用缎子枕头尽量压住自己的抽泣声,那也是房间里唯一的动静。布卢姆伯格此刻坐在钢琴下面,在一圈太阳光的中间,正动作优雅地洗着脸。
“总是避轻就重,”祖伊有点一本正经地说道,“不管我说什么,听起来总像是要破坏你的耶稣祷告。可我没有,该死的。我反对的只是你为什么要祷告,怎么祷告,以及在哪里祷告。你若能说服我,我会很乐意——我会很乐意——希望你能说服我你不是在用祷告作借口,逃避你人生的该死的责任,或者干脆就是逃避日常的责任。然而更糟糕的是,我搞不明白——我向上帝发誓我搞不明白——你怎么能向一个你甚至都不能理解的耶稣祷告呢。而真正不可饶恕的是,要知道你被灌输的宗教哲学一点不比我少——可你却没有努力去理解耶稣,这是真正不可饶恕的。如果你是一个非常简单的人,和那个朝圣者一样,或者你是个该死的绝望的人,那还情有可原——但是你一点都不简单,伙计,而且你也没有绝望到那样的程度。”说到这里,祖伊自闭着眼睛躺下来之后,第一次抿起了嘴唇,顺便指出一下,就是他母亲习惯性抿嘴唇的那种风格。“万能的上帝,弗兰妮,”他道,“如果你要继续念耶稣祷告词,至少对着耶稣念,别对着圣方济各、西摩还有海蒂的爷爷一股脑地念。在你念的时候心里就想着耶稣,只有他,而且是他本来的样子,而不是你希望的他的样子。你不肯面对现实。不肯面对现实的态度,就是让你的脑子变成现在这样一锅粥的罪魁祸首,这样的态度也不可能帮你摆脱你的一锅粥。”
祖伊突然伸手盖住此时已经汗津津的脸,那样放了一会儿才挪开。然后再次双手交叉。他的声音重新响起来,语调流畅得几乎完美。“让我不解的是,让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是,如果耶稣的模样、声音跟《新约》里描述的不一样,哪怕只有一丁点儿的出入,我搞不明白怎么还会有人——除非他是个孩子,或者天使,或者像那个朝圣者一样的幸运儿——愿意向他祷告。我的上帝!耶稣可是《圣经》里最聪明的人,就这么简单!他比谁不是绰绰有余?谁能跟他比?《新约》、《旧约》里全都是圣贤、预言家、信徒、天之骄子、所罗门、以赛亚、大卫、保罗——但是,我的上帝,除了耶稣有谁真的知道结局是怎么回事?没有人。摩西也不能。别跟我提摩西。他是个不错的家伙,他跟他的上帝保持美好的联系,诸如此类——但是问题恰恰在这里。摩西必须得跟上帝保持联系。而耶稣则意识到上帝从来没有跟我们分开过。”说到这里祖伊拍了一下手——就一下,也很轻,而且很有可能本来不想拍的。几乎还没有拍完,他的手便再次交叉合在胸前。“哦,我的上帝,他的脑袋太厉害了!”他说,“彼拉多要耶稣作出解释,耶稣却一句话也没说,除了他还有谁做得到呢?所罗门做不到。所罗门不行。所罗门会来上几句精彩陈词。不知道苏格拉底做不做得到一言不发。克里托[14]或者别的什么人肯定会把苏格拉底拉到一边,录下几句金玉良言。但是最重要的是,总而言之,《圣经》中除了耶稣还有谁知道——天堂就在我们身边,在我们心中,我们他妈的又笨又多愁善感又这么没有想象力,所以才看不到天堂——还有谁知道呢?你得是上帝的儿子才能知道这些。你为什么不想想这些事情呢?我说真的,弗兰妮,我是认真的。如果你没有看清耶稣真正的面目,那么你也没有把握住耶稣祷告词的真正意义。如果你不理解耶稣,你也不可能理解他的祷告词——你根本没有获得祷告的真义,你念的就只是套话空话。耶稣是一个超级高手,他担负着一个极其重要的使命。他不像圣方济各那样有空编几首赞美诗,向小鸟布布道,诸如此类温柔之事,把弗兰妮·格拉斯的心融化了。我是认真的,他妈的。你怎么可能自己没意识到呢?如果上帝想要像圣方济各一样的好好先生来担负《新约》中的使命,那么上帝自然会选他。但是,上帝选择的人是他能找到的最好的,最聪明的,最有爱心的,最不矫揉造作的,最不屑于模仿的。如果你没看到这一点,我发誓,你就根本没明白耶稣的祷告词是怎么回事。耶稣祷告词有一个目的,只有一个目的。就是让念耶稣祷告词的人拥有‘耶稣意识’。而不是帮你找一个舒适的、比你神圣的幽会地点,再找到一个黏糊可爱的神灵,一把抱住你,解除你所有的责任,让你的‘厌世情绪’跟你的图普教授们一起消失,再也别回来。上帝,如果你有足够的智商理解这些道理的话——你的确有——然而你却拒绝去理解,那么你就是在滥用祷告,你是在利用祷告祈求一个只有洋娃娃和圣人,而没有图普教授的世界。”他突然坐了起来,倏地向前一探身,望着弗兰妮,动作带着健美操运动员的灵活。他的衬衫,用大家的话来说,湿得能绞出水来。“如果耶稣希望他的祷告词被用来——”
祖伊打住了。他看到弗兰妮扑在沙发上,脸冲下。他这才听到她正发出痛苦的呜咽声,虽然她在竭力地闷住自己的脸。刹那间祖伊的脸变得煞白——弗兰妮的状态让他心焦,大概因为房间里突然充盈着挫败感带来的那种让人反胃的气息。然而他的苍白是一种纯粹的白——不黄也不绿,有罪恶感或者追悔莫及时脸色通常会呈现黄绿色。祖伊的脸色是标准的没有血色,打个比方吧,有一个小男孩,他爱所有的动物,爱到发疯。他最喜欢的妹妹喜爱小兔子。有一次他抓到一条小眼镜蛇,他在小蛇的脖子上弯弯扭扭地系了一根红丝带,当作生日礼物送给妹妹。可是当他看到妹妹打开礼物时的表情——他的脸立即变得毫无血色,这就是祖伊现在的脸色。
他盯着弗兰妮足足看了一分钟,然后站起来,略微有点趔趄,这不太像他。他慢慢地走到房间的另一头,停在母亲的写字桌边上。很显然他到了那里才意识到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走过来。他看上去像是觉得桌面上的东西都很陌生——记事本上的字母“O”都被他填满了,烟灰缸里还有他的雪茄烟蒂——他又转身看向弗兰妮。弗兰妮的抽泣缓下来了,或者看上去是这样,但她的身体依然是那个可怜的脸朝下的伏卧姿势。她的一只手臂弯着,压在身体下面,就算谈不上痛苦,也肯定特别不舒服。祖伊把视线从她身上挪开,然后又挪到她身上,几乎说得上是勇敢之举。他用手心飞快地抹掉额头上的汗水,把手伸进口袋里去擦干,然后说:“对不起,弗兰妮。我非常抱歉。”但是听到他的正式道歉,弗兰妮反而哭得更凶、更响了。祖伊又愣愣地看了她十五、二十秒钟。然后他离开了房间,穿过门廊,关上了门。
客厅外面新油漆的味道挺重。门廊还没有漆过,但是硬木地板上铺满了报纸,祖伊迈出的第一步——迟疑不定、近乎诧异的一步——在某体育版的一张斯坦·姆希尔的照片上留下了他的橡胶鞋跟的印记,这位棒球明星正擎着一条十四英寸的鲑鱼。在他迈出第五、第六步的时候,差点就跟他母亲撞了个满怀,她正从自己的卧室里出来。“我以为你已经走了!”她说道。她正捧着两套洗干净、折叠好的床单。“我以为我听到前面——”她停了下来,仔细注意祖伊的样子。“怎么回事?是汗吗?”她问道。没等祖伊回答,她就一把抓住祖伊的胳膊,把他拉到亮的地方,是从她那间新漆的卧室里射出来的光线——几乎是把他甩过去的,就好像他轻得像根扫把一样。“就是汗。”她的语气充满震惊和埋怨,仿佛祖伊的毛孔这会儿往外冒的是石油而不是汗。“你究竟在干吗呀?你刚洗了澡。你在干吗呀?”
“我要迟到了,胖子。行了。一边去。”祖伊道。一个费城产的高脚五斗橱被搬在门廊里,加上格拉斯太太本人,一起拦住了祖伊的去路。“谁把这个怪物放在这儿的?”他说,瞟了一眼大橱。
“你怎么出汗出成这样?”格拉斯太太质问道,先是盯着他的衬衫,然后盯着他的人。“你跟弗兰妮谈过了吗?你刚才在哪儿呢?客厅里吗?”
“是的,是的,客厅里。顺带一提,如果我是你,我就会进去看一眼。她正在哭。反正我走的时候她是在哭。”他拍了拍母亲的肩,“行了。我说的是真的。别拦着——”
“她在哭?又哭了?为什么?发生了什么事?”
“我不知道,看在上帝的分上——我藏起了她的《小熊维尼》。得了,贝茜,站一边去,拜托了。我有急事。”
格拉斯太太侧身让开,眼睛仍然盯着他。随后,她立即往客厅走去,走得太急了,来不及回头,只喊了一声:“把衬衫换了,年轻人!”
就算祖伊听见了,他也没有任何表示。门廊的末端是他跟他的两个双胞胎哥哥曾经合住过的卧室,一九五五年的今天,已经是他一个人的了。他走了进去。但是他在自己的房间里待了不到两分钟。他出来的时候,还是穿着同一件衬衫。然而他看上去已经不一样了,虽然是很小的变化,却很明显。他拿了一支雪茄,点上了。也不知怎么,他的头上搭着一块白色的手绢,也许是遮雨,也许是遮冰雹,或者硫黄。
他径直穿过门廊,进了他两位大哥原来的房间。
这几乎是过去七年里祖伊第一次,借用戏剧性的老说法,“踏足”西摩和巴蒂的老房间。除了一次完全可以忽略不计的意外事件,那是几年前,他跑遍了整座房子找他的网球球拍夹,不知道放在哪里了,也可能是被“偷”了。
他关上门,关严了,看到锁孔里没有钥匙,他流露出些许不满。进屋之后他几乎都没有正眼看一下房间。反而转过身去,刻意地对着一张牢牢钉在门背后的一度雪白的纤维木板。这张木板是个大家伙,几乎跟门一般大小。可以想见,这块雪白、光滑和宽阔的木板曾哀怨地呼唤墨汁和印刷体字母。如果是这样,它肯定没有白费劲。木板上几乎每一寸空间都写满了字,一共有四大栏名句引言,摘自各种世界名著,让人咋舌。字写得很小,但用的是乌黑的墨水,而且写得极其工整,只是标点有点花哨,没有墨水迹,也没有涂抹的痕迹。即便是木板的最下面,靠近门槛的地方,写字功夫也一样到家,这两个书法家显然是轮流趴在地上写的。没有人花功夫按引言的内容或者作者分门别类。所以从头到尾一栏一栏地念下去,感觉就像是在穿越洪水灾区的急救站,比如帕斯卡[15]被安排跟艾米莉·狄金森合睡一张病床,也没人觉得有伤风化;坎普滕的托马斯[16]和波德莱尔的牙刷肩并肩挂在一起。
祖伊紧挨着木板站着,从左手一栏最上面开始往下读。从他的表情,或者说从他的没有表情来看,他就像是站在火车站台上,为了消磨时间读着索尔博士的航天器支架广告。
你有工作的权利,但只是就工作本身而言。你无权获得工作的成果。绝不能把对获得工作成果的渴望作为你工作的动机。也绝不能偷懒。
无论做何事都要一心念着至高无上的主。唾弃对果实的依恋。宠辱不惊[书法家之一在这句下面画了线];盖因瑜伽便旨在不惊。
带着期待成果的焦灼而完成的工作,远远比不上在投入自我的宁静中完成的工作。在婆罗贺摩那里寻找庇护。为了结果而自私地工作的人是可悲的。
——《福者之歌》[17]
顺其自然。
——马克·奥勒留[18]
哦,蜗牛,爬上富士山去吧,
不过要慢慢来,慢慢来。
——小林一茶[19]
关于神,有一些人完全否认神性的存在;还有一些人说神性存在,但是他们中没有一个人为之振奋,抑或为之忧心,抑或有任何先见之明。第三类人赋予神性存在以先见之明,但仅限于伟大以及神圣的事物,而与人间的万事万物无关。第四类人承认神圣的事物,也承认人间的事物,但只是泛泛而谈,而且也不尊重个体。第五类人,其中有尤利西斯和苏格拉底,这些人喊道:
“没有您的旨意,我哪里也去不了!”
——埃皮克提图
在一列向东开的回程列车上,一个女人和一个男人,两个陌生人,当他们开始说话的时候,相互爱慕就开始了,高潮也即将出现。
“嗯,”克鲁特太太先开口了,“你觉得大峡谷怎么样?”
“一个山洞而已。”她的护花使者答道。
“这样说太好玩了!”克鲁特太太答道,“现在玩个什么游戏给我看看吧。”
——林·拉德纳[20](《短篇小说创作指南》)
上帝指导心灵,不是通过概念,而是通过痛苦和矛盾。
——高萨德神父[21]
“爸爸!”吉蒂尖声喊道,一面用双手捂住了他的嘴巴。
“嗯,我不会……”他道,“我非常,非常高兴……噢,我真是个傻瓜……”
他拥抱吉蒂,吻她的脸、她的手,又再次吻她的脸,然后在她胸前画了个十字。
列文看着吉蒂慢慢地温柔地亲吻她父亲强有力的手,他心里不由涌起一股对这个男人的新的爱意,在这之前列文对他所知太少了。
——《安娜·卡列尼娜》
“先生,我们应该教导民众,敬拜寺庙中的神像和画像都是错误的。”
罗摩克里希纳:“你们加尔哥达人就是这样:你们喜欢教导和布道。你们自己是乞丐却还想成千上万地施舍……你们以为上帝不知道人们是在敬拜他的形象和画像吗?如果敬拜者犯了错误,你们以为上帝会不知道此人的意图吗?”
——《罗摩克里希纳福音》[22]
不久前,一天半夜我一个人在一家几乎已经没人了的咖啡馆,遇见了一个熟人,他问我:“你难道不想跟我们一起吗?”“不,我不想。”我说道。
——卡夫卡
与人在一起的幸福。
——卡夫卡
塞尔斯的圣弗朗西斯的祷告:“是的,天父!是的,且永远,是的!”
瑞岩彦和尚,每日自唤:“主人公!”
复自应:“诺!”
乃云:“惺惺着!”
“诺!”
“他时异日,莫受人瞒!”
“诺!诺!”
——《无门关》[23]
木板上的字极小,祖伊读到的最后一条不过是在这一栏上面五分之一的地方,他可以继续读上五分钟都不需要弯曲膝盖。他没有继续读下去。他蓦地转过身,走到他哥哥西摩的桌边,坐了下来——他拉出小靠背椅,一副习以为常的样子。他把雪茄放在桌子右手边上,烟头冲外,他身子往前,胳膊支在桌子上,然后用双手遮住了脸。
在他身后和左边是两扇装有窗帘的窗子,百叶窗拉了一半,外面是块空地——石头和水泥垒成的没有风景的地带,清洁女工和杂货店的伙计一整天风尘仆仆地来来往往。房间本身也许可以称作是这套公寓中的第三大主卧室,以传统的曼哈顿住房标准来看,采光不好,而且也不大。格拉斯家最大的两个男孩西摩和巴蒂一九二九年搬进去,当时分别是十二岁和十岁,等到一个二十三、一个二十一的时候从这里搬了出去。大多数家具是槭木的:两张沙发床,一个床头柜,两张会撞膝盖的小孩用的写字桌,两个五斗橱,两把还算舒服的椅子。地板上有三块东方式的小地毯,已经破旧不堪。其余的,就都是书了,这样说一点也不夸张。等着被捡起来的书,已被永久性淘汰的书,还不知该作何处理的书。就是书,书,书。房间的三面墙摆着三个高高的书架,放的书都已经超负荷。书架上放不下的书就成堆地放在地板上。几乎没有落脚的地方,更没有踱步的可能。如果一个擅长在鸡尾酒会上绘声绘色地讲故事的人第一次进这房间,也许会说一眼看去,这里像是租给了两个奋发图强的十二岁的律师或者研究员。事实上,除非来人对现存的阅读资料作一个相当深入的调查,否则几乎没有任何迹象表明两位前房客已经达到选举年龄,房间的三维散发着的主要还是未成年人的气息。有一部电话机,这没错——就是那部颇受争议的私人电话——在巴蒂的书桌上。两张书桌上也都有被香烟烧焦的痕迹。但是其他更明显的成年人的东西——衬衫饰纽盒、装饰画、乱七八糟堆在五斗橱顶上最能说明问题的杂物——两个年轻人一九四〇年自己租了套公寓,“独立”出去时把这些东西一股脑都搬走了。
祖伊的脸埋在手里,头盔似的手绢耷拉在额头上,他就这样一动不动地坐在西摩的旧桌子前,并没有睡着,却足足坐了二十分钟。随后,他一下子同时撤走了支撑着脸的两只手,拿起雪茄,塞进嘴里,打开左手边最底下的一个抽屉,然后两只手一起,拿出一沓七八英寸厚的看上去像是——或者曾经是——硬质卡片的东西。他把卡片放在面前的桌子上,翻看起来,一次翻两三张。他的手只停了一次,而且很快又往下翻了。
他停下来读的那张卡片是一九三八年二月写的。蓝色铅笔的笔迹是他哥哥西摩的:
我的二十一岁生日。礼物,礼物,礼物。祖伊和小宝宝,跟平常一样,去下百老汇买东西。他们给了我一袋很好的止痒粉和一盒臭弹,共三发。我打算等个好时机把它们扔在哥伦比亚的电梯里。
今晚有为我献上的各种节目。莱斯和贝茜在沙子上跳了一段精彩的踢踏舞,沙子是波波从剧院大堂的大瓮里偷来的。他们终于跳完之后,B.和波波模仿他们的样子,很滑稽。莱斯都快哭了。宝宝唱了首《阿卜杜,阿卜杜,埃米尔》。莱斯教Z.表演维尔·迈哈尼式的退场,结果他不偏不倚撞在书架上,气坏了。双胞胎模仿我跟B.以前演过的《巴克和巴巴斯》。简直绝了。棒极了。演到一半的时候,门房打电话进来,问是不是有人在跳舞。四楼一个塞里曼先生——
祖伊停了下来。他把卡片在桌子上结结实实地摞了两下,就像打牌时常做的那样,然后把它们放回到最下面的抽屉里,关上了抽屉。
他再次支起胳膊肘,把脸埋在手里。这一次他一动不动地坐了几乎有半个小时。
等他再动起来的时候,感觉他就像个牵线木偶被谁使劲地拉了一下。他的第一个动作是迅速地拿起雪茄,然后那些吊在他身上的看不见的钢丝线又猛地把他拽到了另一张书桌前——巴蒂的书桌——上面有部电话机。
在这个新的位置上,他做的第一件事是把衬衫下摆从裤子里拉出来。他解开了衬衫上所有的纽扣,仿佛刚才跨出的三步把他带进了一个奇怪的热带区域。接着,他把雪茄从嘴里拿出来,交到左手,就那样拿在手里。右手把手绢从脑袋上拿下来,搁在电话机旁边,摆放的样子显然是要让手绢“随时待命”。然后他毫不犹豫地拿起电话,拨了一个本地号码。非常本地的一个号码。拨完号码,他从桌上拿起手绢,把它松松地盖在话筒上,拉得很高。他深吸一口气,静候在话筒边上。也许他本来可以把灭了的雪茄再点上的,但是他没有。
大约一分半钟之前,弗兰妮刚用颤抖的声音拒绝她母亲拿一碗“又热又鲜的鸡汤”进来,这是格拉斯太太在十五分钟内第四次提出鸡汤请求。这一次她是站着问的——实际上她人都已经出了客厅,在往厨房的方向走,看上去既忧心忡忡,又不失乐观。但是一听到弗兰妮的声音又开始发颤,她赶紧回到了椅子上。
格拉斯太太的椅子当然就在弗兰妮的边上。是个高度警惕的位置。大约十五分钟之前,弗兰妮感觉好了些,她坐起来左右环顾找她的梳子,格拉斯太太就把写字桌前的那把靠背椅搬了过来,靠着茶几放下。这是一个观察弗兰妮的最佳位置,而且观察者也可以轻易地拿到大理石茶几上的烟灰缸。
重新坐下后,格拉斯太太叹了口气,每每她的鸡汤被拒绝时,她通常都会这样叹上一口气。但是她,怎么说呢,她在“喂养孩子的运河”里开着巡逻艇来来回回这么多年了,这样的一声叹息根本不表示她认输了。她几乎立即就开口了:“如果你一点有营养的东西都不吃的话,我看你根本没法再有力气做什么事。对不起,但是我觉得不行。你的确是——”
“妈——求你了。我都说了二十次了。请你别再跟我提鸡汤了,行吗?我一听就恶心——”弗兰妮打住了,她支起耳朵。“是电话在响吗?”她问道。
格拉斯太太早就从椅子里站起来了。她的嘴唇稍抿了一下。电话铃声,不管在哪里,是谁的电话,都会让格拉斯太太稍稍抿起嘴唇。“我就回来。”她说道,转身出了房间。她移动时发出的声音比往日更响些,就好像她和服口袋里的一盒家用钉子散开来了。
她走了大概有五分钟。回来的时候,她脸上带着一种特殊的表情,这种表情据她的长女波波描述,只可能代表以下这两种意思中的某一种:她跟某一个儿子通了电话,或者是她刚获悉一份报告,据最高权威称,世界上每个人的大便都在体内蠕动一周时间,其清洁程度和规律性接近完美。“巴蒂打来的。”她走进房间宣布道。她抑制住声音中有可能透露出来的欣喜,这是她最近几年的习惯。
弗兰妮对这则消息的反应明显不够热情。事实上,她看上去有点紧张。“他从哪里打来的?”她问道。
“我都没问呢。他听起来像是感冒得厉害。”格拉斯太太没有坐下来,一副伺机行动的样子。“快点,小姐。他要跟你说话。”
“是他自己说的吗?”
“当然是他说的!快点吧……穿上拖鞋。”
弗兰妮掀起粉红色的被单和淡蓝色的阿富汗毛毯。她坐在沙发边上,脸色苍白,抬头看着她母亲,显然是故意在拖延时间。她的脚在地上拌来拌去,找她的拖鞋。“你跟他说什么了?”她不安地问。
“请你乖乖地去接电话吧,小姐。”格拉斯太太模棱两可地说,“稍微快一点,真是的。”
“我猜你跟他讲我离死不远了。”弗兰妮说。没人理她。她从沙发上站了起来,不像刚动过手术在恢复期的病人那么虚弱,只是带着一丝胆怯和小心翼翼,好像她自己生怕,甚至是希望,会觉得有点头晕。她把拖鞋穿好,从茶几后面闷闷不乐地走出来,一面解开睡衣的腰带,再系好。大约一年前,在一封写给她哥哥巴蒂的信里,有一整段都是莫名其妙的自我贬低。她说自己的身材是“地地道道的美国式”。格拉斯太太刚好是年轻女孩身材和走路姿势的评判专家,她看着弗兰妮不由自主就想微笑,结果还是忍住了,只是抿了抿嘴唇。不过弗兰妮刚一走出她的视线,她的注意力就转移到了沙发上。很显然,从她的表情来看,这个世界上比一个用来睡觉的鸭绒沙发更让她讨厌的东西也不多了。她走到茶几和沙发中间的空当,开始挨个使劲拍打所有的靠垫。
弗兰妮经过大厅里的电话机,却没有停下来。她更喜欢多走一段路,到她父母的卧室里去接电话,那是这座房子里比较受欢迎的一部电话机。尽管她在穿过门廊的时候步态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她既没有磨蹭也没有很赶——然而随着她一步步往前走,她也一步步地变了一个人。好像她每走一步,就更年轻了一点。可能长长的门廊,加上新油漆的味道,加上脚下的报纸——可能所有这些东西加在一起对她来说就跟一个新的洋娃娃的马车一样。不管怎么样吧,等她走到父母卧室门口的时候,她那件定做的优雅的领带绸睡衣——也许是所有寝室时尚和诱惑的象征——看起来好像已经变成了一件小孩的羊毛浴袍。
格拉斯夫妇的卧室里有一股刺鼻的新漆墙壁的味道,强烈得几乎刺痛鼻腔。家具都堆在房间中央,盖着油布——油布已经很旧,上面都是油漆斑点,看上去像是有生命的。两张床也从墙边挪开,但是上面盖着格拉斯太太提供的棉布床单。电话正放在格拉斯先生睡的床的枕头上。很明显,格拉斯太太自己也更喜欢用这部电话而不是门廊里那部不那么私密的电话。话筒搁在话机旁边,正等着弗兰妮。看上去简直像个人一样在等着别人承认他存在的价值。为了到它的身边,去拯救它,弗兰妮不得不跋涉过铺满报纸的地板,跨过一只空的油漆桶。真到了话筒边上,弗兰妮却没有立即把它拿起来,而是在床上坐了下来,看了一会儿话筒,又看向别处,然后把头发甩到身后。床头柜平时摆在床的旁边,这会儿挪得更近了,弗兰妮不用站起来就能够到。她把手伸到盖在床头柜上的一张特别脏兮兮的油纸下面,摸索了一会儿,找到了她要的东西——一个瓷的烟盒和一盒放在铜架子上的火柴。她点上一支烟,然后又良久看着电话,眼神充满了忧虑。需要指出一点,除了大哥西摩,她其余几个哥哥在电话里的声音都有共鸣,洪亮就更不消说了。此刻,很可能弗兰妮没有勇气听到任何一个哥哥在电话里的声音,那样的音质,更别说他们有可能会说些什么话了。然而她不安地吐了几口烟之后,还是勇敢地拿起了话筒。“喂,是巴蒂吗?”她说道。
“喂,甜心。你好吗——你还好吧?”
“我很好。你好吗?你听起来好像感冒了。”没有听到直接的回答,她便接着说,“我想贝茜跟你说了半天我的情况了吧。”
“嗯——算是吧。又是,又不是。你知道的。你还好吧,甜心?”
“我很好。不过你听起来很怪。要么你感冒得厉害,要么就是线路太不好了。那你现在在哪儿呢?”
“我在哪儿?我就在我自己这儿,小家伙。我在路边一座闹鬼的小房子里。别管我在哪儿了。我们聊聊。”
弗兰妮不安地跷起二郎腿。“我不知道你到底要聊什么,”她说道,“我是说,贝茜都跟你说什么了?”
电话那头是非常典型的巴蒂式的沉默。就是这种沉默——随着年龄增长,沉默的内涵也在加深——在弗兰妮和电话那头那个表演大师小的时候,巴蒂的这种沉默曾经让他们俩忍无可忍。“嗯,我不太肯定她都跟我说了什么,甜心。过了某个点之后,贝茜在电话上说的话就不能听了,否则就是没礼貌。我听说你只吃干酪汉堡,这是肯定的。当然,还有那些朝圣者的书。然后我就坐着,电话放在耳朵边上,但是没有真的在听。你知道的。”
“哦。”弗兰妮说。她把烟递到拿话筒的手里,那只腾空的手又伸到油布下面的床头柜上,找出一只很小的陶瓷烟灰缸,就放在床上自己的身边。“你听起来很怪,”她说,“你感冒了吗,还是怎么了?”
“我感觉很棒,甜心。我正坐着跟你打电话,而且感觉很棒。听到你的声音我就开心。我无法描述。”
弗兰妮又用一只手把头发捋到身后。她没有说话。
“小东西?你能告诉我一些贝茜没说的事吗?你想跟我聊聊吗?”
弗兰妮用手指稍稍摆弄了一下身边的小烟灰缸。“嗯,我有点聊得倒胃口了。跟你说实话吧,”她说,“祖伊一早上都在跟我聊。”
“祖伊?他好吗?”
“他好吗?他很好。他好得呱呱叫。好得我能杀了他,就这么简单。”
“杀了他?为什么?为什么,甜心?你干吗要杀祖伊?”
“为什么?因为我做得到,就这么简单!他充满了破坏力。我一辈子都没遇过这么有破坏力的人!实在太莫名其妙!他一会儿拼命攻击耶稣祷告词——我碰巧正对这个感兴趣——让你觉得如果你对耶稣祷告词感兴趣,那简直就是个神经质的傻瓜。两分钟之后他又对着你胡言乱语,说什么耶稣是他在这个世界上唯一尊敬的人——非凡的头脑,诸如此类的。他真让人捉摸不透。我是说他总在兜圈子,兜可怕的圈子。”
“说说看。说说都是些什么可怕的圈子。”
弗兰妮不耐烦了,但她不该这时不耐烦的,因为她刚吸了一口烟,她咳嗽起来。“说说看!那我得说上一整天,就这么简单!”她一只手放到喉咙上,等着那股难受劲儿过去。“他就是个怪物,”她说,“他是怪物!不是真的怪物,但是——我不知道。他太苛刻了。他对宗教苛刻。对电视苛刻。对你和西摩苛刻——他总说是你们俩把我们俩变成了怪胎。我不知道。他从一个话题跳到——”
“为什么是怪胎?我知道他有那样的想法。或者说他认为自己有那样的想法。但是他有没有说为什么?他对怪胎的定义是什么?他说了吗,甜心?”
弗兰妮显然对这么幼稚的问题感到绝望,她伸手拍了一下自己的额头。她可能有五六年没做过这个动作了——上一次做这个动作是看完电影回家,莱辛顿大街的巴士已经开了一半,她才发现围巾忘在电影院了。“他的定义是什么?”她说,“他大概对所有的东西都有四十个定义!如果我听起来稍微有点不正常,那他就有理由了。有时候——像昨天晚上——他说我们是怪胎,因为我们从小到大只学了一套标准。十分钟后他又说他是个怪胎,因为他从不想跟别人出去喝一杯。唯一一次——”
“他从不想干吗?”
“跟谁出去喝一杯。哦,他昨晚被逼出去见一个写电视剧的作家,在市区的酒吧,格林尼治村什么的。就是那样说起来的。他说他唯一愿意见、愿意跟他们出去喝一杯的人要么死了,要么没空。他说他甚至从来不想跟任何人出去吃午饭,除非他见的这个人很有可能是耶稣本人——或者佛祖,或者六祖慧能,或者商羯罗,或者之类的。你知道的。”弗兰妮突然把香烟放到烟灰缸里摁灭了——有点狼狈,因为腾不出另一只手去平衡烟灰缸。“你知道他还对我说了什么吗?”她说,“你知道他反反复复跟我说了什么吗?他昨天晚上告诉我他八岁的时候在厨房里跟耶稣喝了一杯姜汁啤酒。你在听吗?”
“我在听,我在听……甜心。”
“他说他正——他真是这么说的——他说他正坐在厨房的桌子前,一个人,喝着姜汁啤酒,吃着咸饼干,读着《董贝父子》,突然,耶稣坐在另一把椅子里,问他能不能也给他一小杯姜汁啤酒。一小杯,你听到没有——他真是那么说的。我是说他就是会说那样的东西,可是他却认为他完全有资格来教训我,教我怎么做!那才是我生气的原因!我都能啐他一口!我真做得出!就像你自己在疯人院里,然后另一个病人穿成医生的样子过来给你搭搭脉什么的……真是可怕。他说啊说啊说啊。他不说话的时候,就抽雪茄,弄得满屋子味道。我闻了雪茄的烟味就难受,简直翻个身就要死了。”
“雪茄就像是用来压舱的,甜心。真没别的。如果他手里不拿根雪茄,他的脚就要飘起来了。我们就再也见不到我们的祖伊了。”
格拉斯家里有几个经验丰富的口腔体操能手,但是刚才最后的那句话可能只有祖伊才有本事不动声色地在电话里说出来。或者这是本叙述者的想法。弗兰妮可能也有同感。无论如何,她突然感觉到电话那头是祖伊。她从床边站了起来。“行了,祖伊,”她说,“行了。”
对方有些迟疑地说道:“你说什么?”
“我说,行了,祖伊。”
“祖伊?怎么回事?……弗兰妮?你在听吗?”
“我在听。拜托你别搞了。我知道是你。”
“你到底在说什么呀,甜心?怎么回事?你说的祖伊是谁?”
“祖伊·格拉斯,”弗兰妮说,“拜托你别搞了。你这样一点也不好玩。我刚开始有点觉得——”
“你说格拉斯?祖伊·格拉斯?挪威人?个头挺敦实的那个,金发,运动——”
“行了,祖伊。拜托你别说了。够了就是够了。这一点都不好玩……我告诉你吧,我感觉糟糕透了。所以如果你有什么特别的话要跟我说,就请你快点说出来,然后就别烦我了。”最后三个被加重的字听起来有点走调,就好像是一不小心才说得那么强调的。
电话那头的沉默很奇特。弗兰妮也不由得感觉有些奇特。这种沉默让她不安。她又坐回到她父亲的床沿上。“我不会挂断你的电话的,”她说,“但是我——我不知道——我累了,祖伊。老实说,我感觉筋疲力尽。”她支起耳朵。但是没有回应。她跷起二郎腿。“你可以一整天都这样下去,但是我不行,”她说,“我一直都是洗耳恭听的那个人。你知道,这不是什么特别好玩的事。你以为别人都是铁打的。”她支起耳朵。她正想再开口时传来已经清理过的嗓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