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丝开始读第一章的时候,音乐厅里寂静一片,真是连一根针掉到地上都听得见。.4
她不喜欢和艾伦打壁球,他是个优秀的运动员和训练有素的壁球球手,然而块头太大,在狭小的球场中跑动时显得格外危险,但艾伦永远不会试图伤害或者恐吓她,虽然输给他两场,可露丝毫不怀疑她会赢回来,只要学会不挡着他的路就行——同时还要不害怕他的反手球。那两次她之所以会输,是因为没守住T形区,下一次,如果有下次的话,她决心一定不把球场的有利位置让给他。
享受最后一点没化完的冰块时,露丝暗忖:大不了眉毛缝上几针,或者碰断鼻梁,而且如果艾伦不小心用球拍打到她,一定会觉得很过意不去,这样他就会把有利位置让给她,所以不管是否被他打到,她都能轻易击败他,不过露丝又想:为什么一定要打败他呢?
她怎么会打算放弃男人呢?无论如何,比起男人,她更不信任女人。
在泳池里坐得太久,傍晚的寒意和融化的冰块让她打起了哆嗦,体验到十一月小阳春寒冷的一面,她不由得想起1969年11月的那个夜晚,她父亲给她上了所谓的“最后一节驾驶课”,还有“倒数第二次驾驶考试”。
第二年春天她才满十六岁,那时就可以申请学习驾照——然后轻松地通过考试——但那年11月,从来不把学习驾照当回事的特德提前警告露丝:“为了你好,露西,希望你再也不会遇到比这次更难的驾驶考试,我们上路吧。”
“去哪儿?”她问,当时正是感恩节长周末的星期天晚上。
为了过冬,泳池已经盖了起来,果树的果实和叶子已经掉光了,连水蜡树也光秃秃的,像骨架一样在风中僵硬地摆动,北方的地平线隐隐泛光:那是已经堵在蒙托克公路西行车道的汽车长龙的大灯,车上坐的是打算回纽约度周末的人。(一般情况下开回纽约只需要两小时,最多三小时。)
“今晚我想看看曼哈顿的灯光,”特德告诉女儿,“看看公园大道的圣诞装饰是否已经布置好了,我还想去斯坦霍普的酒吧喝一杯,我在那里喝过一次1910年的雅马邑白兰地,当然我没再喝雅马邑白兰地,但我想再来点跟它一样好的东西,哪怕是一杯真正够味的波特酒,我们走吧。”
“你想今晚开车去纽约,爸爸?”露丝问,除了劳动节或者国庆日的周末(也许还可以算上阵亡将士纪念日的周末),一年中的这天晚上大概是最不适合去纽约的时候了。
“不,我不想开车去纽约,露西——我不能开车去纽约,因为我喝了酒,喝了三杯啤酒和一整瓶红酒,我答应过你母亲再也不酒驾了,至少不会在你也在车上的时候酒驾,我的意思是你来开车,露西。”
“我从来没开车去过纽约。”露丝说。如果她开车去过纽约,这也算不得什么考试了。
当他们终于在马诺维尔上了长岛高速路,特德说:“到超车道上去,露西,保持限速,别忘了观察后视镜,如果有车从你后面过来,你又有足够的时间移动到中央车道,车道上也有足够的空间的话,那就移过去,但是,如果后面的车像疯了一样冲过来,那就让他从你右边超车好了。”
“这不是违法的吗,爸爸?”露丝问,她觉得学驾驶应该遵守一定的限制——比如不能在晚上开车,或者不能开到以她家为圆心、十五英里为半径的范围之外什么的,却不知道没有学习驾照就开车已经违法了。
“你没法通过循规蹈矩学到你需要学会的东西。”父亲告诉她。
露丝必须专心开车,所以这一次她没有像往常那样跟父亲打听托马斯和蒂莫西的事,等他们快到法拉盛草原的时候,特德才毫无预警地开始对她讲述两个儿子的故事,而且叙事方式和当年他给埃迪·奥哈尔讲故事时一模一样——特德·科尔是第三人称,似乎他本人只是故事里的一个不起眼的小角色。
讲到他和玛丽恩喝了很多酒,所以只能由托马斯开车——因为他是唯一头脑清醒的人——的时候,特德指挥露丝离开超车道,换到最右边的车道。“你得从这儿上中央公园大道,露西。”他漫不经心地说,虽然不得不以非常快的速度变道,但她还是设法做到了这一点,谢伊体育场很快便出现在右侧的视野中。
讲到他和玛丽恩争论在哪里左转弯最好的时候,特德又中断了讲述,指挥露丝开上北大道,穿过皇后区。
她知道堵车时的走走停停会使这辆老沃尔沃引擎过热,但当她提出这个问题时,特德却说:“挂空挡就行,露西,开不动的时候你就挂空挡,踩住刹车,尽量松开离合器,记得观察后视镜。”
这时她已经哭了起来,因为特德讲到了铲雪车撞上了汽车,她母亲知道托马斯死了,但不知道蒂莫西也死了,玛丽恩一直问特德蒂莫西是不是没事,特德没法告诉她真相——只能看着蒂米死去,说不出话来。
他们穿过皇后区大桥,进入曼哈顿,这时特德正讲到蒂莫西的左腿——铲雪车把他的大腿切成两半,当他们试着移走尸体时,必须把腿留在原地。
“我看不见路了,爸爸。”露丝告诉他。
“嗯,也没有地方停车,对吗?”特德问她,“你只能向前开,不是吗?”然后他继续给她讲玛丽恩是如何发现她哥哥的鞋的。(“噢,特德,看——他会需要这只鞋的。”玛丽恩说,并没有注意到蒂莫西的鞋仍然连着他的腿……)
露丝沿着第三大道朝上城区开去。
“我会告诉你什么时候拐到公园大道上去,”父亲告诉她,“公园大道上有个地方的圣诞装饰特别漂亮。”
“我哭得太厉害,看不清前面的路,爸爸。”露丝再次告诉他。
“但这是考试,露西,考验的就是当你没有地方停车——或者没办法停车的时候,能不能找出一条路来继续向前开,明白吗?”
“明白了。”她说。
“所以,”她的父亲说,“现在你什么都知道了。”
露丝后来才意识到,她还通过了父亲没有提到过的一项考验:她始终没有看他,仿佛副驾驶座上根本没有人,他父亲讲述整个故事的过程中,露丝一直盯着路面和后视镜。这也是考试的一部分。
1969年那个11月的夜晚,她父亲让她开上公园大道,一路上对那里的圣诞装饰评头论足,到了第八十几街,他指挥她拐进第五大道,来到大都会博物馆对面的斯坦霍普酒店,这是她第一次听到大都会博物馆的旗帜在风中劈啪作响,特德让她把车钥匙交给门童,他的名字叫曼尼,令露丝印象深刻的是,门童认识她父亲。
不过,斯坦霍普酒店里的人都认识她父亲,他一定是常客,这就是他带女人鬼混的地方!露丝意识到。“要住就住在这里,露西,如果你负担得起的话,”她父亲告诉她,“这是家很好的酒店。”(从1980年开始,她就能负担得起了。)
那天晚上他们去了吧台,但她父亲改了主意,没喝波特酒,而是点了一瓶上好的波马特酒代替,他喝光整瓶酒的时候,露丝还在喝浓缩咖啡,因为她知道自己还要把车开回萨加波纳克,他们在酒吧坐着,露丝恍惚觉得她还在握着方向盘,虽然在酒吧里可以看她父亲——只有开车时不能看他——但她还是没法去看他,好像他还在对她讲述那个可怕的故事似的。
午夜过后,特德指挥她开上麦迪逊大道,来到第九十几街之后,又叫她往东拐,沿罗斯福路上三区大桥,然后由中央公园大道到长岛高速路,之后她父亲就睡着了,露丝记得她可以在马诺维尔出口下高架桥,所以不用叫醒父亲,问他回家的路。
路上的车几乎全是回纽约度假的——头灯不停地刺激着她的眼睛——同向的车道则空空荡荡,她几次把油门踩到底,想看看这辆老沃尔沃究竟能跑多快,结果两次达到了时速八十五英里,一次九十英里,然而这样的速度会导致车身前部震动,所以她大部分时间都保持限速,想着哥哥们死去的经过——尤其是她母亲想要捡回蒂米的鞋子的那一段。
汽车穿过布里奇汉普顿的时候,她父亲才醒。“你怎么没走小路?”他问。
“我喜欢让那些灯照着,别的车的头灯。”露丝说。
“哦。”她父亲说,似乎又睡着了。
“那是只什么鞋?”露丝问。
“那是只篮球鞋,蒂米最喜欢的。”
“高帮的?”她猜测道。
“对。”
“明白了。”露丝拐上撒格大街,虽然那时沃尔沃四周没有别的车,露丝还是打开了转向灯,在距离转弯处还有五十码的地方,她就让转向灯闪了起来。
“开得很好,露西,”她父亲说,“假如你遇到比今晚还糟糕的情况,我相信你也不会忘记学到的东西。”
从泳池里上来时,露丝全身发抖,她知道应该先热身再和斯科特·桑德斯打壁球,但回忆学车的过程和《格雷厄姆·格林传》已经让她的心情低落下来,虽然并非诺曼·谢利的错,但这部传记写到了一个令她反感的转折点,谢利先生相信,格雷厄姆·格林小说里的每一个主要人物都在现实生活中有对应。接受《泰晤士报》采访时,格林本人曾告诉V. S. 普利切特“我不能发明人物”,然而,在同一个采访中,虽然承认他的人物是“真人的混合体”,格林却否认他笔下的人物是根据现实创造的。“真人太受限制了,会被想象中的人物排挤的……”可谢利先生却用了大量篇幅讨论“真人”。
露丝尤其为格林早年的感情生活难过,他的传记作者说,他把“难以自拔的爱”献给了最终成为格林妻子的那位“狂热的天主教徒”,而这正是露丝对于喜欢的作家所不想知道的一面。“作家的心中有一块碎冰。”格林在《一种人生》中写道,但在年轻的格雷厄姆写给未婚妻薇薇安的日常信件中,露丝却看到一个被迷得神魂颠倒的男人在以她熟悉的可悲方式追求女人。
露丝就从来没有因为爱情神魂颠倒过,也许她不情愿接受艾伦的求婚是因为她知道艾伦被她迷得神魂颠倒。
《格雷厄姆·格林传》读到第338页的时候,她没有接着往下读,这里是第二十四章的开头,章节名称是“终于结婚了”,可对露丝而言,停下不读是个遗憾,因为如果她坚持读到这一章的末尾,她对格雷厄姆·格林及其新娘的印象可能会产生些许改观,当两人终于结婚并且去度蜜月的时候,薇薇安交给格雷厄姆一封没有拆开的信,信是她母亲给她的,据说里面写的是“性行为指导”,但薇薇安没看就给了格林,而他读了之后立刻把信撕了,所以薇薇安从来没有读过信的内容,如果读到这里,露丝大概会欣赏格林夫人的果决和自信——相信自己无须母亲的建议就能应付各种人生问题。
那为什么这一章的标题“终于结婚了”让露丝郁闷了呢?是因为她想起自己也逃不过婚姻的掌控吗?无论如何,露丝·科尔绝对不会写出这种标题,甚至连读也不想读。
露丝觉得还不如重新读读格雷厄姆·格林的小说,她确定自己再也不想知道任何有关格林本人的事情,她又想起汉娜指出的她“最喜欢的主题”——不知疲倦地分析“真实”与“虚构”的关系,然而单是想起汉娜这个人也会把她送回眼下的情境中。
她不想让斯科特·桑德斯看到她光着身子坐在泳池里,至少不是现在。
她走进屋里,穿上打壁球的干净衣服,在短裤的右前口袋里装了一些爽身粉,这是为了让握球拍的那只手保持干燥光滑,不会磨起水泡。她冰好了白葡萄酒,又把米放进电饭锅——过一会儿只需要按下按钮,还摆好了饭厅的桌子,准备了两个人的餐具。
最后,她爬到谷仓二楼,先做拉伸,接着开始练球。
她的练习节奏很简单:朝墙壁打四个正手球,然后打响声板;四个反手球,再打响声板,打响声板需要低瞄,每次她都非常用力,让响声板发出很大的声音,但在实际的比赛中,露丝很少击中响声板,也许在艰难一些的对决中,她偶尔能击中一两次,然而她希望斯科特·桑德斯过来的时候听到她击中响声板的声音,他或许会想:对于一个所谓的非常优秀的球员来说,她的确能经常击中响声板,然后等他们开始比赛,他会惊喜地发现露丝几乎打不到响声板。
每当有人爬到谷仓二楼的球场,练球的人一定会感到楼板发颤,当露丝产生这种感觉时,她已经多打了五个球——第五次还击中了响声板,她可以轻松地连续扣杀五次,同时小声咒骂:“爸爸和汉娜·格兰特!”
斯科特用他的球拍敲了两下壁球场的门,然后小心翼翼地推开了门。“你好,”他说,“希望你不是因为要和我打球才练习的。”
“噢,只是练一小会儿而已。”露丝说。
两个抽屉
露丝先让斯科特得了五分,因为她想看看他是怎么移动的,他的速度相当快,但挥拍时像个打网球的,不会扣手腕,而且只有一种发球姿势:冲着对手大力发球。这样打出来的球往往过高,她可以躲开正面攻势,接后墙反弹过来的球,而且斯科特接发球的技术比较弱,球会掉到中场的地板上,露丝一般可以用利用角球扣杀,逼得他要么从后墙跑到前面,要么从左侧跑到右侧。
露丝以15比8赢得第一局之后,斯科特才明白她有多优秀。他是那种容易高估自身能力的球员,输了的时候,他首先想到的是自己运气不好,直到第三、第四局的时候,他才意识到对手比自己强,但露丝希望在接下来的两局里面让比分更接近一些,因为她喜欢看斯科特跑。
她以15比6和13比9赢了第二局和第三局,虽然斯科特·桑德斯的体能很好,但第三局之后他也需要喝水了,露丝却没喝一口水,而且一直在场上跑的也是他。
第四局开始,他发第一个球时仍旧不在状态,露丝感觉得到他的无奈,就像一股出人意料的气味。“我不相信你父亲现在还能打赢你。”他喘着粗气说。
“噢,总有一天我会打败他,”她说,“也许下次就能。”
她15比5拿下第四局的时候,他还在追着她最后那个短扣球跑,最后被自己流到地上的一小摊汗水滑到了,而且屁股着地滑了一段,脑袋撞在响声板上。
“你没事吧?”露丝问他,“你想停下来吗?”
“我们再打一局吧。”他厉声对她说。
露丝不喜欢他的态度,最后一局她15比1获胜,斯科特的那一分还是在她试图(违反了她的正确判断)通过反向角球击中响声板的时候得的,这次尝试让她很生自己的气,因为它证明自己的命中率较低,如果不玩花样,她可以15比0大获全胜的。
然而15比1的战绩对斯科特来说已经够糟糕的了,露丝不清楚他是气得噘嘴还是因为大喘气的关系,嘴巴显得有些扭曲。两人离开球场时,一只马蜂顺着敞开的门飞进来,斯科特笨拙地拿球拍挥了过去,却没有打中,马蜂左摇右摆地沿着飘忽不定的路线朝天花板飞去,还没来得及降落,就被露丝用反手球的招式从半空中打下来,有人认为这是壁球中最狠的扣杀姿势:反手过头截球。球拍上的网线把马蜂的身体都割成了两半。
“好身手。”斯科特说,但他的表情却像是快吐了一样。
露丝坐在泳池边的木板上,脱掉鞋袜,把脚泡进水中降温,斯科特似乎不知道该干什么,以前这个时候,他都会脱掉所有衣服,和特德一起走进户外淋浴间冲澡,而现在只有露丝去洗澡,他才能跟着去。
她站起来,脱下短裤,把T恤也脱了,有点担心汗水湿透的运动胸罩像往常一样很难脱下来,不过这次她没怎么费力就脱掉了氨纶质地的胸罩,最后,她脱掉了内裤,走进淋浴间,没有看斯科特。他也走进淋浴间拧开花洒的时候,她已经全身打好了肥皂,开始冲水了,冲洗头上的洗发水泡沫的时候,她问他是否对虾过敏。
“不,我喜欢虾。”他告诉她。她闭着眼睛冲头发,猜测他一定在打量她的胸部。
“很好,因为我们晚饭吃虾。”露丝告诉他。她关掉自己这边的花洒,走到泳池边的木板上,一头扎进深水区,当她浮出水面时,斯科特仍然站在木板上,望着她身后的某个地方。
“池底有一只酒杯吗?”他问,“你最近在家开派对了啊?”
“没,我父亲最近开过一个派对。”露丝踩着水回答。斯科特·桑德斯的那玩意比她预想中的大。只见律师潜到深水区的池底,把酒杯捞了上来。
“肯定是个狂野派对。”斯科特说。
“我父亲就喜欢狂野的。”露丝说。她仰躺在水面上,汉娜这样做的时候,连乳头都没法露出水面。
“你的胸很美。”斯科特告诉露丝,他踩着水来到她旁边,舀了一杯水,浇在露丝的乳房上。
“我母亲的胸很可能更美,”露丝说,“你知道她的事吗?”
“不怎么知道——只听说过一些传言。”斯科特说。
“传言很可能是真的,”露丝说,“你对她的了解可能跟我一样多。”
她游到浅水区,他跟在后面——还拿着酒杯,要是他手里没有这个蠢东西的话,早就开始摸她了。露丝出了泳池,裹上一条毛巾,看着斯科特仔细地擦干他的身体,然后才走进房子——毛巾系在腰上,胸部依旧露着。
“如果你现在把衣服放进烘干机,吃完饭之后就干了。”她告诉他。他跟着她走进室内——腰上也系着毛巾。“要是冷就告诉我,”她说,“你可以穿我父亲的衣服。”
“我觉得包着毛巾就挺暖和。”他说。
露丝启动电饭锅,开了一瓶红酒,给斯科特和她自己分别倒了一杯,她腰上系着毛巾、袒胸露乳的样子很漂亮。“我觉得包着毛巾也挺好。”她告诉他,然后允许他捧着她的一只乳房吻了她。
“我可没想到会这样。”他对她说。
别开玩笑了!露丝想。如果只是等着她看中的男人来勾引她的话,她会无聊死的,她已经四五个月没碰男人了,她不喜欢等待。
“给你看点东西。”露丝对斯科特说。她领他走进她父亲的工作室,拉开特德那张所谓的“写字台”最底部的那个抽屉,抽屉里全是黑白的拍立得相片——有好几百张——还有十来筒拍立得相片保护膜,整个抽屉和所有照片都有一股保护膜的怪味。
露丝递给斯科特一叠照片,什么也没说。那是特德给他的模特照的,作画前后都拍了照,他告诉模特们有必要拍照,因为他可以在她们回家以后修改作品,以照片为“参考”,实际上,他从来没做什么修改,只是想要照片而已。
斯科特看完照片,露丝又给他拿了一叠,这批照片像大部分低劣的色情图片那样拍摄得十分业余,模特也并非专业模特,摆出的姿势中透出一种尴尬和对性的羞耻感,而且还能看出摄影师的草率和粗心。
“你为什么给我看这些?”斯科特问露丝。
“你看了兴奋吗?”她问他。
“你才让我兴奋。”他告诉她。
“我猜它们让我父亲兴奋,”露丝说,“这些都是他的模特——每个人他都睡过。”
斯科特匆匆翻了一遍照片,并没有仔细看,旁边有人的时候,你是没法认真看这种照片的。“好多女人啊。”他说。
“昨天,还有前天,我父亲和我最好的朋友睡了。”露丝告诉他。
“你父亲和你最好的朋友睡了……”斯科特若有所思地重复道。
“我们就是社会学专业的白痴所谓的那种‘不健全家庭’。”露丝说。
“我就是社会学专业的。”斯科特·桑德斯老实承认道。
“你学到了什么?”露丝问他。她把照片放回最底部的抽屉,保护膜的怪味足以让她作呕,就某种程度而言,它比乌贼墨还难闻。(露丝十二岁的时候第一次在这只抽屉里发现了她父亲的照片。)
“我决定去法学院——这就是我从社会学系学到的东西。”金红色头发的律师说。
“你听说过我的两个哥哥吗?”露丝问他,“他们都死了。”
“有所耳闻,”斯科特回答,“是不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我给你看他们的照片——他们长得都不错。”露丝拉起斯科特的手。
她领着他登上铺有地毯的楼梯,两人的光脚走在上面悄无声息,电饭锅的盖子咔咔作响,烘干机也在响——因为里面的东西在敲打滚筒。
露丝领着斯科特走进主卧室,大床依然没有收拾,她几乎分辨得出她父亲和汉娜的身体在凌乱的床单上留下的纠缠成一团的印迹。
“那上面就是他们。”露丝指着哥哥们的照片对斯科特说。
斯科特斜眼看去,辨认着照片中门廊上方的拉丁铭文。
“我猜你们社会学专业不学拉丁文。”露丝说。
“法律里有很多拉丁文。”他告诉她。
“我的哥哥都长得很好看,不是吗?”露丝问他。
“是的,没错,”斯科特说,“venite是‘来’的意思吧?”
“到这里来,男孩们,成为男子汉。”露丝为他翻译。
“这可有点难!”斯科特·桑德斯说,“我更喜欢当小孩。”
“我父亲一直都是个小孩。”露丝说。
“这是你父亲的卧室?”斯科特问她。
“看看最上面的抽屉,床头柜抽屉,”露丝告诉他,“对——打开它。”
斯科特面露犹豫,他大概以为抽屉里还是拍立得相片。
“别担心,里面没有照片。”露丝说。斯科特拉开抽屉,发现里面是包装五颜六色的各种安全套,还有一大管润滑剂。
“所以……我猜这是你父亲的卧室。”斯科特紧张地看着周围。
“那个抽屉里全是男孩的东西,要是我没记错的话。”露丝说,(她快十岁的时候发现了这只装满安全套和润滑剂的抽屉。)
“你父亲呢?”斯科特问。
“我不知道。”她说。
“他今天不回来吗?”斯科特问。
“如果让我猜,我觉得他明天上午才能回来。”露丝说。
斯科特·桑德斯看着抽屉里的安全套。“上帝,我从上大学开始就没戴过套。”
“你现在得戴。”露丝告诉他。她解下腰间的毛巾,光着身子坐在没铺的床上。“要是你忘了安全套怎么用,我可以提醒你。”她说。
斯科特挑了一只蓝色包装的安全套,亲了她很长时间,舔她的时间更长,她不需要她父亲床头柜抽屉里的润滑剂,他进去几秒钟之后她就高潮了,过了一会儿,她也感觉到他的高潮。露丝盯着父亲卧室敞开的门,以为楼梯上或者楼上的大厅里会传来他的脚步声,然而只听到烘干机滚筒中单调的撞击声。(电饭锅的盖子没再咔咔响,因为饭已经做好了。)斯科特进入她的时候,她知道自己会高潮,而且几乎是马上就高潮了——一切都太快了——露丝想:现在就回家吧,爸爸!到楼上来看看我!
然而特德并没有在他女儿希望他回来看她的时候回家。
在陌生的地方感受到的疼痛
汉娜在调味汁里加了过多的酱油,而且泡了二十四小时的虾已经失去了鲜味,连虾本身的味道都尝不出了,但露丝和斯科特吃掉了所有的虾、整锅米饭和炒青菜——甚至还有几天前剩下的黄瓜酱。他们喝了两瓶白葡萄酒,为了配奶酪和水果,露丝又开了一瓶红酒,他们把这瓶酒也喝了。
两人连吃带喝,腰上缠着毛巾——露丝挑衅一般露着乳房,她希望她父亲此时能走进饭厅,可他没有,尽管她肆意地和斯科特大吃大喝,两人做起爱来也很激烈,但饭桌上的空气有些紧张,斯科特告诉露丝,他是“友好”离婚,而且他喜欢和前妻保持“友好的关系”,作为刚离婚的男人,谈论前妻的次数实在有点多,如果真是“友好”离婚,为什么还要反复唠叨这件事呢?
露丝问斯科特他从事什么样的法律业务,但他说自己的工作跟房地产有关,没什么意思,他还承认自己没有读过她的小说,他尝试过她的第二本书《西贡陷落前》,因为他以为那是本战争小说——他年轻时为了不参加越战吃了不少苦头,翻开书后,他才发现这是他所谓的“女性小说”。像往常一样,这种名词让露丝想到了各种各样的女性卫生用品。“是关于女性友谊的,不是吗?”他问,但他前妻读过露丝·科尔的全部作品。“她是你最忠实的粉丝。”斯科特·桑德斯说。(又是他前妻!)
然后,他问露丝是否在“和别人约会”,她想告诉他关于艾伦的事,但不提及任何人的名字,对她而言,婚姻和艾伦是截然分开的两码事。露丝告诉斯科特,结婚对她很有吸引力,然而同时又让她恐惧得不知所措。
“你是说,比起害怕,你更喜欢它?”律师问。
“乔治·艾略特的那段话是怎么说的来着?我曾经很喜欢,还把它写下来了,”露丝告诉他,“‘还有什么比两个灵魂的交融更好的事情呢……’,但是……”
“他一直没离婚吗?”斯科特问她。
“谁?”露丝问。
“乔治·艾略特,他一直没离婚吗?”
说不定我要是起来洗盘子,他就会觉得无聊,然后回家了,露丝暗想。
可当她把盘子放进洗碗机的时候,站在她身后的斯科特开始抚摸她的乳房,她觉得他硬起来的地方透过两个人腰上的毛巾戳着她。“我想这样上你,从后面。”他说。
“我不喜欢这样。”她说。
“我不是说进另一个洞,”他粗鲁地告诉她,“还是那个洞,但是从后面进。”
“我知道你的意思。”露丝告诉他。他坚持不懈的抚摸让她很难把碗碟上层的酒杯摆进洗碗机,“我不喜欢从后面来——就这么简单。”露丝补充道。
“那你喜欢怎么样?”他问她。
很明显,他想再来一次。“我会告诉你的,”她说,“等我把洗碗机装好。”
露丝故意没锁前门也没关灯,楼下和楼上的灯都没关,她还让父亲的卧室门开着,依旧希望她的父亲能回来,发现她在和斯科特做爱,然而这似乎是不可能的。
露丝在斯科特身上骑了很长时间,甚至都快把自己摇晃得睡着了。(他们两个都喝多了。)当她听到他屏住呼吸,意识到他要高潮的时候,就扳住他的肩膀,把他换到上面去,因为大多数男人高潮时的脸是她无法忍受的。(当然,她不知道——也不会知道——这也是她母亲和埃迪·奥哈尔喜欢的做爱姿势。)
露丝躺在床上,听斯科特把安全套扔进主卧室的马桶里冲走,斯科特回到床上后——他几乎立刻便睡着了——露丝又躺着听洗碗机的声音,这应该是最后一遍冲洗,听上去有两只酒杯好像纠缠在了一起。
斯科特·桑德斯刚睡着时左手握着她的右乳房,露丝非常不舒服,但现在他睡熟了,开始打鼾,手也松开了,两只沉重的手掌搭在她身上,好像睡着的大狗的爪子。
露丝试着回忆乔治·艾略特那段关于婚姻的话还说了什么,她甚至不知道这段话出自女作家的哪部小说,尽管很久以前她曾经完整无误地把这段话默记在日记本里。
睡着之前,露丝想到埃迪·奥哈尔或许知道这段话来自哪本小说,至少这个问题可以给她一个联系他的理由。(实际上,就算她给他打了电话,他也不知道这段话的出处——埃迪不是乔治·艾略特的粉丝,他会给他父亲薄荷·奥哈尔打电话,虽然老头已经退休了,但他应该知道乔治·艾略特的这段话出自她的哪本小说。)
“……以彼此的努力互相支持……”露丝低声对自己背诵着记忆中的段落,她并不担心吵醒斯科特,而且他的呼噜声很大,洗碗机里的酒杯继续在一起厮磨,电话铃很长时间都没响了,露丝觉得全世界大概都在呼呼大睡,那些一直打电话的人也放弃了。“‘……在悲伤中互相安慰……’”乔治·艾略特是这样看待婚姻的,“‘……在痛苦中互相帮助,’”露丝背诵道,“‘直至最后离别的时刻,在无言的回忆中融为一体……’”对终于在一个她并不熟悉的男人身边(这个男人的鼾声好似铜管乐队的演奏)睡着的露丝·科尔来说,这听上去是个很美的主意。
露丝听到电话铃声的时候,电话已经响了十多次,斯科特·桑德斯直到她接起电话时才醒,她感觉他的爪子又握住了她的乳房。
“你好。”露丝说,睁开眼睛时,她花了一秒钟才认出那个数字时钟是她父亲的,斯科特的爪子袭向她的胸时,她又花了一秒钟才想起自己身在何方、发生了什么事,还有她为什么不希望接电话。
“我一直很担心你,”艾伦·奥尔布赖特说,“我不停地打电话。”
“噢,艾伦……”露丝说,现在刚过凌晨两点,洗碗机已经停了,烘干机早在洗碗机之前就停转了,她胸前的爪子又变成了人手,坚定地捧着她的乳房。“我在睡觉。”她说。
“我还以为你死了呢!”艾伦告诉她。
“我和我父亲吵架了——所以没接电话。”露丝解释道,那只手放开了她的乳房,她看到同一只手越过她的身体,拉开了床头柜最上面的抽屉,选了一只安全套,又是蓝色包装的,还把那管润滑剂也拿出来了。
“我试着给你的朋友汉娜打电话来着,她不是应该和你一起过去吗?”艾伦问,“但她那边一直是答录机的声音,我甚至不知道她是不是听到了我的留言。”
“别问汉娜——我也和她吵架了。”露丝告诉他。
“这么说你一个人在那里?”艾伦问她。
“是的,我一个人。”露丝回答。她想并紧腿躺着,然而斯科特·桑德斯很强壮,把她拉起来跪着,往安全套上涂了足够的润滑剂,轻而易举地进入她的身体,那个瞬间,她的呼吸暂停了。
“什么?”艾伦问。
“我不舒服,”露丝告诉他,“我早晨再给你打电话。”
“我可以过去。”艾伦说。
“不!”露丝说——这个字是同时对艾伦和斯科特说的。
她用手肘和前额支撑着身体,想把肚子搁在床上趴平,可斯科特用力拽着她的屁股,所以对她来说还是跪着更舒服。露丝的脑袋不断撞击床头板,她想和艾伦说晚安,但她的呼吸很急促,而且斯科特一直缠着她,她没法把话筒放回床头柜的机座上。
“我爱你,”艾伦告诉她,“抱歉。”
“不,该抱歉的是我。”露丝勉强说道,然后斯科特就抢过话筒挂了回去,他双手兜住露丝的两个乳房,揉得她感觉到了疼,像狗那样从后面顶她——埃迪·奥哈尔也曾这样顶她的母亲。
幸运的是,露丝对多年前那个关于灯罩的小插曲记忆并不深刻,然而仅存的那点记忆足以让她永远不会对这种姿势产生好感,她不得不用全身力量把斯科特向后推,否则她的头还会一直往床头板上撞。
她今晚是朝右侧睡的,而且右肩因为打壁球出现了酸痛感,可肩膀的疼痛程度比不过斯科特给她带来的痛苦,包括这种姿势本身给她的心理造成的痛苦,斯科特抓着她乳房的方式也超出了她喜欢的那种粗鲁程度。
“请停下。”她告诉他,然而感觉到她的屁股向后推的时候,他却向前顶得更起劲了。
他完事后,露丝朝左侧躺着,面向空旷的床铺,她听到斯科特又冲走一个安全套,起初她以为自己流血了,但只是因为润滑剂用得太多,斯科特回到床上时,又想碰她的胸,露丝把他的手推到一边。
“我告诉你我不喜欢那样的。”她对他说。
“我又没弄错洞,不是吗?”他问她。
“我告诉过你,我不喜欢从后面来——就这么简单。”她说。
“得啦,你的屁股都在动,你喜欢这样。”斯科特说。
露丝知道自己不得不动屁股的原因是为了避免撞到床头板,但她只是说:“你弄疼我了。”
“得啦。”斯科特说,他又伸手来摸她的乳房,她又推开他的手。
“当一个女人说‘不’——还有她说‘请停下’的时候……如果男人不肯停,这算是什么意思呢?”露丝问,“是不是有点像强奸?”
他翻身上了床,背对着她。“得了吧,你是在跟一个律师说话。”他告诉她。
“不,我在和一个混蛋说话。”她说。
“所以……是谁打的电话?”斯科特问,“重要的人?”
“比你重要。”露丝告诉他。
“鉴于目前的情况,”律师说,“我猜他没有那么重要。”
“请你离开这里,”露丝说,“走吧。”
“好吧,好吧。”他告诉她,可当她从浴室回来时,他却又睡着了,身体躺在他那一边,两条胳膊摆在她那边,占据了整张床。
“起来!滚出去!”她吼道,但他要么真的睡熟了,要么是假装睡熟了。
后来回想起来,露丝可能应该多加考虑再做出接下来的决定:她打开安全套抽屉,拿出润滑剂,把里面的东西挤进斯科特露在外面的左耳朵里,润滑剂流出来的速度比她想象的快很多,像水一样,斯科特·桑德斯立刻醒了。
“该走了。”露丝提醒他,完全没有料到他会打她,左撇子的动作通常是你难以预知的。
斯科特只打了她一下,但打得很结实——上一秒他还用左手捂着左耳朵,下一秒已经跳到了床下,面对着她,一记左直拳捣在她右颧骨上,露丝倒在地毯上,大约就在汉娜放行李箱的位置,她意识到汉娜又说对了:露丝仅仅是自认为拥有在第一次约会时就能鉴别出男人是否对女人有暴力倾向的直觉,其实她根本没有这样的直觉,汉娜告诉她,那只是因为她幸运。(“你不过是没遇到过那样的男人而已。”汉娜曾经这样警告她。)现在露丝遇到了这种男人。
等到头不晕了,她才尝试移动身体,她又以为自己流血了,但那是斯科特捂耳朵时抹在左手上的润滑剂。
她以胎儿的姿势侧躺着,膝盖顶着胸口,右颧骨上的皮仿佛紧绷在骨头上,脸上有种不正常的潮热,眨眼的时候,她看到了星星,当她睁大眼睛,星星会在几秒钟后消失。
她又被关在了衣柜里,从小到大她都没有这么害怕过,她看不见斯科特·桑德斯,但她朝他喊道:“我去给你拿衣服,它们还在烘干机里。”
“我知道烘干机在哪儿。”他愤愤地说,她觉得自己的身体好像不属于她了,眼睁睁看着他从她身上跨过去,听到他下楼时楼梯的吱吱声。
爬起来的时候,她头晕了一阵,觉得想吐,她带着这种简直要把胃吐出来的感觉下了楼,直接穿过饭厅,来到黑暗的露台,夜晚的凉风很快让她恢复了精神。小阳春结束了,她把脚趾浸在泳池里,心想,如丝般光滑的水比空气还要温暖。
等一下再进泳池,现在她还不想光着身子。她在户外淋浴间附近的木板上找到了先前换下来的球衣,衣服上混合着冷下来的汗水和露水——湿漉漉的T恤穿在身上,她打起哆嗦,她没去管内裤、胸罩和袜子,只是穿上T恤、短裤和鞋就足够了。她伸展了一下酸疼的右肩,肩膀的状态也符合她现在的需要。
斯科特·桑德斯的壁球拍斜靠在户外淋浴间的外面,手柄朝上,大头朝下。对她来说这支拍子太沉,手柄也太大,可她又不打算用它打全场比赛,简单用用还是没有问题的,露丝想,然后她走进房子。
她在洗衣间找到了斯科特,他懒得穿内裤,只穿上了短裤,把内裤塞在右前裤袋里,把袜子塞在左前裤袋里,鞋已经穿上了,但鞋带没系,露丝走进去,挥起球拍,照着他的右腿膝盖反手抽上去的时候,他正往头上套T恤。斯科特勉强把头从领口伸出来,过了大概半秒钟不到,露丝的第二拍正中他的面门,他慌忙双手捂脸,但露丝已经把球拍大头指向了他的侧面,猛击他的两边手肘——一边反手,另一边正手,抽得他两条胳膊都麻了,没法抬起来保护脸,一侧的眉毛那里已经流血了。她又照着他的两条锁骨敲了两下,第一下就敲断了好多根球拍线,第二下球拍的大头和手柄被她震得脱开了。
手柄依然是一件非常趁手的武器,她不停挥动手柄砍向他,照着他露出来的地方招呼,他想四肢着地爬出洗衣间,然而右膝盖撑不住身体的重量,左锁骨也断了。因此连爬也没法爬。打他的同时,露丝还不断念叨着壁球赛的比分羞辱他:“15比8、15比6、15比9、15比5、15比1!”
当斯科特以歪斜着祷告的姿势躺倒在地,双手捂脸的时候,露丝才住了手,虽然她没有扶他,但允许他自己站起来,因为右膝盖受了伤,他走路跛着脚,断掉的左边锁骨势必也让他疼得不轻,他眉毛上的那道割痕血流如注。露丝保持着安全距离,跟着斯科特走到他的车那里,手里还拿着他球拍的手柄,手柄的重量对她来说刚刚好。
她担心了一秒钟斯科特的右膝盖——只是因为怕他开不了车,然后她发现他开的车是自动挡,可以用左脚控制油门和刹车,这让她更加郁闷,因为她鄙视开自动挡车的男人,鄙视的程度几乎和她鄙视打女人的男人一样。
上帝,看看我——真是有其父必有其女!露丝想。
斯科特走后,露丝在洗衣房里发现了他球拍的大头,把它和手柄一起扔进垃圾桶,然后开始洗衣服——她的球衣和几件内衣,还有她和斯科特用过的毛巾,主要因为她想听听洗衣机的声音,空荡荡的房子太安静了。
接着,她喝了几乎一夸脱水,再次脱光衣服,拿着一条干净毛巾和两袋冰来到泳池,在户外淋浴间洗了很长时间的热水澡,往身上打了两遍肥皂,头发也洗了两遍,然后她坐在泳池浅水区最底下的那级台阶上,把一只冰袋搁在右肩膀,另一只搁在脸上,盖住颧骨和右眼,虽然没照镜子,但她知道自己右边的颧骨和眼睛已经肿了,右眼只能睁开一条缝,到了早晨,那只眼就完全睁不开了。
洗过热水淋浴后,她起初觉得池水很凉,但如丝般光滑的水比晚间的空气暖和得多。那是一个晴朗的夜晚,天上大概有几百万颗星星,露丝希望第二天晚上也这样晴朗,那时她就坐飞机去欧洲了,但她实在太过疲惫,对于即将到来的旅行,她只能想到这里,只能用冰块麻痹自己。
她纹丝不动地坐着,以至于一只小青蛙径直朝她游过来,她一只手握住青蛙,把它放到池边的木板上,青蛙跳跃着离开了,总有一天,泳池里的氯会杀死它,露丝在水底下搓了搓手,洗掉青蛙带来的黏腻感,青蛙的黏液让她想起刚才和她亲密接触的润滑剂。
听到洗衣机停止转动,她离开泳池,把洗好的衣服放进烘干机,然后回自己房间睡觉,躺在她的干净床单上,听着水龙头熟悉的滴水声和烘干机一圈又一圈转动的声音。
可是后来,当她不得不下床去卫生间的时候,她觉得小便时有些疼,斯科特·桑德斯戳到了她身体内部某个陌生的地方,那里也有些疼,不过是钝痛,就像痛经,可她不在经期,疼的位置也和痛经时不一样。
早晨,她在艾伦去上班之前给他打了电话。
“要是我不打壁球了,你还会像以前那样爱我吗?”露丝问他,“我觉得打不动了,当然,我会先打败我父亲的。”
“我当然会像以前那样爱你。”艾伦告诉她。
“你对我有点太好了。”她警告他。
“我告诉过你,我爱你。”他说。
上帝,他一定真的很爱我!露丝想,但她只是说:“我会再给你打电话的,从机场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