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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丝开始读第一章的时候,音乐厅里寂静一片,真是连一根针掉到地上都听得见。.5

露丝检查了乳房上的指痕,她的臀部和腰上也有手捏出来的瘀青,但因为只有左眼能睁开,她只能看到一部分伤痕,她仍然不拿镜子照脸,因为她不用看就知道应该继续冷敷右眼,就像她现在做的那样,她的右肩又僵又疼,但她不想再冰敷肩膀了,因为太累,而且她还有别的事要忙,她刚刚收拾完,她父亲就回家了。

“我的上帝,露西,谁打的你?”

“打壁球受的伤。”她撒谎道。

“你和谁打的?”她的父亲问。

“主要是和我自己。”她告诉他。

“露西,露西……”她父亲说。他看起来很疲惫,但看上去并没有七十七岁,露丝觉得他像六十来岁,她喜欢他粗短光滑的方块形手背,而且不由自主地盯着他的手看了起来,因为她没法直视他的眼睛——至少肿着一只眼是没法直视的。“露西,我很抱歉,”她父亲说,“关于汉娜……”

“我不想听,爸爸,”露丝告诉他,“你就是管不住你的那玩意,就像他们说的——本性难移。”

“可是汉娜,露西……”他又尝试着说。

“我连那个名字都不想听。”露丝告诉他。

“好吧,露西。”

她看不下去他这种扭捏胆怯的样子,她已经知道他爱她胜过爱任何人,更糟的是,露丝知道她也爱他,比爱艾伦还要爱,当然也超过了爱汉娜的程度。露丝·科尔对任何人的爱与恨都不会超过她对父亲的爱与恨,但她对他只说了一句话:“去拿你的壁球拍。”

“你那只眼睛能看见吗?”她父亲问她。

“我可以用另外一只眼睛看。”露丝告诉他。

露丝给父亲上驾驶课

虽然小便时还会疼,但露丝试着不去想这件事。她迅速换上打壁球的衣服,她希望趁父亲还没准备好,先进场地热一下身,顺便擦掉球场前方墙壁死角那里的蓝色粉笔点,她不需要这个记号就知道死角在哪里。

当她发觉地板在微不可察地颤抖——她父亲爬上了谷仓二楼——时,已经热身得差不多了,她冲刺到前方墙壁,又转身冲到后墙,然后才听到她父亲拿球拍敲了两下门,推门走进来,露丝觉得被斯科特·桑德斯戳过的那个陌生的地方还是有点疼,但如果她跑的时候别太用力就感觉不到。

不能用右眼看东西是个更大的问题,有时候她会暂时发现不了父亲的位置,特德从来不在球场里到处跑,只在必要的时候移动,他动的时候也是滑过去的,如果看不见他,就不会知道他的方位。

露丝知道关键在于赢得第一局,特德在比赛中段最难斗。如果我幸运的话,露丝想,他需要打完一局比赛才能找到死角的位置,当他们还在热身时,她发现父亲朝着前方的墙壁跑过去,寻找被她擦掉的那个蓝色的粉笔记号。

第一局她以18比16险胜,但那之后她父亲就找到了死角,露丝经常错失他的发球——尤其是当她站在左侧球场时,因为右眼看不到,她只能转过脸去看他发球,露丝输掉了接下来的两局,12比15和16比18,但是——虽然他领先一局,第三局比赛结束后,需要喝水的只有她父亲。

露丝15比9拿下第四局,她父亲击中了响声板,输掉了最后一分,这是两个人里面第一次有人击中响声板,现在双方各赢了两局,打成平手,过去她也和父亲打平过,但最后总是她输,有许多次,就在第五局开始前,她父亲都说:“我想你要打败我了,露西。”然后他会打败她,但这次他什么都没说,露丝喝了一小口水,用没受伤的那只眼睛久久地凝视着他。

“我猜这次我会打败你了,爸爸。”她告诉他。她15比4赢了第五局,她父亲再次击中响声板,输掉最后一分,后来的四五年里,球打在响声板上的那一声还会时常在她的脑海中响起。

“干得好,露西。”特德说。他离开球场去拿水瓶,露丝不得不小跑着跟上去,在他出门时拿球拍打了一下他的屁股。其实她想给他一个拥抱,但他连她那只好眼睛都不肯看,他可真是个怪人!她想。随后她想起埃迪·奥哈尔想把硬币扔进马桶里冲走,也许所有男人都很怪。

她一直不明白父亲为什么那么心安理得地在她面前赤身露体,从她胸部发育开始,在他面前裸体时她会感觉不自在,但是在户外淋浴间洗澡、一起在泳池裸泳……这些不都是再正常不过的家庭活动吗?毕竟天气炎热,这些活动都非常受欢迎,尤其是打完壁球之后。

然而,输球之后,他父亲看上去又老又疲惫,露丝甚至不忍看到他的裸体,她也不想让他看到她乳房、臀部和腰上的指印,她父亲也许相信她的黑眼圈是打壁球受的伤,但他比谁都清楚做爱时受的伤是什么样的,她不希望再让他受到打击。

特德当然不知道自己受到了女儿的保护,当露丝告诉他,她想回屋里泡个热水澡,而不是洗淋浴然后游泳时,他感到很失望。

“露西,我们就不能暂时忘掉关于汉娜的那一段不愉快的插曲吗?”

“我们以后再讨论汉娜,爸爸,也许等我从欧洲回来以后。”

二十年来,露丝一直试图在壁球场上战胜父亲,现在她终于如愿以偿,却发现自己在浴缸里抹眼泪,尽管她希望能从胜利中体会到得意的滋味,哪怕只有一丝一毫,然而想到父亲把她最好的朋友贬低成“一段插曲”,她还是忍不住哭了起来,也许她伤心的理由还包括汉娜——她宁愿冒着结束她们多年来的友谊的风险,也要和她父亲放纵一番。

噢,别想了,还是把这一段忘掉吧!露丝告诉自己,就算是他们两个联手背叛了她——那又怎么样呢?

出了浴缸,她逼着自己照了照镜子,她的右眼很恐怖——这样参加书展还真是令人印象深刻!右眼肿得睁不开,颧骨那里也肿了,但最吓人的地方无非是皮肤的颜色——拳头大小的那么一块地方变成了深紫红色,好像暴风雨前的晚霞,鲜艳的主色点缀着黑色,显得既悲惨又可笑,在德国的十天她或许都得顶着这块瘀青了,肿胀的地方会缩小,瘀青最后会变成蜡黄色,但接下来在阿姆斯特丹的那一周,还是能看出那里受过伤。

她故意没带打壁球的衣服,也没带球鞋,故意把她的球拍留在谷仓里,这是放弃壁球的好时机。她的德国和荷兰的出版商为她安排了比赛,它们将不得不取消,她的借口显而易见——告诉他们她的颧骨受了伤,医生不许她在伤口愈合前打球。(斯科特·桑德斯很可能打断了她的颧骨。)

她的黑眼圈看上去不像是打壁球受的伤,如果球友的拍子真的不小心打到了她,留下的会是割伤——要缝针——而不是瘀伤,所以她会谎称球友的手肘碰到了她,因为她站得离球友太近——从后面撞到了他,在这样的情况下,露丝的虚拟对手必须是个左撇子——这样才能击中她的右眼。(为了编造一个可信的故事,作为小说家,她知道必须保证细节正确无误。)

她能想象出自己到时候可以如何在采访中插科打诨:“我好像总是和左撇子有仇”,或者“左撇子的动作总是出人意料”。(比方说他们会从后面干你,而且是在你告诉他们你不喜欢那种姿势之后,你让他们滚回家去,他们会拿拳头揍你——还会干你最好的朋友。)

想到这里,露丝觉得自己非常了解左撇子,所以她有信心编出一个完美的故事。

当他们的车开上交通繁忙的南部州际公路、不远处即是拐向机场的岔道时,露丝发觉打败父亲并不让她完全满意。十五年来,每当他们一起坐车出去,通常都是露丝开车,但今天不同,在萨加波纳克时,帮她把三个包放进后备厢后,他父亲自告奋勇:“不如让我来开车,露西,我两只眼睛都能用。”

露丝并没有争辩。如果她的父亲开车,她随便和他说什么都可以,而他却不能看她——起码在他开车的时候不能看。

露丝告诉他,她是多么喜欢埃迪·奥哈尔,而且在两个儿子去世前,她母亲就打算离开她父亲了,埃迪并没有怂恿她母亲离开,露丝告诉特德,她知道他一手策划了她母亲和埃迪的外遇,他给他们挖了陷阱,他知道玛丽恩对像他儿子的男孩没有抵抗力,而且他也料到埃迪会无可救药地爱上玛丽恩。

“露西,露西……”她的父亲开始说。

“睁大眼睛看路,还有后视镜,”她告诉他,“如果你想看我,还不如停到一边去,让我来开车。”

“你母亲有严重的忧郁症,她自己知道。”她父亲对她说,“她知道她会对你产生可怕的影响,对小孩子来说,父母患有忧郁症是很危险的。”

和埃迪谈话对露丝而言意义重大,然而埃迪告诉她的每句话对她父亲没有丝毫意义,特德已经对玛丽恩本人以及她离开他的原因形成了固定的看法,的确,露丝和埃迪的会见未能使她父亲有所触动,很可能因为如此,露丝头一次非常想要伤害她父亲的感情,于是她决定告诉他斯科特·桑德斯的事。

她是个聪明的小说家,会通过误导的手段让她父亲进入故事,先从她在等车时遇到斯科特讲起,然后讲到他们在壁球场打比赛。

“这么说,你的黑眼圈是他弄的!”她父亲说,“我不觉得意外,他喜欢在球场上乱跑,反手球动作幅度很大——像在打网球。”

露丝按部就班地讲着故事,讲到她给斯科特看她父亲工作室抽屉里的拍立得相片时,她开始用第三人称指称自己,特德不知道女儿清楚这些照片的存在——更不知道她早就对他床头柜抽屉里的安全套和润滑剂了如指掌。

露丝讲到她和斯科特第一次做爱——她告诉特德,她多么希望她父亲能在斯科特舔她的时候回家看到这一幕,所以她故意敞着主卧室的门——的时候,她父亲的眼睛暂时离开了路面,瞥了她半秒钟。

“你最好停下来,让我开车,爸爸,”露丝告诉他,“一只眼睛看路也比没有眼睛看路好。”

他注视着道路和后视镜,听她继续讲述:虾尝起来不太像虾,她不想和他做第二次,她的第一个大错误是骑在斯科特身上的时间太长,她告诉特德的原话是“露丝把他的脑子都操了出来,让他失去了理智”。

她讲到电话铃响起,斯科特·桑德斯从后面进入她——可她告诉过他,她不喜欢这样——的时候,她父亲又把视线从路上移开了,露丝怒道:“听着,爸爸,要是你没法集中精力,就不适合开车,停到一边去,我来开。”

“露西,露西……”特德说不出别的话来,他哭了。

“如果你心情不好,看不清路的话,那更得把车停到一边了,爸爸。”

她描述了她的脑袋是如何一直往床头板上撞的,还有她别无选择,只能用屁股向后推他,后来他又打了她——不是用壁球球拍打的。(“露丝觉得那是一记左直拳,但她没看清他出拳。”)

她蜷在地上,希望他不要一直打她。然后,当她的头不那么晕了,她就到楼下去找到了斯科特的球拍,第一下打中了他的右膝盖。“那是个下盘反手球,”她解释道,“拍子自然是侧着挥过去的。”

“你先打了他的膝盖?”她父亲插话道。

“先是膝盖,然后是脸、两个胳膊肘、两边的锁骨——按照这个顺序。”露丝告诉他。

“打得他不能走了?”她父亲问。

“不能爬,”露丝说,“他可以走,瘸着腿走。”

“上帝,露西……”

“你看见肯尼迪机场的牌子了吗?”她问他。

“是的,我看见了。”他说。

“你看上去就像没看见一样。”露丝告诉他。

然后她告诉他小便时的疼痛,还有她体内那个不熟悉的地方的痛感。“我敢肯定那感觉会消失的,”她补充道,这时她放弃了第三人称的形式,“只要以后别再用那种姿势做爱就可以了。”

“我要杀了那个杂种!”她父亲告诉她。

“何必呢?”露丝问,“你仍然可以和他打壁球——当他又能跑来跑去的时候,虽然他球技不是很好,但你可以和他一起健身——他是个不错的陪练。”

“他实际上强奸了你!还打了你!”她父亲吼道。

“可一切都没改变,”露丝说,“汉娜还是我最好的朋友,你还是我父亲。”

“好吧,好吧,我明白了。”她父亲对她说,他想用旧法兰绒衬衫的袖子擦去脸上的眼泪,露丝特别喜欢这件衣服,因为她父亲在她很小的时候就穿着它,尽管如此,她还是很想告诉他,两只手都不能离开方向盘。

她告诉父亲航班号,让他找到正确的候机楼。“你能看到,对吗?”她问,“达美航空。”

“我能看到,我能看到,我知道是达美,”他告诉她,“我明白你的意思——我明白,我明白。”

“我不觉得你能明白,”露丝说,“别看我——我们现在还没停车!”她不得不告诉他。

“露西,露西,对不起,对不起……”

“你看到‘出境’的标志了吗?”她问他。

“是的,我看见了,”他说,“干得好,露西。”露丝想起,在那个该死的谷仓被她打败之后,他也对她说过这三个字。

当她父亲终于把车停下,露丝说:“开得好,爸爸。”如果她那时知道这会是她和父亲的最后一次谈话,她可能会试着和他言归于好,但她也意识到自己这次真的打败了他,简单的几句安慰并不能让她父亲重新振奋起来,更何况她体内的那种陌生的疼痛感还在纠缠她。

回想起来,露丝认为自己当时哪怕记得亲吻父亲、和他道别,也会让她心里好受一点。

登机之前,在达美航空的贵宾室,露丝给艾伦打电话,他听起来很是担忧,又像是有什么事瞒着她,这让她紧张起来,如果让他知道斯科特·桑德斯的事,不知道艾伦会怎么想。(艾伦永远不会知道斯科特的事。)

汉娜已经接到了艾伦的留言,给他回了电话,但他只是简单地和她说了几句,他告诉汉娜一切都好,他和露丝说过话了,露丝也“很好”,汉娜提议他们出来吃午饭,或者喝一杯——“只是谈谈露丝”——但艾伦告诉她,他期待着见到她和露丝两个人,当露丝从欧洲回来的时候。

“我从来不和别人谈论露丝。”他告诉她。

听到这里,露丝差点对艾伦大叫“我爱你”,但她能从他的语气里听出一些担忧,作为她的编辑,他可瞒不过她。

“有什么事不对劲吗,艾伦?”露丝问。

“嗯……”他嘀咕道,听起来有点像她的父亲,“没什么,真的,可以等你回来再说。”

“告诉我。”露丝说。

“你的读者来信里,有一封比较奇怪,我们一般会把它们转到佛蒙特州,不会拆开来读,可这封信是给我的——收件人写的是你的编辑,所以我就读了,但我发现这封信其实是写给你的。”

“是骂我的吗?”露丝问,“那很正常,还有别的吗?”

“我猜就是这个意思,可它让人不舒服,我觉得你应该看看它。”

“我会看的——等我回来以后。”露丝告诉他。

“也许我可以把它传真到你的旅馆。”艾伦建议。

“写信的人威胁我了吗?他是跟踪狂吗?”露丝问,“跟踪”这个词总会让她起鸡皮疙瘩。

“不,写信的是个寡妇——愤怒的寡妇。”艾伦告诉她。

“噢,这样啊。”露丝说,她想到过这种情况,当她没堕过胎却写了堕胎时,她就收到过那些堕过胎的人的辱骂信,当她没生过孩子却写了生孩子的经过(没结/离过婚却写了结/离婚)的时候……总有亲历者写信来骂她,人们总觉得想象出来的东西不真实,或者坚持认为想象不如个人经历真实,总之就是那套老观点。“看在上帝的分上,艾伦,”露丝说,“如果再有这种信,请你不要再担心了,好吗?”

“这封信有点不一样。”艾伦说。

“好吧,把它传真给我。”她告诉他。

“我不想让你担心。”他说。

“那就别传真给我!”露丝说,然后她又补充了一句,“这个寡妇喜欢跟踪还是骂人?”因为她突然产生了这个疑问。

“听着,我会传真给你的。”他告诉她。

“你需要把这封信交给联邦调查局吗?——它是不是那种信?”露丝问他。

“不,不——不需要。我不这么认为。”他说。

“那就传真吧。”她告诉他。

“等你到旅馆就能看见了,”艾伦承诺道,“一路顺风!”

为什么个人生活被触及的时候,女人就成了最糟糕的读者?露丝想,是什么让一个女人觉得她被强奸(她堕胎、她结婚、她离婚、她失去孩子或丈夫)的那次才是全宇宙唯一真实的经历?还是说露丝的读者大都是女人,而且这群喜欢给小说家写信、把自己的悲惨经历讲给她听的女人恰好是世界上最不幸的那批女人?

露丝坐在贵宾室里,端着一杯冰水冷敷她的黑眼圈,可能因为她恍惚的神情和吓人的伤势,同机的一位旅客——一个喝醉了的女人——过来找她说话,这个女人和露丝年纪相仿,脸色苍白憔悴,表情却很坚毅,她瘦得过分,嗓音嘶哑,似乎是个老烟枪,讲话南方口音,喝醉后吐字更加含糊不清。

“不管他是谁,亲爱的,你最好甩了他。”女人告诉露丝。

“是打壁球受的伤。”露丝说。

“他用壁球打你?”女人嘟囔道,“妈的,那得多狠心!”

“确实狠心。”露丝微笑着承认。

在飞机上,露丝很快喝掉两杯啤酒,当她不得不去小便时,她发现痛感有所减轻,除了她,头等舱只有三个乘客,没人坐她旁边,她告诉乘务员不用给她送晚餐,到了早餐时叫醒她就可以了。

露丝斜靠在椅子上,盖着薄毛毯,尽量让自己在小枕头上躺得舒服一些,她只能仰躺或者朝左侧躺,因为右脸太疼。睡着之前,她最后一个念头是:汉娜又说对了,我对我父亲太苛刻了。(毕竟就像歌里面唱的那样,他只是个男人而已。)

然后露丝就睡着了,她会一路睡到德国,同时徒劳地抵御着各种梦境的入侵。

守寡的余生

全都是艾伦的错。如果艾伦没告诉她有一封愤怒的寡妇写来的奇怪的信,她就不会整夜梦见自己收到辱骂信或者碰见跟踪狂了。

曾经有段时期,读者来信她每封必回,虽然信件数量非常多——尤其是她第一本小说出版后——但她都尽量回复。至于那些不要脸的辱骂信,她根本不在意,只要看出来信的语气有一点不对劲的地方,露丝就把它扔到一边不予理睬。(比如,“总体而言——尽管你有些句子写得并不完整——我还是有些喜欢你的书的,但你对逗号的滥用和对‘但愿如此’这个词的误用最终还是拖垮了我的耐心,读到385页时我放弃了,你购物清单般的流水账写作风格让我决定去读行文比你更好的作者的书”。)谁会勤快到回复这样的信呢?

在提出反对意见的信中,更常见的是对她小说内容的投诉。(“我讨厌你的书,因为你以耸人听闻的手法处理一切,而且你会极力夸大那些不体面的内容。”)

至于所谓“不体面的内容”,露丝知道这些东西对于她的一些读者而言是种冒犯,更何况她夸大了这些内容,露丝·科尔其实也不确定自己是否夸大了那些不体面的地方,她最担心的是,“不体面”已经变得司空见惯,以至于无法加以夸大。

真正令露丝烦恼的是,她习惯了回复那些“好信件”,可正是这些好信件需要你仔细判断究竟是否应该回复,尤其危险的是那些写信人声称自己喜欢露丝·科尔的书,而且其人生也被她的书改变的信。

对于这种情况,存在一种常见的模式:写信者总是宣称自己对露丝的某一本或某几本作品爱不释手,通常还对其中的一个或几个人物有一定的自我认同感。露丝会在回信中感谢这位读者的来信,然后写信者第二次来信,提出一些要求,还经常会附上一部书稿(“我喜欢你的书,我知道你也会喜欢我的书的”),提议和露丝见面。第三封信往往是他们表示自己受到伤害的抱怨信——因为露丝没有回第二封信。无论露丝是否回复第三封信,第四封信必定是骂人的——甚至后面一连跟着好几封辱骂信。

露丝认为,就某种意义而言,她的前粉丝——那些因为没法与她建立私交而感到失望的粉丝——比一开始就讨厌她的读者更可怕。小说的写作要求小说家的隐私得到保障,需要小说家几乎孤立地存在于人群之外。相比之下,一本书的出版则需要大张旗鼓地公开宣传,露丝从来不擅长应付这种情况。

“早上好,”空乘在露丝耳边低语道,“早餐……”露丝被乱七八糟的梦搞得精疲力尽,不过她肚子饿了,难以抵抗咖啡的香味。

过道对面,有位绅士在刮胡子,他面前摆着早餐,手里拿着小镜子,电动剃须刀的声音像昆虫翅膀刮动纱门。这群吃早餐的人下方就是巴伐利亚,随着云层的不断上升,巴伐利亚显得越来越绿,第一缕曙光蒸发掉了晨间的薄雾,夜里下过了雨,飞机在慕尼黑降落时,停机坪仍然是湿的。

露丝喜欢德国,也喜欢她的德国出版商。这是她第三次来德国,一如既往,邀请方事先给她详细解释了行程安排,采访她的记者都读过她的书。

旅馆前台早就知道她要来,已经为她准备好了房间,出版商也送来了鲜花——还有书评的影印件,评价很不错。露丝的德语并不好,但她至少能读懂书评,在埃克塞特和米德尔布里,德语是她修习过的唯一一门外语,她试着讲德语时,德国人似乎很高兴,尽管她说得并不怎么样。

因为这是第一天,她强迫自己保持清醒,坚持到中午,然后打个盹,两三个小时的睡眠应该足以应付时差,晚上她要去弗赖辛参加第一场读书会,周末接受采访后,邀请方派车送她去斯图加特。一切都安排得很清楚。

甚至比她在国内时还清楚!露丝想。这时前台的女服务员对她说:“噢,你有一份传真。”她才想起那个愤怒的寡妇的辱骂信,她差点忘了这事儿。

“欢迎来德国!”露丝转身跟着行李员走进电梯的时候,前台的女人对她叫道。

“亲爱的,”在信的开头,愤怒的寡妇这样写道,“这一次你太过分了,也许那篇书评对你的评价是真的,你确实拥有‘在一本书中编排大量社会弊病和人类弱点的讽刺天赋’,或者‘为了展示我们这个时代的各种道德灾难,你把它们都安排在单个人物的一生之中’。但并非生活中的每件事都可以作为喜剧素材,有些悲剧是无法用幽默的视角来解读的,你太过分了。

“我结婚五十五年了,”寡妇说,(她已故的丈夫可能从事殡仪行业,露丝猜想。)“我丈夫去世时,我的人生仿佛停止了,他就是我的全世界,失去了他我就失去了一切。而你自己的母亲呢?你觉得她会调侃你哥哥们的死吗?你认为这个女人抛弃你和你的父亲,只是为了和生活开个玩笑吗?”(她怎么敢这么说?露丝·科尔想。)

“你写过堕胎、分娩和收养,但你从来没怀过孕,你写过离婚者和寡妇,但你也从来没结过婚,你说寡妇重新回到这个世界是安全的,然而现实中只守一年寡是不可能的,比如我本人就会守一辈子寡!

“霍勒斯·沃波尔曾写道:‘用理性看世界,世界是一出喜剧,用感性看世界,世界是一出悲剧。’但对那些兼具理性和感性的人来说,现实世界是悲剧,只有那些幸运的人才会觉得它是喜剧。”

露丝翻到信的末尾,然后又翻到开头,没发现回信地址,愤怒的寡妇甚至没有署名。

她的信是这样结束的:“我能做的只有祈祷,我也会为你祈祷,以你现在的年纪竟然还没有结婚,这是怎么回事?我会祈祷你早日结婚,至于生不生孩子随你的便,我丈夫和我十分相爱,但我们从来没想过要孩子,孩子可能破坏婚姻。更重要的是,我会祈祷你真的爱你的丈夫——然后你会失去他,我祈祷你以寡妇的身份度过你的余生,然后你就知道你对现实世界的描写是多么的不现实了。”

在应该署名的地方,来信者的落款是“一个用余生守寡的女人”,还有一句令露丝不寒而栗的附言:“我有很多时间祈祷。”

露丝给纽约发传真,让艾伦查看原来的信封上有没有愤怒的寡妇的名字或地址——哪怕能查到寄信的城镇也好。

结果,查到的信息像信件本身一样令人捉摸不透:这封信是有人送到兰登书屋东十五街的办公楼的,前台忘记了送信人的模样,也不记得对方是不是个女人了。

如果这个喜欢祈祷的寡妇已经结婚五十五年,她至少应该七十多岁了,说不定已经有八九十岁,她或许真的有许多时间祷告,不过她的人生应该时日不多了。

露丝几乎睡了一下午,寡妇的来信并没有给她造成多大的困扰,也许这样很正常,如果一本书确实有可取之处,必定会让某些人有挨了耳光的感觉,不能让一位愤怒的老太太的来信毁了我的旅行,露丝想。

她打算散个步,寄几张明信片,然后写日记。除了在法兰克福书展上不太可能休息之外,她决定在逗留德国的其余时间里养精蓄锐,从她的日记和明信片的内容来看,在某种程度上,她确实做到了这一点,甚至在法兰克福的时候也不例外!

露丝的日记和明信片内容选录

弗赖辛的读书会还不错,但无论是我自己还是观众的状态都没有我想象中的好,气氛比较沉闷,此后的晚餐是在一座昔日的修道院(有拱顶)吃的,我喝多了。

每次来德国,在四季饭店这种地方,我都会发现这样的对比:衣着华贵的酒店客人(一本正经的商业阶层)和刻意不修边幅的记者(仿佛故意惹父母不高兴的青少年),这是一个自相矛盾的丑陋社会,与我们的社会相似,比我们复杂,甚至比我们堕落。

不知道是因为时差还是又产生了新的创作灵感,我读不进任何连续性的内容,比如客房服务菜单、酒店的设施清单,还有诺曼·谢利的《格雷厄姆·格林传》,我本来没打算带这本书,一定是无意中塞进了我随身携带的包里。我能读下去的只有那些看上去重要的段落的最后几句,段落当中的某些句子偶尔会跳出来,让我眼前一亮,然而我没法连续着读什么东西,思维总是不断跳跃。

谢利这样写格林:“对粗鄙、肮脏、色情和下流的追求开拓了他的广度,从他的日记中也能看出这一点。”我怀疑从我的日记中也能看出这一点,希望如此吧。社会竟然期望(甚至接受)男作家追求粗鄙、肮脏、色情和下流,我觉得恶心。作为作家,如果我也有勇气追求粗鄙、肮脏、色情和下流,对我也肯定有好处,但别人要么会迫使追求这些东西的女人觉得自己可耻,要么嘲笑她们的自我辩护荒唐聒噪,仿佛她们在吹牛一样。

就算我付钱给一个妓女,让我看她如何接客,记录那些见不得人的秘密交易的种种细节……这也是作家分内的事,然而人们却给女作家设下种种限制,好比一个男作家可以有各种风流往事,这些历史甚至使他显得更有魅力,情史丰富的女作家却最好保持沉默,否则就要被人指指点点。

我的潜意识一定在构思一部新小说,时差不是我心烦意乱的原因,我打算描写一位女作家,她比我还要极端——比任何作家、任何女人都极端,她尽一切努力来观察一切,吸纳每一个细节,她没必要非得保持单身,但她相信婚姻会限制她,她并不需要亲身经历各种事情——也不想在性方面冒险——但她愿意做一个旁观者。

假设她付钱给一个妓女,让她观察她接客的过程,假设她不敢一个人做这件事——比如带上了她的男朋友(当然,这是个“坏男朋友”),结果因为观察妓女的生活,这个男人做出一些非常可耻的事,让女作家决心改变自己的人生。

虽然描写了卑鄙下流的事件,但这部小说的主要目的是展示性别的不平等:女性作家在观察生活的过程中偶遇突发事件,以致引火烧身,而这件事——跟妓女有关——如果发生在男作家身上,则根本不会引发当事人的羞耻感,他也不会被人指责为堕落。

格林的传记作者诺曼·谢利指出,“小说家有权——也需要——利用自己或他人的经历。”谢利先生认为,小说家可以冷酷无情地运用这项“权利”,为了满足“需要”,可以不择手段,然而观察和想象之间的关系并非只有单纯的残酷那么简单,必须想象出好故事,细节必须逼真,为了做到这一点,可以引入真实的细节,这样做固然高估了个体经验,但观察是绝对有必要的。

所以,我的反常绝非时差所致,而是因为一部小说即将成形,它从雇用妓女开始,传统观念认为这样做是可耻的——不,应该从描写那个坏男朋友开始!我当然会把他写成左撇子,而且头发是金红色的……

汉娜老是告诉我,我不应该仅仅因为生物钟的时间到了而结婚,结婚(或不结婚)需要“正确”的理由,不应该听从身体的指挥,因为你的身体不过是想要个孩子,我受够了这种说法了。汉娜也许天生不受生物钟的影响,但除了生小孩,她对自己的身体的其他要求可都是唯命是从。

露丝寄给汉娜一张印有慕尼黑市场摊位上陈列的各种香肠的明信片,并在留言中写道:我原谅你,可是你太容易原谅你自己了,你总是这样。爱你的露丝

从慕尼黑乘车到斯图加特的旅程;Schwäbische Alb的发音;种植红蓝绿卷心菜的农场。我在斯图加特住的旅馆位于席勒大街,那是一家有许多玻璃的现代化酒店。Schlossgarten的发音。

斯图加特的读书会结束后,年轻观众提出的问题都是关于美国社会的,因为他们认为我的书抨击了美国社会,他们请我尽情表达他们所谓的我的反美立场(采访我的人也曾这样鼓励我),因为东西德国迟迟不统一,他们还想知道我对德国人的看法,比如:“美国人一般怎么看德国人?”“美国人希望德国统一吗?”

我告诉他们,我宁愿谈论怎么讲故事,可他们不同意,我只好说,我对他们感兴趣的事情不感兴趣,他们不喜欢我的回答。

在新小说里,妓女的年纪应该比较大——不会让女作家觉得畏惧,她的坏男朋友却想要比这个妓女更年轻、更漂亮的女人,读者虽然知道这个男朋友不是什么好人,但女作家暂时看不到这一点,她专注于观察妓女的生活——不只包括她的客人、机械的性交动作,还应该有房间内部的各种细节。

故事应该发生在阿姆斯特丹,因为:首先,那里的妓女是合法的;其次,我要去那里;第三,因为我的荷兰出版商是个好人,我可以说服他陪同我观察妓女。

不,你真蠢——观察妓女这种事,你只能一个人做。

我喜欢艾伦的哪些方面:主要是他的侵略性(我也喜欢他的适可而止),还有他的批评,至少是对我写作的批评,和他在一起,我可以做我自己。他容忍我、原谅我(也许过于容忍)。和他在一起,我有安全感,我可以做更多的事、读更多的书、从他那里得到更多。他不会强迫我。(他从来都没有强迫过我。)他会是一个好父亲。

我不喜欢艾伦的哪些方面:他会打断我,但他谁都会打断,他的吃相让我难堪,使我进一步怀疑他的做爱习惯也让人恶心,还有他手背上的毛——啊,不能再想了!

在寄给艾伦的一张明信片(印的是1885年戴姆勒在斯图加特的梅赛德斯-奔驰博物馆的照片)上,露丝写道:你需要一辆新车吗?我想和你开车出远门。爱你的露丝

从斯图加特飞到汉堡,从汉堡乘车到基尔,沿途有很多牛,我们在石勒苏益格-荷尔斯泰因州,荷斯坦奶牛的老家。司机是出版商的销售代表。我总能从销售代表那里学到东西。这位销售代表解释说,德国读者希望我更“政治化”,他还告诉我,因为社会评论都是政治化的,所以我的小说也很政治化,他说:“你的书很政治化,你却不是政治化的人!”

我不知道这样说是批评我还是客观陈述事实,但我认为他说得对,在基尔艺术馆的读书会上,观众们就提出过这样的问题,这批观众很不错。

但我没有回答,反而试图转移话题,谈谈如何讲故事。我告诉他们:“我就像一个制作家具的工人,所以我们还是谈谈怎么做桌子和椅子吧。”从他们的表情中,我看出他们希望听到更复杂、更有象征意义的阐释。“我准备写一本新小说,”我说,“讲一个女人决定结婚,不是因为她遇到了真心想嫁的人,而是因为她厌烦了交往各种坏男朋友。”只有少数的观众笑了,于是我又用德语说了一遍,笑声多了起来,但我怀疑他们是在嘲笑我的德语。

“这可能是我的第一部以第一人称进行叙述的作品。”我告诉他们。这时我发现他们彻底失去了兴趣,无论我讲英文还是德文都无济于事。“我打算叫这本书《我的最后一个坏男友》。”(把书名转换成德语后,我发现效果很可怕:Mein letzter schlimmer Freund,观众们不但没笑,反而很失望,因为它听起来就像是一本讨论青少年问题的书。)

停下来喝水的时候,我看到有观众离开了会场,后排的走得尤其多,留下来的人也在痛苦地等待我讲完,我没有信心告诉他们我打算写一位作家,因为这样恐怕会彻底打消他们的兴趣,而且我已经讲了太多关于叙事技巧和视角的内容,连我自己都厌烦通过谈论自己的本职工作来取悦他们了。

从我在基尔的酒店房间可以看到海湾里的轮渡,它们往返于瑞典和丹麦,也许有一天,我可以和艾伦去坐坐那些轮渡,也许有一天,我可以和丈夫、孩子一起旅行,还得带个保姆照顾孩子。

关于我要写的那位女作家:她真的相信婚姻意味着她再也不能自由地观察世界了吗?如果她已经结婚,可以和丈夫一起找妓女谈谈啊!对于一位女作家,丈夫可以给她带来更多自由观察的便利,也许我要写的这位女性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

不知道艾伦会不会拒绝和我一起观察妓女接客。他当然不会拒绝的!

然而我真正需要邀请的同伴应该是我的父亲。

在寄给她父亲的明信片(印的是汉堡红灯区的妓女在窗口拉客)里,露丝写道:想你,爸爸。对你说了那样的话,我很抱歉,那太恶毒了。我爱你!露西

从汉堡飞往科隆,从科隆驱车前往波恩,庄严宏伟的大学。

观众中第一次有人问起我的眼睛。(所有采访我的记者都问过我。)提问的是个年轻女人,看上去像个学生,她的英语几乎称得上完美。

“谁打的你?”她问。

“我父亲。”我告诉她。观众们全都安静下来。“用他的胳膊肘,我们当时在打壁球。”

“你父亲很年轻?可以跟你一起打壁球?”年轻女子问。

“不,他没那么年轻,”我告诉她,“但他的身体很好。”

“那你接下来一定打败了他。”学生说。

“是的,我打败了他。”我说。

然而读书会结束后,那个女人给我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我不相信你,是别人打的你。”

我也喜欢德国人的这一点:他们会自己得出结论。

当然,如果我写一本关于女作家的第一人称小说,那些书评人难免会给它贴上“自传”的标签,以此宣扬他们的结论:我是在写我自己。但我不能因为担心作品出版后会引起某种反应而回避特定的写作方式。

艾伦很可能会抱怨我连写两本关于女作家的小说,但他也说过,编辑不能建议作者写什么或者不写什么,我当然要提醒他这一点。

对于这部新小说,更重要的是:坏男朋友到底做了什么,才会让女作家在观察妓女接客后产生了羞耻感?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使她下决心要改变自己的人生?

看过妓女接客之后,男朋友可能一时兴起,想和女作家做爱,结果让她觉得他做爱的时候想的是别人,不过这无非是一次令人不快的性经历而已,刺激她的必须是更可怕、更羞辱的事件。

在某种程度上,比起实际写作,我更喜欢小说构思的阶段,因为存在各种可能性,而等我敲定了细节和语言之后,选择的机会就没有了。

究竟要不要寻找我的母亲?希望有一天她会来找我。我的人生中还剩下哪些重大事件?我的意思是,这些人生大事可能会促使她来找我——我父亲去世、我的婚礼(如果我结婚的话)、我的孩子出生(如果我生的话)。(即便我想生孩子,也会只生一个。)也许我应该公开宣布我要和埃迪·奥哈尔结婚,这样或许能引起她的注意,不知道埃迪是否愿意配合——但他肯定也希望见到她!

在寄给埃迪·奥哈尔的明信片(科隆大教堂的壮丽穹顶)上,露丝写道:与你见面和交谈……迄今为止,那是我人生中最重要的一夜。我希望很快再次见到你。你诚挚的,露丝·科尔

在寄给艾伦的另一张明信片(莱茵河畔的宏伟古堡)上,露丝写道:亲爱的编辑,请帮我从中选择一个书名:《她的最后一个坏朋友》还是《我的最后一个坏男友》?无论选哪个我都会喜欢。爱你的露丝

又及:为我买下这栋房子,我就会嫁给你。但我觉得无论怎样我都会嫁给你!

从波恩到法兰克福的火车上,我又想出一个新小说的标题,也许它比《我的最后一个坏男友》更有吸引力,但这只是因为使用这个题目,我可以继续用第三人称写书。《她见到的和她不知道的》——我猜它有点长,而且太直白,也许在中间加个分号更准确:《她见到的;她不知道的》,我猜得出艾伦会怎么看待加了分号的标题,他不喜欢我用分号,“现在没人知道分号是什么意思了,”他说,“如果你不经常读十九世纪的小说,说不定会以为逗号上面那个点是印刷错误——分号只会让读者分心。”尽管如此,我还是想和他结婚!

从波恩到法兰克福用了两个小时,我在法兰克福待的时间最长,要忙的事也最多。只有两场读书会,但有好几场访谈,在书展上还要参加小组讨论,这正是我所纠结的,因为讨论的主题是德国的统一。

“我是小说家,”我无疑会在某个时刻抛出这句声明,“我只是个讲故事的。”

从名单来看,参加小组讨论的人包括其他书的作者,他们都是来书展宣传作品的,其中一位是个有名的美国男作家,自认为智商很高,还有一位美国女作家,没那么有名,但也没那么自命不凡,可她的观点应该属于“色情作品侵犯了我的公民权利”那一类。(她很可能已经写过《少儿不宜》这本书的评论,而且很可能抨击了它)。

还有一位年轻的德国小说家,他的作品在加拿大被禁了,因为有人指控书中存在淫秽内容——其实很可能没有那么严重。这位小说家书中的一个人物喜欢和鸡发生关系,结果在豪华酒店里被人撞见了——酒店工作人员听到他的房间里传出可怕的鸡叫声,清洁女工还在现场发现了很多鸡毛。

和小组的其他成员比起来,这位德国小说家算是有趣的了。

“我是个幽默小说家。”我也会在某个时刻抛出这一句,我总是这样。半数观众(以及半数以上的小组成员)会认为我的意思是“我不是个严肃小说家”,幽默的风格不是经过选择得来的,你可以选择情节,也可以选择没有情节,可以选择人物,但幽默不是个选择,是自然流露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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