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是记者。”汉娜说。
“去她的——不就是个老太婆嘛。”汉娜的坏男朋友说。
“我来处理。”埃迪·奥哈尔说,但老太婆似乎对埃迪的魅力完全免疫。
“我不跟你说话,我要跟她说话。”老太婆指着露丝对埃迪说。
“听着,女士——今天她结婚,别他妈的捣乱!”汉娜说。
艾伦和露丝停住脚步,转头去看那个气喘吁吁的老太太。“不是我前妻。”艾伦小声告诉露丝,但露丝十分清楚这一点,正如她可以肯定老太太不是她母亲一样。
“我想看看你的脸。”老太太对露丝说,她像杀害罗伊的凶手一样相貌平平,毫无特色,不过是个蛮横的老太太。想到这里,没等对方再开口,露丝突然猜到了她是谁,除了那个愤怒的寡妇,还有谁会这么蛮横呢?
“好了,现在你看到我的脸了,”露丝告诉她,“然后呢?”
“当你变成寡妇的时候,我想再看看你的脸。”愤怒的寡妇说,“我已经等不及了。”
“嘿,”汉娜告诉老太太,“她变成寡妇的时候,你早死了,你现在看上去就快死了。”
汉娜把露丝的胳膊从艾伦手里抽出来,把她拽向他们的车,“快点儿,宝贝——今天你结婚呢!”
艾伦瞥了老太太一眼,然后跟着露丝和汉娜上了车。汉娜的坏男朋友虽然外表凶悍,其实是个窝囊废,他磨蹭着看向埃迪。
埃迪·奥哈尔头一次遇到不被他的魅力打动的老太太,他打算再对愤怒的寡妇放一次电。老太太正紧盯着露丝的背影,似乎想要牢记这一刻。
“你难道不觉得婚礼应该是神圣的吗?”埃迪说,“我们应该永远记住这一天?”
“噢,没错,我同意!”老寡妇热切地说,“她一定会记住这一天。当她丈夫死了的时候,她会更加想念这个日子,我每时每刻都在怀念我结婚的那天!”
“我理解,”埃迪说,“我送你去你车上好吗?”
“不用了,谢谢你,年轻人。”寡妇告诉他。
埃迪被她的义正辞严击败了,只好转身离去,快步追赶同伴们。每个人都急匆匆的,或许因为现在是寒冷的十一月吧。
傍晚时有个小型的晚餐聚会,书店老板凯文·莫顿(他帮露丝看房子)和他妻子也来参加。艾伦和露丝没安排蜜月,露丝告诉汉娜,他们婚后打算经常待在萨加波纳克,减少待在佛蒙特的时间,等有了孩子,他们会在长岛和新英格兰之间作出最终选择(孩子长到上学的年龄之后,她会希望孩子住在佛蒙特)。
“你们打算什么时候要孩子?”汉娜问露丝。
“看我什么时候怀孕,也有可能不怀孕。”露丝说。
“可你们试过了吗?”汉娜问。
“新年过后我们就试。”
“这么快!”汉娜说,“你还真是不浪费时间。”
“我三十六了,汉娜,我浪费的时间够多了。”
婚礼当天,佛蒙特的房子里的传真机一直在响,露丝多次离席,跑到屋里看传真——大部分是她的外国出版商发来的贺信,其中有一封是来自马丁和西尔维娅的(维姆会心碎的!西尔维娅写道)。
露丝曾让马丁告诉她妓女被杀案的进展,马丁告诉露丝,现在还没有关于凶手的新闻,警方也没有提。
“她有孩子吗?”露丝早前曾经发传真问马丁,“我想知道那个可怜的妓女有没有孩子。”但也没有关于妓女的女儿的新闻。
露丝已经返回大洋彼岸,对她而言,遥远的阿姆斯特丹发生过的事仿佛云烟般消散,只有在夜晚无法入睡时,她才会想起罗伊的衣橱,想起衣架上的衣服触碰身体的感觉,还有皮背心的皮革味道。
“你怀孕时会告诉我的吧?”洗碗的时候,汉娜问露丝,“你不会也保密的吧?”
“我没有秘密,汉娜。”露丝又说谎了。
“你是我认识的最会保密的人,”汉娜告诉她,“我要是想知道你的情况,只能和其他人一样,读你的下一本书。”
“但我不会写我自己的,汉娜。”露丝提醒她。
“随便你怎么说。”汉娜说。
“我怀孕时当然会告诉你,”露丝换了个话题,“你会是艾伦之后第一个知道的。”
那天晚上,和艾伦上床后,露丝觉得有些不安,还感到疲惫。
“你没事吧?”艾伦问她。
“我没事。”露丝告诉他。
“你看起来很累。”艾伦说。
“我是很累。”露丝承认。
“你好像和以前不一样了,不知怎么回事。”艾伦告诉她。
“嗯,因为我和你结婚了,艾伦,”露丝说,“这就是不一样的地方,不是吗?”
1991年1月的第一周结束时,露丝会怀孕,那时的情况还会有所不同。“老天,这么快!”汉娜说,“你告诉艾伦,不是每个他这种年纪的男人都能打出真枪实弹的!”
1991年10月3日,格雷厄姆·科尔·奥尔布赖特——七磅十盎司——降生在佛蒙特州的拉特兰。男孩的生日恰好是德国统一纪念日,虽然讨厌开车,汉娜还是开车送露丝去了医院。露丝怀孕最后一周时,都是汉娜在陪她,因为艾伦要留在纽约上班,周末他才会开车到佛蒙特去。
当天凌晨两点,汉娜开车从露丝家出发,送露丝去拉特兰的医院,大约开了四十五分钟。出发前,汉娜给艾伦打了电话。婴儿直到上午十点才出生,艾伦赶到之后,又等了很长时间。
孩子的名字取自格雷厄姆·格林,艾伦说,他希望他的小格雷厄姆可不要像那位小说家一样喜欢光顾妓院。已经一年多没有继续读《格雷厄姆·格林传》上卷的露丝更担心儿子染上格林的另一个习惯:世界上哪里有麻烦,他就喜欢去哪里,亲身体验各种危险。露丝可不希望她的小格雷厄姆做这种事,她自己也绝不会再追求这种经验,毕竟她已经见识过妓女是怎么被嫖客杀死的,而且那个凶手至今尚未落网。
露丝的小说也有一年没动笔,她和孩子搬回了萨加波纳克,这意味着肯奇塔·戈麦斯会成为格雷厄姆的保姆,这样安排也方便艾伦前来度周末。他可以从纽约乘巴士或者火车到布里奇汉普顿,比从纽约开车到佛蒙特节省一半的时间,而且还可以在火车上工作。
在萨加波纳克,艾伦在特德的旧工作室办公,露丝嫌那个房间里有股墨鱼汁的臭味,也有可能是腐烂的星鼻鼹鼠的尸体味道——或者是拍立得相片保护膜的臭气。虽然那些照片已经扔掉了,可露丝说她还能闻到它们的气味。
然而,她却选择了谷仓的二楼——过去的壁球场——作为她的办公室,在那里她又会闻见(或者通过其他感官觉察到)什么味道呢?梯子和活门已经换成了正常的楼梯和普通的房门,露丝的新办公室墙板上装有暖气,原来的壁球场的死角那里开了一扇窗,当小说家坐在她那台老式打字机前面打字时,或者——她更喜欢这样——在黄色横格稿纸上用笔写作时,她再也听不到壁球飞到响声板上的撞击声,曾经的球场T形区(她父亲告诫她一定要死守到底的区域)上面已经铺了地毯,再也看不见了。
她时常还会闻到汽车排出的废气,因为谷仓的一楼依旧停着几辆车,然而她并不反感这个味道。
“你真是个怪人!”汉娜又对她说,“在这里工作,我会起鸡皮疙瘩的!”
可至少在格雷厄姆上幼儿园之前,萨加波纳克的房子对露丝而言相当合适,艾伦和格雷厄姆也喜欢这里。他们会去佛蒙特过夏天,因为那时的汉普顿人满为患,艾伦也不那么介意长时间开车往来于纽约和佛蒙特(从纽约开车到露丝在佛蒙特的房子需要整整四个小时)。露丝也会担心艾伦夜间开车时的安全——路上会遇到野鹿和醉驾的司机——但她的婚姻很幸福,而且她第一次觉得爱自己的人生。
像任何新妈妈一样——尤其是那些高龄的新妈妈——露丝担心她的孩子,她完全没有料到自己竟然这么爱他。但格雷厄姆是个健康的小孩,露丝对他的担忧完全出于她的想象。
比如说,到了晚上,她会莫名其妙地觉得格雷厄姆的呼吸很奇怪,当她听不见他的呼吸声时,她会从主卧室冲进育儿室(那里是她童年时代的卧室),躺在婴儿床旁边的地毯上睡觉。为了应付这种情况,她在格雷厄姆房间的柜子里放了一只枕头和一床被子。艾伦经常在早晨发现露丝睡在育儿室的地板上——母子俩都睡得很熟。
格雷厄姆不再睡婴儿床,能爬上爬下自己的床时,露丝会躺在主卧室,听着孩子光着脚穿过主卧室,朝她走来。露丝小时候也是这样穿过浴室,光着脚走到她母亲床边的……不,更多的是走向她父亲的床边,她让母亲和埃迪大吃一惊的那个难忘的夜晚除外。
看来这就是结局,如果有结局的话,小说家心想,这是一个完整的圆,既是结束也是开始。(埃迪·奥哈尔是格雷厄姆的教父,汉娜·格兰特是孩子的教母——出人意料的是,她竟然十分尽职尽责。)
而在那些蜷缩在育儿室地板上、听着孩子呼吸声入睡的夜晚,露丝·科尔会感谢她的好运气。杀害罗伊的凶手显然听到了不想发出声音的露丝发出的声音,却没有找到她。露丝常常想起他,想知道他在哪里,是不是杀害妓女的惯犯,也好奇他是否读过她的小说——因为她看到他带走了她送给罗伊的那本《少儿不宜》。也许他只想用那本书存放罗伊的照片,免得照片受到损伤。
在那些夜晚,蜷缩在格雷厄姆的婴儿床旁边(后来是他的床边),借着小夜灯的朦胧照明,露丝打量着昏暗的育儿室。透过窗帘的缝隙,她会看到熟悉的黑色夜空,有时上面星光点点,有时漆黑如水。
格雷厄姆的呼吸节奏有所变化的时候,露丝会跳起来仔细观察熟睡的儿子,然后她会透过窗帘的窄缝,看看鼹鼠人是否会出现在她预期的位置:蜷缩着睡在外面的窗台上,组成星形鼻子的一部分粉红色的触手抵着窗玻璃。
当然,她从不曾看到什么鼹鼠人,可露丝有时也会突然醒来,因为她敢肯定自己听到了鼹鼠人的喘息。(每次她都发现,声音来自格雷厄姆,他在睡梦中会发出一种奇怪的叹息声。)
然后露丝会接着躺下——想着她母亲为什么不露面,既然她父亲已经去世了。难道她不想看看孩子吗?露丝困惑地想,更不用说看我了!
这个念头让她愤怒,于是暂时不再去想。
露丝经常和格雷厄姆两个人待在萨加波纳克的房子里——比如艾伦留在纽约时——有时房子会发出奇怪的声音,比如老鼠爬墙缝的那种声音、不想发出声音的东西发出的声音,还有介于这些声音之间的各种声音——类似开门关门的声音,以及鼹鼠人屏住呼吸时发出的听不见的声音。
他就在那里,在某个地方,露丝知道;他还在等着她。在鼹鼠人眼中,露丝还是个小女孩。半梦半醒之间,露丝能看到鼹鼠人退化了的小眼睛——毛茸茸的脸上的两个毛茸茸的凹坑。
露丝的新小说也在等着她,等她不再是新妈妈的时候,就会继续写下去。到现在为止,《我的最后一个坏男友》只写了一百页左右,还没有写到男朋友说服女作家雇妓女看她接客——露丝还在构思这一段,这一段也在等着她。
第三部 1995年秋天
公仆
哈利·胡克斯特拉巡警不喜欢整理他的办公桌,他的办公室在警察局第二分局的二楼,俯瞰瓦莫斯街。虽然从来没有整理过办公桌,他却不放过街上的丝毫动静——因为和红灯区的其他地方一样,瓦莫斯街正在发生变化。作为一名想要提前退休的巡警,胡克斯特拉知道,哪怕是一丁点的变化,也逃不过他的耳目。
警察局对面曾有一家“杰米”花店,后来搬到了恩格柯克街的拐角,但还有一家“佩拉”餐厅和一个叫作“探戈”的阿根廷菜馆仍旧处于哈利的监控之下,当然也包括“杰米”花店的原址上开的那个“桑尼”酒吧。如果哈利真的像他的许多同事以为的那么有先见之明,他说不定会预见到,在他退休还不到一年的时候,桑尼酒吧会被名字猥琐的“龟公”咖啡馆取代。然而即便再优秀的警察,也不会预见到如此具体的未来细节,像许多选择了提前退休的人一样,哈利·胡克斯特拉相信他的辖区中的大部分变化只会变坏,绝对不会变好。
1966年,印度大麻首次大批输入阿姆斯特丹。20世纪70年代,海洛因来了,最初供货的是中国人,但到了越战结束时,海洛因的产地变成了东南亚的金三角,很多吸毒的娼妓都会把海洛因运进来。
如今,六成以上的瘾君子在卫生署有备案——荷兰警方派专人驻扎在曼谷,但红灯区七成以上的妓女是非法入境的外国人,对这样的人是无法备案的。
可卡因则来自哥伦比亚——用小飞机经苏里南运来,六十年代末七十年代初,苏里南人把它们带进了荷兰。苏里南娼妓倒没有什么问题,他们的皮条客制造的麻烦也不大,问题在于可卡因。现在,哥伦比亚人亲自上阵运输可卡因,但哥伦比亚妓女也不是问题,他们的皮条客比苏里南皮条客还要安分守己。
哈利·胡克斯特拉三十九年的阿姆斯特丹警察生涯中,有三十五年都是在老城区度过的,只有一次他曾被人用枪指着,指着他的人是苏里南皮条客麦克斯·波克,哈利立刻也掏出抢来指着麦克斯。如果比速度的话,哈利肯定输,因为是麦克斯先掏枪的,但亮出武器的主要目的是展示力量——这方面哈利自然是赢家,他的枪是九毫米口径的瓦尔特。
“这可是奥地利制造的,”哈利告诉苏里南皮条客,“奥地利人精通枪械,如果比较起来,这把枪在你身上开的洞肯定比你在我身上开的大,而且还会同时在你身上开出好几个洞来。”无论他是不是吹牛,反正麦克斯·波克把枪放下了。
然而,尽管胡克斯特拉巡警拥有和苏里南人打交道的经验,他还是相信未来只会更糟,不会更好。犯罪组织把前苏联阵营国家的年轻妇女运到西欧,数千名东欧妇女如今被迫在阿姆斯特丹、布鲁塞尔、法兰克福、苏黎世、巴黎等西欧城市的红灯区工作,为了抽取佣金,夜店、脱衣舞俱乐部、色情表演场所和妓院也成为娼妓买卖的大本营。
不过,大部分来自多米尼加、哥伦比亚、巴西和泰国的年轻妓女知道她们为什么来阿姆斯特丹,她们明白自己将要干什么,但来自东欧的女人常常误以为她们会到高级餐馆做女服务员,被骗到西欧之前,她们只是些学生、售货员和家庭主妇。
对于这些初到阿姆斯特丹的女人而言,成为橱窗妓女已经是最好的选择,然而现在站街女也开始抢橱窗妓女的生意,每个人都迫切需要工作,哈利认识最久的那些妓女要么已经退休,要么威胁说要退休——当然,她们动不动就这样威胁。哈利认为,这是个“目光短浅”的行业,因为妓女们总跟他说,她们“下个月”或者“明年”就不干了,还有一个女人表示:“不管怎样,我明年冬天就放弃。”
现在,越来越多的妓女告诉哈利,她们曾经怀疑自己接待了不该接待的客人。
这是因为形迹可疑的客人越来越多了。
胡克斯特拉巡警记得,一个俄罗斯女孩找了一份在安托万歌舞厅做服务员的工作。安托万歌舞厅可不是什么餐馆,而是妓院,妓院老板立刻扣留了女孩的护照,告诉她,就算顾客不想用安全套,也不能拒绝和对方做爱——否则就让她流落街头。不过她的护照也是假的,而且她很快找到一位看上去有同情心的顾客,对方是个老头,他很快就给她弄来另外一份假护照。妓院的人把她的名字改成了“弗拉特纳”,因为她的真名很难念,她头两个月的“工资”也没领到,因为妓院说她欠了他们钱,要从工资里扣,这笔“债务”包括中介费、税金、伙食费和房租。
妓院被警方突击检查后不久,弗拉特纳从老头那里借来一笔钱,他还给她租了一个带橱窗的房间,跟另外两个东欧女孩合用。至于借来的那笔钱,弗拉特纳一直都没还,貌似好心的老头成了她的特殊客户,经常来找她,她自然不会收他的钱。实际上,他成了给她拉皮条的,她却浑然不觉,不久,她就得把自己从其他客人那里赚到的钱分给他一半,哈利巡警后来才明白,这老头一直没安好心。
老头是个退休的公司主管,名叫保罗·德瓦利斯,他觉得为非法打工的东欧女孩拉皮条是一种娱乐和消遣。对他来说,这无非是个有趣的游戏:先是花钱嫖妓,后来免费嫖妓,最后她们还会给他钱——而他仍然可以继续嫖妓!
一个圣诞节的早晨——哈利近几年很少在圣诞节休假——哈利骑自行车穿过刚下过雪的老城区,他想看看妓女们是不是还在工作,他的看法和露丝·科尔的有些类似:也许只有刚下过雪之后,红灯区才会显得干净一些。而且他今天比平时感情用事得多——为圣诞期间可能还在接客的妓女准备了简单的礼物,礼物很普通,也不贵,只是一些巧克力、一块水果蛋糕和几件圣诞小饰品。
哈利知道弗拉特纳虔诚信教,至少她是这么告诉他的,为了她——如果她还在工作的话——他特地买了件稍微贵一点的礼物,不过因为是在二手珠宝店买的,他只花了十盾。那是个洛林十字架,女售货员告诉他,这东西很受时髦的年轻人欢迎。(洛林十字架上有两条横杠,上面那条比下面的稍短一些。)
雪下得很大,老城区几乎看不见脚印,只有老教堂旁边的男士小便处周围有几条足印,弗拉特纳所在的伍德肯尼斯街更是人迹罕至。看到她没在工作——窗户里是黑的,窗帘拉着,红灯也没开——哈利这才放心,正准备带着圣诞礼物离开时,他发现弗拉特纳的房门没关好,雪已经飘进去不少,积雪让他很难帮她把门关上。
他没打算看她的房间,但他必须先敞开门才能把门关紧,他伸脚把门口的雪踢到一边——这种天气真的不适合穿跑鞋——这时,他看到弗拉特纳吊死在天花板的灯上,风雪顺着敞开的大门卷进室内,她的尸体在半空中荡个不停。哈利走进去,顶着风关上了门。
弗拉特纳是当天早晨上吊的,可能是天亮后不久的事,她只有二十三岁,穿着平时的旧衣——来荷兰应聘女服务员时的那身衣服,因为她没有像接客时那样打扮,哈利一开始没认出她来。她还戴上了所有首饰,再给她戴上洛林十字架似乎有些多余——她的脖子上挂了至少六七个十字架,每一个上面都有耶稣受难像。
哈利没有碰她,也没碰她房间里的任何东西。根据她喉咙上的勒痕——以及天花板墙皮的损坏情况——他推测,她在窒息之前有过剧烈的挣扎。弗拉特纳楼上的公寓租给了一位音乐家,正常情况下,他有可能听到女孩上吊时的动静——至少听见墙皮掉落和灯具摇晃的声音,然而音乐家每年圣诞都不在这边,哈利通常也会出城过节。
回警察局报告自杀案——因为他已经知道这不是谋杀——的路上,哈利只回头看了伍德肯尼斯街一眼:他在雪地上留下的自行车辙痕是小街上唯一的生命活动的迹象。
老教堂对面,只有一个橱窗妓女在圣诞节的早晨开门迎客,她来自加纳,是个肥胖的黑人妇女。哈利停下来,把所有礼物都给了她,她高兴地接过巧克力和水果蛋糕,但表示她用不着那些圣诞饰品。
至于那个洛林十字架,哈利自己保留了一段时间,甚至还为它配了一条链子,链子甚至比十字架还贵。后来他把十字架和链子送给了他那时的女友,可他不慎把整个故事告诉了女友。在这方面,他对女人的判断总会出错,他以为她会接受这件礼物,并且认为这是对她的赞美,毕竟,他曾经真心喜欢那个俄罗斯女孩,这个十字架对他具有情感价值。然而任何女人都不希望听到别人给她的礼物有多么便宜,或者本来是要送给别的女人的——更不用说对方还是个非法入境、在工作场所上吊自杀的俄罗斯妓女了。
哈利当时的那位女友把礼物还给了他,这东西对她来说没有丝毫情感价值。目前哈利没有女友,他也不打算把它送给别的女人——即使对方是他的女朋友。
哈利从来不缺女朋友,问题在于——如果这算是问题的话——他和女人交往的时间都很短。他并非放荡不羁,也从来不脚踩两条船——每次只专注交往一位女友,然而最后往往不是女人离开,就是他离开,总是难以长久。
现在,一反常态地开始清理办公桌的哈利——五十七岁,已经决定这年秋天他五十八岁时就退休——很想知道自己的感情生活会不会一直“定不下来”。当然,他对女人的态度,还有女人对他的态度,多多少少都受到他的工作的影响,至少这是他决定提前退休的部分原因所在——他希望测试一下退休后情况是否有所改观。
第一次到街上巡逻时,他只有十八岁,到了五十八岁,他就当了四十年警察了。如果他能坚持到法定退休年龄六十一岁再退下来,退休金会稍微多一点,然而作为一个没结婚也没孩子的男人,他并不需要那么多钱,而且他家族里的男人也不长寿。
虽然哈利现在非常健康,但他不会忽略遗传因素。他想旅行,想尝试在乡村生活。他读了不少旅行的书,也出去玩过几次,他喜欢读游记,但更喜欢读小说。
看着他不愿打开的办公桌抽屉,哈利巡警想:露丝·科尔该出新书了吧?《少儿不宜》已经出版了五年了,她什么时候才能写完新小说呢?
哈利读过露丝的小说的英文版,因为他的英文很好,在红灯区的大街小巷,英语逐渐成为妓女和嫖客的通用语——蹩脚的英语是老城区的标准语言。蹩脚的英语,哈利想,即将成为未来世界的通用语,决心在五十八岁开始新生活的他,即将退休的公仆,一定要把英语说好。
读者
哈利巡警的女人们经常抱怨他不喜欢刮胡子。他的低调作风或许能在一开始令女性动心,然而最终她们都会觉得,他的不修边幅是对她们的不重视。他总要等到脸上的胡茬快变成络腮胡的时候才刮脸,因为他讨厌络腮胡。有时候,他会隔天刮胡子,有时一个星期才刮一次,还有的时候,他会半夜起来刮胡子,和他在一起的那个女人第二天醒来时会看到一个“面目全非”的男人。
哈利对衣着也同样漫不经心。他的工作需要步行,所以穿的是结实、舒适的跑鞋,如果有必要,会一直穿牛仔裤。他的腿比较短,有点外八字,腹部平坦,屁股像小男孩一样瘦得几乎不存在。从腰部往下,他的体形很像特德·科尔——坚实有力,但上半身更发达。他每天都去健身房——胸肌练得像举重选手——不过,因为他老是穿宽松的长袖衬衫,不仔细看根本发现不了他有多健壮。
这些衬衫是他衣柜里仅有的五颜六色的东西。他的大多数女友都说,这些衣服颜色太鲜艳了,花里胡哨,可他却喜欢这种“热闹”的衬衫,反正他也从来不打领带。
他很少穿警服。老城区的人对他的熟悉程度不逊于工作资历最久的橱窗妓女。执勤的时候,不管白天黑夜,他都至少在红灯区巡视两三个小时。
他喜欢穿防风外套——或者防水夹克,而且永远是深色调的。他有件旧皮夹克,衬里是羊毛的,十分御寒,但所有夹克都和衬衫一样宽松,他不想让他那把插在肩带上的九毫米口径沃尔特把衣服顶起一块。只有下大雨的时候,他才会戴上棒球帽,他不喜欢帽子,也从来不戴手套。他的一位前女友说,他的穿衣风格“基本和罪犯一样”。
他的头发是深棕色的,但已经变灰了。和对待自己的胡子一样,他对头发同样漠不关心,索性剪得很短,再慢慢等它们长得很长。
至于那身警服,刚当警察的那四年,哈利经常穿它,当时他在阿姆斯特丹西边执勤,他的公寓还在那一带,不是因为他懒得搬家,而是由于他喜欢拥有两座壁炉的奢侈感——其中一座壁炉在他的卧室里。他最大的嗜好就是烤火和读书,喜欢在炉火旁阅读,因为藏书太多,如果搬家会特别麻烦。而且,他喜欢骑车上班,然后骑车回家,他觉得应该和老城区保持一定的距离,虽然他对老城区了如指掌,在那里没有不认识的人——因为老城区才是他真正的办公室,但本质上讲他是个离群索居的人。
哈利的女人们还抱怨他少言寡语,宁愿读书也不听她们说话。比起聊天,他宁可燃起炉火,躺在床上欣赏跳动的火焰透射在墙上和天花板上的影子。他还喜欢在床上看书。
哈利猜想女人们妒忌他的书,他认为这是她们最可笑的地方。怎么能妒忌书呢?而且连他在书店认识的女人都会犯这种错误,他觉得很荒唐。哈利在书店里结识了许多女人,其余的人则是在健身房遇到的,但近年来比较少。
哈利常去的健身房位于洛金街,就是露丝·科尔的出版商马丁带她去过的那家。对去健身房的大多数女人而言,五十七岁的哈利巡警有些老(二十几岁的年轻女人告诉他,就年龄而言,他的身材很棒,然而这种话并不会让他觉得高兴)。不过,最近他跟一个在健身房工作的女人约会,她是个有氧操教练。哈利讨厌有氧操,他只练习举重。他一天走的路比大多数人一星期甚至一个月走的还多,而且无论去哪儿他都骑自行车,根本不需要额外的有氧运动。
有氧操教练不到四十岁,是个有魅力的女人,但她对自己的职业怀有宗教般的狂热,无法让哈利接受她热爱的运动伤害了她的感情。在哈利的记忆中,也不曾有人如此痛恨他的阅读习惯。女教练不喜欢读书,而且——和哈利的所有前女友一样——不相信他没和妓女做过爱,最起码受过妓女的引诱。
当然,他一直在受“引诱”——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诱惑对他的影响越来越小。当了近四十年警察,他也曾多次面对杀人的“诱惑”,但哈利巡警从来没杀过人,也没和妓女做过爱。
尽管如此,他和橱窗妓女以及数量逐渐增长的站街女的关系总会令女友们不安。长时间在街头工作可能正是他喜欢在炉火旁读书的原因,将近四十年的巡逻生涯也是他渴望乡村生活的主要推动力,哈利受够了城市——任何城市。
只有一个女朋友像他一样喜欢阅读,但她读的书不对,而且,在所有和哈利睡过的女人中,她最常接触妓女。她是律师,为妓女权利组织义务提供法律援助,还是个自由派的女权主义者,她告诉哈利,她是“认同”妓女的。
那个妓女权利组织的名字叫“De Rode Draad”(红线会),哈利认识这位律师的时候,红线会和警方正试图合作,毕竟双方都很关心妓女的安全问题,哈利总觉得他们应该组成更稳固的联盟。
然而,从一开始,红线会的管理层就惹恼了他。除了态度激进的妓女和前妓女,这个组织里面还有许多像他的律师朋友那样不切实际的女权主义者,她们打算发起一场妓女解放运动。哈利相信,红线会应该多关注保护妓女的问题,降低她们的职业风险,但除了妓女和女权主义者,这个组织里还有一批更让他头疼的工会运动类型的人士,哈利认为他们“只会研究如何获得补贴金”。
律师名叫娜塔莎·腓特烈斯,红线会三分之二的成员是妓女或前妓女,在其会议上,非妓女(如娜塔莎)是不被允许发言的。红线会只给两个人发全薪,给四个人发半薪,其余的人都是志愿者,哈利也是志愿者。
八十年代末,警方和红线会的互动比现在多,因为红线会没有招募到外国妓女——更不用说非法黑工了——而且橱窗妓女里面的荷兰籍人士也相当稀少。
娜塔莎·腓特烈斯已经不再给红线会做志愿者了:她也感到幻灭(娜塔莎现在自称“前理想主义者”)。她和哈利是在每周四下午为新入行的妓女举办的集会中认识的,哈利觉得举行这种集会的主意很不错。
他坐在房间后面,别人问他问题的时候才说话。他被介绍给新妓女,介绍人说他是“同情妓女的警方人士”,并且鼓励新妓女在主要议程结束后和他交流,至于“主要议程”,通常是老妓女告诉新妓女应该注意什么。其中一位老妓女就是德洛丽丝·德罗瑞特,人称“罗伊”,哈利和红线会的人都这么叫她。罗伊起初是老城区的妓女,后来挪到贝尔格街,她做妓女的时间比娜塔莎做律师的时间长多了。
罗伊总是告诉新妓女,顾客一定要勃起,她可不是开玩笑。“假如男人进了你的房间——我是指从他进门那一刻开始——却没勃起的话,那是绝对不行的。”罗伊警告她们,如果男人没勃起,也许就不是为了嫖妓而来。“而且你们绝对不能闭上眼睛,”罗伊总是这样提醒大家,“虽然有些人喜欢你们闭着眼睛,但千万别听他们的。”
哈利和娜塔莎·腓特烈斯的肉体关系十分和谐,但哈利清楚地记得两人关于书籍的讨论。娜塔莎喜欢辩论,哈利却不愿辩论,但他愿意有个和自己一样爱读书的女友,哪怕她读的书不对路。娜塔莎爱读与“改变世界”有关的非虚构作品,还读各种小册子,字里行间渗透着一厢情愿的左翼思想,而哈利不相信世界(或者人性)能被改变,他的职业就是理解和接受现有世界,也许在他的努力下,世界变得安全了一点点——他喜欢这么想。
哈利读小说,是因为小说对人性刻画得最好。他喜欢的作家都擅长赤裸裸地展现最恶劣的人性,他们或许在道德上不赞同笔下的人物,但小说家并非世界的变革者,只是一群很会讲故事的人,故事中有令人信服的角色。哈利喜欢的小说,写的都是人物真实、情节错综复杂的故事。
他不喜欢侦探小说或者所谓的惊悚题材(要么看了开头知道结尾,要么人物不可信),他不会特地去书店寻找经典作品或者最新的文学小说,然而最后他读的大多是经典的文学小说——尽管它们的叙事结构相当传统。
哈利也不反感幽默故事,但如果作家只知道逗乐子(或者一味地讽刺),他会感到失望。他喜欢现实主义,但作家也要有想象力,写出有吸引力的情节,让他一直有兴趣猜测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假如一本小说写的是一个离婚的女人到度假旅馆度周末,遇到了她希望与之发生绯闻的男人——然而她却没有和这个男人发生什么,而是回家去了,这本书就无法让哈利满意。)
娜塔莎·腓特烈斯说,哈利喜欢“逃避现实”类型的小说,但他坚信逃避现实的是娜塔莎,因为她喜欢读理想主义的空谈作品,一厢情愿地想要改变世界。
在当代小说家中,哈利最喜欢露丝·科尔。相较其他作家,娜塔莎和哈利对露丝·科尔的看法分歧最大,自称“认同”妓女而到红线会做义工的娜塔莎认为露丝·科尔的故事“太奇怪”。这位为妓女权益奔走呼号却不能在红线会的会议中发言的律师表示,露丝·科尔小说中的情节“不现实”,而且她根本不喜欢“情节”这种东西,因为她觉得现实世界(她热切想要改变的世界)中根本不存在脉络分明的情节。
和哈利一样,娜塔莎后来也退出了红线会,因为这个组织代表的妓女人数还不到阿姆斯特丹全部妓女的二十分之一,曾经加入这种理想主义组织的她却指责露丝·科尔“不现实”。(哈利和娜塔莎都不再为红线会做志愿者的时候,每周四为新妓女举行的集会上出现的老城区的新妓女已经不到百分之五了。)
“露丝·科尔比你现实多了。”哈利告诉娜塔莎。
他们分手的原因是,娜塔莎说哈利没野心,甚至连警探都不想当——只想做个警察。诚然,哈利喜欢待在街上,如果整天坐在办公室里,他会觉得自己不像个警察。
警探们的办公室也在警局二楼,里面全都是电脑,他们大部分时间都趴在电脑上。哈利最好的朋友就是个警探,名叫尼克·扬森。尼克喜欢拿阿姆斯特丹新近的妓女谋杀案刺激哈利,这个案子的被害人就是贝尔格街的罗伊。尼克说他办公室的电脑在破案中立了大功,但哈利知道其实并非如此。
哈利知道,案件告破的主要原因是出现了一个神秘的证人,而他对证人的证言进行了详细的分析,然后尼克才能利用电脑搜捕嫌疑犯。
虽然他们见解不一,但仍然友好。尼克说,破案才是最重要的,但哈利一直对证人很感兴趣,证人溜走也让他挺失望。而且,更让他生气的是,他敢肯定自己曾经见过她——事实的确如此——可还是让她溜了!
哈利巡警拉开办公桌中间的抽屉,发现里面没有需要丢掉的东西,有十来支旧笔和几把他认不出来的钥匙,但接替他的人可能会猜测钥匙的用途,想到这里他觉得挺有趣。抽屉里还有一套开瓶器——即便在警察局,这种东西也总是不够用——还有一把茶匙(虽然不怎么干净,但洗起来并不麻烦)。你永远都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会生病,吃药就得用茶匙,哈利想。
他刚要关上抽屉,不去翻动里面的东西,一件看上去非常有用的东西映入眼帘:最下层抽屉断掉的把手,只有哈利才知道这个小玩意多么趁手——刚好可以塞进球鞋鞋底的缝隙里,把里面的脏东西抠出来,但接替他的人未必知道这东西的妙处。
哈利拿出一支笔,开始给接替者留言,他会把这张便条留在中间的抽屉里。“不用修理最底下的抽屉,留着断掉的把手,很适合抠鞋底的脏东西。哈利·胡克斯特拉留”。
心情不错的哈利从上到下依次打开办公桌侧面的三个抽屉。第一个抽屉里有一篇他为红线会写的演讲稿,但从来没寄到红线会去,主题是未成年娼妓,他不情愿地同意了红线会的立场——认为卖淫的合法年龄是十六岁,而非十八岁。
“没人愿意见到未成年人卖淫,”哈利的讲稿开头这样写道,“但我更不愿见到未成年人在危险的地方卖淫,尽管这些未成年人总归会成为妓女。妓院老板根本不在乎她们只有十六岁。关键在于,这些十六岁的妓女也需要和年纪较大的妓女那样拥有享受社会服务和保健设施的权利,不必担心被警方逮捕。”
讲稿没有寄出去的原因并非哈利胆怯——他也曾反对过警方的立场,而是因为他觉得不能因为无法制止十六岁的女孩卖淫就允许她们卖淫。这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面对现实,而是对现实的可耻妥协,连信奉现实主义的哈利都不认同这种观念。
他没有发表演讲的原因还在于,从长远来说,这样做对未成年妓女没有实际帮助——如同每周四下午的新妓女集会,对大多数新妓女并无裨益。有人不来,有人不想来,还有很多人根本不知道有这种集会,也根本不在乎。
但是,也许这篇讲稿可以给接替他的警察提供实际的帮助,哈利想,于是他把稿子留在原处。
看到三个抽屉的中间那个是空的,哈利起初吃了一惊,像在警察局里被打劫的人那样愤怒地盯着它,然后他才想起来,这个抽屉本来就是空的,由此可见,他已经多长时间没用过这张办公桌。其实,所谓的清理办公桌只是个幌子,他真正想做的是处理最底层抽屉里那件没做完的事,他认为那是应该在退休前完成的最后一个任务。
由于最下面的抽屉的把手已经折断,成为哈利抠鞋底的工具,所以他只能用小刀撬开抽屉——里面是德洛丽丝谋杀案的证人寄来的证言——只有薄薄的一页,但已经揉皱了,看得出他已经反复阅读了许多遍。
哈利喜欢复杂的情节,而且固执地偏爱按照时间顺序讲述的故事。“先抓到凶手再找证人”完全不符合他的审美要求,正经的故事都应该先找到证人才对。
想要找到露丝·科尔的这个人可不只是普通警察,他还是个观念相当传统的读者。
妓女的女儿
哈利初到红灯区当巡警那一年,罗伊开始在老城区做橱窗妓女,她比他小五岁,但他总是怀疑她虚报年龄。在她位于伍德肯尼斯街(弗拉特纳后来上吊的那条街)的第一间橱窗工作室里,德洛丽丝看上去还不到十八岁,可她确实已经十八岁了,并没有虚报年龄,哈利也确实是二十三岁。
在哈利眼中,“阿红”【6】德洛丽丝一般不说实话,她说的话至少有一半是假的。
最忙的时候,罗伊每天要在小房间里工作十到十二个小时,最多一连接待十五位客户。赚到了足够的钱,她就在贝尔格街买了一个底楼的小房间,空闲时租给另一位妓女。那时她的工作量已经减少到每周只做三天,每天五个小时,而且出得起每年度两次假的费用。她通常会去阿尔卑斯山的某个滑雪胜地度过圣诞节,每年四月或五月到暖和的地方生活一段时间。有一年她去罗马过了复活节,还去过佛罗伦萨、西班牙、葡萄牙和法国南部。
罗伊经常问哈利她该去哪儿度假,毕竟他读了很多旅行的书。虽然哈利从来没去过任何一个罗伊想去的地方,但他会为她分析比较各种旅馆。哈利知道罗伊喜欢待在“中高档次”的地方,他还知道,虽然她很重视外出避寒,但圣诞滑雪给她带来了更多乐趣。虽然每年冬天她会参加私教滑雪课,但滑雪技术一直停留在初学者阶段,每次上完课,她会自己练习半天——直到遇到合适的人为止,罗伊总会遇到这样的人。
她告诉哈利,和不知道她是妓女的男人相处很有趣。有时她会遇到热爱滑雪但更热爱派对的富家子弟,但大多数男人都很安静,滑雪技术非常一般,性格很沉闷。她特别喜欢那些隔一年陪孩子过一次圣诞的离婚父亲。(一般来说,父亲比儿子更容易勾引。)
看到带孩子去餐馆的父亲,罗伊总会有所触动,那样的父子一般不说话,或者交流困难——只知道谈论滑雪或者食物。她看得出父亲脸上的落寞神色,虽然和她在贝尔格街上的同行脸上的落寞并不完全相同,却非常类似。
和带着孩子旅行的父亲谈恋爱必须低调保密,好在作为一个没怎么谈过恋爱的人,罗伊觉得这样更刺激,而且小心翼翼地瞒着孩子偷情也非常具有挑战性。
“你就不怕那些男人到阿姆斯特丹来找你?”哈利曾经问她(那年她去了采尔马特),但非要来找她的人只有一个,而且她通常都有办法阻止他们。
“你告诉他们你是干什么的?”有一次哈利又问她。(那时罗伊刚从蓬特雷西纳回来,在那里她遇到了一个跟儿子住在圣莫里茨巴德鲁特皇宫酒店的男人。)
罗伊对那些父亲们说的话总是真假参半,“我从卖淫行业中盈利,”罗伊首先会这样说,观察对方震惊的表情,“噢,我不是说我是个妓女!”她会补充一句,“我只是个把房子出租给妓女的房东。”
如果对方逼问,她会添油加醋地说谎:她父亲是泌尿科医生,他去世后,她把他的办公室改造成妓女的接客室,租给她们,虽然不如租给医生们开诊所赚钱,但这样的体验更加“丰富多彩”。
她还喜欢给哈利讲她编造的故事,博览旅游书籍的哈利从罗伊的罗曼史中又获得了一种特别的享受,他也知道罗伊的故事里为什么会出现泌尿科医生。
有位泌尿科医生一直迷恋罗伊,他也是最常来的客户,在这位医生八九十岁的时候,他死在了贝尔格街罗伊的房间。他对她的喜爱是真心的,甚至经常忘记做爱,罗伊也一直很喜欢这个可爱的老头。柏斯曼医生曾经告诉罗伊,他深爱自己的妻子、孩子和数不清的孙辈,还拿出全家福照片来给她看。
去世那天,他穿戴整齐地坐在口活椅上,抱怨午饭吃得太多——即使是星期天也不该吃这么多。他让罗伊给他调一杯苏打水,说,比起和她的“身体亲密”,他更希望马上满足自己对苏打水的需求。
罗伊一直很庆幸——医生在椅子上断气时,她恰好背对着他。当她调好苏打水,转身面对他时,发现柏斯曼医生已经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