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海外名作 > 《独居的一年》作者:[美]约翰·欧文【完结】 > 《独居的一年》作者:[美]约翰·欧文.txt

第一章.4

作者:美-约翰·欧文 当前章节:15391 字 更新时间:2026-6-22 19:30

让露丝生气的是,无论格雷厄姆出生时还是他每次过生日,玛丽恩都没有出现。一年前艾伦去世,玛丽恩也没有出面安慰她,这无疑非常令人失望。

虽然艾伦不信教,但他对身后事安排得格外详细具体,他希望被火化,骨灰撒在凯文·莫顿家的玉米地里。凯文是露丝在佛蒙特州的邻居,帮她看房子,他家的玉米地绵延开阔,景色优美,是露丝家主卧室窗口的主要景观。

艾伦不曾考虑莫顿夫妇是否会拒绝,玉米地毕竟不是露丝的财产,但莫顿家没有提出异议,凯文还颇具哲理地评论说,艾伦的骨灰对玉米地十分有好处。他甚至告诉露丝,如果有一天他要出售农场,肯定会优先把这块玉米地卖给她或者格雷厄姆。(利用别人的好心占便宜,艾伦一贯如此。)

至于萨加波纳克的房子,艾伦去世后的一年里,露丝经常考虑把它卖掉。

艾伦的悼念仪式在纽约西六十四街的伦理文化协会举行,是他在兰登书屋的同事安排的。一位编辑同事首先发言,深情回忆了艾伦在这家著名出版社里的令人敬畏的表现,然后四位与艾伦合作过的作者也讲了话,作为遗孀的露丝却没有发言。

她戴着平时很少戴的帽子,还有从没戴过的面纱。面纱吓到了格雷厄姆,她哄了半天,三岁的孩子才允许她戴上它。面纱对她来说似乎是必不可少的——不是出于敬意或尊重传统,而是为了遮掩泪水。

大部分前来致敬的悼念者都觉得仪式中孩子一直黏着妈妈,其实是露丝黏着孩子。她把格雷厄姆抱在膝上,她的泪水可能比父亲去世的事实更令他不安——只有三岁的孩子并不明白死亡的意思。悼念仪式停顿几次后,格雷厄姆小声问母亲:“爸爸去哪儿了?”(他似乎觉得父亲只是出门旅行了。)

“没事的,宝贝。”坐在露丝旁边的汉娜不停地安慰她,露丝竟然很欢迎如此不虔诚的唠叨,对汉娜的厌烦至少可以让她暂时忘记悲伤。她唯一不明白的是,汉娜无意识的叨念,是为了安慰失去父亲的孩子还是失去丈夫的女人。

埃迪·奥哈尔最后一个发言,但艾伦的同事们和露丝都没有安排他发言。

露丝惊讶地发现,虽然艾伦对埃迪的作品和演讲能力评价不高,他竟然指定埃迪在追悼会上发言。他亲自为追悼会选择了地点——因为这里没有宗教气氛——和音乐,而且不许使用鲜花做装饰(他总是讨厌花香)。他让埃迪最后一个发言,还告诉埃迪应该说什么。

像往常一样,埃迪有点结巴,磕磕绊绊地讲了一大通废话——这说明艾伦的指示并不详细,他可能没料到自己这么年轻就死了。

埃迪说自己五十二岁,只比艾伦年轻六岁,但他的意思是年龄很重要,因为艾伦让他在追悼会上读一首诗——叶芝的《当你老了》。尴尬之处在于,艾伦本以为自己去世时露丝已经是白头老妇,所以才选了这首诗。他比露丝大十八岁,所以很可能比她死得早,这点倒没想错,他却没料到自己死得这么早,但他总是这样。

“老天,真让人受不了,”汉娜低声告诉露丝,“他还不如一上来就把那首破诗念完!”

熟悉这首诗的露丝根本不想听他念,这首诗总是让她流泪——就算艾伦没死、她也没成为寡妇,她听了也会哭。“没事的,宝贝。”埃迪终于开始念诗时,汉娜又嘟囔道。

当你老了,头白了,睡意昏沉,

炉火旁打盹,请取下这部诗歌,

慢慢读,回想你过去眼神的柔和,

回想它们昔日浓重的阴影;

多少人爱你青春欢畅的时辰,

爱慕你的美丽,假意或真心,

只有一个人爱你那朝圣者的灵魂,

爱你衰老了的脸上痛苦的皱纹;

垂下头来,在红光闪耀的炉子旁,

凄然地轻轻诉说那爱情的消逝,

在头顶的山上它缓缓踱着步子,

在一群星星中间隐藏着脸庞。【7】

可以理解,与会者都以为露丝哭得那么伤心是因为深爱丈夫。她确实爱艾伦,起码学会了爱他,但她更爱的是和他一起度过的生活。格雷厄姆失去父亲固然令她痛苦,但幸好孩子还小,这件事不会在他心中留下永久的阴影,随着时间的推移,格雷厄姆以后可能不会记得艾伦。

然而艾伦的死让露丝十分气愤,当埃迪朗读叶芝的诗句时,她只觉得更愤怒——艾伦怎么能觉得他死的时候她一定成了老太婆!可露丝自己却一直是这么设想的,而现实却是她刚刚四十岁,儿子只有三岁时,艾伦就死了。

露丝的哭泣背后还有一层更为自私的原因:叶芝的诗让她不再想尝试写诗,她流的是作家意识到自己永远写不出某些佳作时而流出来的那种眼泪。

格雷厄姆问汉娜:“妈妈为什么哭?”他曾这样问过无数次,因为自艾伦死后,露丝动不动就哭。

“你妈妈哭是因为她想你爸爸。”汉娜小声告诉孩子。

“可爸爸现在在哪里?”格雷厄姆问汉娜,他始终没在母亲那里得到令他满意的回答。

仪式结束后,一大群人挤在露丝周围,她已经数不清自己的胳膊被人捏过多少次。她一直把紧扣的双手搁在腹部,大多数人不会去碰她的手——只会触碰她的手腕、前臂和上臂。

汉娜抱着格雷厄姆,埃迪躲闪地跟在旁边,看上去比平时还要腼腆,好像后悔读了那首诗——要么就是暗中自责,应该在读诗之前介绍得更详细清楚一些。

“拿掉面撒,妈妈。”格雷厄姆说。

“是面纱,宝贝——不是面撒,”汉娜告诉男孩,“妈妈想戴着它。”

“不,我现在就摘掉。”露丝说,她终于不哭了,只觉得脸发麻,再也不想通过流泪表达不愉快的心情了。她想起那个自称一辈子守寡的可怕的老太太,她去哪儿了?她难道不是最适合出现在艾伦的追悼会上吗?

“你们还记得那个可怕的老寡妇吗?”露丝问汉娜和埃迪。

“我也在找她,宝贝,”汉娜回答,“但她可能死了。”

埃迪仍然沉浸在朗读叶芝导致的痛苦中,但他一直在人群中搜寻。露丝也在找玛丽恩,然后,她觉得自己可能看到了她母亲。

那个女人还不够老,不可能是玛丽恩,但是露丝最初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最让她吃惊的是女人的优雅,似乎由衷地同情和关心她,看露丝的眼神也丝毫没有威胁或者侵略的意味,而是充满了怜悯和焦虑的好奇。她是一个有吸引力的老女人,与艾伦年纪相仿——甚至还不到六十岁,而且她看露丝的次数还没有看汉娜多,露丝发现,她真正感兴趣的是格雷厄姆。

露丝碰了碰女人的胳膊,问:“请问……我们认识吗?”

女人尴尬地躲避着她的视线,但很快就恢复了镇定,她鼓起勇气,握住了露丝的前臂。

“对不起,我知道我一直盯着你的儿子,我只是觉得,他长得不像艾伦。”她紧张地说。

“你是谁,女士?”汉娜问。

“噢,对不起!”女人对露丝说,“我是另外那个奥尔布赖特夫人,第一任奥尔布赖特夫人。”

露丝不希望汉娜粗暴对待艾伦的前妻,而汉娜看起来好像很想问女人:“我们邀请你了吗?”

埃迪·奥哈尔拯救了僵局。

“很高兴见到你,”埃迪说着,捏了捏艾伦前妻的手臂,“艾伦对你的评价很高。”

前奥尔布赖特夫人惊呆了,她像埃迪遇到叶芝的诗一样不知所措。露丝从来没听艾伦说过她前妻的一句好话,有时他还用可怜的口吻提起她——因为他敢肯定,她已经后悔不生孩子了。现在她又盯着格雷厄姆看!露丝认为,前奥尔布赖特夫人到艾伦的追悼会上不是致敬的,而是看孩子的!

但露丝只是说:“谢谢你能过来。”她本想继续客套几句,但汉娜拦住了她。

“宝贝,你还是戴着面纱好看,”汉娜低声说,“格雷厄姆,这是你爸爸的老朋友,”汉娜告诉男孩,“说‘你好’。”

“你好,”格雷厄姆对艾伦的前妻说,“可是爸爸在哪儿?他现在去哪儿了?”

露丝又戴上面纱,她的脸太麻了,没有意识到自己又哭了。

“天堂”这个概念可能是为了照顾孩子的感受编造的,露丝想,只是为了告诉他:“爸爸去了天堂,格雷厄姆。”接下来她就是这么说的。

“天堂很好,是吗?”男孩说。自从艾伦死后,他们讨论过许多关于天堂的问题,可能因为天堂这个话题很新鲜,格雷厄姆非常感兴趣。艾伦和露丝都不信教,格雷厄姆出生三年来,他们从未谈论过天堂。

“我来告诉你天堂是什么样的,”前奥尔布赖特夫人对男孩说,“它就像你做过的最美的梦。”

但格雷厄姆已经到了经常做噩梦的年龄,他的梦不一定都来自天堂。然而如果这个男孩相信叶芝的诗,他会想象出他爸爸“在头顶的山上缓缓踱着步子,在一群星星中间隐藏着脸庞”。(但露丝不确定这样的景象算天堂还是噩梦。)

“她没来,对不对?”露丝突然透过她的面纱问埃迪。

“我没看见她。”埃迪承认。

“我知道她没来。”露丝说。

“谁没来?”汉娜问埃迪。

“她母亲。”埃迪回答。

“不会有事的,宝贝,”汉娜低声告诉她最好的朋友,“去她妈的你母亲。”

汉娜·格兰特认为,埃迪的第五本小说《难对付的女人》书名改成“去她妈的”更贴切,《难对付的女人》1994年秋天出版,正是艾伦去世的时候。不过汉娜早就不关心露丝的母亲了,加上她不认为自己是个老女人,所以埃迪最喜欢的“老女人和年轻男人”的题材只会让她恶心。汉娜今年三十九岁——埃迪提醒她,玛丽恩三十九岁时,他爱上了她。

“没错,但你那时才十六岁,埃迪,”汉娜也提醒他,“我从来不找你这样的上床——我是说,我不睡青少年。”

汉娜虽然承认埃迪是露丝的新朋友,但她对埃迪除了对朋友的朋友的嫉妒,还有更多的一层反感。她交过埃迪这种年龄的男朋友,还有比他更老的——1994年秋天,埃迪五十二岁——埃迪虽然不是汉娜喜欢的类型,却是个肉体有吸引力,又不是同性恋的男人,他竟然从未勾引过她,只凭这一点就让她很不高兴。

“听着——我喜欢埃迪,”她会对露丝说,“但你必须承认,这家伙有点问题。”汉娜所谓的“问题”就是埃迪只喜欢和老女人上床。

露丝却认为汉娜选择上床对象的标准比埃迪还要怪异,埃迪只喜欢老女人虽然有点怪,但至少目标明确。

“你是说我像是用猎枪打鸟——一枪一大片?”汉娜问。

“人各有爱。”露丝调侃她。

“听着,宝贝,我在公园大道和八十九街交叉口看见过埃迪,他推着一个坐轮椅的老女人。”汉娜说,“我还看见他有天晚上在俄罗斯茶室——和一个戴颈托的老女人在一起!”

“她们可能只是出了意外,未必是因为年龄大,”露丝说,“年轻女人也会弄断腿——那个坐轮椅的可能是滑雪摔伤了,骑摩托车、健身的时候也可能受伤。”

“宝贝,”汉娜说,“那个老女人是老得离不开轮椅了,戴颈托的那位像个活骷髅——她的脖子太细了,撑不住脑袋!”

“我觉得埃迪很可爱,”露丝说,“你也会变老,汉娜,等你老了,难道不希望遇到埃迪这样的人吗?”

然而露丝也不得不承认,她觉得《难对付的女人》是一本怪异得让她难以容忍的书:一个五十岁出头的男人(他和埃迪很像)狂热地爱着一个快八十岁的女人,他们做爱时不得不采取一系列的医疗防护措施——毫不奇怪,两人是在某位医生的办公室相遇的,男人在那里紧张地等待着进行他的第一次结肠镜检查。

“你在这里干什么?”老女人问男人,“你看上去很健康。”男人说他是来做检查的,现在非常紧张。“噢,别傻了。异性恋男人被插的时候怎么都会变成懦夫,其实根本没什么,我做过五六次结肠镜了,不过你得小心——检查完后你可能会想放屁。”

过了几天,两人又在鸡尾酒会上相遇。老女人穿得很漂亮,男人没认出她,她卖弄风情地过来打招呼。“你上次等着做结肠镜时我见过你,”她低声对他说,“检查做得怎么样?”

他结结巴巴地回答:“噢,很好,谢谢你,你说得对,根本没什么好怕的!”

“我会让你看到真正可怕的东西。”女人低声说。两人激情又令人不安的爱情故事就此开始,一直持续到老女人去世。

“我的天,”和露丝谈到这部小说时,艾伦说,“真是服了奥哈尔了——这种东西也能写得出来!”

虽然埃迪不喜欢艾伦总是称呼他的姓氏,艾伦却逐渐对埃迪本人(他的作品另当别论)产生了好感。虽然和艾伦不是一路人,埃迪也不知不觉中喜欢上了他,艾伦去世时他们已经成了好友。埃迪非常重视艾伦请他在追悼会上发言的嘱托。

埃迪和露丝的关系——他并不是完全了解露丝对她母亲的感觉——却是另一回事。

虽然埃迪观察到露丝做母亲之后变化巨大,但他没有意识到做母亲的经历让她更加无法原谅玛丽恩。

简单地说,露丝是个好妈妈。艾伦去世时,格雷厄姆只比当年被玛丽恩抛下的露丝小一岁,露丝不明白母亲为什么离开她,因为她自己宁死也不愿离开格雷厄姆,无论如何都不会抛弃他。

通过阅读《退休的麦克德米德》,埃迪痴迷于研究玛丽恩的心态,露丝对这本书却充满不耐烦和蔑视。(她认为作者把悲伤变成了自我放纵。)

作为出版人,艾伦也对玛丽恩做了研究,他找到许多关于这位自称艾丽斯·萨默赛特的加拿大犯罪小说作家的资料。艾丽斯的加拿大出版商说,单凭在加拿大取得的成功,并不能让她靠写作养活自己,幸亏作品的法语和德语版卖得好,她过上了相当舒适的生活,除了在多伦多有处不错的公寓,还能每年冬天去欧洲躲避加拿大的严寒,她的德国和法国出版商很乐意为她在当地寻找适合租赁的公寓。

“一个令人愉快的女人,但有点冷漠。”玛丽恩的德国出版商告诉艾伦。

“迷人,但是孤僻。”法国出版商说。

“我不知道她为什么要用笔名——她太重视隐私了。”玛丽恩的加拿大出版商告诉艾伦,还把她在多伦多的地址告诉了他。

“我的天!”艾伦去世前的几天,多次对露丝提道,“我有你母亲的地址,你是个作家——给她写封信吧!要么去看看她。我愿意陪你去,你一个人去也行,还可以带着格雷厄姆——她一定会对格雷厄姆感兴趣的!”

“我对她不感兴趣!”露丝说。

格雷厄姆三岁生日后不久,十月份的一个黄昏,露丝和艾伦到纽约参加埃迪的新书发布会。那是个酷似夏日的温暖、晴朗的日子——傍晚来临时,夜间的空气带来了秋季的凉爽。“无与伦比的一天!”露丝记得艾伦如此评论。

他们在斯坦霍普酒店订了一个双卧室的套房,肯奇塔带格雷厄姆到酒店餐厅用餐时(男孩得到了小王子般的待遇),他们在卧室里做爱。他们是从萨加波纳克开车过来的,尽管肯奇塔抗议说,她和爱德华多太老了,甚至只分开一晚上都受不了,因为他们中的一个可能会死,而幸福的已婚者独自死去是很可怕的事情。

美好的天气和美好的性爱让艾伦心情愉悦,他坚持要走过十五个街区,到埃迪的发布会上去。回想起来,露丝觉得抵达目的地时艾伦的脸有点红,但当时她以为这是健康的好气色,或是冷风刺激的结果。

埃迪照旧在发布会上表现得十分谦虚,还发表了一段愚蠢的演讲,感谢老朋友们放弃了晚间的娱乐计划前来捧场,过分详细地讲述了新书的情节,然后向听众保证,现在他们已经知道了这个故事,所以不必再去读书了。“主要人物……在我过去的作品中都出现过,”他嘟囔道,“只不过变老了一点而已。”

汉娜带着个可怕的男人来到现场,他是个退役的职业冰球守门员,刚写了一本关于他的风流韵事的回忆录,而且对自己不结婚这种再平凡不过的事实感到格外骄傲。他那本可怕的书叫作《漏网之鱼》,他的幽默感集中体现在他无耻的习惯方面——喜欢称呼他睡过的女人“球饼”,所以他可以故作风趣地说:“她可真是个好球。”

汉娜在为杂志做报道的采访中与他结识,报道的主题是退役后的运动员会做什么。露丝印象中,这些人不是做演员就是写书,她告诉汉娜,她更喜欢他们做演员。

然而汉娜越来越频繁地为她的坏男友们辩护,“你一个已婚老女人懂什么?”她会这样反问朋友,露丝会承认她一无所知,只知道自己很快乐。(她也知道自己的快乐是幸运使然。)

连汉娜都承认露丝和艾伦的婚姻很成功,但露丝从未告诉她,他们的性生活从一开始就只是勉强过得去而已,但到了后来,她说自己慢慢学会了喜欢和艾伦做爱,而且她找到了一个可以交谈的伴侣,她也喜欢听他说话,他还是她唯一的孩子的好父亲。至于孩子……啊,她整个人生都因为格雷厄姆而改变了,只是因为这个缘故,她也会爱艾伦一辈子。

作为高龄母亲——三十七岁生下格雷厄姆——露丝比任何年轻母亲都更关心儿子的安全,她还溺爱格雷厄姆,但只生一个是她自己的选择,独生子女不就是让父母宠爱的吗?满足格雷厄姆是露丝生活中的重要部分,孩子两岁时她才重新写作。

现在格雷厄姆三岁了,他母亲终于写完了第四本小说,尽管她仍旧认为这本书其实并没有完成——她觉得没法给艾伦看,甚至无法向她自己交代,然而对此她也无能为力。其实,无论作品是否真正完成,她都担心艾伦对这本书的反应。

很久以前,她就和艾伦讲好,在她把作品彻底修改完成之前,绝对不会把她写下的任何东西给他看。艾伦也一直鼓励他的作者们这样做:“只有当你尽了全力,我才能编辑出最好的书来。”(他总是说,作家已经在全速前进了,他又怎么可能让他们再多迈一步呢?)

虽然可以用尚未完成做借口,不让艾伦看她的新作,露丝却不能愚弄自己。她已经尽可能地改写了这本小说,有时怀疑此书已经到了无法修改的地步,也无法假装自己还在改写。她相信这是一本好小说,而且是她最好的作品。

其实,《我最后一个坏男友》唯一让露丝困扰的地方就是担心丈夫会觉得受到侮辱。书中的主人公和婚前的露丝很像——总是和不合适的男人搞在一起,而且,她小说里那个名义上的坏男友是斯科特·桑德斯和维姆·容布勒德的混合体。真正会让艾伦难堪的倒不是露丝的低俗爱好,而是她不受克制的欲望——并且在因此感到羞耻之后接受了一个对她没有性吸引力的男人的求婚。

露丝在小说中如此明显地暗示了她走入婚姻的原因,艾伦当然会觉得耻辱。他也知道,即使她和他的婚姻是她人生中最幸福的四年,她也担心作品隐含的信息造成不好的影响。

汉娜对这本书的总结完全不出露丝所料:她那个不太具备冒险精神的朋友勾引了一个荷兰男孩,两人竟然在妓女的旁观下忘情地做爱。这种场面对任何女人来说都是残酷的羞辱,甚至汉娜都不例外,但露丝并不担心汉娜的反应,她从来没把汉娜对她的小说的解读当回事。

的确,露丝写了一本必然会冒犯许多读者和批评家的书——尤其是女性,可那又怎么样?她只关心此书是否触怒艾伦,他可能会是对这本小说反应最大的人。

露丝认为,埃迪的新书发布会当晚是她向艾伦坦白内心恐惧的好机会,她甚至打算鼓起勇气告诉他阿姆斯特丹发生的事,她相信自己的婚姻坚不可摧。

“我不想和汉娜吃晚餐。”发布会上,她小声告诉丈夫。

“我们不是要和奥哈尔吃饭吗?”艾伦问她。

“不,埃迪也不行——哪怕他邀请我们,”露丝说,“我想和你吃饭,艾伦——只有你。”

他们离开会场,乘出租车来到上城区的那家餐馆——多年前,露丝在犹太青年活动中心的读书会(埃迪在会上发表了冗长的介绍)结束后,艾伦曾经大度地让她和埃迪在此叙旧。

没有理由阻止艾伦多喝点酒——他们已经做过爱,也都不用开车。但露丝暗中希望丈夫不要喝醉。她不想给喝醉的他讲述阿姆斯特丹的往事。

“真希望你赶快读到我的书。”她开口道。

“我很想读——等你写好之后。”艾伦说,他心情很好,现在是向他坦白一切的好时机。

“我不仅非常爱你和格雷厄姆,”露丝说,“而且我永远感激你把我从……过去的生活中……解救出来。”

“我知道——你告诉过我。”他变得有点不耐烦,似乎不希望听她重提单身时的各种麻烦事,以及在艾伦出现之前她的判断力(对男人的判断)是多么的不可靠。

“在阿姆斯特丹……”她试探道,但又觉得应该先从斯科特·桑德斯和她打球(以及比赛后的娱乐节目)讲起。然而,犹豫了一阵,她改口道:“你对这本书的意见非常重要,超过了以前的任何一本。”她已经开始逃避真正的话题了,她觉得自己就像躲在罗伊的衣橱里,因为怯懦而不知所措。

“露丝,放松,”艾伦告诉她,握着她的手,“如果你觉得换个编辑对你——对我们的关系更好的话……”

“不!”露丝叫道,“我不是这个意思!”她把手抽了回来,但她不是故意的——接着她又试图把他的手拉过来,但他把手放到了腿上。“我的意思是,全都因为你,我才没再交过坏男友——你知道吧,那可不只是个书名。”

“我知道,你告诉过我。”他再次说。

最后他们谈起一个可怕却重复过多次的话题:如果两人都遇到意外,该让谁当格雷厄姆的监护人。发生这种情况的可能性其实很小,因为他们无论去哪儿都会带着格雷厄姆,要是飞机失事,孩子也会死掉。

但露丝还是不放心。虽然埃迪是格雷厄姆的教父,汉娜是他的教母,可露丝和艾伦都无法想象汉娜会成为任何人的母亲,尽管她对格雷厄姆疼爱有加,让露丝和艾伦印象深刻,她的生活方式却不适合做家长。尽管选择不要孩子的女人可能会非常关心别人的孩子,但汉娜不是格雷厄姆监护人的理想人选。

不和年轻女性交往的埃迪也根本不知道如何跟小孩相处,面对格雷厄姆时,他总显得笨手笨脚,甚至非常愚蠢,他的紧张甚至传染了平时并不神经质的格雷厄姆。

回到斯坦霍普酒店时,艾伦和露丝都醉了,他们亲吻儿子,和他说晚安。(格雷厄姆睡在他们卧室里的一张折叠床上。)他们也和肯奇塔·戈麦斯道了晚安,露丝准备刷牙睡觉的时候,艾伦已经在床上睡熟了。

她注意到他打开了窗户,在纽约市内,即使夜晚的空气特别凉爽,这也不是个好主意,因为清晨的车流会发出很大的噪音(这一次它们不曾吵醒艾伦),最好是关上窗户。

婚姻双方总有各自的分工,比如有人负责倒垃圾,有人负责购买咖啡、牛奶、牙膏和卫生纸。艾伦负责控制室温——开关窗户和空调、给壁炉生火,所以露丝就一直让卧室的窗户敞开着。当清晨的交通在五点钟吵醒她时,格雷厄姆爬上床,钻到父母中间——因为他觉得冷,露丝说:“艾伦,你去把窗关上,我们还可以再睡一会儿。”

“我冷,爸爸,”格雷厄姆说,“爸爸也很冷。”孩子补充道。

“我们都觉得冷,格雷厄姆。”露丝说。

“爸爸更冷。”格雷厄姆说。

“艾伦?”露丝叫了一声,心下已经明白。她小心地绕过紧贴在她怀中的格雷厄姆,伸手触碰艾伦冰凉的面孔,但没有看他。她把手伸到被子里,格雷厄姆和她的身体都是暖的,但艾伦的身体已经凉了——像冬季早晨佛蒙特州浴室的地板。

“亲爱的,”露丝对格雷厄姆说,“我们去另一个房间,让爸爸再睡一会儿。”

“我也想再睡一会儿。”格雷厄姆告诉她。

“我们去另一个房间,”露丝重复道,“你和肯奇塔一起睡。”

他们慢慢穿过套房的客厅,格雷厄姆拖着他的毯子和玩具熊,露丝穿着T恤和内裤,她睡觉时的穿着并没有因为婚姻而改变。她敲敲肯奇塔的房门,叫醒了老妇人。

“抱歉,肯奇塔,格雷厄姆想跟你睡。”露丝告诉她。

“当然,亲爱的——进来吧!”肯奇塔对格雷厄姆说,他径直走到她床边。

“这儿不冷,”孩子说,“我们房间太冷了——爸爸都冻僵了。”

“艾伦死了。”露丝低声告诉肯奇塔。

然后她独自走进客厅,定了定神,回到卧室,关上窗户,走进浴室,匆忙洗了手和脸,刷了牙,但没梳头,她胡乱穿上衣服,没看艾伦一眼,也没再碰他。露丝不想看到他的脸。在她的余生中,她宁愿只记得他活着时的模样,而在她进坟墓之前,都会记得他身体冷冰冰的样子。

她给汉娜打电话时还不到六点。

“你最好是我的朋友。”汉娜接起电话时说。

“这他妈的是谁?”露丝听到前冰球守门员问。

“是我。艾伦死了。我不知道该怎么办。”露丝对汉娜说。

“噢,宝贝,宝贝——我马上过去!”汉娜说。

“到底他妈的是谁?”前冰球守门员又问。

“噢,你去找别的球饼吧!”露丝听到汉娜告诉他,“是谁都不关你他妈的事……”

汉娜来到斯坦霍普酒店时,露丝已经给待在纽约运动俱乐部的埃迪打了电话。埃迪和汉娜代她料理了一切,幸运的是,露丝也不必和格雷厄姆说什么,他已经在肯奇塔床上睡熟了,八点以后才醒,那时艾伦的尸体已经移出了酒店。汉娜带男孩吃了早饭,她奇迹般的巧妙回答了孩子对父亲去向的询问。露丝认为现在让艾伦去天堂还太早,不用这么快就谈到天堂的话题——后来他们经常谈论。汉娜选择了一些更加实际的借口:“你爸爸去上班了,格雷厄姆”,还有“你爸爸可能要出差”。

“去哪儿出差?”格雷厄姆问。

肯奇塔·戈麦斯非常伤心,露丝却是完全麻木。埃迪自愿开车带他们回萨加波纳克,但特德·科尔可没白给女儿上驾驶课,露丝知道她可以在任何时段轻松自如地驱车出入曼哈顿,让埃迪和汉娜出面替她处理艾伦的尸体已经够麻烦他们的了。

“我可以开车,”露丝告诉他们,“无论发生什么事,我都能开。”但她受不了到艾伦的衣袋里找车钥匙,埃迪帮她找到了钥匙,汉娜收拾了艾伦的衣服。

汉娜和格雷厄姆、肯奇塔坐在后排,汉娜负责和格雷厄姆说话——这是她的主要角色。埃迪坐在副驾驶,包括他自己在内,大家都不清楚他该扮演什么角色,他只好盯着露丝的侧影,她的眼睛一直盯着路面,偶尔会观察一下后视镜。

可怜的艾伦——应该是心脏骤停,埃迪想。他的推断是正确的,但他犯了个有趣的错误:凝视着露丝悲伤的侧影,他以为自己爱上了露丝,然而并没有意识到,他只是透过她看到了当年郁郁寡欢的玛丽恩。

可怜的埃迪·奥哈尔!命运对他真是无情,竟然让他产生了爱上他唯一爱过的女人的女儿的疯狂幻想!但真正爱上一个人和想象自己爱上一个人之间的区别,又有谁能分得清?很可能所谓“真正的爱情”也不过是想象出来的东西。

“爸爸在哪里?”格雷厄姆问,“他还在办公室吗?”

“我想他可能去看医生了,”汉娜告诉孩子,“因为他不舒服。”

“他还冷吗?”男孩问。

“可能吧,”汉娜回答,“医生会知道他有什么问题的。”

露丝的头发一直没梳,看上去像刚起床,她也没化妆,脸色苍白,嘴唇干涩,埃迪从未见过她眼角的鱼尾纹如此明显。玛丽恩也有鱼尾纹,然而他暂时忽略了玛丽恩,沉浸在对露丝的悲伤神情的迷恋之中。

四十岁的露丝处于哀悼过程的第一阵麻木中。埃迪最后一次见到玛丽恩时,她三十九岁,那时她已经哀悼了五年,她的脸和现在的露丝极为相似,仿佛被永恒的悲哀笼罩着。

十六岁的埃迪爱上了玛丽恩的悲伤,悲伤似乎已经成为她的一部分,比她的美丽还要恒久,但消逝的美丽会永远留在记忆之中。埃迪在露丝脸上看到的正是这种消逝的美丽,它唤醒了他对玛丽恩的真挚爱恋。

可埃迪不知道他仍然爱着玛丽恩,他还以为自己爱上了露丝。

埃迪到底是怎么了?露丝想。如果他继续这么盯着我,我会把车开到路外面去的!

汉娜也注意到埃迪盯着露丝,埃迪到底是怎么了?她想。这个王八蛋什么时候开始对年轻一点的女人感兴趣了?

科尔夫人

“她已经守寡一年了。”露丝·科尔的小说中有这么一句话(四年后她自己也成了寡妇!)。艾伦去世一年后,露丝还和她笔下的那个寡妇一样,“努力控制自己对往事的回忆,每个寡妇都要面对这个问题。”

作为小说家,她很想知道自己是如何做到预知一切的,虽然她一直声称,好作家能够想象一切(并且做到真实),她也经常表示现实生活的经验被高估了,但她想象出来的寡妇心态实在太准确,她自己都感到意外。

艾伦去世后的一年中,她的感受和自己小说里写过的完全一致,“非常容易被洪水泛滥般的回忆淹没,她永远忘不了醒来时发现丈夫死在身边的那个早晨。”

那个宣称她笔下的守寡生涯不真实的愤怒的寡妇哪里去了?那个表示要守寡到死的老妖怪在哪儿?她没能出现在艾伦的追悼会上,露丝后来觉得很失望,现在也成了寡妇的她很想再见那个可悲的老女人一面——起码可以对她大喊:我描写的寡妇生活都是真实的!

那个试图用可怕的威胁破坏她的婚礼的怨毒的老太婆……现在在哪里?说不定已经死了,像汉娜猜想的那样,如果是真的,露丝会觉得不公平,现在的她靠亲身经历获得了发言权,她要好好给那个老婊子上一课。

老妖婆不是说她非常爱自己的丈夫吗?想到她竟敢对别人说“你不知道什么是悲伤”,或者“你不懂什么是爱”,露丝觉得那简直是无理取闹。

对无名的老寡妇突如其来的怨气成为露丝守寡第一年的动力来源,也是在这一年,她对母亲的怨恨突然变得不那么强烈了。虽然失去了艾伦,但她还有格雷厄姆,她越来越意识到自己多么爱这个唯一的孩子,也越来越理解玛丽恩为什么不想继续爱另一个孩子——因为她已经失去了两个孩子。

在这种情况下,玛丽恩不但没有自杀,反而又生了一个孩子,露丝觉得很惊奇,她母亲的离开也随即说得通了:玛丽恩不想爱露丝,因为她不能忍受失去第三个孩子的设想。(露丝五年前听埃迪说过这些,但直到自己有了孩子并失去丈夫之后,她才具备理解这件事的经验和想象力。)

玛丽恩在多伦多的地址已经在露丝桌上的显眼位置摆了一年,然而骄傲与懦弱——这倒是个不错的长篇小说书名!——阻碍着露丝给母亲写信。她仍然相信,玛丽恩应该先回到她女儿的生活中,因为是她先离开的。作为新母亲和更新的寡妇,露丝刚刚尝到悲伤的滋味,她害怕遭遇更大的损失。

汉娜建议露丝把玛丽恩的地址给埃迪。

“让她成为埃迪的问题,”汉娜说,“让他为了要不要给她写信的事情头疼去吧。”

埃迪当然会为此头疼,更糟的是,他曾多次打过底稿,但从来没有真正把信寄出。

“亲爱的艾丽斯·萨默赛特,”他写道,“我有理由相信你就是玛丽恩·科尔,我生命中最重要的女人。”但这种口吻显得他过于自信,而且已经事隔近四十年。于是他又重写,语气更加直接——“亲爱的玛丽恩:艾丽斯·萨默赛特只能是你,我读过你的玛格丽特·麦克德米德系列,心情……”心情如何呢?埃迪自问,然后便卡在了这里,迷恋?难过?爱慕?绝望?以上皆有?他说不上来。

此外,痴迷玛丽恩三十六年后,埃迪现在相信自己爱上了露丝,想象自己爱上玛丽恩的女儿一年后,他仍未意识到他从来没有停止爱过玛丽恩,还是认为自己爱上了露丝。因此给玛丽恩写信的尝试变成了极为痛苦的折磨。“亲爱的玛丽恩,我爱了你三十六年,然后又爱上了你的女儿。”埃迪对露丝都没法讲出这种话。

至于露丝,独居的那一年里,她时常不明白埃迪·奥哈尔出了什么问题,但丧夫之痛和需要照顾的幼子分散了她的注意力。她始终认为埃迪是个可爱的怪人,他现在或许变得更怪了一点,然而依旧可爱。他可以在晚宴中一直守着她,嘴里偶尔蹦出几个字,每次她看他,总会发现他在盯着她看,被发现后还会立刻挪开视线。

“你怎么了,埃迪?”有一次她问他。

“哦,没什么,”他回答,“我只是看看你怎么样了。”

“噢,我很好——谢谢你。”露丝说。

汉娜有她自己的看法,但露丝觉得很荒谬。“他看起来像是爱上了你,但他不知道怎么勾引年轻一点的女人。”汉娜说。一年来,想到竟然有人打算勾引她,露丝就觉得很荒唐。

但是,1995年秋天,汉娜对她说:“一年了,宝贝,是时候重新找男人了。”

露丝很讨厌“重新找男人”的想法,她不仅仍旧爱着艾伦,爱着他们共同生活的记忆,而且还对自己糟糕的判断力极度缺乏信心。

正如她在《少儿不宜》中所写,谁知道一个寡妇应该什么时候重新入世?而且安全性也是个大问题。

露丝·科尔第四本小说《我的最后一个坏男友》推迟到1995年秋天才出版,这是露丝在丈夫去世后所能接受的首次公开露面的最早时间——但她无法完全按照出版商的要求出席各种宣传活动。她同意到纽约犹太青年活动中心参加读书会,自从1990年埃迪在那里发表过冗长的演讲后,她就没去那边办过读书会,不过露丝拒绝接受美国境内的任何采访——理由是她只在纽约待一晚,然后就去欧洲,她也不肯在佛蒙特的家里(从九月一日开始,萨加波纳克的房子进入了挂牌出售状态)接受采访。

汉娜坚持认为,露丝独自待在佛蒙特州的打算很疯狂,她觉得露丝应该卖掉佛蒙特的房子,但露丝早就和艾伦商量好,格雷厄姆应该在佛蒙特长大。

此外,肯奇塔·戈麦斯年事已高,无法再给格雷厄姆做保姆,爱德华多也不能再做管家,而且露丝在佛蒙特找到了人带孩子——莫顿家的三个女儿都到了能做保姆的年纪,尤其是上高中的阿曼达,学校批准了她短期出国旅行的假期。(校方同意,阿曼达跟随露丝·科尔出国宣传新书可以算作教育旅行,所以露丝可以带她去纽约和欧洲。)

不是所有的欧洲出版商都满足于此次露丝宣传新书的计划,但露丝已经郑重警告他们,她还在哀悼丈夫,而且如果不能带着四岁的孩子,她哪里都不去,她也不会允许儿子及其保姆超过两周不去上学。

露丝的计划是,行程越简单越好,先搭乘协和客机飞到伦敦,最后从巴黎飞回纽约——仍然搭乘协和客机。其间她会带格雷厄姆及其保姆去阿姆斯特丹,她没法不去阿姆斯特丹,因为小说的部分故事发生在那里——红灯区受辱的情节让荷兰人对这本书产生了特殊的兴趣,况且马丁是她最喜欢的欧洲出版商。

然而露丝害怕过去,这并非阿姆斯特丹的错,她当然可以不去红灯区,只协助马丁宣传新书,但所有前来采访她的非本地记者,还有那些被指派来的摄影记者都希望她重返红灯区——书中最臭名昭著的场景就发生在那里,但露丝过去也不是没有拒绝过这种缺乏创意的建议。

也许重访阿姆斯特丹是某种形式的忏悔,小说家想——难道她的恐惧算不得一种忏悔吗?身在阿姆斯特丹的每一秒钟,她不都应该恐惧吗?难道这个城市不会让她想起藏身罗伊衣橱的漫长煎熬?鼹鼠人的喘息难道不会成为她睡梦中的背景音乐?如果她睡得着的话。

除了阿姆斯特丹,露丝还担心在纽约待的那一晚——因为埃迪还是读书会的引言人。

她不明智地选择在斯坦霍普酒店过夜,自从艾伦死后,她和格雷厄姆就没去过那里。对于这个最后见到父亲的地方,格雷厄姆的记忆比露丝预料中的清晰,他们虽然没住两间卧室的套房,但前后两套房间的布局和装饰惊人地类似。

“爸爸睡在床这一边,妈妈在那一边,”男孩告诉保姆阿曼达·莫顿,“窗户开着,”他继续说,“爸爸没关窗,我很冷,就爬出我自己的床……”这时他顿了顿,他的床呢?艾伦不在了,露丝没让酒店为格雷厄姆提供折叠床,那张特大号双人床对母子俩绰绰有余。“我的床呢?”男孩问。

“亲爱的,你可以和我一起睡。”露丝告诉他。

“你也可以到我房间和我睡。”阿曼达急忙说,希望让格雷厄姆忘记父亲死亡的话题。

“好的,可以,”格雷厄姆用他觉得有什么不对劲时的语气说,“可爸爸现在去哪儿了?”他的眼里全是泪水,他有半年多没有问过这个问题了。

噢,我真傻,带他到这里来!露丝想,紧紧抱住哭泣的孩子。

汉娜来到套房时,露丝还在浴缸里。汉娜给格雷厄姆带来许多不适合带着乘飞机去欧洲的礼物:一整套村庄系列的拼插积木;不止一件动物填充玩具——整个猩猩家族都被她买来了。他们只得把村庄和猩猩寄放在斯坦霍普酒店,要是住在别处可能就没这么方便了。

格雷厄姆似乎又忘记了伤心,小孩子就是这样——突然心碎,又突然心情好起来,可露丝却沉浸在睹物思人的回忆中无法自拔。她亲吻格雷厄姆道晚安,当她和汉娜出发参加读书会时,孩子已经在和阿曼达研究客房服务的菜单了。

“希望你能挑一段好的来读。”汉娜说。

汉娜的“好”段落指的是女作家在妓女房间里跟荷兰男友发生关系的那个令人深感不安的性爱场面,露丝没打算读那一段。

“你觉得你会再见到他吗?”去活动中心的路上,汉娜问她,“我是说,他会读到这本书……”

“我会再见到谁?”露丝问,但她知道汉娜说的是谁。

“荷兰男孩,管他是什么人呢,”汉娜说,“你可别告诉我这个荷兰男孩不存在!”

“汉娜,我从来没和什么荷兰男孩做过爱。”

“我敢说他一定会读这本书。”汉娜说。

等他们来到活动中心时,露丝几乎都开始期待埃迪的发言了——至少可以让汉娜的唠叨告一段落。

露丝当然想过,维姆·容布勒德一定会读她的新书,如果他去找她,她打算冷淡相待。但让她惊讶又释然的是,马丁告诉她,杀害罗伊的凶手在苏黎世落网,案子告破没多久,凶手就死了!

最近的一个周末,和马丁和西尔维娅通电话讨论行程时,露丝故作漫不经心地问:“那个杀害妓女的凶手还没找到吗?”对方向露丝解释了他们最初如何错过了这个消息,因为他们当时不在阿姆斯特丹,所以是听人转述的,等他们知道细节时,已经忘记了露丝曾对此事感兴趣。

“在苏黎世?”露丝问,怪不得凶手有德国口音——他是瑞士人!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大小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首 页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尾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