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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太宰治 当前章节:15278 字 更新时间:2026-6-22 19:28

然而,机会在不知不觉中悄悄到临。当时在三岛驿站还有另一家与鹿间屋齐名的酿酒坊,老板是位名叫阵州屋丈六的富翁。阵州屋的酒较甜,色泽浓厚。丈六也跟他家的酒一样,尽管已经有四个姨太太了,他还不满足,想尽办法要纳第五个小妾。他的心意宛如一支鹰羽的白箭,划过次郎兵卫家的屋檐,笔直射中了对门书法先生陋屋上面的那堆杂草。书法先生没有轻易答应,甚至二度企图切腹自尽被家人发现而救了回来。次郎兵卫听到这些传闻后,准备大显身手教训一番。他静候时机的到来。

第三个月,机会终于来了。十二月初,三岛难得下了大雪。傍晚开始飘起细雪,不久转为鹅毛大雪,不消片刻已积了三寸厚。此时,驿站的六只吊钟陡然狂响起来,发生火灾了!次郎兵卫好整以暇地踱出了家门。原来是阵州屋隔壁的榻榻米店不幸惨遭祝融肆虐,数千火苗在屋顶上列队乱舞,火星像松树的花粉般喷溅出去,朝四面八方远远地飞上天际,偶尔还会缓缓冒出海怪一般的黑烟,遮蔽了整座屋顶。纷飞的雪片中不时窜出火焰,使这场火灾显得愈发沉重与令人无助。消防士们开始和丈六争辩起来。丈六坚持不许朝自家房屋泼水,命令消防士赶快敲掉隔壁榻榻米店的大梁使房屋倒塌,等候火苗烧尽即可。消防士驳斥他,说这种作法违背打火的常理。就在这时,次郎兵卫出现了。「阵州屋老板!」次郎兵卫尽量压低嗓门,并且面带冷笑说道,「你没搞错吧?在跟我们开玩笑吗?——」丈六不待次郎兵卫说完,连忙抢着回话,「哟,可不是鹿间屋的少老板吗?嘿嘿,方才是开玩笑的,当我是一时酒趣大发嘛。来来来,尽量多泼些水吧!」如此一来,次郎兵卫根本没法动手了,只得望火兴叹。虽然没能动手打架,不过这件插曲使得次郎兵卫再度大出风头了。在熊熊火光的映照之下,次郎兵卫喝斥丈六时,约莫有十来片雪花紧紧贴在他涨红的双颊上并未消融,不怒自威的架势俨然神明一般,令人不寒而栗。日后,这一幕情景在消防士之间流传了很久。

翌年二月的一个黄道吉日,次郎兵卫的新居在驿站的郊外落成。屋里除了有六叠蓆、四叠蓆半以及三叠蓆大的三个房间以外,还有约莫八叠蓆大的夹层,可以从这里远眺富士山。到了三月的某个大吉之日,次郎兵卫把书法先生的女儿迎娶进门,住进了这栋新家。当天晚上,前来参加喜宴的消防士们把次郎兵卫的新家挤得满满的,还依序轮流表演拿手才艺,通宵达旦地喧闹,直到天明之后终于轮到最后一位,等他表演完两只盘子的魔术之后,烂醉如泥的宾客们睡眼惺忪地在屋里的某处角落报以稀稀落落的掌声,总算结束了这场喜宴。

次郎兵卫不置可否地一天过一天,心想这样应该算是过上幸福的日子了吧。而他的父亲逸平则将烟杆朝薛灰筒敲了敲,嘟囔着总算解决了一桩心头牵挂了。然而,一件连思路清晰的逸平亦始料未及的悲剧却在不久后发生了。成婚后的第二个月的一个晚上,次郎兵卫一面喝着新娘为他斟的酒,一面炫耀自己:「我可是个打架好手哩!打架的时候,要像这样用右拳打在眉间,左手同时击中心窝喔!」他边说边闹着玩地拿新娘示范,没想到新娘真的两腿一蹬,化为一缕芳魂。想必是次郎兵卫当真击中她的要害了。于是,次郎兵卫被判以重罪,关进大牢里。苦练多年的高超技艺,反倒为他惹宇天大的灾厄。次郎兵卫即便进了牢里,依然表现出怡然的余裕,非但没被衙役瞧不起,甚至被同牢房的罪犯们公推为牢房老大。次郎兵卫端坐在比其他犯人高一些的地方,以悲伤的口吻吟唱一首不像都都逸(注:一种口语的通俗歌曲,以七、七、七、五格律编成,内容通常是描述爱情。)、也不像在诵佛经的自创歌曲:

细语窃窃诉木石,

氤氲红霞飞双颊,

吾乃强中更强手,

顽石竟不语。

说谎高手三郎

从前在江户深川有位名为原宫黄村的鳏夫,是个熟知中国宗教的读书人,育有一子叫三郎。左邻右舍都挖苦他分明只有一个儿子,怎会取名三郎,不愧是读书人,想法不同凡响。不过,谁也说不清楚为何那样就叫作读书人不同凡响的想法,大家只是顺水推舟地把原因归咎到读书人身上。邻居对黄村的风评不佳,说他一毛不拔,甚至传言他吃完饭后必定会吐出来一半,将那些烂糜制成糨糊。

三郎说谎的发端便是来自于黄村的吝啬。直到三郎上了八岁,父亲始终不曾给过他一毛零用钱,只是一味强迫他背诵中国的圣人之言。三郎吸着鼻涕,背诵中国的圣人之言,手上忙着一根根拔起屋里柱子和墙上的钉子,等到存满十根时,他便拿到附近收破烂的商家卖得一、二钱,然后去买麻花卷。后来,收破烂的商家告诉他拿父亲的藏书来卖,可以卖得多上十倍的好价钱。于是他开始一本、两本地偷出去卖,到了第六本的时候终于被父亲发现了。父亲抹着眼泪,责打这个偷窃成性的儿子。他先抡起拳头朝三郎的头揍了三下,然后才说:「再打下去亦是枉然,徒使咱们俩倍感空腹难捱,所以责罚到此为止,去那边坐好!」三郎哭着发誓日后一定悔改。这便是三郎第一次说谎。

那年夏天,三郎害死了邻居的爱狗。那是一只日本狆犬。一日深夜,狆犬吠个不停,发出种种噪音扰人清梦,一会儿长吼,一会儿可怜地哀嚎,一会儿又痛苦难捱似地刻意低吠。约莫吠了一个小时之后,父亲吩咐睡在身旁的三郎去看看。三郎打从方才已醒来,抬头眨眼地竖耳静听了。他起身推开木板套窗定睛一看,原来是隔壁家绑在竹篱上的狆犬躺在地上直蹭,挣扎个不停。三郎喝叱了狗儿「不许吵!」神犬瞧见三郎,愈发刻意地往地上打滚、啃咬竹篱,一阵疯闹之后,又高声狂吠起来。三郎对肿犬的撒娇厮缠只觉得厌恶作昵。他声嘶力竭地大吼几声「不许吵!不许吵!」旋即跳进邻院,拾起小石头朝狎犬猛里丢了过去,直接命中狆犬的头部。狆犬惨叫一声以后,雪白的偌小身躯犹如陀螺般打转,然后就倒地不起,一命呜呼。三郎回房关了木板套窗,钻进被窝里,父亲以困倦的声音问他怎么回事。三郎拉高棉被蒙着头回话:「不叫了,看起来是病了,保不准明天就要死掉了。」

同一年的秋天,三郎杀了人。他从言问桥上将一起玩耍的同伴推落到隅田川了。并没有什么直接理由导致三郎这么做,只是像突然在自己耳边射了一枪那样的突然发作。被推下水的豆腐店么儿往下掉的时候,两条痩长的细腿像鸭子一般慢慢地在空中划了三下,然后哗啦一声落水了。涟漪随着水流往下游荡出两公尺远,接着从涟漪的正中心陡然伸出了一只紧握拳头的手,不消片刻又沉下去了。涟漪逐渐荡开,随波逐流。三郎一直等到看完这一幕之后才放声大哭。人们聚集过来探看,见到三郎哭哭啼啼指着河面,立刻恍然大悟了。一位脑筋灵活的男子轻拍着三郎的肩膀说道:「乖,还好你哭出来让大家知道了。你的朋友掉下去了,是吗?别哭了!马上就去救他。」人群里有三人熟谙水性,竞相跃入大河,在找寻豆腐店么儿之际不忘展现个人的泳技。然而三人都由于太在意自己的泳姿,没法将全副心力放在找小孩这件事上,等他们终于找到的时候,孩子已经是一具冰冷的尸体了。

三郎完全没把这事放在心上,还和父亲黄村一起去豆腐店参加了葬礼。等三郎长到十岁、十一岁上下,这桩不为人知的罪行开始让三郎感到困扰了。这件罪愆促使三郎撒谎的技巧更臻完美,他向别人扯谎,也对自己说谎,拼命想把自己的罪孽从世上抹去,更努力要将它从自己心里赶走。等三郎长大成人的时候,已经成为一名说谎的能手了。

二十岁的三郎变成了一个木讷内向的青年。每逢中元节到来,他总会想念母亲,叹着气向人诉说思母之情,借以博取街坊邻居的同情。三郎不曾见过母亲。打从他呱呱坠地,母亲便离开人世了,其实他从来不曾思念过母亲。三郎撒谎的技术愈来愈高超,甚至还替两三个黄村的门生代笔写信。他最擅长撰写向父母索钱的信文。举例来说,他在信首先尊称「父亲大人膝下」,接着提到节气景象,再恭敬地问候「谅必父亲大人玉体金安」,然后立刻切入正题。若是起首处啰哩啰嗦客套个老半天,接着话锋一转要对方送钱来,这样的写法太差劲了,因为到最后才坦白了这封信的真正用意,前面那一长串问安的铺陈顿时被对方识破,显得极为龌龊,倒不如鼓起勇气,及早说明用意,并且尽量简明扼要来得好。譬如,「学堂开始要讲述《诗经》了。若向坊间的书店购买课本,索价二十二圆。黄村先生顾及门生的经济能力,决定直接向中国订购,实际花费为十五圆八十钱。倘若未于此次一同合购,日后就要多花些钱了,还是尽早购买为佳,有请速汇十五圆八十钱。」接下来再报告一下自己的近况以及聊些日常琐事,诸如「昨日眺望窗外,惊见一群乌鸦围攻一只老鹰,令人震撼」或是「前天于墨堤(注:日本东京隅田川的河堤。)散步,瞥见了奇特的野花,花瓣小的像牵牛花,大的如豌豆,颜色似红又白,十分罕见,于是我连根拔起,带回家中搁进花盆里种植」,像这样娓娓道来,让人忘却方才提到了汇钱一事。当做父亲的收到这封信,对照自己孩子的心境如此平静,不仅为自己的急躁感到羞愧,面上不禁浮现欣慰的笑意,捎钱过去。事实上,三郎撰写的信文效果奇佳,门生争相请他代笔,抑或口述让他们抄写。钱一寄来,门生便会邀三郎一同出门玩乐,把钱花得一毛不剩。听到风声的江户学子,纷纷投入黄村的门下求教,实则盘算着请三郎私下传教写信索钱的技巧。黄村的学堂于是逐渐兴盛起来。

三郎暗忖:像这样每天都有几十个人前来要求代笔或口述,实在不胜其扰,不如出书吧!把如何能让父母送更多钱来的方法,汇编成册出版。不过,当他考虑要出版时,赫然察觉了一个棘手的问题:万一这本书被父母买去熟读,会有什么样的后果呢?可以想见他将沦为千夫所指的对象,三郎只得放弃了出版的念头,况且这件事必然会遭到门生们的强力反对。然而,三郎并未放弃着书的决心,他决定要出版当时在江户十分流行的言情小说(注:日本江户时代的一种戏作文学,内容多半以妓院为背景,描述青楼女子与男客之间的爱情故事。不仅是通俗小说,亦可作为寻欢指南。)。他用了「嘿,且听我慢慢道来……」的开场白,尽可能写些打诨插科的趣事,完全贴合三郎的本性。二十二岁时,三郎以醉鬼荒唐先生的笔名出版了两三册言情小说,没想到居然非常畅销。一天,三郎在父亲的藏书中,发现了一本他着写的言情小说当中的得意之作《人间万事假亦真》。他若无其事地问了父亲黄村:「荒唐先生的书写得好吗?」黄村极为不悦地回答:「不好!」三郎笑着告诉父亲:「那是我的笔名喔!」黄村为了掩饰狼狈,刻意高声咳了二、三下,接着又压低了声音仿佛怕被旁人听见似地问道:「赚了多少?」

三郎的代表作《人间万事假亦真》一书,内容大致描写一位名为嫌厌先生的年轻人,如何玩世不恭、滑稽可笑地游戏人间。比方嫌厌先生去花街柳巷玩乐时会冒充演员、假扮大财主,或伪装微服出行的尊贵人士。他的骗术实在太高明了,几乎没有破绽,酒席上不分艺妓和助兴艺人统统深信不疑,最后连他自己也深信不疑,认定那绝非梦境,自己确实一夜致富,而且一早醒来已是名闻遐迩的当红演员,就这样在荒诞不羁之中走完了一生。书中最后写到,他一断气,马上又变回了从前那位身无分文的嫌厌先生。这部书可以说是三郎的自白小说。当三郎二十二岁时,说谎的技巧已臻出神入化,点石成金。三郎在黄村的面前是个非常内向的孝子,在学堂门学生的面前是个可怕的万事通,在青楼妓院则化身为歌舞妓名演员、某某大老爷、某某帮派的老大,而且绝不穿帮,也看不出虚假。

翌年,父亲黄村过世了,其遗书大意如下:「我是个骗子,是个伪善之人。我早已背离了中国的宗教信念。之所以还继续苟活,只为了弥补我那缺乏母爱的孩子。我的人生虽然失败了,但一心想让这孩子成功,可这孩子好像也失败了。我把这六十年间积攒下来的五百文钱,全部赠与这个孩子。」三郎读完这封遗书之后,脸色发白,露出冷笑,把它撕成两半,再撕成四分,又继续撕成了八片。为了避免腹饿而没多加责骂儿子的黄村、较之儿子的名声更在意版税多寡的黄村、邻人风传他在屋舍地基下面埋了一瓮装满黄金的黄村,居然仅只留下五百文的遗产便一命归西了。这是说谎的下场。三郎仿佛闻到了说谎者最后放出的那个臭气冲天的屁味。

三郎在附近的日莲宗寺院为父亲办了丧事。诵经和尚凌乱的击鼓声不待细听即可分辨,但他还是侧耳倾听了片刻,那错落的节奏中透出了无奈的愤怒与焦虑,以及蒙混和搪塞的荒诞滑稽。他驼着背,坐在身穿家徽正装、手持佛珠的十余名门生中央,凝视着三尺前方的榻榻米包边,心想:谎言就像是罪行所放出的无声屁。自己的谎言是从幼年时代杀了人之后开始的,父亲的谎言也是从要别人奉行他自身不信服的宗教这般重大的罪孽所衍生出来的。虽然说谎的起源是为了尽力纡解痛苦的现实生活,但谎言就和喝酒一样,一杯接一杯,一个扣一个,谎话愈滚愈大,经过不断的打磨,终于绽放出真实的光芒。看来,这情形不单单发生在自己的身上。人间万事假亦真。三郎头一遭惊觉这句话居然紧紧地黏在自己的身上,无奈地笑了。哎,简直滑稽到了极点。三郎毕恭毕敬地将父亲黄村的骨灰埋葬之后,打算从今天起开始过着不再有任何一句谎言的日子。反正每一个人都有不为人知的罪行,没必要感到害怕,也无须觉得自卑。

没有谎言的生活,这句话本身就是一句谎言了。美好之物说它美好,丑恶之物说它丑恶,这也是一种谎言。不说旁的,美好之物说它美的时候,其实已经是口是心非了。三郎饱受折磨,夜夜魅一法入眠,满脑子想的都是这个人卑鄙、那件事龌龊……。不久,三郎终于找到了一种处世的心态,那就是茫然放空、无动于衷的痴呆心态,像风一般活着就好。三郎的一切日常活动,从此完全遵照历书而行。他唯一的乐趣只剩下每天晚上做梦而已。梦里有绿草如茵的景色,也有令人心动的姑娘。

一天早晨,三郎独自吃着早饭,忽然甩头想了一下,接着把筷子往碗上一搁,起身在屋里踱步,来回走了三趟之后,将手揣在怀里出门了。因为他对茫然放空、无动于衷的痴呆心态,起了怀疑——这才是谎言的十八层地狱!刻意努力佯装痴呆,难道不是造假?愈是努力,我的谎言就愈是严重。什么茫然的世界,管它去的!三郎于是大清早就走向了小酒馆。

三郎撩开绳帘走了进去,没想到这么大清早的,店里已经来了两位客人。教人吃惊的是,这两位居然是仙术方士太郎,以及和打架好手次郎兵卫!太郎坐在桌子的东南角,肥嫩的腮帮子已然醉得红晕,随着酒液入口,垂落的长须有节律地颤动。次郎兵卫则坐在斜对向的西北角,浮肿的大脸泛着油光,拿着酒杯的左手从背后缓缓地划了一大圈才送到嘴边喝了一口,把酒杯高举到与眼睛同高,愣怔地望了半晌。三郎在两人的中间落了坐,开始喝起酒来。这三人素不相识。太郎半眯着细眼,次郎兵卫耗去约莫一分钟才缓慢地转过头来,三郎滴溜溜地转着那双不老实的狐狸眼,他们各自暗中打量其他二人的长相。酒意渐浓,三人愈坐愈近,撑忍已久的醉意骤然喷发而出,由三郎率先开口打破了僵局:「能这样一早就一起喝酒,我想也算有缘。尤其江户地小人稠,俗话说只消走个五十步便是他乡,咱们能在同年同日同时来到这个小地方的小酒馆相遇,简直不可思议。」太郎打了一个大呵欠,慢悠悠地说道:「我只是因为喜欢喝酒才来这里喝的啦,别老是盯着人家的脸瞧嘛。」语毕,便拿手巾从头包至下颚,把脸蒙起来了。次郎兵伟目二拳打在桌上,把桌面捶出了一个直径约三寸、深约一寸的凹洞后说道:「没错!要说有缘还真有缘哩!我刚从牢里放出来呢!」三郎问道:「为何被关进牢里?」「事情是这样的啦……」次郎兵卫用几乎听不清楚的声量,开始叙述起自己的前半生,说完后还掉了一滴泪,落在杯里,他端起酒来一饮而尽。三郎听完以后思索片刻,开口说了一句觉得自己像个老大哥似的话,然后在心中不断提醒自己千万别再谎话连篇了,这才小心翼翼地一段段叙述自己的前半生。听了好半晌,次郎兵只扔了一句:「我实在听不太懂咧!」便昏昏沉沉地打起了瞌睡。反倒是太郎一改方才无聊地猛打呵欠的态度,明显地睁开那双细长的眼睛,开始竖起耳朵留神静听。等到三郎讲完以后,太郎费劲地拿下手巾说道:「您方才自称是三郎先生吧?您的感受我很能体会。我名叫太郎,津轻人,两年前离开家乡,来到江户到处逛游。您愿意听我的故事吗?」说着,太郎以半梦半醒的一贯口吻,钜细靡遗地诉说了自己的经历。冷不防,三郎大叫起来:「我懂了!我懂了!」次郎兵卫被这阵大声嚷嚷给吵醒了,一双浑浊的眼睛迷迷糊糊地睁开来,询问三郎发生什么事了?三郎惊觉自己表现出得意洋洋,顿时觉得很难为情。他发现,得意洋洋正是谎言堆叠而成的结果!尽管很努力想压抑下来,却因为醉意而难以自持。三郎那股不上不下的克制,促使自我意志起了绝地的反扑——事到如今干脆豁出去,不计后果地撒个弥天大谎!「咱们是艺术家啊!」三郎迸出这句谎言之后,愈发变本加厉地尽情扯谎。「咱们三人是兄弟!今日在此相逢,至死不离!咱们扬眉吐气的日子终将到来!我是艺术家!仙术方士太郎的前半生和打架好手次郎兵卫的前半生,以及敝人的前半生,这三人的人生样貌堪称典范,应当记述下来供世人效法。正是正是!」说谎高手三郎将法螺吹得震天价响。「咱们是艺术家啊!纵使王侯当前,亦毫无惧色。金钱于我们,轻如鸿毛!」

满愿

这是距今四年前的事了。当时我寄居在伊豆三岛的友人家二楼避暑,撰写〈传奇小说〉这部小说。有天晚上,我醉醺醺地在街上骑着脚踏车,没留神竟受了伤,右脚踩的上方擦出了一道伤口。伤口并不深,但那时喝了酒,以致于流血不止,我赶紧冲去找医生。镇上的医生是个三十二岁的大胖子,样貌神似西乡隆盛(注:一八二八~一八七七,日本江户时代末期的萨摩藩低阶武士,后为明治维新时期极为重要的军事家与政治家。),怎料这位医生也醉得一塌糊涂。当他和我一样酩酊大醉出现在诊疗室里,我觉得太滑稽了,在接受治疗时忍不住吃吃发笑,结果医生也跟着吃吃笑了起来,最后我们两人终于忍不住一齐笑得前仰后合。

自从那一夜过后,我们便结为了好友。较之文学,这位医生更热衷于哲学。我也觉得谈论那方面的话题来得轻松些,所以两人聊得相当投机。医生的世界观属于可称之为原始的二元论,在他看来,世间万象全都是好人和坏人之间的战争,这种观点称得上俐落爽快。我心里虽然试着努力信服于「爱」这个唯一的神,但在听过医生畅谈其关于好人与坏人的论点之后,原先抑郁的胸口忽然流入了一股清流。医生举了个例子,比方为了款待我今晚的来访,立即吩咐夫人送上啤酒的医生他自己便是好人,而笑着提议今晚别喝酒、改打桥牌(一种扑克牌游戏)的医生夫人便是坏人。对于医生的举例,我也诚恳地表示了赞同。医生夫人身材娇小,面容十分福相,但皮肤白皙,气质高雅。他们夫妻俩没有孩子,不过夫人有个弟弟就住在二楼,是一位在沼津的商业学校上学的朴质少年。

医生家订阅了五种报纸。为了借阅这些报纸,我几乎每天早上都会在散步途中顺道到他家叨扰个三十分钟或一个小时。我总是绕进后门,坐在客厅旁的檐廊上,呷着夫人端来的凉麦茶,单手牢牢摁住被风吹得劈啪作响的报纸读阅。在距离檐廊不到四公尺远的绿地上,有条水量丰沛的小河缓缓流过。一个送牛奶的年轻人每天早晨骑着脚踏车沿着那条小河旁的小路经过时,必定会朝着旅居镇上的我道声早安。就在同一时间,总有个年轻女子前来领药。她服装轻便,趿着木屐,看起来干干净净的,经常和医生在诊疗室里说说笑笑。偶尔医生会送年轻女子到门口,我还曾经听医生对她这样大声训斥:

「太太,再忍一下子就行了!」

有一天,医生夫人告诉了我其中的原委。她说那女子是一位小学教师的太太,丈夫三年前患了肺病,最近已经明显有了起色。医生费尽唇舌地告诫那位年轻太太:现在正是紧要关头,绝对严禁那种事。年轻太太遵从了医生的叮嘱,然而还是不时前来打听病况,那模样瞧着教人同情。而医生每一回都得狠下心来训斥她,话中透着弦外之音:「太太,再忍一下子就行了!」

八月底的一天,我亲眼见证了一幕美丽的场景。一早,当我坐在医生家檐廊上读报时,侧坐在我旁边的医生夫人压低了声量,悄悄对我说:

「哎,瞧她高兴的样子!」

我立刻抬头望去,只见眼前的小路上有个穿着便装、干干净净的身影,踩着轻快欲飞的脚步渐行渐远。白色的遮阳伞滴溜溜地不停转动。

「今天早晨,她总算得到许可了呢!」夫人又轻声告诉我。

三年——这个语词说来容易,可我不由得胸口一窒……。随着岁月的流逝,在我心里,那女子的身影愈发美丽。或许,那是出自医生夫人的授意。

家犬谈

——写给伊马鹈平(注:即伊马春部早前使用的笔名。)君——

对于狗,我有把握。我有把握总有一天会被狗咬。我肯定会被狗咬的。这一点我有把握。甚至可以说,我居然从没被狗咬,就这么平平安安地活到了今天,简直不可思议。各位,狗是猛兽。不是听说它能撂倒一匹马,在某些罕见的情况下还会和狮子搏斗并且战胜吗?这说法令我兀自频频点头称是。只消瞧瞧狗的那口利牙就明白了,万万不可小觑。别看它现下在街上装出一派天真的模样,仿佛很清楚自己的微不足道,只敢绕着垃圾桶往里头窥瞧,别忘了它可是一头足以撂倒马匹的猛兽。没人知道它什么时候会暴怒发狂,会露出它的本性。狗必得用链条锁得牢牢的,丝毫大意不得。世上多数饲主自己主动豢养这种可怕的猛兽,只因为每天喂它吃些剩饭,就对这种猛兽疼爱有加,一口一句耶斯(注:日本某些地区的居民会以此作为狗的别称。)呀、耶斯呀,亲热肉麻地唤着不停,不单把它摆在身边当它是家里的一分子,还放任自己三岁的爱儿使劲揪拉那头猛兽的耳朵,全家人在一旁看得哈哈大笑。如此惊悚的场景吓得我浑身发抖,赶紧朦上眼睛。万一那狗突然汪的一声咬了上来,那该怎么办呢?千万不能对狗掉以轻心。将这种无法保证不会反咬饲主一口的猛兽(狗绝对不会咬饲主仅仅是一种愚蠢又天真的迷信。既然有那口利牙,就一定会咬人。不可能有任何科学方法能够证明狗绝不会咬人。)放养在外头,任由它在路上四处蹓躂,实在令人难以想像。去年深秋,我有个朋友就惨遭那种猛兽的毒手,成了惨不忍睹的牺牲者。依照朋友的转述,他只是把手揣在怀里在小巷子里晃悠,不巧那条狗就蹲坐在路上。我朋友从狗的旁边走过时什么事也没做,就在这时,那条狗朝他瞟了一眼。朋友不以为意地走了过去,没想到那狗汪的一声,猛然咬住了他的右腿。真是飞来横祸,根本猝不及防。朋友说当时被吓呆了,过了一瞬,眼泪才不甘心地飙了出来。听到这里,我再一次兀自频频点头称是。天降灾厄,倒霉遇上了还真是无可奈何。朋友拖着那条疼痛不堪的伤腿去了医院治疗,此后的二十一天,他不时得上医院报到,前后整整三个星期。即便腿上的伤口痊愈了,但身体可能感染到一种叫作狂犬病的可怕病毒,还是必须去打针才行。依朋友懦弱的个性,根本不敢去找饲主要求赔偿,只能忍气吞声,怨叹自己的不走运。雪上加霜的是,包括打针在内的医药费相当昂贵,说句失礼的,我那位朋友家里不可能负担得了这笔钱,肯定是他四处筹来的。总而言之,对朋友来说,无疑是一场大灾难,天大的灾难。不仅如此,设若一时疏忽忘了打针,就有可能罹患狂犬病,那是一种会饱受高烧折磨,最后演变成样貌像狗、只会趴在地上汪汪吠的悲惨疾病。真不知朋友在接受注射治疗时,有多么担忧与不安呢。那位朋友阅历丰富,处事有条有理,因此没有露出惊慌失措的丑态,耗费三七二十一天上医院接受了注射,现在已经恢复健康努力工作了。这要换作是我遇上这种事,应当不会让那狗活命吧。我的报复心比常人强上不止三、四倍,如果发生那种事时,更会比常人来得残忍不止五、六倍,应该会当场把那条狗的头盖骨敲得粉碎、挖出它的眼珠子嚼烂了吐掉,光是这样还不足解恨,连那一带人家养的狗统统会被我下毒杀掉吧。我方根本没碍着它,却突然汪的一声咬了上来,这是多么无礼而粗暴的举动,纵使是畜生也难以原谅。都怪人类同情畜生而纵容,它们才会不知天高地厚,应当要毫不留情地处以酷刑。当我听到朋友在去年秋天遭逢的这桩不幸之后,我平时对家犬的痛恨终于累积到了极点。那是一种燃着青魅火焰般、恨之入骨的憎恶。

今年正月,我在山梨县甲府近郊租了一间茅草屋,屋内有三个房间,大小分别是八叠蓆、三叠蓆和一叠蓆。我住进去时没惊动任何人,窝在屋里孜孜不倦地拼写我那蹩脚的小说。没料到的是,甲府这里到处是狗,而且数量惊人。它们在马路上伫立良久,或倦懒趴伏,或撒腿狂奔,或露齿狂吠;任何一小块空地都会被野狗据为巢穴,专心致志地交相演练近身搏斗的技术,入夜后则如疾风、如盗匪一般成群结队在无人的街道上恣意奔驰。它们数量之庞大,几乎让人以为甲府的每家每户都至少养了两条狗左右。尽管山梨县是甲斐犬的知名产地,不过我在街头看到的狗绝不是那样的纯种动物,以毛茸茸的棕色狗居多,怎么看都是些一无是处的杂种狗。我本来就敌视家犬,自从朋友受害之后就愈发痛恨它们,无时无刻都得严加戒备,无奈这里遍地是狗,每一条巷弄都能看到它们猖獗横行、或蜷伏酣睡的身影,分分秒秒都不得松懈。为此,我着实煞费苦心。我多么希望走在街上时可以戴着护腿、护腕和头盔,然而这身装束一来古怪异常,再者也有违社会风纪,逼使我不得不采取其他手段。我慎重且认真地思考了对策。首先,我研究了狗的心理。关于人类的心理,我多少有些心得,有时预测还算准确,不过狗的心理就相当难解了。第一道难关就是在人狗之间的感情交流上,人类的语言究竟能够发挥多少作用。设若语言无法发挥作用,那就只能从对方的动作和表情来研判了,比方尾巴的动作便是至关重要。不过倘若细看,就能发现尾巴的动作非常复杂,没有办法轻易看懂,我几乎要绝望了。于是,我想出了一个非常拙劣又无能到了极点的法子,一种悲哀的下下策:那就是当我遇到狗的时候,便挤出满脸笑容,表示自己丝毫没有恶意。天黑以后,我担心也许狗看不见脸上的微笑,所以改为哼唱童谣,尽量让狗知道我是个善良的人类。我觉得这些努力似乎多多少少有些成效,至少到目前为止,还不曾有狗朝我扑上来。不过,疏忽大意最是要不得。经过狗的旁边时,心里再害怕也不能拔腿就跑,而要堆出卑微服从的笑容,天真无邪地摆头晃脑,缓缓地、慢慢地,就算仿佛有十只毛毛虫在心里和背上爬那般浑身战栗-几近窒息,也要缓缓地、慢慢地走过去。我真讨厌自己这样卑躬屈膝,自我厌恶到泫然欲泣,但如果不这么做,好像马上就会被咬,于是可悲地试着向每一条狗打招呼。我还勤奋光顾向来最讨厌的理发店,只因为害怕头发长了被它们视为可疑人物而狂吠不止。要是持手杖走路,会被狗认为是威吓用的武器而动了反抗的念头,这可不行,因此手杖就被永远打入冷宫了。狗的心理深不可测,我只能见招拆招,拼命谄媚奉承,岂料却出现了一个意想不到的结果——狗喜欢上我了。它们摇着尾巴,络绎不绝地跟在我后头。这教我气得直跺脚,实在太讽刺了。倘若要让我从老早以前就讨厌,最近更是憎恶到了极点的家犬喜欢上了,我宁愿被骆驼爱上。只要受到青睐,不论对方的美丑,总不可能觉得不舒服——这是肤浅的想法。有时候一个人的自尊,或在情感上,无论如何都没办法接受。完全无法忍受。我讨厌狗。我很早就识破它狂暴的兽性,并且深感厌恶。为了挣得区区一天一顿或两顿剩饭,便出卖朋友、抛弃妻子,只身窝在人家的屋檐下,一派忠心耿耿的模样,朝着昔日的朋友吠叫,把兄弟和父母全都抛到脑后,一心一意看着饲主的脸色行动,忝不知耻地阿谀迎合,就算挨揍了,也只敢嗷嗷哀嚎、夹着尾巴不敢吭气,逗得家里人哑然失笑。这种意识既卑劣又丑陋,唤它是狗畜生真是太贴切了!它分明有能够轻易日行十里的强健腿脚,有足以咬死狮子的锐利白牙,却无耻地发挥懒惰又无赖的劣根性,没有一丝矜持,随便屈服、从属于人类,却仇视同族,一但碰面就互吠互咬,努力透过这种方式来讨好人类。瞧瞧麻雀吧。它们虽是不具任何武器的瘦弱小鸟,却拥有自由,致力经营一个截然不同于人类的小社会;它们同类之间相亲相爱,欣然而快乐地歌咏每一个贫穷的日子,不是吗?我愈想愈觉得狗是不洁的,是令人厌恶的。我好像有点觉得它们和我自己甚至有几分相似,如此一想,更觉得它们讨厌,完全无法忍受。然而如此可恶的狗,眼下却特别喜欢我,朝我摇尾巴表示亲密,不管是狼狈也好,懊悔也罢,任何词汇都不足以表达我现在的感受。都怪我过于敬畏和抬举狗凶猛的兽性,走在路上时毫无分寸地向它们献媚,让狗误以为遇上了知己,当我是个容易相处的人,于是导致了如此可哀的结果。这件事的启示是,无论任何事情,拿捏分寸最是要紧。而我到现在,似乎还不大明白该怎么拿捏分寸。

那是发生在初春时节的事了。某天的晚饭前,我出门散步到附近四十九联队的操练场。有两三条狗跟在我后面走,我吓坏了,深怕它们下一秒就要张口咬上我的脚跟,可这种情形几乎天天上演,我只得听天由命,装作满不在乎,拼命压抑自己想拔腿就逃的冲动,悠然信步而行。那几条跟在我后面的狗,忽然打起来了。我故意不回头去看,当作没听见,继续往前走,可心里其实快要撑不下去了。如果这时手里有一把枪,我肯定会毫不犹豫地朝它们砰砰开枪射杀。那些狗对于我那面如菩萨、心如夜叉的奸佞恶意一无所知,沿途紧紧地跟着我。我在操练场转了一圈,仍旧由狗群簇拥着踏上归途了。依照惯例,跟在后面的那群狗会在我到家之前自行消失,可唯独那一天,有一条格外执拗的狗直黏着我不肯离去。那是一条可怜兮兮、通体浓黑的小狗,身形非常瘦小,约莫五寸长。然而,即便是区区一条小狗,也不能掉以轻心。它牙齿应该已经长齐了。万一不幸被咬,就得花上三七二十一天去医院打针了。更何况像这种幼小的动物尚未具备常识,其行动完全随性而行,因此必须更加小心提防才成。小狗时而跟在后方,时而跑在前头,始终仰望着我的脸,歪歪扭扭地一路跑着跟到了我家的玄关。

「喂,有个怪东西跟着我回来啦!」

「哟,好可爱呀!」

「哪里可爱了?快给我赶走!动作太粗暴的话当心会咬人的,拿点糕饼喂它。」

我使出了一贯的弱国外交手法。小狗立刻看穿了我内心的恐惧,抓住这个机会厚着脸皮,从此赖在我家住下来了。于是,这条狗便从三月、四月、五月,乃至于六、七、八月,到现在都快入秋了,就这么一直待在我家里。这段期间,我算不清为这条狗吃过了多少苦头,想尽办法都没能撵它走,只得不情不愿地给它起了一个名字叫「小黑」,和它一起住了半年之久,可至今我依然没把它当成是家人,总觉得它不属于这个家。我和它八字犯冲,心里别扭得很,双方始终忖度着对方在想些什么,不时有剑拔弩张的火爆场面发生。我们这一人一狗,彼此都没有办法心无芥蒂地相视一笑。

小黑刚来到这个家时还是一条幼犬,它会好奇地观察地上的蚂蚁、会被蛤蟆吓得汪汪大叫,瞧见它那副模样,我也会忍不住笑了出来。我心想,它虽是个可恨的家伙,可说不定是慈悲的神明将它领到这里的,就在檐廊下面给它做了一个窝,食物也像喂给奶娃吃的那样先煮软了,还帮它全身撒上了灭虱粉。但是,过了一个月,事情就不对劲了。它开始露出了杂种狗的本性,直教我作呕。我想,这条狗当初一定是被人丢在操练场的角落里,在我那趟散步回家的途中,缠上我跟了回来的。那个时候的它骨瘦如柴,身上的毛都掉了,尤其是屁股那里几乎全秃了,天底下只有我才会喂它糕饼,给它熬粥,从不对它骂骂咧咧,郑重其事、小心翼翼地奉为上宾;换作是其他人,必定早就把它一脚踢出去了。我这般亲切地款待其实并非因为爱狗,而仅仅是基于与生倶来对狗的厌恶和恐惧,逼迫我使出了这种老奸巨猾的手段,可也多亏我的照顾,小黑的毛不但长齐又充满亮泽,眼看着长成了一只强健的公狗呢。我虽无意讨人情,可要它提供一些余兴也不为过吧?没想到,弃犬终究只是一条弃犬。它只管饱餐一顿,接着就把木屐当作玩具啃得遍布咬痕,或是多管闲事地把晾在院子里的衣服扯下来,使衣服沾满了泥巴,仿佛把这些当成它的饭后运动。

「拜托你别开这种玩笑。我们真的很伤脑筋。有谁拜托你做这些事吗?」我曾经尽可能用最温柔的语气,把这些棉里藏针的反讽话说给它听,但是那条狗只滴溜溜地转着眼珠子,缠着对它说反讽话的我陪它玩,可见它有多么赖皮。这狗的脸皮之厚让我目瞪口呆,甚至看不起它。没几天工夫,这条狗的无能终于暴露无遗。首先,样貌就不讨喜。小时候的体形还比较匀称,我还曾经想过它或许掺有高贵的血统,然而这番推测完全落空了。它只有身体一股劲地变长,四肢却短得不成比例,看上去就像只乌龟,这副德行根本不能见人。长得如此丑陋的它,偏偏在我外出时必定如影随行,连路上的男童和女童看到了都要指指点点,笑着说「哇,这只狗长得好怪呀」。即便算得上爱面子的我装作无所谓,继续往前走,依旧无济于事,我索性加快脚步,假装和这条狗没有关系,但小黑还是寸步不离,不停抬头望着我的脸,时而在后,时而在前,紧紧黏着我一起走,因此旁人绝不会认为我们毫无瓜葛,怎么看都像是一对默契十足的主仆,害我每次外出,心情都相当低落,简直成了动心忍性的修行。倘若它只是亦步亦趋倒也罢了,问题是潜伏在它体内的猛兽本性渐渐显露出来,变得愈来愈喜欢和其他狗吠叫打架。它跟着我走在路上,遇到每一条狗都要逐一打招呼,换句话说,就是要和每一条狗打上一架才肯继续走。小黑虽然腿短,年龄又小,但看来相当擅于打架。有一回它居然侵入位于空地的野狗巢穴,同时和五条狗打群架,看得我不禁为它提心吊胆,可最终它仍全身而退,逃过了一劫。它极有自信,不论遇到什么样的狗都敢扑上去攻击。当然,偶尔也有被对方喝退,一边吠一边往后退的状况。每逢那种时刻,它的吠叫声近似于哀嚎,黧黑的面孔吓得发青。有一次,它朝一只壮如小牛的德国狼犬飞扑上去,当场把我吓得脸色发白。小黑当然不是德国狼犬的对手。所幸德国狼犬根本无意迎战,只抬起前脚逗弄小黑,仿佛当它是玩具,这才让它捡回了一条小命。狗只要遇上一次惨败之后,似乎就会失去斗志了。经过了那场败仗,小黑明显变得逃避打架了。我不喜欢打架……不,不单是「不喜欢」这种层次的问题而已,我认为放任野兽在路上扭打成一团是文明国家的耻辱,因此它们发出的各式各样野蛮的狂吠声令我深恶痛绝,即便杀了它们也不足以泄愤。我对小黑没有爱意。对它,我只有恐惧和厌恶,连一分一毫的爱意都没有。我盼着它能死掉。它大摇大摆地跟着我出门,和路上遇到的每一条狗都要交相来上一阵凄厉的吠吼,仿佛那是它身为家犬应尽的义务,然而作为主人的我,每逢那样的时刻总是怕得浑身发抖,多想拦下一辆汽车跳上去,砰的一声关上车门一溜烟地逃离。设若只是两条狗揪打一顿便结束,也就罢了,万一另外那条狗血脉贲张发了疯,朝小黑饲主的我扑了过来,那该怎么办?这种事谁也说不准。那些可是嗜血的猛兽,不知道它们会做出什么事来。要是我被咬得血肉模糊,就要花上三七二一十一天去医院打针了。狗打架,就是人间地狱。我一逮到机会就会这样告诉小黑:

「不可以打架哦。如果要打,最好离我远一点。我啊,根本不喜欢你。」

小黑好像听懂了一些,显得有点消沉,这让我更觉得狗真是一种可怕的东西。不晓得是否我一而再、再而三的提醒起了功效,还是因为和那头德国狼犬的一役尝到了惨败的滋味,小黑一改从前逞凶斗狠的态度,变成柔弱得几近低声下气了。和我一起走在路上时,如果有别的狗朝它吠叫,它会为了博取我的疼爱而挤出一派斯文的表情,仿佛在说:「哎,讨厌死了、讨厌死了,怎么那么野蛮呀。」还配上浑身颤抖的动作,朝那条无可救药的狗投去怜悯的一瞥,再抬眼窥探我的反应,好似还加上了嘿嘿嘿的讨好谄笑,那模样简直猥琐到了极点。

「这家伙根本连半点长处都没有,只会看人的脸色。」

「还不都是你教的嘛。」妻子一开始对小黑不感兴趣。洗好了晾晒的衣物被它弄脏的时候会嘀嘀咕咕的,但过一会儿就忘了方才的不愉快,亲热地唤着小黑、小黑,还喂它饭吃。「该不会变成一只怪里怪气的狗了吧?」妻子笑着说。

「也就是说,它愈来愈像主人了吗?」我在心里叫苦不迭。

到了七月,发生了一桩怪事。我们终于在东京的三鹰村觅得一间还在建盖的小屋子,和房东签妥契约,一旦竣工,就能以每个月二十四圆租下,开始准备要搬家了。等屋子一盖好,房东就会以限时专送的邮件寄来通知。至于小黑,到时候自然要遗弃了。

「带它一起去也无妨嘛。」妻子依然没把小黑当成累赘看待,对于要不要留下它并没有强烈的意见。

「不行!我不是因为喜欢它才养它的呀,而是害怕被狗报复,才不得不让它留下的,你不懂吗?」

「可是,只要一没看到小黑,你就紧张地直嚷『小黑跑去哪里了?小黑跑去哪里了?』,不是吗?」

「没看到它更让我头皮发麻,说不定它是背着我偷偷地去召集同志了。那家伙知道我看不起它。狗的报复心是很强的。」

我心想,眼下正是一个再好不过的机会。我们可以就这样假装忘了这条狗,把它留在这里,赶快搭火车去东京,如此一来,它总不可能越过笹子岭,一路追来三鹰村吧。我们并没有遗弃小黑,而是一时没留神,忘了把它带走。这算不上是罪过,小黑没道理会怨恨我们,也就不至于来寻仇了。

「应该没问题吧。就算把它留在这里,也不会到饿死的地步吧。毕竟鬼魂出来作祟的事也不是没听过啊。」

「是呀,它本来就是被别人丢掉的狗嘛。」妻子好像也有些不安了。

「就是说啊,应该不会饿死,它总会自己想办法吧。把那种狗带去东京时话,我在朋友面前根本抬不起头。它的身体太长,太不体面了。」

把小黑留在这里的事,就这么决定了。没想到,怪事便在这个当口发生了。小黑得了皮肤病,病情相当严重。具体的惨状我实在不敢形容,总之就是让人不忍卒睹,不巧又正逢炎热的天气,从它身上散发出令人作呕的恶臭。这一回,轮到妻子难以忍受了。

「这样对街坊邻居不好意思,杀了它吧。」女人一旦狠下心来,总是比男人更为冷酷,也更有胆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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