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得做笔记。」毕夏.迪蓝尼愉快地说道。「别管笔记了,我得拍照片,否则没人会相信的。我替『乡巴佬地狱』做了花艺设计。」
「小声点。」洁珂琳压低嗓音道,警戒地望了望四周。她可不希望有亲友团成员,或任何一名宾客听见他的话。但附近没人,毕夏还不算胡涂,至少等到他们独处后才和她分享他的心得。她不担心会伤了谁的感情,但绝对忧虑有人──例如这里一半的人们──会因不满而掏出口袋里的小刀。她对口袋小刀并无恶感;她自己皮包里就放了一把迷你折迭刀,而且经常派上用场。但若是要她选出最可能发生持刀斗殴的结婚派对,那肯定是这一场无疑。
她和毕夏坐在新郎亲友区的最后一排,因为会场──又名谷仓──并没有坐满,所以他们前方的两排折迭椅上空无一人。她和毕夏交谈的同时,从头到尾都对儿子所选择的伴侣,以及这场婚礼的一切事物默默惊惧不已的新郎母亲,正在葛斯.布鲁克(译注:美国乡村歌王,二○一二年获选加入「美国乡村音乐名人堂」。)
的〈Friends in Low Places〉歌声中由婚礼招待之一带领入座。用「招待」这名词来称呼新娘那位留着梭鱼头的兄弟实在过于夸大,不过至少他打了领带。没有西装上衣,下身也只穿了条卡其裤,但他打了领带。
洁珂琳一直试着让自己融入派对的气氛中,享受一些美好时光,因为这里大多数人群──新郎的母亲和两个姊妹除外──都玩得兴高采烈。不需要色彩协调才能找到乐趣,不必一定要有古典乐曲当背景才能过得开心。然而让她无法放松下来的原因是,这些人心中所想的乐子,恐怕不怎么符合「合法」的定义。她对处理喝茫了或哈了草的宾客很有经验,但她忧心的是现场这群人可能更倾向于吸食快克、安非他命,以及从事其他非法行为,也因此和「逮捕令」并不陌生。
这场婚礼正处于灾难边缘,她能够感觉得出来。目前为止所有人似乎都还表现得循规蹈矩,但所谓规矩是由主观认定的。称此为「乡巴佬地狱」,实在是侮辱了乡巴佬。
婚礼选在一处位于田野中的谷仓里举行,离「卓越」的办公室有四十五分钟车程。土地属于新娘的祖父,虽然早已不再作为农场使用,却仍是家族聚会、玩乐的大本营。要来到谷仓,必须离开铺了柏油的路面。路线指示上写着:转进老爹家的车道,绕过房子,沿着田地左侧的牵引机道前进,直到抵达谷仓。也许牵引机行驶的那条泥土路,曾经有段时间算得上是真正的道路,但如今只是条杂草丛生的小径,上面布满了深坑,随时有可能毁了她租来的这辆车子的底盘。
开过泥土/杂草小径后,所有车子都得停放在草地上,这让洁珂琳万分感谢天气的合作。她有心理准备在需要时联络承包商,订来坚固的帐篷好进行这场户外婚宴,但若碰上成排溅满泥泞的车辆和遭水浸坏的鞋子,她可就束手无策了。
谷仓内部的照明来自于开启的窗户,大量的白色圣诞灯,以及为数不少的米白色蜡烛。各式白色和米白色花朵在光线衬脱下,几乎呈现出一种古雅的气氛──重点在于「几乎」。地板上有许多陈旧的秸秆,新娘坚持这样才「地道」。尽管谷仓里现在没有动物,不过仍存在着以往残留的气味。她安排放置的几座风扇正安静有效率地运作着,但或许这样搅动空气并不是个好主意。
不过话说回来,没有风扇的话,所有人都会被汗水淹没。今天虽然不是一年中最热的一日,却也达到近华氏九十度(摄氏卅二度)的高温。
大部分新娘这边的亲朋好友都穿着牛仔裤和T恤,甚至没费事选条高档些的牛仔裤,或是──上帝不许──从衣柜深处挖出一件洋装或一套西装来。但从另一方面来说,他们脚上的球鞋也许更适合这样的场地。
男方的宾客们都用了心思,打扮得体;洁珂琳自己则穿着一身轻薄套装。当然,毕夏的衣装无懈可击,一如既往地时髦、酷帅……非常酷。这男人难道没有汗腺不成?
「你怎么还在这里?」她悄声问道。捧花、胸花和装饰用的花卉──全由新郎的母亲买单──都已送达并照毕夏的指示一一就位。工作完成后,他向来很少留下来观礼。
「亲爱的,就算用铁撬和一夸脱凡士林,也没法把我撬离这里。」他低声道。
尽管连日来的磨难,洁珂琳仍忍不住微笑了。只要没有发生流血事件,连她也不得不承认,眼前的景象具有不少娱乐价值。她不妨趁着可以的时候好好享受,天知道喜宴派对上会出现何种挑战。
「这就像『豪门乡巴佬』遇上『飙风天王』,加上『天才小麻烦』里的高雅妈妈被可怜地牵扯其中(译注:均为美国六〇至八〇年代极受欢迎的电视影集。)。」毕夏兴致高昂地低语道。「我从来没看过这种情况。妳当初见鬼的在想什么,竟然接下这桩委托?」
她当时想到的是新郎的母亲说得有道理,女方的家人对筹备婚礼毫无头绪,也许她可以提供不少帮助,新郎新娘也的确用得上一些指引。不幸的是,新娘和她母亲否决了洁珂琳大部分的提议,只保留了其中几样。
不必安排男女双方的宾客分开就座,也能看出他们各自属于哪一边。新娘那方充斥着暴露衣裙、梭鱼发型、剃光的脑袋和监狱刺青;新郎的亲友们则多半是一副愕然呆滞的神色。新郎可怜的母亲看上去随时有可能昏倒,他的姊妹和她们的家人全都一脸震惊,只除了其中一位姊夫,他根本没费心掩饰感到有趣的表情。
「想想这场婚礼要是少了我们,会是什么样子。」她对毕夏说道。
「私酒开枪狂欢派对。」他耳语道。
有人从另一头走入这排座位,但并没有坐下,而是朝洁珂琳靠近。她微惊地抬头,看见艾瑞克坐到她旁边的折迭椅上,不由得本能地僵直起来。她认为自己早上在警局时表现得很好,丝毫没有显露每次只要想到他,就避免不了的紧张、恼怒、混乱和受伤的感觉,而见到他更加强了那些感受。但这里是她的领域,他的闯入令她极端不自在。
毕夏往前倾身打量着艾瑞克。「真不赖,」他拖长语调说道。「乡巴佬天堂。」她必须承认,牛仔裤、靴子加上无领上衣和轻薄外套,艾瑞克轻易就能融入现场的人群,虽然他这身打扮让他显得相当性感。
艾瑞克把左手搭在她的椅背上,同样向前倾身。「我跟婚礼策划师一道的。」他告诉毕夏。
「看得出来。」毕夏道,靠回椅背前先挤了挤眼。洁珂琳有些惊异地了解到,他们彼此认识。好吧,不算认识,但艾瑞克当然讯问过所有目睹她和凯芮冲突场面的承包商。
「你在这里干什么?」她尖声对艾瑞克耳语道。
「守护妳。」他也以耳语回应。
她感到一阵震颤。他该不会认为这里有危险吧?经过昨晚的枪击事件后,玛德琳、蜜桃或黛卓都不可能告诉任何人洁珂琳的去处。她在这里很安全,现场起码有半数人的身上携带了某种武器。
她很感谢他的关心和好意,但他坐得这么近,手臂靠着她的背部,一条长腿碰触着她的腿,让她感觉焦躁不安。她把双腿换了个方向,靠着毕夏那边。艾瑞克就不能在外面等吗?他为何一定要待在这里?
她是可以坚持要他离开,但她知道那只会徒劳无功,也就不想白费口舌。他很顽固,而且八成不会在乎她想要什么。除此之外,她并不蠢;无论她喜欢与否,她知道跟他在一起会很安全。她只怕他带给她的会是另一种危险,不过那都归因于她的软弱,而承认这一点令她感到心头一阵刺痛。
他手臂摆放的位置让她几乎等于在他怀中。有那么短暂的一刻,他们的目光交会,他脸上一副泰然自若的警察表情,没有显露任何思绪。几乎没有。他的视线下移,慢慢滑过她的身躯,偶尔在某些部位停留得过长了一些。她再度僵硬起来,肌肤因他的眼神而灼热、紧绷。
接着他把注意力转向圣坛,肩膀因忍笑而耸动。证婚牧师,那个身为「猪猪烤肉店」老板的秃头家伙身穿褪色的「林纳史金纳合唱团(译注:美国南方著名乐团,曲风为融合乡村与蓝调的新兴摇滚乐。)」T恤,黑色头巾在前额中央的位置上有个白色十字架,以便所有人知道他在婚礼中所担任的角色。
至少新郎的衣着适当。在谷仓里穿燕尾服并不合理,但他的黑西装还算合宜。新郎有张娃娃脸,配上新剪的发型,他看上去万分紧张。倒不是想逃跑之类的,但他的紧张不假。如果他有点脑子的话,早就兔脱逃离此地了,洁珂琳暗忖。
显然他无脑。
正常来说,在这个阶段洁珂琳该陪着伴娘等人,确保大家在适当时间走上红毯,保持应有的步伐节奏和间隔位置。然而新娘的阿姨因为新郎母亲雇用了「卓越」而相当不悦,坚持那些都该由她来负责,不需要任何帮忙。或者该说是拒绝接受任何帮忙才对。洁珂琳尽了她所能,但也只能优雅地接受有些事超乎她所能掌控。幸好不是每对新人的家人都这么难搞。
接下来新娘的母亲在她自选的葛斯.布鲁克歌曲中入座。她的礼服尺寸起码小了一号,而且实在太短。细肩带可不是洁珂琳在这样的场合会选择的样式。
跟在后面进场的是新娘十一个月大的女儿,她坐在垂着薄纱的红色小拖车上,穿着白色荷叶边小洋装,光秃秃的脑袋瓜上系着粉蓝色蝴蝶结。谁会想到婚礼传统中的「新」、「蓝」两样必备物品,会由另一个男人的孩子代表包办了?
这不是我需要操心的事,洁珂琳想着,而且这并非她头一次这么想了。她的工作只是策划新人的婚礼,不包括解决他们的人生问题。
小娃娃并不开心。她的表哥,一个绷着脸的六岁男孩粗鲁地拉扯着拖车前进。进场的一路上小娃娃都在嚎啕大哭,声音越来越大,直到在红毯尽头看见她的外祖母。「妈妈妈妈……」她迭声唤道,伸出胖嘟嘟的小手臂。如果新娘认为宝宝会静静坐在红拖车里,一副乖巧可爱的模样,她可要失望了。宝宝想从拖车下来,而且就是现在。
「拉蔻儿,安静。」外祖母说道,当她和谷仓里的每一个人都了解到,宝宝显然不可能闭上嘴时,只好屈服地叹口气,把小女孩从拖车里抱起来放到腿上。
宝宝的名字听起来像个脱衣舞娘。至少等她长大一点后,不必再上网去查那是什么意思,洁珂琳暗忖。
接着是伴娘和伴郎的队伍。葛斯被仙妮雅.唐恩(译注:加拿大籍女歌手兼作曲家,横跨乡村音乐与流行音乐,曾缔造美国及世界音乐史上女歌手专辑最高销售纪录。)取代。原本新娘想让他们以跳排舞的形式走完红毯,这是她从YouTube上得到的灵感。在洁珂琳的经验中,有些点子理论上听起来很不错,却鲜少能照着想象中顺利执行。这次就是其中之一。感谢老天让新娘还有足够理智,看出这件事的不可行之处。
除了一位伴郎嘴里塞着烟草──洁珂琳很希望她之前就已注意到──以及几个扭臀动作外,整个队伍平安无事地走完了全程。
歌声停下,戏剧性地转变成熟悉的乐曲在谷仓里飘扬。新娘最初想用的是自己喜爱的乡村歌曲,但洁珂琳说服她伴随着门德尔颂的〈婚礼进行曲〉踏上红毯,在如此非传统的婚礼中加入一丝传统元素会是件好事。
所有人都起身面向中间走道。新娘身上的雪白及踝婚纱,胸前开口比洁珂琳建议的要低得多──新娘的哲学是有就要秀出来──腰部以下也小了一个尺码。洁珂琳皮包里备有针线盒,她祈祷今天不会用上它,但婚纱缝线随时都有绽开的危险。发型是另一个被阿姨独揽下来的项目,她同样拒绝了极其需要的帮助,最后的结果只能用大来形容。大得离谱。那种浪女会梳的蓬松发型。幸亏经由洁珂琳的推荐,新娘之前经过了一番大改造,所以妆倒是化得浓淡适宜,毕夏设计的捧花也很典雅合适。优点缓和了缺陷,洁珂琳觉得该为此心存感恩。
新娘通过他们身边后,毕夏靠过来低语道:「新郎新娘不是堂表兄妹吧(译注:美国南方较为保守封闭,向来有近亲通婚的风俗。)?」她根本懒得回答。重新坐下后,毕夏加上一句,「那他们想必是真爱。」
或是暂时精神失常。
艾瑞克的肩膀因憋笑而抖动。
仪式稳妥地进行着,洁珂琳为自己的心境安宁着想,全程都微侧着身避开艾瑞克,试着不去碰到他;但他是如此该死的高大,侵占了不属于他的空间。
脱出传统的牧师终于说道:「你现在可以吻她了。」然后在两位新人转身面对众人时,用嘹亮的声音补充道:「我们吃东西去吧!外面有一大堆好伙食在等着我们。」
「伙食。」毕夏重复道,咬字刻意精准清晰。「真不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