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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作者:茱迪·狄弗洛/译者:默林 当前章节:12606 字 更新时间:2026-6-23 15:12

一九九一年四月纽约市

珊曼莎·埃利抵达纽约的十五分钟後,皮夹便被偷了。

其实都怪她太粗心大意。要不是她拿了面纸以後,忘了拉上皮包拉链,也不会让扒手有机可趁。她不但丢了大笔现金,连一张美国运通卡,及另一张联合签帐卡,也一并失窃。幸好她早先在手提袋里塞了一百多块钱,否则她真要阮囊羞涩了。

这整个事件,恍若一场戏剧化的梦境,令珊曼莎无所适从。她初临繁荣、拥挤的纽约,便受到宵小款待,还得承受挂失信用卡--生平第一次--之不便。

但是对机场「失物登记处」柜台後的小姐来说,珊曼莎只是一天起码发生五十件以上的窃案的失主之一。她面无表情交给珊曼莎一份表格,再指著公布栏上,印满各信用卡发行公司电话的名单,要她先打电话叫发卡公司止付。

珊曼莎打电话时,那名女柜台员同时挫指甲,跟男友讲电话,并告诉同事她午餐要什麽。珊曼莎的电话结束后,试著很客气的告诉女柜台员,她所遗失的皮夹乃是母亲的遗物,皮夹的内衬皮面,有特殊设计的印花。

女柜台员听了,仍旧面无表情的瞪著珊曼莎,随便应了一声,「是啊!当然。」若非刚才亲眼看见她一心数用的本事,珊曼莎会以为那种空白的表情,是缘自愚笨而非冷漠。

好不容易办完挂失的手续,她的行李已经被锁进一个四面是玻璃的房间。她找到一个警卫,告诉他她遇上的麻烦,他带著她连问了好几个人--其中甚至不乏根本不知有那个玻璃房间的人--总算才找到了开门的钥匙。

待行李堆上推车,她将手提袋背在肩上,整个人已是疲惫不堪、满腹牢骚了。

接下来,她必须招一辆计程车--她生平搭乘的第一辅计程车--进入市区。

三十分钟後,她坐进一辆脏得要命的交通工具里,车厢内的烟味足以让人窒息。当她企图摇下车窗透透气时,她发现控制车窗的把手早已掉了,而司机名牌上的姓名难以辨视;司机看起来英文不太灵光,她只好打消向他询问可否开窗的意图。

她从脏兮兮的窗户向外看,努力减少呼吸,并将脑袋掏空,不去思考她的过去、现在或未来。

计程车穿过一座看起来应该报废的桥下,驶经几条街道,每一条街道两旁的商店窗户都是小小的,且蒙著一层灰。司机一共跟她问了三次地址,最後一次,她索性把律师交给她的字条递给他。字条上说,她的目的地坐落於东六十街上,公园与烈辛顿之间,属於高级住宅区。   司机将车速放慢了,仔细的寻找她要前往的地址。珊曼莎发觉他们正行驶在一处比较不嘈杂、不脏乱的区域。计程车停住後,她付了车资,并很快数过司机找的零钱,然後婉拒了司机的帮忙,自己把两个手提箱提下车子。

在她面前,耸立著一座五层高的楼房。它的正面只有两扇窗子的宽度,由一座高高的阶梯,通往镶著扇形窗的前门、左侧,绿色爬藤直登屋顶,朵朵含苞待放的紫色小花点缀其间,有著春暖花开的美景。

好漂亮的房子。

珊曼莎上前投铃,再後退一步等候,但屋里没有动静。十五分钟後,她已按过三次铃,依旧没人应门。

「也难怪。」她一屁股瘫坐到行李箱上。

她指望什麽?房东大人会老早在此等著给她钥匙吗?就算她事先曾写信告知他她的班机到达时间又怎麽样?他根本不在乎她是否旅途劳累,急於洗个澡,稍事休息。

万一房东不来呢?这偌大的都市,她何处能容身?也许计程车司机能推荐一个乾净且便宜的旅馆让她过夜,她可以发电报请她父亲的律师先汇些钱来应急?

她坐在行李箱上,空等了几分钟,路过的行人似乎都不太注意她。偶尔有一、两位男土朝她微笑,她都别开脸,当作没看见。

不一会儿,她忽然发现刚才她上来的阶梯旁边,房屋的第一层前,还有一扇门。她猜想或许那才是真正的大门,也是访客的正确通道。顾不得行李是否会被偷,她下了阶梯,绕过一排顶端削尖的漂亮铁栏杆,来到一楼门前,连敲了几下,还是没有人应门。

她深呼吸,双手握拳,头往後仰,查看一下她摆在楼梯口的行李是否安全。一楼的门旁有一盆红色的天竺葵,一瞧见这盆花,她便笑了。至少这里的花是快乐的,泥土潮湿,盆中不见腐叶,且花儿朵朵盛开,显示它受到了妥善的照顾。

笑容犹在,她重新拾级而上,才转弯,一粒足球倏地飞过来,紧跟著道飞行物体的,是一具重逾百磅,穿著丁尼布短裤及汗衫的男子。珊曼莎本能的整个人往墙上缩。

虽然她有心让路,动作还是慢了半拍,男人在她头顶抄住球,同一瞬间,他发现了她,也发现自己几乎就要压在她身上了,他放掉已接住的球,反手去抓就要被铁栏杆刺到的她。

珊曼莎惊喘,一因她险些跌倒,一因她冷不防撞进了男人怀里。

好半晌,她僵立於他的臂弯。他比她高,约莫六尺左右,但因为弯腰护她,他们的视线刚好齐平。他们的身後是高耸的楼梯,前头又是隔壁的楼梯,铁栏杆与花盆近在咫尺,彷佛将他们隔绝在市嚣之外。珊曼莎抬头想向他致谢,焦距刚对准,立刻一阵意乱情迷。

好英俊的男人!黑发微微松曲、浓眉英气逼人,那两排又长又密、勾魂摄魄的睫毛,会令所有女性嫉妒得要死;那两片饱满、典雅的唇,彷佛是米开朗基罗亲手雕琢之作。若非他的鼻梁曾断过几次,若非他的下巴留著三天没刮的胡子,若非连接在那颗完美头颅下的躯体肌肉偾张,他恐怕会被误认为女人。

不,他并不像女人,即使全世界的长睫毛加起来,亦无法减损一丝一毫他的男子气概。事实上,他生猛的男性气息,令她觉得十分渺小、无助。即便他的气味,都是纯男性的、毫不修饰的,那是汗水、啤酒,以及肌肤受阳光润泽之後,混合的自然香味。

但,所有这一切,都没有他的唇那麽吸引人。他的嘴,是她这辈子见过最好看的。除了饱满、典雅之外,它看起来既柔软又坚毅。由於看得太著迷,当那两片唇靠向她时,她完全没有动弹。

他的嘴覆上她的。起初非常温柔,彷佛在寻求她的首肯。珊曼莎的反应是直觉而原始的,她微微开启双唇,他立刻略施压力。他的唇既温暖又甜蜜,她伸上去企图推拒的手,不知不觉便改扶住他的肩。

她已经好久不曾与异性如此靠近了,而她掌心下这片热呼呼的肌肤,感觉起来是那麽的不同,那麽的独特。它结实却不坚硬,圆润却不软弱。珊曼莎的手掌著迷地包裹住那蓄含力量的肌肉,指尖陷人其中。

她的手抚向他胳臂之际,他正朝她斯近。高大坚挺的身躯托著她,将她钉在墙上。珊曼莎的手滑向他的背,继而游移在他汗衫的开口处,续探向他肩胛上的肌肤。

一声呻吟溢出她唇瓣,她的娇躯开始偎向他,寻求慰藉。

他的大手扶住她胜後,开始以一种令所有神话皆失色的热情吻她。这是她梦寐以求,却始终得不到的吻,它一向只出现在书里,出现在戏剧中,出现在别人的故事里,却从来不曾发生在她身上--直到现在。

他移动一条粗壮的腿,伸进她纤细的双腿间时,珊曼莎的粉臂早已勾住他的脖子,将他搂得死紧。

他的嘴离开她的嘴,改在她的颈部梭巡,在她的耳际探索。他的双掌溜向她背後,捧著她的臀把她拉向他,於是她全身的重量都移到了他的身上。然後他的一只手沿著她大腿滑下去,把她的足踝拉上来扣住他的腰。

「嗨!麦可,你引来了大批观众啦!」

珊曼莎起初没听见旁边的声音,仍然沉溺在愉快的感官之中。

但拥著她的男人听见了。他移开唇,手伸向她的脸,以拇指爱抚著她的脸颊,深深地凝视着她,对她微笑。

「嗨!麦可,她是你失散多年的亲戚,还是你在街上捡回来的?」

男人温柔地吻珊曼莎一下,放下她的脚,牵起她的手。

直到此刻,珊曼莎的脑子才真正清醒。第一个冲进她心里的感觉是憎恶,憎恶自己方才的行为。她企图抽回手,可是他的动作比她快,在她抽回之前,紧握住她的手。

共有三个汗湿的男人在旁围观,他们看起来像是那种T恤袖子里藏香烟、把啤酒当早餐的人。三个人都紧紧睨视若他们,一脸的促狭贼笑,好像逮到了什麽见不得人的事。

「你到底要不要介绍我们认识?」

「当然可以。」男人不由分说地推珊曼莎出来。「让我为你们介绍……」他转身,询问地注视著她。

珊曼莎扭开头,不愿意再看见他的脸。不用照镜子她也知道自己的脸已经红成了什麽德行。「珊曼莎·埃利。」她嗫嚅道。

「噢,是吗?」握著她手的男人应道,并转头迎视面前那三个男人。他们正在那里挤眉弄眼、推来推去,取笑麦可竟然还不知道人家的姓名,就那样急吼吼的在大庭广众下吻人家,好像巴不得将她吃掉。

「大夥儿,见过我的房客。」男人露齿而笑。「她要搬来跟我住了。」他的语气中尽是得意与自满。

珊曼莎奋力一扯,抽回了自己的手,一时之间,难堪、慌乱、羞愧、厌恶齐聚一身,恨不得能拔腿就跑,或乾脆死掉。

「室友耶!哇塞!」一名男子发出粗俗的笑声,把珊曼莎由头看到脚。

「如果你想跟我住,只要知会一声。」第二个男子说。

「跟你和你老婆吧?」第三个男子敲一下第二个男子的肘骨。「蜜糖,我没结婚,我很乐意为你提供完美的服务,保证比麦可好上几百倍。」

「滚开吧,你们。」麦可好脾气地斥喝,毫无阻吓之意。他抄起地上的足球,扔给他们。

其中一个男人接住球,三个人推推挤挤、嘻嘻哈哈的跑向街尾。

男人转向她。「我是麦可。」他伸出手,不明白珊曼莎为何光盯著他,却不跟他握手。「麦可·塔邰。」见她仍然不搭理,他只好试著解释,「我是你的房东,你写过信给我,记得吗?」

珊曼莎一声不吭地绕过他,走上楼梯。等他赶上她时,她的行李已拎在手上。

「让我帮你开门。我希望你会喜欢你的公寓,我找人清理过,而且换了乾净床单。很抱歉你到的时候我不在,我一下子忘了时间--嘿!你去哪里?」

珊曼莎一手拎著一个皮箱,迳自走下阶梯;他低头开完锁,她已走过三户人家。

麦可两步当一步跑下来,追上她,伸手去扯她的行李,她扭身闪躲,他索性挡住她的去路。

「你生气不是为了我迟到吧?」

丢给他一个冷硬的眼色,珊曼莎再度绕道而行。她转了三个角度,都被他挡住,於是她旋身朝反方向走,但他仍不死心。她只得站住,怒目盯著他。

「拜托让路好吗?」

「我不懂,你要去哪里?」他说。

超级大白痴,她想。他们霸占了整个纽约吗?「塔邰先生,我要找一家旅馆。」

「旅馆?可是我为你准备好了公寓。你看都没看,所以一定不是不喜欢这地方。问题出在我身上对不对?我说了对不起嘛,我迟到了。我平常不会迟到的,都怪我的表上星期坏了,还在店里没拿回来,所以不知道时间。跟我在一块儿那票混球,即使有表也认不出刻度。」

珊曼莎不置一词,迈步绕过他。

这次他不挡路了,改变策略,亦步亦趋的跟著她。「因为那群混球?他们确实很口没遮拦,我替他们道歉。我只有在想玩球时,会到运动场跟他们碰头,平常没有社交往来的,如果你担心的是这个。我保证你不会在我们的屋里见到他们。」

珊曼莎暂时站定,纳闷这世上怎麽会有如此集美貌与愚鲁於一身的男人。她强迫自己不看他的脸,以免重蹈不久前之覆辙。

她重新上路时,他又跟上来。「不因为我迟到,也不因为他们瞎掰,那麽究竟为什么?」他问。

到了转角,她不得不停下来了。她在干嘛?她对自己的下一步毫无概念。不过她瞧见满街来来去去的黄色计程车,突然就有了主意。

电影里的人不都是一招手,计程车就停下来了吗?她将一件行李扛上背,手臂一举,须臾问,一辆计程车已在她前方停住。她宛若识途老马般,伸手去开车门。

「且慢!」麦可喊道,「你不能走掉。这里你从没来过,根本无处可去啊!」

「我只想离你愈远愈好。」她头都没回地应道。

麦可真是一头雾水。「我以为你喜欢我呢!」

珊曼莎愤怒地吸口气,随即弯腰往车厢钻。

麦可先抓住她的行李,再抓住她的胳臂。两样东西,他都抓得牢牢的。「她不走了。」他说,然後瞥向计程车司机。「你走。」

计程车司机把麦可那一身肌肉看仔细了,一声不吭,连门都没来得及关好,便猛踩油门,把车驶走。

「好了。」麦可柔声道,彷佛在安抚受到惊吓的马匹。「我不知道怎麽回事,不过我们要好好谈一谈。」

「是吗?到哪里谈呢?那个我应该跟你住在一起的屋子吗?」珊曼莎忿忿道。

「原来是这麽回事?你生气是因为我吻了你?」他露出一个慢条斯理的微笑,口气变得意味深长。「我觉得你并不讨厌我的吻。」他朝她靠近。

「别过来。」她後过一步。「这也许是个很开放的都市,不过我想总有人会关心一个尖叫的女人。」

麦可不动了。他现在才有机会好好打量她。她身上是一套规规矩矩的海蓝色……外出服。他只能想到这种形容词了。长裙过膝、搭配小翻须外套。若非麦可的双手曾亲自品评过她不可思议的身材曲线,她这套衣服还真能唬住人,让人以为衣服里面跟外面一样--乏善可陈。

她的面貌,介於漂亮与可爱之间。未上妆的脸蛋,似乎在刻意淡化而非凸显其优点。那头金发扎得太紧了,他看得出来它们应该是长发,除了刚才被他拨散的一小撮外,全都整整齐齐的盘在脑後。

忆起他的拇指抚过她发梢时的感觉,麦可的指尖立即窜过一股渴望。

睢她现在的模样,实在很难想像她就是几分钟前他吻过的女人,他在她的神容及体态中,寻不著一丁点性感。她看起来像极了生过几个孩子的主日学老师。倘若他们在街上擦肩而过,他绝不会看她第二眼。然而,他的脑海清晰留存著她的味道,那份甜蜜,那份鲜活。

他奔下楼梯救球时,差点撞倒她。抓住她的手,是为她的安全。他想问她是否无恙,可是一接触她的眼睛,那对万般渴慕、犹似遇见心中白马王子的眼神,他便屏息了,似乎当时最自然的,莫过於吻住她那企盼的唇。麦可自小便知自己外貌出众,对女人,他经常是无往不利的,但从来没有女人用现在这个女人看他的眼神看过他。

当然他也不排除发生在他们之间的是一种相互吸引的可能。或许他看她的眼神亦同等热切。他记得她大而温柔的蓝眸被惊异与欲望所堆满,视线沿著俏皮的鼻尖往上瞧著他。饱满、红润的樱唇,教他渴望得发狂。

应该有预感,只要吻了她,就很难罢休了。虽然他曾在开始时极尽温柔,怕吓著她,怕她会推拒。可是後来实在太美了,美得让人浑然忘我。从来没有女人这样吻过他。她彷佛一个被禁锢了十年的囚犯,一古脑儿将她郁积的情欲释放,而他便是全世界她最渴望的男人。

这会儿,她真把他搞迷糊了。何以一个十分钟前热吻过他的女人,现在倒一副唾弃他的样子?谁能把她和那个用腿绕著他腰的女人联想到一起呢?

麦可想不出答案。不过他确定一件事:他不能放走她。他必须搞懂她为何急著离开他。必要时,即使把她强拖回他屋里,亦在所不惜。如果我不出答案,把她留下来一辈子也可以。万一她有求於他,好比要他到天上摘几打星星给她装饰卧房啦!他会立即动手搭楼梯。

「如果我有冒犯之处,我向你道歉。」尽管言不由衷,他还是说得诚恳动人。他的脑子只记得她的足踝如何贴著他的腰,她的唇如何回应他的吻。那才叫冒犯!

珊曼莎双眼一眯。「我应该相信你吗?」她深呼吸,努力冷静下来。他们已经引起路人的侧目了。

「我们能不能找个地方谈谈?!」他问。

「比如你家?」

撇开她口气中的讽刺,麦可觉得那是个不错的主意,不过他没有笨到把他的想法说出来。

「我们没什麽好谈。」

不可否认的,她恐怕把他家想成贼窟了。「我们可以回去,坐在门前台阶上,好让全纽约的市民监证,然後好好谈一谈哪里有问题。之後,如果你仍执意要走,我再替你找饭店。」

她就知道不该留下来听他胡扯。她只需要伸手招另一部计程车,自己去找过夜的地方。

「听我说,你根本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对不对?你总不能跳进计程车,告诉司机:『载我去饭店。』那太危险了。所以,至少让我打电话帮你订好旅馆,你再走,可以吗?」

趁著她犹豫的当头,他提著她的行李往回走,故意放慢脚步,以便她赶上来。

他来到屋前,将手上的行李往楼梯口一放,转身问她:「现在总可以说是怎麽回事了吧?」

珊曼莎垂著头,遽然间,旅途的劳顿与过去一年的煎熬疲惫,同时向她袭来。「问题很明显。」她竭力不直视那个几乎衣不蔽体的男人。他正斜倚著铁栏杆,伸手进削肩的汗衫中抓痒,悬空的衣摆下,露出一截结实的腹肌。

既然他没反应,她只好把话再说明白一点。「我刚离婚,而且仍在服孝,跟一个会追着我满屋跑的男人同住一个屋檐下,会造成许多不必要的困扰。」

他实在不必因为自己被人说成了无耻、好色、老对著纯情少女流口水的糟老头,而觉得受到了侮辱。他更不必浪费层舌,向她澄清刚才完全是两厢情愿。何况他们只是接吻,她却反应得好像他是毁人名节的登徒子。

「好吧!」他冷冰冰地道,「把你的规矩订出来。」

「我不懂你说什麽。」

「你懂的。像你这种打扮的人,都有一套自己的规矩,说不定还不只一套。你尽管说吧!」

珊曼莎一手抓起手提袋,另一手去拿皮箱。他伸手一按,她便动弹不得了。

「好吧!」他又说--语气里多了挫折。「我再向你道歉一次。我们就不能重新来过吗?」

「不能。」她回答。「请你放开我的东西,让我走。」

她真会强人所难。今天的气温不高,他却被如火的渴望折磨得汗流泱背。听她的口气,她显然不知道他与戴夫是至交,也不知道戴夫临终前,曾以电话托付女儿的安危。事情会如此,多半跟戴夫的刻意保密有关。他们之间往返的信件,一向透过律师传递,似乎戴夫不愿太早让麦可在珊曼莎面前曝光。

恐怕戴夫也没料想到,他的精心安排,会换来现在这种结果吧!

麦可低头看她的两件行李,问:「哪一个里面有好的换洗衣物?」

珊曼莎认为这个问题十分怪异,不过比较起过去几分钟内发生的事,它还算小儿科了。

他没等她答覆,提起她的手提袋,打开大门。「我只要求你给我五分钟。五分钟以後,你来按门铃。」

「请把我的袋子还给我好吗?」

「现在几点了?」

「四点十五分。」她自然而然的看了表後回答。

「好,四点二十分一到,你就按铃。」

他关起门,把珊曼莎一个人留在门阶前。她伸手接门铃,他相应不理。她本想提了皮箱就走,可是她仅有的那点钱还在他拿走的手提袋里,她只得按捺怒火,坐到皮箱上等待。

等待是伤感的,它把人的思绪引向不快乐的往事,包括父亲的死、丈夫的离弃--更正,前夫的离弃--以及方才莫名其妙的遭遇。她强将注意力转向一旁的街道,看著休闲打扮的男男女女,来来去去。纵然繁华如纽约,在这过日午後,空气中仍弥漫若慵懒的假日气息。

那个叫麦可·塔邰的男人说他想重新来过。

重新来过。倘若可能,她希望她的生命也能重新来过。自母亲意外丧生的那个早晨开始,她的生命乐章便完全走调了。这个陌生城市的奇特遭遇,亦是那场变故留下的後遗症。

她再次看表,脑中乍现当了它换现金的主意。不过它当初的买价就只值三十块,现在恐怕换不了几个钱。她的眼光移向分针,发现它已走到五的位置。   但愿麦可·塔邰先生不会再对门铃声听而不闻;但愿她能拿回手提袋,另谋安身之处;但愿这一年的刑期能早点度过,好让她尽快脱离这个让人嫌恶的都市。

她吸口气、拍拍裙子、整理好头发,然後把指尖投向门铃。

对方很快地开了门,站在门外的她,震惊於他出人意料的改变,眼睛眨巴眨巴的瞪着他。

汗衫与短裤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乾净的蓝衬衫、系着松松的丝领带、深蓝色羊毛衣裤,与昂贵的休闲鞋。他下巴的胡碴已完全剃乾净,漆黑的卷发梳成服贴、保守的型式。短短几分钟内,他由性感而危险的街头混混,摇身一变,成为知书达礼的世家子弟。

「嗨!你就是埃利小姐吧?」他朝她伸出手。「我是麦可·塔邰,欢迎你来纽约。」

「请把我的袋子还给我。」她不睬他伸来的手。「我要离开这里。」

麦可好像根本没听见她说的话,笑容可掬地让到一边。「请进。你的公寓已经准备好了。」

她不想进这个男人的屋子。他改变外貌的速度直逼千面人。如果她先遇见这个衣冠楚楚的绅士,她绝对想像不到他还有早先那种不修边幅、市井莽夫的一面。她怎麽分得出来哪一个他才是真实的?

珊曼莎瞄见她的手提袋躺在楼梯脚,立即跨进屋里,企图夺回它。可是她的手指刚抓住提袋的带子,身後就响起门关上的声音。她转身对他怒目相向,嘴唇抿成了一条线,他倒像什麽事都没发生一样,看都不看她。

「你想先参观一下整座屋子,还是只看你租的那一部分?」

她两样都不想看。但他纹风不动挡在门口,阻挡了她的去路。

「我要离开这里,我要--」

「全部都看一看吧,」他欢欣地道,「这座屋子完工於二十世纪,实际年份不曾考据,不过你可以看得出来它仍保留了最初的完整架构。」

她固守原地,拒绝离开她的行李。

麦可把她半推半拉向起居室。

一个相当宽敞的房间映入她眼帘。外观舒适、椅垫厚实的黑色皮沙发,手织地毯,世界各地引进的艺术品,两株庞大的棕榈树,以及中国式挂毡和谷里岛的油画,结合出浓厚的艺术气息。它的暗色调、皮革味、木质摆设,在在显示这是一个男人的房间。

它推翻她对他的第一眼印象。事实上,眼前这位白领阶级装扮的男人,与这间起居室相得益彰、恰如其分。

她发觉他在观察她的表情,而且十分满意他所见到的,於是他抓著她手肘的力量放轻。她勉为其难的继续跟著地,参观过一个又一个房间,心里的不快倒已减低不少。他的餐厅里安置了一张大印度桌,靠墙边,是一面美丽绝伦的朱红色屏风。接著,她参观了以著名漫画家爱德华的作品装饰墙面的女用洗手间。

她的情绪愈来愈放松了。

他带她来到整面墙都是橡木书架的书房。看著那难以计数的藏书,她的心中充满了莫名的感动。可是定睛细看,那些竟然全是有关美国犯罪集团的书籍,种类包罗万象、巨细靡遗,包括犯罪集团的起源、组织、沿革,甚至搜集了教人如何成为不法之徒的窍门。

珊曼莎嫌恶的转开脸,视线立即被纸张堆积如山的书桌旁堆放的几个白色大纸箱所吸引。纸箱上贴有写著坎培·派克与威利·派克的标签。

她满面狐疑的转向他。

「你一整年的房租,」他直接答覆了她未问出口的问题。「就在那些箱子里面,可是我不知道该如何跟那些东西打交道。」

「我可以--」她欲言又止。电脑迷的热切本能,不堪忍受她视为宝贝的东西,被人束之高阁,当作过时的玩偶。

「你不会刚好懂得用电脑吧?」他佯装无助地问,其实心里很清楚她是个电脑专家。他买那些东西,完全是依照戴夫信中的交代。

「我略知一二。」她含蓄地说。   他带著她上楼。这一层有两个房间,房里依旧有丰富的艺术品收藏,其中最令她眼睛一亮的,是一张搭配了常春藤图样软垫的柳条椅。

「你喜欢?」他难以克制语气中的兴奋。

珊曼莎忘了约束自己的答道:「是的。」

他乍然绽放的笑容,险些夺走了她的呼吸。多了这抹单纯而喜悦的笑容,他的容貌更是英俊得不可思议。室内的气温倏地高得让人难受。她旋身移向门口。

「现在去看你的公寓吧?」

她闪躲他询问的眼神,沉默地点个头。

三楼是另外一个新天地。麦可才打开第一扇门,陌生的纽约和善变的男房东便在她的世界中逐渐模糊。伫立於这个四四方方的房间里,她能感受到的,只有父亲的气息。

父亲常说,一旦他开始搜寻他母亲的下落,他一定要给自己弄一间只有红色和绿色的屋子。而这间起居室,就完全符合了他的理想。藏青色沙发和两个绿条纹的座椅,安置在一块绿黄交缀的东方手织地毯上。桃花心木的零星家具,陪衬著绿色大理石壁炉。父亲不喜欢容易绊倒人的细长脚架,所以一切家具的脚,都是粗壮厚实的。

壁炉架上,列放著一系列家庭照。有她母亲的独照、她父母的合照,以及祖父的相片。至於她的照片,则是从小到大都有。她拿起框著母亲照片的银质相框,紧紧握著,闭著眼,难过得说不出话来。这里,这个充斥著她父亲个人色彩的地方,几乎让她以为,只要一转身,就会看见他活生生的站在某个角落。

她真的转身了,半期待、半害怕,然而她看见的并非父亲,而是一个陌生人。一个正对著她皱眉头的陌生人。

「你不喜欢这里。」爽可说,「这个房间不适合你。」

「它很适合我。」珊曼莎柔声道,「这里让我想到父亲。」

麦可的眉头皱得更深了。他以崭新的眼光审视这间房间,感到它与一名金发美女的不相衬。它是属於男性的,特别是属於戴夫·埃利的。

「卧室在那里。」麦可陪珊曼莎往里面走,仍不禁打量著房里的各个角落。这个地方,完全出自他妹妹的设计。当初他曾向戴夫夸口,只要戴夫讲得出来,他妹妹就能设计得包君满意。戴夫告诉他,他希望他的公寓像英国的贵族俱乐部,所以这个起居室就以厚重的男性色调为主,使得穿梭其中的珊曼莎显得格格不入。

卧房中连壁纸都是深绿色的。落地窗开往阳台,窗帘是绿红相间的绒布。四柱大床并无顶篷,床垫上铺著格子花呢布床单。

他看见她伸手爱惜地抚过被褥。「家父曾经在这里住过吗?」

「不曾。」麦可答。「他一直以信件或电话跟我联络,本来他打算退休後来此长住,但--」

「我晓得。」她打断他,眼光浏览著壁纸上的图样。置身此屋,给她一种父亲仍旧健在的强烈错觉。

麦可又带她参观了卧室旁的储酒架,和以暗绿色大理石铺成的浴室,以及仍以红绿两色为主的休憩室。休憩室的书架,整齐陈列著父亲生前最爱阅读的书籍:伟人传记。

四楼有一间客房和一间书房。珊曼莎打开书房里的法式门,走出阳台低头一瞧,意外发现底下有座花园。

纽约的住家里有花园,已经够教人喜出望外了,更何况,它还是座很漂亮的花园。里头绿草油油,两株高树迎风而立,矮小的灌木丛中夹杂了盛开的鲜花,新铺的花床上,洋溢著春的气息。一时之间,她完全忘怀自己身在污浊、混杂的市嚣之中。

转身面向麦可,她的欣喜了然显於容颜之上。她甚至快乐得看不见他眉宇间的忧虑。「花园是谁照顾的?」她问。

「我。」

「我可以帮忙吗?我是说,如果我留下来,我希望能帮忙照顾花园。」

他纠结的眉心纾解,淡淡一笑。「那是我的荣幸。」他应该为她的话高兴的,可是他的心头没来由的掠过一种不祥之感,让他有点无所适从。他既希望她留下来,又希望她不要留下来。这错综复杂的情绪,归咎於她参观这些房间时的态度。当她将她母亲的照片紧紧按在胸前时,他冲动的想要求她离开。

「想不想看厨房?」

珊曼莎点点头,他便率先走向位於西侧的那扇门,打开它,露出往下延展、黑暗而狭窄的楼梯。

「这是以前给仆役用的通道。」他向她解释,「这座屋子没有重新隔层,所以你跟我要共用一个厨房。」

她露出防卫的表情。

「你不必顾忌我。」他说,心里实在气不过她动辄怀疑他的人品的样子。也许他应该把他在警局里的纪录调出来给她过目,才能够证明他的清白。天知道,他连超速罚单都没收过一张。

「我对厨房的了解可以媲美我对电脑的常识,你不会常碰见我的。平常我只用得到冰箱,连烤面包机我都不会操作。」

她没说话,光睁著一双澄澈的蓝眼睛注视他,让他明白她对他的动机感到怀疑。

「听著,珊曼莎,不论我们的见面仪式有多惊世骇俗,总之,我并不是你想像的那种……不论哪种人。你跟我住一起很安全--我是指,你跟我各住各的很安全。你的房门全都装置了保险且牢靠的锁,只有令尊配了一副钥匙,我没有。关於厨房,如果你认为有必要,我们可以排出一份个人使用时间表,照表作息,互不干扰。令算预付了一年租金,你应该住下来。再说,那笔租金我已支付了装潢费,没办法退给你了。」

她无言以对。他们的见面方式,使她无法安心住下来,然而,她在路易斯维尔的家已转手他人,她没有任何亲人可以投靠,此地又是唯一能让她感受到父亲的地方。

珊曼莎勉强放下母亲的照片,走下阴暗的楼梯,来到厨房。尽管这个屋子的男主人声称他不谙炊事,他这间以蓝白色系为主的厨房,倒是整理得清爽乾净,且一般配件一应俱全。

她穿过一个小巧迷人的早餐室,来到厨房尽头的玻璃双扇门前。它直通她方才在楼上看到的花园。

珊曼莎想都没想便打开门,走出去。由约八尺高的厚木板围起的後院,规模不太大,却十分隐密、安全。近看之下,她发觉这片花园,比从四楼阳台看下来更美。盛开的粉红色玫瑰缠绕著围篱,静静地吐露芬芳。她很高兴它们是带香味品种,而非时下所流行的无香味品种。

她转身对麦可微笑。「你是个好园丁。」

「谢谢。」她的赞赏似乎令他很开心。

她吸进一口浓郁的玫瑰香,回想刚才参观过的房间--她父亲的房间,心里忽然有了决定。「我留下来。」她轻轻道。

「好。明天早上我可以带你去逛几个卖家具的地方,也许你会想重新布置那些房间,毕竟它现在的装潢不太适合女性。我妹妹是室内设计师,透过她,我可以拿到批发价--」

珊曼莎的脸色变僵硬。「塔邰先生,我很感谢你的提议。不过我来这里是有任务的,任务完成後我就离开。我并不需要朋友、导游,或者情人。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他挑起一道眉。「够明白了。你不想跟我有任何瓜葛。好极了。你的钥匙在厨房的橱子上。」

「谢谢!」她绕过他身边,走向厨房。

「珊曼莎,」他说,「我有一项要求。」

她停下来,但没有转身。「什麽要求?」

「我们今后难免会碰到面,尤其是在厨房,我想请你……」他的声音压低了。「半夜或早上下楼时,不要穿那种白色的蕾丝衣裳,你知道,就是那种会往身上贴的东西。红色或黑色我比较能应付,蓝色的更好,不过千万别穿白色。」

她头也不回地奔回屋内,抓起厨房橱子上的钥匙,没命似的跑上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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