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科幻恐怖 > 《民间诡秘录》作者:诸葛益林【完结】 > 《民间诡秘录》作者:诸葛益林.txt

第10章 坚定信念

作者:诸葛益林 当前章节:2841 字 更新时间:2026-6-15 14:31

叶明想着从小的捉鬼梦想,而现在就有这个机会摆在眼前。

叶明很想去抓住,甚至叶明自已也不知道为何自已这么想学习这么多东西。

叶明不断的在心中问着自已,自已一直都胆小怯懦,如果学习术法就要不断的面对各种妖魔鬼怪。

自已难道真的不怕吗?或者自已真的可以接受吗?

而就在这时王昊看着叶明开口道:“你还没有准备好,等你准备好了在回答我吧!”

王昊说着便转身走出房间,随着房门被关闭的声音响起,叶明才从沉思之中清醒。

叶明看着有些空荡的房间叹息一声,将所有东西全部收拾好后。

叶明躺在床上看着头上的天花板,此时叶明脑海之中不断的回荡着这几天的遭遇,而特别是在王昊刚刚说出的那句话上停留许久。

叶明想着这些下定了决心。

“因为我的过错,导致阴阳鬼盯上我们家,爷爷此时可能也是因为这件事情离开家里。我要学习术法,我要变得强大,这次遇到阴阳鬼。我免以后不会遇到其他东西。

我不可能一直都在爷爷的背后躲着,我要学习并且要变得强大,我要保护我的爷爷保护我身边的人。”

叶明想着这些心中念头也更加的坚定,此时叶明眼中不再有了胆小怯懦,有的则是保护身边人的坚定 。这也是叶明的信念。

——

时间临近夜晚,房门被人在外面敲响,并且传来了王昊的声音。

“出来吃饭。”

叶明在听到王昊的声音后叶明从床上坐起打开房门。

当走到店铺大堂时发现,王昊已经在店铺空旷位置摆放了一张桌子 。

桌子上方摆满了美味佳肴,当叶明闻到饭菜但香味后,也感觉到了饥饿。

当吃过饭时叶明看着王昊说道:“王哥,我准备好了,请你教我。”

叶明说着便起身跪在了王昊的面前并且说道:“请王大哥收我为徒。”

说着便准备朝着王昊磕头,但却被王昊扶起,当叶明站起身后,王昊对着叶明说道:“我不能收你为徒。”

叶明在听到这句话时突然感觉一道晴空霹雳响起。

正当叶明有些失望落寞时,王昊继续开口说道:“你先听我把话说完。”

叶明闻言抬起头看向王昊,叶明只见王昊叹息一声对着叶明说道:“你天生鬼瞳按道理来说是修道的天才,但你有没有发现你天生阴气极重。

要知道道家术法都是至刚至阳的你阴气浓重本就与这些术法冲突。就算我教你你也用不了。”

王昊说到这里边停顿了下来看着叶明,不过当他看到叶明眼中那种失望的神情时。

王昊继续说道:“可能我这么说你不相信,这样吧我们做个实验你就知道了。”

王昊说着便从怀中掏出一张黄色符箓,叶明看着黄色符箓。

只见黄色符纸之上用着黑色颜料撰写着密密麻麻的文字,不过对于上面的文字叶明并不认识。

王昊直接将手中的符箓递给叶明,看似普通的符箓,在叶明手掌靠近的一瞬间。

符箓瞬间朝着叶明的手掌飞去,在飞向叶明手掌的瞬间,符箓自燃一团符火朝着叶明而去。

叶明明显的感觉到自已的手掌传来了一阵炙热感,让叶明感觉很不舒服。

就在符火距离叶明手掌越来越近时,叶明看到一股青色烟气在手掌处浮现。

青眼朝着上方尿尿升起,而那种不适感更加的强烈,甚至手掌有了些许疼痛。

就在这时王昊捏动印诀朝着符火一指,马上要接近叶明手掌的符火瞬间熄灭。

叶明茫然的看着王昊,只见王昊坐在椅子之上声音低沉的对着叶明说道:“这是一张普通破煞符,而你的身体阴气浓重,在刚要靠近符箓时,符箓就会自动激活。

在符箓眼中你就是一个鬼物,所以符箓才会有反应,或者说是攻击你,这也是为何我无法收你为徒教你术法。”

叶明闻言声音有些落寞的说道:“那我是没有办法学习这些东西了。”

叶明说完便感觉胸口有些堵塞让他有些难受。

叶明准备起身回到房间想自已静静,但就在这时叶明却看到王昊摇了摇头。

只听见王昊说道:“也不尽然,还是有办法的。”

叶明在听到王昊的话后眼中重新浮现出光亮,叶明看向王昊非常恳切的想知道下文。

王昊以为不在卖关子便开口道:“等一下我会给你一本书,这本古籍也是我偶然时得到的,其中的内容只有你自已领悟了。”

王昊说着便起身走到柜台处,并在柜台处拿出一本古籍递给叶明。

叶明接过古籍发现古籍上方写着五个字“北派阴阳术”

当叶明看着手中古籍时只听见王昊的声音响起。

“这本书源自于失传已久的北帝派,现在我和你讲讲北帝派。

北帝派有很多分支有北帝一天蓬法,北帝一酆都法,以及其他支派,北帝一天心,玄皇,关帝,太乙等小分支,北帝法即使是分支,大多数都是通过天授,阴传来完成,不是师父口口相传,极其考验资质,悟性,灵性,缘分,且律令严苛。

并且入了北帝派就要遵守北帝派的铁律。

第一戒者:行刑法官按流程施刑,不得有违,不得私设刑堂,暗施行法。违者去寿三年,死入铁围山(北帝犯罪道土魂魄羁押处),再犯去寿六年,入酆都刀山地狱。

第二戒者:胡乱给鬼神治罪的法官,去寿一年。仍加罪者,法官受罪。

第三戒者:修行过程中始勤终怠轻慢者,废道籍,去禄寿,死入酆都铜柱地狱。

第四戒者:道徒不得诵念佛书魔章及虚伪不详之文,祀佛请鬼,犯者堕酆都为猖鬼失人身。

第五戒者:法官不得于宫殿坛场、城隍社令妄言,违者去护法。

第六戒者:法官正装不得与僧尼、妇人、鸡、猫相见,违者去法令。

第七戒者:法官不得参禅念佛,流入邪教,违者失真入地狱,来世不生中土,肢体不全。

第八戒者:法官不得交合娼妓,不得于农历廿七行房,违者必断其寿。

第九戒者:法官不得向北斗解手。违者必遭恶疾。

第十戒者:法官不得教奸佞恶人论法,违者斩其魂。

十一戒:道徒敬度师如敬父母,生当恭敬,死后供奉。违者消道籍。

第十二戒:法官不得轻易召神劾将,不得不按流程行法,轻者受罚去功,重者亡。

第十三戒:法官不得行法于残伤者,违者吐血死。

第十四戒:法官不得损坏身体,违者除道籍。

第十五戒:法官不得乱遣将吏,违者除道籍。

第十六戒:法官不得酗酒,违者去法令。

第十七戒:法官作恶多端,殃及子孙。

第十八戒:法官每月七日需上朝北帝,违者去道籍去禄寿,入如拔舌地狱,永失人身。

第十九戒:法官不得入佛刹洞窟朝拜或低头,违者大罪降身。

第二十戒:法官佩北帝令不得轻易入庙,入庙严整清肃,不得嬉笑,违者去寿。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大小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首 页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尾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