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海外名作 > 《人性的因素:毛姆短篇小说全集 Ⅱ》作者:[英] 毛姆【完结】 > 《人性的因素》.txt

第 12 页

作者:英- 毛姆 当前章节:15380 字 更新时间:2026-6-22 23:22

突然我注意到一个乞丐,与众不同;其他乞丐以及那些坐在我周围的人都肤色黝黑,头发也是黑色的,但这个人的头发和胡子红到让人见了心惊。他胡子蓬乱,长长的一把头发也应该很多个月没有碰过梳子了。身上只有一条单裤,一件汗衫,不但破败,眼看着就要碎掉,而且污秽得让人恶心。他的两条腿,两条裸露在外面的臂膀,只剩皮包骨,透过汗衫的空隙看得见这具衰败躯壳的每一根肋骨。脚上虽然盖满了尘土,每根骨头也数得清清楚楚。他的同伴虽然也都面黄肌瘦,但无疑他是最可怜的一个。此人岁数不大,很可能还没四十岁,所以我只能疑惑是怎样的遭遇让他落到了如此地步。要说他其实找得到工作但执意不肯干,那也太荒唐了。乞丐里只有他不说话。其他人诉起苦来都滔滔不绝,不拿到施舍不肯罢休,除非你说句什么严厉的话将他们赶走。但这个乞丐什么话也没有。我揣摩他是觉得自己这副落魄的样子已经不需要借助言语了。他甚至手都没有伸出来,只是看着你,但眼神是如此凄惨,气度是如此绝望,叫人不忍卒睹。他只是站在那里,既不说话也没有动作,怔怔地看着你;要是你无视他,他就缓缓地走到下一桌。没有讨到施舍的话,他不会流露一点失望或愤怒。如果有人拿出一个硬币,他就伸出一只爪子般的手,走上前拿走硬币,半句感谢的话也没有,继续木然地朝前走去。我身上没有能给他的东西,看到他走过来,为了不让他白等,我摇了摇头。

“看在上帝的分上原谅我吧 。 [8] ”我用的是卡斯蒂利亚地区 [9] 的西班牙人拒绝乞讨时一种礼貌的说法。

但他对我说的话一点都不在意,只是站在我面前,用忧伤的眼神看着我,停留的时间和在其他桌子也没有区别。我从来没见过一个人能被毁成这样。他看起来有些可怕,似乎有些神志不清;但最后还是走开了。

当时已经一点,我便吃了中饭。午睡醒来天气并不见凉爽,接近傍晚的时候,我终于试着打开了窗户,广场上吹来的风把我引出了门。坐在拱廊下面我点了一大杯饮料。很快人群也从周边的街道汇入广场,餐厅里渐渐坐满了,广场中心的演出台上乐队也演奏了起来。人越来越多,公共的长椅上大家挤在一起像一串串深色的葡萄。谈天声此起彼伏。黑色的大兀鹰从头顶飞过,发出尖利的叫声,看到有东西可以捡拾就迅疾地扑下来,或者在地上匆忙闪避行人的脚步。暮色垂降的时候,人群似乎从小镇四周汇聚过来,一圈圈围着教堂,发出粗哑的喊声,似争似辩,最后不自在地落入自己的栖息之所。擦鞋匠求我擦一擦鞋,报童把潮腻腻的报纸塞进我的怀里,乞丐依然在哀求着施舍。我又看到了那个红胡子的怪人,看着他颓丧和哀楚地站到一张张桌子前,一动不动。在我的桌前他没有停下;我猜他是记得上午时候我什么都没给他,所以觉得不必再试。红发的墨西哥人是很少见的,又因为我只在俄罗斯见过这么困苦的人,所以心里在问他是否可能是个俄国人。那个民族什么都无所谓,他会允许自己坠入如此潦倒的处境,倒是很说得通的。只是他长的不是一张俄国人的脸;他虽消瘦,但五官清晰,眼窝陷入面孔的样子也跟俄国人不同。我又猜想他是不是一个水手,来自英国,或是斯堪的纳维亚,或是美国,抛弃了自己的岗位之后,一步步沦落到现在这个地步。然后,他就不见了。因为也没有别的事可做,我一直等到肚中饥饿,去吃了点饭又回到了那里。我一直坐到人流渐渐稀少,说明到了该睡觉的时候。我得承认这一天很难捱,心里打鼓不知这样的日子还有多少。

但没过多久我又醒了,之后一直睡不着。房间里闷得喘不过气来。我把百叶窗打开,看对面的教堂。那天晚上没有月亮,但明亮的星光照出了教堂的轮廓。穹顶上的十字架和塔楼的外沿,全是兀鹰的栖身之处;它们时不时会挪动几下,整个画面十分诡谲。就在那时,不知为什么我又想起了那个骨瘦如柴的红发男子,突然有种奇异的感觉,就是我在什么地方见过此人。这个想法是如此鲜明,把仅存的几丝睡意都驱散了。我很肯定自己遇见过他,但时间和地点想不起来。我试图想象他可能出现的场景是什么样的,但最多不过看见雾霭中一个朦胧的身影。近清晨的时候,稍微凉快了一些,我才终于睡着。

我在维拉克鲁斯的第二天和第一天并无不同,但我很留意红头发的乞丐什么时候出现。他站到附近的餐桌边时,我仔细地观察着他。现在我已确信之前见过这个人,我甚至肯定我认识他,还跟他说过话。只是当时的情状一点也想不起来了。他经过我的桌子还是没有停下来,我们目光接触之时,我在其中搜寻可供回想的闪光。什么都没有。我开始怀疑是自己想错了,就像有时候我们在做着某件事,却因为大脑中某些奇特的运转,怀疑自己过去已经做过这件事。但我始终觉得他曾进入过我的生命,这个想法就是摆脱不了。我苦思冥想,渐渐确定他要么是英国人,要么是美国人,但不好意思跟他开口说话。我还在脑中列举了可能遇到他的各种场合。回想不起这个人让我很是恼火,就像某个名字明明到了唇边却还是想不起来一样。这一天同样过得很慢。

又是另外一天,另一个早晨,另一个傍晚。因为是周日,广场比往常更显拥挤。拱廊下的餐桌都坐满了人。和前两天一样,红头发的乞丐又走来了,他衣衫褴褛、愁苦不堪的形象,再加上悄无声息,真叫人心里发怵。他此时站的位置跟我只隔了两桌,沉默地索取着,连手都不伸。我看到那个每隔一段时间就会保护公众免受乞讨侵扰的警察,绕过一根柱子,朝红发乞丐响亮地抽了一鞭。他瘦弱的身躯蜷缩了一下,但既没有抗议,也没有显露憎恶;那凶狠的一鞭似乎对他来说不过是日常罢了。他步履迟缓地隐入广场上渐浓的夜色之中,但那残忍的一记鞭打抽醒了我的记忆,我突然想起来了。

除了名字,这一点依然在我记忆之外,但其余种种全都想起来了。他一定是认出了我,因为二十年来我的变化并不大,这也是为什么第一天早上之后他再也没有停留在我的桌前。是啊,从我认识他算起已经有二十年了。当时我在罗马待了一个冬天,每天夜里都会去西斯蒂娜街的一家餐厅吃饭,那里的红酒不错,通心粉手艺上佳。有一小帮英美的艺术学生和几个作家经常光顾这家餐厅;我们会待到深夜,无休无止地争论着艺术和文学。他来的时候身边都有一个年轻的作家朋友。当时他也不过是个男孩,最多二十二岁;蓝眼睛、直鼻梁、红头发,长相算是很悦目的。我记得他喜欢聊中美洲,因为他曾经是联合水果公司的员工,后来抛开那个职位就是想成为一名作家。这个人和我们相处得并不好,因为他很傲慢,而我们也还没有到可以容忍年轻人傲慢的岁数。他觉得我们都是笨蛋,而且对此想法从来不加掩饰。他也从来不给我们看他的作品,因为我们的赞赏对他来说毫无意义,而我们的批评他就更是全然鄙夷了。红发少年的极端自大让人恼火,但我们中的有些人也尴尬地意识到这种自大或许是有道理的。他对自己天才的强烈感知,总不会一点根据都没有吧?他可是牺牲一切来当作家的啊。他是如此的自负,以至于身边的几个朋友也有些半信不疑了。

我记起了他的激情,他的活力,他对未来的信心,以及他对个人利益的漠视。他和那个乞丐怎么可能是同一个人?但我却如此确信。我站起身来,付了酒钱,走进广场去找他。我的思绪一片混乱。这太让人惊骇了。以前我也不时想到过他,毫无根据地设想他的近况;但我如何也想不到他会悲惨到如此可怕的地步。成千上万的年轻人也曾怀着不可一世的憧憬涉身艺术,但大部分人会接受自己的平庸,最后在生活里找出一个足以温饱的位置。而像他这样就太糟糕了。我自问到底发生了什么。是怎样被拖延的期待击垮了他的心志?是怎样的失望让他支离破碎?是怎样幻灭的理想将他磨成了灰?我问自己是否能帮他些什么。沿着广场绕了一圈,他并不在拱廊里。要在围着中间表演台的人群里找到他也是不可能的。天光越来越黯淡,我怕我就此见不到他了。经过教堂的时候,我看到他就坐在台阶上。他的可悲我已无法形容。生活擒获他,撕扯他,将他肢解了之后把血肉模糊的残骸扔在了教堂的石阶上。我走了过去。

“你还记得罗马吗?”我问他。

他没有动,也没有应答。他没有注意到我,就像眼前没有我这个人一样。他也没有看我,那双蓝色的眼睛注视着台阶下的几只兀鹰,一边啸叫一边撕咬着什么。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就从口袋里取出一张黄色的纸钞塞进他的手里。他眼睛都没转过去,手却动了动,瘦如禽爪的手指握住了纸钞,将它团了起来。他又把钱捏成一个小球,推到自己的大拇指端,将它弹入空中,最后落在嘈杂的兀鹰之间。我本能地转过头去,看到其中的一只把小球衔在喙中,领着另两只嘶叫的兀鹰飞走了。我再转过头来时,红发男子已经不见了。

我又在维拉克鲁斯待了三天。再也没有见到他。

* * *

[1] 首次发表于1926年,收录于1936年出版的短篇小说集《四海为家之人》。

[2] 传说中,克娄巴特拉与安东尼打赌,说她一顿饭可以花掉一千万塞斯特斯币;取胜的办法是将自己的珍珠耳环丢在一杯醋里,待其溶化后一饮而尽。

[3] 都含有甲醇,不可饮用。

[4] Nick Carter,虚构的侦探,1886在《纽约周刊》(New York Weekly )的一个连载故事中出现,因为广受欢迎,有了专门的刊物《尼克·卡特周刊》(Nick Carter Weekly );此刊物1915年停刊。但在整个二十世纪,这个人物都以不同的形式时不时地重新出现过。

[5] 沃德公司(Ward Line)是1841年创建于纽约的航运公司,运营至1954年。所谓“凉船”(cool ships),只是当时他们内置了通风管道,可以让海风流通于客舱中,这种最初级的“空调”设备在当时被宣传为“让海变凉”(Sea-cooling)。

[6] 维拉克鲁斯(Vera Cruz)是墨西哥东部港市,尤卡坦(Yucatan)为墨西哥东南半岛,与维拉克鲁斯隔着墨西哥湾,相距八百公里左右。

[7] Spanish Main,约从巴拿马地峡到奥利诺科河三角洲之间的南美洲北海岸,在西班牙控制年代有此称呼。

[8] 此处原文为西班牙语。

[9] 西班牙中部、北部。

The Dream [1]

1917年八月,因为工作我要从纽约赶往彼得格勒,出于安全考虑,我还得到指示要从符拉迪沃斯托克 [2] 中转。我是早上下的飞机,虽然一日无事,我也没让自己太过无聊。我大概记得,那天横穿西伯利亚的火车要晚上九点出发,于是独自在火车站的餐厅里吃饭。里面客人很多,和我同桌的人形象颇为有趣。他是个俄国人,个子挺高,但壮实得不可思议,因为肚子太大,座位摆得离桌子很远。和身材相比,他的手偏小,盖满了一圈圈的肥肉。黑色的长发很是稀疏,小心地从头顶横着梳过来遮住了秃顶。一张灰黄色的大脸刮得很干净,再配上巨大的双下巴,会给人一种有伤风化的裸露感。在这一大块肥肉上,那个小小的鼻子就像摁了颗滑稽的纽扣,黑色的眼睛虽然有神却也不大。不过他的嘴又大又红润,透露着欲望。他身上那件黑色的西服还算合身,虽然不能说破旧,但的确邋遢,就像是自打做好的那一天起就再也没有熨过、刷过。

餐厅服务很差,要让服务生注意到你几乎不可能。我们很快就聊了起来。这个俄国人的英语流畅、明白,虽然口音明显,但听起来并不吃力。他问了不少问题都关于我和我的行程,因为那时所从事职业的关系,我答得颇为小心——故作坦陈,其实加了不少伪装。我说自己是个记者。他问我是否写小说,我坦白说工作之余的确会写一点,于是他就聊起了几个比较近的俄国小说家。他谈得很聪明,显然受过不错的教育。

这时候我们终于说服了服务生端来一碗卷心菜汤,我的这位新相识从兜里掏出一小瓶伏特加,请我同饮。不知道是因为伏特加,还是他们这个民族与生俱来的健谈,他变得很热情,说了不少自己的事情,虽然我并没有问。他似乎出身贵族,职业是律师,而且是个激进分子。不见容于当权者,常年在国外,现在正要返乡。因为工作他在符拉迪沃斯托克作短暂停留,但一周之内会启程前往莫斯科,他说如果我也到那里去的话,很愿意再见到我。

“你结婚了吗?”他问我。

我不明白这和他有什么关系,但还是告诉他我结婚了。他轻轻叹了口气。

“我妻子去世了,”他说,“她从瑞士来的,土生土长的日内瓦人。她是个非常有修养的女子,能说无可挑剔的英语、德语和意大利语。当然,法语是她的母语。她的俄语比普通的外国人也好上不少,基本听不出什么口音。”

一个服务生端了满满一托盘的菜,正经过的时候被他喊住,问下一道菜还要等多久——我当时几乎不会任何俄语,所以是猜的。服务生很快地喊了一句,大概是要我们放宽心之类的话,匆匆又往前去了;我的朋友又叹了口气。

“革命之后,餐厅的服务一塌糊涂。”

他点着了第二十根烟,而我看着手表,担心上车之前能否正经地吃上一餐。

“我的妻子很了不起,”他继续道,“彼得格勒有些学校是给贵族的女儿开的,她就在其中最好的一家教语言。我们一起生活有很多年都关系融洽之极,可是她天生妒忌心重,又不凑巧爱我爱得发疯。”

我费了好大力气才忍住没笑。他是我见过最丑的人之一。有些脸色红润、开朗活泼的胖子的确有他们的魅力,但眼前这阴郁的一团肥肉实在让人厌恶。

“我也不用骗你说自己是个忠诚的丈夫。她嫁给我的时候就不年轻了,我们又做了十年夫妻。她身材瘦小,气色很差,说话又刻薄。她这个女人常因为占有欲而发脾气,除了她,我不可以对任何人有一丁点好感。她不但妒忌我认识的其他女人,也妒忌我的朋友、我的猫,和我的书。有一回我不在,她把我的一件大衣送走了,就因为我从来没有这么喜欢过别的大衣。但我这个人很随和的。我不否认跟她在一起有些无趣,但我把她又急又凶的脾气当成天灾,就像坏天气或者感冒头晕一样,不会想到要反抗它。她对我有什么指责,只要有可能我就矢口否认,一旦没办法了,我就耸耸肩,抽根香烟。

“她总要跟我闹腾,但对我是没有影响的。我就过我自己的日子。有时候,我的确疑惑她这到底是强烈的爱呢,还是强烈的恨。似乎爱与恨有点难分彼此。

“要不是那天晚上发生的怪事,说不定我们两个就一路走到底了。当时我被她一声凄厉的尖叫吓醒,问她怎么回事。她说她做了个可怕的噩梦;她梦见我要把她杀了。当时我们住在一幢大房子的顶楼,螺旋形楼梯中间的楼梯井挺宽敞。在她那个梦里,我们走到顶楼的时候,我一把抓住她,正要把她从扶手上扔下去。这下去就是六层楼,最底下是石头地板,必死无疑。

“她吓得魂不守舍的。我尽力安抚了她。但第二天,以及接下来的两三天,她反复提起这个梦,我都一笑置之,但也看出来她心里没有放下。我自己也不由自主地老是想起她这个梦,因为这表明了一件我从来没想到的事情,那就是她以为我恨他,以为我乐得能摆脱她。她当然也知道自己烦死人了,所以在某些时候很显然她曾想到过我并不忌惮置她于死地。人类的心思总是难以捉摸的,有些我们羞于示人的念头却自说自话出现在我们头脑中。我偶尔会希望她跟情人私奔,或者突然没有痛苦地死去,这样我就重获了自由。但即使是这样难以承担的重负,我也从来没想过要自己动手卸去。

“这个梦对我们两人都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我的妻子当然有些害怕,接下来一段时间没那么怨恨,也没那么小气了。但我不一样,之后每次回家走到顶楼,都忍不住探出栏杆盘算要实现她的梦境有多么容易。那栏杆本身就低,十分不安全;只要一个小小的动作,那件事就完成了。要彻底消除这个念头还真是不容易。这样过了几个月,一天晚上她又把我吵醒了。那天我很累,为此十分恼怒。她脸色煞白,整个人在发抖。她又做那个梦了。她一下哭了起来,问我是不是恨她。我以俄国日历上写着的所有圣人起誓,我是爱她的。最后她终于又睡着了。但我却没这个能耐,一直醒在那里,似乎能看见她从楼梯井里摔下去的样子,听得见她的尖叫和落到石头地板上的撞击声。我止不住地颤抖。”

俄罗斯人停了下来,额头上都是汗珠。他讲得流畅、生动,我也听得入神。瓶子里还有一点伏特加,被他倒了出来,一饮而尽。

“你妻子后来是怎么去世的?”过了一会儿我问道。

他拿出一块脏兮兮的手帕,擦了擦额头。

“事情巧得吓人,一天深夜里,有人发现她就死在楼梯下面,脖子断了。”

“是谁发现的?”

“一个住户,他是惨剧发生之后正好回来。”

“你当时在哪里?”

我形容不了他当时表情中的邪恶和狡猾,那双小眼睛里黑色的眼珠闪了一下。

“那天晚上我在朋友家里,一小时之后才回去的。”

这时候服务生把我们点的一盘肉送上来了,俄国人立马大快朵颐起来,他张开大嘴每次都塞进去不少食物。

我有些不知所措。他刚刚是几乎不带掩饰地告诉了我,他把自己的妻子杀了吗?这个肥胖、慵懒的男人看上去可不像个杀人犯;我很难相信他会有这样的勇气。还是他只是寻我开心?

几分钟之后我就要去赶火车。与他告别之后,就再也没有见过他。但直到现在我还吃不准他到底说了实话,还是在开玩笑。

* * *

[1] 首次发表于1924年,收录于1936年出版的短篇小说集《四海为家之人》。

[2] Vladivostok,俄罗斯远东港市,也译作海参崴。

不可多得

The Treasure [1]

理查德·哈伦杰是个幸福的人。《传道书》 [2] 以降,不管那些悲观主义者怎么说,在这个不幸的世界里,幸福的人其实并不少;但理查德·哈伦杰知道自己幸福,这倒是稀罕的事情了。古人推崇的中庸之道已经落伍,很多人不再认为自我约束值得褒奖,也不觉得相信常识是种美德,如此一来,还信奉中庸的人必然时常要忍受一些客气的嘲弄。理查德·哈伦杰只会恭敬地耸耸肩,觉得有意思。让别人去危险地活着吧,让别人去像一种如金石般坚硬的火焰燃烧吧 [3] ,让他们在纸牌的翻覆之间命运起伏,踩着通往荣耀或坟冢的钢索,或为了某种事业、激情或历险而出生入死。别人的壮举赢得声名,他不羡慕;别人的奋斗以灾难收场,他也不会浪费自己的同情。

但绝不要以此推断理查德·哈伦杰是个自私或冷漠的人。他都不是。他体贴周到,而且为人慷慨。朋友求助他总乐于应允,而且因为足够殷实,能尽情享受仗义疏财的乐趣。他自己本来就有些积蓄,再加上在内政部的职位也提供了可靠的俸给。工作本身也非常适合他:稳定,责任重大,同时轻松愉快。每天下班之后他都去俱乐部打两个小时桥牌,周六、周日都要上高尔夫球场。放假的时候他就出国,看教堂、画廊、博物馆。戏剧、歌剧的首演他时常光临,也时常在餐厅用餐。朋友们都喜欢他,因为他很会聊天;读书多,知道很多事情,言谈也风趣。此外,哈伦杰的仪表也讨人喜欢,说不上格外俊朗,但身材高挑,姿态挺拔,有一张消瘦的、聪明的面孔。头发是渐渐稀疏了,因为快要五十岁,但棕色的眼睛里还有笑意,牙齿也全都是自己的。他天生有一副好体魄,自己也注意保养。理查德·哈伦杰是个幸福的人,这实在是世上最顺理成章的事情,若是他的性情里能添上一丝半毫的自得之意,恐怕他自己也会说,幸福是他应得的。

他的好运甚至帮他驶过了婚姻那些危机四伏的汹涌海峡,安然无恙,而多少睿智和正直的男人在那里翻了船。他和妻子二十出头的时候因为彼此相爱而成婚,享受多年几乎无可挑剔的美满生活之后,两人渐渐疏远。他们都没有再婚的打算,所以也不曾考虑过要离婚(而理查德·哈伦杰在政府里就职也的确让离婚显得不太理想),但为了方便起见,家庭律师帮他们达成了某种分居的约定,两人可以自由自在,不受对方打扰。告别时夫妻双方彼此表达了尊重和祝福。

理查德·哈伦杰把他在圣约翰伍德的房子卖了,又在走路能到白厅 [4] 的地方找到了一个公寓。起居室摆满了他的书,餐厅的尺寸和他那些齐彭代尔家具非常合适,卧室正适合他一个人睡,而穿过厨房还有两个女仆的房间。他把在圣约翰伍德跟了自己很多年的厨师带来了,但因为不再需要那么多用人,就把其余的都辞退了,然后在职业介绍所申请了一位负责客厅和卧室的侍女。他知道自己需要什么,所以给介绍所的负责人解释得很清楚,他希望女仆的岁数不要太小,一来是小姑娘责任心弱一些,二来是虽然他年纪也不小了,而且向来行事正派,但还是会有人说闲话,即使别人不说,门房和小店的老板肯定忍不住,所以为了他自己的声誉,也是为了那个年轻人着想,他觉得应聘之人最起码应该到了可以谨慎行事的年龄。另外,他也希望找一个擅长清洗银器的仆人。哈伦杰一直喜欢老的银器,要是你的叉子和调羹曾被安妮女王时期的贵妇使用过,那希望仆人能细心而恭敬地对待它们总不算过分吧?他生性好客,每礼拜会至少举办一次小型宴会,客人在四到八个人之间。他相信自己的厨师做出来的菜一定会让用餐之人喜欢,也希望将来的客厅女仆侍餐时可以做到干净利落。此外,这个人还要特别擅长贴身男仆的那些工作。他平时的穿着不但考究,也要符合他的年龄和身份,所以希望衣服能被妥善照看。他要找的客厅女仆必须要会熨烫裤子和领带,擦鞋的手艺也要上乘。他的脚偏小,所以在那众多剪裁精致的鞋子上费了很多工夫,强调一离脚就必须用楦子撑起。最后,公寓必须保持整洁。候选者必须有无可指摘的品行,持重、诚实、可靠,仪表端庄,这些自是不言而喻。而他作为回报也将提供高额的工资、合理的自由以及充分的假期。负责人听的时候眼睛都不眨,说她很确定可以推荐一个称心如意的仆人,随后派去了一连串的候选者,证明雇主的要求她一个字都没听进去。每个送来的人他都亲自见过了。有些明显笨拙,有的看似轻浮,有些太老,有些太小,有些毫无气度,而他认为这最后一点也是不可或缺的。看下来连一个能试用的都没有。他是个温厚多礼之人,拒绝应聘者时也总是带着微笑,说几句让人宽慰的话表示遗憾。他没有失去耐心,准备好了在找到合适的女仆之前,不断地面试下去。

生活在这一点上很有意思,就是如果你只肯接受第一流的东西,很多时候你就能得到第一流的——要是你完全拒绝妥协,不屑于得过且过,那么不管用什么方法你往往能得到自己中意的结果。这就像命运女神在说,这家伙实在愚不可及,居然要追求完美,然后只是出于她女人的任性,就把“完美”扔进他的怀里。有一天公寓楼的门房毫无征兆地跟理查德·哈伦杰说:

“先生,我听到您在找一位负责客厅和卧房的女仆。我认识一个正在找类似工作的人,可能合适。”

“是你本人推荐吗?”

理查德·哈伦杰有一条想法很有道理,那就是仆人推荐仆人,比雇主的话更可信。

“我可以为她的人品担保。之前她几份工作都很体面的。”

“我大概七点回来更衣。如果方便的话我到时和她见一面。”

“太好了,先生。我一定告诉她。”

他到家还没过五分钟,厨师听到铃声应了门之后,进来告诉他那个门房提过的应聘者到了。

“请她进来。”他说。

他把灯开得更亮了一些,以便看清楚容貌,起身背靠壁炉站在那里等着。一位女士进来了,恭恭敬敬站在刚进门的地方。

“晚上好,”他说,“你叫什么名字?”

“普里查德,先生。”

“你今年几岁?”

“三十五,先生。”

“好的,这岁数还可以。”

他抽了一口烟,若有所思地看了看她。有些高,几乎和他一般高了,不过应该是穿了高跟鞋。黑色的长裙很符合她的身份。仪态也不错。脸上五官端正,气色很好。

“你愿意把帽子拿下来吗?”他问。

帽子拿下来,他看到头发是淡棕色的,梳理得干净大方。她看上去强壮、健康,既不胖,也不瘦,要是配上一件像样的制服,应该会是相当体面的。她还没有漂亮到不方便,但长得算是标致,要是换个出身,恐怕大家都会说她是个漂亮的女子。接着他问了几个问题,回答都让他满意。她离开上一份工作的理由很充分。她是在一个男管家的手下接受训练的,似乎对自己的职责非常熟悉。在她上一个工作的地方有三个客厅侍女,她是领头的,但她并不介意一个人打理整个公寓。她也曾替一位先生做过贴身男仆的工作,那时还被派到一个裁缝那里学习过如何熨烫衣物。她有点害羞,但既不怯懦,也不窘迫。理查德提问的时候,还是一贯的和蔼、从容;对方也答得谦恭、沉着。理查德对她的印象很不错。他还问对方是否带了什么推荐信,看过之后也极为满意。

“坦率地说,我很有意想把你留下来。但是我讨厌动荡不定,这个厨师跟了我十二年:如果我觉得你合适,你也觉得这份工作可以,那么我希望你能一直干下去。我是说,我不希望三四个月之后你来告诉我要辞职去结婚。”

“这倒不用太担心,先生。我丈夫去世了。像我现在的状况,嫁人是没有多大指望了吧,先生。和我结婚之后,我丈夫就没有干过一点活,我得养着他。现在我只想有个能让我安心的家。”

“我很愿意同意你的说法,”他微笑道,“结婚是好事,但隔三差五地结就不好了。”

她很得体地没有接话,只等着他宣布他的决定。他琢磨着,如果她真的那么能干,一定也很清楚有很多工作机会供她挑选。他说了自己愿意提供的薪资,她似乎很满意。他又介绍了一下家中一些基本的讯息,但对方的意思似乎是这些她之前都知晓了。理查德有种感觉,就是普里查德应聘之前打听了他的情况,这一点倒也没有让他不安,更多是觉得有趣:它体现了这位女士的审慎和理智。

“要是雇佣你的话,什么时候能来呢?目前我什么人都没有。厨师靠着一个勤杂工帮忙,已经很尽力在维持了,我想尽快安顿下来。”

“这么跟您说吧,先生,我本来是要给自己放一个礼拜假的,但如果是一位绅士有求于我,那我也不介意放弃假期。要是方便的话,我明天就可以来上班。”

理查德·哈伦杰露出他迷人的微笑。

“这个假期恐怕你期待已久,我不会要你放弃的。我再凑合一个礼拜完全没有问题。去度假吧,结束了就过来。”

“非常感谢您,先生。今天算起,我第八天来上班,您看如何?”

“非常好。”

她离开之后,理查德·哈伦杰觉得自己这一天的辛劳收获不小;似乎找到了一个完全符合自己心意的人选。他摇铃找来了厨师之后,告诉她女仆终于找好了。

“我觉得她会让您满意的,先生,”厨师说,“她下午进来的时候跟我聊了一会儿。我一下就看出来她知道自己该干什么。而且她也不是那种心思太活络的人。”

“我们只能拭目以待了,洁迪太太。希望你没有把我描述得太糟。”

“不瞒您说,先生,我也说了您要求很高。我说了您是一个所有事情都希望有板有眼的绅士。”

“这点我是承认的。”

“她说这点她不介意。她说她欣赏那些辨得出好坏的绅士。她说做事情有板有眼也都要人看得懂才好。我觉得你到时候会发现,她把事情做好时有种自豪感。”

“这也正是我所期待的。我觉得我们继续找下去也不会找到更好的了。”

“呃,先生,当然,是可以这样说。而且要验证布丁终究还是靠吃。但如果你要问我的意见,我认为她会是个不可多得的好帮手。”

后来证明,普里查德不折不扣就是如此。从来没有见过生活能被打点得如此妥帖。她擦鞋的技艺不可思议,在明朗的清晨,他朝办公室走去的脚步越发轻盈,因为你几乎可以看到自己投影在鞋面上。她照顾穿戴如此细心,以至于同事们都开玩笑说他成了最会穿衣服的公务员。有一天他回到家中,发现洗手间里晾着一排袜子和手帕。他把普里查德叫了过来。

“袜子和手帕也是你亲手洗的吗,普里查德?照理说,你本来就够忙了啊。”

“洗衣店会把它们洗坏的,先生。我更喜欢在家里洗,如果您不介意的话。”

每次她都知道他要穿什么,分毫不差,比如晚上,她不用问就明白应该拿出餐服加黑领带,还是燕尾服配白领带。到了需要展示荣誉的派对,他会发现自己的勋章自动就缀满在翻领上。很快他不再每天早晨到衣橱前挑选领带了,因为他发现普里查德的选择无一例外都是他自己中意的。她的品位无可挑剔。理查德猜她会读自己的信,因为她永远知道雇主的行程是什么,要是他忘记了某个安排的具体时间,不用查日记,问普里查德就行了。她完全懂得在电话上对什么人该用什么语气。除了和店铺老板说话会咄咄逼人一些,她总是很恭谨的,不过如果对面是哈伦杰先生在文学界的朋友,或者内阁成员的妻子,她的态度又会有一个明显的变化。她凭直觉就能判断哪些电话是理查德想接的。有时候坐在客厅里,他能听到普里查德诚恳且不动声色地告诉电话那头的人,哈伦杰先生出去了,然后她会走进来说某某某来过电话,但她觉得他应该不想被打扰。

“做得很好,普里查德。”他微笑着说。

“我知道她就是为了音乐会的事要来烦您。”普里查德说。

他的朋友和他见面都通过普里查德来约定时间,晚上他回来之后普里查德再知会他。

“索莫斯太太来过电话,先生,问您周四——也就是八号——是否可以共进午餐,我说您很抱歉,那天中午已经和维新德夫人约好了。奥克利先生也打来电话邀请您下周二六点去萨沃伊酒店参加一个鸡尾酒会,我说您只要可以,一定会去的,但您那天可能要去见一下牙医。”

“做得很好。”

“我觉得您可以到了那天再做决定,先生。”

整个公寓被她打点得一尘不染。她刚刚入职的时候,理查德度假回来从书架上取了一本书,立马发觉有人除过灰尘了。他摇了铃。

“我忘记跟你说了,我不在家的时候,无论如何不能动我的书。书拿出来除尘之后,从来都不会归到原来的位置。书脏一点我不介意,但我讨厌找不到我要的书。”

“我很抱歉,先生,”普里查德说,“我知道有些绅士对这一点很介意,所以我很小心地把每一本书都放在原来的地方。”

理查德·哈伦杰扫视了一遍自己的书。就他目之所及,每一本都在他通常摆放的位置。

“我向你道歉,普里查德。”

“它们太脏了,先生。我是说,你随便摸一本都是一手的灰。”

那些银器自然也没有像现在这样被悉心照看过。他觉得有义务要特别地夸赞一句。

“你知道吗,它们大部分都是安妮女王和乔治一世时候的东西。”他解释道。

“是的,我知道,先生。照看这样的好东西,能让它们保持该有的样子,是件让人开心的事。”

“你的确很有天赋。我还没见过有哪个男管家照看银器有你的水准。”

“男人不像我们这样耐心。”她谦虚地回答道。

他本来就喜欢每周小小地招待一次客人,等他觉得普里查德稳定了下来之后,立马又重拾起那个惯例。他已经知道普里查德懂得如何侍餐,但看到她打点一个派对时的才干,让他油然而生一种温暖的满足之感。她反应很快,客人刚意识到需要什么,普里查德已经在身侧将那样东西奉上了。她很快掌握了他来往较多的那些朋友的喜好,记住了其中一位的威士忌里应该加水而不是苏打,另一位更喜欢羊腿的下部。她知道猪手多凉不会破坏它的味道,她知道红酒在桌上放多久可以释放出它的醇香。看她如何倒出一瓶勃艮第而不带出沉淀简直赏心悦目。有一次她端上来的不是理查德点的酒,后者指出错误时可能语气也严厉了一些。

“我开瓶之后觉得略微有木塞味,先生。所以我就拿了香贝坦红葡萄酒,我觉得这样保险一些。”

“做得很好,普里查德。”

很快哈伦杰就完全把选酒交给普里查德了,因为他发现普里查德对客人喜欢什么样的酒一清二楚。要是她认为客人懂酒,不用哈伦杰的指令,她就会从酒窖里取出最好的葡萄酒和年份最久的白兰地。她不相信女人对酒的品位,要是有她的同性在场,送上来的往往是马上要过期的香槟。她作为一个英国仆人,可以凭借本能判断尊卑,有的人不是绅士,那即便身份显贵或者家产傲人,她也看得出来。在那些朋友之中她还有自己偏爱的,要是她特别看重的那几位来用餐,她会把哈伦杰为特别场合准备的酒拿出来,那副得意的劲头简直像是吞了金丝雀的猫 [5] 。这让他觉得很有趣。

“看来你很讨普里查德的喜欢啊,老兄,”他高声宣布道,“她还没有让多少人喝过这个酒。”

普里查德成了个名人。没过多久,她就被誉为完美的客厅侍女。哈伦杰还从来没有什么东西是如此惹人眼红的。她的身价号称是和她体重同等分量的黄金,比红宝石更值钱。当别人夸赞她时,理查德·哈伦杰满面的自得。

“好的主人才带得出好的仆人。”你听得出他有多高兴。

一天晚上,他们坐在一起喝着波尔图葡萄酒,普里查德出了客厅;大家开始谈论她。

“等她走的时候,可是对你的重大打击。”

“她为什么会走?也有过一两个人试图带走她,但被她拒绝了。她知道哪里最适合自己。”

“她终有一天要结婚的。”

“我觉得她不是那样的人。”

“她挺好看的。”

“还行,她气质还不错。”

“你在瞎扯些什么?她是个很漂亮的女人。要是换了一个出身的话,她就是闻名社交圈的美女,报纸整天都会登她照片的。”

这时候普里查德端着咖啡进来了。他正眼瞧了瞧她。每天看这个人在眼前出现、消失,已经四年了——天呐,时间过得真快——要他凭空回忆普里查德的模样还真说不上来。她似乎和第一回见他的时候没什么两样。并没有发福,气色也和那时一样好,不显山露水的五官上表情也没变,总是那样专注和空洞。黑色的制服很适合她。她走了出去。

“她这一行的极致就是这样了,毫无疑问。”

“这我也知道,”哈伦杰回答道,“她是完美的。没了她我会无所适从的。但奇怪的是,我一直都不是非常喜欢她。”

“怎么会?”

“可能是我觉得她有些无趣。你看,她不会聊天。我经常试着跟她聊天;她就被动地答我两句,仅此而已。这四年来,她从来没有主动评论过什么。我对她几乎一无所知。我完全不知道她是喜欢替我工作,还是只把我当成另一个雇主。她完全就是个机器人。我尊重她,欣赏她,相信她。她什么优良品质都不缺,可纵然是这样,我还是对她喜欢不起来。我想只可能是因为她完全没有魅力吧。”

这个话题两人没有继续下去。

两三天之后普里查德晚上放假,他也正好没有安排,在俱乐部一个人用晚餐。一个小听差过来说哈伦杰的公寓打来电话,他出门的时候没有带钥匙,想问他是否需要让人乘出租车送过来。他摸了摸自己的口袋。的确如此。他不知怎么换上这身蓝色哔叽西服的时候忘记把钥匙放进去了。他本来晚上是想打桥牌的,但今天俱乐部里冷清,大概凑不起好的牌局;他想起有部电影一直听人谈起,正好去看一看,所以他回话,半个小时之后会自己回家取钥匙。

按了门铃之后,开门的是普里查德,手里拿着他的钥匙。

“你怎么在家里,普里查德?”他问。“今天你不是放假吗?”

“是的,先生。但我不太想出门,所以我跟洁迪夫人说她可以出去放松一下。”

“有机会的时候你还是应该出去逛逛,”他说,和往常一样替他人着想,“一直关在家里对你不好。”

“我时不时会出去办事的,但我已经有一个月晚上没出去了。”

“这是为什么?”

“唔,自己一个人出去有点凄凉,而且目前也没有什么人是我特别想跟他出去的。”

“你偶尔也应该有点娱乐活动。对你有好处。”

“我大概也没有这个习惯了吧。”

“现在的情况是这样,我正好要去看电影,你愿意陪我同去吗?”

他只是一时之间出于善意发出了邀请,但话刚出口他就有些后悔。

“好啊,先生,我很愿意。”普里查德说。

“那赶紧吧,把帽子戴上。”

“我立刻就好。”

普里查德走开之后,他走到客厅里点了一根香烟。对自己的这一举动他既觉得有些好玩,也很满意:一点也不费什么力气,却能让别人高兴,何乐不为。普里查德倒是很符合她的个性,既不惊讶,也没有犹豫,只让他等了五分钟,回来的时候哈伦杰注意到她换了裙子。她的这身蓝色的连衣裙哈伦杰猜大概是人造丝绸,一顶黑色的小帽子上别着一个蓝色的饰针,脖子上还挂了一条银狐毛皮。看到她穿得既不寒碜,又没有过于张扬,哈伦杰微微松了口气。见到他们的人应该都猜不出,这是内政部一个显赫的官员带着自己的女仆去看电影。

“很抱歉让您等了,先生。”

“完全没有关系。”他亲切地答道。

他帮普里查德开门,后者就先行一步走了出去。他记起路易十四和他侍臣那件流传甚广的趣事 [6] ,暗暗赞赏普里查德的果断。他们要去的电影院并不远,两人步行前往。他谈了天气,谈了道路的状况,谈了阿道夫·希特勒。普里查德接的话都很得体。他们到的时候《米老鼠》刚好开始,这让他们放松了不少。四年来理查德·哈伦杰甚至没有见过普里查德的微笑,现在听她发出一阵阵开怀的笑声让他也心情大快。他为她的高兴而高兴。然后就到了观众买票真正要看的正片。电影很好看,两人都看得屏息凝神。哈伦杰拿出烟盒的时候,下意识地递到了普里查德的面前。

“谢谢你,先生。”她说道,取了一支烟。

他替她点了烟。普里查德的目光一直落在屏幕上,几乎没有意识到他的动作。电影结束,他们随着人流到了大街上,朝公寓走去。夜空中都是星光。

“电影还可以吗?”他问。

“好极了,先生。今天实在看得尽兴。”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大小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首 页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尾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