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突然想到一件事。
“说起来,今天你用过晚饭吗?”
“没有,先生,还没来得及。”
“那你饿坏了吧?”
“到家之后我可以吃一点面包和芝士,我还可以给自己做一杯可可。”
“听上去太悲惨了。”空气中有种欢乐的气氛,周围来来往往的人群似乎都按捺不住心里的平和、欣喜。一不做,二不休,普里查德这样想道。“这样吧,你愿不愿意陪我到什么地方用一点晚餐?”
“您说吧,先生。”
“那走吧。”
他喊了一辆出租车。这时候他不但善心大发,而且也特别赞赏自己此刻的情怀。他让司机开到牛津街的一家餐馆,那里不但气氛比较欢快,哈伦杰也很确定绝不可能碰到认识的人。那里还有乐队,大家会跳舞;普里查德一定会开心的。坐下之后一个服务生过来了。
“到了晚上他们这里有套餐,”他说道,觉得普里查德应该会喜欢,“我提议我们就选择套餐。你要喝什么呢?一点点白葡萄酒?”
“我现在倒是最好能喝上一杯姜啤。”她说。
理查德·哈伦杰给自己点的是威士忌苏打。看普里查德吃得津津有味,哈伦杰虽然不饿,但为了不让对方尴尬也吃了一些。因为刚刚看了部电影,所以也不缺话聊。他们那天晚上说得没错,普里查德的确长得一点不难看,即便此时被谁看到他也不会介意的。让他的朋友们知道他带着无可比拟的普里查德去看了电影,然后再吃了晚餐,不也是一段佳话。普里查德看着那些跳舞的人,嘴角露出一抹微笑。
“你喜欢跳舞吗?”他问。
“年轻的时候我舞技好得很。可结婚之后就不怎么跳了。我丈夫比我矮一点点,我就觉得在舞池里男士总得高一些才好看,不知道你懂不懂我的意思。可能马上我就会老得不适合跳舞了吧。”
理查德肯定比他的女仆要高,要跳起舞来不会不好看。他喜欢跳舞,舞技也不差,但还是犹豫,他不知道请普里查德跳舞会不会让她尴尬。可能还是适可而止的好。但又有什么关系呢?她过的是那么乏味的人生。而且她那么练达,要是觉得两人不该跳舞,肯定能找到一个得体的理由。
“你愿意舞上一曲吗,普里查德?”乐队又开始奏乐时他问道。
“我可是生疏得很了,先生。”
“那有什么关系?”
“要是您不介意的话。”她从容地说着,从椅子里站了起来。
她其实完全没有害羞,只是有些怕跟不上哈伦杰先生的舞步。等到了舞池里,哈伦杰发现她跳得非常好。
“嗨,普里查德,你哪里看得出一点点生疏啊。”他说。
“我似乎慢慢都记起来了。”
虽然普里查德身材高大,但脚步轻盈,而且天生有节奏感;作为舞伴让人非常愉快。墙上全是镜子,他扫了一眼,忍不住觉得两个人在一起看上去很和谐。他们的眼神在镜子里交汇了;他在想是不是普里查德心里也闪过一样的念头。他们又跳了两支舞,理查德·哈伦杰提出时间差不多了。他买了单,两人走出了餐厅;他注意到普里查德穿过人群时半点也看不出有任何不自在。上了出租车之后,十分钟就到家了。
“我从后门进去,先生。”普里查德说。
“没有必要,跟我一起乘电梯就好了。”
他让普里查德挽住自己的手臂,朝夜间值班的门房冷冷扫了一眼,意思是虽然时候不早了,但自己和女仆一起回来没什么好大惊小怪的。上楼之后他取出碰簧锁钥匙,两人进了门。
“好了,晚安了,先生,”她说,“非常感谢。今天晚上的确很尽兴。”
“应该谢的人是你,普里查德,否则的话我今天晚上一个人会很无聊。希望你这回出门是开心的。”
“我很开心,先生。我无法向您表达我有多开心。”
今天晚上是成功的。理查德·哈伦杰对自己很满意,这真是一次温厚的举动,而且能让另一个人觉得如此快乐,自己心里也特别舒畅。哈伦杰因为自己的善意而觉得暖融融的,对整个人类都充满了爱。
“晚安,普里查德。”他说,而且因为心情和状态都太好了,他挽住了普里查德的腰,吻了她的嘴唇。
她的嘴唇很柔软,先是在他嘴唇上流连了片刻,然后也主动亲吻了他。这是一个健康的风华正茂的女子,她热情的拥抱很温暖,很舒服,于是哈伦杰也抱得更紧了一些。普里查德把手臂揽在他的脖子上。
一般来说,他都要等普里查德把他的信件拿进来才会醒,而这一天他七点半就醒了过来。他有种奇怪的感觉,不明所以。他习惯垫两个枕头,突然意识到现在自己脑袋下面只有一个。突然他想起来了,惊恐地看了一圈。另外一个枕头就在旁边。感谢上帝那个枕头上没有一个睡梦中的脸,但很明显,刚才那上面是有的。他的心往下一沉,直冒冷汗。
“我的天呐,我真是太傻了!”他喊了出来。
他怎么能做出这么愚蠢的事情?是中了什么邪?他是最不会和下人胡闹的那种人。多么可耻啊!想想他的岁数,想想他的地位。他没有听到普里查德悄悄离开的声音,一定是睡得很沉。他甚至也没有那么喜欢她;普里查德不是他喜欢的类型。而且,就像那天他自己也说过,他觉得普里查德很无趣。即使到了此时,他也只知道她姓普里查德,从来没问过她的教名是什么。真是一塌糊涂!接下来会怎么样呢?他已经别无选择,很显然不可能继续留用她。可这件事虽说普里查德也有不对,但他自己总归难辞其咎,就此辞退她似乎太说不过去了。因为一个小时的糊涂,就丢掉了古往今来最完美的客厅侍女,太蠢了!
“我就是太好心了,妈的。”他苦涩地嘟囔了一句。
他再也找不到一个人能那样打理他的衣服,擦拭他的银器了。她记得他所有朋友的电话号码,也懂红酒。但毫无疑问她是没法留下来的。她自己肯定也知道既然发生了这样的事,便不可能当做什么都没发生。他会送她一份贵重的礼物,写一封极尽夸赞之词的介绍信。她应该随时可能会进来了。她会不会举止轻佻,过分亲昵?或许她都不愿意再把他的信件送进来了。要是等会儿他摇铃的时候,进来的是洁迪太太,告诉他:普里查德还没有起来,先生,因为昨晚的事她今天要睡个懒觉。那得多可怕啊。
“我怎么会这么蠢!我怎么会是这么个无赖!”
这时响起一阵敲门声,他担心得整个人觉得不舒服。
“进来。”
此时的理查德·哈伦杰真是个不幸的人。
整点的钟声响起,普里查德进来了,身上的印花布裙就是她平日里早上一直会穿的。
“先生,早上好。”她说。
“早上好。”
她拉开窗帘,把信和报纸交给哈伦杰。她的脸上没有表情,跟以往全没什么两样。她的动作也利落、仔细,一如往常。哈伦杰看她的时候,她既没有躲避,也没有故意要和他对视。
“您今天穿那身灰色西服吗,先生?裁缝铺昨天送回来了。”
“好的。”
他假装在读信,但偷偷抬眼一直在观察普里查德。她背对着他。她把他的马甲和衬裤叠好放在椅子上。她把他衬衫上的饰钮取出来,又给一件干净的衬衫扣上饰钮。她拿出一双干净的袜子,放在椅子上,把配套的吊袜带放在旁边。然后她把那身灰色的西服拿了过来,把背带扣好在裤腰的扣子上。她打开衣橱,想了片刻之后选了一条适合的领带。她把前一天的西服搭在自己的手臂上,提起了哈伦杰的皮鞋。
“先生,您是现在用早餐呢,还是先洗澡?”
“我现在就吃早餐。”他说。
“没问题,先生。”
她走出了房间,脚步还是那么舒缓、安静,一点慌乱也没有。她的脸上也是往日的那副严肃、恭谨、空荡荡的样子。昨晚发生的事说不定是做梦。看普里查德的一举一动,似乎她全然不记得发生了什么。他长舒了一口气。没事的。她不用走了,她不用走了。普里查德是完美的客厅侍女。他明白从今往后,普里查德不管言语还是动作,都不会丝毫暗示他们之间除了主仆关系,还有别的一些什么。理查德·哈伦杰又幸福起来了。
* * *
[1] 首次发表于1934年,收录于1940年出版的短篇小说集《换汤不换药》(The Mixture As Before )。
[2] 指《圣经·传道书》,一般认为是由所罗门作于公元前十世纪左右。其中一个重要的主题是“日光之下一切皆虚空,皆捕风”。
[3] 沃尔特·佩特(Walter Pater)的名句,出自《文艺复兴研究》(The Renaissance: Studies in Art and Poetry )的《结语》。
[4] Whitehall,伦敦街道名,连接议会大厦和唐宁街,是一些英国政府机关的所在地。前文圣约翰伍德(St John’s Wood)是伦敦西北部住宅区,距离白厅大约十分钟车程。
[5] 英文习语,形容对于自己方才的作为十分自豪。
[6] 指路易十四参加典礼前召唤某侍臣,正欲动身时侍臣恰好赶到,国王说:你让我将将躲过了等待。
上校夫人
The Colonel’s Lady [1]
这一切都发生在战争打响前的两三年。
佩莱格林夫妇正在用早餐。虽然只有两个人,而且桌子又长,他们还是坐在两头。墙上是乔治·佩莱格林先辈的画像,用的画师全是当年的一时之选;长辈们此时都在看着他们。男管家把早上的邮件送了进来。有几封给上校的信,说的都是公事,有那一日的《泰晤士报》,还有给太太艾维的一个小邮包。上校看了一遍信件,然后打开报纸,读了起来。他们吃完早饭起身的时候,丈夫注意到妻子的邮包还没有打开。
“里面是什么?”他问。
“几本书而已。”
“要我帮忙打开吗?”
“你不介意的话。”
他从来都讨厌割断打包的绳子,所以费了一些劲才把结打开了。
“都是一样的书嘛,”他拆开包裹之后说道,“同样的书你干吗要了六本?”他打开其中一本。“诗歌啊。”他翻开标题页。《金字塔衰败时》,E. K.汉密尔顿著。伊娃·凯瑟琳·汉密尔顿:这是他妻子嫁人之前的名字。他看着妻子,微笑中满是讶异。“你写了本书吗,艾维?你这偷偷摸摸的小调皮。”
“我之前是觉得你不会感兴趣的。你要一本吗?”
“你也知道,我是一个不太读诗的人,不过——好,我要一本;我会读的。我拿去书房吧。上午还有不少事情要处理。”
他收拾起《泰晤士报》、信件和那本书,走了出去。他的书房很大、很舒适,有一张大书桌、皮质扶手椅,墙上是那些他所谓的“猎场纪念”。书架上都是工具书,涵盖了农事、园艺、垂钓和射猎,还有一些关于上一场战事的书,在那场战争中他赢得了一枚军功十字勋章和一枚优异服务勋章。结婚之前他在威尔士卫队 [2] 服役。战争结束,他退伍之后在离谢菲尔德大约二十英里的大房子里安安心心成了一个乡绅,那幢房子还是他的先人在乔治三世时期建造的。乔治·佩莱格林有大概一千五百英亩的地产,经营得有声有色;他还是地方上的治安法官,也勤勉地完成着应尽的义务。到了打猎的季节,他一周会有两次骑马带着猎犬去驰骋一番。除了是个不错的枪手,他还经常打高尔夫,而且虽然已经年过五十,在网球场上也不容小觑。要是他称自己是个爱好运动的人,应该没有人会有异议。
他最近有些发福,但看去依然是英武的军人形象。乔治很高大,银灰色的鬈发只是近年来才在头顶处略显稀疏,蓝色的眼睛目光真挚,相貌堂堂,而且气色很好。他是个积极参与公众事务的人,在不少当地机构中担任主席,而且是保守党忠诚的一员,这也和他的阶层、地位相称。他认为有责任保障自己土地上百姓的安康,所以艾维能妥善承担起照料病患和扶助穷困的职责,乔治也很欣慰。他在村子边上建了一个没有驻院医生的诊疗所,自掏腰包请了一位护士。他这些慷慨别无所求,只希望不管在郡内或全国的选举,大家都能投票给他支持的候选人。他为人友善,对社会层次低于他的人颇为亲和,关心自己佃户所需,周边的贵族、绅士们也乐于与他来往。如果有人夸赞他是个随和的大好人,他虽然会略微有些害羞,但还是开心的。他就是想成为这样一个人。这对他是最好的夸赞。
但也有不如意的地方,就是他没有孩子。他会是一个出色的父亲,温和且又严格,会把儿子会教养成绅士家庭里该有的样子,会送他们去伊顿,对吧,还要教他们钓鱼、射击、骑马。但目前他的继承人是他的侄子,这个孩子的父亲——也就是他的兄弟——在一次汽车事故中去世了。他留下的这个小孩,人不坏,但已无乃父之风——那真是差得远了,先生们;而且你们相信吗,他那个糊涂母亲居然还把他送到同时招收女学生的学校里去。艾维的确叫他失望了,这是无可奈何的事实。当然她是一位淑女,娘家也有一些遗产;她把这个家管理得无可挑剔,招待客人时也很能干。村子里的人都很喜欢她。当年结婚的时候是个美人,光滑细腻的皮肤,淡棕色的头发,身材纤细但体魄健康,很会打网球;他想不通为什么她就是生不了孩子。当然现在她已青春不在,快要四十五的人了,皮肤开始变黄,头发也没了光泽,人瘦得像根竹竿。她平时从不邋遢,衣着得体,但她似乎对于自己的形象毫不在意,别说化妆,就是口红也从来不涂;有时候为了某个晚上的派对她会认真打扮一番,还是看得出来当年的风姿,但大多数时候她就——这么说吧,就是那种你不会注意到的女人。她为人处世都很好,也是一个好妻子,这都不必说,不能生育也不是她的错,但对于一个希望能用自己的骨血绵延子嗣的男人,心境毕竟难平。她这人没有活力,这应该就是问题所在了。结婚的时候,他觉得自己大概是爱她的,至少那样的爱意已经足够说服一个想要结婚、想要安定下来的男人了,但随着时间推移,他发现两人没有任何共同点。她不喜欢打猎,觉得钓鱼很无聊。毫无意外地,夫妻二人逐渐疏远起来。但有一点他不可否认,就是艾维从来没有给他添过麻烦。他们之间从来没有闹过,也没有什么可争执的。她似乎认为丈夫有自己的生活是顺理成章的事。他时不时去伦敦的时候,她从来没有提出要跟着一起去。乔治在伦敦有个姑娘——好吧,不能算是姑娘,最起码也有三十五岁了,但她金发、性感,而乔治只要提前发份电报,他们就可以一起吃顿饭,看场演出,共度良宵。一个男人,一个健康的、正常的男人,生活里总该有些乐趣吧。他也曾想到过如果艾维不是这样的一个“好女人”,那她可能会是一个更好的妻子;但这样的念头他又觉得配不上自己,之后也就尽量不去想它了。
乔治·佩莱格林读完了《泰晤士报》,因为是个周到的人,就摇了铃让男管家把报纸拿给艾维。他看了眼手表。现在是十点半,他和一个佃户约在十一点见面,还有半个小时的空闲。
“那不如就看看艾维的书吧。”他自言自语道。
他把书拿起时脸上带着微笑。艾维在客厅里放了不少高深的书,虽然书本身他不感兴趣,但既然妻子读着觉得有趣,那他也没什么好反对的。他注意到手上拿着的这本书还不足九十页,这当然是优点。他认同爱伦·坡的看法,就是诗歌宜短不宜长。不过他随手翻阅时,看到有些诗都是字数不一的长句子,而且还不押韵,这他就喜欢不上来了。刚上学的时候,他还很小,记得背过一首诗,开头是“小男孩站在燃烧的甲板上”,后来在伊顿,他还记得一首,第一句是:“无情的国王,你将灭亡”,此外当然还有《亨利五世》,一年半的必修课。他惊诧地瞪着艾维的书。
“这算什么诗。”他说。
有些诗看上去实在怪异,三四个词一行的诗句,突然又会出现十个、十五个词一行的,不过还好,书里也不都是那样,有的诗不长,而且押韵——谢天谢地,而且诗句也都一般长短。其中好几页标题都只有一个词:商籁,出于好奇他点了点行数——都是十四行。这些诗他读了读。似乎还行,只不过它们想表达什么他不太确定。他对自己重复道:“无情的国王,你将灭亡。”
“可怜的艾维。”他叹了口气道。
这时候之前约好的农夫被带了进来,他把书放下,亲切地接待起客人来了,双方马上就谈起了正事。
“你的书我看了,艾维,”两人坐下用午餐的时候他说道,“挺好的。印这么一本书不便宜吧?”
“我运气好,没有花钱。我把书稿寄给了一个出版商,他就接受了。”
“诗歌出版界可没什么钱,亲爱的。”他的语气还是一贯的善意、诚恳。
“是,的确没什么钱。早上班诺克来找你什么事?”
班诺克就是那个诗读到一半进来的佃户。
“他看中了一头血统很好的公牛,想预支一笔钱。他这人一向不错的,我有点想答应他的请求。”
乔治·佩莱格林看出来艾维不想讨论她的诗作,这也正合他意。另外他感到高兴的是封面上用了她娘家的姓;虽然这本书可能大家都不会听说,但真要有个“一行一便士”的穷酸文人在报纸上取笑艾维,那也挺让人不快的。
接下来几个礼拜,他都没有问艾维任何关于她在诗歌界试水的问题,总觉得有些唐突,艾维自己也没有提起。看两人的样子简直就像写诗成了件不太光彩的小事,双方都默认了今后不再谈论它。但一件奇怪的事情发生了。他因为生意必须要去伦敦一趟,就又带达芙妮出去吃饭。就是那位他每次进城总愿意与之共度几个愉快时辰的姑娘。
“哦,乔治,”她说,“最近他们都在聊的那本书是不是你妻子写的?”
“你在瞎说些什么?”
“是这样,我认识一个男的,是个书评人。那天他带我去吃饭,带着一本书。‘有什么适合我看的书吗?’我问。‘那本是什么?’‘哦,应该不合你胃口,’他说,‘都是些诗歌。我最近在给它写篇书评。’‘诗歌我就不看了。’我说。‘可能是我读过的最撩人的东西了,’他说,‘炙手可热。而且诗本身也好极了。’”
“这本书谁写的?”乔治问。
“一个叫汉密尔顿的女人。我那个朋友说,这不是她的真名;他说她其实叫佩莱格林。‘有意思,’我说,‘我也认识一个男的叫佩莱格林。’‘在军队里当过上校,’他说,‘住在谢菲尔德附近。’”
“最好跟你的朋友聊天时不要提起我。”乔治皱着眉头说道。
“别着急啊,亲爱的。你还不了解我吗?我跟他说了:‘那就不是同一个人了。’”达芙妮笑起来。“我那个朋友说,‘听说那个人就是布林普上校 [3] 那个样子的。’”
乔治是个很有幽默感的人。
“你可以澄清的嘛,”他笑着说,“要是我妻子写了一本书,我不该是第一个会知道的人吗?”
“我想也是。”
不管怎样,她对这件事并没有什么兴趣,上校扯开去之后她也就忘记了;上校本人也没有多想。他确定此事本就没有什么可费心的,一定就是那个蠢蛋书评人在捉弄达芙妮。想到达芙妮因为信了这书撩人,读了发现是一堆连长短都凑不齐整的胡话,他就觉得好笑。
他是好几个俱乐部的会员,第二天下午他回谢菲尔德的火车很早,打算在圣詹姆斯街上的那一家用午餐。去餐厅之前他正坐在一张舒服的扶手椅里面喝着雪利酒,一个老朋友走了过来。
“怎么样啊,老朋友,最近觉得如何?”他问。“成为一个名人的丈夫是什么感觉?”
乔治·佩莱格林看着他的朋友,似乎看到对方眼中还有一丝忍不住的笑意。
“我听不懂你的话。”他回答。
“别装了,乔治。谁不知道E. K.汉密尔顿是你的妻子。诗集卖成这样可不多见啊。你看,亨利·达什伍德要跟我吃午饭,他想见见你。”
“这个亨利·达什伍德又是哪里冒出来的,他要见我干什么?”
“唉,老朋友,你待在乡下都在忙些什么啊?亨利是眼下最出色的评论人了。他写了篇妙不可言的文章赞赏艾维的书。难道艾维没有拿给你看吗?”
乔治还没来得及回应,另一位男子已经被他的朋友喊到了跟前。这个人又高又瘦,脑门很高,鼻子很长,留着胡须,佝偻着身子,这样的人乔治第一眼见到肯定先是厌恶。引见了之后,亨利·达什伍德坐了下来。
“佩莱格林夫人是否也正好在伦敦呢?我非常想见见她。”他说。
“不在。我妻子不喜欢伦敦。她更喜欢乡下。”乔治的语气颇为僵硬。
“因为我那篇书评,她给我写了一封很客气的信。我高兴极了。你知道我们这些评论人经常是挨的骂比挣的钱多。这本诗集我一读便为之倾倒。太新鲜了,太独到了,很现代,但又不晦涩。她运用自由诗和古典格律都一样驾轻就熟。”因为想到自己是个批评家,所以应该不全说好话。“有时候,音韵上可能微微有些误差,但要这样说的话,艾米莉·迪金森这方面也不是完美的。有几首短的抒情诗简直像是兰多 [4] 写的。”
所有这些话在乔治·佩莱格林的耳朵里都是胡言乱语。这家伙就是那种喜欢卖弄学问的人,恶心得很。但上校是个讲礼之人,应答得十分得体。而亨利·达什伍德就好像没有听见乔治的话一样继续道:
“但让这本书如此与众不同的是每行诗句里喷涌而出的激情。现在那么多年轻的诗人都很萎靡,冰凉得毫无血性,说理说得特别笨拙,但这本书里你读到的是赤裸的、率直的激情。当然了,情绪一旦如此深刻和真诚,往往是悲剧性的——啊,我亲爱的上校啊,海涅那句话真是太对了:诗人将宏大的悲怆化成精巧的小诗。你知道吗,我把这本诗集一读再读的时候,时不时我就觉得自己读到了萨福。”
乔治·佩莱格林实在是听不下去了,站起身来。
“行,我妻子的那本小书能得到你这么些好话,真是太感谢了。我确定她也会高兴的。但我必须走了,之后要去赶火车,我得先吃口午饭。”
他上楼去餐厅的时候,烦躁地对自己说:“那个傻瓜。”
回到家正好是晚餐时间,等艾维去睡了,他打算去书房把那本书找出来。心想着再扫两眼,看看他们都在激动些什么,但那本书找不到了。肯定是艾维把书拿走了。
“笨蛋。”他嘟囔了一句。
他都已经说了觉得这书“挺好的”。还要他说什么呢?算了,这都无关紧要。他点着了烟斗,打开《田野》 [5] 一直看到睡意起来。大概一周之后,上校碰巧要去谢菲尔德,到晚上才能回来。他在自己的俱乐部用午餐,快吃完的时候,哈弗雷尔公爵进来了。这是在当地受到追捧的大人物,上校自然是认识他的,但以前也只是问过好而已;所以公爵在他桌边停下来时,乔治也很意外。
“你妻子周末不能来做客真是太让我们遗憾了。”他说,既热情,又含蓄。“我们请了不少贵客呢。”
乔治大吃一惊。他猜是哈弗雷尔家请他和艾维周末去做客,而艾维之前未跟他提起,直接就回绝了。还好他没有太过慌张,说他也感到很遗憾。
“只能下回再碰碰运气了。”公爵亲切地补了一句就走开了。
佩莱格林上校非常生气,回到家就问妻子:
“说说吧,哈弗雷尔家的邀请是怎么回事?你凭什么说我们去不了?他们之前从来没有请过我们,你要知道那儿的射击场是全郡最好的。”
“这我没想到。我还以为你会觉得很无聊。”
“见鬼了,至少也得问问我要不要去吧。”
“抱歉。”
他仔细地观察着妻子,她的神色之中有些让他捉摸不透的东西。乔治皱了皱眉头。
“他们总不会没请我吧?”他吼了起来。
艾维脸微微一红。
“呃,其实他们没有。”
“他们请了你,却不请我,要我说这真是太无礼了。”
“我是觉得他们认为这次派对你不会感兴趣。公爵夫人喜欢作家……你知道,就是那一类的人。她邀请了亨利·达什伍德,那个批评家,而这个人也不知怎的就想见见我。”
“艾维,你能拒绝还真是叫人欣慰。”
“这是最起码的。”她微笑道。犹豫了一下,她又说:“乔治,我的出版社希望这个月底能给我办一场餐会,当然他们也请了你。”
“哦,这种场合大概不适合我。要是你愿意的话,我可以陪你一起去伦敦。到时我再另外找个人吃饭好了。”
达芙妮。
“我想到时候的确会很无聊,但他们很坚持。第二天,买了我的书的美国出版方要在凯莱奇酒店 [6] 办一个鸡尾酒会。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希望你也能到场。”
“听上去烦人至极,但如果你真要我去,我就去吧。”
“你真是太体贴了。”
那个鸡尾酒会让乔治·佩莱格林有些恍惚。首先是人来了不少;其中一些也还算体面,尤其是几位女士,看上去颇为端庄,但那些男人就很糟糕了。每个人介绍他都会说:这是佩莱格林上校,你知道吗,他就是E. K. 汉密尔顿的丈夫。那些男士似乎跟他无话可说,而女士们则一个个都激动不已。
“你一定为你的妻子感到骄傲吧。那些诗真是太了不起了,对吧?你知道吗,我是一口气读完的,根本放不下来;读完了之后我立马又从头开始读,而且又一口气读到了最后。我真的就是如痴如醉。”
英国出版商跟他说:
“我们出的诗集已经有二十年没有如此轰动了。评论真是前所未见。”
美国出版商跟他说:
“这书太棒了。到了美国也一定很火。你就等着瞧吧。”
美国出版商还送了艾维一大束百合。在乔治看来,可笑之极。他们到场的时候,大家一个个被引见给艾维,都是满嘴的恭维,艾维都是友善地微笑着,用一两个字答谢。她的确因为激动脸色红润,但依然落落大方。所以,尽管乔治觉得这整件事都莫名其妙,但至少妻子的应对没有问题,这他还是认可的。
“好吧,至少证明了一点,”他对自己说,“那就是艾维是位淑女;这场子里其他的人可完全够不上这个称谓。”
乔治喝了不少鸡尾酒,但有一件事困扰着他。他总觉得被引见给某些人的时候,对方都在用怪异的眼光打量他。他琢磨不透这里面的含义。他走过沙发的时候有两个女的坐在那里聊天,似乎是在谈论自己,而且他刚走开,就几乎确定那两人在那里窃笑。派对结束的时候,他如释重负。
回酒店的出租车上,艾维对他说:
“你太棒了,亲爱的。你刚才那么受欢迎。姑娘们都一个劲地在夸你长得神气。”
“姑娘,”他厌恶地说道,“母夜叉吧。”
“你觉得很无聊吗,亲爱的?”
“无聊透顶。”
她同情地握了握丈夫的手。
“我们还得等等,乘下午的火车回去,上午我还有些事,你别介意。”
“不会,没关系。你要去逛街?”
“的确有一两样东西要买,但我先得去拍照。我很讨厌这个提议,但他们觉得应该有几张照片。在美国出书用,据说。”
他没有说话,但心里有些想法。他想到美国公众看到妻子是这样一个平庸的、枯槁的小女人,会吓一跳吧。一直以来他都觉得美国人是喜欢张扬、漂亮的。
他还有了些其他的想法。第二天艾维出门之后,乔治去了俱乐部楼上的图书馆,找出最近几期《泰晤士报文学增刊》《新政治家》和《旁观者》。很快就看到了他们给艾维写的书评。文章他没有细看,但很明显都极尽溢美之词。然后他去了皮卡迪利,那里有家他偶尔会光顾的书店。他想好了要认真读一读艾维这本讨厌的书,但又不想问艾维当时送他的那本后来为什么拿走,索性就自己买一本。还没进书店,第一眼就看到橱窗里展示的那本《金字塔衰败时》。书名真是蠢到家了!他走了进去,一个年轻人走上前来,问是否需要帮忙。
“没关系,我就随便看看。”他觉得开口问艾维的书很尴尬,决定自己找出来之后去柜台。但他找了一圈都没有看到,正巧那个年轻人又走到了身边,就很刻意地用无所谓的语调问道:“顺便问一句,你们这里有没有一本书叫《金字塔衰败时》?”
“新版今天早上刚到,我去给您拿一本。”
年轻人转眼之间就拿着书回来了。他身材矮小、壮实,戴着眼镜,一头蓬乱的红头发很扎眼。佩莱格林高大、挺拔,完全军人派头,所以是居高临下地和这位店员说话。
“这是新的版本?”他问。
“是的,先生。已经是第五版。这热销的势头简直像是小说。”
乔治·佩莱格林犹豫了一下。
“要你说,它怎么会卖得这么好?他们不是一直说诗歌没有人要读吗?”
“那个,你要知道,这本写得特别好。我自己也读过了。”这个年轻人一看就是懂些诗书的,但口音里听得出一点伦敦的土话,乔治不自觉地就有些傲慢。“他们喜欢的是里面的情节。很性感,你知道,但也很哀伤。”
乔治微微皱了皱眉。他算是听出来了,这小子是在寻自己开心。他从来没听说过这本破书里还有什么情节,至少书评里全都没有提及。这个年轻人继续说道:
“当然这恐怕是昙花一现,不知道您是否明白我的意思。要我说,她是那种被个人经历触发的作者,就像写《什罗普郡少年》的豪斯曼;以后她怕是再也写不出这样的诗了。”
“这书多少钱?”乔治为了收住他的话匣子,冷冷地说道。“不用包装,我塞口袋里就好。”
十一月的早晨很是阴冷,他穿着一件厚重的长大衣。
乔治和艾维在一等车厢的两个对角舒舒服服地坐下,拿出在车站购买的晚报和杂志,读了起来。五点钟,夫妇二人到了餐车喝下午茶,聊了一会儿天。下火车。坐上接他们的车子,回到家。洗澡,更衣,用晚餐。晚餐之后,艾维说她筋疲力尽,就回卧房了。离开之前,她依照习惯亲了一下乔治的额头。然后乔治走到门厅,从大衣口袋中取出诗集,进书房读了起来。他不擅长读诗,虽然每个词都读得全神贯注,但理解却朦胧得很。他又从头开始读了一遍,越读越莫名烦闷,但他不是个笨人,所以读到最后已经清楚地知道里面在讲什么事了。这诗集里一部分是自由诗,一部分遵照了传统的格律,但其中所要表述的情节确是连贯的,就算再愚钝的人也看得明白。这是一段炙热的恋情,发生在一个年长一些的已婚女子和一个年轻男子之间。这其中一步一步的发展,乔治·佩莱格林要辨别出来简直跟个位数加法一样简单。
故事是用第一人称叙述的,开始是一个青春不再的女子,意识到一个年轻人爱上了自己,犹疑、惊讶。她不敢相信。她觉得一定是自己的幻觉。当她突然发现自己也深深地爱上了他之后,心里满是恐惧。她告诉自己这太荒唐了;两人年纪相距甚远,如果听任自己的激情,只会带来不幸。她试着不让男方开口,但终于有一天,男子说出了自己的爱意,并要求女子也说出她爱上了自己。他求她一起私奔。她无法离开丈夫,她的家;而且他们两个能有什么未来——一个上了岁数的女人,一个如此年轻的男人?她要如何期待对方的感情不会减退?她求对方放过自己。但他的爱是不可遏制的。他要她,他全身心地要她,到最后,一个颤栗的、害怕的,却又满怀欲望的她,放弃了抵抗。然后是一段极乐的时光。整个世界——那个无趣、单调的世界——突然光芒四射起来。从她笔端流淌着爱的歌谣。这个女人把情郎年轻、阳刚的肉体奉若神明。读到她赞颂那宽阔的胸膛、紧实的侧腰、秀美的长腿和平坦的腹部时,乔治的脸色阴沉起来。
撩人的东西,达芙妮的朋友是这么说的。还真是撩人。这叫恶心。
里面还有几首可怜的小诗,是这女人想到年轻男子离她而去是必然的,到时生命将会多么空虚;但这些诗的结尾是她的一声呼喊,表达为了这属于她的神仙般的片刻,再多的苦也是值得的。她写到那些两人共度的悠长的夜晚,那种心神不宁似乎在纸上颤动;也写到在彼此怀中,是怎样的疲倦哄他们睡去。她写到在偷来的短暂间歇中,他们的激情是如何无可抵御,所以即使危险重重也只能臣服于它的召唤。
她原以为这份恋情只是几个星期的事,但它奇迹般地一直没有消退。其中有一首诗提到了即使三年过去,他们心中的爱也不见丝毫衰减。似乎他依然在催促她远走高飞,去意大利山间的某个小镇,去希腊的一个岛屿,去突尼斯一座城墙环绕的小城,这样他们就可以朝朝暮暮相伴了;而在另一首诗里面,她哀求男子接受现状。他们的幸福是岌岌可危的幸福。或许正是因为相爱之艰难,相聚之不易,他们的感情才这样长久地保住了最初那叫人迷醉的热切。又是毫无征兆的,年轻人死了。如何死的,于何时何地死的,乔治看不出来。随之而来的是一声漫长的、心碎的哭喊,这哀伤是痛苦的,但她却又不能沉溺其中,因为她不能流露出来。她要举办宴会,也要接受别人宴会的邀请,在人前总是高兴的样子。但生命之火已经熄灭,悲痛已经将她拖垮。最后一首诗只有四个短小的段落,作者已然不再控诉命运安排,反而感谢操纵命运的黑暗力量,让她有这个福气可以一度体验到可怜人类所能想见的最极致的快乐。
乔治·佩莱格林最终把书放下时,已经是凌晨三点。他似乎在每行诗句中都听得到艾维的声音,他不断碰到平常艾维常用的字词,里面有些细节又何尝不是他所熟识的?这一点已经不用怀疑,艾维写的就是自己的亲身经历,她有过一个情人,而且那个人死了,这都是再明显不过的事情。他最强烈的感受倒不是愤怒,也不是惊骇和痛苦,虽然他也痛苦,他也惊骇,但他最主要是觉得不可思议。艾维会出轨,而且还是如此干柴烈火的恋情,简直就跟他壁炉台上玻璃匣中的那条鲑鱼——这是他钓到的鲑鱼中最好的一条——突然甩起了尾巴一样。他这时才明白在俱乐部跟他说话的那个男人为什么眼神里似笑非笑,他明白了为什么达芙妮谈起这本书就像是想起了某个只有她自己知道的笑话,为什么在鸡尾酒会上他经过那两个女人时,她们会窃笑。
他出了一身冷汗。突然他怒不可遏,跳起来要去喊醒艾维,非让她给个说法不可。但走到门口时他停住了。说到底,他有什么证据呢?他只有一本书而已。乔治记得他曾经告诉艾维他觉得这书“挺好的”。的确,当时他没读过这本书,但他假装自己读过了。要是承认这一点的话,岂不是显得自己愚蠢至极?
“我得小心行事。”他低声道。
他想好了先等个两三天,把局面考虑清楚再决定怎么办。他上了床,但久久无法入睡。
“艾维,”他反复对自己说,“艾维。最不像会出这种事的人……”
第二天早餐两人见面时并无不同。艾维还一如往常地安静、庄重、自矜,这是一个完全没想过要装年轻的中年女子;在乔治看来,她身上已经完全找不到所谓的女性魅力。乔治已经好几年没有这样观察自己的妻子了。她还像平日里一样平和宁谧,淡蓝色的眼睛里没有烦忧,眉宇间也坦诚得丝毫看不出愧疚。也和平日里一样,她会说几句不关痛痒的闲话。
“在伦敦忙乱了两天之后回到乡下真是舒服极了。你今天早上是什么安排?”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三天之后,他去见自己的法律顾问。亨利·布兰既是乔治的律师,也是一位老朋友。他在佩莱格林家不远的地方有一处房产,多年来他们都在彼此的猎场中打猎。每周有两天时间他是乡绅,而剩余的日子他是谢菲尔德一个繁忙的律师。他身材高大,有活力,大大咧咧的,笑起来喜形于色,说明他希望别人能看出他在本质上是个运动家和随和的大好人,偶然才想起他还是个律师;但实际上他很精明,老于世故。
“哟,乔治,你今天怎么来了?”上校被领进办公室的时候他声音洪亮地问道。“在伦敦还开心吗?我下周也要把家里那位带去伦敦住两天。艾维怎么样?”
“我来见你正是要聊聊艾维,”佩莱格林说,警觉地看了看对方,“她的书你读了吗?”
过去两天沉重的心事让他格外敏感,他注意到律师的表情里有微微的变化,就好像后者突然小心了起来。
“对,我读了。大获成功,是吧?艾维这是要进军诗歌界了。很多事你真是想都想不到。”
乔治·佩莱格林几乎要骂人。
“因为这本书,我可是被当成彻头彻尾的傻瓜了。”
“咳,乔治,这说到哪里去了!艾维写本书有什么坏处。你应该为她感到骄傲才是。”
“别跟我扯这些废话。这是她的亲身经历。你清楚,大家都清楚。我猜也只有我不知道她的情人是谁。”
“老朋友,有样东西叫想象力你知道吗?你根本就没有理由要去猜这整个故事不是虚构的。”
“你听我说,亨利,我们也算认识了一辈子。好多回玩得那么开心。跟我说句实话,你敢不敢看着我的眼睛,告诉我你相信这是虚构的?”
哈里 [7] ·布兰在椅子里不适地调整了坐姿。他听出老乔治语气里的难受,也轻松不起来了。
“这个问题你根本就不该问我。问艾维去。”
“我不敢,”乔治痛苦地停顿了片刻之后说道,“我怕她会告诉我真相。”
接下来是尴尬的沉默。
“那小子是谁?”
哈里·布兰正视着老友的眼睛,说道:
“我不知道,可要是我知道的话,也不会告诉你的。”
“你这混蛋。你没看到我现在的处境吗?你觉得在别人眼里成了个彻头彻尾的傻瓜很有趣吗?”
律师点了支烟,静静地抽了几口。
“可我也帮不了你什么忙吧。”他终于说道。
“我知道你似乎是有些私家侦探可以调遣的。我要你把他们派去把一切都调查清楚。”
“老朋友,派侦探调查自己的妻子可不是什么体面的事啊。而且,就算我们暂且假设艾维真的出轨了,那也是很多年之前的事,现在怕是什么都查不出来的。他们似乎还很在意不要留什么痕迹。”
“我不管。你只管派你的侦探。我想知道真相。”
“我不会同意的,乔治。如果你非要这么干,最好另找别人。你想想看,即使你有了艾维不忠的证据,你又能怎么样?要是因为妻子十年前的一次出轨而跟她离婚,在别人眼里你还是笨蛋啊。”
“我至少可以跟她摊牌了。”
“你现在也可以摊牌,但你比我清楚,那样的话她就会离开你。你希望她这样做吗?”
乔治看了看他,表情很不快。